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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你关系比和我好,如果你和他谈话都没用,我去更没用了。”

“不,有用的。”他沉思了片刻,“虽然后来你们闹得那么僵,但我一直觉得,小时候他应该是喜欢你。”

我倒抽一口气,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咳咳,咳咳,陆西仁我服了你了。那时候我们都是小学生啊,你在瞎说什么…”

他扁着嘴,摸摸下巴:“也是。见了面再说。”

一个小时后,夜色渐浓,绮丽的灯光照亮车窗外的世界。我挽着陆西仁的胳膊,从一辆黑色豪华轿车中走下来。抵达这里以前,我一直觉得奇怪,陆西仁换一套礼服就算了,为什么还要专程去租一辆这么高档的车。最怪异的是,他还递给了我一副面具。面具由冰冷金属制成,浅金色,皇后式,上面镶嵌了大量玳瑁与珍珠,插着一根夸张的白色羽毛。而陆西仁自己,则戴了一个银色的小丑式面具。

此刻,我总算明白了原因。

眼前的建筑覆盖了大半条海滨大道,像一座皇宫一样,仅小门就有二十来个。每个门上都镶满人造珠宝,被旋转四射的灯光照得闪闪发亮。高空中,印有“Herson Group”标志的直升机绕着这栋建筑徘徊,不时也被灯光射中,呈现出耀眼的银白。这是一座融合了古典与现代艺术的杰作,集休闲、娱乐、赌场、酒店、餐饮、会所于一身。每天晚上八点后,正门的喷泉就会被自动换为火山模型,每十分钟爆发一次,将冰蓝建筑烧成了红色。在这里,妓女就像南迁的鸟儿一样繁多,她们妆浓艳丽,如同红磨坊出来的舞女,踏着大理石台阶进进出出。宫州赌风盛行,而这是世界上所有人提到宫州时,第一个想到的酒店赌场。

真是略感意外。我们这个晚上的终点站,竟是甄姬王城。

同时,陆西仁的表现,也非常超出我的意料。他给我的礼服,是一条裸肩曳地长裙,色彩是明快的水蓝,胸前有一朵雅致的花。裙身有着流苏般的线条,走路时飘逸如仙,像是被那朵花牵引着摇摆一样。而他自己则穿了一套雪域山峰气息的白色西装,衬着他黝黑的皮肤,竟有几分好莱坞男星的味道。当我把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他就像那些上流社会的绅士一样,将手臂抬到了腹部。

陆二货突然变得如此有品位,反差实在太大,让我久久无法适应。

进入甄姬王城之后,我们把外套和包存了,他两只手指夹着五张钞票,递给存衣女郎,作为小费。看见那五张钞票的面值都是一百美金,我表面云淡风轻,实际内心已经晕厥了一百次。

陆西仁,榴莲真的这么好卖钱吗?你知道五百美金可以买多少东西吗?你这样花钱,是打算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所有榴莲都挖来卖掉吗?然而,心中纵然有千言万语,也因为他最早一句“少讲话”,保持了沉默。

可是,我真没想到,小樱和我们失去联系的真正理由,竟是染上了赌瘾。

且不说他家境一般。即便是再有钱的人,只要和这个东西沾上边,都会彻底完蛋。唉,怎么会这样呢…

电梯在甄姬王城的正中央刷刷飞升。因为是全透明的,我们能从里面看见每一层楼的画面,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场景:除了大量轮盘、巴卡拉、老虎机、牌九等等博彩娱乐,还有奢华到令人咂舌的鸡尾酒宴会、化妆舞会、服务人员远多过客人的酒店大堂、价值连城的艺术展览厅、通过人造卫星向全球直播的拳击赛…我甚至在某一层入口处看见活鲨鱼和老虎,但还没来得及看清里面的状况,电梯就与它擦身而过。

