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许久,那和我们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织金绣银的衣裳站在井壁的阁楼之上,朝我们指指点点时,我才知道,他,就是我们的主人!

绮凤阁幕后举持之人,是楚国国君,我们是楚国太子手里的一把刀。

楚国太子,楚博,他站在那时,手里拿着茶盏,手指短短肥肥的,脸上还有婴儿般的双下巴,这个肉包子一样的人,以后就是我们的主子。

那一年的腊八日,能从井底爬上去的人,可以得到楚博赏赐的腊八粥,我虽然不喜欢这个长得象肉包子一样的男孩,但腊八粥的香味从井壁之上飘了下来,我就很喜欢他了。

腊八粥,用红豇豆、黄米、白米、江米、小米、菱角米、栗子、、去皮枣泥等,八种米合水煮熟,再加上桃仁、杏仁、瓜子、花生、榛穰、松子等,吃的时侯,里面加上白糖,小小一勺,放进嘴里,可以直甜到心底去。

每一年,我们都过腊八节,腊八节是我们的节日,这一日,我们会有希望,有希望能爬得出去,爬出去了,就是另一翻天地。

爬出去了,可以吃到腊八粥,成为绮凤阁的成员。

可以被跳傩舞的人拥着,成为主角。

那一日,是我们中的英雄出现的日子。

而那一年,腊八粥是楚博从宫里带来的,特别的香。

我和叶萧以及一大群小孩子往上爬了去,一开始的时侯,人很多,我不断地被人推涌着,使着绊子,好几次都差点儿跌了下去,可有叶萧在身边,互相帮衬,我们总算爬到了井壁的最高处,离上边只有一步之遥,很大很长的一步,隔着十丈远的距离,只要跳上那高台,就可以吃到腊八粥了。

而这个时侯,我们身边,只剩下了几个人,井底下摔下去的,哀叫惨呼之声不绝于耳。

我抬起头来,看着那巨石高台,高台旁边,是那着金缕织衣的男孩,他在发着脾气,身边的老公公陪着笑脸,不停地解释。

哗啦一声,他一手打翻了桌子上的东西,也包括那碗腊八粥。

我气急,脚一蹬,就往那高台上跃了去,堪堪抓住了台沿,洞底洞壁传来了喝彩与欢呼,“梅络疏,梅络疏…”

发着脾气的楚博被叫声惊起,转眼朝我望了过来,忘记了发脾气…我爬上了石台,心痛地望着那碗腊八粥,被他扫落地面,浓稠的汁水流成一道小溪。

叶萧在石台那边大叫,“酥饼子,帮帮我。”

我解下了腰带,将一头扔下他,他抓住腰带,顺势而起,也来到了石台之上。

后来,考核的领队死不承认叶萧也爬上了石台,说我们这是在作弊,可楚博说,“就算是他吧,这么一来,她也有个伴儿。”

这肉乎乎的圆包子眼底露出了深重的寂寞。

那个时侯,我还不懂寂寞这个词,就是觉得这肉包子挺可怜,独自一人坐在高台之上,陪着他的,不是哈着腰,就是弯着背。

叶萧和我顺利地成了绮凤阁的成员,据教训我们的首领讲,我们两人,是这批人中,最快从井底出来的人,当然,他说这话的时侯,用很鄙视的目光盯了叶萧半晌。

又说我是一个最专心一致的人,还号召其它人向我们学习。

有了楚博的那句话,首领对我们俩另眼相看,用最快最短的时间把我们俩打造成了两柄最锋利的剑。

其间受的苦,简直不能与外人述说。

但他教我们的,只是刺杀的技巧而已,却没有教我们,怎么样读懂人心,没有教我们,最锋利的剑并非最厉害的武器,人的心思,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有一个最强大的国家做后盾,绮凤阁自是成为最强大的民间刺客组织,而我,在楚博从各地不计金钱和余力收罗来的各式师傅教导之下,也成了最年轻的高手。

