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点了点头,约翰拿起《圣经》,一手按在我的左肩,慢慢地用英语或者别的什么语言读了起来,反正我听不懂。他开始时如同耳语一般,但慢慢地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透着一种狂热,宗教的狂热。

到了最后,他的脸孔因为激昂而扭曲着,声音变成声嘶力竭的呐喊,当他吼出最后一个音节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他按在我肩上的手和我肩部接触的地方出现了白色的光,然后约翰似乎被撑开了一样,远远地飞跌出去。

我的左半边身子透射出无数雪白的光,如同我体内暗藏着万千个强力电筒;而我右边的身子似乎在吞噬着周围的光线,我甚至怀疑体内是否装了许多小型离心机。

这让我很茫然,我想撕开衣服去瞧瞧我到底是怎么了,无论约翰还是那个只有半边脸的吸血鬼,都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这很诡异!我实在很难想象,有什么事会让他们两个同时高兴的。

可是当我准备去撕开衣服时,我又一次愣住了,我的手,我那白骨森然的手!它长出了皮肉!比我以前的更修长,更有力!我抬起右手,尽管有点黝黑,但也是完好的血肉!我有了一个自己的血肉之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疯狂?我张开嘴,正想高声大叫:感谢神!什么神我都信!就在这个时候,全身传来撕裂的痛,我眼睁睁看着一条条肌肉消失无踪,留下的,还是我那布满符文的白骨。如同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身体。

不,这比从来没有拥有身体更让人发狂!如果没有,那么也就只是绝望。为什么要让我见到希望,再扼杀它呢?心中如潮的愤怒填充了我的整个骨架,我举起手,用白骨森森的手指着约翰,我发现,我的笑声比哭还要难听:“我早已告诉你!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

这一次我不再跟上回一般,只为了俏皮,为了贪占一点口头上的便宜。我是完完全全地,如这外面的废墟一样,崩塌了重新找回自己身躯的希望。尽管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知道,无论是教廷的人,还是血族的人,他们之前所持的信心,对于恢复我身体的信心,都因着方才的情景,荡然无存了!

那没了半面的吸血鬼,倒似还好点,只是无奈地苦笑。约翰却耸拉着嘴角,活脱脱一个中风病人似的,只喃喃地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明明见了他骨骼上,有天使降临的符文显兆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已不会悲伤了,如这废墟,再也不能更破落了。我望着约翰的丑态,不想再和他说什么,只是转身慢慢地走向门外。我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地自杀吧,那白银制的手枪……不,不能打头,万一打头不死呢?那不是成了一个头骨碎残的骨架子,比现时还惨些么?弄点黑狗血涂在子弹上,不打头,打颈椎,把颈椎打断了,想来,总是必死无疑的吧?

不是我不爱惜生命,而是我知道了再也不可能恢复身体,我不是人,也不是黑暗生物,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在这世界上,我是孤独的一个,我比钟楼怪人还畸形,我是一刻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等等!”是玛丽亚的声音,我停下步子,没有回头。只听她说,“杀了海伦纳,你去杀了海伦纳,我们便把芭特丽放出来。这是一个动荡的年代,我们和黑暗议会的决战,至少不应在这个年代展开。”

芭特丽,老实说我是提不起兴趣去管这些事了,我都不想活了,哪有什么心思去理会这些东西?得了吧小姑娘,自求多福吧,我作为一个朋友,或者说兄弟,跟着那几个吸血鬼来到这里,便已仁至义尽了。我并不是不想救她,只是,我对这个世界已绝望。

但这时,那个被圣光烧熔了半边身子和脸的血族,他从阴影里决绝地爬了出来。那短短十米不到的爬行轨迹,升腾着从他身上冒出的青烟,以及皮肉烧熔的臭味,然后我亲眼看着他如一个火炬似的,没有说一句话,浑身冒着火,爬到了我面前。这时,我面前的他,这个彬彬有礼的中年血族,已只有一些灰烬了。

我记起这位中年血族之前告诉我的话:在圣光下的湮灭,是魂魄皆散的。

被我踹开的门,废墟里那浓烈的风卷进来,撒下许多的辐射尘,我再也找不到那个优雅的血族最后的灰烬在哪里了。这时另一个烧没了一条腿的吸血鬼,也从某个阴影里匍匐出来,他没有中年血族那么刚毅,圣光透射在他身上,他悲戚地嘶叫着:“伊丽莎白啊!”

但他还没有爬到我跟前,就成了一堆灰烬。

当我和门中间,先后有五个吸血鬼或默默无语、或高喊着伊丽莎白的名字被烧成灰烬时,我停下了脚步。哪怕我是一个准备去自杀的人,但也并不漠视生命,我在生为骨架子以后,仍坚强地活到了现在,就是因为我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只不过到了今天,我已实在活不下去。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们。”我低着头,我怕去回应那些吸血鬼的眼神。也许我真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但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虫,一个连自己都拯救不了的可怜虫,我拿什么去拯救别人?