最终,电梯停在第四十五层。这里有全透明的旋转餐厅,天花板也是全透明的,能看清上方的星空,浪漫得一塌糊涂。然而,下电梯后,陆西仁却带我刷卡进入另一个门,徒步走上楼梯。

“甄姬王城其实有四十六楼。”陆西仁小声说道,“那个四十五层的顶,用了最先进的技术,折射出四十六楼才能看见的星空。”

上了四十六楼,过了安检,他向两位穿燕尾服的门童出示了两张邀请函。然后,他们为我们打开厚重的皮革大门。虽然之前已经看过无数眼花缭乱的场景,但进入这道门,我还是为之一惊:里面是一个赌厅,扑克嗒嗒嗒嗒的洗牌声传了出来。地面由黑白格大理石制成,就像国际象棋的棋盘一般。角落里摆放着大量红白玫瑰。墙上挂着白色的时钟,大到占了半面墙,弯曲的黑色指针仿佛有扭转时空的魔力。在这里来往的宾客,每一个都盛装出席,却都戴着面具。中央摆着一个巴卡拉桌,周边围了一群正在豪赌的人。记账员穿得就像德普饰演的疯帽子,拿着一个长长的黑色平勺在桌上铲牌。周边的服务人员的着装也如同从扑克牌J里走出的侍从。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个猎奇的细节,就是巴卡拉桌的对面,放着一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超大的乌龟,它像个驼背老头,背上的壳拱得高高的,一副不死不活的模样。

我自觉就像爱丽丝,进入了wonderland。

原来,小樱还不是一般的赌徒。他混入了豪赌的上流社会。

就在这时,有人拍拍我的肩,同时低声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二章(下)

我拧过头,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身后。

他与陆西仁差不多高,头发是深褐色,穿深红西装、黑色衬衫,系白色领带,胸口有一个金色古典徽章。骑士面具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从洞里的双眼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情绪管理能力很好的人。面具下的嘴唇颜色很浅,十分饱满,嘴角微微下垂。他看上去很年轻,我却很快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你不是应该还在飞机上么。怎么发现这里的?”没等到我的回答,男人又一次说道。

陆西仁也闻声转过头来。我看了一眼陆西仁,不知该如何接口。陆西仁揽过我的肩,把我拉近了一些,像是在防备坏人一样,故意斜眼看了看他:“你认识他?”

我老实摇头:“都戴着面具,我怎么认…”

男人瞳孔微微紧缩,淡淡说道:“抱歉,我认错人了。”然后转身走掉,回到自己的朋友圈里。

“陆西仁,我快撑不住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赌场啊。不过这是秘密交易的赌场,只有特殊邀请函的人才能进来。老大经常来这里。”

“你个卖榴莲的,怎么会有这里的邀请函?”

陆西仁神秘莫测的笑一下,回避了我的问题。

其实,甄姬王城玩的就是博彩,按理说赌场不应该修得这么机密才对。开始我还以为原因是交易数额超出政府规定,后来在陆西仁的解释下,才知道事实比这个夸张多了!

这里每一个宾客入场都会用巨额数据买下筹码,选择性参与唯一一桌的巴卡拉纸牌游戏,以淘汰式赛制进行到最后的决赛。胸前别了金色徽章的客户,也就是VIP客户,可以直接参加决赛。而最后的胜出者,可以用所有的筹码换取现金,或者换回一个商品。这里的人都是冲着后者而来,因为这些商品来自各种灰色或黑色渠道,是在别的地方无法交易的东西。它们由甄姬王城评估收购,所以他们最终往往能赚到很大的差价。

举例说明,现在的交易商品,就是那个笼子里的乌龟。笼子外面只简单写着它的名字:

平塔岛象龟(Geochelone nigra abingdoni)

我在新闻里看到过关于这种动物的报道。它们曾经生活在厄瓜多尔西面,东太平洋科隆群岛的平塔岛上。最后一只被命名为“孤独乔治”的平塔岛象龟死于2012年,此后没有再发现纯种的个体,所以,科学界宣布平塔岛象龟为灭绝物种。

所以,这…这是已经灭绝的动物吗?这里居然被他们弄来了活口。

上流社会的思维,吾等平民无法理解。他们要这种绝种龟干嘛?基本已经被认定是世上最后一只了,回去养着当吉祥物,最终看它消失在地球上吗?

