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霜一愣,瞬间拉着燕支从阴影中走出来:“妹妹,快去将公主的赏赐拿来些,慰劳一下值夜的将士们,今夜可真是要辛苦他们了。”

为首的武士见着她们的大雁服饰,试探着问:“听得懂苍蒙话吗?”

青霜歪了歪头,用大雁话反问:“小将军有何贵干?”

“听得懂?”

“?”

那头,安夫人焦急的喊着:“赤那,你还磨蹭什么?如果帕琏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大君一定会扒了你们的皮!”

青霜依然眨着疑惑的眼,瞄向他的身后:“那位夫人在说什么?”

赤那回头看了看安夫人,不轻不重的回答:“帕琏病重自然应该由他的伴当来通报。安夫人,你并不是帕琏的姆妈,欺瞒大君的罪可大可小,你也要担心你的皮。”

安夫人暴跳如雷,再一次被其他武士给推开了身子。

正巧燕支捧着一个精致的食盒出来,由青霜亲手奉送到了赤那手上。两人你看我,我看你。青霜笑着打开盒盖,挑出里面一个果脯含着吃了,赤那这才恍然大悟,抓了一把丢在了口中。

青霜闷笑,弓了弓身子,在一群武士的注目中与燕支退到了门口。

宫帐内,顾尚锦正被轲华狠狠的抛在了床榻上。

相比苍蒙贵族用毛皮层层叠叠堆积成的‘床’,顾尚锦的床榻是从大雁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的‘嫁妆’之一。棉絮做底,丝绸铺面,床幔锦绣繁华,凤鸟齐飞,在一整片白羊毛地毯的帐篷里显得贵重而艳丽。

她的身子刚一滚上去,轲华就压了上来,哑声道:“尚锦,你逃不掉的。”

顾尚锦倏地一笑:“大君,你错了!本公主从来没有想过要逃,也不屑于逃跑!”她微微屈起一条腿,靠在男人的身侧,“要知道,大君征服了苍蒙,而我征服你,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轲华哈哈大笑,大掌覆盖在她那条不老实的腿上:“我喜欢你的野心勃勃。”

“可我,”顾尚锦笑颜如花,另一条被他压在中间的腿猛地屈起,“不喜欢你的粗鲁无礼!”

轲华闷哼一声,“顾——尚——锦!”继而双目爆红,以快如闪电之势抓住了她的脚踝,五指狰狞,叱啦的撕掉了那缠缠绕绕的纱缎:“你想要杀了我吗?”

“对,在很久以前我就杀过你,你忘记了!”

轲华剧烈的喘息着,双腿之间的剧痛,胸膛里那爆裂开的苦闷,心头的愤怒都在一瞬间被她激发了出来。他手下用力,只听到咔嚓的两声脆响,顾尚锦的踝骨已经错位。偏生,她哼都不哼一声,手臂微动,只看到一道银光从眼前闪过,轲华头一偏,下颌靠近颈脖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

他怒极反笑,再一动手,直接将她的肩胛骨也卸开了,拿着那小小的银刀在她眼前比划着。

顾尚锦没有一点惧怕的影子:“怎么,现在是大君想要杀了我?”

轲华咬紧牙关,半响,才道:“我怎么会以为你会心甘情愿的嫁给我!我怎么忘记了你那睚眦必报十年不晚的性子!我以为……”

以为她不管嘴上有多嫌弃他,可心底只会将他放得最重,包容他的呆傻,无视他的身份,并放心的将她的一切都交到他的手中,哪怕是她的性命。

他以为……他的以为已经随着几年前她狼狈离去的背影一起,被漫天漫地的尘土掩盖,被烈风吹散了。

“我千方百计的把你从大雁娶了来,不是为了杀你。”

“我知道。”顾尚锦说,“你只不过是想要再一次借助我大雁的兵力,替你开阔疆土而已。”

“不是!”

顾尚锦冷笑。她的嘲讽,她的冷静,她的无所畏惧明明白白的对他表示:我不相信!没有人会相信!

