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上的吸血鬼已纷纷露出獠牙,他们俊美的脸上尽是狰狞的神色,也许我可以解决掉一个,两个,但十几个一起上,决不是我可以抵挡的。但我不能这样放弃我的兄弟。朋友也许可以拿来出卖,但兄弟不行,起码我不行。

我用银白的猎枪拨开挡在我前面的吸血鬼,他们忙不迭地闪开那白银的枪管。我端着枪站在老萧身前,对着芭特丽吼道:“他是我的兄弟!兄弟!”我狠狠地瞪着她,这个小女孩,她怎么敢,怎么敢逼老萧去掀动核手雷的按钮?

“我面对海伦纳,把你挡在身后,就是为了让你活下来杀我的兄弟?”我已出离愤怒。

老萧苦笑道:“秋儿你个笨蛋,你以为她真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年纪比你曾祖母还要大上许多,她会给你面子?哥哥干掉了两个血族长老,她会因你而下不了手?不过,你能站出来陪哥一块去,也算哥没看错人,兄弟,来,咱哥俩一块上路,也不寂寞。”

似乎为了证实老萧的话,那十几个吸血鬼已经围了过来,我把猎枪交给老萧,掏出那把白银手枪。我望了老萧一眼,他比我洒脱,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眼里连一点慌乱也没有。而我自己清楚,我心里怕得要死,只不过是我不能扔下老萧不管罢了,否则我自己都无法认同我还是个人。

“秋儿,洒脱些,难道人生的最后一次演出,你不能弄个悲壮点的谢幕么?”老萧拍着我的肩骨,如同在诉说着别人的故事。我不知道,他如何从没皮没肉的我身上,看出了我的忧患,但他就是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兄弟。

“住手。”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芭特丽无比幽怨地开口了。我望着她,她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目光。那十几个吸血鬼叫嚣着一定不能放过我们,否则回去没法和其他的血族长老交代。甚至有吸血鬼威胁她,她必会受到惩罚。

“我会给他面子。”芭特丽抬起头,盯着老萧说,“也许你很好运,他未经人伦,而我也一样。所以他会愤怒,我会愧疚。”她没有望我一眼,只垂着头对其他吸血鬼说,“走吧,我愿接受长老的所有惩罚。”

目送着远去的十几只蝙蝠,我对身后的老萧说:“想不到,你有这种勇气。”

“狗屁的勇气。”老萧把那只手提箱递到我跟前,我在他的示意下接过,却一下子失了力,因为它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重。箱子的表面印着几个硕大的汉字“探伤仪”。我打开一看,真的就是一部探伤仪。

“秋儿,哥欠你一次。”他说着,甩开我要搀扶他的手,挣扎着从担架上爬了起来。他的胸腹之间,厚厚的纱布已渗出大片血迹,一条腿似乎也受了重伤,走起来一瘸一瘸的,但他用力地拥抱了我一下,就转身向北边的长路走去。

他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叼着烟卷,抄着裤兜,瘸得很潇洒地向前进发。我忍不住对他喝道:“老萧!你总这样唬下去,又总要当英雄……”

“总有一天,会玩死自己对不对?”他停了下来,背对着我吐了个烟圈,仍是那么的圆,“我不想当英雄,真的,你知道走马泡妞才是我的本性,天天想着什么汉唐雄风,要让四方来贺,或是一声军令,敢教碧血洗长空的,不是我,是老荆老胡他们……”

他沉默了下来,我也沉默了,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老萧突然笑了起来,一瘸一瘸地继续前进,他的身影如他的话一样,倔强地烙在我脑海里:“英雄,英雄地完成了演出。这个废墟,人们还需要希望,我只好,代他们灿烂下去。”

“别过来,哥就是要倒下,也不愿倒在兄弟面前,这样,哪怕我去了,在你心里,我还活着。”

我听出一丝沉重,一种忧郁,在他瘸着向前的潇洒里,我看出了和我一样的挣扎与无奈。

就这么眼看着老萧,渐渐在风中走远,他身后那两侧路边,枯死的大树,被狂风卷下的许多残叶断枝在飞舞,但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见到那些枯树的枝头,却也正在抽出新芽,它们也在挣扎,挣扎着生存下去。