但我身后,却再次响起了玛丽亚的声音:“不,你可以,只是你不愿意。”我回过头,望着这个歹毒的女人,我发现她一点也不如我记忆中那么美好,我真的有点后悔当初在教堂门口与她分手时,还拥抱了她。

她似乎不在意我眼里的嘲讽,也许因为没有皮肉的头骨,实在无法表达出我的不屑。总之,在约翰已如同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似的此时,她如同继承了约翰方才的神圣和高洁,对我说:“你可以,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净化海伦纳,那便是你。”

苦笑,我只有苦笑。净化,圣洁者圣洁到了每个毛孔,连个字词都圣洁得无懈可击。她说:“如果是教廷派出人手,很难抵挡海伦纳黑暗的吞噬;而吸血鬼们,又无法在她充溢着圣灵气息的威慑下反抗,只有你。

“神选者,你是神选中的人,如主的降世,不在东方,不在西方,而是在世界的中心;你不属黑暗,也不属光明,如人子降生在马厩里的低贱;你不是血族的血魔,也不是教廷的天使,只是一个自己剔去皮肉的腐尸。去吧,按着神的旨意,你是神的精兵,在这末世的现在,去把假先知、假基督净化,觉醒吧,神选者。”

她的每个音节如同有着某种韵律,我渐渐地沉入其中,哪怕我的心头仍有一丝清明,也只是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为何不先放了芭特丽?”话一出口,我已知从一开始我就落入了陷阱,本来这些血族,约翰他们完全可以在发动以后杀光他们的。

但他们没有,这是一个连环局,一步步地,按他们的意思在进行,每一个环节,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至于血族,他们根本不用去跟血族合作,毫无反抗之力的血族,只要想救芭特丽,一切的所作所为,都必会为他们推波助澜。

不出所料,我以为已送医院急救的约翰,从一个大箱后出来,他的身边就是那面色苍白的芭特丽。随着不知是玛丽亚还是约翰的命令,探照灯的方向移动了一下,有一道没有灯光的路通向门口。

芭特丽走过我的身边,她想抱我,我不知为什么,有些不爽地偏开身子,她的同伴连滚带爬地拖着她离开,我听到她出门时悲泣着大叫了一声,吓着我转过了身子,却见她默默地流着泪,在门口凝视着我。我知道她在等我的道别,我的手动了一下,但是终于没有举起来,她很快就被血族拉走了,只留下泣不成声呼喊我名字的声音,很快地,也就淹没在风里了。

不是我有多正经,而是我没有希望。我是一个没有希望的骨架子,我不想留给任何人什么期待,只想孤单地走完最后的路。好吧,海伦纳也好,我想她是可以保证杀得死我的,我回过身问玛丽亚:“她在哪里?”

递给我的是一张古老的纸地图,在某个地方,打着一个叉。我除了知道这是张比例很大的地图,实在看不出什么门道来,毕竟全球定位的傻瓜式电子地图、全息地图,早在数百年前就取代了纸地图。

“我们现在的地点在这里。”约翰一副不计较我态度的样子,在地图上指点着。我冷冷地看着,这就是我的归途,从他标下的我们现时所在的A点,到那叉,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了。

谢绝了他们要提供给我的汽车和汽油,尽管我很懒得走路,但生命的最后路程,我想慢慢地走完它,去体味它。我踢飞面前的半块混凝土,毫不迟疑地踏在一根初生的小草上,我仿佛能听见正在抽芽的它的呻吟,这让我有点变态的快感。

我慢慢地走上往昔的繁华道路,无一例外的破败。我不知道我要体验什么,自从在这废墟里醒来,每一天,我都在经历着濒死的历程。就这么孤单地前进,攀爬过倒下来的摩天大楼,如今原来的大楼侧面才是顶峰。

我走了三天两夜,见到了这人生最后路程上第一个人类的聚居点。没有理会他们的惊恐,本来踏上的,就是求死的路。我背着行囊,提着老萧给我的装着银制枪管狙击步枪的沉重皮箱,进入了这惊恐失措的小村。

找来一条显然是以前的窗帘改成的毛巾,在镶嵌了宝石碎钻可如今比不上一个面包值钱的洗手盆里,我捧了一掬冰凉的水,洗去我头骨上一路的风尘。当我抬起头,男女老少几乎人手一把枪械,正对着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我。

他们把大蒜、圣水之类的东西扔在我身上,还有人拿着十字架和《圣经》在惊慌地诵读,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掏出一片巧克力——本来是想救出芭特丽以后哄她开心的玩物。我掰下一块,跟前的小孩们,情不自禁地吞着口水,大人的眼里,也透着被诱惑的骚动。我笑了,废墟是他们的禁地,有不知名的变异动物,有腐尸,还有到处都是的辐射尘,但却是我的游乐场。在废墟里,淘出一块巧克力,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毕竟,变异动物或腐尸,都不会去找这玩意。只有人类才对这个有兴趣。

我把掰下的小块递给一个喉咙情不自禁滑动的老妇人,然后蹲下,把余下的巧克力匀分给那些小孩。废墟的生活日益艰苦,我记得半年前用这种方法试图融入人类聚居点时,回应我的是:不要接受魔鬼的东西。

而今,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不推辞地接受了。那些年轻人也没半分异议,慢慢地低下他们手中的枪口,我从地上,用白骨森然的手拈起一块沾染了泥土的硬币,揭去它上面的尘土,把它放在大拇指上用力一弹,它发出清脆的声音,向天空直蹿上去。

我劈手夺过正在小心舔着巧克力的老妇人的左轮手枪,然后我盯着面前的人,向天上扣响了扳机。老妇人的枪膛里只有四颗枪弹,我便不停歇地开了四枪,每一枪都清脆地击中硬币,激出龙吟般的清响。

把枪塞在目瞪口呆的老妇人手里,我提起我沉重的皮箱,拨开人群向外走去,在我身后,是硬币跌落地面的声音。我慢慢地向这小村一样的聚居点外面走去,在我身后,再没有诵读《圣经》的声音。

事实上我知道如果他们一齐开枪,也许我只会留下一堆碎骨。但现在的我,对此还有任何顾虑吗?不,这是我成了骨架子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平静地进入一个聚居点,洗一把脸,再平静地离开。在这赴死的路上,我必须成就自己的心愿,哪怕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只是纯粹的、仪式化的心愿。

