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正月里,突然下起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和小伙计带着丧彪出门堆雪人,嘻嘻哈哈的滚作一团。

玩得累了便回屋烧了一盆炭火,丧彪和酱爆围着炉子取暖,金黄色的火焰烧得炙热,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亦正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会心自然的,不带敷衍的。

我问他:“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佯装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又反问我:“你觉得呢?”

“唔,原来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是因为所以,没什么道理的事。”就像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薛煜琛,长大了嫁给他也是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不该离经叛道,不该探寻深究。

“那现在呢?”火光里,他的笑意很浓,长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条弦月的影子。闲闲的,不骄不躁,耐心的问我:“既然你说原来,那现在呢?”

“现在…”我摸着下巴故作高深,“现在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夏天里喝了一碗冰水,或者冬天里就着火炉那样。”

他一脸哭笑不得:“如此,两者有何分别?”

“当然有分别。”我捂着心口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真要说分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说完丢了一块肉骨头给丧彪,看它啃得称心如意。但其实周围如果还有肉包子,精制上等猪头肉什么的,想必丧彪也不见得对肉骨头这样情有独钟。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需要,是顺利成章,是化繁为简,是没有选择。可如果有选择,就会一一区分出来,究竟什么是需要,什么是习惯,什么又是喜欢。

我对着火炉嘀咕一句:“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意深,大概如此吧。”

他笑眯眯的将我搂过去,只觉得眼前有一阵短暂的晕眩,紧接着额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跟着扫过下颚,鼻梁,眼睑,唯独绕开我的唇。

我挠墙,捶地,揪头发。怎么渡一口气就这么难呐!!!

窗外雪花飞舞,整个冬天,就这样稀里糊涂昏昏噩噩的过去了。

百里红一直没有消息。

很快,三月草长,四月莺飞,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节。

那一天,官府出了一纸通告,说燕王的楼船不日将抵达甜水乡,届时乡绅富豪,达官贵人都要去洗尘接风。

无论何种理由,李翊轩都在受邀之列。

于是他便上门来挑衅小伙计:“怎么样啊,杜阿三,要不要大爷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小伙计嗤之以鼻:“算了吧!在那上头开流水席,也亏你们想的出来!”

我十分不解:“为何楼船不能饮宴?白瓷湖上小舟画舫都是如此的啊。”

小伙计解释说,楼船不同于一般的船,乃是一种古代战船,因建有重楼而得名。上下共五层,可载兵三千,两旁列矛戈,树旗帜,攻守得力,宛如一座水上堡垒。

燕王之所以要送楼船入平州地界,是出于对为国捐躯的将士们的一种告慰。因为大覃在和乌溪的数年抗战之中,虽然最后以乌溪国战败而告终,但我国将士死伤亦相当惨重。燕王便向皇帝请了旨,派了一艘楼船,从北疆把烈士们的遗体送入皇陵地宫。而皇陵正是在平州,具体的位置其实就是甜水乡的天翼关朱雀台之下。

我听他说完这些,脑中突然闪过一些念头。

要杀死一个人不难,难的是如何处置一个人的尸体,而最最难的却是如何掩藏一个活人的消息。

关于百里红的下落,我和窈窕以及四娘做过种种猜想,几乎将甜水乡掘地三尺,仍旧一无所获。除非死了,否则不会消失的这样彻底。可若真是死了,又不会没有留下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喵~我正在努力提速~

☆、甜水乡饭局——楼船破杀局

李翊轩提起楼船的当天,我便知会了窈窕和四娘。窈窕当时就提出一个想法,假如要将一个活人藏起来,最好的地方就是将之藏在死人堆里。于是我们决定分头行动。四娘和窈窕带着董师爷上乱葬坑和义庄打探,而我则央了李翊轩将我带上楼船,给他当一枚斟酒的小婢女。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十分爽快地应允了。

那一天,我见到了传闻中的平州太守徐敬业。

是个看起来十分精干的老者,只不过到底是上了年纪,头发已经花白。

以前每每听说书先生提起这个人物,都道他是一名真汉子,大英雄,跟随先帝和摄政王出来打天下,戎马半生,是个老臣,能臣,忠臣,形象刻画的正面的不得了。后来听小伙计讲起当年外族侵略时,徐敬业袖手旁观的行径,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有了那么一点儿瑕疵。而今次,白雅问的父亲,甜水乡的知县白鹤杨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学生’,一口一个‘下官’,卑躬屈膝,马屁十足,甚至送上牡丹之王御衣黄时,徐敬业都没有怒斥其心不正,反而是摸了两把胡子,坦然的收下了。御衣黄,色如君王袍服,牡丹又乃花中之王,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行为,可见谋权篡位之心已是路人皆知了。由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彻底碎成了渣。

