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长嗣眸子微微一凉,并没有多说什么,就像他根本就没有看见墨九的歉意以及她不愿意接近又无法抗拒的无奈似的,只淡淡道:“六郎曾说,*蛊在特殊的情形下,会突然发作,尤其易受鲜血感应……”

鲜血感应,这个好像是有的?

比如……坎墓里,就是例子。

墨九脑子有些乱,以至于根本就没有去想——鲜血也必须是那个人的鲜血,才会感应到*蛊。

她这个时候的脑子,只在想一个问题:当初萧六郎在她的脖子上咬了一口,说要把云蛊一并过给她,让云蛊和雨蛊都存于她一人之体……所以,萧六郎不在的这些时间,她并没有受半点*蛊的影响,也很少再去想这件事。可就在刚才,她无意间咬破了萧长嗣的手指,那么,云蛊会不会又过到他的身上啊?

想着想着,她鸡皮疙瘩激了一身。

“老萧……你,你没什么事吧?”

看她目光怪异,萧长嗣狐疑地皱眉,“何事?”

“有没有感觉到哪里不舒服?”墨九轻咳一眼,低头瞟一眼他受伤的手指,“当然,我是说,除了手指之外——”

“没有。”萧长嗣丑陋的一张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望着她摇头,“我没有事的,爱妻请放心。”

墨九一窒,紧紧闭上嘴巴。

不过,在这一瞬间,她似乎没有那么讨厌他再喊她“爱妻”了。

她想,大抵是他脸上那一抹笑容太暖,像亲人一般吧?

想到先前的失态,她紧张地捋一下头发,不好意思地冲他一笑。

“没事儿就好!老萧啊,咱们后日就要出发阴山,你看今儿时辰也不早了。若不然,你这会儿就去给方姬然瞧瞧病?”

萧长嗣不动声色地看她,久久不语。

墨九与他目光相对着,突然觉得捋头发也不能缓解她的尴尬了,那背上的衣衫紧紧贴在肌肤上,像是被溢出的汗水湿透,黏黏的,双颊亦是莫名其妙地热了起来。

“毕竟你和她有过一段情,如今她思你念你,又生命垂危,你何至如此绝情?”

“爱妻以为,为夫真的应当去看她,是吗?”

听他沉沉的声音,墨九喉咙紧了紧,突然不知怎么回答。

不是当事人,不明当事情。

对别人的情感指手画脚,本身就是一种霸道无耻的行为。

她不愿意做这样的人,却又必须得开这个口。

“老萧啊,其实我也不想勉强你,但人命关天……”

萧长嗣低低一笑,幽幽道:“好一个人命关天。可我若说,我这病,是因她而起,那爱妻还会以为,我应该对一个将病气过给我,导致我生不如死的人,拖以援救吗?”

墨九微微一怔。

若按他这个说法,萧长嗣的病,当真是因为方姬然感染的?

那么,如果方姬然事先知晓有病,还故意过给他……确实太缺德了。那与后世那些艾滋病人明知有病,还与人发生关系的行为,又有何区别?

闷头看他半天,这回墨九真没话说了。

“那这个事,随你……”

“走吧!”萧长嗣双手撑着扶手,突然慢慢站起来,“阿花,来扶我。”

阿花是击西现在对外的称呼……

在兴隆山上,大家也都“阿花阿花”的叫她。

墨九习惯了,并不觉得奇怪。只是看着萧长嗣的身影时,心里怪怪的难受,也不知是同情,还是无奈,那一种情绪紧紧抓扯她的心脏,让她突然产生了一种特别不希望他去看望方姬然的莫名想法……却又说不出口。

“那谢谢你了。”理智压制住浮躁的思绪,她看击西进来,背后还跟了一个满脸是汗的墨灵儿,莞尔一笑,“灵儿带神医去然苑吧。我还有点儿事,就不跟你们过去了。”

“哦。”

墨灵儿看看她,又看看萧长嗣。

一双眸子反复在二人身上徘徊。

慢慢的,她似是有些失望,终是收回了视线。

“神医——请!”

