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嗯。”

然后我上前,到他们中间,伸手挽住沈思博的胳膊。他被我的动作弄得一怔,却也没有抽开。过了一会我又开口:“思博,我要这个。”

我指的是此刻在天桥下,小摊上出售的各色假首饰。他看看我:“好啊,挑一个吧。”

我随手拿了一串紫色丝线相连的玻璃珠,五块钱。沈思博付过钱,把它递给我。

我伸手腕过去:“你给我戴上。”

沈思博可能多少有点奇怪,但他还是耐心把珠串绕在我腕上,找到小搭环串进扣里。卓和在旁边很嗲地说:“思博,我也要!”

我顾不上搭理他,我正几乎称得上心惊肉跳地,在留意谢端。

端端,我一直招你呢,你的心可千万不要给你这个机会,上我的当。

而谢端正像这路两旁的灯光一样平静,她甚至在专注地张望半空中一支唇膏的广告。

我攒了半天的劲儿一下懈下来。

是啊,怎么会呢,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看什么呢?”我问。

“啊没什么。”她收回目光:“现在的口红,越做越别致了。”

“那是。”这个话题让我轻松一些:“我小时候我妈有支大红色的,俗气的不行,跟这个没得比,我还觉得特别美,偷用一下都诚惶诚恐,恨不得先上两柱香。”

沈思博说:“那也不给我看看。”

“你见到你会落下阴影的,可吓人了。”

“这有什么。”卓和笑:“小学时参加大合唱,人人还不是要涂两个红脸蛋。”

“对,还往额头上点红点。”

一时我们纷纷挖掘出自己童年的恶趣味,谢端也接道:“还用一种花染指甲,是什么来着…”

“凤仙,是凤仙,全国小朋友都干过这个勾当,这你怎么不记得?”

“…我没。”她小心翼翼地说,怕惊动了旧时光一样:“我光看别人涂过。”

我还没说话,卓和嘴比脑子快:“为什么?”

“没人跟我玩呗。”她尽量轻快地答。

这下连卓和也不接着问了,大概谢端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冷场给圆回来,于是她用听上去很愉快的声调把以下的故事说了一遍。

她在三年级之前,也不是那么孤单的,班里有个小姑娘,家里教育程度低,身上还常有味儿。

但谢端不嫌弃她啊,不但不嫌弃,还特别顺着她,两个孤独的小女孩子,大多时候好的像一个人,但再好也难免磕碰,结果有一次不知为什么吵的沸反盈天,对方一着急,就对她吼了一句脏话,诸如我X你个不要脸的之类——总之小孩是不懂得的。

小小的谢端也急眼了,本能地跟着大声回了一句,你才不要脸!我才X你!

那会儿是放学,她妈妈每天来接她,刚走到廊上就听见这句。

谢端说,你们真应该看看当时我妈妈脸上的表情,呵呵。

她扔掉手里的包,向女儿扑了过去——是的,谢端用了“扑”这个动词。当时的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啪啪两耳光已经落到脸上,整张脸都麻了,还不敢哭。

周围所有人瞠目结舌,没有人见过温和秀气的李老师,动这样的脾气,下狠手,还是对她的心肝宝贝端端。

李芸把十岁的谢端一路拖到年级主任那里,两个男教工从她手里抢都抢不下来,一群人跟在后面劝,算了,李老师,还是孩子,算了。

年级主任看浩荡一批人涌过来,也惊的一时不知所措,李老师,你这是,你这是,做什么呀。

主任,真对不起,我女儿是个流氓,与其在你们这里受教育给你们抹黑,不如我带回家自己教。李芸不冷不热,不硬不软地回道,该要的效果,都在声调里了。

年级主任问清前因后果,叹口气对身边人说,把那个小孩带来,再把她们班主任给叫来。

李芸看主任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态度,神情缓和一些,终于得闲俯身低声对女儿道,端端,你为什么要妈妈这么失望?

谢端哗地大哭起来,哭得心都要掉了,她错了,她错了,她辜负所有人。

这件事的结局看上去是一场正和博弈,没人受到处分,有人重新受到保护。年轻的女班主任被年级主任训完,在班会上冷面孔宣布,以后谁再跟谢端同学打闹,对不起,我惟他是问。

从此以后包括她之前那个小朋友,再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近她。

基本上,就是这样。

仿佛冷僻的童年就像个小玩意儿似的在胳肢她,谢端一边说还一边笑。

而我无地自容。

我以为我明白了她先前为什么会闹别扭,她的家庭,让酒这个词大概成了禁语。我想我竟然忘掉了,只顾惦念自己那一点小情爱,因为一个突发的奇想就把最好的闺蜜当假想敌,提防她,冷淡她,试探她,庄凝啊庄凝,换一个时间我都要被此刻的你寒碜死。

卓和和沈思博也都没有话了。

我想心思,有轮轴声传来。

“车!”沈思博本能地一扯我,只来及扯我。

脚踏车紧接着几乎贴谢端飞驰而过,她看着我们,它远去了,她惊愕的神情也没有退。这份惊愕表达的是这么个意思——我都这样了,还要拿我怎么样?

