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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大雪

  谢天谢地,在我们快要冻死在雪地里之前,发现了这栋建筑物。

  这应该是哪个富人的度假别墅吧,旁边还有一个滑雪场,但是都没有人,起码我在这里没有面对面地碰见过任何人,我之所以这么说的意思是……后面我会慢慢说清楚的。

  虽然念的是中文专业,也试着写过小说,但我一直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可是在这个孤独的“城堡”里,除了写字,我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用文字记录下自己在这里每天的生活细节,等回去之后留做纪念,或者编成小说也行。反正也是闲着。

  我现在坐在“我的房间”里,用我自己带来的本子和笔写字,当我写下这些的时候,小涵一直坐在床上看书,看的是他自己带来的那本《瓦尔登湖》,我们找遍了别墅,一本书都没看到,连报纸都没有,只能依靠自己的方式来打发时间了。

  来到这里三天了,我们一直努力试着习惯这种寂寞的生活——不习惯也没办法,没有交通工具,我们根本走不出山区,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等人来救我们,小涵说房主人冬天可能会来,因为冬天滑雪最有乐趣,人家既然建了别墅和滑雪场,没有道理不来享受。最坏的情况是我们要在这里过冬,等开春天气转暖,积雪融化,我们徒步就可以沿着公路离开。总之只要我们安心住下去,早晚会获救的。这里食物充足,够我们吃一两个月,如果节省一点还可以坚持更久。

  我最害怕的也不是孤独,我们起码有两个人,我想,能够跟自己的爱人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单独生活一段时间,应该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吧?而且,我相信经过这段特殊日子的相处,我跟小涵的感情会比从前更加亲密,这段经历也将成为我们一生难忘的共同回忆,所以,我不害怕寂寞,小涵也不怕。

  我最怕的是……这栋别墅里好像有别的人存在!

  我希望这是我神经过敏,但昨天夜里,我真的听见天花板上有奇怪的声音,像是脚步声,我当时吓得半死,连忙叫醒小涵,可是声音已经消失了。小涵说那可能是积雪融化的声音,或是老鼠等小动物闹的,我也努力说服自己相信这个说法,可奇怪的事情并非只有这一件……有些事我一想起来就害怕,还是不说了吧。

  我去跟小涵打羽毛球了。第一篇日记就写到这吧,愿我跟小涵能早日离开这里,平安到家。

  洁

  2

  “行了,先不要看了,下楼去做饭吧。”蒋小亭看了看腕表,11点多,该是做饭的时候了。自从来到这里,吃饭是他们做得最多、也是最固定的事,一到点马上就想起来。

  邓芳芳的思绪还沉浸在日记之中,确切地说,是为了日记中提到的别墅“闹鬼”一事感到吃惊,虽然那女孩并没有真的发现什么。

  不过,邓芳芳有一种可怕的直觉:这女孩后来肯定又遇到了什么怪异的事情,绝不会只是听见脚步声这么简单!实际上,这是来自人思维系统的一种愿望改装——一般来说,一个人越是害怕一件事发生,心里往往反而会“期待”它的发生,或者潜意识里认定了它一定会发生。

  随手往后翻了翻,看到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邓芳芳粗略数了一下,本子上一共有二十来篇日记,那也就是说,这个女孩和她的男朋友在这栋别墅里待了二十来天,不知道他们最后是不是从这安全离开了?在这段特殊的日子里,他们究竟都经历了哪些特殊的事情?

  因为这些问题,邓芳芳对后面的日记内容充满了兴趣,她相信那女孩如果有特殊经历,一定会记在日记里的,但她知道现在不是看日记的时候,将日记本合上装进口袋后,她跟着蒋小亭往门外走去。

  “11月1日……”蒋小亭忽然自言自语,“哎,不知道是哪一年,日记上也没有写。”

  这也是邓芳芳关心的问题之一,不等她开口,蒋小亭又径自说道:“大概是今年……最早去年,这地方气候这么潮湿,太长时间的话笔记本的纸该发黄了,字迹也会变颜色的。可现在看上去还很新呢。”

  邓芳芳认同她的分析,想了想,说:“如果是今年,11月1日,那也就是一个月前的事,这么说他们一定离开这儿了?”

  “有可能,厨房的罐头里大多是一个月前的,说明主人那时候来过一回,还采购了不少东西,当时如果见到落难者,肯定会把他们带回去的。”

  这话也有道理,邓芳芳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沮丧的问题:房主人既然来过一次又走了,那么今年冬天大概不会再回来了,难道他们这些人也要像日记里说的那样,做好在这里过冬的准备?

  “芳芳,日记的事先别跟大家说。”蒋小亭忽然叮嘱道。

  邓芳芳一愣,“为什么?”

  “你先看完,如果里头有提到关于别墅的……”蒋小亭目光流转,似乎在酝酿用词,“说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的话,跟大家说也没用,反而让人担心,咱们在这说不定还要住一阵子,这种情绪最好不要有。这一点你自己也要注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邓芳芳看了她一会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午饭吃的是罐头以及湿蒸咸肉——这道菜已经连吃了两天,好在味道的确不错,所以目前大伙还没有吃腻。朱宇向来吃饭极快,今天也不例外,三两下扒拉完饭菜,想去洗碗时被蒋小亭叫住。

  “你没什么事是吧?那陪我去旁边的屋子搬点柴火去,快没柴了,我一个人搬不动。”

  “没问题。”朱宇没有多想,从厨房出来,快步走进“柴房”,刚要弯腰下去搬柴,走在后面的蒋小亭突然伸出手,将他右手手腕紧紧握住,“小宇,我跟你说件事情……”

  朱宇此时的第一反应是:她该不会是想跟我表白吧?如果是真的我该怎么办?严词拒绝还是顺水推舟半推半就?不拒绝她的话,要是被芳芳知道了会原谅我吗?还是大吵一架之后分手?

  他想得实在有点多了,而且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蒋小亭只用一句话就击碎了它们,“芳芳在那件大衣里发现一本日记的事,跟你说了没有?”

  朱宇怔住,旋即回过神来,“什么日记?”

  “一个跟我们一样落难在这栋别墅的女人写的,我才看了第一篇,说是这栋别墅有一些地方……嗯,不太对劲。”

  朱宇皱起眉头看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哪里不对劲?”

  “我说了才看第一篇,里头没写明白,我估计后面的日记多半会提到的。”她睁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朱宇,“你最好能把日记本从她手里拿过来,不要让她再往后看,免得影响她的情绪,你女人可不是那种胆子很大的人,你懂我说的吧?”

  朱宇点了点头,他当然懂,一个人如果对某种事物感到恐惧,首先一定是心理上的暗示作用,其次才是外界的刺激,当然,这两者在很多时候是相互作用的。

  “可她好奇心太强,我怕她不愿把日记本给我。”

  “那……你就陪她一起看,如果日记里真提到什么不对劲的事,你就劝导劝导她,关键是别让她胡思乱想,我们可能要在这儿待很久,心态有问题肯定不行。”

  朱宇再次点头,心下却不以为意,认为她的担心有点过头了——不就是一本日记而已,就是真写了什么,又能怎么样呢?然而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无不验证了她的这种担心是必要的,可惜那时候做什么都已经晚了。

  “我晓得了,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对那日记也有点好奇了。”朱宇将目光移向窗外,望着白茫茫的雪景,喃喃地说,“不知道日记都写了些什么?”

  当天下午,朱宇和邓芳芳躲在他们的房间里,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日记,朱宇先看完第一篇,然后两人一起看第二篇,内容如下:

  11月4日大雪

  本来打定主意一天写一篇日记,但前几天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事情,每天无非是砍柴、做饭、打球等同样的事,无聊透顶。好几次我拿起笔,想写点东西,却受情绪的影响,什么都写不出来,与其说我们在等待别人搭救,不如说是在等死……

  我知道自己不该有这种想法,但是,很明显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以为我们的爱情可以帮助我们抵挡孤独,战胜寂寞,可是我忽略了一个情况:现在的我们早已把对方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以至于现在不仅要照顾自己,还要为对方的安危担心,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所以有时候我甚至希望陪我一起困在这里的不是小涵,而是一个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这样我可能会好过一点,起码不用为别人操心,遇到什么事还可以依赖他。可是说到底,还是因为这栋别墅太不安全了,否则又何必担心这些问题呢?