核爆把世人随意地胡乱栽在这废墟里,任其生长、变异乃至泯灭和凋零。自从觉醒以来,我看不见春天的到来,我只能看见这世界的废墟。但今天我想,眼骨里跳动的火焰,也许就是我的阳光,我当然不会生起温暖这个世界的崇高,当然不会,但起码,我可以温暖自己。

我在充溢着辐射尘的风中,慢慢走回那塌了半边的房子,尽管我已经极力想振作一点,但现在,我仍是一个忧郁的骨架子。幸好,我有的是时间,也许假以时日,我能变成一个阳光的骨架子?我的苦笑,我自己听见。

那具腐尸,已经剔干净了自己的整条左臂,白骨上还有着它笨拙的刀法留存的伤损。它在哆嗦着,我能感觉出它乞怜的意思,很显然,它感觉无法再剔下去了,它感受到了痛苦。我之前见过几个腐尸,只能把自己的左臂剔到肘部以下,并且据说再剔下去就会活活痛死。

但我没有施舍给它任何的怜悯,我面对着它默默在心里说:不行,我无法忍受你的尸臭。明天继续,剔干净自己,或者回腐尸堆里,有意识的你,可以当它们的头了。

旺财跑过来,摇着尾巴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右手,如果不是我身在这片废墟,那该有多好啊,我向来期望自己可以养一条狗,但我住的社区不许养旺财这样的大型狗……

那两个男女,依偎在火边,刻意地避开我的目光。他们害怕我。也许刚开始时这会让我觉得快意,但时间一长我却发现,这只是笼罩着我的孤独。即使我讨厌这个布鲁斯,但我想将来,也许我会尝试和他们交流,交个朋友,消磨废墟里的光阴。

但我不能,我宁可和旺财玩一个破皮球。但旺财的变异,似乎让它的智力有所突破,本来就有成年金毛狗,智力大约等于三四岁小孩的说法,它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破皮球。

我很无聊,我想如果有个任务,让我去完成,然后每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升一级,也许会让生活有趣点。也许,找到一本不世之功法,然后和二十世纪网络小说流行的题材一样,修真,接着什么筑基期、成丹期之类的一级级升上去,也好过些。又或者,让雷劈中我吧,我要穿越回古代,我知道炼钢的原理,还会烧玻璃,只要没有辐射就好。

无聊到了极点,我居然去周围翻找,哪怕没有什么武功秘笈,能找到几本小说也是好的。但事实证明,科技的进步并不全是好事,这年头,要找一本纸质书籍,大约相当于二十世纪找一本宋版书那么难。

但我还是有点收获,一个三十公斤的哑铃,不是一对,另一个已变形得认不出是哑铃了。我还找到一个吉他盒子,里面有一把木吉他,一个塑料校音器。这对我来讲算是不错的收获,因为老萧的吉他绝对达到伴奏乐队的水准,而我也被他逼着学过一点。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下琴弦,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紧抱着我的脚骨,在水里,痛哭起来。

“我想我的父母,呜呜,我没有家乡了,它们都沉入了海底。我想我的丈夫,他以前可以在我生日时送我一辆跑车,但现在在这废墟里,他宁可抛弃我也不肯抛弃一个面包……”她紧抱着我的腿骨,如抱着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叹了一口气,对着大门口扔了一个酒瓶,砸在那铁门上,溅起无数的碎片。却听到一个久违的声音:“当时在教堂门口,你似乎也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吧?神说,无罪的人,可以扔她。”这是圣经里一个典故:众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

不用说,不请自来的,是那个可以去教中文的洋鬼子,约翰。他的身边,还站着修女玛丽亚。

“想不到在这废墟里,还可以喝到这么好的咖啡。”这个神父坐在泳池边,端起换了衣服的春香送来的咖啡,感慨了一番。春香换了一身职业套装和高跟鞋,此刻跪坐在我边上,看上去是那样的恬静,全然不能找到刚才抱着我腿骨痛哭的模样。

当约翰发现他的废话,甚至不能扰乱我手中吉他的一个和弦时,他终于扯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知道他不会无故来找我,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弦上淌过,我抬头望着约翰。

“秋,你还是归依主的怀抱吧。”他放下咖啡杯,望着我,眼中流露着怜悯,对我说,“不要总说主没有向你展现神迹,你应也清楚,如果不是神的眷顾,当时你和你的爱人,是不会得到最后那段时间的。要感恩。”

