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活就是冬天的时候去滑雪,夏天的时候去露营,坐飞机从来不用提前买打折票…”看到她的脸色有些黯然,他停了下来,“对不起。”他不是故意要去说这些的,只是她的想法太过天真。

隔了几日,当看着区晓觉穿着黄色的工作服出现在洗车场的时候,顾眠的脸忽然变色。区晓觉是费了好大的劲才跟老板说通,可以让她不带薪试用两天。

“怎么不去上课?”顾眠皱着眉说。

“跟Adair已经请过假了。”她笑着说,有些讨好地看着他,“就让我试试,我想跟你一起工作。”

后面的这句话声音越来越低,但顾眠还是听见了。他迟疑了一下,说:“那一会儿你就跟在我身后好了。”

“好!”她清清脆脆地回答,嘴角扬起来笑成了一朵喇叭花。

顾眠简单地跟她介绍,看上去洗车很简单,但是在用自动洗车机清洗后,还是需要人工擦拭。有的车需要打蜡和抛光,打蜡的时候要用打蜡机直线的往复,这样是防止涂层的不匀而造成强烈的环形散漫射效果。蜡层涂抹均匀要等十分钟后,才用纺布毛巾进行抛光,这可是需要很谨慎和细致的,因为稍不注意就会留下划痕,如果一有划痕,车主就会扯皮,所以每个人在工作的时候都很小心。

区晓觉只是跟在顾眠的身后,打下手,拿一下工具,递一下毛巾。在他汗流浃背的时候她掏出纸巾为他擦拭,在他工作一会儿后,就端来水杯递水给他。

“瞧这对小情侣,真是恩爱。“工友们打趣地说。

“去!别瞎说。”顾眠轻斥。

区晓觉低着头,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

“没什么…我高兴。”她大大咧咧地说。

他明白她为什么高兴了,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样子,他别过脸。

“区晓觉,给我拿一下钢刷。”工友严于洲在一辆帕萨特的车底说,他正在给这辆车的地盘上保护蜡。

“钢刷?”区晓觉在一堆工具里翻了翻。

“那个!”顾眠替她拿出来,正要递的时候,区晓觉说:

“我来。”

她拿着钢刷伏到车下面,刚想说话,突然眼睛猛地一疼,失声喊起来,连退着坐到地上。原来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方向,严于洲正在喷清洁剂,里面有化学成分,一下灼伤了她的眼睛。

“区晓觉!”顾眠大喝一声,冲过来一把扶住她,当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快拿水来。”旁边的人也慌着赶紧过去拿水。

区晓觉只觉得眼睛一阵疼,根本没有办法睁开,又疼又怕,眼泪就流了出来。

“没事。”顾眠把毛巾蘸过清水清洗和擦拭她的眼睛,但她的眼睛还是无法睁开,很快就肿胀充血起来。

“带你去医院检查。”顾眠急急地说。

“我会瞎吗?”她问。

“傻瓜,怎么会?”顾眠宽慰地说。

她放下心来,他说不会就不会。她相信他,相信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后来再想起那时的自己,就觉得是真正的天真呀,一心一意,全心全意,毫无芥蒂。而人心,又怎么可以预测的呢?

原来这是所有天真的女孩都要过这一关的,让你知道这个世界就是一块玻璃会破碎会摔碎会打碎,会让你看到什么就现实。对,这就是现实。你只能慢慢地摸索,然后迅速地成长,才可以在这个充满诱惑欲望的社会里生存,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和欺骗。

这是项生存技能。

毫无保留地去喜欢一个人,再彻彻底底地被他伤害。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医生给区晓觉的眼睛上了药膏,蒙了纱布。嘱咐只要准时换药很快就没事。她的手一直地攥在顾眠的手里,即使眼睛看不见,但她也能感觉到他掌心里那种适度的温度。

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她什么都不懂,但她就是知道。她喜欢他,在入睡前想着他,在醒来的那刻想着他,在行走的时候想着他,在看书的时候想着他,他就像是呼吸,很自然,很依赖。只是这样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也是欢喜的。

年少的喜欢,从来不问出处。

只是在悸动的时候,就知道了,嗬,是喜欢了呀,喜欢上你。

“今天可以不用上班,想去哪里玩?”顾眠漫不经心地问。

她哇啦哇啦地大叫起来,没想到因为眼睛受伤还有意外的收获。

“去游乐场,去看电影,去动物园,去打电玩…”

“等等。”他打断她,“你确定你可以去看电影,去游乐园或者动物园?”