除此之外,还见到几张熟悉的面孔。

薛煜琛自不必说,一直亦步亦趋的跟在‘未来丈人’白鹤扬身后,受之驱使。还有原先那个结巴的‘三字小王子’金公子,在与徐敬业推杯换盏间,我听到他们唤他阿图古,印证了他外族的身份。

而佯作富商混于市井的太子爷李翊轩,则一直维持着乐呵呵的笑脸,动不动和歌姬舞姬嘴对嘴喂酒,将三分木讷,三分浮夸,另有四分纨绔子弟的败家之象演得生动逼真,惟妙惟肖。

酒过三巡之后,一个个看起来都是耳酣脑热的。李翊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我替他斟酒的时候,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就往嘴边送,嚷嚷道:“唔~好香的猪蹄啊!”惹来席间一阵嬉笑。而我与他拉拉扯扯间,趁机将酒全都洒到了他身上。

有几个人怒斥道:“不长眼的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

薛煜琛闻声便朝这边看过来,还有阿图古,我赶忙唯唯诺诺的跪下了,伏在李翊轩脚边。

李翊轩挥挥手:“嗳,不妨事,是我喝醉了自己不小心。”一边说一边往我身上靠:“真的醉了,不能再喝了。”

我垂头扶住他的胳膊:“爷,我扶您出去吹吹风吧。”

李翊轩嘴角一弯:“好。”再一记踉跄,全都靠在了我身上。

众人眼中,酩酊大醉的李翊轩踩着踉跄的步子到甲板上吹风去了,怀里还裹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小丫鬟。只是才离开筵席,身后丝竹尚在袅袅,他已经脱了醉态,扇子一开,摇得风流妥当。前后判若两人。

站在甲板上,可见两岸琼花盛放,垂柳在微风中轻拂,透着湖水,绿如蓝,蓝透白,一片锦绣潋滟。他不愿负这大好河山,双眸正对着前方,眸中精光矍铄,再无遮掩。

我怔怔然瞧着他,想起方才席间的众生百态,表面上虽是客客气气,但想来都是徐敬业一党,惧于徐敬业的威慑,对李翊轩这个挂名太子并无多少真心的尊重,御衣黄呈上时,一个个眼里的神色有鄙夷,轻视,嘲笑等等,毋庸赘言。而即便是这样,李翊轩也通通照单全收,搂着舞姬,含笑饮尽杯中酒。

面对挑衅,谁能始终谈笑如常?!

单是这份宠辱不惊,便是寻常人所不能。李翊轩脸上的笑意,从头至尾不曾深达眼底,大约也只有我才发现了吧。

今日方知,他竟这样不简单。

此前薛煜琛早就叮嘱过我,与殿下相处时须得小心些,万不可行差踏错。但我一直不怎么挂心在意。而眼下突然有一种感觉,仿佛自己…从未认识过这个人。

凉风徐徐,李翊轩见我许久不说话,独自拿着鱼食一点点往湖里抛,待鱼儿聚拢了细细打量之后,回过头来问我,这是什么品种的鱼,这鱼又是什么时候产卵,等等等等…

我建议他既然这么喜欢,不如钓两条回去养,他便差人拿了一干鱼钩来,撩起衣摆坐下钓鱼。我在旁边看了许久,有几次鱼儿明明近在眼前,下一刻又一甩尾巴逃走,我急得要命,便一把抢过他的鱼竿越俎代庖。然而当鱼竿果真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那钩子竟是直的!

“你这样怎么能钓到鱼?哪有人用直钩子的!”我埋怨道。

李翊轩却文风不动,只淡淡说了一句。“愿者上钩而已。”说完扇柄轻轻敲了一下我的脑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小妞,说你笨吧,好像还挺聪明,可聪明人怎么尽干糊涂事?!”

我看着他,抓了抓脑袋:“呵,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哦?”他嘴角向上单提:“真不明白?”继而凤眸一眯:“唔,你别说,这天乍暖还寒,起风了便有些凉意,替我拿件外衣来。”

“是。”我敛眉乖乖退了出去。

走了两步,回头望了一眼天际,李翊轩正扶栏眺望远处群山,五指向天盈盈舒张,忽明忽暗的光线在他指间流窜,看起来,是全然胜券在握的模样,似乎没什么能逃出他的掌心,他的算计。

感觉到我的停滞,他半转过脸来,低喝道:“怎么还不去?要我冻死在这里吗?”

