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他不停地在思考这个问题,可是,经历了一番生死,他早已不如是想了——大费并非白痴,就算他心狠手辣,一代枭雄,可是,他不可能不知道,别说十万徭役,就算一百万徭役,也没法在这茫茫沙漠里修建出一座陵墓来。

石材何取?

供给何在?

而且,一路上,也真的没有什么供给,才造成大批量的人员死亡。

到最后,一万人,只剩下13人。

包括自己,也不过14人。

称为全军覆没也不过分。

接下来呢?难道大费明知这么高的死亡率,还要继续让剩下的九万人前来送死?

按照这个比例,活着能到达目的地的,能上一千人就不错了。

这一千人干得了什么?

根本修建不起任何陵墓!

大费难道是疯子吗?

他越想,越是觉得不对劲。

可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沙泽举着一大把野果走过来:“您快尝尝,这野果特别美味……”

涂山侯人吃了一个,果然美味多汁,十分解渴。

他连吃了好几个,这才不经意地:“沙泽,你不是说,穿过魔鬼的陷阱便是沙漠腹心地带吗?”

沙泽本是在啃着野果,听得这话,低下头,好生惭愧:“小人的父亲只说,穿过魔鬼的陷阱就是一条生路……其实,并不是什么腹心地带……”

他一看远方,叹道:“真正的沙漠腹心地带在哪里,其实小人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小人只是不想死,启王子,请您恕罪……”

涂山侯人也并不怪责,他只是看着一望无际的黄沙:“这沙漠究竟有多大?”

“小人也说不上来,依照小人父亲的说法,这沙漠是无穷无尽的,除了近路,任何人都不要想走遍……”

涂山侯人也并不再追究,只是举起手里的劈天斧,又下意识地极目远眺。远方的黄沙,已经渐渐变成了白沙,微风过处,凉爽宜人,纵然日暮黄昏时,也不再如之前走过的路上那样寒风刺骨。

算算时间,已经是来年的五月了。

这一耽误,在沙漠里竟然是五个多月了。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可怕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野人了。

昔日养尊处优,与《九章》《九韶》为伍的启王子,简直不敢想象了。

他忽然心血来潮,就地坐下,摸出随身的笛子吹奏起来。

月色升起。

鹿蜀,随着笛声翩翩起舞。

月光星光,就像流动的彩虹。

一众徭役被这景象惊呆了,都围坐在涂山侯人身边,静静聆听。

他们不懂音乐的精妙,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曲谱,只觉一股深深浅浅的苍凉之意。

那是涂山侯人第一次见到凫风初蕾时所弹奏的曲子。

那也是他根据《九韶》自创的第一首曲子,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想弹给一个陌生人听听,于是,凫风初蕾成了第一个欣赏者。

一曲终了,他摸了摸贴身而藏的那片金叶子,内心深处,很长很长一声叹息。

物是人非。今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在她面前弹奏的机会了。

“烟尘……你们看,烟尘……”

牟羽的叫声,划破沉寂。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前方一股巨大的烟尘,遮天盖日,竟是上千头野骆驼呼啸而过。

直到骆驼大军彻底远去,覆盖天空的尘埃才缓缓下坠。

众人往前走了一段,火光,于茫茫大漠中极其显眼。

沙泽很是兴奋:“前方一定有人烟,而且还不少。这么大的烟火,分明就是聚集之地。看样子,我们是走出沙漠了。”

众人也一阵欢呼。

可涂山侯人却看着那股烟尘消失的方向,面色凝重。

这么大规模的骆驼大军,是谁的天下?

大费要是有了这支骆驼大军,还要徒步的徭役干什么?

若不是大夏的军队,那么,这里难道还有什么第三方的势力?

他喝住了兴奋的众人,沉声道:“死亡之地,凡事小心,大家不可轻举妄动,我们悄然前去,观察仔细了再做定夺。”

众人刚刚才死里逃生,听得这话,均心里一凛,再也不敢高声喧哗了。

大漠烟尘,长河落日,初升的月色和未落的夕阳,形成海天一色的奇景。

那海,是茫茫的沙海。

那天,是蔚蓝的水晶。

一行人无心欣赏这浪漫旖旎的沙漠美景,均无声无息往前。

他们宁愿马上就看到一大堆清水,羊肉。

前面,一大片光秃秃的悬崖峭壁,但并不怎么高,再往前,就能看到大片大片的树木了,但见海天一色,还有清澈的湖水。

众人驻足不前,疑心看到了海市蜃楼。

而那火光,就更加明显。

隐隐地,有载歌载舞的声音。

涂山侯人一挥手,沉声道:“大家切勿发出声音,跟在我后面,见机行事。”