这时这聚居点的西边,突然骚动起来,那些人们如躲避空袭一般,四散尖叫着混乱起来。我回过头,不少人与我擦肩而过,我看见那洗手盆下,一只童稚的手,在努力地伸向跌在地上的半块巧克力,不知哪个成人的皮靴踩在他的手背上,把小手踩着嵌入那湿润的土地,幸好这地面不是都市原来的坚硬水泥路面。

人们几乎在一瞬间逃离,只留下一个空旷的场地,如果不是地上还耷拉着一条女人用的围巾,还有一个破烂的LV手袋,我真的要怀疑是否刚才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很难相信那老迈的妇人,也能用这样的速度逃离。

西边的喧嚣更甚了,我本无意逗留,但那孩子却用哭泣唤住了我。他坐在那洗手盆下,那被人踩过的小手有些红肿,但任谁都能看出,他的泪水却是在祭奠面前那被踩得碎裂、又被压成薄片陷在土里的巧克力。

他哭着,却还要伸手去挖那巧克力。我抱起了十来岁的他,只是无法把他的视线从那巧克力上拉走。他在我怀里哭泣,甚至忘记了害怕。直到我从背包里,再取出一大片巧克力塞进他手里,他才望着我布满了符文的头骨,眼里透出害怕的情绪,从我怀里挣扎着下去,跑向大约是避难所的方向。

西边来的,不是什么变异的动物,而是变异的人,是腐尸,流淌着脓和血的腐尸。我从地上捡起一把铡刀,铡草的铡刀,我打赌它原本是属于某个博物馆的藏品,要知道这玩意儿已经绝迹差不多两千年了,我以前只在课本上见过图样,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实物。

我用它轻松地劈下了一只腐尸的头颅。然后其他的腐尸望着我,口中嗬嗬作响,似乎迷途的旅人找到一盏明灯般,向我靠拢过来。我只觉得恶心得无以复加,每次一见这些脏臭的腐尸,我就有一种无名的愤怒,我咆哮着吼了一声:“滚!”

腐尸愣在那里,直到我又吼了一声,它们才不舍地、蹒跚地回转。望着它们从视线里远离,我扔下铡刀,捧着自己的头骨,不知为什么,有种心酸在弥漫。我绝不承认自己是它们的同类,那是比让我死更难受的事情。但每次遇上这种生物,它们却总是如崇拜一个同类的英雄一样,用它们的嗬嗬声,给我欢呼,也给我痛苦。

陆陆续续地,所有的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钻了出来,又聚集在这小小的广场上。大约他们利用了原来地铁的空间吧,不过,这不是我需要关心的事。让我去死吧,决绝地去死,不必再烦恼这些东西。我提起皮箱,慢慢地走出了这个小村。“喂!”“喂!”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那位接受了我半块巧克力的老妇人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条拧干的湿毛巾,我抹了脸,抬起头来却看见那孩子,带着一丝惊怕,在母亲的怀里舔食着巧克力,偷偷地举着小手向我挥别。老妇人可能没把握我能听懂,一边说着谢谢,一边在心口划着十字。我把毛巾递在她手里,对她说:“没什么,我是人。我,是人。”

“我,是人。”我再重复了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约翰面前,在血族面前,在强大的海伦纳面前,尽管我胆子不大,但我从没有向谁乞讨过什么,可是这时,我听得出自己沙哑的嗓音里带着颤悠,可怜得如同一个乞讨的流浪汉,在哀求一碗热汤,哪怕不能吃饱也可以温暖凉冷的胃。我是如此害怕,如此可怜,从内心的深处,只求她点一点头,只要点一点头,或者,只要不摇头就可以了!

她愣住了,但很快,她很用劲地点头,带着一点畏惧,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如邻家的大妈。这对我,很好。就是很好。

总之,在生命的最后一节路程上,我完成了自己仪式化的心愿。我甚至有点感谢出来吓人的腐尸,它们让我这个仪式化的心愿,有了一个极好的结局。如同放下一个重担,我觉得,我是人,一个被同类认同的人。人生有时也不过是如此的简单。

默默地,我叼上一根烟,独自走上旅途。在路边一块破镜子里,我见到一个骷髅披着长发叼着烟,不知从何而来的泪水淌过布满符文的脸。噢,是头骨。

天黑了,又亮了,第五天我又来到一个人类的聚居地,但我远远地绕了大约四五公里,错开他们。一个将死的人,我想都会保留一个完美的记忆,我身上再也没有巧克力,而这里恐怕也不会有腐尸,我不想破坏心里美好的印记。

路,总会走完。

我走完了最后的路。我举起指南针,没错,我已经到达了地图上的那个叉。

这里简直是一处废墟中的仙境,大约在核爆以前是什么公园,绿草茵然,树木招展,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是扑在这久违的绿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舒服得几乎要呻吟出来,就如沙漠里的旅人见到一条河流。

我不是傻瓜,和许多核爆前的同龄人一样,我在大学时代就看过足够多的电影,包括千年前就在流行的至今不衰的警匪片、星战片、战争片。我并非不知道,如电影里的主角一样,这个时候我应该组装好皮箱里的狙击枪,然后和古老的、现代的战争片里的英雄一样,很仪式化地用油彩在脸上涂上伪装色,再披上一身伪装——如果是现代的,还得给自己的皮肤涂上一层降温液,这样哪怕在红外或感温类的电子器材下,我也只是如一具死尸或冷血动物。最后,把握机会将海伦纳爆头,等她的党羽发现我,再来个悲壮大结局。