  我今天写下这篇日记,除了想通过写作调整一下情绪,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记录下昨晚遇到的那件怪事。我不知道这是我们到这里后遇上的第几件怪事了,但却是最诡异、最不可思议的一件,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真的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因为没有事情可做,昨天晚上我们很早就上床睡觉了,但是白天睡得太多,过了好长时间我才睡着(后来看表知道是10点多钟)。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我被一阵婴儿的哭声给吵醒了,声音是从窗户外头飘进来的,很细微,但是听上去太可怕了。我吓得不行,半天才想起叫醒小涵,他也听见了,却说是雪猫的叫声,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安慰我,但我却再也睡不着了。跟小涵说了一会儿话,他就又睡过去了,他最近一直都很嗜睡,不知道为什么。

  哭声是在他睡着之后才消失的,我抱着他的胳膊,在被窝里呆呆地躺了个把小时(也许更久一点,当时我对时间已经失去概念,也没有看表),后来总算有了点睡意,可是刚闭上眼,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弹钢琴的声音。我一下子就坐起来,认真听,没错,是钢琴声!声音好像是从二楼厅堂那边传来的,可是我记得别墅里并没有钢琴呀,难道藏在某个我们没去过的屋子里?那弹钢琴的人又是谁呢?

  我很快就不再去考虑这些问题了,因为我听出弹的曲子是克莱德曼的《梦中的婚礼》,这是我最喜欢的钢琴曲——我从小就练钢琴,一开始是父母半强迫我学的,但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了钢琴这种优雅的乐器,一直到现在,我一听见喜欢的钢琴曲就会入迷。我虽然是学文学的,但我对钢琴的喜爱甚至超过了文学。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确是入迷了,但这也不能全怪我,音乐本身就具有催眠人心的力量,而且,那首曲子的旋律实在太美了,演奏者的水平也实在高超。我当时什么都忘了,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循着琴声去探个究竟,我没有叫醒小涵,自己下了床,奔房门而去。

  当我打开房门的一瞬间,琴声竟突然停止了,我好像从梦中一下子清醒过来,往左右看去,整个过道漆黑一片。我吓得差点晕过去,赶紧退回屋里,把门关紧。

  回到被窝里,我的心还在狂跳,我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的事是真的,还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一个很诡异也很可怕的梦。

  我一整晚没有睡着,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最后,我努力说服自己这是一次幻听的经历——因为我本身喜欢钢琴,尤其是《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不知道弹过多少遍了,即便是做梦,我也能一个音符不错地将它弹出来。因为有这个基础,它才会出现在我的幻听里,至于为什么会产生幻听,我想一定是我最近精神太紧张了,幻觉总是出现在人精神紧张的时候……这是我为这件事想到的唯一的合理的解释,但我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许不是这样的,只是我不敢往深处去想罢了。

  可是最令我担心的是,我们才在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生这么多怪事,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假如,我们真的要在这里住到明年春天,等人们找到我们的时候,我害怕自己已经变成一个疯子,这绝对不是杞人忧天,我对自己的精神承受能力很清楚。所以,我一定要想办法尽早离开这里,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幸好小涵还在我身边,不管这给我增加了多少担心和忧虑,也是给了我最大的安慰。

  浩

  3

  合上日记本,朱宇点燃一根烟抽起来。

  “这女的文笔不错,很适合写小说。”他装作不经意地随口说道,为的是缓和日记带来的紧张气氛,其实他心里所想的根本不是这个。

  邓芳芳也显然不关心这种无聊问题,迟疑片刻,她语气紧张地说:“为什么会有人弹钢琴,真的是幻听吗?”

  朱宇缓缓抽一口烟,吐出来,说:“应该是。”

  “可是……看这日记写得这么规整,这女的当时精神应该很正常呀,不是只有精神有问题的人才会出现幻觉吗?”

  “这也不一定的,每个人在特殊情况下都有出现幻听的可能,这没什么奇怪的。”说这话时,朱宇脑子里想的是自己清早在食品仓库那番奇异体验,按照自己刚才的说法,这件事又该如何解释?是第六感还是幻觉?

  再次翻开日记,朱宇按着日期往下看。接下来几天,写日记的女孩并未再遇到类似“钢琴曲”这般不可思议的怪事,日记内容无非记载了一些琐事,以及面对孤独时的感慨和牢骚。值得注意的一个情况是:这个叫“洁”的女孩与她男朋友也曾试图用点燃篝火的方式来求助过往飞机,然而毫无结果,起码从日记上的日期来看,直到11月中旬,他们还被困在这栋别墅里,等待搭救。

  这一点让朱宇内心感到很沮丧,别人没有做成的事,到他们这里难道就可以成功?

  日记还剩下一大半没看,朱宇打算暂时不看了,主要是不想当着邓芳芳的面看,他将日记本揣进自己衣兜,笑着对邓芳芳说:“剩下的明天再看吧,好不容易找到个能消磨时间的东西,得省着点看。”

  也许是出于害怕,邓芳芳倒是没有反对。从她眼神中,朱宇看出了如乌云般浓重的忧郁,心下暗想:也许自己想到的她都想到了,只好又是一番安慰。

  黄昏来到,即将落山的夕阳照在万里一色的雪原上,从四十五度角斜看过去,竟然发出一种接近玫瑰色的奇妙光彩,绚丽夺目,美得刺人眼睛。然而这美好的景色未能坚持多久,天色便黑了下来。

  偌大的别墅,只剩下厨房里还有一些亮光——炉子里的火光和锅台上的烛光。

  大伙围坐在炉子两侧,喝着米粥。米已所剩不多,大家却不知道还要在这里住多久,唯一的办法就是省吃俭用,晚饭是每人一碗粥,外加一根香肠。

  这还不是最坏的,对朱宇和吴小四两个烟民来说,饭可以少吃点,烟是绝对不能少抽的,然而眼看着他们就要“断粮”了。吃饭前朱宇数了一下,自己还剩下八根烟,以平时抽烟的数量推算,最多只能撑到明天。朱宇满怀无奈和沮丧地想,自己这回不想戒烟看来也不行了。

  饭后,大伙围着炉子一边烤火一边闲聊,以打发时间。为了不破坏聊天的气氛,大家心有灵犀地都避免谈及眼下的处境问题,而特意拣一些轻松话题聊,最后什么话题都没有的时候,朱宇这个音乐系才子就唱歌给大家听。像大多数本土搞音乐创作的青年一样,朱宇最崇拜的歌手就是崔健,他一口气唱了好几首崔健的歌:《一无所有》、《红旗下的蛋》、《假行僧》等。有时为了迎合大家的口味,也会唱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粤语歌,如许冠杰、罗文、陈百强等人的经典歌曲。在这些歌之中,他最喜欢的是《小李飞刀》,这也是他最拿手的歌,以往他都是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这首歌,十分有感觉。唱歌让他暂时忘记了一切困难和危险,唯一的遗憾是手里没有吉他,他心想:不然就算要在这儿住上一个月也不会觉得寂寞了。

  将近9点钟,不管是听歌的还是唱歌的人,都有点兴味索然了,于是都离开厨房,上楼各自回卧房去。朱宇由于刚唱完一首许冠杰的《半斤八两》,激情难以克制,想乘兴跟邓芳芳做点什么,却被她无情拒绝。

  “我身上难受,不想你碰我。”邓芳芳抱着膀子,一副郁闷烦躁的表情。

  “怎么了?”朱宇不解地问道。

  “快一周没洗澡了,感觉身上黏糊糊的,难受死了。”邓芳芳撅着嘴说,忽然两眼一转,上前环抱住朱宇的脖子,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宇啊,你给我弄些水洗澡怎么样?我随便洗洗就好。”

  “这……”朱宇大感不妙,“我上哪给你弄洗澡水?”

  “弄些雪水在锅里烧开不就有了,厨房右边第三个房间……好像是第四个房间,那屋里有几个大木盆,你给我拿一个上来,我坐在那里面洗……”

  “这天太冷了,洗澡会冻坏的。”朱宇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天气的确很冷,已经进被窝的他实在不想因为这点事情下床,更关键是还要去门口装雪回来烧水,一想到室外的严寒,他就直打寒战。

  “没事,我就随便洗洗,一桶热水就够了。”说到这,邓芳芳语气忽变,一边摇着他的胳膊,一边嗲声嗲气地说,“等我洗干净了,我们可以……你难道不想吗?”

  “好好,我给你烧水就是了。”朱宇逃也似的下了床,离开房间。

  没有男人可以无视情人的撒娇,除非他心里不在乎她。他只是奇怪,中午之前还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的她,怎么这会儿又撒起娇来了?怪不得有人说,女人是最善变的动物,尤其是在想要达到自己目的的时候。

  楼梯里静悄悄的,唯一的声音是来自窗外那一浪高过一浪的风声,想象力丰富的人完全可以将它想象成人类的呜咽声或哭声,但朱宇知道它只是风声,起码听上去如此。

  朱宇打开他的自发电手电筒(这真是个好东西,只要上面的发电设备和灯泡不坏就能一直使用),一路飞奔下楼,向厨房走去,刚转过那个没有门的门洞,他便像个木桩子似的一下子站住了——就在刚刚他第一眼望过去的时候,走廊最深处好像出现了一团黑糊糊的人影,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一晃而过,消失在墙壁后头。

  如果不是他眼花的话,那就一定是手电筒在墙壁上产生了什么奇怪的光影作用。朱宇的理智在引导他接受这两种“合理”解释,但他的大脑还是不受控制地想起今天早晨的经历,也是在这条走道上,他感受到那个看不见的东西的存在,并朝着自己靠近。这件事与刚才看到的人影,究竟只是巧合还是另有缘故?