我厌恶地摆了摆手,不想再听他说下去。如果他的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那么,就不应让我的小雀斑死去;那么,就该让我恢复躯体,而不是靠约翰的嘴皮子来说服我。

但约翰对我的手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淡然地微笑:“不要回避,我的朋友,我知道你的迷茫,你不知道什么才是正义的,你不知为何而战,你救下许多人,却不能被人们所认同。”

“我可以安排你的洗礼,然后,神会满足你的需求。你要相信,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约翰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也要相信,我是来帮你的。你想想,在你被海伦纳追杀时,是谁给你提供了庇护?在你的爱人将逝去变成腐尸时,是谁给了她最后的时间清醒,让你们可以留下最后的回忆?而神曾向你索取过什么吗?不,没有,神爱世人。”

别说,他讲的这些,我一时还真反驳不了。如果当时没有教堂的庇护,海伦纳一定会如约在三天后干掉我;而小雀斑,约翰也是有出力的,否则她醒来就是腐尸了。这让我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对他的态度,绝不算好。

他说:“能不能再来一杯?”春香在我的示意下,连忙给他斟上咖啡。

而约翰接下来的话,愈加地使我惊讶,使我渐渐地听得进去了。他说:“如果你愿意回归主的怀抱,你便不再迷茫,在这末世里,信神者,将得救!至少,神会赐给你一个躯体,你明白吗?

一个躯体?天啊,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实话讲从发现DNA再造机对恢复我的躯体无能为力之后,我的确失去了在这废墟里挣扎的目标,我的确迷茫了。

玛丽亚向我伸出她的手,她全身笼罩着修女的黑袍,尤其衬托出她手的雪白。在这废墟里,这别墅不过是汪洋上的孤岛。断裂的枯树,荒芜的四周,倒塌的围墙,更使她的手显得娇嫩,满溢着生命的气息。

我望着她向我伸出的手,竟莫名地激动起来,一个躯体,我可以恢复我自己的躯体!在玛丽亚微笑的脸上,我见到的是圣洁的光芒。我慢慢地伸出手,伸向她的手,我觉得,那是生命和希望的桥梁。我知道这末世不会有流着奶和蜜的净土,但借着她的手,我可以重新站起来,从身体到精神,我不会再消沉。我想我不应该犹豫不决,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但这时旺财咬住了我的衣角,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做,但我停了下来。对于可以并肩生死的伙伴,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我也不可能毫不理会它,一脚把它踢开。我知道旺财能听懂我的话,哪怕我说不出声,我在心里对它说:放开我,旺财,这是一件好事。但它定定地望着我,死死地咬着我的衣角。

约翰伸出食指,推了推他的眼镜,微笑着说:“秋,来吧,回归主的怀抱吧。我们可以复原你的身体,九成把握;就算失败,我们也可以用一个克隆人的身体,通过外科手术去掉他的骨架,让你穿上他的皮肉。你放心,穿上以后结合我们最新的基因融合手术,通过三个月的恢复合成治疗,每一寸肌肤都是你能指挥的皮肉。”

我已经找不到理由拒绝。当然,如果是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在这里,他也许会认为这是谋杀,对克隆人的谋杀,对生命的亵渎。但我向来不高尚,我从觉醒以后在找什么?不就是想找一个方法来恢复自己的肢体吗?

我拔出刀,要割开那一块衣角,春香也抱着旺财让它放开,但它咬得死死的,一动不动。我挥起刀,但在空中,我停了下来,我见到它眼里的真诚,还有友谊。我觉得自己要发疯了,我从一条狗的眼里读出了真诚和友谊?但我挥不下刀,我隐隐约约感觉,只要我割下衣角,旺财就会离去,它的眼里有一种割袍断义的坚决。

“当!”这时外面的铁门被人一脚踹开,来人慢慢地走进来。我转过头,见到了一头在风里飞扬的乌黑长发,一张戴着墨镜的脸,雪白的脸颊,秀气的瑶鼻,小小的樱唇里还咬着一根牙签,尽管墨镜遮挡了她的眼睛,但我得说,她是一个美女。

向我们走来的她,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高帮的长靴,黑色的长衣长裤,除了风衣没有破洞,几乎就是千年前那部有名的《纵横四海》里,潇洒的小马哥换了女身。

但墨镜和风衣掩不去她的秀色,她很有活力,如她的长腿一样,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力量。不霸道,不狂暴,不是充满肌肉的那种力量,而是一种活力,如猎豹一般的活力。

她走近了,把手里那个沉重的大皮箱——起码两个大提琴盒大小的箱子,轻松地扔给我。我接住,很沉,还好我没有大意,不然很可能接不稳摔进池里。我放下皮箱,却听她说:“肥秋,我常听萧师兄说,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不放弃自己的好汉子。原来你只不过是一个愿意为了一个假面,就背叛自己的懦夫。”

如果我能苦笑,我一定会苦笑的。假面?你们要能保证给我一个假面,叫我东我哪会向西?

