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水三千一瓢饮,不过心甘情愿尽欢欣,此一生一世一双人,仅此而已。

饮罢,叶浮生就凑了上来,这满肚子坏水的家伙如今喝多了更不消停,借酒就发疯。他按住楚惜微的肩膀用力一推,翻身将人按在锦绣红被上,跟小狗舔骨头一样毫无章法地亲起来。

楚惜微张开唇齿,温热的舌头就横冲直撞而入,在口中粗鲁扫荡,他从交融的内息里尝出馥郁酒味,眼睛一眯按住叶浮生后脑勺,不甘示弱地反客为主。

习武之人内息绵长,可也架不住这样互相掠夺气息的焦灼缠斗,待分开时两人都有些胸闷气短。

叶浮生喝得多,此时酒劲上涌,脑袋如被放进了蒸笼里,眼前俱是水雾茫茫,一股燥热从心底升起烧得喉头发干,偏偏手脚却发软,在楚惜微身上胡乱摸索了好几下都没扯开腰封,反被抓住了手腕。

楚惜微轻笑一声,将他的手指含在唇间,目中精光闪过,腿用力一勾,就把叶浮生压回了被褥间。

他小时候直来直去,长大了也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此时就像毛头小子一样卯足了力气往里干,如同对目标赶尽杀绝的猎人,在世间最温柔缠绵的绞杀中发动攻击。

床板因为剧烈动作吱呀作响,残留的蜡炬火光从红幔透进来,映得两个人都是一般艳丽模样。

那一刻到来之时,楚惜微俯下身,两个火热的胸膛猝然紧贴,心跳都似乎融入了另一人的血肉里,从此生死与共,心有灵犀。

叶浮生本已失神,却在这时突然安心了。

他在浑身战栗之时伸出双臂,搂住楚惜微的脖颈,给了一个不分彼此的吻。

第223章 番外十三·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题都城南庄》

(一)

人这一辈子,有两段时光过得最转瞬即逝,一是稚岁难追,二是暮色难挽。

四年,一千四百多个日夜,倘若捡豆子般一粒粒数过,只觉得多不胜数,可等过日升月落,再见冬去春来,方知光阴如梭。

先前韶华空驻的几十载岁月在这四年里似水流逝,端清的一头白发一日胜过一日枯槁,面容也飞快显露老态,哪怕还有内功和药力内外养着,依旧难免气虚体衰。

起先端清在太上宫留了两年,虽有时去洞冥谷探望沈无端,大部分还是跟端衡和端仪一起替早故的师兄教导玄素何为掌门之任,又趁自己身子骨还好,把能教的武功剑法也言传身教给了他。玄素的武功路数跟他相似,悟性又好,学起来自然也快,半点也不觉心累,只是身体慢慢不好了。

眼力差了,耳力也不复往常,精神头更是不行,晚上彻夜难眠,白天又总是犯困,再加上他坚持住在欺霜院,寒气侵体伤骨累腑,哪怕玄素寻医问药,又对他无微不至,还派人在院落里铺地龙设炭盆,也只是徒劳。

直到叶浮生得信后,带着楚惜微上了忘尘峰,祭酒磕头将顾欺芳的尸骨请出墓土,然后请灵奉幡,亲自抬着灵柩回了飞云峰,于故土迁坟安葬,端清才离开了太上宫。

他走的那天悄无声息,端衡和端仪都没有出现,送行的人只有玄素。已经身具掌门威仪的道长亲自扶着他下了忘尘峰,交到叶浮生和楚惜微手上时,默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

端清的手掌落在他肩头,微一用力,难得笑道:“做了掌门,就别再作小儿女态,我只是该回家了。”

他们回了飞云峰。

两年来,叶浮生少有离开端清的时候,他就像个守着雪人的小孩子,生怕一眼看不着,冰雪便悄然消融。端清看在眼里不禁摇头,偏偏楚惜微也是如此,百鬼门主除了忙碌门派事务,还要每月抽出七天到飞云峰,有时候带上渐渐长大的谢离和阿如,来往皆是一身风尘,却从来不报哀怒只说喜恶。

