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天际传来螺旋桨的声音,才让我挣破了心头的郁结。连老萧也感觉到我的异样,咦了一声,我有点不好意思,张口结舌地比划着,告诉他,玉真大约十来分钟后就到了。

“你怎么知道是玉真?”老萧很有点惊愕。我说我每个周日都在等,都在听,她平日常搭乘的那三架直升机,每架直升机引擎声的不同我都能听出来。按着那引擎声,估计她啥时能到,很简单的事。

老萧笑了起来:“秋儿,不赖嘛,也不枉哥教了你那么些泡妞的手段。有一手啊!”我一下子很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头骨上还有皮肉,势必连耳朵也红了,幸好我没有。

我慌忙分辩着,不是泡妞,只是把玉真当成兄弟,我说她每天枪林弹雨的,担心她的安全,没什么不对,难道兄弟之间,就不能有一点情谊吗?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爱情,就不能有别的感情吗?

老萧笑了起来,一副不屑和我辩驳的表情,叼着烟说:“好吧,我承认,秋儿你不是会泡妞,嗯,你遇上爱情了。小心点,泡妞的话,腻了一拍两散,换一个就是;爱情这玩意,一个不好,伤人伤己的。”然后他就唠叨着,说难怪玉真周日总不见人,原来是来这里会情郎。总之话从老萧嘴里出来,只要他愿意,他有足够的法子整得不堪入耳。

我知道说不过他,哼了一声不去理他,不能否认,这让我心情好了许多。但不知为什么,我内心深处,却很害怕,这种害怕本来不那么明显,可被老萧一说,我开始感觉到我心底的恐惧。

我怕。

其实这么长的时间,我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去表白,但我没有去做,就是因为我怕。

我不敢。

每天深夜,我甚至在内心诅咒,为什么要让我遇上小雀斑?如果没遇上她,也许我少经历一次生离死别,也许我会活得轻松些;如果不是看着她死在我怀里,也许我不会这么颓丧。甚至我想,如果她成了腐尸,被别人杀死,也比我自己开枪了结她,对我,应该会更好一点。

亲手扣扳机,枪口下就是自己的爱人,这种伤痛,绝非说说而已,绝非任何凄怆的文字可以触摸。

所以我怕,我很怕,如果我表白爱意,某一天,是否会再经历一次这样的伤痛?

那样的痛苦,我绝对无力再承受一次。

我扔下烟头,直升机已出现在视野里,老萧搂了搂我,对我说:“秋儿,向前看,废墟它终不会永远是废墟,黑夜它总也会变成白天。过去的,就过去吧,你得相信明天会更好,要不这日子怎么过下去……”

鬼使神差地,我不知为什么,突然顶了老萧一句:“明天?还有明天吗?明天,一个医学女博士,就可以跟一个道士有明天?”

老萧如同被人给予了致命一击,哪怕海伦纳那样强大的存在,那样的强势、重伤之下他都如常地洒脱说笑,但现在,仅仅因为我一句气话,他脸色苍白得吓人。如果有医生告诉我,老萧下一秒会死掉,我绝不怀疑。

我很内疚,他也是为了安慰我,我怎么能这么做?但没等我道歉,老萧就扶着泳池边的野餐桌,站稳了冲我摇手,示意他没事,他拿起一瓶酒狠狠地灌了两大口,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要挺住。”他的微笑有点勉强,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对他自己说。但他挺住了,在风里他长发飞扬,依旧洒脱。

直升机已到我头顶,但舱口站着的不只玉真,还有另外一个人。我尽管是第一次见到他,但我知道他是谁,从千年前,他的形象就一直在漫画、电影里出现——把底裤穿在外面的是超人,而这位则把底裤套在头上。

如果不是他和玉真站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望着玉真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慕的神色,我想我现在不是笑得在地上打滚,就是冲上去扒下他头上的底裤,瞧瞧是不是电影里那主演。

蝙蝠侠,在这一片废墟里出现这么一个电影人物,衬着白茫的天,破碎不堪的地,很有一种黑色幽默式的滑稽。

但事实上他高大挺拔,绝不滑稽。包裹在黑色紧身衣下的壮硕身躯,一点也不显得粗壮,那盘虬的肌肉一点也没有减弱他的优雅气质,面罩下刀刻一般的唇线和下巴,更让他英气逼人,远比任何一个在银幕上扮演他的人,更加英俊伟岸。跟玉真站在一起,很有种神仙中人的飘逸。

也许是报应,也许是因为那天我对约翰说出了“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这种渎神的言语,所以约翰他那可能存在的神对我不爽,总之这一刻,我的心一下子如被八磅锤砸中的玻璃窗,碎裂成粉。