接着她慢慢地,又开始笑,小声说:“吓我一跳。”

语调虚弱,自弃,对生活再也无话可说的伶仃,她就站在咫尺之外,身后是热气腾腾的一个煎饼铺子。

我背后的沈思博似乎欲言又止,他气息不平稳。

我说:“端端,来。”

我脱开沈思博,用两只手抱住她胳膊。

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桃花杀(之八)

下学期刚开学,我用积蓄,再添上奖学金,买了我人生第一个手机。

后来有人调侃这种直板机,说可以当板砖揣兜里,遇拦道的直接拍对方脑门上。但不管怎样,这个机型在当时是挺凑合的了,起码它还是个八和弦。

“万一有什么不对。”沈思博把它拿过去在手里:“你就拨给我——”

“拨给你,你就不开会了?”我从一教门口的花坛上跳下来,对面看他,今天我们上午都是三四节的课,一楼和六楼。

“开会——”他拨弄我手机玩:“开石油也得过去啊。”

我想说,那你干脆不要开,我也不出去了。一转念,算了,做人要懂事,我自己也是学生干部,时间不归自己管的情况多了,不该强求。

“没事的我跟你说,都是论坛里聊了很长时间的,而且他们以为我是男的。”我解释给他听:“再说了,人家个个事业有成,套句术语来讲,那犯罪成本高了——我还没那么大魅力。”

“谢端呢?谢端怎么不陪你去?”

“她又不混论坛,再说她可认真了,一天自习都不肯拉。”

他噼里啪啦打贪食蛇,头也不抬。

就在此刻我想起来一件事,猛地一激动,劈手把手机夺回来,沈思博被我吓一跳:“干吗?”

脸红的一塌糊涂,我答:“有隐私,刚想起来。”

他说:“嗬!嗬!嗬!讲来听听。”

开玩笑,要我讲给他听,我把他的号码分组在了“家人”一栏?我不理他,原地晃晃:“我好像胖了,你说呢?”

“我要说是呢?”

“你说一个试试?”

他笑笑。这时卓和从后面过来:“嗨,沈嫂!”

难得他去年圣诞和谢端互相看不上,过后也没见得多尴尬,见到我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我正要随口答应,沈思博直起身来,语调轻描淡写却基本没余地:“不要胡说八道。”

我在顷刻之间,觉得不快卷上心头。

以前卓和这么叫我,他也会这么说,但不知为什么,不一样。

卓和倒没什么,估计习惯了:“我先过去,给你占个前边的座?”

“等等,一起走。”沈思博转回脸对我说:“总之你自己注意。”

今天上的是写作理论,选修,六个班的大课。

不要把法律系开的写作课联想到什么浪漫的东西上面去,这个课主要教大家撰写文书、申论、通讯材料,汉字们被捆扎地好好的躺那儿,猪头肉一样乏味的和我等大眼瞪小眼。

一般这种课,放眼望去,都是歪倒一片的盛况,就着春光小睡。但眼下并不是。

女讲师三十岁左右,我曾经听过她一个关于“诗性与梦境”的小型讲座,那叫一个激情洋溢,萨福附体似的。她教我们写这些注水猪肉以完成教学任务也挺不容易,诗大概不能让谁安身立命。

她正关掉DVD,笑眯眯地对我们说:“大家来谈谈对《鸳梦重温》这部电影有什么看法。”

被叫到的同学说:“大俗,但是好看。”

“《长别离》呢?”

这两个都是讲失忆的电影,前者欢喜,后者惆怅——女人苦等回战场的爱人,强求男人记忆复苏,男人觉得她陌生而且恐怖,挣脱开逃走,最终她无奈的看着他背影离开。

………

“好,请同学们周一前按课本要求交一份文件稿到我的邮箱,长短不限,抄的也行,但请把格式对齐。”下课前她对我们交代:“我也要交作业给学校,大家请给我面子。”

“相比我更喜欢后者,残缺美。”她讲完收拾东西,拿碟片在手里自己又动了感慨:“他人一直都在你身边,但其实已经永远回不来。”

放学铃这时响了。

我正要站起来,猛地被这句话煞到,隔着人群盯着她,突然不会动了。心酸地厉害,眼底发热。

沈思博一直都在我身边,可我拥有过他吗?我懂得过他的心思吗?有一天他要离开了,我怎么让他回来?