巨大火堆,火光冲天。

一大群人身着鲜艳的衣服,载歌载舞,仿佛在欢庆什么喜事。

巨大的烤架上面,上百只肥硕牛羊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大块大块的烤肉被盛在巨大的铁盘子里,男男女女,分而食之。

香醇的奶茶在巨大的铁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整个天空,都变得香喷喷的。

巨大的火堆中间,是一群旗帜鲜明的狼少年。

他们皆红色袍子,镶嵌着白色皮毛,半边胳臂袒露在外面。

与此相对的是狼少女,她们的服饰,色彩就鲜明多了,远远望去,红的绿的蓝的黄的,不一而足。

第202章 大漠喜宴2

这些美艳多姿的狼少女们正在辛勤烧烤,酝酿奶茶,忙着端茶送水,伺候男人。

火堆旁边,是一个巨大的帐篷。

帐篷被精心布置,张灯结彩,大红的喜字高高悬挂,门口站着一排粗壮的侍女,看样子,是守护着里面的新娘子。

帐篷的顶端,一个巨大的白狼图腾,很显然,这里是白狼国国王小狼王的营帐。

今夜,分明就是小狼王的洞房之夜。

隐匿在远处的涂山侯人万万没想到,迂回婉转,从阳城到茫茫大漠,居然又碰上了小狼王。

只是,如此喜庆,空气里却没有丝毫酒味。

很显然,小狼王已经吸取了上次被大费偷袭的教训,于酒精一道深恶痛绝,纵是自己的新婚之夜,也滴酒不沾。

更明显的是,远处影影绰绰的白色影子。

于暗处,不时散发出油油的绿光。

竟然是一大群巨大的白狼,每一只都有一人多高。

这些可怕的巨狼,形成一道最坚固的防线,任何胆敢偷袭者,必将丧身于狼嘴之下。

小狼王如此设防,如临大敌,又是所为何来?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上次被偷袭之后的谨慎?

已经在沙漠里困游了几个月的众人,早已疲乏不堪,饥寒交迫,被石块般的干粮折磨得生不如死,如今好不容易嗅到这来自人间的烟火香味,真真是惊喜交集,恍如闯进了天堂。

沙泽大喜:“有人在这里办喜事,我们正好去……”

他的欢呼被严厉阻止。

涂山侯人低声道:“退后!”

众人不解其意,但也不敢抗命,直到退到涂山侯人认为的安全之地,他才停下。

沙泽不解其意,压低声音:“这些游牧民族十分好客,很乐于招待路人,我们去讨口茶喝,饱餐一顿,绝无问题……”

“如果是小狼王,就不见得让你活着饱餐一顿了。”

“小狼王?”

“你们总不会不知道这个人的大名吧?”

众人立即闭嘴了。

小狼王,大家当然都是知道的。

只是,他们从未经历过和白狼国的战争,沙泽虽生活在边境,但长期在外经商,并不了解,而其他人则来自东南,对小狼王更加陌生,甚至,若非涂山侯人提醒,都不知道这是白狼国的标志。

沙泽很是好奇:“白狼国虽然同在西北,可是,距离这片沙漠之地,起码还有至少一千多里吧?他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涂山侯人上路得早,压根不知道大费和小狼王的交易。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辰,也辨认出:这西北之地,最初绝非白狼国的领土,可现在小狼王公然在这里出没,而且还有如此大规模的狼少年和狼少女,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这片土地。

可是,一路上也没有听说任何战争,小狼王是如何得到这片土地的?

难道大费那么不济事,一上台就被他打趴下了?

可是,涂山侯人一转念,立即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先不说大费的军事能力如何,单就小狼王要在这几个月之内,赶回白狼国,召集逃亡的旧部,然后,大规模发动边境战争,并赢得这一片土地,那是不可能的。

算算时间,是根本来不及的。

唯一的可能,便是他没有费任何劲便得到了这片土地。

一念至此,更是不安。

可是,怎么也不敢想象,难道大费会主动把这片土地送给他?

须知自黄帝起,战争便是围绕领土而展开,后来,历代的中原统治者便特别讲究“江山社稷”——所谓社稷,便是土地和五谷。意味着每一寸土地都很珍贵,若非亡国之君,绝对没有可能随便就把领土大片大片赏赐给外人。

就算大费再不济,难道会白送土地给小狼王?

涂山侯人不可想象,他四下张望,但见除了白狼巨阵外之外,暗处更布置了许多岗哨,真可谓步步惊心,胆敢闯入者,杀无赦。

就像沙泽所问的:他们跑到这里干什么?

就为了举行一场婚礼?

或者说,小狼王的旧部原本都逃亡在了这里,所以,他回到白狼国,跟他们一汇合,干脆就迁徙到了这里?

