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那些人,真没有良知,连一个孩子都不如。”妈妈骂道。

程欣晚上一直在发呆,贝贝在她身边扑来扑去,想跟她玩,她也不理。爸爸发现了她的异常,走过来问她:“欣欣,你怎么了?”

“他们为什么要吃狗狗呢?爸爸,你不是说,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吗?”程欣呆呆地说。

“是啊,”爸爸叹了口气,“大概一万五千年前,在东亚,可能就在我们中国,人类驯化了狗。从此以后,狗在人类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狩猎、牧羊、看家、拉雪橇、导盲、搜救……当然最重要的是陪伴人类,从狩猎社会到游牧社会,到农耕社会,再到工业社会,无论人类社会进步到什么阶段,都少不了狗的作用。”

“那人为什么还要吃它?既然狗狗帮了人类那么多忙?”

“是啊,人就是这样忘恩负义的动物。其实狗是食肉动物,也就是说,它自己也是要吃肉的。它本来也不是作为猪啊羊啊这样的肉食牲畜让我们养的。一般来说,狗肉不是人的主要食物,但是,不同的社会不一样,文化和习俗也不一样。比如我们国家历史上经常发生灾荒、瘟疫,经常死人,所以有时不得不吃狗,百无禁忌,渐渐就形成了这样的风俗。”

“太忘恩负义了!”程欣说,“这和吃人有什么区别?”

“这个……”爸爸皱起了眉头,他觉得女儿走得太远了,“欣欣,爸爸是反对食用狗肉的,但它无论怎么说,狗也只是一种动物,不是和人平等的‘朋友’,如果发生了灾难或者饥荒,不得不吃狗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的生命比狗要珍贵。”

“可是爸爸,都是生命,为什么人的生命就比狗要珍贵?”

“因为……因为人有智慧啊。欣欣,贝贝虽然聪明乖巧,但是归根到底,它永远学不会说话,也听不懂人话。它没有足够的智力。”

“说不定它听得懂人话呢?”程欣说。

爸爸笑了笑:“贝贝,去把我桌上那本《时间简史》叼过来。”

贝贝疑惑地看着主人,站起来摇了摇尾巴表示顺从,却没有挪动脚步。

“你看,它没有智慧,听不懂我们说什么。”

“那,爸爸,如果狗狗有了智慧,是不是人就不会吃它了?”

“那当然不会,如果狗和人一样有智慧,那么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人。人怎么能吃人呢?”

“那,爸爸,怎么样才能让狗有智慧呢?”

“这……怎么可能?”爸爸苦笑着说。

“爸爸,你不是科学家吗?你什么都懂的,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办法确实有。”爸爸想了想说,“动物的一切特征都是基因决定的,当然包括智力。理论上来说,只要改变基因中决定智力的部分,就能提高其智力。”

“爸爸,基因是什么?”

“基因就是遗传物质,主要是DNA,就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爸爸挠了挠头,“欣欣,你还小,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人和狗都是从一个很小很小的细胞变来的。这个细胞里就有让人变成人,狗变成狗的密码,就跟你玩的玩具的拼装说明一样,它们会指挥细胞吸收营养物质,把它们变成新的细胞,组建起动物的身体和头脑来。而且,人和狗的基因很多方面都很相似,你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进化论么?很久很久以前,在还有恐龙的时候,人和狗是同一个祖先产生出来的,分化也不过一亿多年,所以基因也非常类似。”

程欣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爸爸渐渐沉入了自己的奇想之中:“只要在狗的DNA中植入特定的人类基因片段,就能让狗长出类似人类的大脑,从而具有人类的智力!不过,智力涉及多种因素,不是单个基因表达的,要总体提升一个物种的智力肯定很复杂,不过并非不可行……只要……还是不对,还有脑颅呢?人的大脑不可能长在狗的脑壳里,头颅和身体其他部分都要有相应的改变,至少要变大。嗯,小型犬肯定不行,现在已经有的一些大型犬可以进行改造,让它们的头部适应类似人的大脑……如果真有人的智力,而又对人绝对服从的狗,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社会啊。到时候,人和狗将会是齐头并进的共生关系,一个物种和另一个物种的和谐社会……”