墨九无法辨别墨灵儿脸上的失望是什么——事实上,她也根本没有注意她。为了缓解那一种尴尬以及不停在胸膛激荡的冲动,她飞快地迈开步子出了后院,往前方的小楼走去。

别人的事,让别人去处理吧。

她要去阴山,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

萧长嗣是一个时辰之后回来的。

在他给方姬然看病的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墨九不知情,甚至也没有派人去打听。潜意识里,她不太想面对他们之间的感情。乱乱的、怪怪的,像是不受左右的情绪,让她有点急躁……而这些,好像都是这个萧长嗣来到兴隆山之后,才变得不受她掌控的。

然而,她不理事儿,事儿却主动来了。

第二天清早,灵儿就笑着过来了九号楼。

她是代替方姬然来表示感谢的,随便送上了一只方姬然亲自绣的荷包。

灵儿说,那“丑神医”给方姬然看过病之后,又写了几个方子,昨儿姑娘才按方子吃了一剂药,病情就缓解了不少。不再呕血了,精神头也好了不少,今儿早上起来还到院子里走了一会,情形大好……

萧长嗣有这么神?

她不呕血,墨九却有点想呕血了。

果然是有情……治百病啊!

收下荷包,她也敷衍地叮嘱了几句,让灵儿好好照顾方姬然,然后便去了千连洞。

尚雅要生了,预产期就在中秋节前后。

可她此去阴山,想来是赶不及在第一时间给孩子见面礼的,所以她准备在临走之前,先把早就预备好的礼物送上。当然,墨九能送的东西,也没旁物,就是当初给彭欣家的小虫儿做的玩具,又重新“备份”了一套。

然园里,墨妄也在向方姬然辞行。

经了这么多的事情,墨妄依旧在尽心尽力地照顾方姬然,可两个人的感情……毕竟不如当初,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疏远了就很难再拾起来。

“师兄明日什么时候出发?我早点起来送你。”

方姬然的声音里,带了一丝莫名的伤感,帷帽下的脸,却隐在轻纱中,看不到任何的表情。但毕竟是熟悉的人,她的一举一动,墨妄又怎会辩不出来?

“我们寅时正便要离开兴隆山,那个点儿太早……师妹身子弱,还是别起了。”墨妄担忧地看着方姬然,声音一如既往的平和。

可方姬然却哑声笑了起来。

“师兄如今瞧我,是越发不顺眼了么?连送都不许我送?”

墨妄怔了怔,突地一叹,“师妹病体未愈,情绪不稳,可千万不要多想。你我兄妹一场,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是你的师兄,都会一样的照顾你。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我又怎会瞧你不顺眼?”

其实,这些话,墨妄已经说过不止一次。

病后的方姬然是敏感的、多疑的。稍稍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产生各种各样的联想……这些事儿,墨妄心里都知道。

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心思细腻的男人,他懂得她,比如她不愿意见墨九,那是因为自卑,她再不像以前豁达开朗,总会有意无意说一些酸溜溜的话,那是因为气苦。

因为懂得,一直体谅。

可她的心病,愈发重了么?

“唉!”重重一叹,墨妄温和的目光抚过她面上的轻纱,声音放柔不少,“师妹且安心养病吧,昨儿他不是说过了么?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但你也要调整好心绪,不要整日愁眉苦脸的,这样才有利于你病体的痊愈。”

“呵。”

方姬然轻轻一笑,没有回答。

好一会儿,她慢慢起身,推开窗户,望向外面的青山。

“师兄,有时候我在想,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墨妄一噎,想了片刻,居然不知如何回答。

而方姬然显然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她怔忡片刻,叹气道:“人不人,鬼不鬼,无人怜爱,无人惦记,孤苦一世……活着,不如死。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罢?”

