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大火一直烧了半夜。待独孤无涧等到人声远去之后,爬上悬崖,却已不见了昏迷的母亲。他很痛,很痛,在地上的尸体堆里到处爬,到处翻,最后他却看到了一个活人。”

“是七叔。他叹口气说,孩子,你跟我走,你娘的尸体,我已藏好了。”

“埋了母亲之后,七叔便带着他躲避到乡下养伤。腿伤好了之后,独孤无涧便对七叔说,他要报仇。七叔却说,你够强大了么?”

“于是独孤无涧告别了七叔,开始前往漠北。因为他听说,天山之下,住着一个神秘老人,武功已是出神入化。”

“他不敢呆在中原,流浪到漠北后,他便一直打听神秘老人的下落。可是没人知道。于是,他一直流浪了两年,什么苦力都做,连马粪都捡去卖,也和野狗抢东西吃,有时还和野狼打架,每打一次,他身上便多一道伤疤。”

“但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有一次,他便碰上了庞大的狼群,头狼撕开了他的胸膛,鲜血冒着泡喷出来。他以为他要死了,却想不到一个骑着骆驼的老头救了他。”

“那个老头很奇怪,半边脸上戴着桃木面具,笑嘻嘻地望着要死不活的独孤无涧,说,听说你在找我?”

“独孤无涧很高兴,大声说,我要报仇!便昏迷了过去。醒来时,他便已成了半面老人古木生的弟子。古木生笑嘻嘻地废了他原本的武功,于是他又疼昏了过去。”

“醒来时,人已在一个山洞里。山洞里有到处乱窜的老鼠,有游来游去的鱼儿,有三百九十九个怪异的石头人,身边还有治外伤的药。古木生还是笑嘻嘻地,在洞口上方对他说,墙上刻满了武功秘笈,你自己练,什么时候打过那三百九十九个石头人,你便出来罢。”

“独孤无涧便开始练功。可惜古木生记性不好,三天两头忘记给他送吃的来,他无奈之下便吃生鱼、吃老鼠、吃洞口掉下来的烂果子。”

“终于,熬到第三年的时候,一个跛脚的少年,每天都来头顶上的洞口,给他送一次吃的,顺便看一看他被石人打死了没有。跛脚少年胆子很小,不敢和他说太多话,独孤无涧也很冷,从来不和跛脚少年说一句话。”

“终于有一次,跛脚少年忍不住道,你疼吗?因为他看见山洞里那个少年,全身赤裸,却遍身伤痕,有的甚至还在滴血。独孤无涧第一次抬头和他说话:习惯了。”

“后来,跛脚少年每次来送饭时,便会和独孤无涧说上一两句话,虽然独孤无涧从来冷冷不说话。直到有一次,跛脚少年说,我的脚其实没有废,但总是疼,所以走路会跛。独孤无涧于是对他说了第二句话:等我出来,我找大夫给你治脚。”

“两年后,他遍体鳞伤地爬出了那个山洞。古木生笑了,又抱了一大堆兵书、策谋给他看,他却指着那个跛脚少年说,你找大夫给他看伤脚。古木生说,好,但是你要去山上活捉只野鹰给我。”

“养好伤后,独孤无涧一个人上山了。三天三夜后,他回来了,遍身都是血,整个人仿佛鬼一样。他晃了晃,扔了一只同样受伤却仍然活着的野鹰给古木生,然后就倒下了,说:你说话要算数。”

“古木生这次没有笑,他叹了口气,望着昏迷的独孤无涧说:真是个好孩子。”

“后来,古木生找了个奇怪的婆婆来,竟然真的治好了跛脚少年的脚。”

初一说到这里,在静谧的夜里,深深叹口气,站起来,转过身去,看着烛色朦胧的窗户里,“百草姑娘,你可知,我当时有多高兴。我跛了五年脚,想不到会有一天能好起来。堡主说话,可真算数。”

但房中寂然。

初一又叹口气,“这个故事,堡主只给我讲过一次,我也只对别人讲过一次,便是这次。可我听的时候也痛,讲的时候也痛。对不起,对不起,惊扰姑娘了…”

话音落,人已去。

却不知,房中之人已哭得在床上发抖。

院外幽幽树影里,一个高大男子站在黑暗里,浑身微微发抖。一个妙曼身影轻轻从后面贴上来,轻轻抱住了他,轻轻道,“不疼,不疼,无涧哥哥不疼。”

本书由首发,!

[五十四 又见锦城]

第五日早上,雪霁。

京城肃王府。后花园。

白袍玉面的金玄豫懒洋洋地躺在一张软榻上,半眯着眼睛,吃着左右侍妾送到嘴边的鲜果,好一幅悠然自得的模样。

侍官高声通传:“禀王爷,礼部王大人求见。”

金玄豫叹口气,“传。”

礼部尚书王褶快步走进来,身后跟着长长的一队侍者,鱼贯而入。行礼之后,金玄豫淡淡赐了座,也不挥退侍妾,慢慢坐起身来,要笑不笑地望着王褶,“王大人,今日又要如何折腾本王?”