“是。”我踏着甲板,翻身一跃上了楼船的第三层。同一时刻,最后一丝夕光在远处没去,夜,终于降临。

狭长幽深的走道,四面无风,淡淡的黑色无处不在,将人笼罩其中,我一间间推开两旁独立的房间,冷不防吸入防腐用的薰香。

没有百里红,只有一具具棺材。

透着森森的死亡气味。

我检查完毕已到走廊尽头,踮起脚尖踏上楼梯预备上第四层。

与先前一样,格局没有很大变化。唯一不同的是,此次有微弱的呼吸声,甚至都不能算是呻吟,是那种费力的,用尽所有力气靠胸腔起伏的响动。

我循声而去,轻轻推开房门,吱呀一声,如同穿梭时空一般,将我带回到最古老原始的杀戮现场。

我设想过阿红的处境,她是死是活,都已经有心理准备。然而当屋里突然出现一只这么大的老鼠,还是一只人型老鼠,却是我完全无法想象的,内心的震动可想而知。

它静静的躺在那里,四周的鲜血早已干涸,呈现深红褐色。我每走一步,就离它更近一些,愈加能肯定,它就是百里红。

“别…别过来。”它竭尽全力的阻止我。

“阿红。”我轻轻唤道。

它的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比哭还难听。“姐姐…呵,你来啦…我以为没人会要我了…”

“嗳。”我低低应了一声,“我来了。”

这一声姐姐,自她长大以后,再没叫过。

“姐姐,我不叫阿红。”

“我知道。”

阿红这个名字是甜水乡的族长替她取的。

她并非本地人士。确切的说,是我拾回来的。

当年,许多人都说郊外的兰若寺那里闹鬼,我便独自偷溜去那里抓鬼,谁知后来熬不住睡着了,半夜里被一只手给活活摸醒!

“哈哈!”我捉住那只手一蹦三丈高,“看你怎么逃!”

点亮了火折子,发现众人口中的鬼,其实不过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她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将手指拧成了麻花。“姐姐,我肚肚饿,饿了好些天了,求求你行行好,给我一只鸡翅膀吧!”

我瞧她与我一般大,便将自己的鸡翅膀分了给她,还将壮胆的酒也拿出来共享。一晚上相安无事。

天亮后我沿路回家,却发现她一直跟在我身后,像一根小尾巴,怎么甩都甩不掉。而我逃了一夜,自然有一顿教训等着我,名曰竹笋烤肉。我娘甚至把上古神器鸡毛掸子都请出来了。

只不过,原先一直躲在我身后瑟瑟发抖的她,当看到爹娘要揍我时,第一时间挺身而出。

爹爹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她摇头:“没,没有名字,没有家。”

我还记得她当时的神情,一边说‘没有’,眼泪一边夺眶而出。和现在一样。

我哽咽道:“阿红,你别哭,姐姐带你回家。”

她哑着嗓子:“没用的,别白费心机了。”

“我一定能带你走的…”

“姐姐,你听我说…”她打断我,“姐姐,你知道吗?你不是第一个到庙里来的人,也不是唯一一个看到我的人,可他们都没有带我走。”

“人就是这样,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带回家,教养都是问题。谁也不会主动揽上身。姐姐和叔叔婶婶都是好人,我永远记得。”

“这些年来,我时常想,自己究竟是谁。是百里红,还是蓝重欢。最开始我每夜都做梦,梦里,爹娘还在,他们宠着我,护佑我,有时候也像姐姐的娘亲一样,拿鸡毛掸子打我。但是打在我手心,我倒没哭,娘亲就先红了眼眶。那时候,我真不想做百里红,我想做回蓝重欢,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那该多好啊…每天早上我都不愿醒来,可一睁开眼,家徒四壁,只有我一个人。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我就知道,怎么都回不去了。从今往后,我只能是百里红,这个名字能让我活下去。时间一长,人总会接受现实。我想,当百里红也不错啊,有姐姐陪我,还有四娘和那…呵呵,不靠谱的窈窕。也挺好的。一辈子就这样,挺好的。”

“蓝重欢…”我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难道你是…”

☆、甜水乡生辰——寒冷相偎依

当年的定国公蓝玉,是有建国功勋的老臣之一,曾跟随摄政王东征西讨。先帝崩后,被武皇以乱朝纲,性跋扈之名打入天牢,随后被人检举揭发出共九十二项大罪,诛。

她眨了眨眼睛,示意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是,他们都死绝了,唯独我一人活了下来。姐姐,我是人刀。”

“人刀?”我大惊失色,“这是你活着的代价,将功赎罪?”