她忙不迭地点头:“都没问题。”

最后商量的结果,先去看电影,这样不那么突兀。其实去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跟他在一起就好了。

经过路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了下来,他狐疑地转过身,望着她。

“你听。”她笑着说。

是一家店里在放着刘若英的歌,她在唱:“想要问你一句敢不敢,像我一样为爱痴狂…”

她轻轻地和着音调唱着,她其实是想唱给顾眠听的。她不知道他明不明白,但这就是她想要告诉给他的话。

他们那天看的是一部喜剧片,周围的人都在笑,她也笑。

然后伸手在顾眠的面前拿爆米花吃,她的手调戏着每每都要在他身上“摸”一下才能准确地摸到爆米花,他低低地说:“区晓觉,你个小色女!”

“嘿嘿。”她坏笑起来,“终于明白秀色可餐的意思了。”

他抓住她的手,不要她乱动,然后用另一只手往她嘴里塞爆米花。

“那个…”区晓觉有些不好意思,欲言又止。

“眼睛又疼了?”

“不是呢。”她顿了一下,附到他耳边低声说,“我想去卫生间。”

话一说完,两个人都有些愣。区晓觉的眼睛根本睁不开,又怎么一个人进到卫生间里?想了一下,顾眠低低地坏笑起来:“还没去过男厕吧!走,带你参观下去。”

正是电影途中,所以男厕里没有人。顾眠牵着区晓觉进去格子间,然后把门关上:“我在门口守着,等一会儿进来。”

她笑着用力点点头。

隔了一会儿,顾眠进来牵她出去,对她说:“你在门口等一下。”

她在原地停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推开门,摸索着进去。她听到水声,内心又是激动又是娇羞,这个世界上,有谁倾听过他嘘嘘的声音呢?她有。她就是最特别的那个人了,不是吗?

和他在一起,所有微不足道的事都变成了一件大事。

“你喜欢我吗?”她问。

“区晓觉,你是女生吗?”顾眠被她吓了一跳,没好气地说。

是呀,这是男厕所。在这么奇怪的地方,问这样的话,真的有些奇怪。区晓觉轻轻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笑了起来。

“傻笑什么?”卢悦清看着女儿,问。

“想起昨天的电影了。”区晓觉说。因为眼睛疼的缘故,这两天她只能待在家里,虽然QQ一直挂在那里等着顾眠来敲“门”,但它一直很安静,偶尔有人说话,让妈妈来帮忙看一下是谁,但,都不是顾眠找她。

想想,自己是不是太过主动了呢?他会讨厌这样的女生吗?他会喜欢她这样大大咧咧的女生吗?原来恋爱中的人是这样患得患失,情绪反反复复,自己都觉得有些矫情。终于,还是离开电脑,坐到客厅里,“听”电视。

“爸还没回来吗?”区晓觉大口啃着一个苹果,含混不清地问。

“你爸现在都快成隐形人了,让他回家吃饭还要先跟秘书说一声。”卢悦不满地说。

“爸是为社会主义做贡献呢,咱们得理解,得支持!”区晓觉安慰着说。

“跟Adair老师学得怎样?”卢悦清随意地问。

区晓觉“哦”了一声,说:“挺好的。”她自己擅做主张跟Adair请加去洗车行的事没好意思说出来,不过顾眠是坚决不让她再去洗车行了。她也只好作罢,想想,跟他“同事”还只有半天的时间。

等眼睛终于消肿后,区晓觉就去Adair那里上课了。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还有些细细的血丝,但嘴角扬着笑意。无聊的时候跟夏千打了电话,她正在去尼泊尔的路上,她也是个随性的女孩,去了尼泊尔,知道尼泊尔离巴基斯坦近,就又去了那儿,然后把东南亚附近的国家挨个儿走了个遍。

“一会儿给你发照片,我都成黑炭了。”夏千嘻嘻地笑,又说,“你怎么样了?”

“嗯嗯。”区晓觉用肩膀把电话托住,腾出手来看了看电脑。还是没有顾眠发来的验证信息,有些失落。

“什么嗯嗯?你到底怎么样了?”夏千不满地说。

“这个…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好了。”区晓觉打着马虎眼。

“快说!”夏千扬声地说。

“我遇到了一个人。”

“男孩?”

“废话!”区晓觉第一次发现,夏千怎么这么迟钝。

“很帅?”夏千好奇地问。

“等你回来的时候,带你见啦!”区晓觉笑着说,“不过他都还没说过喜欢我…”

“那他喜欢你吗?”夏千问了个重要的问题。

“喜欢的吧,应该是喜欢的。”怎么会不喜欢呢?不喜欢会陪着她坐在石阶上聊天吗?不喜欢会带她去电影,会带她骑单车吗?不喜欢会在她眼睛受伤的时候那么紧张吗?不喜欢会那么亲昵地…“擦”掉她鼻子上的雪糕…吗?