  朱宇怔怔地站在当地,注意力集中在对面空无一人的走道尽头处,全然没注意到一个黑影正从身后厅堂的方向走来,悄无声息地接近了他。直到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他的肩膀上——

  “喂,谁呀!”

  朱宇以近乎夸张的动作一步跳出老远,手电筒往对方脸上照去,待看到对方的模样后,总算长出了一口气,上半身往墙上一靠,拍着胸口说:“姓蒋的,你吓死我了。你过来的时候不会提前说句话吗?”

  “我又不知道是你,我还害怕呢,怎么敢贸然跟你说话!”蒋小亭白了他一眼,“我倒是奇怪,你下楼干什么来了?”

  “我……帮芳芳烧水洗澡。”朱宇选择实话实说。

  “哦?”蒋小亭眨起了眼睛,“怎么个洗法?”

  “她说厨房这边有浴盆,让我拿一个送到房间,然后生炉子烧水,给她送到楼上……”越说到最后声音越小,朱宇虽是个脸皮足够厚的人,但对伺候女人洗澡这种事还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看不出来,你倒是很体贴呢。”蒋小亭莞尔。

  朱宇干笑两声,然后岔开话题,“对了,你干什么来了?”

  “我吗,房里没水了,出来弄点雪,烧热水洗脸洗脚。”顺着她的目光,朱宇这才注意到她脚下放着一个木桶,装满白雪,顶端像面粉一样堆成了一个小山。他心想:如果真是面粉就好了,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吃过面了,连米也所剩不多。

  说起来,她胆子倒是挺大的,朱宇暗暗佩服,一个女孩子,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敢深更半夜一个人下楼。如果这种事发生在邓芳芳身上,他肯定会觉得她精神不正常了。

  两人一同来到厨房,朱宇打着手电筒给蒋小亭照亮,生起炉子,帮忙把水烧上,然后去隔壁房间寻找邓芳芳所说的大木盆,结果还真在从厨房往左边数的第四间房里找到了三个木盆。蒋小亭愉快地说:“既然有多余的,我也洗洗澡吧,几天没洗澡身上确实怪难受的。”

  “我怎么不觉得?冬天出汗少,一周不洗澡也没什么的。”

  “所以说你们是臭男人,你记住,女人都是爱干净的。”

  这话从蒋小亭嘴里说出来,令朱宇着实感到吃惊,一时只顾瞪着她,说不出话来。

  “愣着干什么,拿盆回去啊!”

  在蒋小亭的提醒下,两人各拿了一个浴盆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次下楼,在厨房找到几个装水用的大号木桶,各提着两个出了别墅大门。回去拿铁锨时,朱宇算了一下,女人洗澡最浪费水了,即便她们都真的只是随便洗洗,没有四桶开水估计是打发不过去的。幸好厨房炉灶上的锅大,是传说中的“八丈大锅”,最多只要烧上两锅水就够用了,可以省去不少麻烦。朱宇只是心疼木柴,自己累了一早晨砍的那些柴火,可能也只够烧开这两锅水。

  出了别墅,朱宇发现风并没有在屋里听着时感觉的那么大。雪已经停了,气温尽管还是很低,但由于衣服穿得厚,身上也没感觉有多冷,只是脸皮被寒风吹得有点发紧。

  他们没有离开别墅太远,就近用铁锨在地上挖起了雪。

  莹白的月光照在雪地上,再反射上来,形成了一种很奇怪的白色的亮光。蒋小亭是背对着门站的,这白光正好照在她小小的瓜子脸上,使她的脸不仅显得比平时更加白,更增添了一种说不出来的优美气质,简直有点像画上的人。

  真是太漂亮了!朱宇从心底发出一声感叹。

  为了避寒,蒋小亭轮换跺着脚,戴着厚毡毛手套的两只手捂在嘴上,不住哈气。这模样让朱宇瞬间产生了一种上前抱紧她给她温暖的冲动,当然他绝不会这么做的。他相信不管相爱多深的情侣,任何一方都有精神出轨的时候——如果这种事可以看做精神出轨的话,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衡量一个人对爱情是否专一的标准就是看他(她)的态度,是任由这种不道德的情绪发展还是加以克制,朱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他停下往桶里装雪的动作,看着蒋小亭说:“很冷是吗?”

  “嗯……还好。”

  朱宇将铁锨递过去,说:“你来铲一会儿吧,这样暖和点。”

  蒋小亭接过铁锨,开始铲雪,挥动铁锨的动作很不专业,朱宇在一旁看着,心里暗暗觉得好笑,忽然间想起什么,忙说:“对了,你待会儿洗澡用不用肥皂?”

  “干吗?”蒋小亭用狐疑的目光瞅了他一下。

  “我是想说,如果用肥皂,那洗完后要换水再洗一次,才能把身体冲干净,是不是?”不知为何,朱宇觉得这几句话说得有点色情的味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月光下,蒋小亭的脸微微有些泛红。

  “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芳芳那边我可以照顾,我跟她……也没什么关系是吧,你那边怎么办呢?你洗到一半谁帮你换水?自己换的话得冻死。这个得提前安排好。”

  “你这么关心我干吗,”蒋小亭看着他窃笑,“那不如你帮我换吧。”

  “我?”朱宇惊叫,“我是男的!”

  “那又怎么样,你来换水时,我把蜡烛吹了,你什么都看不见。”

  “那也不行,不行不行,”朱宇连连摆手,心里却在扑通乱跳,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某种特殊的暗示。应该不会,蒋小亭不是那种不正经的人,当然了,他自己也不是。“我怎么说也是个男的,是吧,这种事我干不了……”

  蒋小亭扑哧一笑,“知道了,跟你开玩笑呢,这种事怎么敢劳你大驾。你忘了我现在跟周雪住一起,待会儿找她帮忙就好了。”

  “哦,吓我一跳。”朱宇讪讪地笑起来,“原来你也会开玩笑,真没想到。”

  “偶尔吧,我只跟熟人开玩笑。”

  “我也是你的熟人?那回学校后,咱们可要多多来往。”

  “哦?”

  “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这人很适合做朋友。”

  蒋小亭一笑,“如果咱们真能回去,一切都好说。”

  这句话不仅勾起了朱宇郁闷的情绪,更严重的是,他觉得这话很不吉利。

  厨房里点了一根蜡烛,加上炉火的光亮,室内亮度差不多等于一盏四十瓦的白炽灯发出的。在等待第一锅水开的漫长过程中,两人面对面坐在炉门两边的小板凳上,蒋小亭一边取暖,一边就着炉火读着朱宇给她的那本日记。原本朱宇是打算明天再给她看的,但现下实在无事可做,况且蒋小亭又不是那种胆子很小的女生。假如换成是邓芳芳,即便她拿出央求他下楼烧水时的手段,他也是万万不敢这么做的。

  蒋小亭只看了少数几篇,便合上日记本,抬起头静静地凝视他,她那深黑色的瞳人在炉火映照下闪烁着奇怪的光彩。

  “我想问,你相信日记里写的事吗?”

  “什么事?那些奇怪的经历?”见蒋小亭点头,他接着道出自己的看法,“我想那女孩应该不至于在日记里撒谎吧,至于钢琴曲什么的……可能真的只是她的心理作用,不然怎么这么巧,她是学钢琴的,听见的正好就是钢琴曲,而不是笛声、箫声,而且曲子还是她最喜欢的《梦中的婚礼》。话说这曲子真不错,我也很喜欢。”

  “别扯远了。”蒋小亭白了他一眼,“我跟你想的一样,我也不信鬼神。”

  “说是这么说,不过……”为了反证,朱宇道出了邓芳芳提出的问题,“光是看日记内容的话,这女孩不仅文笔好,叙述事情条理性也很充足,并没有表现出她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这种人怎么会突然产生幻听呢?而且她自己也说,这种事不止发生一次两次。”

  蒋小亭微微摇着头说:“你知不知道,不少精神疾病都是间歇性或偶然发作的,比如妄想症、恐惧症、强迫症等。有的是定期间歇性发作,有的只在特殊环境的刺激下才会发作。就像心脏病、高血压这样的疾病容易在患者受惊吓时发作一样,在不发作的时候,患者基本表现得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别说是写作了,有的就是面对面说话你也看不出他有任何问题。”

  “是吗?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朱宇听她张口就是一大套专业术语,感到很吃惊。

  “我没跟你说过吗?我从初中就开始自学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课程。”

  朱宇大吃一惊,连说“了不起”,停了一会儿又回到正题,“那么依你看,写日记的女孩精神哪方面有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

  “嗯,虽然日记没有直接提到,但可以感觉出,这女孩的心理素质不太好,但想象力丰富,也就是思维能力很发达。”

  朱宇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种人的心理最容易受外界干扰,如果是长期被禁闭在一个地方的话,可能就会产生幽闭恐惧症。顾名思义,你应该能够想象到这种病是怎么回事吧?”

