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俨此刻唇色发白,眼底是掩不住的倦意。毕竟是高烧刚退,还在病中。

被子掉在地上,他单薄且松垮的中衣被拖拽得已经松了系带,露出了蝴蝶骨。头发也散了,他看起来有些迷茫。他与常台笙对视半晌,忽低了头,神情恹恹地像是在回忆什么。好半天,他才抬了头用那浓浓的鼻音说道:“我虽然记忆力非常好,但是我当真不记得我的袍子放在哪里了。我也不知道为何会睡到这里来,我可以确定我现在脑子不是很好用。”

常台笙不想再让早上这个噩梦一直做下去,立即转身出去回到昨晚他睡的客房,找到那外袍,要过去送给他时,从内廊走过,恰巧小厅的门是开着的,常遇在里头喊:“姑姑你不吃饭去哪里呢?”

常台笙一看,某人却已经在小厅入席了。

宋婶在一旁张罗早饭一边嘀咕说:“陈公子大早上的去后院闲逛真是好兴致啊……也不多穿点?”她见常台笙拿着袍子进来了,又道:“小姐这袍子是……”

常台笙保持沉默,将袍子丢给陈俨:“套上。”话毕遂立刻坐下来吃饭。

这时候宋婶说要去扶老太爷过来,遂先走了,常遇闷着脑袋拼命吃饭,也不敢抬头看自己姑姑。过了一会儿,宋婶将常老太爷带了过来,又扶他坐下,陈俨忽然起身,恭恭敬敬与常老太爷行了个礼。

常老太爷笑呵呵道:“常遇你爹为何要给我行这样的礼……”

老太爷自从得了这毛病,便难得认清过人,这回竟是将陈俨当成了他的长孙。

常遇在一旁连忙挥手:“不是的,他不是我爹,是……”一声“姑父”差点说出口,小丫头连忙又咽了回去。

常台笙在一旁低咳一声,小丫头连忙殷勤地给常老太爷盛粥,哄小孩儿似的说:“很好吃,加了枸杞的,对眼睛好。”

老太爷自然忘了这茬,遂又笑呵呵地低头吃粥了。

陈俨看着他不断发抖的右手以及偶尔会不自觉乱舞的左手,没有出声。他低头安安分分吃了早饭,末了接过宋婶递来的药碗,无甚表情地一饮而尽,遂起身道:“多谢招待,告辞了。”

常台笙倒没料他会这么乖顺地告辞,她求之不得,遂点点头,只说了一句:“路上小心。”

常遇到了中午才在书院见到陈俨,他脸色差到要命,可骨子里的那份孤傲居然半分不减,给孩子们讲起课来还是老样子,旁征博引的,看起来……很威风。

常遇听完课,看他出去了,连忙追到走廊里给他塞了一罐子牛乳糖:“我姑姑给我的,可是我不喜欢吃,你在吃药,说不定用得到。”

“无事献殷勤。”陈俨淡瞥她一眼。

小丫头笑笑,所幸将罐子塞进了他的书匣里,仰头道:“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什么什么?”

“我觉得我姑姑没有你力气大,你为什么会被……”被捆成那样?

“在脑力活上就算让着她她也赢不了,就只能在体力上让她体会一下优越感。”振振有词理所应当。

常遇很纳闷:“可是……优越感会让人觉得丢脸吗?”