当年轻人都有事的时候,沈留就过来养老偷闲。

两个老友如今依然情谊深厚,比起年轻人的伤感惆怅,沈留和端清都看开许多,不管煮茶还是饮酒,就连一盘棋、一曲琴都能做乐子。待夜深了,老人还无睡意,就拢了大氅坐在廊下蒲团上,对着满天星斗说话,大多时候是讲着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趣事,偶尔还提起小辈们。

间或兴起,沈留就指着院里桃花树下那座坟,毫不客气地道:“端清啊,你跟顾欺芳两口子都不是东西,当初说好了我们三人同生死、共祸福,结果你们遇到麻烦却先把我撇开,顾欺芳还早走了这么多年啧,不仗义,等我日后下去了,必须跟这女土匪真刀真枪来一架,这回你们俩可得等着我。”

端清道:“好,我们等你。”

沈留先是笑出了声,继而又愤愤灌了口酒:“你们两口子团聚,当然说好,到时候俩人打我一个,这黄泉之下我找谁帮手去?不公平,不公平!”

笑骂完了,他又捂着心口唉唉叹气:“昨儿个我梦到柳容了,她给我梳头发,把那白头发一根根揪了,我又变回几十年前的样子你说,她是不是也等着我呢?”

端清但笑不语,抬手将他手里的酒壶夺了,换成一盏白水。

沈留捧着温热的白水,一双醉眼还有些朦胧,问道:“你说,人死了到底是没了,还是在天涯别处活着呢?”

端清将目光从星空收回,最终落在树下孤坟上,神情依然淡淡,声音也放得很轻:“我们道家,都说的是‘天行有常、因果有缘’,所以”

红尘春去秋来,人间枯荣生灭,但有生老病死,也是缘聚缘散。

(二)

沈留离开忘尘峰时,又是一年春正好。

飞云峰上草长莺飞,晨闻乳燕轻鸣,夜听小兽归山,山涧流水上有野鸭在畅游,时不时叼出一条小鱼来吃。嫩草破土而出,大树抽枝散叶,蜂蝶翩跹而来的姿态叫人眼花缭乱,穿林踏花,好不自在。

这一日春风拂面时,从窗棱传来一声闷响,端清放下书卷,伸手从窗台抱下一只暖黄色的小猫,苍白枯瘦的指头顺着背脊轻轻滑动,最终落在那缠着药布的左前腿上,觑见了脚掌湿泥,便轻声道:“去哪儿野了?”

小猫抖了抖毛,在素色的衣袍上蹭了蹭脚掌,留下几个梅花印后钻进了端清怀里,仰着脖子“喵”了一声。

外面冷不丁冒出一个乱蓬蓬的脑袋来,叶浮生扒着窗台兀自叫嚣:“还我的鱼来,臭小子别——师娘!”

端清瞥他一眼,抱着猫从屋里走出来,只见叶浮生灰头土脸,衣服上的梅花爪印可谓星罗棋布,活似在野猫窝里杀了个三进三出。

“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小猫过不去,你可真出息了。”

叶浮生正偷偷对那只小猫做鬼脸,闻言立定站直,道:“是,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这只猫是叶浮生三天前在林子里捡到的,彼时它伤了腿,趴在树洞里低叫,倘若没被捡回来,怕是就做了林中哪只野兽的宵夜。叶浮生看它那双猫儿眼灵动可怜,就顺手将其带回了木屋,没成想这小畜生惯会察言观色,很快窥出这里做主的人是谁,长尾巴缠上了端清脚踝就不放开,如今已经能在叶浮生头上撒野。

端清摇了摇头,目光扫了一圈:“惜微呢?”