“肥秋,也许你该问问,他们为什么之前不招揽你,现在才来找你。”她说着吐掉牙签,用打火机点了根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

“这是西方,尊敬的女修士。”约翰摘下他的眼镜,抹拭着,微笑着说,“如同我们不会去夏国彰显神迹一样,女修士,我想,你来到西方,质疑神的意志,为难神的信徒,阻碍神筛选他的子民,这不是一件明智的事,你以为呢?”

老萧的师妹没有答话,只是抖动了一下手中的烟盒,动作如老萧从烟盒里拍出烟一样潇洒。一根烟向我飞过来,我一手还拿着刀,很自然地用另一只手接住烟,这时我发现玛丽亚的脸色不太好看,全然没有了方才那种圣洁的光芒,她无奈地把那双充满生机和希望的手,缩回黑色的修女袍里。

我点上烟,发现旺财不知何时已松开了我的衣角,我整个人有一种骤然失重的感觉,仿佛刚刚负荷了极重的压力,而一下子撤去了一样。我盯着约翰,但我无法从他或玛丽亚的眼里,找到一丝捣鬼的神情。事实上,我也不觉得他们会害我,毕竟,恢复身体,是我最渴望、最希冀的事了,无论是谁,只要能给予我这个条件,我想管他什么见鬼的神,让我信仰啥我都干,根本就不必用什么手段。

老萧的师妹倚在半截枯树上,那粗大的树墩,尤显得她的身材修长。她把烟夹在修长的手指间,扯出一把战术刀,在刀鞘上磨着,慢慢地打磨着刀刃,慢慢地说:“无数的腐尸聚集起来,有组织地、有防御地占领了大约核爆前整个州的地盘,它们不再杀死人类,而是奴役被它们搜寻到的人类,为它们构筑工事……”

“我并没有打算隐匿这件事。”约翰微笑着喝了一口咖啡,他的神色没有一丝虚伪,他对我说,“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你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教区的神父,我不是梵蒂冈的教皇,我只能为你争取到这样的条件:去把那个腐尸的首领,自称神使的女子净化掉。然后五十一区和梵蒂冈保证恢复你的躯体。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条件,如果你因此怪我……”他耸了耸肩,表示那他也没有法子了。

我怎么可能因此怪他?难道我期待什么事情也不做,然后全世界都来为我付出吗?我还能要求什么?我见到玛丽亚再次向我伸出那圣洁的手,我再也不迟疑了,我不愿再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我叫玉真,肥秋。”老萧的师妹这时突然无头无尾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她向泳池方向扔出了手里的刀,“滋”的一声,刀沉入水,她一抖手腕上系着的伞兵绳,绳子尽头系在刀柄末端,刀又回到她手里,她望着打磨完淬了火的刀,挥手砍下一截儿臂粗的树枝,似乎比较满意地取下腕上的绳子,收刀入鞘。

然后她站直起来,吸了一口烟,对我说:“吴大姐和萧师兄都跟我说过,你不想加入军队的原因,是不想被人切片。但我现在怎么发现,你原来一点也不怕被切片?难道说萧师兄当你是兄弟,你当他是契弟?”

契弟,她用广东话说的,那就是骂人的话了。她的话让我愤怒,这话太毒了,老萧当然是我的兄弟,甚至可以说,他是这片废墟里唯一让我牵挂的人。她怎么敢这么亵渎侮辱我和老萧的友谊?我不是一个有多高尚的人,但每个人,心里总有一些不容玷污的东西!

我的手比思想更快,当我觉得出离了愤怒时,我手上的白银手枪,枪口已指着她,击锤也已扳下,我沙哑地咆哮:“道歉!”

