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他才不放手,一低头,他把自己的唇压在夏日的嘴上,谁说夏日的初吻属于江皓天,在江皓天之前,他已经吻过她了,他一直记得那种感觉,美好得只许他蒙戈才可以触碰。只许他蒙戈才能拥有。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是这样得,夏日无力的靠在墙上,泪水沿着眼角往下淌。

蒙戈意犹未尽的放开夏日,夏日扬起手狠狠的朝他的脸摔了下去。

“蒙戈,到底,你还可以恶劣到什么样的程度?你怎么还有脸对我做出这种事?你不要再让我更看不起你。”

蒙戈酒醒了一大半,伸出手想去擦夏日脸上的泪水,夏日甩开他的手。

“蒙戈,从此后,我们将注定成为陌生人。”

依稀的光线里,她一脸绝决。

蒙戈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夏日最后和他说的话,就像他想不到这次见面后迎来的是两个人漫长的离别。

在以后五年漫长的岁月里,蒙戈常常做着时光倒流的梦境,倒流过去一点,再倒流过去一点,再倒流过去一点点,最好,倒流到他们十岁那年,属于夏日和蒙戈的初见,那时,他一定不会在心里嘲笑她,不会看不起她,不会叫她村妞,不会欺负她,不会骗她,那时,他一定会真诚的牵起她的手,给她自己最心爱的玩具,给她弹她爱听钢琴,带她到她想去的地方,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在她面前,那时,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去掀开波斯公主身边的人鱼小姐的面具,当她说不喜欢他和苏红莲在一起他一定毫不犹豫的应承她。那时,在那个盛夏,他一定不会选择以那样的方式去伤害她。

二零零四年的最后一天,繁华的北京将成为两个人的伤城。

那天,江皓天遗失了他刚刚开始的初恋。

那天,蒙戈遗失了他那名叫做夏日的小跟班。

昨晚凌晨,XX监狱发生了暴乱,导致两名无辜者一死一重伤。当蒙戈看到这一则新闻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那天,他住在成志高的家里,成志高铁青着脸进来,把一份报纸闷声不响的放在他的面前,他看见那个熟悉的监狱名字,他的手就开始颤抖了,再看见那个重伤者者名字时,他就懵了,嘴里喃喃的说着,怎么会这样?成志高,怎么会这样?

成志高拉着游魂一般的蒙戈来到了监狱打探消息,监狱里的工作人员目无表情的告诉他们一切无可奉告,成志高拨打了夏日的电话时,电话怎么也打不通,最后,成志高靠关系打听到了一点消息,重伤的夏天在昨晚已经被上面的人接走了,至于伤势怎么样去了哪里也就不得而知了。

一直在梦游状的蒙戈突然回过神来,一把抢走他的车钥匙,他开着他的车箭一般的飞出去了。

蒙戈回到了家里。李管家告诉他他一早起来他的爸爸和爷爷就不再家里了。

次日,蒙戈等回来了自己的爸爸,任他如何的哀求他的爸爸始终不发一言。

八天后,蒙戈盼回来了自己的爷爷,那个满脸憔悴的老人冷冷的给了他一句话,既知今日何必当初。

于是,蒙戈拿着夏日夏天的照片奔走在北京的各家医院,逢人就问,你有没有看见照片了的这两个人。

这种情况直至到蒙家来了一对中年夫妇,他们说是夏日乡下的亲戚,要接走夏德钦的骨灰盒会祖家,让他落叶归根。

当着一家人的面,蒙戈苦苦的哀求那对夫妇,不要把夏叔叔带走。那对中年夫妇不为所动,只是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他,最后,他来的自己的爷爷面前,说,爷爷,我求你了,不要让他们把夏日的爸爸带走,以后,阿日会回来祭拜时找不到了怎么办?