“怎么会,优越感很美好。”鼻音重得一塌糊涂,但却反常地听起来非常悦耳。

常遇不由皱了眉头:“可是……好像我姑姑觉得很丢脸,早上送我来的时候都一直挡着脸,似乎还很懊悔。”

“噢……”陈俨将手搭在她脑瓜子上,恹恹了许久的脸闪过一丝愉悦的表情:“那只是因为你姑姑还没有适应那样的优越感。”

“这样么……”小丫头将信将疑地垂下脑袋回去了。

陈俨这一病病了挺久,后来竟还咳嗽起来,简直一发不可收拾。日日汤药往胃里灌,苦得他皱眉。但他仍旧书院芥堂两边跑,一日也未落下。

这日他站在满屋子的旧书堆里翻阅整理,暮色将近,他只点了盏小灯,肩上裹了一条毯子,不停地咳嗽。

常台笙一早就出去办事了,到这个点仍旧还未回芥堂,他抬头看看窗外,可依旧毫无动静。只有廊下一只昏昏的灯笼懒洋洋地亮着,一切都将融进暮色之中。

陈俨皱了皱脸,俯身将已经整理归档的书放进箱子里。他取了纸裁成小块,背靠着架子写标注,然后将纸条连同书一起放进去。

有夜风从窗户灌进来,刮动纸页哗哗作响。

陈俨背靠着架子低着头拼命咳嗽,这屋子里的灰尘明显加重了他的症状,背后那单薄的简易架子都在轻晃。

常台笙站在窗口静静看了一会儿,待他这一阵猛咳平息了,这才走到门口,侧过身,神情寡淡地看着他问道:“还不回去么?”

陈俨连忙转过身,似乎是整理了一下自己因为咳嗽而神态不整的脸。再转过身来,却已是面带笑意:“生辰过得好么?”

常台笙闻言是真的蹙了一下眉,她迅速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心中一片恍然。对,今日是她的生辰,出门前宋婶忘了提醒她,她自己也快忙忘了。

“好像与你没什么关系。”

“怎么会呢?”陈俨浅浅弯了唇角,那笑意渐渐加深,最终又张口不紧不慢说道:“我特意给你准备了寿礼啊。”

“我不需要,谢谢。”

“可是已经送过去了。”他稍稍展眉,“总没有收下了还退的规矩。”

该死,他是趁她不在直接送去了常府么?最好不要太贵重。

“你送了什么?”

26、【二六】 ...

常台笙见到那所谓寿礼时竟愣住了。因为她压根没有料到,这寿礼是个……活物,而且,是这么大一只。活了二十几个年头,第一次收到这么巨大的礼物,她杵在那儿看着她的寿礼,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

一匹高傲的纯血马立在常府的庭院里,长鬃滑亮,姿态优美,头颅高高昂着,肢体肌肉匀称有力,看得出是一匹出身很名贵的马。

这样的马,并非寻常人家能拥有的。百姓家的自养马匹大多看起来潦倒,且鬃毛黯淡,身姿也绝对漂亮不到这个程度。常家拖车的那两匹老马,便是典例。

“满意吗?”陈俨努力压下咳嗽,面带笑意地问她。

常台笙站在距离那马匹有两步远的地方,身旁站着表情兴奋的常遇,身后则是带着探究目光的宋婶。这匹马十分高大,且看起来似乎不易靠近。常台笙说:“送给我有什么用呢?拉车么?”

“如果你非要让它拉车也没什么不可以。”陈俨对那匹马投以同情的目光,“只是我觉得这匹马很像你,你感受不到么?”

常台笙抱肩站着,紧着眉头斜睨他一眼。

“它很能跑,不拉住它的话,它好像能一直跑下去。”陈俨说完,暗吸一口气,可还是忍不住偏过头轻咳了一阵,等咳完了,他裹着毯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神情,很严肃地接着道:“在我眼里你也一样,一直跑,只知道一直跑。停不下来。”

他方才咳了很久,这会儿说话声音又哑又有很重的鼻音,听起来认真却有些感伤。

常台笙保持原有的姿势站着,暗自紧了紧牙根,却忽又松了一口气,风平浪静地回道:“我收下了,留下吃碗寿面罢。”

她说罢转身就走了,没有与那匹马有什么交流,也没有示以多大的热情。宋婶连忙追了上去,私下问她是不是不大高兴,常台笙却说没有,径直去了小厅。

常遇却还站在那匹高马前,仰头好奇地看看那马,由衷轻叹道:“它当真好漂亮,姑姑会喜欢的,谢谢你。”

陈俨并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他只是实事求是而已,常台笙就是这样的,只顾着往前奔跑,也不知道她到底要跑去哪里。她难道不知道,就算是良种骏马,跑得太久太快也会瘫下来吗?对于马而言,一旦瘫下,就意味着很难再站起来了。

他多希望她能明白这个道理。

又是一阵猛咳,他拿开捂嘴的帕子朝常遇笑道:“我快要咳死了,你不打算劝你姑姑给我煮点川贝枇杷水么?”