她把空了的烟壳揉成一团,连看也不看我手里的枪,只淡淡地说:“你最好先问问这位圣徒一样的先生,他们认为为你恢复躯体的百分九十的把握,是怎么论证出来的?或者问问那位圣洁得和圣母不相上下的女士,他们说的去除克隆人骨骼,给你披一层外皮,凭什么一定能成?”

“换句话说,他们提出的方案,是否在一个和你有着相同经历的骨架上实验成功过?哪怕一例!”她弹飞了烟头,冷笑道,“那你最后,完成了他们要求的事,迎接你的,不就是切片研究嘛?你宁可被他们切片,也不愿加入军队去和萧师兄一起并肩,你不是把萧师兄当契弟是什么?”

我持枪的手,无力垂下。

“神说,有人打你的脸,就把另一边也给他打。”约翰站了起来,整了整他本就一丝不苟的衣服,微笑着说,“女修士,我承认你说得没错。但这两个方案都是五十一区的科学家论证出来的,我可以确定他们没有找一个和秋一样的例子来做实验,但我想专家的结论,也许会比我们这些门外汉在这里的讨论更专业点。我相信让人尊敬的女修士,你应该也不曾涉及过基因再造的尖端吧?”

然后约翰走过我的身边,稍点了一下头,对我说:“朋友,谢谢你的咖啡,我只是想来帮你,为了我们的友谊。我本以为这可以带给你帮助的,所以我献宝一样急急地跑过来。也许我该为此道歉,不过你放心,神,从来就不是通过强迫,来得到信徒的。”

我茫然地张了张颔骨,不知说什么才好。我怎么可能要约翰道歉?不,我还是想请他留下……

“肥秋,有烟没有?”玉真淡淡地问我,如同多年的邻里来借油盐。我一手拉住要走的约翰,没好气地扔了一根雪笳给她,她接住之后闻了闻,笑了起来,尽管戴着墨镜,但她笑得很青春地说,“好东西,正宗古巴货。”

“我想也许你能解释一下十字军东征的事?”她吐了个烟圈,坐在树墩上,曲起一条腿支着肘部,黑色的风衣和长发被风吹得飘逸,从我这里望过去,她身后是一片杂草,是破碎的往昔,很有一种孤凄的美,让人心颤。

“那是对异教徒的解放……啊!”他的惊叫,是因为我已经踹翻了他,把枪管捅进了他的嘴巴。我斩钉截铁地,用我愤怒沙哑的吼叫告诉他:“不要把自己的侵略与掠夺,粉饰成什么解放!”

旺财不知道有没有明白我的愤怒,但它已把玛丽亚扑倒在地,森森的白牙就停留在玛丽亚黑袍外那雪白的颈部。

约翰握着他胸前的十字架,死死地和我对视。

也许过了一分钟,也许过了一小时,在漫长的对峙里,我的手无比地稳定,随时都可以扣动扳机,只要他敢动一动。终于,他避开了我的注视,我也收回我的枪,用力把他拉起来。我压抑着怒火对他说:“这是个拙劣的笑话,朋友,记住它,下次,我会马上扣动扳机,哪怕是再好的朋友。”我挥了挥手,旺财松开了玛丽亚,春香扶了她起来。

约翰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捡起眼镜戴上,整了整自己的衣服,终于抬起头说:“我道歉,对不起,我太冲动了。但是,你们也不应该在一个虔诚的信徒面前亵渎神!那两个方案,只是五十一区提供的,不是教会的意思,教会认为,只要真信,就能得到神的眷顾!”

“为什么?”在这冲突里一直没开口的玉真,冷冷地发问。她问的,也是我想问的。

玛丽亚这时也走了过来,她很平静,并没有因为被旺财扑倒而慌张。她用带着宗教狂热的口吻说:“只有先信而后知!你信了,你才知道为什么。”

“告诉我,秋,你信奉上帝吗?你愿成为主的……”玛丽亚再一次伸出她的手,仍然那么圣洁,那样充满生命的气息和希望。

但我再也不会把那双手当成救赎的通道,拯救的桥梁了。我笑了,尽管我没有皮肉的头骨无法表达笑意,但我想我的话足够表达这层意思,我对他们两人说:“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

目送着约翰和玛丽亚离去,玉真走到我身边坐下,轻轻地笑了起来。她并没有做作地笑不露齿,而是很自然地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很好看。就是好看,简简单单的好看,没什么修饰。