第十五章 天人永隔

但我更加知道的是,生活不是电影。

而我,也不是故事里的英雄。我只是一个求死的人。

我想躺在这里,便是让海伦纳找到我并杀死我的最快途径。

我就这么茫茫然地躺在草地上,自从苏醒以来,我便从没有睡过,也不需要睡眠。但我突然感觉,也许我这么躺下去,最终是会睡着的。真的,一种久违的睡意,很惬意地油然升起,让我渐渐朦胧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地一下子爬了起来,突兀得跟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似的。危险,可怕的危险正在迅速地逼近!这是废墟生存的日子里,铭刻到我骨子里的本能,真的是每一根骨头里的条件反射,尽管,我是来找死的。

但这仍不够,当我站起来甚至还没有把腰挺直时,已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动弹。来了,不用问,不用看,我知道,太熟悉了。海伦纳,一定是她,也只有她才能让我这么恐惧。我本不存在的呼吸,急促得如同要把不存在的心脏压爆。

无数的虫蛇疯狂地涌出,密密麻麻地如潮水一样,风剧烈地呼啸,撼动着整个树林,残落的枝叶是颤悠的泪珠,没有一只虫蛇来攻击我,它们疯狂地逃命,根本没空理会被恐惧压得愣在草地上发呆的我。

她出现了,在漫天的风雨之中,一身惨白的复古长裙。那是中世纪西欧贵族女子出席酒会时的样式,但穿在她身上却没有一点土气。那同样古旧的鲸骨胸衣,非但把那雪白丰满的上围挤压得极夸张,更把她的腰修饰得不盈一握。

狂风暴虐地在林间激荡吹过,雨水打湿她的裙子贴在腿上,却更显出那修长结实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曲线。这一切已足够让每个正常的男人叹息了,更何况她还有一张精致到了极点的美丽的脸?尽管她身上那强大的气势让人不敢遐想,尽管所有的林间生命都在远离,尽管她带来的恐惧感只有古老传说里熔岩地心的魔鬼才能比肩,这树林因她的到来,绝没有之前的一丝安宁和恬静,比外面残破的废墟更洋溢着千百倍惊悚的杀机!死气!

但我不得不说,便因她站在这里,世上就没有比这,更好的风景了。

古时候,火车还有轨道时,不论身份贵贱贫富,是绝没人敢在火车来时留在轨道上的。不过卧轨自杀的人就另当别论了。尽管我此时心中有无限恐惧,我的牙齿在不停打战,但我今天,却是那个卧轨的人。“你现在居然一点都不畏惧我了?”她微笑着,也许没有笑,但她那银铃般的声音,却能让处于暴风雨中的我感觉到如沐春风。她有点好奇地望着我,似乎我没有跪拜在她面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时,我不能自控地任由她操纵着,哦,不,是任由她的情绪操纵着。我面对她只想伏在她脚前,便是死了也是甘心。尽管那时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死,但当时我的身体便超越了我的思想,如暴食症者撑死自己一样——虽然他心里其实并不想吃了。

她向我走了几步,但又停下,笑了起来,她说:“不,我现在不会杀你了,小腐尸。”无头无尾的一句话,还是如以前一样,她一眼就能看穿我的心思,根本不需要我说话,她一眼就知道,我是来求死的。

“不,我是人。”我咬牙恶狠狠地说。毕竟,我也不是当初那么毫无反抗之力了,哪怕面对着她如同处于十倍重力的地域,哪怕我仍清楚地感觉到她只要动一动小指头我就灰飞烟灭,但我不就是来找死的么?我还怕什么?而且我还是能动的,比如现在,我便已把早就上好了膛的白银左轮手枪拿在手上,我对她认真地说:“如果你再侮辱我,你必将付出代价!”

她愣了一下,也许从来没有人威胁过她,但马上她就轻笑了起来。我很清楚,她笑,只不过是笑一只蚂蚁在威胁老虎。但不能否认的是:我这只蚂蚁面对的老虎,笑起来很动人,很美,也很令人恐惧。因着她的笑,我知道我心里的敌意已动摇了,我突然留恋起生命的好,甚至手上的枪口也微微地下垂了。

“跟我来,恢复你的身体。”根本不容我反驳,她说完就走。我直到跟着她走过很长的一段路,长到回头已难再见到方才栖身的草地,才想起前方的她,是每次见面都欲置我于死地的对头。

没有风了,没有雨了,衣服贴着骨头很有点凉意,这时我才醒觉过来。我发现自己茫然不知所措地跟着她走到了一个地下车场的入口,我停下步子,只觉得那入口如巨兽张开的狰狞的大嘴。

已经走进地下车场的她,没有回头就察觉到了这一点。她轻笑着说:“果然,你觉醒了,不愧是天人一族的同类。”这时停车场顶上一团漆黑的东西突然掉了下来,然后在空中滑翔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停在我身前十步处。

这是一个熟人,韦恩,也就是那个蝙蝠人。

他穿得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模一样,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我震惊之余却又有点庆幸,这小子原来是跟海伦纳一伙的,那么我有足够理由相信,他没有什么资格和我竞争玉真!哈哈,难道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吗?