“哦好的!”常遇立刻就撒丫子跑了。

因府里药材没了,故而宋婶煮了一碗冰糖悉尼给他喝。他当日胃口不怎么好,却还是埋着头一言不发地将一碗并没什么味道的寿面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了他抬头看一眼常台笙:“祝你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多好。这样她就有许多许多时间去做更多的事,可是谁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呢?都不能。常台笙兴致看起来并不高昂,她坐在那儿没说话。生辰对她而言并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她很害怕到阿兄的年纪,也突然得病,然后……

她没有继续往下想,虽然这结局在她的梦境中脑海里回演多次,但她还是及时打住了。

常台笙,不要去想着这些,只顾往前跑就好了。

吃了晚饭,常台笙礼节性地送陈俨出门,临到门口时,陈俨忽然转过身来,若有所思地道:“我建议你还是不要轻易用那匹马拉车的好。”

常台笙看着他。

陈俨亦坦荡荡地回望她,说得一本正经:“因为这匹马是种马,所以没有骟过,性情有时候会非常暴烈。如果你要骑,一定要小心。”他说完这些,回头又是一阵猛咳,最后低着头匆匆走了。

身边的小丫头好奇地抬头:“什么叫种马?没有骟过是什么意思呢?”

“没什么,就是让你不要轻易去招惹的意思。”常台笙随意敷衍了侄女一句便回了府,门房将大门给关上,她独自一人走到了有些简陋的马厩。

这匹马在这简陋马厩里看起来简直有些屈尊的意思,可她上前给它递了一些草料,它竟乖乖低下头吃了起来。这一回应让她觉得这匹马也许不如看起来那般高傲,便下意识地伸手抚过它滑亮的长鬃。它轻晃了晃头,又将头往马槽外伸一些,似乎在讨好常台笙。

常台笙淡笑了笑。

这匹马让她有一见如故的亲切感,也许在向前跑这件事上,的确有些相似。陈俨是看得懂她的,在这一点上。

常遇给这匹马起了个名字,叫小棕,大抵是指它的颜色。常台笙便也随她,也叫它小棕,唤了几声,却都还有回应,于是全家就都这样叫它了。

事实上先前陈俨就跟常遇说过这匹马原本的名字,常遇就记下了。毕竟不是幼马,一匹成年马身上都会有许多故事,常台笙在他的腿上发现了伤处,难道之前折过腿么?

她自然没有特意去问陈俨,这件事也没有放在心上,直接就让它过去了。

但收受了旁人这么大的礼,常台笙时时刻刻都在琢磨着如何还他。她不是那种会挑个特殊的日子送东西给别人的人,那样显得太郑重刻意,也许会让对方觉得负担,这是她的逻辑。

这日她去戏院办事时,在傅秋浦那儿碰上一只幼猫,浑身雪白,耳尖浑圆,声音尖柔细美,一双眼睛非常漂亮。她盯着那只猫看了很久,傅秋浦遂抱起那只幼猫笑了笑:“你还能看上这小东西?若喜欢就给你罢,左右我还有一只大的。这可是从西边过来的,名贵得很。”