他不单和玉真站在舱口,还轻托着玉真的肘尖,两人跃出机舱,他背后“刷”地展开一对黑色宽大的翅膀,就这样向我这边滑翔而来。击倒我的,是玉真的笑,我很少见她脸上迸出如此发自内心的微笑,无疑,她现在很开心。

她一落地,就熟练地从我口袋里夹出烟盒,边点着烟边对我说:“肥秋,他叫韦恩,和我在同一个作战小队。”点上烟她又对韦恩说,“韦恩先生,这位是秋风。”这让我沮丧的心情稍微好些,起码她还是和我熟络一点。

韦恩扯下面罩,让我很有些自愧不如的,不是他的英俊,而是那阳光般的笑容,相形之下,我这一身骨架,更透着诡谲的颓然。他望着玉真,微笑着说:“请相信我,我拿过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抽烟,对身体不好。”

他想跟我握手,不知为什么,我只觉得怒火一寸寸地往上冒,没理会他伸出的手,嘶哑地说:“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纵欲过度,过马路不要闯红灯……请相信我,尽管我没拿过医生博士学位,但我知道,那玩意不叫人,叫行尸走肉或叫机械人。”

玉真笑了起来,她叼着烟说:“喂,招呼我队友,萧师兄在叫我。”

“秋先生,你有没有发现,我和你在某个程度上,有着极相似的地方。”韦恩身上透着一股毫不做作的贵族气息,他的话说得很电影腔,但由他说出来,却不惹人生厌,仿佛他这样的人,就该这么说话一样。

等玉真一进房间,我绝对会掏出枪在他眉心开一个洞!要这都不怒,还算男人?用枪都算便宜了他,最好用我久没开荤的左手,插进他的头颅,让我好好感受,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和贵族气息是怎么来的。

但他似乎很想和我聊天,他的微笑极为得体,他说:“秋先生,也许你还没觉醒,不过也许你可以记下我今天和你说的话:黑暗议会在三千年里成功培养了两位上位血神,结果是两个上位血神都站到了黑暗议会的对立面。呵呵,日后你想起来,会觉得是件有趣的事。”

“离开她。”我压根不理会他在说什么,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句话。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两千多年来,玉真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我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包括我家族在三千年里积累的一切财富……”他脸上的表情,神圣得几乎可比拟神职人员了,“甚至我的生命。请注意,经历危险时,我时刻在她身边,而秋先生,你在哪里?你凭什么让我离开?”

“离开她。”我嘶哑地重复了一次,对着他高贵的笑脸,我斩钉截铁地说,“或者,我杀了你。”

他听了,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微微地欠了欠身说:“秋先生,我是否可以把这当成决斗的邀请?如果是那样的话,您随时可以扔下手套,我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我打了个激灵,他是谁?千年前就存在的怪物——蝙蝠侠。和他决斗,就凭他多活我一两千年,我能讨到什么好处?哪怕核爆以前,我完好的身体在他那健壮的躯体面前也是渣,更别提现在只有一个骨架子,怎么打?

“嘿,好自为之。”我扔下一句场面话,黯然地离开。

玉真和老萧聊了两句,就去睡觉了,和平时一样,通常她半夜才醒来。韦恩倒也识趣,知道我不欢迎他,很优雅地告辞了。

“很郁闷啊?”老萧陪我坐在泳池边,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能不郁闷么?论外形,别说英俊如韦恩,随便找个人,都比我这骨架子帅吧?更何况韦恩阳光的笑容,愈让我显得阴森可怖,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说玉真。

论打?韦恩光在银幕上都折腾千年了,我即使见山洞就跳,一跳就能找到可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灵丹妙药,也得跳个二三十次,才能和人家扯平,怎么打?

要论口才,我连说话都有时说得出,有时说不出的……我不郁闷,谁郁闷?

“只有一个方法。”老萧吐了个烟圈,幽幽地说,“成为主角。秋儿,只有这个方法,主角,他是不败的。除非你成为主角,否则,你没其他法子了。”

我恨不得扑上去咬他一口!这时候还来逗我玩儿,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就扯吧,我也想啊,还主角呢,你以为是拍电影写小说啊?我宣布我是主角,然后我就不败了?”

“那你怎么解释哥能在海伦纳面前撑下来?”老萧居然振振有辞地盯着我这么说,“千多年前,有支军队,当然,不喜欢它的人,叫它流寇,在对手倾国之力的后追前堵下,硬是走了二万五千里,一路上,还从不搞烧杀抢掠的事,这总是真人真事吧?人类历史上,找不出第二桩吧?为啥他们能做到?说好听点是出于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说白了,就是把自己当主角!”