但事实说明,比这绝种龟还奇葩的商品多了去,令人眼花缭乱。我们在这里等了许久,看见他们卖掉绝种龟,又接连卖掉了北印度洋的艾赛恩海岛、已故好莱坞巨星梅布尔·莉安的卵子、多明尼加共和国的军事机密、提香·韦切利奥未公开的圣子油画遗作…

这个晚上真是大开眼界。遗憾的是,没能等到想找的人。

“小樱大概今天不会来了吧。”午夜过后,我无奈地说道,“只是没想到,他也会喜欢赌博啊…”

“他和庄家、VIP关系都不错,经常来这里逛。”

见我打了个呵欠,陆西仁看看表,带我离开赌场。临行之前,我发现之前认错人的男人一直在看我,于是跟陆西仁说了这件事。

“哈哈,他把你认成谢欣琪了。”

“谢欣琪也经常来这里?”

“不,她的个性不适合玩博彩,到赌场输了几次就闹得满城风雨,从那以后再也不来了。但是,她哥经常来。”

“她哥?”我想了想,在脑中搜索那个豪门公子的名字,“…谢修臣?”

“对,就是这男的。”

“啊?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的袖扣和鞋。”

男人端着一杯红酒站在人群中,身形笔直。他穿着一双灰白相间的皮鞋,和领带搭配,时尚感十足,却是最正统的牛津式,不带一点花边或繁复设计。他的袖扣是一朵白金蔷薇花。

“谢修臣打扮很正式,哪怕出席这种场合也一样。他不喜欢花哨的东西,但妹妹设计的东西会放在身上。白金蔷薇花是谢欣琪珠宝设计中加入最多的元素。”

“陆西仁,我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想问你。”

“你说。”

“你不是卖榴莲的吗?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你难道不知道,爱吃榴莲的都是美女,有美女的地方都有富人,有富人的地方,就有各种八卦情报。”

这样解释,似乎也是有点道理…但怎么还是觉得不大对劲儿呢?

翌日下午。一辆大红色的兰博基尼像风一样,呼啸卷席过海滨大道。然而,在距离甄姬王城几百米的红绿灯处,它却来了个急刹车。开车的谢欣琪戴着墨镜,身穿绕脖式多褶连衣裙——也是大红色,性感无边。她不耐烦地把手袋里的东西全倒在副驾上,从一堆化妆品里,抽出了响个不停的手机:“喂。”

“宝贝儿,你回国了?”

打电话的是上次和她荣登艳照的男主角,F1赛车手,没什么脑子,但因为像儿时偶像余文乐,所以她把他收了。

“是的,亲爱的!”作为情场高手,谢欣琪总是能机智地编出各种谎话,“呀,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我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的说,这下全荒废了…”

“是温蒂告诉我的啊,她听你回来,很高兴呢。”

“亲爱的,原来是这样噢,你等等啊亲爱的,我还在机场,到家给你回电话啊。”

不等那边说完“怎么不要我来接”,她已经飞速挂断电话,拨通了损友的电话:“喂,温蒂,你是存心跟我作对还是怎么着,我叫你帮我保密回国的事你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什么?他请你吃饭?像你这种智商级别的选手还需要吃饭吗?舔舔盐就好了吧!既然是你泄露出去的,就帮我拖延时间,最起码要等和King相亲结束…你问我King如何?我只见了照片啊。照片如何?呵呵…”