放眼看去,果然,只见月色下的远方,是大片大片的草原,绿洲,有成群的牛羊,流淌的湖水。

还有大片大片的分散的营帐。

果然是游牧民族的聚居地。

小狼王和族人迁徙至此,也说得过去。

可是,他总觉得不对劲,但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牟羽低声道:“既然怕惊动小狼王,那我们就不妨趁着夜色赶路。否则,天明之后,更难避开白狼国的视线。”

沙泽也道:“我们先过了白狼国的地界再说。”

涂山侯人却一挥手,低声道:“这里很诡异,我们先看看再说。”

他站起身:“牟羽、沙泽,你俩看好众人,绝不要擅自行动,我去看看就回。若是可能,我为你们带一些食物回来。”

众人早已见识了他的本领,都立即领命,原地修整。

帐篷里,红色锦帐铺到床榻。

两旁,鲜花堆积,芬芳四溢。

两只巨大的喜烛高烧,映衬得满头珠翠的新娘子红晕满脸,就像一朵黑夜盛开的夜来香。

白狼国,一直保持着中原的传统:婚礼,于黄昏时举行。

新娘子的服饰、礼节,也基本上和中原差不多。

唯一的区别是,新娘子一听到新郎官的脚步声,便跪下去,盈盈娇声,“妾身恭候大王……”

新妇,必须跪拜新郎;女子,必须跪拜男子。

而男子和男子之间,纵然是君臣有别,也只需拱手为礼,而不用下跪。

下跪,仅限于女子对男子。

哪怕是一个很普通的男子,都可以令一个血统高贵的女子下跪。

这是天狗盘瓠带小公主来到这里时就定下的规矩——至于盘瓠为何会定下这样的规矩,那就没人知道了。

也许是怕小公主有朝一日醒悟了,离开自己?

也许是一开始便打定主意要给小公主洗脑?

无论如何,盘瓠的洗脑策略很成功。

纵然是内心深处对小狼王鄙夷之极的姬真,也丝毫不会违背礼仪——跪拜小狼王,在她眼里,那是天经地义的。

小狼王慢慢走近。

他一身红色喜服,和外面的狼少年一样袒露了左边臂膀,胸口结了一朵红花。

地上跪着的姬真,盛装艳服,一身来自阳城的精巧丝绸,加上淡淡的香氛,美艳不可方物。

她手腕上,还是戴着那个翠绿的镯子。

小狼王本想叫她脱下,可是,他懒得开口。

他觉得无所谓。

他随随便便坐下,懒洋洋地,只想这个夜晚快快过去。

“大王可愿先喝一杯?”

他微微闭着眼睛,懒得回答。

自白旗镇上路后,她再也没有出言不逊,就好像那天夜晚偶尔暴露出的怨恨只是出于无心之举。

事实上,这一路行来,她用尽了各种伺候的手段,也曾偶尔博得他的欢心,可是,他总是郁郁寡欢,沉着一张脸。

直到这一场精心设计的婚礼。

戎甲包办了所有的细节。

如何散布消息,如何邀请各大部族,甚至婚礼的地点也选在了水草肥沃的这片土地。

那是大费王赏赐给白狼国几万里土地中最肥沃的一块绿洲。

果然,那些犹豫不决的部族,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前来投靠。

他们不仅带来了丰沛的礼物,更带来了良马、粮草……短短时间,小狼王凝聚的人力物力,竟然不逊色于被偷袭之前了。

游牧民族,向来以武力为尊。

小狼王失败时,他们曾轻视他;现在,他携带这一大片肥沃土地回来,大家顿时心服口服。

以一次“诈败”换回几万里河山,戎甲教给那些部族首领一个中原人的观点: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从失败,到诈败——小狼王的屈辱被包装成了智谋。

威望,便更上一层楼了。

自然,部族首领们奔着婚礼而来,姬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智慧的大王,贞洁的王后。

天造地设的一双。

他们必将成为白狼国永远流传的一代佳话。

小狼王,便只好硬着头皮,将这个虚伪的泡泡吹得越来越大。

新郎那么冷漠,新娘子自然委屈不已。

姬真低着头,垂着眼皮,泪盈于睫。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样的话——白旗镇偶尔的放肆已经成为过去,一踏上白狼国的土地,她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放肆了。

自己必须认同并维护贞洁王后的名头,从此,成为人民眼中的道德楷模。

无论多么委屈,都要咬牙坚持。

毕竟,这世界上几个女子能做王后呢?