那个时侯,我十五岁。

杀人其实不可怕,剑刺进去,扑地一声,便完事了,我剑底下的人,死得极快,不会遭受什么痛苦,不象叶萧,杀一个人,总是想了好几种方法,又是毒又是绳索的,所以,那个时侯,每个被绮凤阁盯上的人,都期望被我盯上,而不是被叶萧盯上,在他手里,会死得痛苦万分。

只有我知道原因,叶萧的武功差了那么一点半点,他如果不用这么多手段,那么,他想要杀的人,很有机会死得不透,而这种情况,出现了好几次了,被他用毒毒杀的,隔了两个时辰,醒转了,腹痛如绞,但就是死不了,他只好再用绳子勒,勒了半晌,绳子断了…

他其实不是故意的。

他运气不好。

十五岁那年,我们俩便在杀人与被杀之间来回的奔波。

楚博,也是十六七岁的年纪了,脸上已褪却了婴儿肥的模样,下巴如石雕成,双下巴不见踪影。

刚开始的时侯,每隔两年,他就会来绮凤阁一次,到了后面,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要我们杀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那一次,是带我们进宫,要我们杀了那位痴缠住楚王的妃嫔。

那妃嫔姓玉,被封为美人。

这一项任务难度极高,因为他提的要求极多,比如说,不能让父王查觉是他派人杀了玉美人,要让玉美人死得父王都不想记起,要让父王得一个教训,不再这么荒唐等等。

他提的要求越来越多,我早有准备,但这一次,实在太离谱了一些,但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不到的时侯,就拖罢,再说了,宫里面的好吃的东西太多了,光牛肉的煮法就有上百种之多,我怎么也得把牛羊马猪各种吃法吃个遍才执行这复杂的任务。

在宫里面当小宫女的这些日子…为了方便吃,不,为了方便调查地形,熟悉情况,东南西北宫,被楚博调了个遍,我估计着,他由得我提要求,最主要的目地,怕也是让我将宫里一次个熟悉遍了,免得日后杀了玉美人,再杀其它的美人什么的,我就熟门熟路了。

叶萧自是当的小太临,他那段时间较为愁人,胡子不停地长了出来,他每晚都和胡须做斗争,搞得我挺同情他的,建议他当个真正的公公算了。

楚博也考虑着如果他当了公公,声音变了,就有了特征,日后很容易被人认出来的,他可不想他好不容易磨出的两柄宝剑折了一柄,如若不然,叶萧就真成了公公了。

所以说,叶萧也算得上是在成与不成公公的边缘走了一遭。

第六十三章 玉美人之死

玉美人死得很痛苦,面孔被烈火烧得面目全非…为了达成楚博让楚王连想都想不起她来的期望,她没有马上死…一开始的时侯只是脸烧伤了,如果治好,还能留一条命,玉美人浑身如玉一般的雪白,很得楚王宠爱,把她当成珍宝一般地宠着,她烧伤了,楚王也没有放弃她,不象别的帝王…他遍请名医给她医治,只可惜,烧伤了的面孔怎么会好?到了后面,越医治,她的脸越变越坏,一开始还只有小小的一块伤疤,治了几次之后,简直没办法让人看了,玉美人的脾气也由温柔如水变成了爆躁易怒,还爱摔碟子,把殿里的碟子全都摔了,有一次还摔在了楚王的头顶上。

楚王的心也由怜悯,痛爱,变成了厌恶,冷淡,到了后来,玉美人整日整夜的哭,楚王便不耐烦,“她又怎么啦?”

我们达到了楚博的期望,让楚王日后连想都不愿意想起她来。

可楚博没有想到,他给了我们的这个任务,让我们能在楚王宫内行走,也让我们知道了不少宫廷辛密,比如说,楚王的子嗣稀少,他这个王子是一名逃妃所生,楚王醒悟起自己处于断子绝孙的边缘的时侯,找到了那名逃妃,把他从她那里接了过来。

我和叶萧惯于取人性命,有好几次失手的经验,从这个密辛之中,马上看到了机遇和光亮,说不定楚王也失手,接错了呢?