这个家伙就这么装成彬彬有礼的样子,拦在我面前,而海伦纳早就不知去向,因我暂时感觉不到那种如同实质的威压。装吧,我心里这么想,我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我知道韦恩必定是海伦纳留下来和我谈代价的了。

没代价,谁信?路上有人塞个煎饼果子过来就走了,你敢吃么?反正说我小人之心也好,说我猥琐也好,我是绝不敢吃的。我不相信海伦纳帮我恢复身体是全无代价的。她帮我,必是因着我有利用价值,这代价,估计不会小的。

不过我不怕,还有什么比恢复身体更重要的?反正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是什么英雄。

“天人永隔,这成语你听说过么?”韦恩微笑着对我说,仿佛他特优雅,特高尚一样。我压根不想搭理他,也不打算进这停车场,只是掏了根烟点着,坐在这外边的草地上,慢慢看这小子表演。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对他的无视,没有一点尴尬地说:“古华夏的成语,都是有出处的,比如携手巫山、相濡以沫、塞翁失马……”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也许真的是传说中的蝙蝠人,也许真的活了许多年,这些成语,我有不少都不知道来历呢。

不过我就是瞧不惯他那做派,对着他颇有点自得的嘴脸,我举起白骨森森的双手,拍上一下,停四五秒,再拍上一下。可是我发现这小子的脸皮,怕要比长城的城砖还厚些,就我这么起哄,他脸上居然还是那见鬼的微笑!

“秋先生,请你认真一些,要知道,这关系到你身体的恢复。”这招毒,实在太毒了。他一下就捕捉到我的要害了,哪怕我再讨厌他,也不得不听他啰啰唆唆说下去,毕竟,恢复身体,这不是开玩笑的。

“但‘天人永隔’,你不会找到出处。”

“因为‘天人永隔’不是成语。它是一个警句,不是指天和人是隔开的;而是指,凡发现天人,必要永远地隔离开!”他说着,脸上壮烈激昂得不行了。一脸的向往,眼神里的激情如怀春的狗一样可怕。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地在反省自己。因为我发现,我很有点惧怕这家伙的眼神。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见他,再说在海伦纳面前我都能撑住,这韦恩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她的手下,我怕啥?

怕,怕死。我突然发现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我在怕死。

自从从那间医院里出来,我似乎就脱胎换骨了,已经不再害怕什么了。比如芭特丽和她手下围着老萧时,按我以前的性格,我就算跳出去,也得犹豫不决好一会。但当时我很快就站了出来。

我一向觉得,是废墟给我的经历,让我成熟,让我勇敢。我觉得足够的经历可以让一个如我一样平凡的年轻人有一颗英雄的心。

但在这时,我发现不是的,我仍是那个肥秋,我并没有变。我不是英雄,仍是那个普通至极的升斗小民。我从医院出来之后,不过是因为从那DNA再造机下来以后,我对世界已经绝望了。我也知道我绝不可能恢复身体了,我尽管仍念叨着想法子恢复身体,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不过是闲来的口头禅,自我安慰的口号。

已经到了“生有何欢”的地步了,一点盼头也没有了,我还怕啥?

我甚至有点把自己凌驾在这废墟,以及废墟里的腐尸、人、动物之上了。我用一种怜悯的心态俯视这废墟里的苍生,只是因为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被怜悯的价值!一个人学不会外语,那是很可怜的;但一个死人学不会一门新的外语,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吗?而我便是在心底把自己当成了死人。

故而我渐渐地凌驾于苍生之上享受孤单,甚至我敢去向玉真示爱了,只因我实在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种感觉,等约翰在我身上发动什么见鬼的天使降临失败以后,更明显了。这一路上,我做的事、说的话、走的路,其实哪桩不是很仪式化、很神棍、很把自己当故事主角的?

哪怕面对海伦纳出现之前那如潮水一样的虫蛇,我也在用怜悯的心态看着它们,全然没有去想它们如果攻击我,我该如何是好?从没想过,因为不用去想,没啥好想,一个恢复不了身体的骨架子,还能想啥?因此面对海伦纳我可以撑住,同样是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但现在不同了。

完全不同了。海伦纳只说了一句“恢复你的身体”,就把我打回原形了。强大如她,根本没必要诓我。她说可以,必定就可以。于是我有了生的希望,于是我开始怕死了,我甚至开始害怕韦恩会不会发狂伤害我……我得留下命来,才能去和玉真生一窝小孩啊!

我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把烟熄了,专心地看韦恩的表演。不是说他讲的内容能吸引我,关键是人家能飞啊,海伦纳还要召集些变异鹰,韦恩这死蝙蝠不用啊!真把他惹急了,人家身经百战的,我不见得能讨得了好,更何况他能飞,就算打得过,如果整天阴魂不散地飞来飞去跟着,也太可怕了点吧。

“自从人类的历史进入古华夏的周朝以后,‘天人永隔’的警戒就存在了!因为商朝,是古华夏最后一个天人主政的政府!”他说得斩钉截铁,顺理成章,如同在论证某个物理学上的基础定理一样。

我望着他,庆幸自己没有脸皮,否则我想脸上一定会露出强忍的笑意。这家伙以为他在写幻想小说吗?这有一点靠谱吗?我想只要不是狂热的信徒,任何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想到一句话:这孩子整啊整,把自己整傻了!

但韦恩估计没上过学。在学校的氛围里,要这么疯估计早被劝退了——这都成精神病了啊。听他还在扯:“公元前1046年,古华夏商朝政府灭亡了,华夏人的先祖留下了‘天人永隔’的警句;公元前343年古埃及也灭亡,公元前146年左右,雅典投降于斯巴达人,紧接着古希腊也灭亡于马其顿!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天人主政的政府存在了,‘天人永隔’就是这个世界历朝历代的警句……”

我实在忍不了,但韦恩这家伙偏偏还要问我:“你明白了吧?”似乎他证明了一道平面几何还注上定理了,我忍着笑本来就很惨了,他还要来问我,我着实无法忍下去,尤其看到他那很正经、很严肃的脸绷得紧紧的,更是让我极不爽。我不乐意让这小丑这么表演下去了,只是对他说:“我承认你华文说得很好,但你有一点错了,商朝,不是商朝政府,OK?”