“师妹怎会这般想,我和你娘……”墨妄眉头微微一蹙,“还有小九,我们都是关心你的。你这些日子闭门不出,小九可为你想了不少法子,也时常问起你的病情……”

“师兄别说了。”方姬然打断他,轻纱下的脸,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中,“如今她贵为钜子,受千万人拥戴,意气风发,又怎会想得起我这个姐姐?……呵,哪怕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到底不是一个娘养大的,没有感情的,哪里能一样?”

对于她的想法,墨妄稍稍有些意外。

“师妹,小九她并非不念情的人。”

方姬然猛的一回头,“师兄是想说,我肚量狭小,在嫉妒她?”

墨妄微微抿嘴,久久注视着方姬然的脸。

对视片刻,他到底没有回答,只剩一声叹息。

“师妹好好休息吧,我还有些事,得去准备。”

说罢,他大步往外,却在走到门口时,略略一顿,似是想到了什么,又转过身来,望向窗口伫立的方姬然和她在微风中轻轻飞舞的面纱,慢吞吞道:“明日我一大早就要出发,就不来向师妹辞行了。你记得按时服药,下次回来,希望你已痊愈。”

“师兄……”方姬然声音哑涩。

“师妹,保重!”

不敢看她的眼,墨妄调了头。

方姬然微微张嘴,却没有一句话。

许久许久,直到墨妄的身影消失在院子里,她才微微一笑。

“好。你们走吧,你们都走吧——!”

坑深209米,入阴山,人比扑克瘦

次日寅时,天空刚露一丝斑白之色,兴隆山便醒了。。しw0。

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穿梭在带着夜露的山林里,一边道互道早安,一边低头啄着打湿的羽毛。天儿太早,山林里的雾气,还未散去,一团团像白云似的弥漫在山顶,将这一片青翠的山峦,点缀得如同世外的仙境。

美景中的墨家广场上,人群挤得密密麻麻。

今儿钜子出行,墨家弟子早早等在了那里。

墨九每一次出行都很低调,这次也不例外。除了长老与执事,大多弟子只知钜子要出一趟远门,至于她到底去哪里,有人敢猜,却无人敢问。

广场门口潮湿的青石板上,停着一辆辆摆放整齐的马车,数十匹彪悍的骏马打着响鼻,在等着执行任务。这些都是墨妄提前安排好的,等墨九领着玫儿步入广场时,看见的就是列队整齐的弟子,齐刷刷地向她行礼。

“钜子好!”

“钜子一路平安!”

“好好好,诸位保重!”

墨九拱手向众人示意,“兴隆山就交给各位了。”

乔占平领着大腹便便的尚雅,站在众弟子之前,闻言双双抱拳,再一次对墨九深深拜下。

“弟子等领命——”

“保重!”

墨九自个儿骑马,却好心地为萧长嗣准备了一辆马车。

与众弟子挥别,她跨上马背,那辆马车就紧紧跟在她的身后,旺财那只会看眼色的狗,摇着大尾巴追了她几步,左右看一眼,也“哧溜”一下就钻入了车厢里,自在的享受起来。

“这狗,比人都精!”

墨九打趣地说罢,瞥一眼背后华丽的大马车,再看看自己的马,突然觉得哪里有点儿不对。

“噫,老子怎么搞得……像他家的马车夫?”

玫儿听见了,嗤嗤的笑,被墨九瞪了一眼,又赶紧缩回头去。

马车的帘子却在这时撩开了,里面传来萧长嗣略带沙哑的声音。

“多谢爱妻驾车,为夫不胜感激——”

墨九牙根儿又有些痒痒了,回头一瞪,“滚!”

萧长嗣轻声一笑,缓缓拉下车帘,坦然一叹:“马车上,滚不开。”

我的天!墨九狠狠闭上眼睛。

“希望我能平安到达阴山,而不是半路被他气死!”