轲华几乎不想再看她的这一张脸,这一张蔑视他如野狗的脸,这让他觉得自己做错了!他怎么会错?如果错了,那他手下的武士,他脚下的珠宝,他座下的权势都从哪里来?

轲华闭了闭眼,直接撕开了她身上最后一片纱缎,将她翻过身子,毫无预警的将自己的利器埋入了她的体内。

撕裂的疼痛来得太突然,顾尚锦低着头,如缎的黑发像幕布一般铺在床榻上。红的底,黑的发,交织在一处反而成了融血的褐色。她想要握紧手指,却发现整个手都无力的垂在了身侧;她想要踢打,颤抖的小腿之下是毫无反应的脚踝。

轲华如一头疯狂的狼,毫无章法毫无思想的侵占着身下的女子,把她的忍耐自欺欺人的当作温顺,把她的颤抖当作了羞涩的喜悦,他伸手去触摸她的脸颊,没有泪,那么她也是自愿的,是想要真真正正成为他的阏氏,成为他的女人。

顾尚锦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下半身的痛已经麻木,她好几次都以为胸口的跳动也已经停止,就好像无数次午夜梦回时一样,恨不得在那一刻死去。可是她的骄傲不容许她轻易舍弃自己,她的自尊不容许别人肆意践踏,她的忍耐在少时就被无情的战争给锻炼。

她,睁着眼到天亮。

轲华给她接上骨头的时候,意外的看到她那毫无睡意的眼。

漆黑一片,如同岐崀山深处最大的镜湖,黑不见底。

她很平静的与他对视:“再说一遍,方归云轲华,我顾尚锦恨你!”

轲华从她身上起来,摸出床榻上一条布满血块的方巾,胡乱的塞入衣襟里:“我知道。不过,我的愿望已经达成,你要恨就恨吧!”

他走出红绡帐,离开伤痕累累的女子,越走越远,就像多年前,她决然离开的背影一样,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我的爪子被开水烫了QAQ,抹了厚厚的牙膏消炎后还是刺痛,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的一指禅敲字T________T

有木有人安慰下我这可怜的娃?

PS:评论中不要出现肉字眼,大家懂的

PS2:谢谢在在燕心大美女丢的地雷^3^

第八章

郯其大草原上难得的阴天,云层低低的压在头顶上,灰蒙蒙的一片。

四大贵族之一的郭家的老族长郭科尔正端坐在轲华的西列,魁梧的身体霸占了整个案几,脑袋却相当的小,从远处看去,人们只能看到那常年喝酒的酒糟鼻又大又红。

“大君,叛贼阿不尔斯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那个狗崽子居然逃到了九华,听说九华部的大君热烈的招待了他。怪不得这次大君大婚他们没有派人来祝贺,连贺礼都没有,原来早就做好了要为阿不尔斯出头的准备。”

“他们不是为了阿不尔斯出头。”轲华指着桌面上诺大的一张草原地图,指着一处圈地,“这里是郯其大草原上最肥沃的一块土地,现在九华占了七分,我们苍蒙占了三分。”

郭科尔冷哼:“难道他们九华想要独吞整个大草原不成!原本我们苍蒙还占了四分,如果不是阿不尔斯那个蠢货,为了大君之位居然联合外部,把我们的土地‘贱卖’给了九华那群老狐狸,我们苍蒙也不至于落到要向大雁求和的地步!”

轲华沉着头不吱声。

郭科尔起身道:“大君,为了我们苍蒙的繁荣,我们必须夺回自己的土地。”

轲华靠在椅背上,问他:“你有什么计划?”

郭科尔把拳头挥得虎虎生风:“要什么计划!大君只需要把你的虎狼骑借给我,我就能够为大君报仇雪恨,把阿不尔斯的狗头砍下来。”

“虎狼骑?”

“对!我只要一千骑兵。”

“虎狼骑统共只有三千。”

“那五百!”