爸爸越想越兴奋,说得眉飞色舞,但是程欣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慢慢合上眼皮,在他怀里睡着了。

爸爸把程欣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把她放在床上,程欣醒了片刻,含含糊糊地说:“爸爸,将来我要让狗狗都和人一样聪明,就再没有人吃狗狗了……”

“将来总有那么一天的,好孩子。”爸爸说,轻轻给她盖上了被子。

爸爸走了出来,带上了房门,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欣欣睡了?”妈妈从浴室里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

“嗯。”爸爸点了点头,看着只裹着浴巾的妻子,那雪白的肌肤和丰腴的少妇体态让他从父亲变回了男人,眼中放出了久违的热情:

“老婆,今天晚上你真美。”他上前抱住娇妻,一双大手在她身上胡乱揉搓着。

“讨厌,当心给孩子看到,”妈妈娇嗔着说,“孩子都睡了……”爸爸含含糊糊地说,嘴巴在妻子湿嗒嗒的粉颈上亲吻着。

“我还没吹头发呢,哎呀……”浴巾掉在了地上,爸爸顾不了那么多,将妈妈压倒在沙发上,妈妈渐渐停止了挣扎,也用双臂搂住爸爸,献上了火辣辣的热吻。

“哎呀!”他们正在亲热的时候,妈妈忽然叫了起来,爸爸也感到身边多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回头一看,贝贝叼着浴巾,也跳上了沙发,讨好地把浴巾放在妈妈脚边,摇着尾巴,指望得到主人的奖赏。

他们笑了起来,妈妈被贝贝看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你让它出去。”

爸爸把贝贝推下了沙发:“去,贝贝,到外头去!”

贝贝不解地看着他,眼神纯洁而无辜,逗人而可爱。不知怎么,爸爸忽然想起了刚才的设想:如果它有人类的智力的话……

爸爸打了个寒战,从心底涌起一股不舒服的感觉。他骤然想到问题的另一面:不管人类怎么喜爱狗,人是人,狗是狗。人类社会决不允许有另一个物种能够和自己具有相同的智力。如果真的发现狗拥有了和人同等的智慧,那么绝不会有什么和平共处,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彻底灭绝。

“老公,你怎么了?”身下的娇妻不满意地打了他一下。

爸爸回过神来。“没什么,老婆,看你老公的。”他扔掉那些杂念,重振雄风,沉浸在两个人心灵和肉体的融合中。

第三个故事:起源

一片茫茫的白色雪原上,一个光球蓦然出现。自然所不可能产生的诡异光芒闪烁着,映照出其中一个若隐若现的细长身影。

光球渐渐微弱了下去,最后消失不见。那身影清晰起来,是个瘦削的女郎,她显然已经不很年轻,但岁月却没有夺走多少她动人的美丽,只增添了她眼中的深思和睿智。她穿着一件紧身的奇怪衣服,从头到脚,闪闪发光,勾勒出一副傲人的身材。

她背上背着一个大背包,手中提着和她纤细体型不相称的一个巨大容器,像是一个玻璃罩,罩子里有十只左右毛茸茸的小动物,只有巴掌那么大,正惊惶缩成一团。

一阵冰风吹来,女郎不禁哆嗦了起来。

“真冷啊,至少有零下二十度。”她喃喃自语着。在智能变温服上按了两下,顿时一股暖流贯彻了她的全身。

女郎站在一个诡异的白色圆柱体顶端,面积大概有四五平方米,半米左右高。圆柱体侧面有很多按钮和指示灯,正在发出诡异的闪烁。

女郎没有半点儿犹豫,跳下了圆柱体,按了一个醒目的黑色按钮,又连按了边上几个按钮进行确认。一块液晶显示屏上出现了电子数字的倒计时:“六十,五十九,五十八……”