我们是楚博手里的两把利刃,可到了后面,这利刃就越来越不好当了,他提的要求越来越多,想杀的人也越来越多,有时还让我们杀不愿意杀的人,比如说,某个怀了身子的妃嫔,某个既将进宫的名门闺秀…我们很累。

叶萧原本还不同意我的想法,但我提醒他,他前不久还在太监与否的边缘上走了一遭,他也同意了。

所以,在没有接到楚博命令的时侯,我们暗地里开始查访那逃妃的种种,可没有想到,我们查来查去,查到了自己的身上,那个逃妃,便是阿史那族的阿史那梅,是楚王带兵攻打阿史那族时,阿史那族为了求和,献出的公主。

阿史那梅,自不是被老楚君侯赶出宫的,而是自己逃了出来的。

阿史那梅,所生的,并不是一个儿子,而是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我。

那个时侯,阿史那梅已经到了夜郎族,嫁给了夜郎王,和夜郎王的其中两个儿子斗得激烈,和另一个儿子感情很好,老楚王派出的大内侍卫赶到夜郎族时,阿史那梅把女儿和继子的儿子放在一起,大内侍卫分不清那两个孩子谁是她的,就将两人都抱走,正值此时,阿史那梅发现了,为了救她自己的孩子,她拼命地抢着她那继子的儿子,以造成那个孩子是她的孩子的假象。

大内侍卫上了当,把我丢到了路边,可等阿史那梅转身去寻找时,她已找不到我了,因为,我被旺财叼了去,旺财那一日吃得很饱,而且,它是一头母狮,还是刚刚失却了小狮子的母狮。

它的奶还很多,我被旺财养到一岁左右,山里的猎人发现了我,把我从旺财的身边救了出来,一直养到我五岁,那猎人在一次狩猎之时死于非命,我便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山上住着,可旺财还记得我,经常给我叼一些猎物来,又过了三年,到八岁之时,我和旺财告别,下了山,遇上了因偷吃东西被毒打的叶萧,从此之后,和他混在了一起。

至于那精确到几岁几岁的时间,并不是我回忆起来的,是我和叶萧找了许多人证实出来的,养我的那猎人的同伴,我住在山上时的邻居,以及阿史那梅的侍女,我身上那叶形的胎记。

知道了这个大秘密,而且这个大秘密还牵涉到了我,牵涉到了楚博…这可是可以取人性命的大秘密!

也代表着楚王彻底的绝子绝孙了,他唯一的骨血,是个女子,他将位置传给了楚博,那便代表着,楚朝不再姓楚,姓夜郎了!

这其中的狗血,不是一个字能说清楚的。

一不留神的,我就成了楚博最大的要消灭的目标,叶萧建议我,要不咱们趁他还没把咱们消灭掉,先把他消灭了再说?

想想他小时侯肉包子般的面孔,我很不忍心,一拖再拖,直拖到了楚博再次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去晋国打探晋国世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有机会刺杀,就顺便刺杀他一下。

他的话说得很圆滑,但我和叶萧知道,他这种说得越圆滑,就代表着越要完成任务,这次不完成,以后以会要求完成,所以我和叶萧决定了,把这次的任务坚决彻底地完成。

自从知道楚博是个假王子之后,我总有些做贼心虚。

也不知道为什么?

来到晋国,叶萧和我进行了数不清次数的刺杀,花瓶里藏着爆雨梅花针,等李泽毓一走近那花瓶,那花便如烟花一般地乍放,我则从隐身之处,一剑刺出。

马鞍上插上了毒针,马儿一跑,针刺进马背,马受惊之时,我再从隐身之处,一剑刺出。

甚至于埋在土里,在他经过之时,一剑刺出。

每一次刺杀,我们都准备充分,但每一次都失败了,幸好的是,每一次,我们都全身而退。

李泽毓防范得完美无缺。

我和叶萧无计可施,正准备放弃,却传来了一个消息,李泽毓和晋王闹翻了,闹翻的原因,是一个女人,一个李泽毓想娶,而晋王不想他娶的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青瑰。