于是她付了些钱给傅秋浦,最终抱走了那只幼猫。那幼猫懒怠又倨傲的样子简直像极了陈俨,既然他以马喻人,那她就效仿好了。

从戏院出来已入暮,她料想现在陈俨也不会在芥堂,遂直接让车夫去了陈宅。

天色黑得越发早,她下马车时天已黑透,陈宅里亮着寥寥几盏灯笼,一如既往的安静,但她倒是闻到了一些烟火气。唔,饭菜香。

她抱着那只闭眼享受温暖怀抱的幼猫,循着饭菜的香气一路走到了……后院。

先前她从未到过这里,这后院竟也出乎她意料的大。她在一间屋子前停了下来,饭菜香便是从里面传来的。怀中幼猫轻轻地叫了一声,大约也嗅到了这香气。

门忽地被打开了,陈俨端着一只碗站在门口看她:“你来喝汤么?”

“不,我来送回礼。”

陈俨瞥见了她怀中那只雪白的猫,表情看起来顿时有些痛苦,但他说的却是:“既然是你送的,那我接受。”

常台笙将白猫放下,瞥了一眼里面:“自己弄东西吃么?”

“太冷。”

“是。”常台笙应了一声,刚要走,却又转身对他道:“若你没自信养活它,就送回来。若是饿死了,感觉有点惨。”

“当然不会。”陈俨低头看看那一团柔软的白,说得很是自信。他又抬起头,看常台笙一眼:“我煮了好多,你不吃一碗再走么?”

常台笙遂又折了回去。陈俨关上门,看着锅盖道:“我认为还要等一会儿。”

常台笙看看他这伙房,虽然简单却也干净。难不成之前那些所谓药膳也是从这里做出来的?她转过身,看到一扇门,她指指那门:“可以看么?”

陈俨此时背对着她,注意力全在锅子上。常台笙轻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竟是满屋子的盆栽。她几乎是有一瞬的惊奇,随后便是一声轻叹,再然后她转过身,笑了一下,说的是:“你有本事和精力养活这么多植物,却养不好自己么?”

简直不可思议。

“难道它们是同一回事?”陈俨转头看了她一眼,仿佛是她大惊小怪了:“有兴趣养自然可以养好,若没有兴趣,那就随意。”

常台笙又看了看那些整齐摆放的匠具,关上了门:“所以你对养自己这件事没有兴趣?”

“没什么兴趣。”他边说着边转过去盛汤。

他今日是不大高兴么?常台笙低头看了一眼地上蜷成一团的白猫,那只猫明显很恋她,待她坐下来,便又悄悄地爬了过去,黏在她脚边。

陈俨给常台笙盛了一碗汤:“烫。”

常台笙接过来,低头吹了吹,取过调羹,不紧不慢地喝起来。这汤汁里因没有放什么香料,故而并不浓郁,因放了枸杞还有些清甜,喝起来很舒服。她有一瞬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在做什么。恍惚中甚至以为回到了十年前,母亲见她胃口差,冬日里亲自煮猪肚枸杞汤给她喝。

待她醒过神来,抬头便对上陈俨的一双眼。陈俨一直没有落座,在灶台旁忙活了许久,这会儿俯身看着她,又看看她手里捧着的碗,气息近到就在眼前。

“味道如何?”

常台笙刚回神,脑子被这饭菜香气熏得有些晕,她不自觉地咽了咽沫,竟然在他面前结巴起来:“还、还好。”

“只是还好吗?”某人显然有些郁郁,复盯住常台笙的眼。

常台笙愣了一下。

陈俨忽然伸过手,取过她的调羹,蹙眉喝了一口:“真的只是还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陈俨:不说好吃就吃了你╭(╯^╰)╮哼

27、【二七】 ...

他紧接着又嘀咕道:“还好可不行,太敷衍太勉强了。”

“无所谓,勉强可以吃就行了……”常台笙稍稍别过脸回他。

“我方才说过,若我有兴趣养什么,那就一定要做到很好。那我如果有兴趣养你呢?”认真的眼神,不像是开玩笑。

但常台笙这会儿脑子清醒了些,她皱眉看一眼他手里的调羹,迅速岔开了话题:“你能不能不要用我的调羹?”