女郎拎着笼子,在雪地里拼命跑着,在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她只觉得气都要喘不过来了,但仍然不敢停步,笼子里的小家伙们发出阵阵不安的叫声。

忍一下,孩子们,再忍一下,很快你们就安全了。女郎想着。

时间差不多了,女郎猛然扑出,趴在雪地里,将笼子罩在自己身下。捂住了耳朵,身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过了片刻,纷纷扰扰的飞雪像冰雹一样从天而降,打在她背上。微微发痛,但还好,没有什么大碍。

女郎回过头去,圆柱体已经消失了,留下满地的破碎残骸,一股浓烟冉冉升起,如同一座孤直的方尖碑。

这是那个世界最后的纪念碑。一阵风吹来,也烟消云散。

女郎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自己和那个世界的联系已经彻底斩断了,那个世界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到她这个潜逃者和她偷出来的小家伙们。再也没有人会威胁灭绝它们。

她带着这个她一手创造出来的物种,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古老的陌生世界,却将是属于她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历史、进化、命运……一切都会从头开始。小家伙们会找到一个新的家的。

一个唯一能让两个物种和谐相处的世界。

女郎向周围望去,茫茫冰雪,稀疏的针叶林,蓝得令人不敢相信的天空,如同在西伯利亚的冰原,无法相信这是她熟悉的北京,那个将会有几千万人口生活的大都市。

“这就是冰河期啊……”女郎想。

女郎在树林边上走着,想寻找人类的踪迹,走了半公里左右,远处一串缓缓挪动的庞然大物吸引了她的目光,她不敢相信地盯着那个方向,闪亮的獠牙,长长的鼻子,浑身灰黑色的长毛……

华北平原上,一群猛犸象在迁徙中。这些史前巨怪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已经在灭绝的边缘,仍然不紧不慢地缓步而行。

女郎正被这史前奇景所吸引,忽然感到身后一阵异样,玻璃器皿里的小家伙们激烈地狂吠了起来,她扭过头,倒抽了一口冷气。一只硕大无朋的白虎站在她背后,离她还不到十米远,弓着腰,盯着她。

女郎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作为动物学家,她不知见过多少次老虎,但不是在动物园,就是在保护区,它们之间也曾相距更近,甚至不到一米,但它们之间不是隔着铁笼,就是隔着钢化玻璃。

可如今,在那头白虎和她之间,除了空气没有其他任何东西。

老虎非常大,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虎,比东北虎还要大,体长几乎有四米,简直是另外一个亚种,二十一世纪所不知道的亚种,她想起自己学过的一条动物学原理:同类动物,生活在越寒冷地区的,体形越大——所谓的伯格曼法则。

但现在不是研究动物学的时候!怎么办?是撒腿就跑,还是躺着装死,还是和它对视?以前学过的野外生存术都被忘得一干二净,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巨虎已经长啸一声,猛扑了上来。

但它还没有落下,在空中就被一束强光穿透,落到地上,一动不动,死得不能再死了。

女郎手中拿着微型激光枪,喘着粗气,作为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她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但为了自卫,也为了保护她手中那个新的物种,她别无选择。

女郎惊魂未定,走到死虎的尸体边上,带着歉意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忽然听到轻微的响动,是雪被踩在脚下的咯吱声。女郎抬起头来,才发现白虎的尸体后面,不远处的一颗松树旁,还有另一个动物。她又吓得退了一步。

不,不是动物,是她的同类,一个脏兮兮的两足而立的人类,身上裹着兽皮,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女郎看着对方,那是一个相当丑陋的男人,头发乱蓬蓬的,脸上涂着印第安人一样的油彩,看不出年纪,简直比叫花子还要恶心。她厌恶地撇撇嘴,又抑制了心中的厌恶感:不能这么想,或许他是我的直系祖先。这是原始社会,你还指望什么呢?