这话在心里默默念叨,她当然不会说出来,长他的志气。

吐一口气,她望天,憋下怒火,“啪”地一扬鞭。

“启程!”

一行人马穿过兴隆山雾气弥漫的林间,像一条游走的长龙,蜿蜒盘旋在山腰上,煞是壮观,引来诸多百姓围观,指点,议论……

墨九高居马上,冲两侧民众点头招呼,看着前方那一面迎风招展的“墨”字旗,半眯的锐眸里,有一种浓浓的坚定感,或者说使命感。这是墨家钜子这个身份带给她的,有着归属感与服务性的使命。

因为这个“墨”字,她不再是穿越之初那个没心没肺的墨九了。

当然,也不可以再做那个随性而为的墨九。

所以,骑马刚过金州,她感觉到累了,就不再为随性而为地……主动上了马车。

累了,就休息,她是这么想的。可马车帘子一关,又颠簸,又无聊,大眼珠子瞪着晃悠的车帘子,那感觉比在后世做坐公交还要枯燥几分——路途太遥远,时间过得太慢。

于是乎,墨九闲得蛋痛,就想找人一起玩牌。

对,扑克牌……正是后世的扑克牌。

若说墨九对这个世道的贡献,除了军事上的火器,当属娱乐了。

这个扑克牌的“发明”创造,就是其中一种。

兴隆山的日子,缺少娱乐。不仅墨九这种习惯了网络信息化的穿越之人,便是那些墨家弟子在学习与工作之余,也是极度无聊与空虚的。墨九本着为墨家弟子多多创造先进性娱乐方式的使命感,让人制作了扑克牌,并教会了弟子们许多玩法……

“来来来,师兄,赶紧上车!”

墨妄是了解墨九的,这趟去阴山办事儿,他没忘记带上几副扑克,供大家消遣。而墨九拿到扑克牌,闷了许久的神经就兴奋起来,唤上墨妄,一起挤到萧长嗣那一辆最大的马车上。

“老萧,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三个人围坐,中间方一个小方几,摆上一壶清茶,墨九大概与萧长嗣说了一下扑克的玩法,看他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始终一知半解的样子,她的兴味儿顿时上来了,吡喝着要动真格儿的。

“玩扑克么,当然得赌钱才有意思。玫儿——”

她低唤一声,玫儿赶紧掏出银钱袋子递上去,“姑娘。”

墨九“啪”一声把银钱袋放在小方几上,冲墨妄和萧长嗣笑开。

“来呗,舍命陪君子!”

墨妄瞥一眼她瘦瘦的银钱袋子,没有吭声。

在兴隆山上,她吃的、住的、耍的都有人安排妥当,平常根本用不着她自个儿花钱,所以她身上能掏出来的银子,确实少得可怜……而且,这一点钱,确实太对不起她钜子的头衔了。

可他不扫她的脸,萧长嗣却没有放过她,只瞥一眼那钱袋,便摇头奚落,“就这点钱,怎好出来赌?”

墨九大眼一瞪,哂笑,“钱不在多,能赢就行!”

萧长嗣拎了拎她的银钱袋子,饱含

坑深210米,金帐里的世子

“苏赫世子?”

墨九慢吞吞抽出信笺,看完了微微一怔,方才认真低头凝视那个送信的汉子。

面颊红润,额头宽,颧骨高,鼻大而勾,很平凡普通的一个草原人,丢到任何一个牧民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微微一笑,墨九慢慢骑马走到他跟前,随口问。

“你是这里的牧民?”

“我是。”那汉子面带笑容,回答得很快。

“苏赫世子让你来送信的?”

那汉子想想又点头,咧齿而笑,“苏赫世子是我们的朋友,你们也是。”

朋友?这顶帽子未免戴得太早了。

墨九看他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不像能问出什么的样子,目光微微一动,轻“嗯”一声,又笑道:“是这样的,我们打南边来,不知道你们这边儿的习俗和规矩,这苏赫世子的生辰,我们需要随点什么礼才好?”

