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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周二,我告诉了妈妈这件事,妈妈很开心有人帮她分担送我上学的工作,于是多准备了一颗苹果,让我送给小樱。所以,后来每个周二的中午,我和小樱都会坐在操场边上吃苹果,一起等待体育课铃声响起。这样上了几节课以后,小樱的哥们儿再也坐不住了,跑过来勾着他的脖子对我笑了笑说,嘿,学妹,你和老大关系很好啊。我诚实地点头。他说,你喜欢老大吧。我说,喜欢,超级喜欢。随后,他们一群男生爆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个学长一边鼓掌,一边对我说,学妹太坦率了,其实老大也很喜欢你哦!哈哈哈哈!

他们最后的结果,是轮流被小樱踹了一顿。

当天下午,小樱破天荒地来教室门口接我。这简直是个超大的惊喜。我提着书包就飞奔出去,然后像未读书时那样,牵着他的手,满脸傻笑地朝学校门口走去。小樱愣了一下,不自然地把手抽出来。又看了我一眼,见我睁大眼迷惑地望着他,他别过头去,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往门外拖去——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意识到周围有很多人在看我们,但觉得一点也不奇怪。小樱可是我们学校的校霸,是大姐头,大家看我们是很正常的。我还特得瑟地挺了挺胸脯,觉得脸上可有光了——“你们看!小樱是我姐姐,我们俩感情可好了!”满腔这样的骄傲自负。只是小樱反应很奇怪,他像拖着个玩具兔娃娃一样大步往前走,耳根红红的,直到走出校园,都没有转过头来看我。

尽管如此,上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小樱还是会去踢足球。我没事时会去找苏疏聊天。有一节课,看着小樱穿着一身球服在足球场上奔跑、铲球、射门,我突发奇想,问苏疏,为什么小樱越看越像男孩子了。苏疏笑出声来,说英泽本来就是男生啊。

那一瞬间,晴天霹雳。

想起他同学对我说的话,我主动牵他手他不自然的反应,还有全校孩子诧异的目光…真的,那种震惊、顿悟、尴尬、羞耻…直到现在,都难以忘怀…

从那天开始,我没再等过小樱,一下课就自己溜回家了。

当时我就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我和苏疏走那么近,除了他那些嫉妒的亲卫队,其他人根本不会误会我们什么。但我和小樱哪怕同时出现在一个操场,都能听见几十米外传来哄笑声。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苏疏对每个人都很好,而小樱性格又实在太酷。

终于,我和他的矛盾在音乐节当日爆发了。我属于读书起步比较慢的学生,当时大家考试都是九十来分的成绩,我却连续考了多次十来分。音乐节前一天又发试卷了,我偷偷把卷子上的“1”改成了“9”,结果被爸妈发现,他们把我狠狠训斥了一顿,叫我第二天在学校里把卷子改完再回家。我只有在音乐节上也悲苦地订正卷子。非常凑巧的是,那天活动大厅里,四年一班的学生刚好坐在我们班位置的右上方,陆西仁所在的班级又刚好在他们后面。

陆西仁学习和我一样头疼,但他自己从来不为此头疼。他见我在音乐节都如此勤奋,叫我去找优等生苏疏帮忙看卷子。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立刻拿着卷子,在他的带领下,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找苏疏。他们班的学生告诉我们,苏疏去准备钢琴表演了。我们正想撤退,小樱那个好哥们儿又一次冒了出来,大叫,哇,这不是大嫂吗?大嫂来找老大问作业啦!喂喂,你们都快来叫大嫂!

陆西仁呆了一下,说什么什么大嫂,谁是大嫂——不愧是榴莲小王子,大脑也跟榴莲似的。那几个男生拍了拍小樱的肩膀,指向我。小樱似乎已经习惯了他们这样起哄,走到我面前,下巴朝他座位旁的空位偏了偏说,你过来吧。那是知道他性别后,第一次跟他站得这么近。不管他说什么,那些男生的起哄都不曾停止过。终于,在陆西仁越来越莫名的目光注视下,我再也受不了了,对他们大声说,我以前一直以为小樱是女孩子,所以才和他关系这么好!我才没有喜欢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要喜欢,我也会喜欢苏学长啊。你们不要开这种玩笑了!