轲华沉凝了一会,叹道:“阿不尔斯是我的兄弟。”

郭科尔相当恼怒地吼着:“如果不是他,你早就是我们苍蒙名正言顺的大君!我们苍蒙的武士们也不会为了他的野心而自相残杀丢了性命。”他站起身,慎重的叮嘱:“大君,妇人之仁要不得!”

轲华盯着这个大汉,似笑非笑地道:“郭科尔,你认为我很仁慈?”

轻飘飘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居然让郭科尔打了个寒颤。

对,他们苍蒙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位新大君的‘平和’,差点忘记他重回苍蒙的那一日带来的腥风血雨。苍蒙的武士们再如何残酷,也不会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逼疯父亲的侧阏氏,追杀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轲华是岐崀山上最凶狠的狼王,他凶残、冷酷、无情,嗜血热爱杀戮。

这样的男人生来就是要成为大草原上的霸主!他怎么会仁慈?!

“父亲,父亲!”郭莺摇着他,郭科尔这才如酒醒了一般跳了起来,喃喃地对着女儿道,“安心吧,大君根本没有被大雁那只狐媚子迷惑。大君是狼,等到了寒冷缺食的冬天,不用你劝,他就会主动的咬死那只狐狸,给我们苍蒙的子民充饥。”

郭莺闻言,笑意盈盈地道:“父亲你消息太慢了。大君已经很多日没有去过大雁公主的帐篷了,除了新婚,他们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

郭科尔打量了一下女儿的身段,点头道:“果然大君还是喜欢我们大草原上最美丽的羽衣甘蓝,大雁那种娇花,太柔嫩了,稍微用点力就折断了性命。”

“可我还是担心……”

郭科尔灌了一口酒,打断她的话:“不用担心,只要你替大君生下世子,你就会是苍蒙最尊贵的女人。”

“你们只需要保护她,不许任何人踏入她的帐篷一步。”另一头,轲华吩咐着赤那,想了想,又补充道:“侧阏氏也不许进。”

“是。”

轲华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半响才问:“阏氏还是不肯服用大合萨送过去的药材?”

“阏氏的女奴收倒是收了,不过我隔着帘子偷偷瞧过,东西都原封不动的放在了一旁。他们熬药的罐子不许人靠近,不过闻着那气味的确不是我们苍蒙的草药。”

“几日了?”

“有七日了。”赤那回答,迟疑了一会,犹豫地问,“大君,她们大雁的女人是不是……都相当的脆弱?”赤那比划了一下,“我看她们的骨头都相当的细小,跟马鞭差不多粗,不会碰一下骨头就断了吧?”

轲华疑惑:“怎么可能,那是人的骨头。”

“可是,大君你……”

轲华恍然大悟,点头道:“对!她们相当的弱小,就跟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只要你碰了她们,就得担心她们随时给你一蹄子,踹断了鼻梁。”

赤那隔着袅袅的香烟,盯着大君不停揉着的鼻梁看了又看,实在琢磨不透大雁这群羊羔到底是弱还是强。

“还是我最厉害!”顾尚锦挥汗如雨的压着小狐狸的脊背,用缎带将小东西的四肢都捆缚了起来,最后揪起它的尾巴在脸蛋旁扫了扫,“唉,真想把你做成围脖啊!”

“那公主你还要将它放生做什么?如果真的要放生,让我们把它丢出去就是,它自己有腿,没人拦着的话,不用半个时辰就跑出十多里了,谁都抓不着。”

顾尚锦又咬了咬小狐狸的耳朵:“你们太天真了!你们以为这样一只小狐狸能够跑出苍蒙的地盘吗?他们可都是身经百战的猎人,看到野禽首先想到的不是放生,而是抓起来烤着吃了,皮毛留着做衣裳。”她指了指头顶,“回想一下郭氏脑袋上的那顶帽子,说不定就是这小狐狸的亲戚做成的。”

“可就算这样,公主你也犯不着一个人跑出去啊?要是走丢了怎么办?”