再说她也需要那家伙,她得尽快找到一个人群让她改造,能让她养大小家伙们,创造两个物种和谐生存的世界,这是她冒着生命危险逃到这个时代来的目的。

也是她三十年前,从父亲那里得到的灵感。

她向那家伙笑了一下:“你过来!”招了招手。

那个男人吓得向后躲了一步,但似乎看出来女郎并无恶意,畏畏缩缩地走了过来,女郎注意到,他走路一瘸一拐,脚上好像有些残疾。

男人走到离女郎还有两三米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女郎从背包里摸出一块饼干,扔给对方,脸上露出鼓励的笑容:“吃吧!很好吃的。”她做了个咬的动作。

男人从雪地上捡起饼干,嗅了嗅,犹犹豫豫地放到嘴边舔了舔,然后咬了一小口,然后整个送进嘴巴,嚼了起来。

对野蛮人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几块饼干就能笼络,女郎得意地想。当然,她手里还拿着激光枪,不敢稍有懈怠。

男人吃完了,意犹未尽,像猴子一样,又伸出手要,女郎皱了皱眉头:“等会再吃吧。你,叫什么名字?名字?”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什么意思。

真笨。女郎想,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程欣,程欣。”她重复了几遍。

男人犹豫地伸出手来,指着她,口中学道:“程欣?”

程欣点了点头:“对,你呢?你?”她指了指对方。

男人明白了,毕竟是智人,homo sapiens,这点儿智力还是有的,他指着自己的胸口,发出了两个古怪的音节,听起来好像是“我猜,我猜”。

我猜?这哪里是个名字?程欣想,不过无所谓了,她灵机一动,决定管这家伙叫“旺财”。

“旺财,你带我去你们部落?我可以,帮你们,很多忙,教你们,种粮食,不会挨饿。”她断断续续地说,好像这样能让对方多明白一点似的。

男人看着她,不知道她说什么,一脸茫然。

程欣无奈之下,结结巴巴地捡起了自己从来没学好过的古文:“旺财,吾乃……仙人也。汝……尔引吾……至尔之家……族中,吾欲……教尔……稼穑之道,尔等果腹无忧矣……可乎?”

男人还是一脸茫然,也难怪他,程欣想,即使他是自己的祖先,离孔子也有一万两千五百年呢,相比起来,孔子和她几乎是同时代人了。

但是旺财忽然指着她手中的玻璃罩,说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音节:“孔?孔?”

程欣莫名其妙地看着对方,又看了看手中的玻璃罩,那里面小家伙们正好奇地看着两个人,发出呜呜的叫声,她忽然明白了过来:“孔!孔!”

程欣知道,在她所来自的世界上,有许多语言,即使远如英语和汉语,都有一些同一来源的词,发音多少近似,标志出一些事物起源的踪迹。譬如汉语的咖啡,就和英语的coffee一样,当然那是因为根本“咖啡”这个东西,就是从西洋来的。还有一些更古老的例子,譬如汉语的“轮”、“轱辘”,和英语的wheel,希腊语的kyklos,都指向远古时代发明的一种大致叫做kelo的圆形物。

而旺财说的这个“孔”甚至比“轮子”更为古老。语言学上的证据是很显著的:英语的hound、拉丁语的can-is,希腊语的kuon,古爱尔兰语的cu,吐火罗语的Ku,印地语的kutta,都或隐或现地指向同一个来源。而令人震惊的是,古汉语的“犬(kween)”以及“狗(koo)”的发音也与之高度近似,这绝不会是巧合。

虽然程欣并非语言学家,但她穿越之前,对于小家伙们的起源做了多方面的研究,语言学方面的资料当然也是必须掌握的。她推测出,最早驯化小家伙的祖先的人们会叫小家伙们“宽”或者“阔”,当然,也包括旺财所说的“孔”。