“你如果相信自己是主角,你就是主角。”

“你是主角,就没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反正你也没有法子,何不一试?就把自己当主角。”

我都被他绕昏了,不过他说得也是,我实在也是没法子,我说:“行行,我得怎么做?”

“主角不用去想怎么做的,主角只需要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可以了。他是主角,他最后一定会得到的。”老萧说着,捡起池边的吉他,娴熟地拨弄起来。他弹着一首老歌,很老的歌,我当年在老萧那里听过这首歌,在一种很古老的载体——DVD上,一个很肥,头发很长的歌手唱的,老萧当然没有那歌手的嗓子。

但他就这么哼唱着,时不时还走个音,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沧桑感,很有感染力:“心若在,梦就在……不过是重头再来……”

他不知是在唱给我听,还是在唱给自己听,我想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我不是主角,我知道,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不是老萧,真的,他或韦恩,似乎天生就是主角,不论去到哪,总能成为注意的焦点,我不是,我只是肥秋。

但肥秋,哪怕是成了骨架子的肥秋,也不见得就要束手就擒,狗急还跳墙呢。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老萧已沉溺在他自己的乐章里,我咬着牙向别墅里走去,我要按自己的方法,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但我不想和老萧讨论我将要去做的事,因为在核爆以前,他就曾无数次肆意嘲笑我这个方法,他说只有笨蛋才会想出这样的方法,他说靠一个眼神,半杯酒,就足够了。

但我想,这个被老萧多次嘲讽的方法,也许才是最适合我的,那就是,告白。

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老土,感觉似乎在排练幼稚可笑的青春剧,但事实上我只对这个方法有把握。真的,告白,我要去对玉真告白,哪怕被拒绝,起码我会清楚地知道,我被拒绝了。

我走在通往别墅房子的小径上,我想,只要她能接受我,那只臭蝙蝠,根本不值一提。当我走到房子的门口,泳池边还传来老萧的沧桑弹唱,我觉得,我比他高尚。

在这一瞬间我顿悟了。以前为何老萧花那么大力气都教不会我泡妞?只因我希冀的,不是哄一个女孩去开房,而是爱情。在这一刻,我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高大。我想,每个浪子,都是可耻的,如果抛开了爱情,用一种原始的本能去勾引异性,谁不会?只是因为我心中,有着一分天生的高尚,我寻求的,是一份纯纯的爱。

嘲笑我吧,我不怕!就这么挺直了脊椎,我昂着头骨走到玉真的门前,叩响了她的房门。

门开了一道缝,她半闭着惺忪的睡眼,从门后闪出半截雪白的肩,那种朦胧的睡态极可爱,是少女的清纯。在此之前,无论是日间洒脱的她,还是醉后伤感的她,都不曾流露出这种美态,让人一下想轻拥入怀,捏她脸蛋的可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原本准备充分的说辞一时间竟被抛到九霄云外。我望着她,只是傻笑着,摸着自己的头骨,咧开下颔骨发呆,直到她问我有什么事吗,不能让她睡完觉再说吗?我才想起,自己来找她的目的。

我突然觉得很尴尬,不知怎么说才好,但我想我得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下次,我怀疑自己是否能鼓起勇气。对,我得告白,向她告白,在内心极度的挣扎里,我终于开口,在极迷糊的心态下,用我沙哑的声音对她说了一句话。

话一出口,我突然从头到脚生出一股寒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玉真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清秀的脸如笼罩上冰霜一样,然后门一下子被她拉开,我见到了穿着吊带睡衣的她,还没等我感叹这睡衣为什么不是透明的,她抬起脚,好白的脚啊!一脚就把我踹飞了。

我远远地飞起,重重地撞到墙上,门已被大力地关上。

第十三章 光明与黑暗

刚才我说了什么?我只能在心里苦笑了,如果我没记错,我刚才说的是:“玉真,你还是不是处女啊?”被她踹一脚,也算我自找的。

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已没空去想这个问题了,因为门再一次打开,玉真裹着那件黑色大风衣,赤足站在门口,天啊,她还提着把刀!只听她火气十足地骂道:“再怎么兄弟,也有个度吧?肥小秋,你有种别跑!”

我当然有种了,所以我跑得很快,因为我看得出,她真的火了。她学道的,天知道一刀下去会不会劈掉我一块骨头?还好我只有骨头了,足够轻,所以我还是跑得很快,尽管很狼狈,但我心里一点也不怨她,好人家的女孩,任谁被人这么问,不火才怪。

从楼下跑到三楼,又从另一侧再跑下楼,我除了被旺财拦住时又被她踹了一脚,倒也没给她揪住。但跑得急了,我不小心一下跑到天台上,她守在天台出口,冷笑地望着我说,肥小秋,你倒是给我跑啊。

我连忙对她说:“我,我刚才一时口误,我不是有心的,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过来!要不我往下跳了,你要相信我,都什么年代了,我哪会在乎这种事?”