她拨了拨刚弄好的栗色大卷发,拿起口红,单手把口红帽剃掉,对着倒车镜熟练地描了一圈,抿嘴发出“邦邦”两声。顿时,镜中的双眼变得邪气又深邃:“我志在必得啊。等我搞定King,小赛车手就送你了。”

她把口红往副驾上一扔,猛地踩下油门,杀到海滨大道上最大的建筑门前,像是《环太平洋》中的机甲战士从变形金刚中走下来,把钥匙扔给唯唯诺诺的门童,踩着细高跟走上台阶。路过一扇玻璃门,她看见里面的倒影,摘下墨镜,翘了翘臀,撅了撅嘴,用大卷发挡住一只眼睛,扭进甄姬王城。

但二十分钟后,她从同样的门中走出来,已经换上了备用的平底鞋,头发也全部扎在了脑袋顶上。尽管如此,她被高跟鞋重伤太过,还是有些跛脚。她打着电话,摘下沉重的耳环:“哥,你在家里给我等着!我和你没完!你为什么从来没告诉过我,那男人是个神经病?什么男人?你还好意思问我是什么男人,伟大的‘国王陛下’啊!”

说到“国王陛下”时,她伸出食指和中指,挑衅地勾了两下。然后,把日本进口的假睫毛也撕下来,愤怒地丢了出去。

“你是不是迟到了?”电话那一头,谢修臣声音平静无波,忽略了她的愤怒。

“十五分钟。”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女人和男人见面,迟到十五分钟根本不能算是迟到!”

“我以为妹妹纵横情场多年,早已学会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你对King有做过调查么?”

“没有,我真没想到他是个神经病!”说到这里,她从Bra里抽出两块透明的塑胶水饺垫,猛扔出去,却不慎砸在了路人脑袋上。

事情是这样的。

回国前,King的助理就发邮件通知她,这个下午四点在甄姬王城下午茶餐厅豪华间见面。她进去以后,一个穿着米色西装的男人站了起来。他大约177cm,留着和尚头、小短胡,一张脸几乎没什么肉,下巴窄且骨感,笑起来有一些痞气。

意识到这并不是照片上的男人,她有些疑惑。经过解释才知道,他是甄姬王城负责市场的副总,因为她没来,King先走了,他留下来等她。

“绝对不能比男人早到”是谢欣琪恋爱法则中关键的一条。但是,King居然连等十五分钟的耐心都没有。这对她而言,是多么壮丽的奇耻大辱。终于,她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留下副总的电话,约他明天晚上在海边幽会。副总愣了一下,弯着桃花眼,露出阳光笑容,还有几分孩子气。

这小和尚头也很帅,笑起来那小脸可真迷人。

有了替代品,按理说心情应该好些,但刚走出餐厅,她就看见两个黑衣保镖朝自己靠近。一看看他们贼眉鼠眼的样子,就知道是谢修臣派来监视自己的——他猜到她不会直接回家。

她见招拆招,钻进女厕所,从另一个门溜下楼去。本想开车溜掉,谁知还没走出大门,就看见自己跑车旁,还站了两个保镖。

这些跟屁虫一样的黑衣人,才是她真正愤怒的原因。最终,她只能乖乖挂了电话,像劳改犯一样,被他们押着回家。

然而,楼上两个保镖却迟迟没有下来。他们接到谢修臣的通知,偷偷回到下午茶餐厅豪华间门口,打探里面的情况。里面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个人打电话的声音。这个人还提到了谢欣琪的名字。他们立刻竖起耳朵听。

“没错,就是谢少的女儿。她约了我,明天晚上在海边见面…行,那到时候我就不去了,这机会让给你…杨大哥,您就别跟我客气了,咱们都是跟了炎哥多年的人,互利互惠一下,也是应该的…”

听到这里,两个保镖交换了一下眼神,准备撤退,向谢修臣交代。然而,他们还没迈出脚步,里面的人说话的声音已拔高许多:“听够了么?听够了就进来。”