据说大覃开国时,摄政王秘密培养过一干死士为其效力,名为‘人刀’。顾名思义,就是将人当作兵器利刃,用来取敌手的性命。

“嗯。人刀一生只有一个任务,完成之日便是恢复自由身之时。我从到甜水乡起,任务只有一个,就是监视郭刑。倘若他到死都揣着那尊大象,安分守己,我也可以无虞的活到将尽之日,永远不会有用到我的那一天。可他没有…”

“姐姐,我想告诉你的,可是我不能。既然是秘密,不知道就不会惹祸上身。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蓝家只剩我一个,我的命早已不是我自己的了。活得成便活,活不成便罢。可我不想拖累你。我想碰一碰运气,如果郭刑解决了,我从此就能成为真正的百里红,当一个普通人,不再欠他们李家什么了。可到底…运气差了些。”

说完,她轻轻笑了起来,一种悲悯的,苍凉的笑意,透着无尽的绝望。

“你快走吧。”她费力的对我说,“我的任务结束了,再没有利用价值,现在只是弃卒而已,不值得你相救。”

我咬了咬唇:“可我不想把你丢在这里。”

她轻轻摇头:“别管我,你自己走。记得,不要相信他。”

“谁?”

“谁都不要相信。”她似乎气力用尽,吐字极其困难。“尤其是李翊轩。”

我一惊,解释说:“就是李翊轩帮我进来救你的。”

“不要相信他,不要相信他。记住我的话!”她变得很激动,说到一半猛咳起来,等好不容易平息了下来之后,才又缓慢开口:“我再不欠他们李家什么了。姐姐…对不起…”一串水珠从她脸上缓缓滑落:“你怪我吗?我想告诉你的,可我不能…我想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我听她断断续续的说着,眼泪情不自禁流下来,心里一团乱麻。

李翊轩,人刀,薛煜琛…这些东西纠结在一起,似乎理不出头绪,又似乎已经十分明确。

突然想到初秋的某一天,李翊轩与小伙计在院子里下棋。

当时的战况明明是小伙计占上风,李翊轩一直忙于招架,防守,可就在小伙计自以为十拿九稳的时候,李翊轩猛一记回马枪,牺牲掉前线棋子,连累自己输去半壁江山,也正是由于这招置之死地而后生,棋局后半段峰回路转,到最后竟杀了一个平局。

小伙计说:“以最初形式判定,你能扭转乾坤扳回来与我打和,已然是胜了。”

李翊轩捏起方才牺牲的那枚棋子于指尖,笑的云淡风轻。“弃卒保车,断尾求生,凡事不可畏首畏尾,方可打开新局面。这一局,承让了。”

两人面对面,一个青衫逐风流,一个剔透若美玉,大有分庭抗礼之势。小伙计抬头望风起云涌,朗声道:“好一个勇者无惧。输得起方才不会输。”

李翊轩闻言唇角微勾:“胜负输赢,落子无悔。”

任凭天边的云被风吹得如何千变万化,于李翊轩而言都不过是一场新的棋局,整个天下在他手中也只是一盘棋局,胜负输赢,落子无悔。

其实很多蛛丝马迹早就尽收眼底,只是当时未曾留心,现在聚沙成塔,则是再分明不过。

我深吸一口气后问道:“是李翊轩,是太子下的格杀令对不对?”

她沉默了良久,点了点头。

李翊轩便是那下棋之人,而百里红无疑是他手下一颗棋子。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将李翊轩与百里红背后那人联系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薛煜琛奉命接近谋反党羽,乃是出自皇帝陛下的授意,可现在想来,皇帝陛下的龙椅将来可不就是太子的么?哪怕坊间将他传得再不堪再软弱,他都是太子。更何况,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软弱无能之辈。

薛煜琛,百里红,李翊轩,这三人才是真正意义上一路的。目的就是阻止六牙大象落入他人手中,好保住李翊轩的皇位。

李翊轩跑到甜水乡,不可能仅仅是来来游山玩水的,事实上他是来这里收网的。一张网很早就撒下去的大网。

薛煜琛相当于一个先锋官,根据他的汇报,李翊轩审时度势,令百里红处决郭刑。而百里红完成任务本可以逃之夭夭,无奈最后却被一枚戒指搞得四面楚歌。

不管是薛煜琛也好,李翊轩也罢,他们通通只会袖手旁观。没有人会来救她。

因为须知下棋之人讲求一子伏而算百步,要做到进退有据,收放自如,才能经营好布局的平衡。李翊轩绝不会为了一颗棋子而暴露自己,失去百里红,棋局依然能继续,若逞一时快意,则会坏了所有布局,精明如李翊轩,自然懂得弃卒保车的道理。

所以百里红事败落入敌手,只能自求多福。

我忍着眼泪说道:“来,我先带你出去,你就是要死,也要死在我的地头上。”当即脱下外衣,试图将她抱起来,动作已是轻到不能再轻,但才碰到她,她便痛到哇哇大叫。

“姐姐!杀了我吧!求你了,杀了我吧!太痛了,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我看得出,她吃了很多苦。他们用刀一点点削去她的皮,拔光她的头发,只留一双眼睛,再将事先裁好的老鼠皮就着胶水一块一块粘上去。他们让她活到今天,不痛快给她一个了结,无非是想将阿红的同党和她背后那人引出来,于是每天用盐水给她续命,叫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