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候鸟与暖风终年相遇上一章:第 12 章
  • 候鸟与暖风终年相遇下一章:第 14 章

向远方望去,天空是青灰的,我的心情一阵失落,有点像杨白劳卖掉了喜儿。仿佛,瞬间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一张500,000人民币的支票。

招手叫辆出租车,我钻进去,半晌没说话。

司机挺奇怪,问:“去哪?”

“红太阳新村。”我低声喃喃地说。

出租车风驰电掣般开到目的地,我垂头丧气、晃悠悠地走到徐欢欢家楼下。抬头一看,阳台内久违的物品蓦然惊现,那是晾在竹衣架上还在滴水的黑色文胸…B罩杯的。

回老家一个月后,我居然接到了吴诚的电话。他说:“欢欢。”

声音挺低,不由得让我沉默,不知为什么,他也忽然停顿。隔着电话线,我们很长时间没说话。终于他又说:“你手机停机,我就猜你回家了。”

“喔。”我浑身不对劲,问道,“你有事吗?”

“欢欢。”他像在解释,“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跟方霖就是比较谈得来,其实,没发生关系,很清白。是你太敏感了,你这样干什么呢…”

他又继续说:“我从没想抛弃你,方霖也没想跟我在一起,她自己有男朋友。”

我一边听,一边暗暗冷笑。

——好一句“没想抛弃我”,原来他始终以为自己是施舍者,以为自己穿着大白袍,头上有光圈。肉体不出轨,难道就不算出轨吗?老婆要、拈花惹草也要,愉快的生活嘛。

“欢欢,你气性太大了,这种脾气不改,迟早会吃亏。”

“喔。”我问,“你还有事吗?”

他忽地一声轻叹:“我在树人职高。”

树人职高?!乍然听见母校的名字,我情不自禁一愣,感到掌心出汗,心跳如鼓,仿佛脑子里有根棒槌“咚咚”乱敲,半晌,才提名道姓惊愕地问:“吴诚,你想怎么样?”

他说:“欢欢,能不能过来谈谈。”

听得出,他挺诚心的。

我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刚才那种猝不及防的紧张,忽然又烟消云散。也就是说,现在挺平静,不愤怒不暴躁;除了心里还有点厌恶,一切正常。

“你好好过吧,以后别撞在我手里。”

“欢欢,难道我们就这么算了吗?”

我“啪”一声,挂掉了电话。

霎时,神清气爽。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出去谈谈,在母校约会?如果那人脑子没问题,那肯定就是我有问题了。

我觉得,碍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猛地被掀掉,泉水生动地流向远方。

曾经想方设法地想对他好。

曾经这个词,真令人惆怅。

怕吴诚再打电话过来,把家里固话的听筒搁开了。我慢慢走进卧室,扒在窗台往外看,天渐渐冷了起来,楼底下社区花坛里,原本摆着好几盆菊花,现在已经开败了。

回家这转眼的一个多月,我像条蛀虫蠕蠕地生活着。

我基本不出门,因为爱情工作两不顺,心虚爱面子,生怕遇到老熟人——小城就那么几条主要街道,刚回来的时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撞见了个高中同学,她一个劲打听我跟吴诚的婚事,弄的我只能强装笑脸支吾她。

此后就躲在家里当缩头乌龟,每天睡懒觉,披头散发、无所事事。做人两大终极梦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登时实现一半。

有次我妈进我房间,关上门劝我:“欢欢,吴诚那个小畜生,以前妈就跟你说,不是什么好对象,分了就分了,分开更好。”

本来,听说吴诚考上研究生,我妈对他渐渐默认,谁知这会见我哭丧着脸跑回来,新仇旧恨,一股脑儿全发作了。“以后别再出去了,不是我说你,营业员有什么前途?丢人!别人问起来,我和你爸都开不了口讲给人听。你现在啥花头也没,以后妈给你在本地另外找个单位。”

这话肯定是父母商量过,再传达给我的。

时代不同了,我不再是那个捧着书本畏缩做作业的孩子。

他们养成的脾气却很难改,喜欢否定我,喜欢用他们自以为的真理,来替我做决定。

不过父母毕竟是父母,职高毕业后我一直在外地,这时见我回家,他们其实很高兴。我心情不痛快,他们天天买好吃的,纵容我赖在家吃吃睡睡,游手好闲。

望着窗外,我无聊地发呆。

觉得再这么下去,会腐败得背脊钻出小蘑菇。

可接下来应该有什么打算,老实说,心里又没底。

我一没学历,二没后台,爸妈给找的工作,十有八九是办公室小文员——他们觉得坐办公室比较有面子。但叫我每天对着电脑写文书…会死的。

从小学到高中,好歹受了12年现代教育,却从没人教我做自己喜欢的事。

搞到现在,已经不知道究竟有什么,是自己真心想做的。

如果让我选的话,也许还是喜欢卖东西,跟斐丽酒店相比,在春宜商场工作的几年,其实还是挺开心的。难道得再次离开家乡吗?