但这种养眼的笑容,却在春香给她端上一杯热茶时,便收敛了。换句话说,她在见到春香以后,脸上就如同笼罩了一层寒冰,很冷。她缓缓地摘下墨镜,那对会说话的大眼睛,盯着春香,有一种猎人注视猎物的凌厉。

“乌锛……”玉真很吃惊地说出了一个长长的名字,我只听到前面两个音是乌锛,“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玉真的口吻如审讯犯人一样,这让我不爽,就算春香是女奴,也是我的女奴。就在我准备说玉真两句时,春香举起头,脸上惨然的表情很显然地表明,这个乌锛什么什么的才是她的本名,而不是她告诉我的左照。

我想起来了,自从玉真进来,春香就一直低着头。难道,她是一个女间谍?玉真冷冷地说:“你们国家还在四处寻找你呢。别告诉我,你这个所谓当今世界上最年轻的物理学天才,喜欢上肥秋了?”

“我不可能回去了。”春香苦笑着,拨弄着自己的衣角,“我不想再回到核能研究室了,我深信,我研究的项目一旦成功,只会毁灭整个人类,甚至太阳系!当年的科学家如果和我一样经历过核爆,我想他们一定宁死也不会制造‘男孩’和‘胖子’的。我宁愿埋没我的天分,你们不知道,我研究的项目成功以后,只要一按按钮,就是世界的终结。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我首先是一个人……”

这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我和玉真都愣住了。

我默默地抽烟,玉真默默地喝酒,春香带着旺财,奔波于酒窖和厨房。但玉真几乎不吃菜,只冷冷地喝酒。刚开始她喝得很慢,我抽了七根烟她才喝完一杯酒,那时候天色已伸手不见五指。但她在喝了三杯以后,每杯都一口干完。

喝光了一瓶葡萄酒,她随手扯过春香搬来的啤酒,不用开瓶器,拔刀极快地一削,把金属盖在玻璃瓶上的那一层削去,留下一个金属圈在瓶颈,和装饰品一样。地上很快就有了七八个啤酒瓶,每一个瓶颈上都带着金属圈。

她又扯起一瓶酒,我明明见她的手已几乎拿不稳瓶子,但那极快的刀光闪过,跌落在地上的金属小圆块仍极平整,那瓶口仍是光滑得没有一丝伤损。她又喝了半瓶威士忌,然后说:“我醉了。”一记掌刀就把春香砍昏了。她对地上昏迷着的春香说,“我怕一会儿醉得厉害结果了你,我不喜欢摆弄核武器的人,这个废墟就是你们和你们先辈努力的结果。”

然后她又继续喝,渐渐地开始自言自语,她拍着我的肩骨,说:“肥秋,这句说得帅!上帝不再信仰我!”

她说:“果然是萧师兄的兄弟!”

她说:“可以浮一大白!”

她说:“我小的时候很开心,大我十来岁的萧师兄负责哄我睡觉。他每天夜里就坐在黑暗里,看着我的小床。我抽烟,是因为从小见到明灭的烟头,就知道师兄在陪着我,我不孤单。每天夜里,烟和故事,总从萧师兄的嘴中,源源不绝地淌出来……”

“后来我长大了,师兄就不来哄我睡觉了,他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些日子,师兄很开心,我从没见他那么开心,可是那女孩接着就出国读书了。等她回来,萧师兄已是一个浪子,尽管他仍常笑,但我却从师兄的笑容里看到沧桑……”

她说:“肥秋,你望着我干什么?你想问什么?呵呵,让我猜猜,你不明白为什么那女孩回来,萧师兄却没有和她在一起了?哈哈,你点头了!你这个笨蛋,她回来已是医学博士,师兄却是一个道士,再烂的言情编剧,也不会让一个道士去泡医学博士;再好的文笔,也写不出在夕阳下,医学博士靠着道士的肩膀谈恋爱……”

她说:“肥秋,你会讲故事吗?好想在夜里,再听师兄给我讲故事……”

我不会讲故事。如果能在漂亮女孩面前讲故事说笑话,我早就告别单身了。但我不忍看她的忧伤,不忍那长长的睫毛上沾满泪滴,我捡起地上的吉他,烟从我口中渗出,音符在弦上流淌,我想,每一首曲子,都应该有它的故事。