谁知不解释还好,我越说她似乎越怒了,我也不是傻瓜,虽然不知道又说错了什么,但我知道再说下去指不定她能把我浇上汽油点了,只好往地上一坐说:“得了,你打个够吧,是我不对,的确不该问你这个……哎哟!”

玉真一巴掌打得我的头骨发痛,然后一只手臂伸到我眼前,只听她咬牙切齿地说:“死肥秋,今个儿让你死得明白!”说着她一把将风衣的袖子撸到臂弯,一只雪白藕臂就这么在我眼前,一点朱红,红得娇艳欲滴。

我愣了三四秒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问:“这,这玩意就是传说中的守宫砂?不是吧?这年头还有人……哎哟!”多说多错,还好我的骨头扛得住,她也没真的用刀子砍,但她打了四五下,却停下手来,我连忙爬起来,却见她一脸出神地望着东南方。

“快!下去准备武器!敌袭!”她冲天台入口奔过去,到了楼梯口,又回头对我恶狠狠地说,“死肥秋,我告诉你,这事还没完!”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咧开颔骨,摸着自己的头骨发呆。等我清醒过来,一回味,倒希望她和我永远没完下去。

很罗曼蒂克,不是吗?用我家乡的俚语说:打是亲,骂是爱。这让我感觉到很幸福。

这时,我也听到东南方直升飞机的声音了。很显然这螺旋桨声音和玉真平时搭乘的直升机不同,但为什么是敌袭?我不明白,也许她需要一个放过我的理由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开心。

但随着直升机的声音越来越近,已渐渐可见的天际的小黑点把我扯回现实。从我的天台往下望,一望无际的残破废墟,断垣残壁如汪洋一般,这个别墅,稍有点生机,也不过是废墟汪洋里的一块礁石。

而我,真的有资格去爱她么?望着自己白骨森森的十指,我抱住了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爱一个人,才会去想,怎么样才是对她好的,而不是简单地占有。但我实在想不出,我能给她什么?

我这么一个骨架子,也许,真的爱她,就该把她当兄弟,祝福她找到真心喜欢的人?

我做不到!

核爆后刚觉醒时的愿望,再一次被记起。找回我的身体,对,我做不到不去爱她,那么就必定要找回身体,起码正常一点。我深信,各大国的政府不会放任残墟就这么荒芜下去,而我,一个可以在这废墟里生存这么久的人,一定对他们有用。弄点钱,或是弄点权,然后和她一起,生一堆小孩——这年头,我想得鼓励多生育了吧?和她一起慢慢老去……那实在太写意了!

对,只要找回我的身体,我就可以放任自己的情感,不用避讳什么。当直升机离我不到两千米,已经可以辨认出它的型号时,我重新捡回了刚醒来时的斗志。

这时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直升机上搭乘的不是人,他们的味道我很熟悉,吸血鬼,是吸血鬼,很强的吸血鬼,起码,这几个吸血鬼比我以前遇到的都要强一些。我仰起下颔骨望着直升机,却在心里生出一丝疑惑。

他们明明会飞的,为什么要坐直升机来?

直升机很快就到了天台上空,螺旋桨卷起强劲的风,我要很用劲、很努力才能挺直腰。三个穿着西装的男子从直升机上下来,他们每一个都英俊高大,温文尔雅得如同出席高级酒会。他们让直升机离开,然后带着友善的笑意,缓缓走到我面前,似乎多年不见的老友。领头的那个吸血鬼,在离我七步远时停了下来,他用纯正的华语说:“秋先生,请相信,我们对你有足够的尊重。”

他很会说话,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第一句话,已让我心中的怒意淡了许多。而他的第二句话,便已让我找不出对他动手的借口了,他说:“所以我们坐直升机来。”

不擅言谈的人,总是话很多,并且往往长篇大论以后,仍是辞不达意;会说话的人,说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只说了一句坐直升机来,就已经够了——为了怕变成蝙蝠惹我反感,所以,明明会飞,却仍是坐直升机。

“伊丽莎白需要您的帮助,秋先生。”他虽然对我用了敬语,但气势上却没有一点低下,如友人一样的亲切。那成熟男人的亲和力,让他那过分英俊的脸看起来不是太过可恶。是,我讨厌帅哥,极度讨厌明星脸的男人,我总是下意识地觉得,这种男人除了外表便一无是处,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偏激。

但尽管他已不让我反感,可我想了半天,仍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来告诉我,那个什么伊丽莎白,要我帮忙?伊丽莎白是谁?我记得不列颠的女王似乎就叫这名字,但我和英格兰的皇室,总不至于有交情吧?说实话,我对不列颠王室的所知,就是千年前有一位叫戴安娜的王妃,美丽得让人窒息。

“他说的伊丽莎白,大概是芭特丽。”却是老萧走上了天台,芭特丽?对!这个我记得,那个小女孩,她送我的怀表,我还时常把玩。但这时却听老萧在我身后,用少有的认真的口吻说,“肥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些事可以率性而为,但大义你得想清楚,人鬼殊途!”