“阿日不会回来了,小戈,你们注定有缘无份。”他的爷爷拍了拍他的肩膀,口气沉重。

从那天起,那对叫夏日夏天的姐弟好像人间蒸发,落大的北京城里他再也找不回他们的身影,那个从十岁就开始陪伴他度过漫长岁月的叫夏日的女孩除了在荒芜的废弃工厂里留下了那副属于她亲手绘上去的壁画外,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一个月后,北京下起了初雪,鹅毛般的雪花覆盖了道路山川,初上的霓虹在雪光中晶莹透亮,这是夏日最爱的布景,那个女孩从小就奇怪,不喜欢玩具,不喜欢漂亮衣裳,不喜欢游乐场,却只喜欢油彩,蜡笔,喜欢用它们勾画出她梦想中的场景,她说,一年四季里我最喜欢的是春天,所以,在她的纸张里多数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情景,而在夏叔叔离开的那一年,已长成少女模样的她画了一年的冬天,萧条的树木,没有一片叶子的树枝狰狞的在天际里疯长着,树下的女孩拉着比她小的男孩凝望着远方。

夏日真是个奇怪的女孩,竟然会喜欢他,刚刚成志高在雪地里打了他一拳,告诉他,为什么夏日会喜欢上你这么一个混蛋,还喜欢那么久。是啊,为什么,她不是一直都知道他是一个多么表里不如一的人吗?不是一直知道他是一个多么没有责任感的人吗也不是一直都知道他喜欢的是像苏红莲那样漂亮的女孩子么?可那个傻姑娘还傻乎乎的把苏红莲送到自己面前。真傻,傻的让他现在心里插了一把刀似得。

一抹红色的身影站在雪地里,她也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她看着他在雪地里堆起了两个小雪人,看着那两个雪人的手被连在一起,他猜那个人已经给那两个小雪人命名好了名字,带帽子的那一个一定叫做蒙戈,梳马尾辫的那一个一定叫做夏日。

何叮当很高兴自己被安排坐在角落里,这里是一个观赏自己的**oss的最佳所在地,不管多痴迷,不管有没有流口水,都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这个尘世里小小的秘书一枚,她的**oss一如既往的目无表情的看着自己的下属口沫横飞,她也一如既往的看着自己的boss目无表情的的看着自己的下属口沫横飞。

何叮当其实原名不叫何叮当,她叫何丁丹,把父姓母姓结合在一起在加上一个丹字,谁知道就变成了这样,从小到大大家都是叮当,叮当的这样叫她,最后,连她也混淆了,签名时也常常签上自己叮当的大名,她和自己的**oss第一次见面还真有一点点的言情小说的桥段,两年前,她拿着自己的简历开始了那种不是去应征,就是在去应征路上的生活,那天,她来到了T.R应征秘书的工作,谁知道那些在排着队的女孩们一个个貌美如花,气质一流,她立马打了退堂鼓,抱着自己的简历灰溜溜回到电梯里。

进了电梯,她就一直盯着身边澄亮的皮鞋,笔直的裤管发呆,一直到身边有一个男音问她,我的皮鞋有那么好看吗?猛的抬起了头,于是,她看见一张无以伦比的脸,是的,当时,她只想到这个词,那时,罗格先生给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的评价是无以伦比,她第一次看见他时脑子里就想起了几天前罗格说的无以伦比,无以伦比,一种极致到无法用笔墨来形容的视觉享受。

她不傻,可好像那天在电梯里她就傻了几分钟,先是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的脸看,看到自己的简历掉下来还不知道,那个无以伦比的男子把她的简历捡起来递给了她她还不知觉。直到他说:“现在,我的脸打败了我的鞋了?”

她接过他的简历,尴尬的笑了笑。

他看着她的笑,有点晃神,伸出了手,手停在半空中,最后,停下了,脸上带着淡淡的怅然若失。

“你叫叮当。”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迷人。

何叮当被动的点了点头。

那天,他拿走了她的简历,几天后她奇迹般的获得那份工作,是的,之因为把它称做奇迹是因为她在三百比一的情况下获得那份工作,两年下来,她还是没有洗脱降落伞的嫌疑。

两年前,当她发现那个无以伦比男竟然是自己的直属上司,她才明白为什么那些进来应聘的女孩个个年轻貌美,个个花枝招展,钻石王老五谁不肖想,那时,她的boss在北京城里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钻石王老五。