毫无疑问,她来到了小家伙们祖先的起源之处,那一万五千年前的故乡。即使并非最初的驯化地,也不会相差太远。在这个时代,这一种群必定尚未分化,仍然保持近似原初的形态。

在这里,拥有人类智商的小家伙们将会和祖先融为一体,繁衍下去,永久改变两个物种的历史。

小家伙们的学名是Canis lupus sapiens,或者“智犬”,从定义上是一个新的物种,但仍然可以和狗或者狼杂交,且后代具有生殖力。经过基因改造后,小家伙们的智力是显性遗传,不管是父系还是母系,子女大部分会继承高智力的优良种,当然在配种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导致退化或者其他畸变。但只要由她这个遗传学家主持这个工程,一二十年的时间里,她就有把握培养出几百只智犬来,传统的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将在分化之初就融入它自身所带来的这个直系后裔中,从而不再以原来的形态存在。狗,这个人类驯化的物种以一种新的方式开始和人类共存的历史,那将是——

程欣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中,一时没有留心对面的旺财已经大着胆子走了过来,查看玻璃罩里生龙活虎的“孔”们,他好像不知道玻璃的存在,伸出手去,想要抚摸它们。

“不要!”程欣想要阻止他,但已经来不及了。那个玻璃罩看上去很普通,但有着智能电场防护,能够辨别人体生物电的微妙差异,不允许陌生人接触,毫不留情地,它便将两百多伏的电压打在了旺财的手上。

旺财大叫一声,疼痛刺骨。脸扭曲了,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攻击,兽性的本能发作,一挥拳打在程欣的脸上,这一拳力道极重,程欣猝不及防,还来不及举起激光枪,就被他一拳打晕了过去。

旺财难以置信地盯着昏迷的程欣,似乎没有想到自己那么容易就把这个奇怪的、用一道光线轻易杀死一头猛虎的家伙给打倒了。程欣手边的激光枪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记得刚才光线就是从这个怪东西上面射出来的。他把激光枪捡了起来,好奇地摆布着。忽然不知道按了什么地方,一道强光射了出来,那光芒白的耀眼,几乎让他眼睛都睁不开。

旺财吓了一跳,吓得赶紧把那怪东西远远地扔了出去,那东西落进远处的雪里,不见了。这时候旺财才看到,那道光射中了那个背包,高热让它差不多已经变成了焦炭,而强光又从玻璃罩中穿过,打出了一个圆孔,从那里,一只小小的“孔”好奇地探出头来。

“孔”们都跑出来了,勇敢地围在昏迷的主人的身边,冲着他叫着,那叫声是一种吠叫,但和族里养的那些“孔”不太一样,似乎更复杂,更多变化,好像是说话一样。

旺财当然没有把这些老鼠一样的小家伙当回事,他只是把它们赶开,继续检视着眼前的怪人,她的头发、装饰、身材无一不奇怪,身上还披着一张薄薄的毛皮,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他好奇地抚摸着那张毛皮,只觉得光滑得不可思议,忽然感到手感有些异样,轻轻向下按了按,才发现是胸前一块异常柔软的地方。旺财愣了一下,终于明白了对方的至少一种身份。

一个女人。

旺财二十年前已经“结婚”了,和另外二十多个族人一起迎娶了附近氏族的二十多个女人。理论上他们都是彼此的丈夫妻子。但人总有亲疏,旺财不是一个好猎人,一年到头打到的猎物屈指可数,脚还有些残疾,如果不献上合适的猎物,妻子们碰都不愿意让他碰。那件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觉得快乐的事,他做过的次数比他打过的大猎物还要少。

旺财盯着眼前的女人,吞了口口水,如果把对方当做女人,那么她真是难看极了,体毛太少,又瘦得像树枝,白得像恶鬼。不过无论怎么说,总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么丑,别人肯定不会和自己抢的。旺财想了想,将乱叫的小家伙们赶开,一把拎起女人的脚,把昏迷的女人扛在肩膀上,向远处的山洞走去。那只老虎他扛不动,得叫同伴们一起来。

“孔”们呜呜叫着,跟了上去。在雪地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延伸向这个新世界时间和空间上无尽的深处。