实在没事干,打开电脑玩QQ。

我的QQ好友不多,把吴诚的“三口井”拉进黑名单,剩下只有几个人。一个是吕雪,那妞儿经常不在;还有几个老同学,我得避着他们;剩下的,是刚刚认识的陈小安。

陈小安主动加我为好友,她天天在线,昵称叫“魔流剑”。

刚登陆,她的信息就蹦出来了。

一条兴高采烈的通知:“欢欢,我又更新了3000字,有空去看啊!”说着附个网址。

我只好点开来。

陈小安还在写小说,有事没事就敲我一下,怂恿我去原创网,给她的小说打分留言。那个似乎是武侠小说,叫《十年生死两茫茫》,已经连载到38章,我扫描过无数次第1章,感到每个字都认识,连起来,却浮在眼睛前面看不进大脑里。

她的QQ对话框又闪了:“欢欢你来啦,要给我打分留言噢。”

我一看,赶紧拉到文章最后打个分,想半天,留了句话:“写的好,继续加油!”。

其实已经暗暗观察过,《十年生死两茫茫》有收藏2个、评论25条,第1章点击90,第2章骤降到50,最后一章点击只有10。换句话说…基本没人看。

而且她的评论大部分是一个叫“香香”的ID留的,极有可能是她的另一个朋友。剩下的就全是她老公Kiwi的,而且Kiwi的评论明显心不在焉,经常性“好!”、“加油!”、“越来越好了!”之类,怀疑他也跟我一样,压根没看内容,瞎评的。

“欢欢。”她美滋滋地说,“我写H了哦。”

“H是什么?”

“就是男的和女的XXX啦。”她神秘隐晦又得意地说,“有H可以增加点击率!”

我不禁乐了。

点开一看,果然有个章节后打了个括号,标明H。那一章确实比前面点击高,有52个点击。Kiwi没有留言,底下“香香”孤零零地写了一句话:“自插双目,扶墙出贴。”

这话真逗,我笑出声来了。

“小安,那个‘香香’你认识的吗?”

“啊,她是关泽的老婆。你见过关泽的吧。”

关泽?这名字让我愣了愣,然而第一个跳进脑海的,却居然不是春宜食堂见过一面的西装男人,而是那个嬉皮笑脸的设计师…楚襄。

陈小安的思维还停在小说上:“看到题目旁边的网络封面没?新做的图,好看不?”

“好看。”

她乐呵呵地说:“叫楚襄设计的。下个月就能把文写完了,我跟楚襄说了,让他给设计个漂亮封面,再帮忙装订成一本好看的书,做纪念。”

“真的吗?”我挺由衷地说,“那很好啊。”

她发过来一张眼冒红心的小人头:“其实楚襄人不错啊!有事找他,都肯帮忙。”

不知为什么,提起楚襄我马上想起的,就是那天在酒吧的场面,登时有点局促不安,半天才尴尬问:“楚襄,他现在在做什么,‘Bliss & Talent’的广告做完了吗?”

“不知道。”

“哦…”

陈小安仿佛毫不在意地说:“你别看楚襄游手好闲的样子,其实忙着呢,接的活儿一大堆,我搞不清楚他究竟在做什么广告。”

“这么忙?”

“是啊,赚老婆本啊!”

“…”冷不丁看到这么句话,我一时无语。

“欢欢,楚襄把书店全权委托给我啦。他好像想正式开个公司。”

“哦。”

“你没看到,谈合约那天他穿了套西装。哇塞,真有样子,比日剧里的小美男都强,帅!男人这么帅,我们女人还怎么混。”

肯定做贼心虚,我忽然觉得,陈小安大有深意,是不是每句话都故意说给我听的。

难道楚襄告诉陈小安了?

这念头让我十分忐忑,忙含糊地支吾几句,匆匆下线了。

爸妈都去学校上课,家里没人,我甩着手在客厅走了两圈。老实说,最近好几次,尤其晚上临睡时,躺在被窝里圆溜溜睁着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回想酒吧的事情。都说酒后吐真言…如果那时候没拒绝楚襄?

当然这种事是没有如果的。

最近无聊过头了。

日子过的很快,西北风唰唰乱刮,冬天真正来临了。而我蜗居在家的腐烂日子,终于也走到了末尾。于是,有了这样一件极琐碎的家庭小事——

小舅舅的女儿,也就是表妹哲哲,今年刚刚高三。本来六月份要参加高考,却被保送去了上海交大。小舅妈高兴坏了,在饭店摆了两桌请亲友一道庆祝庆祝。

小舅舅和小舅妈从小就对我很好。

表妹上重点大学,我当然挺高兴,想起吕雪以前送的一瓶迪奥香水,一直舍不得拆封,这时连忙翻了出来,送去给表妹当礼物。

吃饭那天,我妈的七个兄弟姐妹都带着孩子来了。宴席相当热闹。

当然主题也十分鲜明。

大舅妈进饭店,屁股还没沾座位,就已经拉着哲哲的手,笑呵呵地说:“哲哲,还是你厉害,我家冰冰高考拼命也就考了个二本。”

小舅妈笑容满面地谦逊:“冰冰现在蛮好,公务员。”

“哪里,哲哲是我们家的榜样。”

小姨马上把女儿拉到前面,说:“哲哲,以后畅畅妹妹你要多帮她,她数学不好。”

“畅畅英语好,考重点高中没问题。畅畅,是不是?”