  “是不是……因为长期封闭而产生心理障碍?”朱宇不确定地回答。

  “对,不过不光是心理障碍,患者精神方面也会产生问题。”

  朱宇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追问道:“是不是得了这种病,人就会胡思乱想,产生幻觉什么的?”

  “那是并发症,就像感冒容易引起发烧,幽闭恐惧症也容易引发妄想症和忧郁症,你刚才说的症状,属于妄想症的表现,也是正常的。不过……”她往炉灶上面瞅了一眼,锅冒热气了,但离水开还得一会儿。她接着将目光转回朱宇脸上,用认真的口吻说道:“这件事可能没这么简单。”

  “这怎么说?”

  “你……算了,这问题现在问有点不合适,还是明天再说吧。”

  “没事没事,你只管说!”如同任何急性子的人一样,朱宇最受不了的就是听话听到一半却没有了下文。

  蒋小亭斜靠在门上,一只手抓着发梢,另一只手五指弯曲,插进垂在肩膀前边的长发中,缓缓梳理着。假如朱宇也懂行为心理学的话,他就可以通过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判断出蒋小亭心情十分紧张和矛盾。

  终于,她张了张嘴,小心翼翼地道出了那个问题,“你相信除了我们,这栋别墅里还有别的人吗?”

  一阵寒意爬上了朱宇的脊背,虽然之前做了心理准备,但这问题仍然令他感到恐惧。问题本身就令人恐惧,更重要的是他们谈话的环境,以及萦绕在周围的静默到令人窒息的气氛,这一切都加剧了恐惧的效果。尽管,朱宇已经不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了。

  从沈川遇害,蒋小亭说凶手可能是他们六个人之外的第七个人开始,这个问题就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当吴小四说听见奇怪的声音时,当他本人感受到不寻常的“入侵者”时……这个问题被一次次提上心头,开始他还持模糊的不可知态度,如今,他的思维越来越倾向那个可怕的答案了……

  他避开蒋小亭的目光,将脑袋转到一边,淡淡地说道:“你知道的,我们检查过所有房间,没发现有什么人——”

  “那么,你为什么还是怀疑这个人是存在的呢?”

  他(她)当然存在,因为我们看不见他(她)。这个念头一经浮现就被朱宇摒弃,他勉强笑了笑,说:“谁说我怀疑了,我为什么要怀疑?”

  “当我问那个问题时,你下意识的行为和表情已经回答我了。”蒋小亭淡淡地说,“身体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

  没想到她还有这种本事,既然如此,也没必要再掩饰了,朱宇索性将问题丢还给她,“那你为什么这么问,你也在怀疑?”

  “不仅是怀疑。”蒋小亭突然站起来,走到门后,缓缓将门关严。“有风,冷。”她说。可朱宇觉得这是借口,她一定也感到害怕了,她害怕什么?

  蒋小亭上半身靠在门上,抱着双臂,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在炉火映照下闪着幽光,她盯着他看了好长时间,才喃喃地说道:“朱宇,你敢不敢陪我做一件事情。”

  “什……什么事?”直觉告诉他,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4

  起风了,在狂野的西北风面前,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

  朱宇冷得浑身直打哆嗦,腿也有点迈不动了。但他还是迎着风,踩着厚厚的积雪一步步向松树林方向走去。他戴着棉布手套的两只手一只插在兜里,另一只拎着把尖头铁锨。风隔着棉布吹在手上,好像连指关节里都灌满了风,僵硬得难以活动,他只好两手交替握铁锨。他知道待会儿忙活起来的时候,身上就不会这么冷了,尽管他实在不想去为那件事忙活。

  蒋小亭跟在他身后,右手也提着一把尖头铲,左手抓着他的胳膊,踩着他在雪地上留下的脚印艰难前行。他们很快进入树林,这时候朱宇停下来,回头看着她,犹豫再三后终于道出心中一直想说的话,“咱们明天再来不行吗?非要现在?”

  蒋小亭摇摇头说:“明天没有机会单独行动了,有周雪看着,咱们什么都干不了。”

  “那……可以再找机会,我相信肯定有机会的。”

  “这么说,你一定是害怕了?”蒋小亭撩了撩被吹乱的长发,带着几分轻蔑看着他。

  “老实说,我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这大半夜的,说不怕那是胡扯。”

  “我也怕,”可能是为了调解气氛,蒋小亭故意笑了笑,轻声说道,“朱宇,这件事完成后,你在我心中可就成英雄了。”

  “英雄?”

  “是啊,我对英雄可是很仰慕的……”

  “那……那又怎么样?”朱宇感觉心跳又加速了,却不是因为害怕。

  “怎么样?你不想多一个仰慕你的女生吗?”蒋小亭说着,向他跟前迈了一步,面带微笑地仰头看着他,轻轻说,“你知道吗?很少有男生是我看得上眼的。”

  为了掩饰尴尬,朱宇故意撇着嘴说:“这不顶用,又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好处。”

  “喂,你不吃软的是不是?”蒋小亭敛起笑容,带着几分严肃地望着他,“你就当帮我一回怎么样?再说都到这里了,现在回去多可惜。”

  朱宇没有回答,耸了耸肩,迈开步子往树林深处走去——行动就是最好的回答,一个女生肯费这么大力气求他,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得去,只是,这件事确实令人害怕。朱宇只能一边走一边借胡思乱想来抵挡恐惧,走了一会儿,忽然右胳膊一紧,被蒋小亭从后面拉住。“到了!”她低声喝道。

  朱宇心猛地往下一沉,环顾左右,到处都是雪,已经看不见当初埋尸的位置了,他略带紧张地问蒋小亭,“你确定在这?”

  “当然,那儿有记号。”蒋小亭朝对面不远处一棵松树努了努嘴,朱宇望过去,可能因为天黑的缘故,没看到树上什么记号,不过她说是,那应该就不会错了,何必多问。他几乎是颤抖着举起铁锨,“快说,具体位置在哪儿!”

  蒋小亭走到树跟前,用铁锨在脚下某处点了一下,说了声,“就这儿!”

  朱宇望着雪地上被点出的痕迹,暗提了一口气,走过去,咬牙用铁锨挖了下去。

  “你铲土时注意一点,小心铲到——”

  朱宇一阵心悸,勉强答应着,“我知道我知道。”

  就这样,蒋小亭在一旁打手电筒给他照亮,朱宇挖土。幸好天气过冷,新下的雪落在地上直接堆积起来,没有化掉。反之,雪水渗进下面的土地里,形成冻土,那就根本不是铁锨可以挖得动的。再者,坑里的土都是几天前才埋上的新土,挖起来十分省劲。当深度达到与印象中差不多的时候,朱宇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他害怕自己不小心一铲子将沈川的脖子铲断,那样即便周雪不找他拼命,他自己也要惶惶不可终日了。

  为了分散注意力,朱宇一边干活一边刻意与蒋小亭闲聊,“哎,小蒋,你说周雪到底喜欢谁呢?她之前跟吴小四处过一段时间是吧?”

  “嗯,她肯定是喜欢沈川多一点。所以沈川没有救她,她才会那么失望,不过,她对吴小四也还是有感情的……”说到这里,可能是意识到这句话会引起地下那位的不满(如果他还能听见的话),连忙转换话题,“不说他们,你跟芳芳呢,有想过结婚吗?”

  “当然,她老爸早就认准我这个女婿了,扬言我要是对不起芳芳,他就追到我家里把我掐死,所以我是认命了。”

  “呵呵,你真有福气啊,芳芳人这么好,这么温柔。”

  “唉,好不好也就是她了,还能怎么办。”

  “你呀,少在这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看芳芳那样的人品,配你绰绰有余!”

  “我只能说,你没凭着良心说话。”

  蒋小亭抿嘴一笑,沉默片刻,可能是觉得这样的气氛有点压抑,便又换了个话题问道:“芳芳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这句话直接使朱宇想起那个人来,他收拾起不太正经的表情,淡淡说道:“第二个。”

  “哦?”由于他低着头,蒋小亭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否则就不会问下面的问题了,“初恋女友是什么时候交的?为什么分手?”