其实,就算老萧不说,我也在寻思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推托这件事。我要去找回我的身体,我要和玉真生一堆小孩!那吸血鬼小女孩有一大帮的手下,还什么三千年的家族,他们都摆不平,我去,不过是为了义气去赴死。但现在我想活,为了玉真,了不起把那怀表还给她好了,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想活下去!

但那个中年吸血鬼已走近了我面前,他向我行了一个欧洲古老的骑士礼,直起腰对我爽朗一笑,他的笑容里,有一种出离了痛苦的决绝,一种如飞蛾扑火的毅然。活生生的一个人,笑得让人心里极难受,仿佛一转身,他就将去死。

只要还有一点人性,哪怕街上见人跳楼,也总是有几分心酸的,更何况这中年吸血鬼,还是为我的朋友芭特丽来的。我一把拉住他,犹豫着说:“你别忙走,到底……到底怎么了?”

“伊丽莎白被教廷捉走了,梵蒂冈那440000平方米的国土,黑暗的生灵一旦进入,连常人都不如,而今辐射能量,更加剧了这种现象。”他没有大义凛然地做作,只是苦涩而无奈地笑着说,“不过,我们有法子弄到一些枪械的,也不见得……”似乎他要说的,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渐渐地,变得不可闻了。

我望着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就好像面对来借钱救命的朋友,借,我自己揭不开锅;不借,看着他等死。看着朋友去死,总是让人难受的事,但无奈世界上的富豪总是那几个,而我们偏偏不是其中之一,更何况,说不好听点,他们是来找我借命。

“但是,但是我这样子,不也是黑暗生灵吗?”我苦涩地,犹豫着,这么对他说。

中年吸血鬼摇了摇头,有点茫然地自嘲:“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只是在教廷的人把伊丽莎白送回梵蒂冈前,我们的七次截击都失败了!现在没办法可想了,而伊丽莎白之前曾告诉我们,如果她出事,就让我们来找你,她说,你一定有法子。所以,我们来找你。”

他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大得足让他从方才赴死的苦楚中解脱出来,他对我说:“秋先生,不要为难了,很感谢你挽留了我。其实我想,你去,和我们去,没什么区别。没必要多死一个人。没必要为了无意义的牺牲,让你和你的族人反目。”他说的,是老萧的态度。

老萧在我身后点燃了一根烟,落寞地叹息着,语气里没有平日那种“我是主角”的味道,透着忧郁:“教廷和龙虎山、茅山各派,世界上的仁人志士,比如蝙蝠侠他们,也都在努力对抗海伦纳和她的势力。我和玉真会加入军队,也是为这个事,肥秋,你知道为什么吗?”老萧望着灰色的天际,不知是在问我,还是在问自己。

“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狼人和五十一区一部分异能者,是这次核爆的始作蛹者,他们确信通过辐射能量,可以让黑暗生物快速地强大。不能让辐射区扩大了,我们对抗他们,就是为了让维和部队在各个辐射区建立防护罩,把辐射区隔绝起来,清剿他们,再改善辐射区的土壤……”

老萧,不是一个好的洗脑者,或者说,他真的不适合这种说教的身份,起码他比之前我遇见的那个老孙要差许多。尽管他告诉我许多本来我不知道的事,但我根本没兴趣去听,我也不想听。

我回过头,玉真已换上往常的装束,我突然在那几个吸血鬼焦急的眼神里,老萧语重心长的语调里,问了玉真一个风牛马不相干的问题,我说:“能答应我一个事吗?”