说完以后,我看到了小樱震惊的眼神。有那么一刹那,我有觉得非常非常后悔,但已为时过晚。唉,童言无忌。就这样的话,让我们俩从此变成了路人,一直持续了将近三年。

三年后,小樱完成了小学课程,我也准备搬家了。他毕业那一天,是一个花团锦簇的夏日。我偷偷在操场上看他们集体拍毕业照,签同学录,却不敢靠近。没想到,小樱竟主动朝我走来,对我说道:“洛薇,你转学以后还会再回来么?”

原来他已经知道了我要转学的事。太久没有和他对话,我局促地摇摇头:“我不知道…”

他把校服搭在肩上,淡漠地说道:“我知道你喜欢我。”

完全没想到他会说这种话。我吓了一跳,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整张脸烫得发疼,几乎快要哭出来了,最后只能垂着脑袋说:“真的…真的不知道…”

“以后我们可能都再也见不了面了,你还不愿意说实话?”

“…我…”

“算了,不勉强你。等到你真的回来那一天,可能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我会变成水钻商的。”他轻拍我的脑袋,伸手在我的小指上轻轻勾了一下,“你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粉色的花瓣落满了校园。我看着他走得越来越远,不知为什么,脸上的热度没有消失,反倒像是高烧一样越来越烫。最后,我竟用两只手揉着眼睛,哭了起来…

我想,初恋的感觉,不应该是那么心酸的。而且,当时我们一个九岁,一个十二岁,两个小毛孩子,幼齿到连初恋的资格都没有…所以我一直认定,自己的初恋是苏疏。可是,我却没有办法完全忘记这段记忆。

从那以后,小樱就彻底消失了,从我们任何一个人的生活中。

现在,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担忧很多余。看看,这个晚上我都等了这么久,他还没有出现,甚至没试图来找我,说一声今天见面取消。这只说明了一件事:我不过是个童年玩伴,对他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我沿着河畔行走,渐渐地靠近了洛水。清风拨乱了我的头发,我禁不住打个喷嚏。近期昼夜温差很大,是时候去打车回家了。

然而,就在我站直准备离开的时刻,一个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洛薇小姐。”

我疑惑地转过身去,看见一个外国男人站在我身后。他穿着一身纯黑西装的,看上去高大又冷峻,好像不是很好惹。我有些防备地退后一些,小声说:“请问你是…?”

“我们老板有事要找你。请跟我来一下。”

“你们老板?”

他指了指马路对面,那里停着一辆加长豪车。它和这位外国男人一样,也是纯黑色,但表面擦得锃亮,就像是能把周遭所有的霓虹都吸收进去。宫州大桥到洛水极东这里是宫州最贵的地段,在这里可以看到任何款式的名车。但是,这么正式的limo还是很少见。所以,我是不是可以推断,这一辆车,就是刚才King的那一辆?这么说,找我的人是King?难道说,我能顺利离开甄姬王城只是那个K001看守不牢,现在他们要重新抓我来了?

真是笨到家了。从那里出来,就只顾着郁闷去了,竟然忘记去报警了!现在这么晚,周围没人,逃跑肯定来不及,说不定还会再度被敲晕拖走。不过,他既然能这样客气地请我过去,肯定是有事要跟我商量。

“哇,是要见大人物吗?我会好紧张…你稍微等一下,我整理一下衣服。”我转过身,面对洛水的方向,回头朝他充满歉意的笑了笑。他显然见多了这样的女生,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别处等待。趁这个机会,我拿出包里的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777,再掏出口红来,假装对着镜子补妆。

终于,听到有人接电话,我赶紧倒扣着手机,一边涂抹唇膏,一边对那位外国保镖说道:“其实,我刚搬回宫州,都对这里的路段不熟悉了…你看这里的宫州大桥,好像比十多年还要华丽。”

他没有说话,还是沉默寡言地站在原地等我。电话那一头已经无人讲话,却没有挂断,看样子是意识到了这边的状况。这时,另一个男人也从对面走了过来。他穿着浅色正装,身材中等,头发剔得很短,几近光头,留着小胡子,看上去有些痞气。见我还在那补妆,他笑了笑,说:“还没好呢?”