  朱宇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他并不打算把心中那个秘密说出来,尤其是在这个不合时宜的场合。他小心地挥动着铁锨,一次次铲进土里,又一次下土时,锨头猛然碰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他连忙减轻力道,边吸着冷气边以低沉的嗓音说:“好像挖到了……”

  蒋小亭随即敛容,低下头,将手电筒光照进坑中。朱宇别过了脸,不敢看,实际上刚刚用铲子扒拉时他已经看到了,虽然土里只露出小半张脸,那黄中泛青的颜色看上去仍有些触目惊心,令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唯一值得安慰的是眼下正值隆冬,尸体埋在雪地里不会发臭,也没有生虫,也就是说,起码看起来还是个人,而不是一堆腐烂发臭的肉。

  “你拿手电筒,我过去。”蒋小亭的声音也带着颤抖,无论信念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当真正面对这种恐怖情况的时候,人性的弱点还是难以克制地暴露了出来。当然,她的表现已经足够好了,朱宇心想:如果换成邓芳芳,光是想一想这种事,她只怕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更别提让她亲自来了,她只怕一出门就昏倒在地。

  想起邓芳芳,朱宇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催促蒋小亭道:“你动作快点,芳芳还等着我送开水呢,太久了她会怀疑的。”

  “知道,快好了。”蒋小亭就着手电筒的光亮弯腰趴了下去,“你凑近点,照头发。”

  朱宇只好走近了几步,为了照准位置,他不得不也朝躺在土坑里的那张脸望去,这张脸从前很熟悉,现在已经变得陌生了,而且可怕,死人的脸都是可怕的。

  蒋小亭用戴着手套的手拂去他头脸上的土,睁大眼睛,往他脑袋上那个黑红色的伤口望去。

  这正是她此行的目的,她要验证一下自己的怀疑,这件事很关键,不仅关系到消除吴小四的嫌疑,甚至能帮助他们看清眼前的环境,所以,她非这样干不可。“如果你不答应陪我去验尸,我就自己去,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害怕。”当时她这么说。

  朱宇别无选择,只能同意,除非他真承认自己是一个胆小鬼,并且放心让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前去“挖墓”。他们临行前往锅里加了不少水,这会儿差不多快要烧开了吧?

  “好了,埋土吧。”蒋小亭用力呼出一口气,站直了身子。

  第一铲土扔进土坑的时候,朱宇不由自主地瞥了那个昔日的同学一眼,之后那抔黄土落下,掩住了他的面容。然而,朱宇的心却忍不住狂跳了起来,停下掩埋的动作,呆呆地望着那张脸——现在能看见的只有黄土和额前那一缕被烫卷的金黄色鬈发了。

  “小亭,他……”

  “怎么?”蒋小亭的声音充满了恐惧。

  朱宇忽然不敢往下说了,他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只有一瞬间,但他确实看见沈川的眼睛睁开了——大大地睁开了,他明明记得刚挖开坑时,老同学的眼睛是紧紧闭着的。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己转过脸去时,蒋小亭掰开了死者的眼睛,检查了他的瞳人。朱宇不清楚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但他从电视看过,法医验尸时都这么干,他相信一定是蒋小亭干的。可是,如果不是呢?

  那么,只有可能是他自己睁开的了……

  这个想法让朱宇感到头皮发麻,从而无力去承受,蒋小亭当然也不能,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其微小,然而一旦确定,他们无疑是知道了一个绝对不能知道的秘密。这个后果是可怕的,首先他们无法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别的更不用说。所以,他情愿永远对这个问题保持怀疑,也绝不会问个水落石出,起码在离开这里回到学校之前,他绝对不会问。

  在朱宇把第二铲土撒向坑里时,从树林的另一边传来了一个离奇恐怖的声音——婴儿的哭声,不,应该说是哀号声更准确一点,声音之恐怖,不是亲身经历的人根本没法想象。

  朱宇一下跳得老高,颤声问道:“什么东西?”

  “别紧张!”蒋小亭呵斥道,但她自己的声音也在发颤,“没什么东西,是雪猫,一定是。”

  朱宇顿时想起日记里记载的情况——那个叫洁的女孩,半夜被婴儿的哭声惊醒,她男朋友也告诉她这是雪猫的叫声,估计他们当时听见的,跟自己此时听见的是同一种声音吧,可是……到底什么是雪猫?他迫不及待地向蒋小亭提出这个问题。

  “一种雪山上独有的猫,叫声类似婴儿号哭。”蒋小亭喘了一口气,似乎觉得自己说了等于白说,于是特别说明,“这是书上写的,我也只是偶然看到过,根本不了解。”

  在他们对话的过程中,雪猫的叫声始终在他们耳边响着,一声接着一声,虽不甚响亮,听上去却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间和地点。

  朱宇按捺着心中的恐惧,侧耳仔细去听,的确好像跟婴儿的哭声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心里多少有点释然。想起普通的猫一到春天也经常用这种腔调叫唤,俗称“猫叫春”,不知道这种叫声对雪猫来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还是它们平时都是这么叫的?再者,他根本听不出来,究竟有多少只雪猫在附近叫,它们为什么忽然聚集在这里?

  朱宇朝叫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有黑暗,看不见任何东西。

  “快点把土埋上,回去!”

  在雪猫“凄惨”的号叫声中,他们飞快地掩埋好尸体,一眼也没有多看,便快步走出树林,随着距离的拉长,雪猫的叫声也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了。

  朱宇跟在蒋小亭身后,走得飞快,感觉自己的控制力已经达到了顶点,神经也绷到了不能再紧的程度,此时哪怕一点细微的刺激也能让他彻底崩溃。谢天谢地,一路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们安全回到了别墅。走进厨房,朱宇头一件事就是掏出香烟,点燃一根,猛抽了好几口,温暖的炉火让他觉得舒服多了。他甚至不敢回忆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事情,那场面太恐怖了,还有雪猫的叫声也很吓人,如果给他重新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愿意再做一次,虽然这件事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

  “我靠,太刺激了,刺激!”他一边吸着烟一边低声叫着,宣泄着心中的恐惧。

  蒋小亭莞尔而笑,脸上也恢复了血色——刚才在外头时她的脸色一直苍白得像地上的雪花。

  对真相的好奇,使朱宇暂时忘记了死人睁眼这件恐怖的事,他问蒋小亭,“检验的结果怎么样?”

  蒋小亭往冒着蒸气的锅里加了半桶雪,延迟了开锅时间——水已经开了,但他们需要时间说话。随后,她回过头来,向他点了点头。

  “怎么说呢?”

  “那个……你知不知道我去验尸的根本目的?”

  见朱宇摇头,她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那我还是从头说吧,不然你听不明白,你还记得那块石头吗?”

  “石头?”朱宇睁大了眼睛看她。

  5

  朱宇脑海浮现出沈川手握坚石砸向门锁的场景。这是第一幕,随即他又想起沈川遇害那晚,他赶到现场时在沈川尸体旁边发现的那块石头,忽然,大脑灵机一动:那两块石头形状似乎一模一样?

  蒋小亭好像看穿他的心思,说道:“你是不是也想到了?沈川之前用石头砸开别墅门,没多久他就出事了,竟然也是被石头砸死的,而且,我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有,那两块石头都是花岗岩,形状也差不多……”

  朱宇用力摇头,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不不,不可能,你怎能确定是同一块石头?”

  “我不能确定,只是怀疑,这种事除了当场查看,否则根本就没法确定。”

  朱宇想了想,说:“就算真是同一块石头,也可能是巧合——沈川当时砸开门后,石头就地扔下了。那晚他跟吴小四约好决斗,他先去了门外,正好就看到这块石头,于是捡起来用来对付吴小四,也是很可能的。”

  “是的。可倘若吴小四不是凶手呢?真正的凶手为什么要用石头把沈川砸死?是随手抢过石头就用,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朱宇被这一连串的问题搞得有点懵,傻傻地望着蒋小亭,喃喃地说:“小四真不是凶手?”

  蒋小亭换了种方式回答,“你认为他有什么理由非杀沈川不可?”

  这是老问题了,朱宇想也不想就答道:“当然是出于自卫,他跟沈川没有深仇大恨,不可能故意行凶。”

  “这就是了,那么,如果沈川不想下手杀吴小四,自卫杀人是不是就不能成立了?”

  这问题有点绕,朱宇一边琢磨一边缓缓将想到的说出来,“自卫杀人……小四要是知道沈川不打算杀他,即便抢过石头,也没必要对他下杀手,对,是这样。可咱们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也许,沈川一时激动想杀吴小四呢?”