她一刀削去手中啤酒瓶的瓶盖,仍是那样干净利落,刀入鞘,她喝了一口,抬头摘下墨镜对我说:“我从小就在山上长大,读大学以前,我一直在山上,读的是《春秋》,唱的是《侠客行》,一场兄弟,你说便是。”

我摇了摇头,对她说:“我想说的,就是我们不是兄弟。”我的心境极平静,极安宁,也许,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对,呸,我要活,我他妈的比谁都想活!但总之,我现在很恬淡,我说不出为什么。

玉真听着愣住了,她很惊愕地望着我,长长的睫毛眨动着,眼眶微微地有点发红。也许我变态吧,但我觉得很开心,她心里,有我。她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酒,把瓶子远远扔开,嗓音有点嘶哑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想和兄弟生一群小孩。”饶是我早已没有脸皮,但说完仍觉得整个头骨都在发烫。哪怕我现在很平静,哪怕我知道有些话一定得说了,再不说,也许永远不用说了。

她的脸,雪白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白里透红的。她雪白的牙齿咬着唇,连手上的墨镜跌落在地都没有发觉,我很高兴,我想我该扑上去,轻搂她的腰,吻她的脸,吻她的唇,再诉说缠绵的爱意。

我刚一近她身边,她向我伸出手,我幸福得快要被溺死!

可是一瞬间天旋地转,然后我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老萧摇了摇头,谑笑地望着被玉真来了个过肩摔的我,调侃道:“肥秋,哥跟你说,白痴就是白痴,你别不认,你再会背电影对白也一样是个白痴。你当她是猪啊?还生一堆小孩呢!哈哈哈,笑死我了!”

玉真冷冷望着我,她拔出刀,但犹豫了一下,又还刀入鞘,只抛下一句:“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否则别怪我和你割袍断义。”说着便向天台入口走了过去,连跌落在地的墨镜都没有捡。

我想,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要不,她怎么不割啊?她的刀那么快,别说割袍,割我的头骨都行。再说地上那个跌裂了半边镜片的墨镜她也没捡,要说坏了她不要了也行,但要说她心中激荡,手足无措也有可能不是?总之,反正说出口了,我觉得无论如何,我和她的前景还是光明的。我想我得有点勇气。

“等等!”我躺在地上,叫住了她,我很认真地说,“答应我一件事。”

老萧叹了一口气,说见过人自虐,没见过这样的。我没有管他,只对着在天台入口停下的玉真,认真地说:“我不许其他男人,托着你在空中飞,我绝不许!你是我的女人。”

有时,不得不承认,老萧对于泡妞,的确有高明之处。不出老萧所料,我刚一说完,就被玉真狠狠地拳打脚踢了一顿,不过,看到她离开天台时的那个眼神,我觉得值,再被修理一次也值。那个眼神有点那个,总之我感觉和平时不同。也许本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只是我喜欢幻想,也许吧,有幻想就有希望,我是这么想的,生活总得有个盼头,无欲无求活着有什么劲啊?

我爬起来,捡起玉真遗落的墨镜,把它挂在我的衣襟上,我掏出芭特丽送给我的怀表,它仍一下一下地走着,我对着那个中年吸血鬼说:“叫直升机来吧。”他们欣喜若狂。

老萧望着我,重重地抱了我一下,对我说:“秋儿,何苦呢?”

我望着天台下那一片废墟,无端地,我很装酷、很附庸风雅地对老萧说:“那幢倒塌的房子,是大地抛弃了它,还是它为了拥抱爆炸波?”别问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随口说说,人生,不就是随便说说,随便活活,随便生老病死么?

但似乎老萧比我自己更了解,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他点了点头说:“不错,与其等待被摧毁,不如去摧毁。秋儿,保重,哥不赞成你去,但你决定了,哥支持你。”我被他绕昏了,说实话我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直升机已经来了,我重重地抱了抱老萧,玉真提着沉重的箱子和背包走上天台,把它们扔到我跟前。她的双眼稍有点浮肿,普通人看上去,也许会说她是今天睡了一半被我叫醒,又接踵而来许多事,睡眠不足;但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她方才曾落泪,为我落泪。我背起背包,提起箱子,在转身登机之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玉真张开双手,她狠狠地在我头骨上敲了一记栗暴,算是暂别的纪念。

前情提要:

在激战中全身骨头破碎的秋风,连DNA再造机也对他无能为力。绝望之时,吸血鬼少女芭特丽,将他推入血族为召唤血神降世制造的血池,竟意外修复了他的骨架,并使他的“圣洁能力”大大提高。告别了芭特丽和故人老萧,秋风开始了废墟中的隐居生活。然而,随着老萧师妹玉真的来访,属于他的第二段爱情,似乎也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废墟里坚持下去的支柱,就是我是人,哪怕我没有皮肉,但我是人,但如果不走这一趟,我还怎么告诉自己,我是人?