程欣觉得自己进入了一场无法醒来的噩梦之中。

周围是一片黑暗的空间,什么也看不见。这黑暗却非静夜的宁谧,而在不停的震荡之中,粪便和呕吐物的恶臭不住传来,让她晕头转向,恶心欲呕。身边到处都是同类的声音,喘息、呻吟、吵架、叫喊……

简直像是地狱。

但程欣知道,这不是地狱,而是一个温暖的“家庭”。这个空间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里面住着一整个原始氏族,过着典型的穴居人生活。吃饭、睡觉、排泄、性交都在一起……

程欣快死了,但她知道,不是那些原始人的错。她在发烧,高烧了好几天。无疑是被什么古病菌感染了,她体内肯定没有抗体,背包里的那些药品也都被烧掉了。她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当然,那些原始人对此并不在乎。他们已经厌烦了养她这样一个不能干活的废物。

除了旺财,这家伙简直是一条发情的疯狗。这个念头让她吓了一跳,她怎么能把旺财那种野蛮的家伙比作可爱的狗狗呢?

震荡终于停止了,旺财从她身上心满意足地下来,扔给她一块肉,这回总算是烤熟了的。

“凯!”

程欣现在明白,“凯”就是“吃”的意思。她不敢违逆,吃了一口,但味道有些奇怪。

“霍固?”程欣问,意思是“何物”,她渐渐知道,这种语言确实是汉语的远源之一,许多词都依稀相识。

“不孔其阙”——“死狗的肉。”

程欣一呆,她知道这是什么了。今天下午,她带来的十只小狗,死了一只。被男人们拿走了,她病得稀里糊涂,也没有在意,想不到——

“啊——”程欣歇斯底里地大叫了一声,将嘴里的肉吐了出来,干呕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换来对方一顿暴打。几记拳脚,就把她打入了无边黑暗之中。

旺财打累了,倒在草堆上睡着了,鼾声四起。程欣默默流着眼泪。她想起以前看过被卖到山里的那些知识女性的报道,她现在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了——生不如死。

那些女人还有被解救的希望,可是她呢?为了一个童年起就执著的梦想,被困在一万五千年前的冰河期,谁会来救她?

如果那些警察能来到这里,就算把她带回二十一世纪,判她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她也甘之如饴。但他们根本不可能来,即使乘坐时间机器也不可能。由她毁掉时间机器的那一刻起,她已经进入了一个平行历史中,她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时空,她的同胞们,也绝对无法穿越宇宙之间的虚无之壁来拯救她。

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反正她也活不了几天甚至几个小时了。

程欣从草堆上爬了下来,旺财不担心她会逃走,她那病怏怏的身体几乎已经站不起来,山洞内外都是人,跑不了几步就会被抓回来,再说就算她能逃走,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她只是借着一点儿微光,挣扎着爬到了洞口,七八只小狗狗们见到主人,纷纷跑了过来,激动地摇着尾巴。这些穴居人收留了它们,但是没给它们什么好吃的,只能啃些骨头——他们没直接吃掉它们已经不错了,大概指望把它们养大以后为自己打猎。

这几天下来,它们已经饿得皮包骨头。

“孩子们,你们还好吗?”程欣将它们揽在怀里。

狗狗们委屈地呜呜叫着,摇了摇头,眼中似乎噙着泪水。

“孩子们,再忍耐几个月,或者一年半年……你们很快就会变得强大,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你们会有多么强大,你们将长得和人一样大,并且每年都可以生三四胎,每胎生五六个……你们有尖牙、利爪,你们的身体比人茁壮得多,并且和他们一样聪明。不,你们甚至比这些没有知识的穴居人更聪明。”

“你们的种族必将繁荣昌盛,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和人类一起。可是,我看不到那一天了……”程欣说,忽然想到一种可怕的可能性,身子颤动了一下,“我要死了,可是答应我,不要仇恨其他人,那些人……他们只是太蒙昧,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孩子们,不要伤害人类,他们永远是你们最好的朋友。你们要爱他们。我知道你们听得懂我的话,我知道你们也有自己的语言,将这句话传下去,让人类世世代代和你们和谐相处,好么?”