“马上马上,就快了。我还要补个腮红…”

“那你快点,别让老大再等了。”

我掏出腮红,佯装闲聊,对他们喃喃道:“对了,你们应该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吧。我跟你们说哦,以前西边这条街上没有这个服装店,这读什么来着…Le paradis?这是法语吧。东边也没有这个叫理想国的餐厅…”

“洛薇小姐,我不但是在这里长大的,还知道宫州人不爱用东南西北分方向。然后,请那边转告一下刘警官,这里是常枫,我们老大只是有事想和这位小姐聊聊天,没什么要紧事,不用派人过来了。”

他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袖珍的遥控器,对我的方向轻按一下。我听见手机发出“嘀”的一声,再翻过来看,它已经黑屏了。他朝我伸出手:“你好,我叫常枫,甄姬王城的副总。”

“…我是洛薇。你好。”

我缩起了肩,把冰凉的手指放在他手心里,象征性地晃了晃,硬着头皮跟他走过马路。早就该想到,能开得了这么大一家赌场的组织,必须得黑白两道双吃。这下我真是死透了。

不过二十米的距离,走下来简直像一个世纪那么长。最终,我双手抓着包带,在那辆闪闪发亮的车后门前,不自在地挥挥手。车窗显现着我的倒影,我看见自己笑得一脸僵硬,像是神经坏死了,满脸担惊受怕。

然而,随着那面车窗缓缓下落,里面男人的侧脸却令我呆住了:他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瓜子脸,鼻梁笔直,鼻尖却高高拔起,与嘴唇上方形成了一个相当漂亮的一百度夹角。然而,面对我鼻尖的右侧上,却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

我捂住嘴,不由倒抽一口气。

我不是看错了吧,我应该没有看错吧!和小时不同,他脸上的嘟嘟肉没了,鼻子也不是那种翘翘的可爱模样。可是…这个人明显就是…

“你迟到了四个小时。”他低头看看手表,不耐烦地皱着眉,然后才转过头来看着我,“现在都十二点一刻了。”

“小樱!!”刚才的僵硬瞬间烟消云散,我狂喜地叫了出来,弯下腰扶着车窗边框,“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真的是你!”

“你这么激动做什么?不是一早就约好的么。谁知道你会迟到这么久。”他对着旁边的空位置偏了偏头,“上车。”

“好的!”

我欢天喜地地奔到另一边车门,这时司机已经下车,替我开门,我收回和他手套碰到一起的手,道了声谢谢,赶紧坐到车里去。随着关门声响起,车厢内显得特别寂静,我不由比刚才收敛了许多,转而盯着小樱看:他身穿严谨的灰色西装和黑衬衫,衬衫的前两颗扣子却懒散地解开,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腿和胳膊修长笔直成这样的人真不多,而且,他还翘着腿,环抱双臂坐着…这种姿势和穿衣服风格,外加气质强势至极,有一种几近冷漠的傲慢,有那么一刻,让我想起了那个戴面具的可怕男人。但随着他转过来的视线,这种想法立刻被我打消了。他扬了扬眉,轻笑道:“怎么,想说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以前一直以为小樱是女孩子,所以才和他关系这么好!我才没有喜欢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要喜欢,我也会喜欢苏学长啊。你们不要开这种玩笑了!”

立即想起以前说过的蠢话,我觉得有些羞耻:“别这样…记忆力太好有点可怕啊…”

他哼笑一声,没再说话,只是对我摊开了手。

“嗯?怎么啦?”

“手机给我。”他的声音充满年轻男性的魅力,音调却冷冷的,犹如沧海深冰。

我乖乖拿出手机,输入密码解锁,递到他手里。他在上面快速输入了一个号码,拨通以后挂断,说道:“这是我的号码,存着。以后我打电话给你,四声响内必须接。”

“哦,好…”

关于喜欢的类型什么的…像小樱这样的类型,会有女生不喜欢吗?就是总感觉…有,有点太强势了…我以为他长大会变温柔一些,没想到事实是变本加厉…

不过,通讯簿里突然多了“小樱”这两个字,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也没心思去追究这些细节了。

第六章(上)

不过,通讯簿里突然多了“小樱”这两个字,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也没心思去追究这些细节了。这时,刚好常枫也上了车,坐到前排。车发动后,他问我住哪里,我交代以后,开始回想刚才他说自己也等了四个小时,而后醍醐灌顶地拍了拍脑袋:“唉,你看我可真笨,之前陆西仁就告诉过我,你现在经常在甄姬王城,我到了东门之墠,听他们说King在楼上,都没想过你也在楼上。刚才如果我上来找你,就不会让你等这么久啦。”

听到这番话,小樱疑惑了一秒,而后像想通什么一样,冷笑着摇摇头。这种仿佛写满“我对你已经放弃治疗”的轻蔑表情,严重打击了我的自尊心。我觉得应该亡羊补牢一下,于是又添了一句:“我没说错吧?你认识King吗?”