我没有皮肉,DNA再造机都不认为我在生理上是人,我能确认自己是人的,就是人性和良知,哪怕只是一个骨架子,我也知道,我是人。

这是我的支柱,是我的信念,是我的希望。

无奈的,也是我的枷锁。

我叼着烟,望着机舱外灰蒙蒙的天际,我发誓找回身体以后,我一定要做个无耻的人,怎么无耻怎么弄,怎么黑暗怎么来,怎么变态怎么搞。

当直升机降落,跟着这些吸血鬼快速地跑进机坪边上的房子,我看见了近千平方米的空旷房子里满布的各种轻重武器,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哪怕用它来装备一支小型的军队,到非洲某些小国搞武装政变恐怕也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里面还有穿着迷彩的数百吸血鬼,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那逝去的小雀斑的影子——专业的军人。

我疑惑地望着请我来的吸血鬼,因为我觉得这里的武器足以把梵蒂冈夷为平地了。谁知他无奈耸肩,苦笑说:“其实请你来之前,我告诉阁下的,在梵蒂冈的范围里,我们和常人无异,这只是一部分。事实上,在圣光、圣言下,我们全无还手之力。如果要干掉一个可以诵唱圣言的神父,也许我们可以在他没有察觉的空隙,暴起刺杀,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但在梵蒂冈,在那千年圣地的熏陶下,拥有这种水准的,简直杀之不绝!只要有一个人吟唱圣言,本来就失去异能的血族,简直是任人宰割了。并且,在圣光下的伤害,是不可能修复的,按你们东方人的理解来说:如果在圣光下湮灭,就完全地魂魄皆散了。”

我心中哑然失笑,这是一艘贼船,我是上错了船的人。

哪怕再无知的人都知道,血族无论如何都是在黑暗生物里排位颇高的一系。连他们都说出了“任人宰割”的话,我这个骨架子,我想作用也许就是一块试金石,瞧瞧可以在梵蒂冈生存半小时还是五分钟?

但还没有等我理清自己的思绪,突然一个熟悉的、浑厚洪亮的男声响起:“神说,要有光!”“嘭”、“嘭”、“嘭”……就在这稍有点灰暗的空间,四周升起许多钨丝探照灯,射出无数雪亮的光柱照亮整个房间,逸入耳中的尽是吸血鬼悲凄的号叫,他们惊慌失措地寻找堆放武器的箱子的阴影,去藏匿自己的身躯。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所谓的血族,也不是永远的优雅。说实话我受够了他们的优雅,和他们交流时总是有一层薄薄却无法揭开的隔膜。我甚至有点恶作剧式地欣赏着他们如老鼠蟑螂一般的躲藏。

“秋,你好吗?”穿着很正式的神父服装的约翰,慢慢地从角落里走出来。他宝相庄严得不行了,可我不知为什么,见他这模样,就有点想笑的感觉。望着他这悲天悯人的模样,我就想起他应付去教堂求援的人的措辞。尽管他此时圣洁得无可挑剔,但我仍觉得,假。

我见到,被那钨丝探照灯的光柱烧熔了半边脸的那个吸血鬼,去邀请我来这里的中年吸血鬼,他还完好的那只眼睛里透着一种发狂的欣喜,望着我如同望着一件稀世奇珍,热切暧昧得让我打了个冷战。

不会这家伙有什么不良取向吧?想着想着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但很快我就释然了。我看见我的脚下,没有影子。

举起头,无数的探照灯聚射在我的身上,如医院手术台用的无影灯一样。但我并没有和那些血族一样,一被照射就冒烟,如蜡般烧熔。我有些茫然地望着自己的手,我并没有什么欣喜,对于自己的异样。

甚至,我想哭。人,总是需要认同感,总是需要知道自己的定位。尽管我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人,因着我有人类的心,但我不能回避的是我的外表。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我觉得,我和芭特丽这些血族,比和约翰会更近一些——尽管我讨厌吸血鬼,因着我人类的心。

但现在,我只能无奈地接受自己是个怪物的事实。我甚至渴望,这强烈耀眼的光,能烧熔我某些无关紧要的骨头,以证明,我起码是有同类的。我茫茫然拿起颈中的十字架,一次次地贴向自己的骨头,我记得刚挂上它时,几乎感觉颈椎就要被切断,如火烫的刀切入黄油。可是现在,哪怕一点刺痛也没有,有的只是白银贴在骨头上的冰凉感。我觉得我就要崩溃了,我冲进一处阴影里,把十字架狠狠按在一个吸血鬼的胸口,浓烈的烟从他身上冒出,空气中尽是那烧焦了的皮肉臭味,他惨叫着,我愣住了,甚至连他痛得发狂的一脚也没有闪避,任由他把我踹飞到中央的空地上。

我漠然地爬了起来,低头在地上寻找我的影子。一只手稳稳地握住我的手,我的手骨把那枚十字架捏在手心。抬起头,是玛丽亚那怜悯的神色,她说:“归来吧,你不是受诅咒的该隐的子孙。”

“神并没有放弃你,回头独行的足迹,便是神的足印,他抱着你走过艰辛。”明明是之前不足以说服我的言辞,但此刻却让我痛哭流涕。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抱着玛丽亚,不知从何来的泪水不停地淌下。

约翰洒了一些水在我的头骨上,他低低地念着一些《圣经》里的言辞,我只觉温暖包裹了身体,整个人似乎就要腾空而去。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这时有人嘶叫道:“不!他是血族召唤来的血神!不是你们的天使!”