其实,两年前,何叮当也有肖想过,她觉得自己是不是一下子被幸运女神的大棒槌和丘比特之箭双重眷顾到了,她肖想着自己和他会不会来一出电梯情缘。

两年后,他从小有名气的钻石王老五变成了大大有名气的钻石王老五,她的那点小暗恋也被她打到了十八层地狱里去了,这两年来,他对她和别的下属统统一个样,客气疏离,除了,除了偶尔会对着她流露出怅然的表情外,一切统统正常不过。

因为晚上要参加宴会,今天他穿的是正装,黑色的修身西服下是让公司的姑娘们垂涎万分,孜孜不倦提及的黄金比例身材,当然,这是她们午餐时间最感兴趣的话题,其实,也是自己感兴趣的。

他动了,他又习惯性的皱眉了,该死的,到底是谁的手机响了。

罪魁祸首是老板身边的大红人杨助理,他慌忙拿起手机一看,走到老板的面前把手机递给了他,他慢条斯理的接了过来。

全场鸦雀无声。

“你再说一次。”他站了起来,握着手机的手有点抖。

是的,有点抖,连声音听起来也是,何叮当不知道是不是只是她一个人的错觉,他可是蒙戈,那些报纸杂志形容就是有一天兵临城下眼都不眨一下的蒙戈。

“成志高。。。噢。。”老板的声音一下子扩大数倍,甚至于语无伦次:“成志高,你给我听着,你一定要跟着他,千万别给我跟丢了,不管用什么方法,千万,千万,给我跟住。”

挂完电话,他呆了一会。

然后,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离开了会议室,不,更正确一点来说是狼狈,因为被会议室的椅子拌倒了。

他就这样留下一会议室的人面面相顾,他走的时候甚至没有交代他们是留还是走。

何叮当郁闷极了,她打boss没有出现在宴会现场上,许多人都来问她她的老板有没有交代去了哪里,包挂,苏红莲。

提起苏红莲,何叮当又是一身的火,怎么会有长得这么美丽的女人,美丽也就罢了,偏偏还有一副好身材,有一副好身材也就罢了,偏偏还一举手一投足都流露出无限的风情,尤物啊尤物,这是何叮当对于苏红莲的第一印象,她觉得她在演艺圈里靠那张脸蛋当个花瓶就算了,可,可人家的演技绝对一流,所以,大红大紫也就不奇怪了,更让何叮当冒火的是她竟然和自己的上司不明不白的闹了多年的绯闻,更有无孔不入的狗仔爆料,其实,两个人在十几岁时已经是情侣关系了。

对于苏红莲和老板的关系,何叮当也暗暗的做了很多的猜测,他们好像是情侣又好像不是,她两次接到苏红莲打到秘书室的电话,都在很暧昧的时间段里,那是老板加班时打来的,有一度她怀疑苏红莲和老板同居,可看老板的态度好像不像,老板和她讲电话时他至始至终的口气疏离,客气,只是,老板有叫她订过两次花,是在苏红莲的生日当天定的。

在露台,何叮当看见苏红莲在打电话,她在猜,她是不是在给老板打电话。

今晚,何叮当是偷偷混进来的,一是好奇boss会不会缺席这个宴会,二是来这里饱饱眼福的,今晚可是T.R的周年宴会,在演艺界顿顿脚都会让正个演艺界闹地震的主,所以,来这里还怕没有大明星。

整场宴会结束,不管那些名媛,还是那些光彩照人的女明星怎么望穿秋水,那位T.R的掌门人都没有出现,整场宴会只有二当家金泰宇支撑现场,用蹩脚的汉语和来宾频频致歉,等宴会结束,何叮当看见他瘫坐在嘉宾席上丢下了一连串的韩语,从他的表情可以分辨出都是一些骂人的话。

“订单。”金泰宇叫住了正在一点一点的移向大厅门口的何叮当。

该死的韩国商人,做生意做得走火入魔了,竟然老是把叮当叫成订单,想订单想疯了。

“把会议室的情况告诉我。”