顾尚锦鄙视她们:“你们不是怕我走丢,是怕我逃跑吧?”

青霜笑道:“我们才不怕呢,大不了公主你前脚跑了,我们后脚就跟着各奔东西,谁愿意呆在这种没有鲜果的地方,想吃点新鲜果子都只能到梦里去寻。”

一屋子的侍女们唉声叹气,她们已经有些腻了天天吃烤肉,喝羊奶的日子。

顾尚锦乐不可支,这种好心情一直延续到她一个人独自策马奔驰在夜晚的草原上。身上的披风在飞扬着,像极了即将展翅的飞鹰。

她心情舒畅的呼了一口气,骑马越过溪流,视野中逐渐看得清岐崀山的山峰。崎岖的山顶如同尖锥一样戳向天际,峰顶的皑皑白雪更是银河洒落下的飞尘,一望无际,连绵千里,比秦山关的山更加壮阔,更加动人。

她一个人走走停停,边走边看,累及了才找块干净的圆石坐了下来,将五花大绑的小狐狸从腰间解了下来,放在碎石中。

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它会跑掉的。”

顾尚锦一边拆开锦带,一边笑着:“我知道。”

男人问:“你要放生它?小狐狸在草原上可是很难抓获,何况是白狐狸。”

顾尚锦双手举起小东西对着男子:“很珍贵是不是?”

男人点了点头,“大君送你的?”

顾尚锦轻笑:“我以为你们苍蒙的人都知道。你们的大君非常喜欢送人白狐狸,送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罕了。”

显然,男人也想到了侧阏氏郭莺头上那顶招摇的白狐狸帽子。

“最近都没见到你,被派去做其他的坏事了?”

“没有。从你与大君成婚起,我就一直被闲置了,暂时没有接到其他的任务。”

顾尚锦瞟他一眼:“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跟我说,也不怕方归云以叛国的罪名砍了你的脑袋。”

男人很肯定:“不会。”

顾尚锦给小狐狸一遍遍梳理好毛发,最后将它小心翼翼的放在不远处,推了推它毛茸茸的尾巴:“去吧,去山里。”

男人隔着远远的望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个身影比以往消瘦了些,手指苍白秀气,附在小狐狸的毛发里,几乎要融为一体。

夜幕下,那一头被风吹拂的秀发凌乱而杂乱,与那披风的衣角半扬在空中,好像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这草原的晚风给刮走了。

他突兀的说:“你很伤心。”

顾尚锦回头:“什么?”

男人顿了顿,那裹在黑夜里的身影显得异常的萧索:“你不喜欢大君,你很讨厌他。”他看着那跑远的小狐狸,“你甚至不愿意接受大君的礼物。”

“你觉得你就是那一只小狐狸,他抓住你,你却不想留。”

顾尚锦大笑,拍了拍自己的衣裙:“连你都相信了‘新婚之夜,大君的虎狼行径几乎弄死了大雁公主’这种玩笑话?”

男人挑眉:“难道不是?”

“是!”顾尚锦点头,一步步走向他,“当然是!他得到了我。”

男子身形微僵,只听到顾尚锦微笑着道:“不过,也就一夜而已,只有那一夜。从今而后,方归云再也没有胆量踏进我的帐篷一步。”

男子瞪大了眼:“你故意挑衅他?”

“是啊,”顾尚锦拂开脸上的乱发,“只有惹怒了他,我们才能做那名存实亡的夫妻。我不愿意他碰我,用那双拥抱过别的女子的手来拥抱我,那样会让我恨不得一刀捅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稍安勿躁嘛,现在男主越渣,以后才有的虐嘛,捂脸~~

第九章

驼铃叮叮当当,一路从遥远的夸邯沙漠摇晃到了郯其大草原,像极了遥远而古老部落中少女清脆的笑声,摇摇晃晃的飘荡在人们的耳边久久不散。

随着那铃铛声,还有男子慵懒而浑厚的歌谣:“苍天下翱翔的雄鹰是我的方向,草原上牧羊的少女是我的梦想,我愿追逐你的身影围绕在白色的穹庐上……”