小姨的女儿畅畅刚好念初中一年级,正着迷古装电视剧,喝口可乐大声说:“<孝庄秘史>里面,刘德凯演皇太极,最大的皇后跟哲哲姐姐名字一样的,就叫‘哲哲’!”

其实没人知道皇太极是谁。“皇后”两个字却通俗易懂,满桌登时恭维地哄笑起来了。

小姨一边笑,一边随口问我妈:“你们欢欢,现在还家里呆着吗?”我妈不吱声,小姨瞄见我点头,忙给自己打圆场:“哦不急不急,女孩子没关系。”

爸妈坐在旁边什么都不说,我心里苦笑。

宴席宾主尽欢。

散场后我和爸妈搭出租车回家。一离众人,他们便收去了笑脸,车厢里气氛比较沉闷,也比较微妙。我望着窗外,冬季的小城灰扑扑挺单调。

忽然,我爸开口了:“前几天跟一个朋友打过招呼,叫你去建材公司上班。”

我妈一听,立即接上去问:“什么建材公司,做什么?”

“公司还算大,在城南,从文员开始做,一个月1500吧。”

我妈便点头:“文员也好,斯文。”

“先做再看,要是有更好的公司,再跳槽。”

我听着他们讨论,一声不吭,实际上也没什么好说的。印象中从来就是这样,不需要当事人发表任何意见。因为当事人的爱憎和喜怒永远不是要紧的,他们永远为我好。

青春期最容易愤怒的时候,曾经觉得,即便训练条狗,也该给狗喂几根骨头。

当然现在我已经逐渐看开了。亲人之间有时候就这样,一边伤害一边关怀。

仿佛一匹布的经纬线,情和怨紧密交织。

出租车飞驰,小城的街道在眼前一轮一轮闪过,忽然感到它简单、重复,而没有变化。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我清楚父母不愿我再离开家乡,可大概心已经野掉了,就像鸟尝过了飞出笼子的甜头,于是回不到被支配的生活了。

灵机一动,找了个理由——红太阳新村的房子,必须回去处理下。

两天后我登上了长途汽车,非常巧,在半路接到建材公司人事主管的电话。

我婉拒了他。

离开几个月后,终于还是又回到红太阳新村。

房间里几个大旅行包整整齐齐地放在地上,是没寄回老家的一些行李。这时看起来,它们像一点令人不备的预兆。给房子搞了个扫除,冲澡换衣服,把内衣外衣洗掉晾阳台里。然后提着包垃圾,准备下楼丢掉。

刚刚走出单元门口,猛地看到,有个人站在外面。

那人头发悄悄蓄得有些长,貌似换了个发型;穿件半长不短的深色呢大衣,跨了个时尚款的包,满面春风。

我拎着垃圾袋瞪大眼睛。半天,吃吃地问:“你…你怎么在这里?”

他眉开眼笑,两只手插在大衣兜里,说话时呵出淡淡的白雾。“嗨,徐欢欢,好久不见,我刚巧路过嘛。”

回红太阳新村的第一天,居然就撞见了楚襄!

天很冷,风有点大,我站在单元门前偏转头假装无辜,毫无目的地眼神乱飘瞄来瞄去,红太阳新村水泥灰的楼墙到处积满铁锈和油烟,冬天枯掉的爬山虎藤仿佛发出窸窣声,不知哪扇窗飘出红烧蹄髈的香味儿。偷偷扫了楚襄一眼,只见他笑得像只鼹鼠先生。

今天他好像显得特别开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开公司赚大钱了。

我赶紧走几步,掀开花坛边的橘红垃圾桶,“咚”地把垃圾袋丢进去了。然后拍拍手、掸掸衣角,做了很多小动作。

他看着我,语气慢条斯理地说:“徐欢欢,最近混哪儿啊?”

“最近?”

“听说春宜商场撤柜了,你不在春宜了吧。”

“哦,哦…回老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刚回来,打算找新工作。”一边说,一边觉得话题绕在自己身上挺被动,于是忙找出个更安全的方向,问他,“‘Bliss & Talent’的广告做完了?”

“做完了呀。”他笑眯眯地说,“你想看吗,什么时候拿来给你看啊。”

安全话题顿时变得不安全,我忙支吾,把两只手按在面颊上取暖,顺便眼睛看地,低头回避。“谢谢,太麻烦了。”

“不麻烦。”

他声音喜滋滋的,打开包,摸出一双很厚的皮质大手套,胳膊一伸,递到我面前。“‘Bliss & Talent’这季的新款配件,何菲儿塞给我好几双,送你一双。”

“不不不。”

“你在‘Bliss & Talent’干了好几年,拿双手套应该的嘛。”

觑着眼皮底下时尚漂亮的皮手套,我暂停三秒,鬼使神差地取了过来。“谢谢。”

“戴上试试。”

我把手伸入口子里,塞好五指,弯弯手掌。挺合适,挺暖和的。

“嗯,不错。”他笑得更像鼹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