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侯,我在煮着粥,在晋国呆的时间长了,我们做的,又是特别惹人注意的事儿,所以,我和叶萧买了一个小小的四合院民房住着,又不能请侍婢,每天里煮饭洗衣打扫院子的事只好抽签决定,这段时间,别的不说,我的厨艺倒是大进了,时间也充沛,把各种粥的做法研究了个遍,每轮到我煮饭,我总是煮粥,吃得叶萧每一看见粘粘糊糊的东西,就有了心里阴影。

今日我煮的是黄膳粥,把黄膳切成小段,用料酒,盐,胡椒粉腌浸,粥滚之后,再把黄膳倒进去熬煮。

叶萧兴冲冲地走进院子,一进院子,便闻到香味,充满希望,“今儿吃什么?”

我端了两个碗出来,他伸长了脖子直望,我笑道:“你不是说几日没吃荤腥了吗?”

他喜:“今日有肉吃?”

我点了点头,转身把那粥钵端出来,他的脸跨了,“又是粥?”

“里面有肉,”我盛了碗粥给他。

他接过了,用勺子舀了舀,眼底露出了嫌恶,脸上却欢欣鼓舞,“算了,有得吃就好。”

“可打听到什么消息没有?”

他舀了一勺子粥入嘴,含糊不清地道:“晋王给李泽毓下了最后通碟,如果他要娶那个女人,他就会另选世子。”

我一怔,“怎么可能?晋王只有一个儿子!”我再给他舀了一勺子粥。

“说是要从镇亲王的子侄之中挑选一个来承继王位,。”他挡住我的手,示意不想再吃了,“我打听清楚了,李泽毓的身世和楚博有些相似,晋王子嗣全都不得养活,相反的,他的弟弟镇亲王子嗣繁多,李泽毓是晋王还未登基时惹下的风流债,民女所生,晋王后无所出,这才将他领回了王宫抚养的,和楚博不同的是,他进晋王宫,已经十多岁了,所以对自己的身世一清二楚,可他对晋王后孝顺之极,对晋王也百依百顺,小小年纪就有帝王风范,被晋王派出去领兵打仗,每战必胜,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哪知这样反而遭到了晋王猜忌,他十多岁才回王宫,到底和晋王不太亲近,你也知道,晋王年纪并不大,才三十多岁,他这个王,还想做得长远,不想当太上王,所以,这次立妃之事,算是给李泽毓一个警告了…”他一边说,一边把粥碗放下,“酥油饼,你这粥煮得挺好吃的。”

我道:“再添一碗?”

他摸着肚皮望了一会儿天,“我刚刚在外面吃过了,有点儿撑。”

我望着一大锅粥发愁,“家里没米了,我全煮粥了,你不吃,待会儿没晚饭吃…中饭也没有。”

他皱紧了眉头,眼底全是愁,“酥油饼,咱们还有多少银子?”

我们做刺客就是做刺客,要做得专业,所以,偷鸡摸狗的事是不会做的。

“不多,咱们再不完成任务,就只要卖房卖屋了。”我也发愁,“多吃点儿,肚皮撑着,还能支撑些时间。”

他接过我递过来的粥,愁眉苦脸地再吃一碗,“酥油饼,咱们该怎么办?银子没了,任务没完成,你瞅瞅我…我吃粥都吃得血都变成白色了。”

我瞪着他的脸半晌,忽地失声:“叶臊,你的血没变成白色…”我吞吞吐吐,“但血好象从皮肤里蹦出来,变成了红色的点子…”

第六十四章红色点点

他象猴子被烧了屁股般地跳了起来,冲进屋子就找镜子,找到镜子悲痛欲绝,“酥油饼,我真想一口吃了你!”

他的脸连同脖子,那红色的豆子,如惊蛰那天,春雷惊醒,虫子从土里面前仆后继一般的爬了出来,眨眼之间,连眼皮上都长满了红色的点点,他的手上上下下的搔着,嘴里不停,“酥油饼,你这是第几次煮错东西了?说,你这黄膳粥,里面还加了些什么?”

我眨巴着眼睛思索:“也没加什么,我见你越来越不想吃东西了,认为我煮的粥是不是味道不太好,所以厨房里的调料每样加了一点。”

他怒瞪着我,“你自己试吃过么?”