男子半躺在骆驼上,翘着二郎腿随着驼铃一摇一晃,嘴中含着青草不时的将歌谣翻来覆去的清唱,引得路过的牧羊人驻足观望。他却浑然不知,由着武士们围绕着他,坦坦荡荡的行走向苍蒙大部落的方向。只是,不知为何,那嘴角的笑意却是越来越大,衬得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越发爽朗明快。

“呐,枯犊儿,你说苍蒙的斥候到了方归云的帐篷没?”

“王子,你不要将苍蒙想象成真正的豺狼虎豹,他们的兵马并你想象中那么强壮,他们的伺候明显不如我们九华中人敏捷和机灵。如果方归云真的已经得到了消息,没道理到现在还没出来迎接你。”

男子拍着膝盖大笑:“枯犊儿,你太天真了。方归云是苍蒙的大君,怎么可能亲自迎接我九华的一个小小王子。我乌朝阳?阿卜塔的身份没有那么贵重。”

他身边的青年单掌放在胸前,低头道:“在我枯犊儿的心目中,阿卜塔王子就是九华未来的大君,是我宣誓效忠的唯一的主人。”

阿卜塔显然听惯了这些话,他不以为意的继续晃荡着小腿,指着不远处的高坡上:“他们苍蒙人真有意思,男人都去打战,只能让女人来放牧了吗?”

枯犊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的确,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一群穿着奇怪的女人正围着一群羊慌乱的赶着。左边的羊群好不容易聚集在一块,右边的羊群又分散开了,一边的公羊在顶着羊角,一边的母羊蹲在草地上懒懒洋洋,而牧羊的女子们将长发高高的梳起,穿着奢华的绸缎长裙,在微风中如花蝴蝶般飞舞着,看起来焦急而忙碌。

阿卜塔好奇地张望了一会儿,不由得道:“苍蒙的女人都长这模样?”

枯犊儿瞄着她们那纤细的颈脖,凹凸有致的身段,还有那在裙摆下若隐若现的绣花鞋,不觉得咽了咽下口水。

“喂,美丽的少女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苍蒙大君的帐篷在哪个方向?”

一名女子从羊群里冒出头来,疑惑的观察了他们一会儿,回道:“我们没有去过大君的帐篷,你得去问其他人。”

阿卜塔吹了声口哨:“汉人!你们居然是汉人。”

那女子似乎惊讶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居然懂得大雁的汉话,踌躇着道:“你不是苍蒙人。”

阿卜塔再一次惊叹,用拗口的汉话问她:“为什么?”

女子抱起地上的小羊羔,笑道:“因为苍蒙人不屑于学汉话,我们也不喜欢他们的蛮话。”

阿卜塔真心惋惜:“那样他们的一生中会少了很多乐趣,苍蒙以南的汉人可比他们聪明多了,你们汉人女子也比苍蒙的女人貌美聪慧。”

谁都喜欢听到赞美,女子放松了些警戒,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笑容。

阿卜塔还待再探问,只听到那头枯犊儿一声大叫:“王子,小心。”还没转身,就感觉脑后飞卷起一阵狂风,他急忙掩住头蹲□去。

一大片的阴影从头顶掠过,马的嘶鸣声,女子的娇喝声,长鞭抽打在马肉上的啪嗒声,一瞬间,阿卜塔似乎嗅到了秦山关那红色土地上特有的血腥气。他伏在草地上,头紧紧的贴在夏草中,地面在不停的震动,无数的马蹄在他周身飞奔而过,轰隆隆,轰隆隆,震得他帽檐上大鸨的翎羽都要飞了起来。

待一切过去,他才慢悠悠的从草地上爬起来,摘下帽子拍了拍,推开枯犊儿的扶持,笑意盈盈的望向马群最前方的华服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