她又喝了一瓶伏特加,轻轻地笑了起来,对我说:“我要嫁给你!”我激动得不行了,想不到,成了骨架子,却终于找到了我的那杯茶,有一个美女懂得欣赏我的真,我的内涵,我的心如我急剧拨动的西班牙斗牛曲子一样激昂澎湃。

她说,低低地说,带着纯真,说:“哥,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我拨断了一根弦,琴声辄然而止。我进别墅里找了一个帐蓬,支在池边,把她笼罩在帐蓬里。我没有一点愤怒,只是拿下她手里的酒瓶,平静地扶着她躺下。她已经醉了,我给她盖上毯子,然后出了帐蓬,躺在池边,和旺财一起看没有星星的天。

我躺在泳池旁边,渐渐地闻到一阵幽香慢慢地近了,一滴泪,摔在我的头骨上,摔得粉身碎骨,但那泪却像要滴水穿石一样,不停地,奋不顾身地狠狠砸下来。

那泪从我的头骨淌下,渗到我的胸肋之间。流泪的女子泣不成声,哽咽地说:“不要赶我走,主人,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我已经不是乌锛·维拉克·雪莉丝了,也不是左照了,我是春香,我是春香,不要赶我走……”

我慢慢地转动颈椎,望着她哭泣的脸,玉真口中的这位物理界天才少女,哭得和泪人一样,哪怕刚才面对一抬手就能杀了她的玉真,她仍能说出“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我首先是一个人”这样很有逻辑、很有说服力的语言——弱势,但不软弱。可现在的她,仿佛一头无家可归的小狗,就这么可怜巴巴地跪在我面前。面对她眼里的无助,哪怕再坚硬的心,也会生出一丝犹豫。我坐了起来,点起一根烟,只是望着她,没有说什么。

她哭泣着,显然她很怕吵醒玉真,还刻意地压抑着哭声说:“我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我不想做伤天害理的事,但我从小就对物理学很有天分,见鬼的天分!这不是我的错啊……我害怕,在这废墟里,我很害怕……直到遇上你,我才能安心入睡……我愿意,愿意放弃所有的东西,什么物理界的天才,哈哈。”她有点歇斯底里。

“不,我只是一个女人,我愿意当你的女仆,我愿意,这比核爆前的生活都让我开心。起码,我活得像个女人,而不是实验室里的科学怪人……”她抬起那带泪的脸,对我说,“不要赶我走……”

第十二章 无法抵抗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知道,她很可怜。我实在无法冷下心不理会她,只好叹了一口气,用指骨在她手心写下:你是我的女奴。

她便笑了,笑容如雨后灿烂的鲜花般绽放。毕竟,她曾经是所谓的天才,她的笑容,是因为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我的女奴,去留的决定是在我,而我从没说过要赶她走。她讨好地靠着我大腿骨边上,乖巧得如一只波斯猫,也是哭累了,也许是心情的放松,没等我抽完一根烟,她就这么睡着了。

当天际渐渐泛起白茫茫的一片时,玉真醒了,她走出帐蓬对我说:“嘿,还有酒吗?”我操起身边一瓶酒扔给她,她还是拔刀轻快地一削,喝了一口之后把瓶扔回给我,淡淡地说,“喂,肥秋,我过去了。”

她就这么走了,风衣下摆在风里向我招手,连一声谢谢也没有,就像早上出门上班和家人打招呼一样。无礼的人通常不会讨人喜欢,不过只限于“通常”的情况,对于知已或兄弟,过多的礼貌有时是一种隔阂。我望着她的背影,很温馨。

春香醒来以后,似乎坦荡了许多,也许她面对着我,不用再害怕被揭穿。她开始每天上午都带着旺财出去转悠,时不时提着沉重的袋子回来,到了下午就把自己锁在车库里。我闻到她每次带回来的袋子都有血腥气,可是我问起的时候,她总是很神秘地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的礼物,我也就没追问,随她去吧,了不起她变成吸血鬼。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两三个月以后,我就渐渐很有点期待星期天。因为玉真时常会过来这里喝酒。她一个人来,有时是开车,有时是走路,有几次是坐直升机。来了就喝酒,有时也带一些酒过来。

我就陪着她喝酒,仿佛很多年的朋友,有时她会喝得很醉。渐渐地我发觉,她来时手里如果捏着几块“狗牌”,几乎必定会醉。醉了她就会说:“喂,肥秋,借个肩膀来靠靠。”我没有肩膀,但还好,我有肩骨。

有一次,她靠在我的肩骨上对我说,喝醉,是一种很奢侈的事,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醉……

她说,那些狗牌,身份识别牌,不只是一块小铁片,而是命。如果有一天,有人把她的狗牌交给我,我就不用等她了,但不要哭。说着她又笑了起来,说没想好,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刻,是让人把狗牌捎给老萧,还是捎给我?