“这个……”那汉子迟疑一下,笑道:“我们草原人没那么多讲究。你们是远方贵客,苏赫世子专门邀请了,想来是不必随礼的……当然,贵客也可凭心意表示表示。”

“哦。”

墨九笑着点点头,“多谢!”

答谢了那个汉子,待他离开,墨九才知道他正是这个村子里的牧民,也是这时才知道,原来那个苏赫世子与大巫师“隐居”的村落,就是目前她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座牧民集居的村庄,名叫嘎查村。

它正正位于阴山脚下,由于水草肥美,有溪流贯穿其间,在这个时节很是热闹,居住有约摸上百户牧民,一眼望去,圆形的毡制帐篷,一顶接着一顶,高低不平,错座在草原上,很有壮观而辽阔之感。

曹元为墨九一行安排的帐篷在一个长长的斜坡底下,离嘎查村的牧民集居地约一里左右。相隔这样远,当然是出于安全与防御考虑。但他们的到来,还是吸引了牧民的注意。

南方来的人,对草原人来说,还很稀奇。

听说他们是来这边做买卖的商人,牧民们热情地为他们送来了马奶酒和带着浓重膻味的羊肉,顺便也从他们手里拿走了一些大米与面粉做交换……

墨九一向对于美食没有抗拒力,可当她兴致勃勃地尝试马奶酒和羊肉时,却不太习惯这两道赫赫有名的草原美食,丢下一大桌子人,早早逃回了自个儿的帐篷,让玫儿取出萧长嗣给的卤牛肉,又去炉子上烤了两个馒头,就着一起啃。

“我太想念南边了……”

这是她的第一句话。

“也不晓得彭欣在哪儿。”

这是她的第二句话。

“那苏赫世子生辰,为啥要请我们呢?”

这是她的第三句话。

玫儿总觉得她家姑娘有点儿本末倒置。

从收到苏赫世子的邀请开始,她不就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未曾谋面,但名已灌耳的苏赫世子身上吗?而她到好,先是吃,再是朋友,最后才想起正事。

“唉!”

玫儿重重一叹,为主子操碎了心。

把馒头外面烤焦的灰皮剥掉,她乖巧地递给墨九,“姑娘,可要玫儿请左执事进来,吩咐他去打听打听?”

“不必了。”墨九吃着馒头和卤牛肉,看似浑不在意,心里却有数,“这些事,师兄自有分寸。”

相处习惯的人,自会明白彼此。

墨妄并没有辜负墨九的期盼,等嘎查村的牧民离去之后,他再来见墨九时,直接便向她交代了打听到的事儿。

苏赫世子确实住在嘎查村,已经有好些年了。

他不像草原的普通牧民那样,随水草而栖息游牧,而是一直跟着大巫师,居住在嘎查村东北角的一个毡帐里。

前些年,这位世子一直默默无闻,牧民只知道大巫师收有一个小徒弟,但真正见过这个徒弟的牧民却不多,更没有谁知道原来这个小徒弟,居然是从阿勒刺来的世子。

苏赫世子的身份,是几个月前才被众人知晓的。

当时,阿依古长公主亲自过来,不仅与世子相认,还带来了工匠,在嘎查村为世子搭建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金帐。以毡为衣,用柳编窗,以金裹柱。金帐位于蓝天白云之下,弯弯河水之畔,茵茵绿草之间,甚是华美,牧民甚至热情地领了墨妄出去,指了金帐的位置,言词间极为骄傲……

可听完墨妄的讲述,墨九却觉得古怪。

“按理说来,像苏赫世子这样的人,应当不问世事才对?为什么过一个生辰,却要搞得这样高调。而且咱们刚入阴山,他就知道了,特地派人来请?”

墨妄与她对视一眼,没有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