“恩?”陈俨道,“可这些都是我曾用过的东西,碗我用过调羹我也用过,你全部都要嫌弃吗?”

常台笙似乎有些招架不住他,可她很累,神经都觉得迟钝。最后这僵持局面以某人的咳嗽告终,陈俨实在忍不住,直起身转过头去咳了一阵。

“咳嗽还没好么?”

“好多了。”他转过身去,站在灶台前盛了两碗饭,递了一碗给常台笙,若无其事地坐下来吃饭。

常台笙只动了动筷子,并没有吃完。忽然间她不想在这儿待太久,遂起了身:“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尽管对方没有百般阻挠她回去,可常台笙心里仍有些不是滋味。

陈俨就像一根刺,卡在她喉咙口,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让人十分难受。从他身上仿佛能看到一个内隐的自己,颓丧的、倨傲的、不合群的、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友善的自己;且又总是能戳到自己痛处与记忆的软肋,让她心头酸胀到发麻。

待常台笙走后,陈俨低头看了一眼脚边黏过来的团状柔软物,弯腰将它拎上来,放到了桌上:“随便吃。”

那只猫团坐在桌子上,伸出爪子优雅地理了理自己雪白的长毛,倨傲地看着陈俨,理也不理他。

陈俨也顿时失了胃口,一个人枯坐在椅子里,过了会儿,又起身走进了花房,很晚才出来。

过了两日,常台笙去给西湖书院送样书,又顺便找掌书聊了聊,从文玉阁出来时,恰好看到又有集会。这会儿集会堂里已有许多学生,她走到门口,瞧见了今日的主讲。

竟然是向景辉。

旁边掌书往里看一眼,说道:“因为顾仲那评稿,向景辉眼下红得很,今日兴许是作回驳来啦。话说回来,你如何想到请顾仲写评稿的?”

常台笙略略动了一下唇角:“阴差阳错。”

掌书识趣地不再多问,集会堂内这时忽出现了起哄声。与此同时,向景辉也转头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常台笙,勾了勾唇角轻笑一声:“好久不见啊。”

这阵子,杭州城中的学子文士们提到向景辉,便不得不说常台笙。向景辉资历深得很,常台笙这次让顾仲给他写评稿,摆明了就是挑衅,虽将向景辉推向了另一个峰头,但名声却不是怎么好。

西湖书院不少学子认得常台笙,这回有眼尖者看到她就站在外面,难免要起哄让这风口浪尖的两人辩难一回才过瘾。

向景辉今日看起来很挑衅,连衣着都考究到嚣张。在这儿逮住常台笙,他可高兴极了。

他直呼其名,喊住常台笙,说要问她几个问题。常台笙并不惧他,于是就站在门口:“向先生可有事?”

“你曾说顾仲住在北关水门一带,对不对?”

“是。”

“北关水门一带压根没有姓顾的,那地方那么偏,住的人又不多,且大多都是高门大户,非常好查。你将大家当傻子么?”

常台笙言声淡淡:“顾仲说过自己当真姓顾?化名罢了。”

向景辉冷笑一声:“这么几年了,大家对顾仲其人已好奇得不能再好奇,但谁也没见过他,你倒好,说找就找着了,还请他特意为鄙人拙作写了评稿,我左思右想,实在是怀疑——这顾仲到底确有其人,还是压根只是你姓常的在这里胡编乱造?!”

常台笙淡淡地笑了一下。

向景辉紧追不放:“纵观顾仲的所有评稿,绝大多数都是替你芥堂的书所写!想必你也是因此赚得盆满钵盈,倒不知道这顾仲到底是你呢,还是你呢?!”

底下学子中一片哗然。

常台笙暗暗紧了一下牙关,面上却还是笑着的:“是么?原还可以这样,真是开眼界了,向先生不愧是杭州城写话本最精彩最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