这是初吻吗?这真是个有点奇怪,又让人不确定的初吻。

不应该是这样,但又是如此甜蜜。

“你这个蠢女人。”听完她说的,夏千忍不住打击她说,“没听过黄舒骏唱过一首歌吗…不要只因为他亲吻了你。”

“呸呸呸!”区晓觉不爱听夏千这样说。那个时候的她,又怎么会相信顾眠不喜欢她呢?虽然他总是酷酷的样子,虽然他有时候对她是爱答不理的样子,但也有很多的时候,他对她,体贴,细腻,温暖。

在Adair的院子里,一边喝着龙井,一边翻着《呼啸山庄》,明明是一个复仇阴谋的故事,但里面的爱情让欷歔不已,看到一段对白时,她指给Adair看,问怎么翻译会恰当一些。Adair轻声地念了出来:“”

“可以这样说。”Adair轻声说,“如果你还在这个世界存在着,那么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样,对我都有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你不在了,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好,他在我眼里也只是一片荒漠。而我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

区晓觉跟和她一起上课的女生倪兰都被这句话镇住了,这是多么美的告白,像,生死挈阔,与子成悦。

在后来,区晓觉已经能够流利而完整地阅读英文书籍的时候,对着那些经典的句子却已经没有感觉。她已经过了那个相信爱情的年纪了吗?在那个如栀子花一样的年纪里,她们对爱情的向往,只是在一句话里,一首诗里也能生出很多的想象。

是什么时候长大的呢?也许是我们明白,一夕忽老的那刻。

顾眠骑着单车立在铁栅栏外的时候,区晓觉的脸在那一瞬间就亮了。她放下手里那本《呼啸山庄》,有些期待地问:

“可以下课了吗?”

笑了笑,宽厚地说:“这样好的天气,应该出去玩的。”

“他是你男友?”倪兰朝顾眠的方向努了努嘴。

区晓觉看了顾眠一眼,笑了。她没有否认。虽然顾眠并没有说“让我们交往吧”这类的话,但在她的心里,这就是交往了吧。

跟Adair和倪兰打过招呼,区晓觉就飞快地跑到顾眠的身边,他今天穿着一件灰白色的运动衫,七分短裤、白袜和球鞋,浓黑的眉毛和轻轻抿起的嘴唇,让她忍不住想要抱抱他。

是有好几日没有见了,原来这就是思念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来上课?”区晓觉坐到他的单车后,扬声问。

“我每天都来这里转转。”他停顿了一下,回答。

这个回答让她的心一热,满心都是欢喜。那么,这几日,他也跟她一样,在等着这一刻的吗?

“对了,该滴眼药水了!”她从车上蹦下来,翻开自己的包找到一个小小的药水瓶子,递到他的面前,“帮我。”

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她的眼睛:“已经好很多了呢。”他接过药水瓶打开来,用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扳开她的眼睑,拿药水瓶的手举到她眼前。她看着他的眼睛,他们之间靠得如此近,鼻息在空中若有似无地缠绕,阳光在四周就像昙花一样,一朵一朵地开着。

区晓觉抬起手来,紧紧地揽住了他。他手里的药水一抖,便滴歪了。就像一滴泪水在她的脸上滑了下来。很冰凉,很冰凉的感觉。

她直视着他,静静地说:“我喜欢你。”

既然喜欢就是喜欢,谁主动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有些不自然地躲闪了一下,然后说:“滴眼药水呢!”

“你喜欢我吗?”她期许地问。

他手里的药水就准确无误地滴到了她的眼睛里,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有一些药水溢出来,就好像哭过了一样。

“带你去玩吧!”顾眠拍了拍她的头。她在瞬间整理了自己失落的情绪,脸上重新绽放出笑容,清脆地回答:“好呀!”

是在江边举行的文艺晚会。露天的舞台,一些彩灯,和一排排给观众准备的塑料椅子。

“其实是一会儿节目后要放烟花。”他说。

她点点头,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是有意义的。他们选了后面一些的座位,人慢慢地多了起来,也变得热起来,她翻了翻自己的包,找到一本薄一些的书。她举到他的面前,一下一下地帮他扇。

“不用了,我不热。”他说。

“怎么会不热,你看你都出汗了!”她自己也热得够戗,汗水把额前的头发湿得一缕一缕的,后背也潮潮地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我去给你买水!”顾眠说,“你就在这里,我一会儿来找你。”

“行!”区晓觉说。

顾眠走过一格一格的椅子时,她的目光紧紧地追随着他。

她看到他走到一台推车前,还回过身望了一眼。她就对着他笑了,其实她在人群里,他是根本分不清来的。只是当他回头的时候,她就下意识地冲着他笑了。

有个男人在她的后背上摸了一把。区晓觉愤怒地转身,是个穿着花T恤的男子,若无其事地看着前面的台上。区晓觉瞪了他一眼,回身。

只是很快,男子又在她的背上蹭了一下。区晓觉就知道他是故意的了,她拿起手里的包转过身劈头盖脸地打过去:“色狼!”