于是,何叮当一五一十的告知了他,当然,把老板摔倒的那一段隐瞒了,老板的形象她可不许任何人破坏。

金泰宇听了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蒙戈如此的方寸大乱。

他第一次见到蒙戈是在四年前,那时,在韩国。

那个英俊的中国男人开门见山,我知道你,我也信任你,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合作,我们一起来打造出一个盛大的舞台,让很多人在这个舞台上实现自己的梦想。

金泰宇不得不承认言语的煽动力,那个青年闪烁在眼中的希翼让他动心了吗,于是,他放下高薪,千里迢迢的和他来到这个国度。

在娱乐圈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里,蒙戈在他的眼里就像一个清教徒,不和女孩子约会,不玩男女游戏,也怒流连**,除了工作应酬喝点酒外几乎烟酒不沾,有一段时间里他怀疑他是个同志,可后来,他明白了,蒙戈是心有所属,有一天,他喝醉了,就这件抱住自己说,你回来,好不好?那时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在盼着自己最最心爱的,那天,他至始至终都在重复着这一句话。再后来,他在他的皮夹里发现了他的秘密。

是不是她回来了?那个被他一直藏在皮夹里的女孩?所以,蒙戈才会那般的不像蒙戈。金泰宇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那个令蒙戈魂牵梦萦的女孩。

何叮当已经有四天没有看到自己的boss了,他的boss可是个工作狂,只要在国内的日子里,几乎每天的工作都排的满满的,除了工作,老板每年还会花很多的时间到日本和美国这两个国家去。一起就是十多天,回来时脸色通常不好。

三点多时分,何叮当在秘书室里接到了一个电话。

拿起包,带着感冒药和美得冒泡的心情,何叮当按下了自己如花似玉的老板的门铃,现在,她可是遵照二当家的命令来给他送感冒药来了,当然,她一定会顺便照顾他。

结果,一盘冷水泼了下来。

给她开门的竟然会是苏红莲,呃。。。呃,他们是不是真的同居了。

而且,而且,她走进去后发现厨房里有粥的香味。

何叮当迅速的打量一下房间的装修,整个房子的装修简洁明净,客厅里也没有放着那些女孩们爱看的八卦杂志,还有,刚刚在鞋柜里也没有女性的鞋,待会,她会偷偷潜道浴室去一看究竟。

说实在的,她很不喜欢苏红莲,通常,太完美的女人不讨喜。

“你回去吧,这里我来就好了。”苏红莲居高临下的对她下达命令。

“不用了,红莲,你回去吧。”靠左的房间门被打开了,蒙戈走了出来:“我和叮当还有工作上的事要谈。”

女王黯然神伤:“知道了,蒙戈那你多注意一点。药要按时吃。”

走的时候,女王还用哀怨的眼神瞄了瞄自己,眼神复杂。不久后,当何叮当见到那个叫做夏日的女子时,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苏红莲会用那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成为那个三百比一的一。

那个叫夏日的女子,笑起来也和自己一样鼻子上有细细的纹路。

再不久后,她还明白了自己的老板为何此刻会脸上苍白如鬼。

妈的,爱情那玩意真是会让人内伤。

夏日这一次回国主要是因为她的东家应中国主办方的邀请,将在北京大剧院连演十场属于百老汇原汁原味的歌舞剧《蝴蝶夫人》,她所在的设计公司刚签完约就把自己踢到这里来了,说是身先士卒。

可夏日没有想到一下飞机就会和蒙戈有交集。

离开的这些年里,她一直在百老汇的剧院工作,最初的两年里一直都是打杂的,什么样的活都干,两年过后,她终于在剧院的老板的推荐下,投入到了肯.阿瑟的门下,这和她在北京的境遇竟然如出一辙。

不过,能为肯.阿瑟工作夏日是万分庆幸的,肯.阿瑟是百老汇的一名舞台设计师,曾参与过很多大型的舞台剧设计,具有很丰富的舞台设计经验,夏日在他的身边学到很多,这次的中国之行,肯.阿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这也是他第一次涉足中国的舞台设计。