“钓鱼去了。”叶浮生摸摸鼻子,故作委屈,“我想着给师娘你做点鱼汤,奈何这里的鱼都跟瞎了一般,死活不咬我的饵,还偏往他的钩子下钻。”

端清看了下天色,如今他眼神已经不大好了,得眯起眼睛仔细瞧一会儿才能看清日头,道:“时辰不早,去把他叫回来吧。”

叶浮生耸了耸肩:“没事,也不远,我先去厨房烧锅水,等会儿他回来就好做鱼了。”

端清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好。”

叶浮生的背影消失在木门后,端清低下头摸了摸怀中小猫的皮毛,无声地一笑。

曾经踏过山河万里,如今站久就觉得累,端清抱着猫坐在桃花树下的躺椅上,头顶是一树繁花,身边是一座青冢。

两年前迁坟至此,端清亲手做了块碑,上面没有夫妻镌词,也未刻子孙后代,只留下“顾欺芳”三个字,与其说是墓碑,更像一个名位。

有时候叶浮生看着这块碑,都会觉得碑下没有埋着尸骨,只证明了顾欺芳仍在此处。

端清抱着猫,觉得很累,从四肢百骸由内而外地传来倦意,叫他连动也不想动。

鼻尖隐约传来桃花的味道,端清已经有些昏沉的脑子在这一刻忽然想起了很多东西,如走马观花一样,随着眼前光影明灭一幕幕闪过——那些年仗剑天涯、煮酒论道,那些年知交三五、恩仇七八,那些年腥风血雨、武斗打杀

最终,他的心思随着目光,落在了一树桃花上。

(三)

那一年,近水野渡有桃花先发。

那棵桃树长得歪斜,大半身都探向水面,在春寒料峭时已有三两粉色破萼,端得喜人。

踏青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有心去摘,奈何河边淤泥湿滑,树又长了个歪脖子,叫她们只能望花而叹,直到入夜后人迹已罕,才有一道身影踏水而来,足尖在水面浮萍上轻轻一点,手指顺势一勾,开得最艳的一朵粉桃已经落在了绯衣女子指间。

她摘了花,却不上岸,但闻轻声一笑,身似飞鸿点水而回,河面涟漪还没荡过三圈,人已经落在了那叶顺水漂行的竹筏上。

彼时端清正在筏子上打坐,见顾欺芳回来也不以为意,五心朝天,对她视若无睹。

“再过三天就能到中都地界了。”顾欺芳在他面前盘膝坐下,桃花于指间翻转,好似什么稀奇的玩意儿,可惜端清不看一眼,她就成了自娱自乐。

“我说阿商啊”顾欺芳一手托腮,“好歹我也是救了你一命,你不道谢也就算了,怎么连一个好脸色、一句话都懒得给我?”

端清惜字如金:“解开我的穴道。”

顾欺芳撇撇嘴:“然后看着你再去跟人杀个你死我活?亏本生意,不干。”

端清道:“你救了武林公敌,一旦走漏消息,就是江湖不容,更加亏本。”

顾欺芳轻狂了这几年,还真没怕过什么事,她把桃花往水里一丢,见飞花流水向东流,便道:“你看,那些个成败枯荣也好、恩怨情仇也罢,最后不都是付诸流水东去也,什么也不剩下?我不怕事也不惧人,只是不喜欢做无用功。”

端清不说话了,顾欺芳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半点也不敢放松。

自她在西川救下这个人已有两个多月,慕清商之事的风头还未在江湖上过去,顾欺芳没少提心吊胆,更让她头疼的是,这个人的性情与她先前在洞冥谷所见十分不同,若说那日机缘一见的慕清商是温润君子,那么这个被她带在身边的“阿商”就是冷厉噬血的刀。

此人忍耐之强、心性之坚乃是顾欺芳生平仅见,半身骨头打断重接的过程让她这个动手的人都心惊胆战,可端清一声不吭地忍了下来,面对沿途的匪徒流寇或江湖草莽,此人也是杀机胜却周旋。

