沈思博可能没想到我反应这么大,开头还在笑。渐渐的大概是的确发现我脸色不对,不是跟他寻开心。

他开始紧张,转过身扶住我肩膀:“真吓着了?不会吧?庄凝?小庄?小凝?”

我笑不出来,只能衰弱的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他看上去又歉疚又奇怪又无可奈何:“你还真是…没事儿,哪来的鬼?都是编的。”

我当然知道是编的。

我不知道的是,怕就算了,可心里这么沉的悲哀,到底是从何而来。我的意识和身体像水和油没办法相融,不用看就知道自己眼睛发直。

后来细细想想,这也不是不能解释的。

鬼这个事物,带来的,有时并非死,而是生的恐怖。它归根结底象征着脱离常规,从而产生无从控制的无力感。鬼不仅仅是鬼,它是生活里一切阴暗的,叵测的,不可知的变数。

大多数时刻你活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偶尔,你自己都不知道在什么条件下成立的偶尔,世界在意识里,一时因无常而冰凉。

于是我眼下只觉得莫名的恐慌,没办法理清楚,再讲给他听。

而沈思博正低头看我,看我大概是缺血的脸,神思恍惚的眼睛和脆弱的嘴唇。

他眼神里有迷惑,黑蒙蒙的,他也许并不认识这个样子的我。

我的神智在他的注视下一点点回流,我渐渐又觉得暖了,但是心跳的飞快。他紧张地笑了一笑,笑容到半途就不见去处。他俯身过来。

我闭上眼睛。

“庄凝?!”

声音从身后而来,第一声不是非常确定。沈思博比我先反应过来:

“是叫你的吧?”

我睁眼,和他面面相觑。然后我转头。

那个天昏地暗的情况下我没听出来是谁的声音,此刻只有一个念头,哪个啊,不想活了是不?

我看见木桥尽头,通往寝室的林道上,拖着小皮箱的一个身影:“庄凝,是你吧?”

“端端?”

我还没来及有别的反应,她就像迷路的小孩子,丢下皮箱向我跑过来,帆布鞋踩得木板咯吱咯吱响。

我转身正迎上她,她一把抱住我,我花了好几秒钟的时间才明白她在哭。

“端端?怎么了?怎么了这是?”我抱着她,无奈地对沈思博偏偏脑袋,他目光落在谢端身上,再看我,用口型问:“没,事,吧?”

我摇摇头,轻声说:“没事,你先走吧。”

桃花杀(之三)

“我和我妈吵架了。”宿舍里,她坐在那儿,脸捂在毛巾里,闷闷的声音:“我就跑回来了。”

“为什么吵架?”

她沉默。我摸摸她的头发:“我去给你倒杯水。”

她突然开口:“她又指责我。”

“我怎么样她都不满意,哪怕特别小的事情。”她可能真的压抑太久,一开始说就不停顿:“她说,我不像她生的。我跟我爸一样,天生的,无可救药。她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真的怀疑,她根本一点不喜欢我。庄凝你说,她生我干什么?”

她抬头看我,发抖,断断续续讲了很多,关于她妈妈,好起来是全天下最好的母亲,她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调上来的时候,镇幼儿园小朋友只有她穿她妈妈托人从上海买来的童装,可爱干净如同广告里头的小童星。

她几乎没挨过打,也很少被骂,生气到极点做母亲的也只是哀愁地叹口气,道,端端,你好啊,你真是你爸爸的女儿。

但就这么一句,小小的谢端就会立刻羞愧的哭起来,谁都劝不住。

不是这种家庭出来的不明白,这是何等的份量。意味着堕落,败坏,自我放弃,以及让爱她的人非常失望。她们母女同甘共苦,在生活里挣扎了那么久,她母亲轻而易举一句话,就能把她变成一个背叛者,把她打发到另一种被鄙视的生活方式里头。

这意味着另一种遗弃,精神上的遗弃,遗弃向来是孩子最恐惧的事。

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在街上不知干了什么惹我妈着急,她拖过我就往街边一个乞丐那儿走,边走边冷酷地说,你这么淘气,我把你给他了,我重新生一个。

我至今还能清楚想起来,我在她手里是怎么样的惊慌,痛哭流涕,不顾一切地哀求。我记了十几年,也不是说要怎么样,就是一直记得。

大人对小孩语言上伤害的效力,其实远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强烈。

但问题是,我妈是无心的,但是谢端的母亲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女儿内心苦痛,但她宁愿如此也不愿放掉这句咒语。只因为它有效。

我从上方把她抱在怀里,除了叹气,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端端,怎么说她都是你妈妈。”

我寻找合适的措辞,边想边慢慢地对她说。

“——也许你长大了,她一个人很寂寞。跟她好好谈谈。让她知道你是成年人,能管好你自己。

——如果实在说服不了,也没有关系,当个好女儿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得千依百顺,你看我,不也凑合。

——没事的端端,都会过去的,而且我,我会陪着你。”

满室清寂,一地凉白的光。她一直不做声。我线衫上臂部位有一小块,慢慢被浸湿,变凉,贴在皮肤上。

下个周末,沈思博履约请我们寝室一众人吃饭。

曾小白手臂搭在床栏上,两条长腿晃荡晃荡:“庄凝,我要怎么称呼他?”