两个保镖惊了刹那,即刻转身开逃。这时,“砰”的一声!半掩的门被无形的力量撞开,重重打在墙上!副总坐在高背红椅上,米色的西装衣角无风自舞。他手里端着一杯英式红茶,杯中的茶水居然倒流入空中,像红水晶化作液体一样自转成漩涡!两个保镖哑然失色地望着这一幕,一个吓得哆嗦起来,一个直接坐在地上。

副总整双眼睛已经变成冰蓝色,仿佛黑森林中的狼瞳,冒着闪闪精光。他抬起头,“看”向两个保镖,同时,有气流从地毯下方一串而过,撞在他们身上!

霎时间,两个保镖像被定格一样,肌肤变得僵硬。他们睁大眼望向前方,再也没有动过。

众所周知,宫州是一个岛,是全世界资本最开放的城市之一。这里有阳光沧海,商人云集,同时被海湾切割为南北两部分:北岛是经济勃发的金融新城,南岛则是古韵犹存的文化江都。前者有赌城、商场、酒店、银行,及一切建立在高楼上的物质奢华;后者有桃花、红枫、石阶、毛笔字灯笼牌匾,哪怕是名牌店也都开在写满岁月跫音的古楼上。

由于南北差异过大,两岛的人时常互相看不顺眼。北岛认为南岛是没落贵族,南岛认为北岛是爆发户。但是,只要是生活在宫州的人, 都不大愿意离开这里,是因为那条切割开两岛的水湾,给了他们尼罗河于埃及人民一般的信仰。

这个水湾的名字叫洛水。

传闻古时曾有神灵居住于此,耗其精神,以守宫州。

这也是甄姬王城名字的由来。在曹子建笔下,甄姬是洛水之神的化身,因此,甄姬王城,也就是宫州的王城。此刻,暮霭沉落,从南岛北望宫州天际,那边高楼林立,立交桥上车辆飞梭,甄姬王城如同一座红桃空心的城堡,依旧谱写着彻夜辉煌。

谢欣琪回到南岛家中,时常觉得自己像个没有自由的小学生。明明家长全部都出门了,她却还要被锁在家里。总算等到有人回家,她和赛车手已经发了好几个小时的肉麻短信。听脚步声,像是哥哥。她赶紧扔下手机,径直坐到化妆镜前,一边为自己的熊猫眼卸妆,一边肆无忌惮地说道:“哥,明天我要去图书馆写博士论文,估计会晚一点回来。”

“你要跟谁约会?”隔壁书房里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说着,同时传来了脱外套的声音。

“我真是要写论文啊,不骗你。”

“如果是跟King,那没问题。”外面又传来了拿书、翻书的声音。

“这都被你发现了。真是。”她顺着他的话说下去,只卸好了一只眼睛,就在镜子面前撩起头发,一副深陷情网的模样,“国王真的好神秘哦,我喜欢!你说以我这国色天香的美貌,能征服他吗?”

没有回答。她眼睛转了转,开始觉得情况不妙,缩着肩膀,静候对方的回答。

然后,她从镜子里看见,一个高高的身影出现在她卧房门前。谢修臣低头摘下蔷薇袖扣,衬衫白得如同腊月初雪。他的眼睛堪称是单眼皮中的极致,细长而明亮,禁欲却诱人,一如来自一只忧郁的雪狐。虽然他们是兄妹,但谢欣琪觉得他们的个性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因为从有记忆以来,她从没见过他和女人在一起过。他就会教训她,女孩子不要总是换男友。这种一板一眼的个性,真是一点也对不起赐予他美貌的父母——作为外貌协会的会长,谢欣琪到现在还没看够他的脸,但“要是有哪个男友长得像哥哥”这样的想法,往往会在他管教自己的那一秒戛然而止。这不,他又开始了:

“你跟King打算在哪里见面?”

“海边啊。”

“欣琪,你撒谎的水平是不是该好好练练了?”