若非顾欺芳善于见机行事,端清又为了抑制内息封了自身八成功力,指不定他们已经暴露身份、亡命天涯。

顾欺芳不止一次猜过自己是不是救错人,可无论是时间地点的推算,还是端清身上的伤痕,都证明了他就是慕清商。

她这厢诸般猜测,端清不置一词,两人相互牵制又相互陪伴,磕磕绊绊地走过了这条路,到现在即将各奔东西。

顾欺芳与慕清商不过是一面之缘,能做到这一步已经仁至义尽,早在救人那天就打定主意要将其送往洞冥谷,可现在临到头来,她才发觉自己有些舍不得。

近七十个日夜,说来并不长,却到底不是转眼瞬间。

端清和她相处两个多月,话不多,脾气也不算好,顾欺芳喜欢的美酒烈马、刀枪剑戟,在他眼里都是寻常的东西;她不懂的诗书经义、锦绣文章,是这个男人信手拈来的等闲。

她豪爽热情,他冷漠疏离,一个当纵横于鲜衣怒马,一个应静修在高山寒阁,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

可他是顾欺芳头一个如此上心的人,她有那么多举樽共饮的朋友和义气相交的兄弟,却只有一个端清让她琢磨不透。

半个月前路过县城,当地有魔教龙蛇作祟,平日里被养得脑满肠肥的衙差事到临头都做了窝里鹌鹑,面对魔教中人为恶连个屁也不敢放,百姓能跑的背井离乡,不能跑的数着日子等死,终于等来了前来除恶的侠士。

顾欺芳二人正好赶上了这件事,她是个爽利义气的人,最讨厌欺凌弱小的匹夫,应邀加入了这支队伍,只是对安置端清有些犯难。

破云剑常年面具遮脸,天底下没几个人见过他真容,顾欺芳不担心在这地方会有人认出端清,只是担心他会不会趁乱离开,或者被人误伤。

没等她纠结出个结果,端清就将她往门外一推,然后关门落锁,熄灯就寝。

顾欺芳一肚子火没处发,照着房门踹了一脚仍不解气,回头看到前来找她的侠士欲言又止,眼珠一转摆了摆手,故意大声道:“夫人闹脾气,见笑了。”

“”目瞪口呆的侠士看看她,再看看紧闭的房门,思及刚才的惊鸿一瞥,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来,“顾女侠好福气。”

屋里传来一声轻响,似是有人捏碎了杯子,顾欺芳莫名神清气爽,也不等端清开门,扯着那人就冲下楼去,翻身上马一骑绝尘。

她没想到这一回碰上了硬茬子。

魔道有三门六宫,这次在县城里为祸的是七绝宫人,这一门派的功夫算不得精妙,阵法却是一流。他们虽成功杀了首恶,余孽却布下阵法将众人冲散,意图各个击破,顾欺芳仗着身法经验过了三重杀阵,连斩了四名阵法高手,最终还是陷在了困阵里。

阵中山石草木生出迷雾,叫她伸手不见五指,其中机关重重,不小心就要踩中陷阱,顾欺芳被带刀绳网伤了腿,只好闭眼以刀探行,却不知道三丈之外已有人埋伏在大树后,淬毒的袖箭已经对准她后背。

一声轻响,弦动箭出,顾欺芳听声辩位反手一刀,将袖箭击回那人身上,却也使得自己身前空门大露,正中杀手下怀。

正前方,第二支毒箭已在弦上,杀手眯起眼对准她心口,却在下一刻瞳孔骤缩。

一根枯枝凌空而来,擦过顾欺芳脸侧,洞穿杀手咽喉。

布阵者死,顾欺芳听到背后传来石头滚动的声音,狂风倏然涌入吹散了迷雾——有人破坏了阵眼。

她回头一看,素衣披发的端清慢慢走来,一言不发地压下妄动内力后翻涌的内息,脸色苍白无血,步子却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