来了几天夏日和阿树一直在和主办方商谈,那个负责人是一个四川人,所以,常常把他们带到川菜馆去吃饭,几天下来,让她和阿树叫苦连天。

到了第五天,所有的商谈都差不多了,那位负责人竟然还要带她们去川菜馆吃饭,他以为他们也好那一口,夏日以今晚要早睡明天要接机的借口推辞了他。

回到酒店,夏日打完了电话会过头来被无声无息的站在身后的阿树吓了一跳。

“老兄,麻烦你,以后走路出点声音好不好。”

“又给医院打电话。”

“嗯。”

“你弟弟有没有好转一点。”

夏日苦笑的摇了摇头,气氛一下子沉重了起来。

阿树很喜欢这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女孩,更确切一点说是尊敬,怜悯,这般年轻的肩膀所要背负的太过于沉重。

阿树认识夏日是在三年前,那时,他还是肯.阿瑟设计公司的一名新进职员,同时期进来的还有一个叫做夏日的中国女孩,后来,有一次,他和朋友一起到酒吧去找乐子,在酒吧里,他见到了当女服务员的夏日,化着很浓的妆,穿着紧身的白衬衫和超短裙,把客人给的小费塞进内衣里。

她看见他也不尴尬,只是淡淡的和他打了一声招呼。

那时,他是看不起她的,他以为她也和这里的很多女孩子一样,为了名牌可以放弃自己。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知道原来那个叫做夏日的女孩子有一个植物人的弟弟,目前,正住在迈阿密医院里,那家医院以收费高,护理好著称,而她在酒吧里只是纯当服务生的。

于是,他主动的接近他,接着,令他惊喜的是夏日竟是来自闽南地区,还会说一口地道的闽南话,要知道,台湾话和闽南话是差不多的,在接着,他发现他们竟然有很多的相似点,比如在吃的方面,比如,在对金钱的执着方面,不过,阿树对于金钱的追求最终的目的是把它们换成一款款的新型游戏机,而夏日对于金钱的追求是把它们换成了昂贵的医疗费,阿树有一次问夏日,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弟弟转到那些收费便宜的多的公立医院,她淡淡的回答他,舍不得也赌不起。

在阿树眼里夏日是仙人掌女孩。

肯一下飞机就直奔剧院,今天他的心情相当的不错,竟然在下飞机的时候给了他们一人热情的一个大拥抱。夏日猜,是不是奥巴马的民意回升了,肯是一个狂热的政治迷,把奥巴马当成自己的偶像。

刚到剧院里,夏日远远的就看见大厅里主办方的负责人方先生正在和一个人交谈,夏日在看清那个人后一僵,然后,下意识的她朝后靠了靠,让前面的几个人挡住了自己。

夏日没有想到时隔多年还会有和蒙戈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这个人是自己想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的人,在这五年里,还是会偶尔梦见他,梦里的他轮廓模糊,他的面孔正会随着岁月逐渐淡去,在自己快要想不起他的样子时,他却有突然而至。

他坐在那里,古香古色的包厢里,琉璃色的灯光落入了他的眸底,辗转着无限光华,他坐在那里,用流利的英语和肯交谈着,谈艺术,淡体育,谈时下,甚至谈政治。一向是话唠的肯竟然受魅惑一样,静静的听着,眼里一片赞誉,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微醺,夏日不再躲避蒙戈的眼神,支着手,看着侃侃而谈的他,岁月让他的轮廓变得深邃,少去了年少时的浮躁,阔别后的蒙戈让夏日想起了午夜的曼陀罗,那样的蒙戈熟悉而又陌生,以前,夏日曾把各个阶段的蒙戈的样子逐个在脑海里想个遍,二十岁的,三十岁的,四十岁的,五十岁的,她甚至还想过他一百岁的模样。

原来,二十八岁的蒙戈会长成这样子,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出色,夏日的眼角微润,拿起前面的酒杯。