她还是大小眼的样子,扯了扯嘴角,把卸妆液倒在棉片上:“跟你撒谎,我至于吗?”

“真可惜,你是昨天去的四十六楼。如果是今天去,大概就能骗过我了。因为,King今天通知了,他明天一天都会在四十六楼。”

这下谢欣琪是真的懵了:“…什么四十六楼?”

“还装傻?”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哪里的四十六楼?”她转过身来,莫名地看着他。

“你是我妹,就算戴了面具,我也能一眼看出来。”

“我真的不懂,你好好说话行不行?什么面具?什么看不看得出来啊…”

谢修臣抬头看着她,俨然道:“甄姬王城四十六楼。我都逮到你了,你还装?”

“你不是知道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甄姬王城吗?而且,参加一个面具舞会,我有必要瞒着你吗?不要这么自以为是好不好!”

看见妹妹表情越来越愤怒,谢修臣停止了辩论。按常理来看,妹妹撒谎时脾气通常都特别好,但现在好像很愤怒…这么看来,前一天真是遇到了和她相似的人?

谢欣琪真的生气了。平时她对他总有畏惧感,现在不管他是走到她身边,还是低下头来看她,她都垮着脸,不愿和他有目光接触。他轻轻笑了一下:“我们欣琪果然是美女,就算是一只眼化妆,一只眼素颜,还生气撅嘴,也还是那么漂亮。”

这招对她完全没用,她还是板着脸,望向地面。

“这么漂亮,得拍下来。”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用镜头对着她。

“不!!不准拍!!”她急了,跳起来抢他的手机。

他也没有勉强,只是任她抢去手机,望着她低低笑着。她本想继续发火,但再也气不起来了,露出想笑又偏要怒的别扭表情:“…哥真是超烦。”

第三章(上)

Edward外表和在杂志上差别不大。之前我就知道,他五十五岁,是个发际线后移的中德混血儿,也是一个会用二十多种方法系围巾的同性恋。跟他工作几天下来,我不仅学到了不少东西,还受到了不少折磨。

他是设计鬼才,毋庸置疑。其他设计师都习惯性把相机带在身上,以便随处拍照,以捕捉更多灵感,他却连用手机拍一下的习惯都没有。因为,他的眼睛就是一双4D相机:看见枯萎的花,他能设计出有颓废感的胸针;看见破洞的蜘蛛网,他能设计出割裂感十足的月长石项链;就连看见雨后马路上的轮胎印,他都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银饰纹理。他不愿意拍照,是因为对他来说,温度、味道、情绪,也是设计的一部分——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珠宝设计还和五感有关,真是有趣。

遗憾的是,他的天赋有多高,脾气就有多暴躁。工作以后我才知道,学校学到的东西完全用不上,例如何时用吸水纸擦工具、用榔头敲锥时角度该如何把握、测试焊料时该注意什么…大学根本没有教过。所以,从开始干活的那一刻起,我基本是在Edward各种暴躁的唾骂中度过,等从他的工作室出来,整个人都快被榨成了肉干。

已是晚上九点四十分,宫州北岛的夜生活才刚开始。遥望南岛,那里已被浸泡得只剩一天繁星。临水的富人区画栋重重,一轮皎月高挂红楼,花粉似锦,大有一番“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韵味。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总是会下意识想要回到以前居住的街道。现在我住的地方,反倒离我们小时最爱聚集的东海沙滩很近。记得还没读书时,陆西仁曾经做过一件很蠢的事:不知道他看了什么灵异节目,叫我们半夜翻窗出来,去海边抓鬼——现在回想这个到海边抓鬼的举动,就觉得逻辑很有问题,不过这已经不是重点。关键是,当时我们觉得刺激极了,全票通过。结果是,陆西仁自己激动过头,消耗体力过多,到晚上反而睡死了。那时我还是有点胆小,晚上在家等苏疏来接我。过了十一点,有小石头砸到我家窗子上。推开窗一看,发现小樱站在下面。他扔了一条绳子上来,让我攀着它下去。跳到地面的那一刻,我开心坏了,对着小樱露出了大大的笑脸,说我以后要当像你一样强大的女孩子。小樱性格一向很酷,也不解释,只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额上弹了一下,率先走到前面去。少了陆西仁,我们也没那么多神神怪怪可寻,反倒在海边玩起了焰火。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们都被父母骂得劈头盖脸…