“认识。”他还是一如既往言简意赅。

这下,连前排的常枫也嗤笑出声。这不明意味的笑让我更加尴尬了,我继续说道:“别笑啊。甄姬王城这么大,不是每一个人都和King打过交道的吧?我会下这种结论,是因为你们都坐了他的车。我没说错对不对?”

常枫又忍不住笑了几声。小樱叹了一口气:“是够笨的。”

其实你才是笨蛋啊林英泽,既然一直都在那等我,为什么不找陆西仁要我的电话?我可是按时按点到的——心里是这么想,我却完全没勇气说出来。

算了,他脾气一直是这样。每次跟别人约时间见面,他都得比机器人还准时,但对方哪怕迟到一分钟,他也不会再多等下去。如果有一天他真的等了很久,大概会有“等不到人不走还打电话催,不是我英泽大爷的风格”这样奇怪的想法。不解释、不沟通、不示弱,完全就是林英泽的个人特色。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一点没变。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嘿,小樱。”

“怎么。”

黑暗的车厢中,只漏入了些许街灯的微光。他侧过头看着我,面容因背光而不清晰,轮廓却被描绘成一幅线条美丽的画。

眼前的一切,如同电影中的场景。不管是他发丝被风扬起的颤抖,还是眨眼时睫毛扇动的瞬间,都像慢镜头一样,缓缓进行着。

——我知道你喜欢我。

——你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童年小樱的声音,依稀在耳边响起。我想,之前我会为与小樱见面感到紧张,就是曾经有过这样奇怪的对话。但真的见面以后,我发现自己确实想太多了。现在我们已是大人,童年再丢人的事放到现在看,也已变成可爱的回忆。

只是,分明曾经是最亲的朋友,相隔这么多年,却再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敞开心扉,交换着幼稚的小秘密。像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没法告诉他们任何其中任何一人。小樱的脾气不是很好,如果知道我遇到这种事,肯定会狠狠骂我,甚至…甚至可能会有点瞧不起我吧。

唉,算了,不想这些。不可以把不好的情绪带给周边的人。我试着继续话题: “真没想到我们十五年没见啦。之前一直找不到你人,我还以为你遇到了麻烦,没想到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小樱确实蛮厉害的。在我们这一帮小伙伴儿里,家境最好的是苏疏和苏语菲,其次是陆西仁,然后才是小樱和我。小樱妈妈很早就过世了,我们都没见过她。林叔叔虽然没有苏叔叔他们富裕,却是标准的好爸爸。以前我们一帮孩子去小樱家玩,他每次都会烧香喷喷的菜给我们吃,待我们特别好。这样和蔼可亲的林叔叔,按理说应该养出安分守己的儿子,没想到小樱这样霸气,居然能走到这一步——很早就听人说过,甄姬王城高层大部分都是名门望族,贺姓股东更是占了大半。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想要混到King身边,真是需要点本事的。

“怎么个厉害法?”他饶有兴致地说道。

“能在King身边工作,还不厉害吗?虽然也在厉害的人身边工作,但我只是个小助理,你好像比我高了不知几个段数啊…”

常枫大笑起来:“别说了,洛小姐,我一个晚上没吃东西,你这一逗我,我的胃更疼了。”这男人的笑点真的很奇怪。

终于,小樱没再继续嘲笑我:“你在给谁当助理?”

“Edward Conno。”我把头发拨开,露出耳朵,开始向第一位朋友炫耀我的第一个Edward Conno,“看,这是他亲手做来送给我的。”

“现在还喜欢发亮的东西?”

“人是不会变的嘛,不要笑我。”发现他能记住这么多关于我的事,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出来,“对了,我听陆西仁说,你有事要跟我说?”

气氛突然安静下来。原本,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了解小樱,但面对他的目光,我总是会有些不知所措。那样的眼神,没有朋友之间的和善,也没有男人对女人动心的柔情,倒有一点像狼在观察猎物时的神情,极端冷静,也相当可怕。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转头望向窗外:“以后再说。”

“好吧,今天确实也有些晚了。真可惜,我还有很多话想和你说呢。”我晃晃手机,“我们电话联系吧。”

“嗯。”

没过多久,车停在了我们家楼下。我打开车门,却看见苏疏站在我家门口。他还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和白皮鞋,就像刚从办完婚礼回来一样。我下车关门,朝他挥挥手:“学长,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妈妈的生日聚会结束了吗?”