一只手挡在酒杯上。

那手的主人的脸部表情太过于柔和,柔和得让她想落泪,说了一声对不起,夏日从包厢里退了出去。

从夏日离开包厢后,蒙戈再也没有说话。

今晚,他一直在说话,他拼命的找话题来吸引那个叫做肯的美国人,他知道只要那个美国人在,夏日就也会在。

查到夏日现在这里后,他就在自己的办公室一刻也呆不下去了,贸贸然然的赶到她工作的地方,自从那天她说出那句话后,他知道自己已经被判了死刑,他知道自己不该来找她,他用一百种理由来说服自己自己不能再来找她。

可是,他还是来了,一百种理智抵不过那个念头,想见她。

阿树观察着坐在自己对面让肯眼里直发光的漂亮男人,那个人虽然一直在说话,神情专注,可他常常偷瞄自己身边的夏日,自己偶尔和夏日互动亲密一点他就皱眉。

在夏日离开后,那个人的心思就再也没有在这个包厢停留过了。

所以,阿树断定,夏日和这个人一定是有故事的。也许,还是一段很缠绵的故事。

在包厢外,夏日从包里掏起了一根烟点上,她没有烟瘾,偶尔,苦闷的时候她会点上一根。

那个停在身边的脚步声夏日一听就知道是蒙戈,深深的叹息声在耳畔响起,洁白修长的手横过来拿走她手上的烟。

“蒙戈,那天说的话我不想在重复一遍。”夏日看也没看停在身边的人。

“可,阿日,想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我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脚。”

“那你到底要怎么样?蒙戈?。”

“我不想怎么样?”蒙戈拿着从夏日那里拿走的烟,不自然的绞着:“阿日,能不能。。。。能不能让我呆在你身边,只是,只是呆在身边就好,阿日,好不好?”

如此的低眉垂目,如此的患得患失,如此的小心翼翼,这些从来都不属于天之骄子的蒙戈,这样的蒙戈让夏日心生烦躁,她再次掏出了一根烟,可怎么也点不着,最后,她把打火机和烟狠狠的丢在地上。

“蒙戈,为了你心中的那点小内疚,你又在演戏了吧?你不觉得你这样子很可笑吗?你要呆在我身边干什么?嗯?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夏日了,相信你说的鬼话,哦,对了,你不是还对我发过誓吗?说什么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骗的人是我。可,你不仅骗了我,那个谎言一撒就是两年。你要呆在我身边干什么?蒙戈?你为什么要呆在我身边?可,怎么办,我的身边在没有一个夏天再为你蒙少爷背黑锅。”

前尘往事一幕幕的浮上夏日的心头,她已经好久没有在想起那些日子了,那是她一生之中度过最艰难的时日,不敢合眼,怕一合眼夏天就像爸爸一样说没了就没了,命运通常是你怕什么它就来什么,她真的是怕了,怕极了。

“蒙戈,要不要我来告诉我当时的心情,如果,当时我的手里有一把枪的话,我一定会第一时间杀了你,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可你又是阴魂不散的出现在我面前,你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想起那天的夏天,夏日浑身颤抖着。

蒙戈一把抱住夏日,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揪着他的心。

“阿日,阿日。。。。”蒙戈有那么一瞬间就想答应她,有那么一瞬间想说,好,好,我听你的,从此后我不会出现在你的面前的。

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蒙戈一向干不了伟大的事。

夏日推开了他,说,蒙戈,放了我吧,其实,我早已经不怨恨你了,但,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从此后,我们只能是陌生人。

某一天,夏日突然就懂了,在这茫茫人海里的每一个人在心里都有一些属于自己不想言及的伤痕,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太过于执着的人,那些伤痕会长时间的留在心里,也许还会伴随着你直至离开人世间,如果,你懂得放开它们,那么,时间会帮你带走它,也许,你会成为一个容易快乐的人。

夏日一直努力当那个快乐的人,然后,以一种好的状态等有一天她的夏天醒来他们就一起到他喜欢的北海道去。

其实,她要的就只是这些而已,就这些。

蒙戈提出送夏日他们回酒店,他让杨助理开车,把阿树打发到前面去坐,他和夏日坐在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