到了下午,我还闷闷地想着那句,一直在身边,却永远回不来这句话。

结果下了公车我就迷路了,那家BAR在陵河旁边,具体位置,射天狼同志告诉我,一找就找得到。回头见到他我要跟他说,他一个法律工作者,说话如此不靠谱,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还是陵城人呢,陵河这附近,有多少香艳的传说,就有多少曲折的偏街,小巷,旮旯,这是一条满怀心事的脂粉河。

我这边来的不多,沿着河绕了两圈,最后着急了逮着个人就问:“请问您知道“小乱”吧在哪儿?”

对方大惊失色,嘀咕一串,我一看,外国银。

正着急我手机响了,陌生号码,我很粗鲁地对着它:“喂!”

对方顿了两秒:“加图?”

声音听上去略略意外,意外是正常反应,程度轻是因为他收得拢。

“对,对。是我。我是个女的。”

“我知道。”他那边不动声色:“听出来了。”

“你是——射天狼?”

“不,我出来接你。你现在在什么位置?”

“什么位置——”我四面看,一边用手扇风:“我旁边有一个照相的,一个抱小孩的,一个——”

人真多啊,我眼都花了。

“停。”他打断我:“我看见你了。”

“啊?”我还在左右顾盼呢。

他的尾音终于流露出一点点真正奇怪,和有趣的情绪:“是你。”

什么话。

我回头的一瞬间,就看见了他。

陵河最窄的地方不过七八米,他就站在正七八米外,宽肩细腰,线条分明的脸,硬朗的五官。

“齐,齐师兄?”我惊讶得,只会说这一个词。

“你走错边了。”他在电话里说。

“怎么办。”

“前面有桥,你过来。”

我拿着手机,想到了挺久之前,对他态度莫名的唐突,一时间有些赧然。十九岁半的我觉得十八岁的我实在太冒失太年轻,我都替她不好意思。

“最近怎么样?”我问。

“还行。”他声音特别稳,不紧也不慢:“你呢?”

我们隔着一条河,慢慢的走,慢慢的走。垂柳的倒影在水中轻轻摆,画舫上有流苏飘动。阳光在两岸都热烈而斑驳。我说:

“凑合。”

他绕过卖风筝的小铺,我扫开长斜的柳条,他迁就我的步子,我迁就他的步子。那座桥怎么走都走不到。

“骆婷过得不错,在上海。”我又说。

“嗯。”

“你和她还有联系吗?”

“偶尔。”

“…我早该想到,QX,呵呵。”

“那么你。”他缓缓地说:“一定要摧毁迦太基?”

他也知道这句。我笑起来:“是呀,一定要摧毁迦太基。”

桃花杀(之九)

在在论坛上聊过大半年,今天才跟他们的真人对上号。

射天狼样子非常斯文,跟网上喳喳歪歪的性格判若两人,律政之王是个酷似多拉A梦的胖子,笑嘻嘻,不起眼。

此外在座还有几位,男男女女,我都多少聊过几句。这是个小范围活动的圈子,不定期碰头,不断有人加入,不断有人离开,核心就那么几个,论坛创始初期就玩在一块儿,看得出来,彼此随意又很有默契。

这个版的版主傅辉负责挨个向我介绍,他是小团体里最年长的,也不过二十六七,区法院的干活。到齐享时他对我说:“你们认识了吧?这位齐检,也正好那个点到,就让他去接你——不过如果事先知道加图是嘎么漂亮的姑娘…”

他们这群人无聊劲儿上来是这么互相称呼的——律所的称“X主任”,公司的称“X经理”,法院的称“X大法官”,依此类推。

初一听真让我吓一跳,混的如此之好?

稍后明白了,这也就纯属,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们没事逗自己玩。

我时常在小说里读到,二十几岁无所不能的大律师,二十几岁遇佛杀佛的检察官,个个都活像是法律女神忒密斯嫡生。

但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恐怕基本上属于是比在家躺着无故被球形闪电劈中,稍微高上那么一点点的小概率事件。且不说司考未必刚毕业就能帕斯,即使从业证到手,大街上照样一把一把找不到案源的年轻律师,法院检察院那样按资排辈的地方,三十岁能混个助理官,就已经是制度给你的偌大面子。

外人看来光鲜亮丽的职业,内里未必如何风光逼人。不乏困则思变者,不同的是有底线的换职业,没底线的换心肠,如是而已。

在座一个姓白的师姐,就彻底告别专业出身,目前做保险,收入也还不错,不过后来我注意到在周围人对最新改革的法规侃侃而谈时,她神情往往会有些微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