说着她就会抱着我的头骨,看上许久,然后幽幽地长叹一声说,还是捎给你吧,萧师兄很累了,免得让他的心更累,反正肥秋你很有闲。

自那晚听她这么说以后,我很不安,第二天早上,前来接她的直升机在院子上空垂下绳子,我拉住她,很认真地对她说,你留下,我上去。她笑了起来,很青春,看得我呆了,她抱了抱我,在我的头骨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单手扯住绳子,直升机升空远去,还在绳子上的她向我挥手,黑色的风衣下摆猎猎作响。

今天又是一个周末,玉真还没有来。我有点自嘲地笑了,抬头望着天际,仍是一片黑蒙蒙,天还没亮,她怎么可能来呢?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发动机的声音,由远至近,极快速地接近。我心头一紧,扔下吉他,拔出白银手枪警戒着,玉真说她怕开摩托车,而这排气和发动机的声音,是摩托车。

摩托车已经很接近这幢别墅了,但一点也没有减速的迹象,难道只是路过的?这时却见一片黑影从门口围墙快速地升起,跃落在别墅花园的车道上,接着响起急剧的刹车声,还有轮胎和路面磨擦的焦味,整辆摩托车打横着在这刺耳的刹车声和焦味里冲我急驰而来!这亮相,这造型,简直比拟动作电影里NG无数次才拿下的镜头。

摩托车在我面前大约半米处停了下来,在花园的车道上留下两条长长的乌黑刹车印。穿着破旧皮靴的脚,潇洒地踢下脚架,来者穿一条磨得很旧的牛仔裤,黑色的旧皮夹克,没下车先撩了一下零乱的长发,拍出一支烟跳进嘴里,没等他把打火机在手上炫上一圈再点火,我已知道他是谁了。

我一下子就把他扑倒在地,狂喜地叫嚷:“老萧!老萧,你没挂啊?”

“起来、起来!肥秋!知道的说咱哥俩感情深,不知道的还以为玩断背山呢,快给哥起来!让人见到了,哥以后还怎么泡妞啊?”老萧没个正经地调侃着,我可不管他了,在这废墟里泡个啥妞?我见到他实在太高兴了,好好地抱了抱他,才把他拉起来。

老萧喝着春香泡的咖啡,点头说春香的手艺很不错。

我没有问老萧他过得怎么样,他也没有问我近来还好吗?这种没话找话的关怀,不是兄弟之间的语言。兄弟在一起,就是放任地聊侃,放肆地骂娘,骂任何不顺眼的人或事,也许是隔壁的牛二,也许是某国元首,没有理由,不用逻辑,就是我们不爽,我们发泄。不用顾虑,不用装模作样。

天亮了,又是白茫茫的一片,老萧笑着说肥秋现在没人捉你早上去跑步了。然后我们就都沉默下来,比天际更郁积的思念,笼罩在我们心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渴望去跑步。那两位以前早上捉我去跑步的老哥啊,如果人有来生,我想,我还是愿意和他们做兄弟。

“秋儿,别这样,哭啥?他们活着,他们活着,谁见过他们的尸体了?没人见过他们的尸体,凭啥说两个老伙计就这么去了?”说着,老萧哽咽起来,他偷偷背过脸拭了一下眼角,拍着我的肩骨说,“别这样,他们活着,在我们心里他们活着。只要你坚信,他们还活着,他们就……就活着!”

我在这片废墟里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多得足以让我不再像核爆前那样单纯。我叹了一口气,开了两瓶酒,向着东方,在地上缓缓洒了半圈。老萧摇了摇头,他说眼里进了沙,要去洗把脸,但我看见他背对着我的肩膀在微微耸动。

在这片废墟里,放眼是不尽的残砖断瓦,入骨的孤独和对现状的无力感,使我们更思念往昔并肩的兄弟,在那时节,我们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