他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车,眼中有两三秒的迟疑,然后径直走过来,一把将我搂在怀中。奇怪的是,被他这样一抱,我竟头晕了一下——他身上这是什么味道,居然会这么香。但是,这并不是古龙水的味道,反倒有些像新折花枝的香气。大概过了四五秒,我才晃了晃脑袋,恢复清醒:“…怎么了?为什么突然…”

“对不起,今天我怎么都拦不住我母亲。她并不是不喜欢你,可能只是不喜欢我们在公共场合接吻。”

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我真的很开心。”他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把我抱得更紧了一些,“这还是你第一次这么主动。”

接、接吻?他在说什么啊…!学长是没睡醒吗?

“等等,我根本没有去你母亲的生日聚会啊。”我往后退了一些,“你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人?”

苏疏又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车,像是有些惊讶,但又像是在刻意隐藏:“你之后是去见了其他人?算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此时,轿车的车门打开了,却不是小樱旁边那一扇。常枫下了车,走到我们面前,朝苏疏露齿一笑,牙齿闪闪发亮:“苏公子,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这对话把我弄糊涂了,我望着苏疏:“你俩认识?”

苏疏摇摇头,疑惑地问他:“你是谁?”

“有话说得好,男人只会越老越坏,可真是金科玉律。难得你都这把岁数了,还是如此貌美如花。只是,那颗怀真抱素的心,却是江流日下。我倒是想知道,今天这番话,你都是故意说给谁听的?”

怎么常枫说话变成了这个调调。他是在对古装片台词吗?还有,什么叫“你都这把岁数了”——苏疏就比我大三岁而已,我们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在年龄上不可能有假。难道这个常枫看上去像二十多岁的人,实际个十来岁的小朋友…

“这位先生,我根本不认识你。”苏疏淡然地回答,似乎不再打算继续对话。

常枫回头瞥了一眼轿车,又转过头来,压低声音说:“呵,装得真有意思。也罢,当着苏公子的心仪女子,我不便多言。不过,既然两个姑娘都一样,你又何苦分得如此清楚。挑喜欢你的那个便是。既然都是同一种人,我不愿与你为敌。”

两个姑娘?难道今晚在李阿姨生日上出现的人是谢欣琪?我越来越晕了,他到底在说什么…

苏疏叹了一口气,拍了一下我的肩:“洛薇,你先上楼吧。我觉得这人已经神志不清了。”

常枫歪着嘴笑了笑,摸着下巴上的小胡子,一边后退一边说:“你心中清楚,以你之力,与我对抗,不过以卵击石。若是不信,日后可以一试。对了,我要那人回来,是志在必得。”

听到最后一句,苏疏的背脊挺直了一些,双目短暂放空。从这个眼神里,我很难判断哪个人说了真话。不过,这些事似乎与我没什么关系。感觉还是不要多问比较好。

最后常枫拉开门,对我挥挥手:“洛小姐,见了貌美如花的苏公子,晚上必定能做个好梦。”

到最后,小樱也没有再打开车窗,轿车飞驰离去,甚至没有留时间让我重新引见他们二人。我和苏疏解释,当晚我是去见小樱去了,他就在刚才的车里。苏疏想了很久,扶着额说,那惨了,亲我的人是谢欣琪。听他这么讲,我觉得又古怪又好笑,安慰了他一会儿,就上楼回家睡觉了。

然而,常枫简直就是铁口直言。当天晚上,我在床上合上眼,不知不觉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和这个晚上一样,我又回到宫州大桥旁边,沿海而走,途径洛水,遥望对面的明月南岛。走一走的,四周景色逐渐烟消云散,我竟站在了洛水之上,人却像失去重力一般,并未沉入水中。惊讶地四下探看,南岛依然是之前的模样,北岛的高楼大厦,却被替换成了月宫仙台。近岸的水中,红莲盛开,累累如珠。我大步往回走,发现自己每走一步,足下洛水都会向空中倒流,荡起波纹。低头看了看身子,自己正穿着宽袖长袍,袍黑若夜,徐徐如风;长发随风飘曳,苍白如雪。

有人跪坐在岸边,膝前放着一把古琴,一壶新酒。他长发微卷,延绵于红袍之上。红袍又如同水中怒放的一池夏莲,披散在岸。见我走去,他抬头朝我微微一笑,竟是苏疏的脸。而后,他倒了一杯酒,递到我面前:“洛水有神,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居月之旁,辄饮我以流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饥(1)。洛神之姿,令我追慕。流霞固不醉我,只倚花眠,观月圆缺。”