是那个去请我来的血族,他激昂地大叫:“所谓的圣光,是不能给血神造成什么伤害的!他是我们血族的希望,你看着吧!可笑的教廷,你们疯了,天使会降临在一个腐尸或骷髅身上?哈哈哈!”

我的神智似乎在很微妙的牵引里挣动了一下,让我发现站在此处,听他们争论类似学术问题的宗教理义极无聊。我转身几步走到门口,一脚就踹飞了门,尽管厚实的门让我的脚骨有些发痛,但见到外面荒芜的废墟,却让我有梦醒的踏实感。

指着门外,我面对着他们,不发一语,事实上是我此刻又说不出话来了。但没有人理会我,约翰正用着那浑厚的男中音在批驳那个吸血鬼:“神爱世人,只要忏悔,神便宽恕他的罪。他本来并不是黑暗生物,他是神的子民。”

不由分说地,玛丽亚又向我伸出手,我本来想拒绝的,但约翰的话却让我无语了,他望着我,凝重地说:“不管你是否承认,在你受到强大的海伦纳的威胁时,你选择了用十字架的光芒来荫护你。也就是说,是神,从海伦纳手中保全了你。”

“当你失去配偶时,是靠着教内弟兄姐妹的祷告,十数周的祷告,让你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神的怀抱,接着你戴上了试炼的项链,无论在如何艰苦卓绝的情境下,你从来没有扼杀过主的信徒;无论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你也没有放下这试炼的项链,甚至当面对强大的海伦纳时,你还从容地亲吻项链,你可将一切交托给神……”

我觉得就要疯了,也许我的嘴很笨吧,他说的东西似是而非,我明明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但一时间真的不知从哪里开始否认。我想如果老萧在这里就好了,老萧在这里的话必能把他们驳得一无是处。

约翰走到我的跟前,把手放在我头骨的上方,脸上是坦然的微笑,他说:“让神迹展现吧,我知道你的心有疑惑,不必问,当神迹展现出来,你便知道神给你的眷爱了,好吗?只要你跪下,听我念完一篇短短的经文,绝不会比喝完一碗罗宋汤更久。”

那个一半脸被烧熔的吸血鬼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你听他的?他做的一切,只会让你觉醒,觉醒的血神!只要你觉醒了,救出伊丽莎白便更轻松!”

我摇了摇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我的族人远古以来的训诫。也许我很多的族人,对此已不当一回事了,但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肥秋,还是现在这个骨架子,都绝不会妥协。这一跪,也许对别人是微不足道,但对于我,随着膝盖的一软,倒塌的却是从再次醒来便坚强支撑着这一身骨架的信念。

我慢慢地转身,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但约翰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没有一点愤懑,没有一点不满,从他的声音里甚至可以听出他脸上依然挂着不改的微笑:“那么就站着好了,我知道你的族人的习惯。”

我惊讶地回头。稍微读一些千年前的文字,便知道教会对这些规则的固执,哪怕明明可以稍加变通,就发展出许多的教徒,但他们仍为了拜祖先的问题而不肯让步。也许面对这种殊荣,我该自豪?还是可以推断,前面等着我的,不过是一个陷阱?

约翰温和地望着我,他明显读出了我的疑惑:“上帝使人说方言,又使人解方言,并不要天下人用同一种话。我又如何一定要你这东方的人,守西方的礼仪?秋先生,不必问,你只要听着我读完这短短一节经文,便足够了。其他的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自会按神自己的旨意来成就的。”

我想,这已经没有了拒绝的余地。尽管我觉得哪怕是人造卫星也不可能每一秒都监视着每一寸地方,海伦纳和我这个小人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也许不过是她一时找不到我,便放弃罢了。但按他们说的,当初海伦纳威胁要杀我时,也许真的是他们的神,庇荫了我,没有让海伦纳找到我吧。在没法把海伦纳找来对质的情况下,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对的可能。

那就听吧,我不是什么枭雄式的人物,能够很酷地走掉。我觉得有可能欠人恩情,那就听上一会吧,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再说,我身上本来也没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