谁知这家伙冷哼一声,甩了一个白眼给我,瞎子都看得出他的意思不外就是:无知的文盲!接着他又换上那有礼的假笑,假惺惺地微笑着说:“秋先生,你可能不明白,是商朝政府,不是商朝。商朝当时已经是极高度的文明了,没错,你不用笑……”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我真愣了,他说:“远比我们现在高级得多的文明!”

“我明白,你要问天人政府如果跟我描述的一样强,为什么不占领整个地球?”他微笑着,胸有成竹地说,“因为,地球,不过是天人的一个补给基地。建立了补给基地,何必去开发整个星球?打个比方,通讯商在高山或沙漠里建个中继站来传递信号,是否要把信号覆盖的荒野全开发了?如果不是天人在第七次宇宙战争里险胜,三只舰队不得已只能留在地球上整修的话。人类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文明!”

望着狂热的韦恩,我想,这孩子,没治了。

可是这么听他说着说着,很快我就摇摆了,我开始有点动摇了。很无奈,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古代叫蚁民,不是那种始终能坚守信念的英雄。他说:“斯巴达温泉关战役三百士你听说过么?为什么在那么远古以前的文明,可以存在这样的职业军人编制?难道因为是职业军人,三百人就能对抗五百万的波斯军队?”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就算史学家再三斧削,说大流士是号称五百万,其实也就五六十万军队。而且温泉关的斯巴达人有七百民兵。但为何很少提到那七百民兵,只记载斯巴达二百九十八具尸体?连波斯人都认为七百民兵对于这场战役根本是无意义的!”

“史学家掩蔽不了一切!三百人,别说五百万军队,哪怕是面对五六十万军队,还是在被人出卖的情况下,坚守了数天,让对方付出了二万军队的代价,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请记住不是一路推进的杀了对方二万人,是被包围的三百步兵!”

我情不自禁地喃喃道:“起码是二十世纪的两个满编野战步兵连,面对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的差别……”

谁知我这么说,他仍不满意,粗鲁地打断我说:“你要记得史书里,记录了足以蔽去太阳的箭雨!别说二十世纪,就是现在的两个满编步兵连,让他们在被包围的山谷口经受几场这样的箭雨,你觉得能坚守一天?”

“不说这个了,说你们古华夏吧,共工一头撞倒不周山!你现在找人去撞,给他最先进的机械,让他一下撞倒一座高得可以被形容成顶天柱的山试试!”他挥动着手臂,本来是很激昂的演讲,但我听着他这话,却又清醒过来了,觉得很滑稽,这家伙还是一精神病。

我不禁说:“那你不如说女娲补天好了。”

谁知他跟打了鸡血一样,愈加发疯:“对对!三十世纪,你给任何一个人最好的机械和装备,让他去修补大气层试试?后羿射日,不就是天人驾驶远超过现今的飞船,用反物质导弹把几颗恒星击出银河系的故事么?”

我实在不忍再看他出丑了,好心和他说:“那是神话……”

“神话?那为什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说法?这‘一夫’就是天人!古华夏用文言的笔法,来转移视线!好了,便是秦以后,尽管没有天人政权,但还是有天人出现的,西楚霸王,你看史记,几十万大军围他十几骑,他一样的斩将、夺旗,这可是没有装备的天人,用人类原始的武器啊,所以他死时说是‘非战之罪’!”

得了,我不想再听他发疯了,我站了起来,点了根烟,没必要去惹一个疯子对不对?咱是正常人,惹不起,说点顺风话谁不会:“你这么说,岳飞也是天人了?他可是牛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韦恩狂喜大笑摇着我的肩膀,我只觉骨头就要给他摇散了,只听他说:“对对!太对了!岳飞,史书上说过他父亲的事么?没有,他父亲就是天人!”疯了,真没治了。我只想快点甩开他,然后问他海伦纳要我做什么才能恢复我的身体。

“做什么?不用你做什么!你知道公元前为什么天人政权会失败?因为大气层!大气层隔绝了射线,让天人的武器发挥不了效力!所以我们要制造核爆,只要大气层破了空,世界上重新有了辐射射线,天人就必定生长!”

他已决定把我往地下车场里引了,很明显这家伙过完演说瘾,对我这听众很满意。但我不想进去,我觉得进去了也许我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我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我怕死,不怕死的是疯子,我现在明明知道能找回身体,为何要做疯子?

这时突然淡淡的一句话,分不清从哪个方向传来,带着一丝懒洋洋的娇媚,却又有一种上位者的威压,让听者不由自主地动容肃立,是海伦纳的声音:“研究院洗厕所的杂工,透露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信度如何?”

我看着眼前的韦恩和古华夏玩变脸的人一样,那激情四溢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青灰青灰的了,本来他就是白人,此时白得愈是怕人,如一个高烧患者,被当头浇了盆冰水似的,喃喃地说:“在下的确、的确加了一些自己的心得……”越说声音越小,最后竟说不下去了。

本来我很讨厌这家伙的,我也觉得他刚才脑子有病,也许这时见他吃瘪,我该得意地调笑他几句,让他愈加无地自容。但我怕,我怕结怨,真的,也许恢复身体的希望一次次地破灭,让我更加地渴望身体的恢复。

我怕得罪韦恩,也许他在海伦纳手下算不上什么厉害角色,但我想,古华夏族系出身的人该都知道一句俗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他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要得罪了他,他能坏我事啊!