我也一反常态,相当大胆,伸手抚着他的脸颊,莞尔一笑,从树上折下月桂,赠与他消酒。他在月桂上轻嗅一下,又坐下来弹了一首曲子,声如碎玉,调式高古。

这一时,几百里楼台重叠成荫,水风落尽花红。

末了,他背对着我,叹息声轻不可闻:“若是此生此世,都如此时此刻这般…”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没能把我唤醒,坚持不懈的闹钟却总算把我拉起来,我睁开眼,有很长时间都回不过神来——那个常枫肯定是会催眠术。他说了那么一通怪话,我就做了那么一堆怪梦。

看看窗外,又是普通却充满希望的一天。看看手机,里面只有两条新短信:一条是苏语菲吐槽陆西仁的,一条是陆西仁吐槽苏语菲的。没有未接电话。不过,没收到小樱任何消息,我觉得一点也不惊讶。他如果真的听话给我发消息了,那我才应该再确认一下,自己是否还在睡梦中。我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出门,照常上班。

抵达Edward的工作室以后,里面竟不是往常那种和谐繁忙的景象。Edward以往十点前一定不会出现,此刻居然已经在里面焦头烂额地来回踱步,刚到的几个员工低着脑袋窃窃私语。知道老板一向情商欠费,在他发火的时候还是绕道而行比较好。我做贼一般悄悄溜进去,不想Edward居然叫住了我。我只能退着走两步,转过身去:“早啊,Edward…”

“贺英泽想要融资我的工作室,之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我还不知道,你随时做好被炒鱿鱼卷铺盖走人的准备。”

我有些糊涂了,却没有漏掉那个人的名字:“贺英泽?”

“你连贺英泽都不知道是谁,还来做什么珠宝!不如现在就滚蛋吧!”

很显然Edward现在在气头上,这嗓门实在太可怕了。我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赶快向一号助理投去求救的眼神。她赶紧站起来,我耳边小声而快速地说道:“他说的是贺丞集团的贺英泽,宫州贺丞钻石有限公司的创始人,现在是甄姬王城一把手,新King。今天早上他属下跟Edward通了个电话,说他想要买下Edward的品牌,不用挂贺丞集团的名字,且一年内会在全世界帮Edward扩张翻倍的旗舰店。”

“他要多少股份?”这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问题。

“20%。”

“那不多啊,这不是很好的事情,Edward为什么不愿意?”

“问题是,那边态度特别强硬,Edward只是犹豫了一下,那边就开始吓唬人了。你知道我们老板脾气,他最讨厌别人对他来硬的。但他又拿King没办法。”

不得不说King眼光很好。EC虽然没有那些超一线的奢侈品普及,但上升趋势非常快。只是,总觉得King的真实姓名有哪里不对…贺英泽?他名字怎么听上去和小樱的一样。King这么赏识小樱,难道是因为他俩名字很像?

太多巧合,让我有一瞬间都开始怀疑,难道小樱和King其实是…不不不,不可能啦,贺英泽可是贺炎的儿子,和小樱又没什么关系。

“而且,他们还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要求。”第一助理补充道,“就是Edward身边签约超过两年的员工,全部都可以由他们任意差遣。”

“什么…!”

老天,哦不,国王啊,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讲道理!我人生中第一份工作,居然就这样摇摇欲坠了…食物链顶层的腥风血雨,为什么总是会牵扯到我们这些小人物身上啊…每天上班下班守着那可怜巴巴的理财软件刷个位数的收益,我们容易吗?这年头,想要吃一口饭怎么就这么困难…

“你们俩,跟我去一趟甄姬王城。”Edward接过一个电话,脸色发青地对我们说道,“现在就出发。贺英泽要见我。”

“是…”我和第一助理生不如死地说道。

在去甄姬王城的路上,我几次想发消息给小樱,让他动摇一下King的念头,在Edward这边裁员时要慎重,但最终都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小老百姓过着蝼蚁般的生活已经很难,再丢掉尊严地生活,不如不活了…于是,直到车停在甄姬王城外,我都一直在几个好友的微信群里吐槽。

“今天Edward的工作室要被融资,员工也被卖了。我马上就要失业,榴莲哥,我要哭了,你准备再次收养我吧…”

陆西仁很快回复道:“洛爷,你怎么就这么命途多舛呢。是谁要买下Edward的工作室啊?为什么要裁员啊?”

“是贺英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回陆西仁没有打字了,发了一段语音过来。我举起来播放,那边传来一阵爆笑声:“居然是老大?他不会是见了你想把你买下来吧,笑死了,哈哈哈哈…”

我小声发了一段语音过去:“我说的是贺英泽,不是小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