狗狗们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爱你们。孩子们。”程欣最后说了一句话,她的意识渐渐模糊了,她想起了爸爸、妈妈、童年的玩伴,当然还有贝贝……

我们也爱你,主人。

六亿年前的伊甸园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东北部,圣米歇尔山谷。

一顶简陋的帐篷里,到处都是灰扑扑的尘土,地下四处可见散放着的地质锤、刮刀、尖铲、毛刷之类的野外工具和大大小小的纸箱,中间有几张拼在一起的桌子,上面放着电脑、显微镜、便携式X光机、地质雷达和其他三四种外人叫不出名目的仪器。一个娇艳窈窕的少妇站在桌子边上,睁大了美丽的眼睛,俯身端详着桌上的一块化石,脖上挂的银色十字架垂在雪白的酥胸前,显得格外明艳照人,和这顶帐篷中的一切都毫不相称。

那块化石有拳头那么大,上面有一群浮雕般的生物形体。它们只有拇指大小,身体在横向上明显分为头、胸、尾三个部分,中间部分有鳞次栉比的环节结构,同时在纵向上也分成三道,头部有一对突出的眼睛,有的看得出还有触角,尾部呈完美的弧形,构成了一个头尾对称的椭圆。

“甜心,这是我迄今为止最大的发现!猜猜它们是什么?”在她身后,一个三四十岁男人说。他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衬衫和牛仔裤上沾满了灰土,却大大咧咧,毫不在乎,像是一个水管工。如果在大街上,人们不会把这两个人联系起来,更不会想到这个脏兮兮的男人就是美丽妇人的丈夫——古生物学专家菲利普·尼克教授。

“这是……一群三叶虫吧?”尼克太太看了一会儿,犹疑地问。

“没错,亲爱的,想不到你也能认出三叶虫。”尼克教授说,“以前你可是连恐龙和猛犸象都分不清呢。”

“嫁给你以后,自然耳濡目染了不少,”尼克太太笑着说,“这些三叶虫悉尼的博物馆里有不少,很容易认。你的这些,是不是什么新发现的种类?”

“新种类?”尼克教授大笑了起来,“不,不,这是最常见的早期种类之一,属于褶颊虫目,繁盛于寒武纪时代。”

“你不是说这是大发现么?”

“是的,但不是因为它们的种类,而是因为它们出现的地方,不,时代。这些小家伙们出现在六亿多年前的埃迪卡拉纪地层中!”尼克教授兴奋地说。

“那有什么不对?”尼克太太奇怪地问。

“有什么不对?简直不对之极!”教授挥手说,“一般人们认为,从五亿四千万年前的寒武纪以来,地球才进入显生宙,也就是说,到那时候,多细胞的动植物才出现。但是后来人们发现,在差不多六亿年前的埃迪卡拉纪,已经有某些形态奇特的生物存在,它们被称为埃迪卡拉动物群……”

“菲利普,这不是在大学课堂上!别老搬用那些我听不懂的术语。”尼克太太抗议说。

“好的,其实关键很简单,在寒武纪之前,还从未发现三叶虫的存在。这个发现意味着,我们至少要将三叶虫出现的时代提前五千万到一亿年!这本身已经是惊人的发现。更何况,三叶虫还和被称为寒武纪大爆发的生命进化现象密切相关……”

“寒武纪大爆发?”

“以前早就跟你说过。这就是说,在五亿多年前的寒武纪初期,地球生命的进化发生了质的飞跃,几乎所有的动物门类都出现了。比如三叶虫和蚂蚁是节肢动物,蜗牛是软体动物,蜥蜴和人类是脊索动物。在寒武纪时代,同时出现了最早的节肢动物、软体动物和脊索动物……”

“也许事情就应该是这样。圣经上说,上帝在七天内创造了世界,当然也创造了所有的生物。”尼克太太若有所思地说。

“这可不是生物学家的看法。”尼克教授耸耸肩膀,“当然,寒武纪大爆发是奇特的现象,但这并不等于所有生物是一起出现的。”

“可是你刚才明明说所有动物门类是一起出现的!”