韦恩脸色暗淡,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也没很炫地飞起来,步履有点蹒跚地走进了那个停车场。尽管我如今的视力,远比以前强,但那停车场也许做了什么见鬼的布置,似乎格外阴暗,他走了进去,渐渐地,就看不清了。我愈加恐怖起来,我想,我还是不进去的好。

“最后一句,他倒是说对了。”又是海伦纳的声音,银铃一样,真是太变态了,这个恐怖的女人,长得无懈可击,连声音也这么优美,但怎么偏偏跟地狱窜出来的恶魔一样可怕?我真的要疯了,我想离开这里,躲开未知的危险,应该是正确的选择吧?

可惜,我还没转身,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她用什么玩意束缚了我,而是她的话,她说:“用非人类力量,是无法复原你的躯体的。光明与黑暗的冲突会让两者互相吞噬,抵消去同等的肌体,而偏偏你身上这两者刚好达到平衡。”

她说对了。很显然,如同亲见一样。天啊,我有点惭愧,因为我有点想哭,真的,那种似乎赤裸裸被摆在灯光下的无助,一种很原始的羞辱感。我想我得离开,任何代价都好,总不能就这么站在这里,让她跟解剖小白鼠一样,从精神上把我肢解吧?

但是,任何代价,却包括不了恢复身体的代价。是的,只要能恢复身体,让我像个正常人一样去生活,去恋爱,去和玉真生一堆小孩,我想,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必须是人类的科技手段来完成,让DNA再造机识别你的DNA,再造你的身体。别人也许做不到,但是核爆是我们发动的,核爆前最好的生物基因专家,他们必须为天人的复兴而活下来。”

我走不了了,这是致命的诱惑啊!不论是意淫时说的“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还是平凡生活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都离不开身体。难道一个骨架子去当国家元首掌握天下权?那不简直就是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会有的情景吗?

我无力地靠在这入口外面的墙壁上,点了根烟,随着烟雾,向上透过绿荫的间隙,望向天空。这没有被核爆波及的地方,尽管天空也见不到蓝天白云,但很亮堂,不是那废墟里的白茫茫的天际。

韦恩走了出来,他提着一台仪器,对我说:“把这两个夹子夹在你的双手上,采样你的基因,应该在半个月后,你就可以拥有真真实实的躯体了。对了,秋先生,请让我向你致歉,身为天人的忠实仆人,我不应该在您面前胡言乱语,有污视听。”

我没心思理会他,不过他无奈地走了进去以后,不可否认,我有点暗爽。搞半天,这家伙不是所谓的什么天人,也就是说,就算我打不赢他,可他从骨子里,就比我低等,好,就算我归附海伦纳,又怎么样?难道韦恩就能来跟我抢玉真?仆人哦,他自己说的,说我不爽,那是伪君子了。

可是,到底海伦纳要我做什么?这是我苦苦思索不得其解的事,这也是我害怕的根源。我望着那台韦恩提出来的仪器,上面有两个夹子,跟医院里夹手指测血氧的玩意差不多,我伸出手,却又缩了回来,我想,会不会是一个陷阱呢?

万一,那是他们控制我的手段呢?我又不傻对不对?

但想想以海伦纳的力量,哪怕我无畏生死时,可以在她面前撑下去,但干掉我,对于她来说,应不是什么难题吧?这实力的悬殊,我自己还是有很深切体会的,再说我也不是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样,关键时刻能来个类似小宇宙爆炸或者碎丹什么的,我凭仗的也就是手里的枪,以前也打中过她,没见她会怎么样。这事,有点不好想。

只是想来想去,我感觉还是本小利大,于是扔下烟头,站直了起来,沙哑地问:“你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仿佛我说的话实在太过滑稽了,惹得她笑了起来,只听那不知从何传来的海伦纳的声音:“你很小心,不愧是天人的一员。不过你放心,起码一百年内,在你那个小情人玉真死以前,我不会要你做任何事。而你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杀我,如果你有能力的话。”

“杀死韦恩呢?”我急急地问了一句。我就不信,天下间有这么好的事,天上掉个馅饼还有一说,天上掉桌满汉全席,这也太扯蛋了吧?干掉海伦纳,我就是意淫时也不敢幻想。但韦恩,我想如果用狙击枪,以我现在对枪法的自信,我觉得并非就是幻想。

没有声音,我张望着,也没见韦恩暴走出来砍我,那台仪器并不太大,我走了过去提了起来,很轻。我是无论如何不敢在这里夹上的,万一她把我变成傀儡呢?对不对?也许是个圈套说要给我恢复身体,但实际上,借口分析基因,用什么魔法控制我呢?

这世界我已不敢再说不可能了,我这么一个骨架子,还能活蹦乱跳的,想想还有什么事不可能?谁敢肯定,这恐怖的女人不会魔法?约翰不也会弄那冒白光的法术么?我可是亲身体会过的。

我提起那仪器,嚷了一句:“我回去采样,然后再拿回来给你!”

“好!”她很干脆地答了一声,然后一个圆圆的东西快速地从里面飞出来,怎么说我以前也是校队雷打不动的篮球中锋,伸手一接就把那玩意接在手里,妈啊,一下子我那不存在的心肝跳得就要爆炸了,哪怕我在这废墟里已经历了足够的恶心场面。那是韦恩的头!