  “不会的,如果他想杀人,他就不会随手捡一块石头了,他身上有一把匕首,是不是?你们身上都有刀,户外探险没有不带刀的。”

  朱宇不得不承认,随身带刀是户外探险的潜规则,他自己身上也有一把德国伞兵刀,就放在衣兜里。刚刚他之所以敢去做那件一般人谈之色变的事情,多亏有这把刀给他壮胆,虽然他从没想过用这把刀去对付谁,但有东西防身感觉上还是不一样的。

  “沈川身上明明有匕首。”蒋小亭接着说,“却选择了石头,说明他并不想杀吴小四。吴小四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吧,沈川一路上多次炫耀过他那把匕首,所以,即便沈川当时挥起石头砸吴小四,被他抢过,他也不应该对沈川下杀手才对,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朱宇微微点了点头,他之前的确没有想到这一层,“可是,也没准是小四失手杀了他呢?他抢过石头,本想还他一下,结果……”

  “对,支持吴小四是凶手的,只有这种可能!”蒋小亭一激动,声音也大了起来。接着她意识到这一点,后面的话又放低了声音,“所以,我才要去验尸,弄个明白!”

  “那天发生的事太多,我光顾着照顾小四,也没注意看沈川的情况,再说当时也没想到这些,等我发现有问题的时候,人已入土,没法验证了。说实话,今晚的事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是我考虑几天的结果,如果不查个清楚,我一直都不会安心……”

  “嗯,动机我知道了,快说怎么回事。”听见锅里水又响了,朱宇有点急不可耐。

  “我刚才仔细看了,沈川脑袋上有三处伤口,其中有两处很深,不可能是被石头一下子砸出来的。我的推测是,他起码挨了五下重击。吴小四若是一次失手还有可能,沈川中了一次重击后不可能还有什么还手余地,所以后面几下重击完全是不必要的,除非吴小四本意就是要杀他,或者他当时疯了。”

  “他不是疯子……”朱宇喃喃自语,“他本意也不可能要杀沈川,所以,他不是杀人凶手。”

  “如果我之前那些推测没错,他就不可能是凶手,本来我只是怀疑,但现在经过验证,吴小四杀人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很小。”

  “哎,我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朱宇表面上苦笑着,话却是由衷说的。蒋小亭不仅在案情分析方面观点独到,办事也认真,为了验证这么一个仅用推理基本就能确定结果的问题,竟甘愿深更半夜跑到野外去挖尸体,这种事说出去都没人信的。他哪里知道,蒋小亭对于死亡、尸首的恐惧比一般人淡得多,这全赖她一直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业余侦探,为了向堂兄看齐,她很早就开始自学刑侦学与法医学等相关知识。一个侦探(哪怕是不怎么样的业余侦探),总也得拥有胜过一般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抗恐惧能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不敢相信,这栋别墅里竟然还有其他人。”朱宇皱眉看着蒋小亭,沉声说道。

  “我想,也许他不在别墅里。”

  “那在哪儿,外面雪地上?有人可以在那里活下来?”朱宇摇头苦笑,“是人就不可以,除非他不是人。”

  “不是人”三个字让两人内心都产生了一次震动,半天没有人说话。

  一根烟抽完,朱宇将烟头扔进火炉里,看着它被火焰吞噬,冒出一股青烟,没了。他忽然有了一种狂想:那个凶手本来是存在的,杀了沈川之后,他便像经过燃烧的烟蒂一样,成为看不见的物质,但他仍然以别的方式存在。这当然只是一种无意义的狂想。

  “假如这个人真的存在,他为什么杀害沈川?还有你之前说的,作为凶器的石头如果是沈川之前用过的那块,这件事有什么特别意义?”

  蒋小亭微微抬起头,说:“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不过……应该不是这样,不然的话就太可怕了。”

  “你说来听听。”

  这一回蒋小亭没有卖关子,略一沉吟,便说道:“我是认为,凶手跟别墅多半有什么关系,也许是别墅守卫者。因为沈川用石头砸坏了别墅大门,惹怒了他,所以要杀死沈川,并且抱着以牙还牙的想法,特意用沈川砸坏门锁的那块石头砸死了他……行凶过程是这样的,当时吴小四被沈川用石头砸昏了,这人觉得机会来了,于是偷袭沈川,抢过他手中的石头……之后发生的事就不用我说了吧。”

  这番推论听得朱宇目瞪口呆,暗自琢磨了好一会儿才说:“是有可能,但有几个问题没搞清楚。首先,这人是从哪来的,藏在什么地方,靠什么生活?还有,就因为沈川把门锁砸坏了,他就要动手杀人?这个说法未免有点牵强吧?”

  蒋小亭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说的问题我也想过,所以我说可能性不大,你就当没听过吧。”

  朱宇还想说什么,蒋小亭忽然站起来,走向锅台。

  “水开了,你送水上去吧,芳芳一定等急了。”蒋小亭一手揭开锅盖,回过头来向他眨了眨眼,“今晚的事很感谢你,帮我保密,不然小雪跟我没完。”

  “有好处吗?”马上要上楼去,朱宇想换一种心情,故意开了句玩笑。

  “嗯……下次洗澡你帮我换水吧!”

  6

  11月9日晴

  小涵走了。

  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生活,要下山去寻求帮助,虽然这一带渺无人烟,但他还是要下山去碰碰运气。他也明白我们不可能在这挨到明年春天——才一个多星期,我们已经憋得快要发疯了。

  本来我想跟他一起走,但他说外面天气太冷,很危险,坚持让我留下来。我大哭一场,最后他保证在两天之内回来,我才勉强答应留下。我也知道跟他一起下山会拖累他,但我实在不想一个人留在这个鬼地方。还有,我不想跟小涵分开,我有种预感,好像我们这一分开就再也见不着了似的……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想,我要坚持,哪怕只是为了等他回来,我也要坚持下去。

  他是昨天早晨出发的,背包里装了煮熟的够三天吃的米饭和腊肉,别的什么都没带。送他走的时候,我很努力地忍着没有哭出来,我们互相嘱咐了好多好多话,我才放他下山。然后我来到三楼,趴在窗户前,一直目送他的身影走到树林子中间。当时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而且那种不好的预感又来了。我强迫自己不要去想,相信小涵一定会安然无恙地回来,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小涵走后,我一个人更加孤独了,时间比我事前想象的还要难熬。我无事可做,为了不胡思乱想,昨天一整个下午我都在三楼扔飞镖、玩篮球。天黑之后,我就躲在卧房里不敢出去了,躺在床上,我很想好好睡一觉,可是一点儿都不困……屋里明明很冷,但我浑身都被汗浸透了,那种感觉无法用文字形容。我想,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紧张、害怕过。我就一直这么躺着,连外衣都没脱,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待随时可能发生的恐怖的事情(冥冥之中我有这方面的预感,一定会有事发生)。

  屋子里静得可怕,能听见我的运动手表指针走动的声音,而平时根本就听不见。后来我坐了起来,我在这种环境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当时是怎样坚持过来的。一直到将近2点钟,我才感觉到困,躺下迷糊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没想到我还是没能逃过那件可怕的事情。

  当时不知道是几点,我忘了看表,但我感觉自己没睡多久就醒了,听见窗户外头有奇怪的声音——哗啦哗啦,声音不大,开始我还以为是风吹的,但这声音越来越响了,我终于听出来是有东西在作怪,声音像是什么东西碰在玻璃上发出来的。我第一感觉是有一只手在窗外叩着玻璃。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抬头往窗户看去,上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声音也随着我醒来消失了。我望着窗户愣了好半天,那声音也没有再出现,于是我怀疑刚才自己是不是做梦了,那怪声是来自梦中的。当时还有点困,我就躺下了,可刚闭上眼,那声音马上又响了,而且变成了梆梆的敲打声,就好像有人在敲窗户。我马上坐起来,跟之前一样,声音再次消失了,窗外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一次我真感到害怕了,我相信这不是我的幻听,而是有什么东西在故意跟我恶作剧,在戏弄我……我很想钻进被子里大哭一场,但又怕被那东西看出我害怕了,就更加大胆了,也许就是在试探我呢?我只能死撑着,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不敢再躺下或者闭眼了,害怕那东西又来,如果再让我经历一次刚才那种事,我想我一定会崩溃的。我点了蜡烛,就这样直愣愣地坐在床上,对着烛光发呆,幸好后半夜一直平安无事。天亮起来之后,我觉得应该安全了,加上实在困得厉害,这才躺下睡觉……

  现在,我坐在阳光下写这篇日记,能够像局外人一样用简洁的文字把昨晚那件事的经过记录下来,其实这也算是努力控制情绪的结果吧。虽然今天没有下雪,阳光明媚,但只要一想起昨晚的事,我还是马上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好像回到了寒冷的夜晚。

  我会不断写日记,把在这里的经历,好的坏的全部记录下来。哪怕只是一种自我安慰,我也要告诉自己,我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小涵也不会有。等我们离开这里,回到学校,我会给他看我今天写下的这些日记,告诉他这是我们人生中最不同寻常的一段共同经历。