可是,小狼王已经无心安慰她。

就像一道被吃腻了的菜肴,昔日惊艳,已经一去不复返。每每发泄之后,只如丢掉了身上多余的累赘,此外,再不觉得她有任何可爱之处。

只在外面的莺歌燕舞里,对臣民部属有了一个交代,便懒洋洋地,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了。

淡淡香氛,乃催情之物,本是为了催发新人们的欲望,令新婚之夜更加欢乐,可是现在,小狼王嗅着这淡淡香味,忽然很是不爽,淡淡地:“把香氛灭了吧!”

姬真一怔,却一点也不抗命,立即躬身而起,小跑步上前,将熏香熄灭了。

第203章 大漠喜宴3

她跪在小狼王面前,柔声道:“大王,妾身伺候您沐浴更衣吧。”

木桶,就在珠帘后面。

巨大的木桶,足以容纳两个人合浴,水面上,洒满了红色花瓣。

一切,都显得那么香艳而旖旎,令这新婚之夜更是浮想联翩。

小狼王站在木桶旁边。

姬真开始为他宽衣解带。

她的动作带着女性的羞涩,可是,一点也不生涩,就像早已做惯了似的,对于服侍男人有了一种天然的无师自通。

事实上,这还是她第一次伺候小狼王沐浴。

倒不是因为小狼王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之风——早在阳城,他俩便已有了肌肤之亲。

只是和白狼国所有男子一样,小狼王就从来不爱洗澡。

在白狼国的传统里,所有男性,只需要三次洗澡:出生的那一刻,成婚的那一夜,最后一次,便是死亡之前。

他们认为,死亡之前把一身洗得干干净净,便可以让灵魂更快地转世重生。

此外,不宜过多洗澡,否则,会令体内的元气随着神秘的清水溜走。

小狼王的上一次成婚之夜还来不及洗澡,就被大费给破坏了,这一次,就必须得补上了。

可是,他躺在大木桶里,觉得一点也不爽。

他觉得洗澡真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情。

姬真的手,抚摸在小狼王的胸口。

红烛下,酥手如玉,莹润洁白,柔软得充满了魅惑。

小狼王却忽然想起大费。

想起这双手在大费府邸时,如何的斟茶倒水,跪地伺候。

他没亲眼见过她伺候大费洗澡,但是,他亲眼目睹她替大费以及大费的属下斟酒,为大费按摩……跪在地上,就像现在这样。

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个无耻的问题——她这样伺候过大费吗?

在长达大半年的时间里,她一直呆在大费的府邸,这双手,会不会也像现在这样,在大费的胸口,柔软游走?

再然后,就顺理成章?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无聊的念头。

因为,他想到凫风初蕾。

我呸!

他恨恨地,那骄傲自大的女人,她绝壁不会这样伺候男人。

让男人这样伺候她还差不多。

他突发奇想,若是让自己伺候她沐浴更衣,自己一定乐意。

而且,是一万个乐意。

只可惜。

水气氤氲,遮挡了小狼王闭着双眼的面庞。

姬真看不到他的表情,也不在乎他的表情。

她只是尽职尽责,要让他在新婚夜感到更加的欢乐和享受。

她的一双手,更加卖力。

舒服,又充满诱惑,和别的白狼女一样,她天生有令男人迷醉的本领。

她已经跪下,在为小狼王脱掉最后的亵衣。

然后,她脱掉了自己的亵衣。

小狼王睁开眼睛。

那是一具曲线分明,白花花的美妙胴体。

那是白狼国男子最最渴望一亲芳泽的一具胴体。

可是,他却觉得有点腻烦。

尤其,那胴体上,有一层

她跪在他面前,递给他交杯酒,柔声细语:“今日是妾身和大王百年好合之期,祈求盘瓠祖宗保佑,明年今日能顺利为大王生下继承人,以为我白狼国开枝散叶……”

继承人!?

和她生一个继承人?

小狼王一个激灵,有点厌恶,可不知怎地,当她的双手放在他的脚上,一股热气便在丹田游走,欲望,压制了一切,合身,便随她倒在了木桶里面。

氤氲的水气里,男女的纠缠就像两条厮杀的蛇。

小狼王仰头靠着木桶,惬意地伸展双臂,内心,却一阵阵烦躁不安。

眼前,不期然地浮现一张笑脸。

并非宜喜宜嗔,柔顺乖巧,而是趾高气扬,冷淡嚣张。

偏偏又艳若桃李,如高山云端。

可望而不可求的小鱼凫王。

那个傲慢得要死的女人。

他忽然伸出手,重重地一掌下去,水花飞溅,旁边的姬真被淋了满头满脸,若非在水中,当即就跪下去了:“大王……大王……可是怪妾身伺候不周?”

他死死闭着眼睛,丹田之下,一股气流飞速流失——那是内伤所致,百里行暮的惩罚,委蛇的重重一击,将他伤在了一个男人的最关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