尽管我幻想着飞也似的逃离这个海伦纳的巢穴,离开这个所有罪恶的源头,越远越好,但提着那台仪器,以及装着狙击枪的皮箱,我有点步履维艰。走在这绿茵之间,我一点也没有刚来到这里时的从容。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走到荒芜的路上,茫然地向前,不知疲累。直到我整个人撞到一辆横在马路中间底朝天的公共汽车上,头骨撞在那金属外壳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坐倒在地上,松开手里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摸着自己的头骨,摸到几块铁锈,是从那公共汽车上蹭下来的。

身上只有最后一根烟了,我摸索出打火机,把它点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抽到最后一根烟,总是会感到很珍惜,甚至希望它燃得慢一些,也许因为这是一个没有便利店的世界吧。

第十六章 洞拐

我继续向前走,直到这最后一根烟燃到尽头,但当我不舍地扔下烟蒂时……老天啊!我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骨,快步往回跑。刚才绕了一个大圈才走过的那半截大楼,我只用了不过三十秒就爬了上去。我在倒下的大楼的窗棂间快速地跳跃着,如古老的《人猿泰山》电影里的主角,也许,这废墟就是我的森林。

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天啊,我把它们全扔在那公共汽车边上了。而我刚才明明听到,或是看到,也许是感觉到那周围起码有三四个人,七八只腐尸,还有两三只变异甲虫,半人高的甲虫。

越过这幢拦路的大楼,跨过几辆已锈得成了废铁的轿车,“嗬,嗬!”

远远地,我就听见那腐尸的声音,“啪!”子弹射穿金属板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我本能地在地上打了个滚,靠在路中间三辆连环相撞、现已锈成一团的汽车上。

慢慢探起头,我发现,三四个人类,正在围攻五六只腐尸。他们端着步枪,远远地向那些腐尸射击,但他们却没有发现,已经有两只腐尸,正缓慢地从背后迫近他们。我有点担心他们,但我又不想露面。

因为我不知帮谁才好,我听到那几个人在互相鼓励:“干掉那几个腐尸,小心别打中那皮箱!”“对,你这笨蛋小心点!那些腐尸保护的皮箱,那里面一定有好东西,不是药物就是食物!”“干掉它们,皮箱就是我们的了!如果是药物就平分,食物就全给你!”

而偏偏那些腐尸的嗬嗬声,我也能听懂,它们无法表达太多的意思,但那几个词,却足够让我明白它们在做什么了:“英雄,气味”、“我们的,英雄”、“守住”……

我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见鬼,我怎么会成了它们的英雄?但不管我怎么想,我知道如果我出去干掉那些腐尸,很可能那几个人会要求和我平分皮箱里的东西,还有那台仪器,但我可能跟他们平分吗?那是我恢复躯体的希望!

再说,他们也许会因为我是一个骨架子,而把枪口对准我,这没有什么出奇的。听枪声,这几个家伙都是好枪手,能在这废墟里活下来,并且是狩猎者而不是防御者,本身必然已是好枪手了。

也许,我很快就能恢复躯体了,是的,谁也不会再把我跟这些腐尸联系在一起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说我是一个人了。可是,愈是这样,我却愈不忍向这些腐尸下手,事实上,我知道它们为我做了不少,从第一次帮我从海伦纳手里跑掉开始……是的,我知道,就算我不愿面对不愿承认。

在敞开的车厢里,我见到了一根满是铁锈的棍子,也许是千斤顶的杠杆吧,谁知道呢。我用它撬开身边几辆车子的后备箱,可惜并没有找到我期望中的绳子。

我无奈地扔下铁棍,准备去把箱子和仪器拿走,然后管他们和它们去死!对,就是这样,我又没打算做救世主,那些腐尸是它们自愿的,我又没有去要求,也没有逼迫它们,我没跟它们签下攻守同盟的协议。

不用再犹豫了,我下定了决心,用铁棍奋力把轿车的一扇门砸了下来。我发现双方都愣住了,被我弄出的声响惊动了。也许这就是最理想的时机了,我把那扇门挡在身前,对,这就是我的盾牌,要耻笑就耻笑吧!

而今不比之前,我得保住自己,天知道那子弹能不能干掉我?再说万一还是没死,打断个手啊脚啊的,谁愿意?反正我是不愿意,怕死就怕死好了,我扛着那扇做为盾牌的车门,跃过了两辆汽车的残骸,这时扛着的车门,传来很大的冲击力,让我停了下来,瞧,我就知道,他们会对着我开枪的。

但没关系,我已冲到那些腐尸边上了,扔开那作为盾牌的车门,我提起那台仪器和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疯狂地往回奔跑。就在这转身一瞬间,我见到那一只偷袭的腐尸,额上迸出绿色的汁液,然后是清脆的射击声。

我没敢回头,狙击手,那几个人里,还有一个没露面的狙击手,又是一声枪响,我打赌,另一只想从背后偷袭的腐尸,已经被解决了,如果不是那五六只守着皮箱的腐尸前面刚好有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残骸,它们也许早就被解决了。

不过这不关我事,去打个你死我活吧,与我无关。说我自私也好,无耻也罢,我想人到了最后关头,到了这末日的废墟,是没有多少道德廉耻好提的。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但就当我跳出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时,突然感到一种危险在逼近!别问我为什么感觉得到,多次经历了生死边缘,总会有一种直觉的。没有犹豫也没有考虑,我完全是出于本能地在空中一扭,乌黑的长发挥洒在空中,几乎整个身体已和地面扭得平行。

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掠过,甚至烧断了两三根长发,我望着那被削断的长发,身体滞留在空中,那野兽一样的本能却在提醒我,并没有脱离危险……“啊!”我不由自主地惨叫了一声,重重地从半空中跌到地上。

两个狙击手!

我的左腿骨被击中了,天啊,这真是刻骨的痛啊,我痛得就要哭起来了。幸好我拉起裤管,发现只是腿骨上有淡淡的烙伤,并没有裂纹或折断,但实在太痛了,太痛了。就算之前在医院里,海伦纳把我的骨头整得要碎掉时也没这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