男子不甘示弱,粗着嗓门嚷:“谁色你了!别冤枉人!”

正吵着,顾眠过来了。她无比委屈地对他说:“他摸我!”

“胡说,谁看到了?”男子很不要脸地说。

区晓觉以为顾眠会一拳砸在男子的脸上,或者也要狠狠地骂他几句。但他只是淡淡地说:“别说了。”

区晓觉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不相信他竟然会不帮她。

“我们先去江边吧,一会儿要放烟花了。”他避开了她的目光。

她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手里紧紧地拽着自己挎包的带子。他找了个人少的地方,天幕慢慢地黑了下来,不远处的舞台上主持人还在说着什么,声音很嘈杂,她听不清。然后便看到有烟花在空中散开来,姹紫嫣红的颜色,空中亮了一下,暗一下,亮一下,暗一下,而堤坝上有一些小孩也挥舞着烟花,小小的棒子,顶端有着璀璨的火花,非常愉快。

“我只是不想跟那样的人吵。”他看着烟花,静静地说。

这是一句解释,她明白了。在这样的场合,和那样一个无赖争执确实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这么美的烟花,应该带着幸福的心情去看,而不是惆怅的、失落的情绪。

她平躺在草坪上,头枕在他的腿上,抬眼看那些璀璨的光芒,还有他,他的五官在烟花乍放的瞬间隐退了痕迹,只有一双眸子黑而深邃。

“没关系。”她听到自己静静地说。是的,她已经不气了,她相信他,他这样做自然有他的理由。女孩只有在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时,才会变得这样柔顺吧,所有的菱角都被藏了起来。即使会生闷气,会有小小的别扭,但只是哄哄,只要一哄,就好了。

那一夜的烟花在她的心里,是空前绝后的。后来,她看过无数次的烟花,但心境大不相同,她总是想起自己枕在他的腿上,仰头的情景。是如此美好,而忧伤。

和顾眠在一起,所有微小的事情都变得很美好。

他教她骑单车,找了一辆小单车,红漆的颜色,摆在面前的时候,就像一辆玩具车,她扑哧笑出声来。虽然骑这样的单车有些古怪,但是很不容易摔倒,歪歪扭扭地前行,他也会在后面适时地扶一下。阳光扑面而来的时候,如钻石一样闪眼,她的头发轻轻地扬起来,在惊呼中,在每一次回转身看他时,心就变成了一粒水果糖,甜的。

他跟她说吉祥街的灌汤包很好吃,她穿着T恤和牛仔短裤,跟在他的身后排队,即使是那么长,那么长的队伍,她一点也不觉得厌烦。慢慢地朝前移动,抬手在他的背后写一些字让他猜,他有些无奈地说痒,她其实写的是,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呀!

他们去逛超市,她偷偷地打开一罐七喜来喝,他有些无奈地闪得远远的,做出一副“我不认识你”的样子,但是当营业员出现的时候,她突然把打开的七喜迅速地塞到他的手里。

在营业员的逼视下,他微微红着脸去柜台结账。而她在身后,乐不可支。她去过无数次的超市,但只有和他一起逛超市的时候,才会变得这样如此有趣。

他们去书店买书,有个男人把自家的哈奇士拴在门口的灯箱上,哈奇士在门口狂吠,吵得不得了,而主人气定神闲地翻着书本。区晓觉偷偷地移过去,在顾眠的眼神一再阻止之下把狗绳解开,哈奇士就嗖的一声跑上大街,而它的主人狼狈不堪地追过去。区晓觉笑得前俯后仰,而顾眠则是一脸隐忍笑意的表情。

有一天,顾眠去借了辆摩托车出来,他啪啪地停在她的身边,很潇洒地扬扬后座。她踏上去,戴上头盔,双手抱紧他的腰身,头靠在他的背上,跟着他在一盏路灯一盏路灯之间疾驰而过,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依在他的身后,感觉耳边呼呼的风声,还有那些模糊而过的景致。

还有,他们在一场暴雨而来的时候,跑到路边的公话亭里躲雨,那么逼仄的空间,他们的身体有些靠近,她在他的身后,轻轻地牵住他的衣角,那一刻,她会觉得,站在他的身边,天永远都不会塌下来。只是静静地看着,也都会让她沉醉。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记忆会这样好。她记得他们之间所有的细枝末节,她去球场看他踢球,他是9号球员,他是后卫;他们在露天的烧烤店吃小吃,她喝两灌啤酒,而他只是喝茶;他们去海洋馆看企鹅,她在台阶上差点摔下去的时候,是他及时扶住了她;他们还去打了一场台球,她竟然以一个球险胜了他,她挥着杆子哇啦哇啦地大叫,很激动…那时候的区晓觉,全身的沃土都被开垦了出来,无处不结满了芬芳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