后来我问苏疏,为什么来接我的人是小樱。苏疏说,英泽来了我就不用来了。

他的个性一直是这样,会与人保持距离,也不喜欢与人发生冲突,处理事情力求最好,就像仙山的植物,栖情玄远,欺霜傲雪,却温文无害。

小樱和苏疏完全相反,绝对是只野生动物,从小就喜欢看赛车、拳击、足球、冲浪、BMX、蹦极等等女生不感兴趣的运动。同理,女生感兴趣的东西,往往会要了他的小命。苏疏和陆西仁都能陪我和苏语菲玩家家酒,他却宁死不从。因此,陆西仁还为他取过一个很搞笑的外号,叫“霸王龙幼崽”。从三年级开始,他就被孩子们评为校霸,直到小学毕业。不管他走到哪里,身后总有一群提到他名字就颤抖的小弟。当时在我们学校,如果要挑衅一个人,我们都习惯说“你以为你是林英泽啊”——小樱的大名是林英泽。

尽管如此,偷偷喜欢他的女孩子却很多,身边的女孩一般也都特别听话。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和小樱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好了。而苏疏作为堂堂校草,更是招惹了大片姑娘,只可惜和他要好的女生总是被人欺负,例如我。在宫州的整个小学时代,我都被女生们用各种方法威胁,叫我远离“她们的”苏疏。我觉得自己特大无畏,不管她们怎么挑衅,都坚定要和学长站在同一战线。苏疏也没有辜负这一份信念,多次出头为我解围,对我更加照顾。奇怪的是,我们关系越好,小樱和我的关系就越恶劣,甚至到了好感度负值的程度…

不知不觉,已走出地铁站。

苏疏为我选的住址离他家很近,大概也是方便互相照应。拉开我家客厅的窗帘,还可以看到他的窗户。此刻,他家窗子紧闭,他大概他已经睡觉了。然而,路过他家楼下花园的时候,一阵醉人的花香扑鼻而来。那里种满了丁香树,但这味道却不像丁香。由于味道实在诱人,我禁不住朝花园走几步,透过铁栏看向里面。

冷月如刀,把万物照得发白。里面有一个中式回廊,有巧池木桥,清泉秀石,中有红莲含苞待放。池旁站了一个身形颀长的男人,背影很像苏疏。我正想看个清楚,他却蹲下来,用手摆弄着池水,然后捧起一口水,喝了下去。

喂喂,这也太不卫生了…

谁知,他喝下去不出几秒钟,后颈、手背、手腕…只要是露出的肌肤,就浮起了大片深红色的斑纹。看上去就像放大的玫瑰花瓣,在寂月照耀中,呈现出妖娆之色。

我呆如木鸡。

这是怎么回事?这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用力一揉眼睛,那些红色斑纹却烟消云散。也是同一时间,我从他半侧的脸庞看出,这人确实是苏疏。他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就朝公园另一个门走去。

不行,我快撑不住了。

要么是学长有难言的隐疾,要么是我工作强度太大,已经压出了幻觉。不能把自己闷在家里发呆,那样会得神经病的。所以,我决定去海边走走,吹吹凉风,平心静气。

一个人去了离家最近的海边,那里空无一人,就像是属于我自己的海岛一样,任由我留下长长的足迹。最终,我站在码头上,面朝黑蓝色的大海,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这时,我竟接到了一通苏疏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