“玛丽,门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尼克教授耐心地解释说,“每一个所谓的‘门’本身又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譬如寒武纪出现了最早的鱼类,但是没有出现鲨鱼或者金枪鱼,当然也没有出现青蛙、蜥蜴、狗和人类,这些都是从最早的鱼类开始,经过几亿年的光阴进化而来的……呃,抱歉跑题了。我想说的是,如果最早的三叶虫出现在寒武纪之前,那么寒武纪生物的演变史要上推一亿多年,或许并不存在寒武纪大爆发,至少也不是那么一蹴而就,这将改写整个生物进化史!”

“也许这会证明整个生物进化史压根就是错的。”尼克太太说,“我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你知道么,我前段时间看了一本书,叫做《审判达尔文》,里面说进化论有很多难以解释的漏洞——”

“玛丽,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看这些神棍写的毫无科学价值的垃圾!”尼克教授皱着眉头说。

“菲利普,你难道永远不能学会尊重别人的想法?我觉得那本书写得挺有道理的。”尼克太太不满地说。

“哼,我才不——”尼克教授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我不跟你争这个。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慢慢再跟你说吧,怎么样,要不要我带你去周围转转?这里景色还不错。”

尼克太太还没有回答,一个助手风风火火地冲进帐篷,满面兴奋之色:“教授,你快来看!”

“看什么?”尼克教授有些烦躁地问。

“我们发现了些新的化石,但我们不是很确定……”助手说,神情颇有几分激动。尼克教授知道这位老博士经验老到,一向稳重,既然这么说,那可能真的有一些相当重要的发现。他立刻将刚才的小小不快抛诸脑后。

“你等我一下,玛丽。”他披了件衣服,匆匆走出帐篷。外面的圣米歇尔谷中,阳光和煦,微风拂面,两边郁郁葱葱的山峰如同亿万年来那样巍然耸立着。一条小溪从不远处潺潺流去,他们正在谷底,此地除了这一处营地外,没有任何人烟的迹象和任何现代化设施,如同潜入时间的深处。

几个月前,一家采矿公司在山谷中勘探铁矿时,意外在谷底发现了一些神秘的遗迹化石,呈管状和片状,形态奇特。尼克教授和他的团队得到消息后匆匆赶来,很快确认这些化石属于一向有几分神秘色彩的埃迪卡拉生物,并且年代比一般化石为早。经政府批准后,他们开始进一步的发掘工作。

结果,他们不但挖出了若干埃迪卡拉生物化石,不久后,又挖出了应该晚得多的三叶虫。

“小伙子们,这回你们又发现了什么?”尼克教授跳进化石坑,拥挤在一起的助手、学生和雇佣工人纷纷让开,教授走到那块封存了亿万年之久、刚刚展露在阳光之下的化石前,不由愣了一下。那是被压在一起的一堆碎骨头,就是专家也不可能一眼看出那是什么。

但那无疑是一堆骨头。骨头?尼克教授不由皱起了眉头。骨骼是为了支撑身体而出现的特殊进化产物,严格说,只有脊椎动物才有真正的骨骼。埃迪卡拉动物群是无骨的,即使在寒武纪生物中,可能也只有几种原始鱼类有骨骼。而这些骨头,看上去完全不像是鱼类的……

“教授,你看这是什么?”学生们问,“我们觉得这像是脊椎动物。”

“毫无疑问,是脊椎动物。”尼克教授沉默了半晌,缓缓地说,“一种很小的脊椎动物,的确是脊椎动物,而且或许……还是四足类。”他指着化石一角说,那里露出了半只很小的脚爪,四根趾骨清晰可见。

“但是教授,这不可能!四足类是在泥盆纪晚期才出现的!而这是……这是……”助手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埃迪卡拉纪,没错。不过镇静点儿,这可能是由于地震之类的地质运动造成的化石错位,这种现象也经常发生,可能是——”他说了一半,就再也说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