  所以,小涵,当你看到这里时,不要笑话我,你应该知道,在此时此刻,我是多么想你、需要你,盼望你早点回来,带我回家。

  11月10日晴

  时间已经停止了。虽然手表的指针还在走,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了。我被困在这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想走走不了,一天到晚无事可做,唯一能做的就是思考,或者说是胡思乱想更加贴切吧。

  小涵还没有回来,他现在可能就在山下公路上的某个地方,就像他走之前说的,在到处找人来搭救我们。我不敢往坏处去想,但我知道成功的机会其实很小。在这种大的灾难面前,我们能做的事情太少太少了,最多也只是尽人事而听天命。

  虽然这样说,但其实我并不是个遇事能看得开的人。我只是一遍遍说服自己要这么想,否则那些可怕的想法会令我坐立不安,简直快要疯掉。

  一整天我都待在三楼,坐在窗户前往山坡上张望,希望能看见小涵熟悉的身影,同时又害怕看到——如果他一个人返回,肯定说明计划失败了,他没能找到人帮忙,这样我们就只能留在山上继续孤独生活,我们早晚会发疯的,所以,我希望小涵能走出雪山。如果这是命运,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活下去的话,我希望是小涵,而不是我。真的,在情非得已的时候,能够为爱人牺牲自己也是一种荣耀和骄傲。起码我觉得是。

  昨晚,我又听见钢琴曲了,还是那首《梦中的婚礼》,琴声还是来自二楼过道。

  不过这一次我打开门时,声音并没有消失,我着了魔似的在过道走来走去,竟找不到琴声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琴声一直重复了好几遍,始终是这首曲子,我听得如痴如狂,不知过了多久,琴声一点点消失了。

  我想,如果不是我精神错乱的话,那就一定是那个东西离我越来越近了。它知道小涵走了,现在别墅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才敢一次又一次地骚扰我,想把我逼疯。

  回到房间,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用被子蒙住头大哭了一场。如果不是为了等待小涵,为了有机会再见到他——起码只是见上一面,我肯定早就撑不下去了。我一再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也要坚持到小涵带人来救我,我相信他一定会做到的。如果到时候他满怀激动地上山来,见到的却是一具尸体或一个头发披散衣衫褴褛的疯女人,他该多难过多失望啊。

  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小涵。

  后半夜我还是失眠了,不过我找到了对抗恐惧和寂寞的办法,就是回忆往事,光是小涵跟我在一起的经历就足够我回忆三天三夜了。那些好的、不好的经历,现在都变成了财富,能有这些回忆做伴,我觉得我还是幸福的。

  我很想念爸爸、妈妈和姐姐,庆幸的是他们都活在安全的世界里,不存在任何危险。最让我担心的还是小涵,不过他也一定会没事的。我相信。

  11月11日小雪

  漫长的一天又过去了,我还活着。

  刚才,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我忽然听到门外过道尽头那边传来脚步声,追出来,看到一个黑影,晃了一下就不见了。要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多少有点麻木了,我早就知道这栋别墅不对劲,这里的“客人”不止我一个,不对,也许“他”是这儿的主人呢。

  管它呢,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小涵。我现在心里好矛盾,一方面希望他快点回来,给我安慰,同时也让我知道他是安全的;一方面又希望他再也不要回来了,除非是带着救援的人一起来。这里太可怕了,我不想让他回来跟我一起面对危险,虽然我好想好想见到他,听他说话……我情愿一个人坚守在这里,等他回到城市,带人来救我。

  为了再见你一面,小涵,我会坚持下去的,你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所以,你也一定不能倒下。夜很黑,有你的爱,我不怕……

  最后一句话有点自欺欺人,还有点肉麻。

  朱宇苦笑着想,不过他也承认,这女孩确实很勇敢,她对那个叫“小涵”的男人的爱很让人感动——在那种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她首先关心的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爱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患难见真情吧。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当一个人处在危险之中寻求生路的时候,总是会寻求一个能支撑自己活下去的信念,这个信念一般来源于爱。人越是孤独、绝望,从信念(爱)中得到的力量就越强大,往往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感情。就像人离家越久便越想家,但真正回家住上一段时间之后,你会发现乡愁也就是这么回事。

  很多人失恋后念念不忘之前的恋人,以为自己多么深爱那个人,实际上只是对于新的寂寞生活的一种不适应的表现。说得浅显一点,自己的生活本来是有爱情存在的,突然一下子失去了,习惯性意识会告诉你,这种生活是行不通的,起码得有一个寄托的对象,于是自然而然地找上之前的恋人。对这类人来说,并非是过去的事难以忘记,往往只是不知如何开展未来罢了。

  想得有点远了。人在头脑昏沉时思维总是飘忽不定的,想象力也较平时发达。

  朱宇敲了敲发涨的脑袋,将日记本举到眼前,想继续往下看,但后脑勺一阵强烈的疼痛让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他摇了摇头,感到好像整个大脑都晃动了起来,很疼,尤其是脑勺后半部分,那里应该是小脑或脑干部位。

  疼得受不了时,他两只手举起来,捂住脑门,想要揉一揉,这时候,一个什么东西从他右手握着的日记本里掉了出来,正好盖住他一只眼睛。拿起来一看,竟是一张合影照片:一对青年男女,年纪看上去与自己相仿,比肩站在一处看起来像是塔楼一类的古风建筑前,脑袋亲昵地紧靠在一起,面对镜头,两人一同咧嘴大笑,模样很是开心。

  男的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身材魁梧高大,头戴印着“耐克”标志的白色线帽,身着一件看上去很厚的蓝色运动服,十足一副运动员派头。

  女的个子挺高,长相清秀,白白净净,上身穿一件后边带帽子的桃红色大衣——大衣?

  朱宇一下子坐了起来,端详照片上的女生,没错,她身上的衣服正是邓芳芳现在身上穿的这件——在服装间里找到的大衣,由此可以断定,此人多半就是日记本的主人,那个叫洁的爱好文学和弹钢琴的女孩。

  这一点本来就不难理解——谁会在日记本里放一张别的女人与别的男人的合影?如果她就是洁,那旁边那个与她样子亲密的男人,大概多半就是那个小涵了吧?一个大块头有这么一个女性化的小名(或昵称),真令人起鸡皮疙瘩。

  不过,朱宇的心思并不在这些不相干的事情上,他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照片上那件桃红色厚呢子大衣,心想:原来这件大衣是她本人的,至于照片的背景,无论是人工景点还是真正的古代建筑,都与眼下这栋山中的建筑相去甚远,肯定是两人落难之前的某个时候照的,是不是这也无关紧要。最让他想不通的是,这件大衣既然是洁自己穿着上山来的,为什么后来会留在别墅的服装间里,跟别墅主人的那些衣服摆在一起?

  朱宇猜测,会不会她走之前从服装间换了一件更厚的衣服,从而把这件衣服留了下来?很可能是这样,毕竟大衣再厚也没有羽绒服保暖,尤其是在雪地行走,羽绒服多少还能起到点防雪作用。二楼服装间里最多的就是羽绒服。

  那么,她为什么要留下这本日记?不可能是忘记了,即便她一直把日记本装在大衣口袋里,换衣服时也绝无可能会忘了掏出来,这本日记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况且,根据她自己在日记里所写的,她当时身上属于自己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一身衣服,差不多就只有这本日记了。就这点东西还能忘记带走,按常理说,这是一个正常人绝对不会犯的错误。

  所以,朱宇沉思片刻后觉得,造成这种情况的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日记主人——洁,是在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下(也许是突然遭遇什么危险,或是睡眠、晕厥),不得不马上离开别墅,当时那件大衣没穿在身上,也没有机会去穿,因此连同日记本一起搁下了。事后她人已在外地,不管这本日记对她来说有多宝贵,也不可能特意为了它再回来一趟——来一回这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这是最好的结果,另外还有一种可能……用不着胡思乱想,朱宇告诫自己,女孩的结局究竟如何,日记里很可能会有记载,还是先把它看完再说。但这个任务今天是完不成了,愈来愈强烈的头晕和乏力感已令他睁不开眼,更不用说耗费精力去阅读日记了。

  不仅如此,此时别墅外面冷风呼啸,天寒地冻,对室内气温影响很大,而只穿着衬衣躺在被窝里的他却浑身冒汗,四肢无力,这明显是发烧的症状。这也是为什么大白天他还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原因,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大脑尚能运转,虽然可能比不上清醒时灵光,起码还能思考问题,借此排遣寂寞。

  上午将近10点多的时候,邓芳芳回来了(她一早就不见了踪影),她往他身边一坐,笑眯眯地说:“米虫,还不起床?”