我急速地眨眼,“当然是你吃了,我才能吃!”

他大叫,“酥油饼,我恨你!”

我喃喃,“你以前的胃不是挺好的吗?在街上什么都吃,连狗食都抢过,也没见你整天的这样那样,不是肚子痛,就是脸上花啊?”

他扭着腰直冲进屋子里,“这说明你煮的东西比街边的乞丐食还要毒,不,比苗疆的蛊毒还要毒…”他乒地一声关上了房门,“今夜你自己去打探。”

所以,那天夜晚,我独自一个人去了晋王宫。

那个时侯,李泽毓还没被立为太子,晋王还期望着能生出一儿半女来,李泽毓只是个备用而已,他还住在晋王宫内,是为华宫。

我去的时侯,正值月亮微露光华,华宫殿外,华裳瘦腰,梨花飘飞,白玉台阶下,整整齐齐地跪了五个容貌如新月一般的女子。

白玉台阶上,传旨的老公公唠唠叼叨:“殿下,您就别为难老奴了,她们是王赏赐给您的,您还是收下吧。”

殿内,李泽毓手里转着琉璃水晶杯,杯子里的葡萄酒将他的眼映成了淡淡的红色,他望着那跳跃着的灯火,烛火的一闪,炸出来的灯光碰在了他手里的琉璃盏上,再回弹,在他脸上熄灭,他没有动,只是把视线移开,看着那杯红色的酒。

这便是我刺杀了无数次都不能成功的李泽毓,每次刺杀,我其实都没有看清他的面容的,有的时侯,只看见身上穿着的明黄色的锦袍,有的时侯,看着他的身量,便知道他是我要杀的人了,我很少去看要杀的人的那张脸,只要不看那张脸,他们就不是一个人,这是我的习惯。

人的脸,是最不好看的东西。

今夜,他斜倚在榻上,我在屋顶,首先看到的,却只是脸,他半仰着,头放在西番莲的十方大枕上,有浓黑的眉,淡金的眸子,微皱的眉心,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被盯着,神态疲惫而放松,手里的琉璃盏半倾下来,那血红的汁液看似要倾泄下来了,却没有倾泄。

我很少看见他这个模样,当然,我以前也没有趴在屋顶上这么的望过他,他现在的样子,象一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别扭着闹脾气,在我的映象之中,连他的身影,都该是冰冷而不近人情的,就象我手里的剑,该刺哪儿就刺哪儿。

他喝下最后一口酒,把酒杯丢到了殿中的龙柱子上,殿里爆裂出的巨大声响,把门外唠叨着的公公吓了一跳,扑通一声跪下了,他大喝一声:“滚!”

那公公哆嗦着身子弯着腰领着那五名女子退下。

殿内的灯光忽明忽暗,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长袖拖于地面,忽地将长袖扬起,挡住半边脸,袖子旋了起来,扭腰摆胯,嘴里‘傩傩’…我看了半天才看明白,他舞起了民间秋收冬祭时所舞的傩舞,他把桌上了碟子拿起,遮挡在脸上,当成傩舞时的鬼面,嘴里哦吟,婉转悠长。

他星眸半启,眼波在碟子后边流转,眼底喜悦之色尽显,那倒置的杯碗成了乐鼓,手拍在其上,又急行急走,仿佛有村人在其身后追赶嬉闹,以求邪魅被其赶走。

他真是醉了,醉得把乡里粗俗的舞蹈摆在了这富贵尊严的大堂之上。

他斜倒在椅榻之上,碟碗从手里边滑落,良久都没有出声。

我悄悄地从屋顶钻进了殿里面,一开始的时侯,还以为他又在装模作样,猫着腰走近他的身边,手里拔出了刀子…心底却极为懊恼,为什么要看他的脸呢?搞得我迷茫了起来,一迷茫,刀子就递不下去了。

我头一次的这么犹豫,刀子往哪儿刺了下去,都要把他身上的衣服刺破,他身上的衣服好看啊,刚好衬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