“直呼其名呗,还怎么称呼。”

“你们到底确定关系没有啊?”

我笑,反问她:“你很着急唷?”

曾小白长叹一声:“我拜托你庄凝,日后端端孩子会打酱油了没准你和他还在暧昧呢。”

“…为什么是我?”谢端很无辜,小抗议一下。

“BECAUSE——我不要孩子,影响身材,苏玛?看她的劲头,估计不念到博士后不罢休,只能是你了端端,快快快,急急如律令,找一个气死庄某人。”

我过去踹她的床:“你无聊不?快点给我下来。”

她跳下来的时候,手指上有什么闪了一下我的眼,仔细一看,是一枚亮亮的小白金戒。

“曾小白你发财了?”

她抬手看看:“哦,不值很多钱,那个谁送的,明年不是指环年吗,改天你也让沈送你一个。”

那个谁是她新男朋友,家里貌似做工程的,挺有银子。

我被她说的心动。

从小到大我们互通有无的玩意儿多了,但他的确没送给过我什么能正经算信物的。上次拿给我的创口贴我都没舍得用,收在钱夹里,但我总不能贴这个在手指上到处给人家秀。

沈思博,快点来把我套牢吧,不说钻石白金,十块钱的就可以。

我笃定我开口他就会答应,但没这个道理。我再彪悍,问男的要戒指这种事,还是有障碍。

于是去市区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在纠结这个问题。想的无奈了往旁边一瞥,沈思博就着前座的椅背,下巴垫在手上,拧着眉头不知在默什么。

公车驶过叶子掉光的法梧,有少年骑单车沿街飞驰而去。他蓦地倒抽一口气,恍然般低声自语:“哦,对了。”

我看他:“啊?”

“突然想起来点事。”他眉目舒展,眼底有笑意。

“哦。”我不是很容易好奇的人,哪怕对方是沈思博,他要说自己会说,再者我信得过他,所以我一般不追问。

他也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谢端安坐于车前排,却在这时莫名回头,视线穿过人群落在我们身上,我对她伸三个指头晃晃,示意我们还有三站路。她点头,微微地笑。

沈思博却转过脸去,面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们于半小时前见的面,彼此似乎都有点惊讶,沈思博自个儿想了会,上车对我说:“奇怪,我看你的室友有点眼熟。”

我脑子还停在怎么算计他一个信物的念头上:“哪个?”

“谢端。”

“不奇怪啊,L大也就这么点大地方。再说了,你们上星期见过,就是你给我说鬼故事那晚。”

“她?”

“可不就是吗。”

他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然后我们就岔到了别的话题上。

晚上吃的香辣蟹,我向来对鲜腥的东西不怎么有爱,闻着花椒酥麻的香气,看他们大快朵颐,我自己吃西红柿炒鸡蛋和糖醋排骨。

谢端也不吃。一双小白手干干净净,守着一盘香菇青菜。

“不合你胃口?”沈思博和气地问她:“别光吃青菜。庄凝,她还爱吃什么?”

“对啊。”我对谢端说:“你可别跟他客气。尽管提。”

“哦不是的。”谢端赶快伸筷子去夹螃蟹,怎么夹的起来。她脸红红的,手足无措的样子。

曾小白一手持钳一手持醋:“你装哪门子贵族?上手啊。”

我瞪她一眼,然后碰碰沈思博,他了然地伸手把一只蟹掰开递到谢端碗中:“我动手你不介意吧?”

“哦不,谢谢,谢谢。”

他收手回来,我把纸巾塞给他。

苏玛说:“哎?庄凝也不吃。”

“她啊。”沈思博擦手,看我一眼,温柔体己地笑:“发给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就能吃完饭,没事,主要是请你们。”

他笑得如此迷人,我头一昏,竟然犯下如此勾当——我撒娇了:

“谁说没事。我也要。”

沈思博掰一只蟹,放在我碗里,我后悔,咬着筷子盯了它几秒:“我不吃行不行?”

“不行。”他支着两只手,指尖沾满酱汁,瞪我:“快点儿把它吃完。”

“…那好吧。”我自作孽,没得多说,低头去对付眼前这半只无肠公子。

她们都很惊讶,曾小白使劲举手:“我我要发言——我从来没见过庄凝这样,沈少侠你教我两招吧。”

苏玛哼哼:“你哪学得会。”

沈思博侧脸看看我:“是不是啊?”

我冲他皱皱鼻子。

谢端坐在对面,笑的都有点儿慈祥了:“真的呀。”

我拿醋,瞥见他抬头,配合地对她一笑。

你很难解释,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的表情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是眼睛流转出的神采,还是说话间起承转合的语态。

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看到的谢端是一个女人。这是她第二次流露这样成年化的线条。

但当时应该并没谁多想,甚至很可能连同谢端自己,她那么笑,但她也没有想得太深太远。

而我,我只是看看她,想我的端端,她多么清丽隽秀,我喜欢的人都在身旁,此刻是提琴声那样丝滑的小时光。

说的迟,那时快。

仅在一息明灭之间,已然有人被诱惑。而这瞬间之后,语言被遗留在过去时的黯淡中,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萎落。

是呵,说的迟那时快,这六个字,往往只是,话本里高频的,表现力一般的词。

桃花杀(之四)

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56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及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桃花杀(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