  “起不起床还不都是闲着。”邓芳芳还不知道他生病了,朱宇也不打算告诉她,免得她又小题大做。在他自己看来,男人生点小病是很正常的事,根本不用治疗。

  “嗯,所以我才任你睡一个上午懒觉,没有叫你。”邓芳芳注视了他一会儿,然后俯下身来,抱着他的肩膀,把脸埋进他脖颈之间——平常撒娇时她也经常这么干,不过这回她很快触电般爬了起来,愣了愣,伸出一只手摸上他的额头。

  “呀,好烫!你发烧了!”邓芳芳大惊失色。

  “好像有一点,没什么。”

  “都烧成这样还没什么?”邓芳芳皱起眉头,再次摸了摸他的前额和脸,怏怏地说道,“起码有三十八摄氏度,可惜咱们的药箱丢在营地了,现在想找一片退烧药都找不到……”不等朱宇开口,她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听说冰敷能降温,我给你弄点冰去。”

  “别折腾了,我没事。”外头那么冷,她再为了弄几块冰冻出病来就太不值了,朱宇想着,说,“你还是去给我弄点饭吃吧,这个要紧。”

  “也行,我先给你做饭再去弄冰,你想吃什么?”

  “清淡点的,鸡蛋挂面吧,放几根白菜。”话脱口而出,朱宇方才想到自己身在什么地方——眼下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想吃鸡蛋和新鲜蔬菜?就这还叫清淡一点?朱宇在心底长叹了一口气,朝邓芳芳笑了笑,“你给我弄点白米稀饭就好了。”

  听着她脚步声消失在楼梯方向,朱宇边摇着头边苦笑起来。他的性格原本是十分乐观和豁达的,但也许是受了疾病的影响,此时的他心里只有无奈和沮丧。

  有那么一阵,他感觉仿佛第一天来到这里似的,竟不敢相信自己真被困在了眼前这个人迹罕至,充满原始气息的地方——连想吃个荷包蛋、几根青菜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妄想,如此缺衣少食不说,还要面对某些难以预料的危险……他暗自感怀地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宁愿在城市里蹲监狱,也不要继续过眼下这样的日子了。再这样下去,他担心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患上所谓的幽闭恐惧症,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过相对于自己的安危,他最担心的还是女友邓芳芳,四人之中,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最差,若真在这里待太久的话,最先出问题的肯定是她。想到这,他的头便剧烈地疼起来。

  7

  不多时,外头响起两下敲门声,接着门被推开,吴小四走进来,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

  “听芳芳说,你发烧了?”吴小四在床边坐下,随意地问道。

  朱宇忍着头疼点了点头。

  “好端端的怎么会发烧呢?”

  “我哪知道,一觉醒来就这样了,头晕眼花,也许是昨晚受凉了。”朱宇心中回想着昨晚的经历,觉得在外受凉的可能性很大。

  吴小四却略带神秘地笑了笑,说:“我说,你是不是最近没吸烟了?”

  “没烟了吸什么。”

  “什么时候‘断粮’的?”

  “就昨晚。”朱宇抬起头看他,“怎么了?”

  吴小四没有直接回答,点着头说:“跟我上回戒烟时一模一样,头疼发烧,浑身难受,是不是?”

  迎向朱宇困惑不解的目光,他不紧不慢地解释道:“我当时是早晨戒的烟,下午就开始发低烧,一连几天不退,后来我怀疑跟戒烟有关,上网一查,你猜怎么回事?这叫‘尼古丁综合征’!十个戒烟的人有八个都犯过。”

  “不会吧,”朱宇将信将疑地看着他,“我怎么没听说有谁因为戒烟而感冒发烧的?”

  “也不一定都是发烧感冒。一个人烟瘾越大,戒烟时不良反应就越多,像便秘、盗汗、失眠等这些症状都有可能发生,不过老实说,戒烟戒到发烧感冒这种程度的人的确不多。”吴小四朝他撇了撇嘴,“你平时一天抽多少烟?”

  “平时……从上大学开始,每天都是一包半到两包,有时还更多一点。”

  “这就难怪了,”吴小四摇起了头,“你一天抽这么多烟,得亏是年轻人,体质好,不然可就不止头疼发烧这点小毛病了!”

  “是吗?我不明白,戒烟不是好事吗,怎么反而会得病?”

  “这个一时说不清楚,我也没心情跟你说。”他的视线越过朱宇的头顶,投向窗外,表情逐渐平静下来,心不在焉地说道,“网上这方面资料很多,你回去自己慢慢查吧。”

  朱宇耸了耸肩,“那我回去自己问度娘(注:网友对‘百度’的戏称),不过,你知道我身上这些症状什么时候能好吗?这个最要紧。”

  “这可没准,我当时是……四五天左右好的,在那几天里,吃药打针都不顶用。”

  “还有这种事?”朱宇皱起了眉头,一脸苦相。

  “那没办法,想戒烟就得付出点代价嘛,反正你也没事做,在床上多躺几天就是。如果真能趁这个机会把烟给戒了,也是一件大好事。”

  “我为什么要戒烟?我觉得吸烟挺好的,没必要戒。”

  “别说气话了,就你现在这种情况,不戒行吗?”吴小四苦笑了一下,再次抬起头向窗外望去。如果不是脑袋疼得不想动弹,朱宇真想也转头往窗外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在吸引他。

  他正打算明着问吴小四,就听见噔噔的一串脚步声,直响到门外。

  “等久了吧,我回来了。”说话声响起时,邓芳芳已推门走了进来,来到床前,将手里的餐盘轻轻放在床头柜上。餐盘里有一小碟腌制的萝卜干,两碗热气腾腾的米粥,筷子也是两双。

  “小四,我给你也盛了一碗粥,你俩一起吃吧。”

  吴小四连声道谢。

  “宇啊,你好点了吗?”

  “嗯,比刚醒那会儿好多了。”朱宇随口安慰道,其实还是那么回事。

  邓芳芳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脸上露出宽慰的微笑,搓着手说:“那你俩慢慢吃吧,我下楼拾掇碗筷去。宇,等会儿我上来看你,不行的话我就给你弄冰来敷。”

  邓芳芳前脚刚出门,吴小四便朝朱宇眨巴着眼睛,“我真羡慕你。”

  “哦?”朱宇舀了一口粥送进嘴里,如果世界上有一种食物是大众所爱,并且百吃不厌的话,那一定只有米粥。

  “羡慕的话,你也找个女朋友去。”

  “我倒是想呢,”吴小四脸上的笑容开始有了点酸涩的味道,“如果也有人对我这么好,别说发烧,哪怕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我也心甘情愿。”

  朱宇冷笑起来,“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情侣之间,你要真是一年半载下不了床,也就没人肯天天伺候你了。”

  “是吗?如果是你家芳芳呢?”

  “没经历过的事,谁知道会怎么样。”朱宇撇了撇嘴,话锋一转,“说你吧,你最近应该多陪陪周雪,我看你机会还是蛮大的。”

  “是吗?你往那边看看!”

  这一次朱宇说什么也得坐起来了,顺着吴小四下巴努动的方向,朝窗外望去。

  不需要任何提示和搜寻,在皑皑白雪之中,朱宇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娇小的身影——身穿一件长及膝部的紫色羽绒服(从别墅的服装间找的)、牛仔裤和黑色登山靴,染成金黄色的长发随意地盘在头上,尽管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朱宇仍然一下就认出她来——周雪。当然是她,独自一人站在松林中,微微低头,好像在凝视脚下的白雪,瘦削的身影孤立在白茫茫的雪原之中,透着一种萧索、宁静的气质。

  “她在干什么?”朱宇喃喃地说道,大脑很快转过弯来——松树林是埋葬沈川尸首的地方,周雪出现在那儿,除了凭吊旧情人,自然不会有别的目的。朱宇忽然想起昨晚挖尸体的事,暗自庆幸今早又下了一场雪,掩盖了地面被翻动过的痕迹,不然今天准露馅。

  “这也说明不了什么,”他转回头,望着吴小四说,“沈川活着时,跟她总是情侣一场,他刚去世不久,周雪忘不了他也是正常的。”

  “如果一直忘不了呢?”

  “不可能,没人会喜欢一个死人。”

  “为什么?”吴小四眼睛睁得大大地看他。

  “这方面我是专家,你听我的没错。”朱宇将双臂叠起来,枕在脑袋下面,这样脑袋就可以不费力气仰起来,感觉很舒服。朱宇静静地望着天花板上一道细细的裂缝,用调侃的口吻说道:“你看我跟芳芳感情这么深,如果有天我死了,不出一年,她一定会交新男朋友,你信不信?”

  吴小四嘴角现出一丝苦笑,却将目光移向窗外,喃喃地说道:“你这人有个缺点你知道吗?”

  “哦?”

  “你太喜欢说实话了。”

  朱宇笑起来,他也明白,有些实话是不必说出来的。但实话终究是实话,不会因为你不说就变成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