三书六礼,下国聘、下礼书、下迎亲书,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哪一样没有按照中原皇室婚娶的礼仪来做足。半月前,已派出正三品昭毅将军率礼队西出阳关,前往努国,迎接三公主云那伽入中原,即便是后日大婚,也自会有宫廷司仪安排一切事务,那礼部老儿如何还要一再烦扰他。

王褶一见金玄豫淡淡笑容,顿时心里发毛。全朝上下,谁不知这个王爷喜怒无常颇难伺候,又偏爱微服行走江湖,因此对朝廷中那一套繁文缛节,向来藐视。

于是赶紧跪下了,“微臣不敢。后日便是王爷大喜之日,皇家御衣坊已制好吉服,太后下了口谕,让微臣携衣礼前来,看看王爷可否满意。微臣因此不敢怠慢,冲撞之处,还望王爷恕罪。”

金玄豫心里恨恨,果然是那个老妖婆。

长孙太后原本就不中意这起联姻,连连声称,浩浩天朝王爷,却纳一个小国公主为正妃,有辱皇家颜面。闻听此言,金玄豫在心中冷笑了好几声,这次纳妃,不就是没娶她长孙家族的女子么。

长孙家已想方设法让长孙青云的长女当上了当朝皇后,又死活栽了长孙青云的侄女给体弱多病、甚少干预朝事的十三王爷为妃,现在还想来干涉他纳妃了。

等本王有朝一日拔了你长孙家这颗毒牙!金玄豫心里咬牙切齿想,面上却微微一笑,“本王很满意。王大人回宫复命罢,就说本王会择日进宫,向太后她老人家问安。”

王褶如获大赦,赶紧行礼起身。他也知道,原本过来一趟,就是一个形式而已,肃王爷怎会有心思查看这些,还不是成天忙着莺歌燕舞。

望着王褶一行离开,金玄豫这才面色一冷,挥手退了侍妾和下人,望见远处屋脊上一层积雪,在微微阳光下闪闪发光,思绪万千。

这已是他第二次纳妃了。

六年前,他便迫于长孙太后施压,纳了长孙青云的四女为妃,那女子生得一幅病西施模样,心却不软,笑里藏刀,做事阴狠,进门不到三月,便害死他两个怀孕的侍妾。他一怒之下,干脆派人在她日常膳食中,暗投不孕之药。笑话,他堂堂肃王爷,为何要受人摆布,甚至一恨之下,也不再让任何侍妾有孕,以免遭她毒手。

一连两年,正妃都无所子嗣,自然慌了,郁郁寡欢,加上身体原本就弱,又颇受金玄豫冷遇,进门三年后,竟因病香消玉殒。

金玄豫原本就对她无所感情,也乐得清闲,拒绝再行纳妃,整日莺莺燕燕,花红柳绿。长孙太后和长孙青云原本盛怒,却无奈抓不到把柄,又见他整日酒色奢靡,倒正趁了心意,懒得理会。

但全朝上下闲言碎语,暗暗揣测这肃王爷多年无后,难不成是身有暗疾?金玄豫一笑了之,若非努国传来消息,说努国三公主病愈下山,努王格尔萨有联姻、睦邻之意,他倒还未有纳妃之心。

努国是一个生活在祁连山下的游牧民族,骁勇善战,宗室旺盛。近十年来,人丁愈加兴旺,国力强盛,接连吞并了周边数个小国,版图不断扩大。

努王格尔萨倒也并非一介武夫,他不知以何手段,寻得一个中原隐士为国师,励精图治,学习汉人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密切与中原的经济商贸流通、文化交流学习,因此越发国势强健,繁荣昌盛。加上位处西北诸国通往中原的要塞位置,一举奠定了其在西北诸国中的大哥地位,西北诸国都要给其三分颜面。

近年来,西北连国、巨邺族,北方鲜国都渐渐势强,让原本就薄弱的西北边境战事频频,不得安宁。尤其是连国和鲜国,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加上长孙青云朝内弄权,搞得是内忧外患,皇兄金千烨夜不能寐。

如今倒好,努国称臣,正中金千烨下怀,若收得一国臣服,便也减了不少麻烦。

想到这里,金玄豫唇边淡淡一笑。想不到十五年前那个小小女童,竟然一直记得他。

十五年前,他还是一个十六岁的翩翩少年。那一年,正好也是努国格尔萨前来朝拜,顺便带了他最爱的小女儿云那伽一起来。

那时,云那伽还是一个六岁女童。大宴之上,她调皮地跑进了御花园,扭了脚,迷了路,不想碰上金玄豫。

那场邂逅是有趣的。扭了脚的云那伽,因为金玄豫抱了她出御花园,便眨着大眼说,长大后要嫁给她。

游牧民族都是直爽性子。金玄豫一怔之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这小女童真真有趣,笑道:“待你年满十八,本王若还未娶妻,便娶了你。”

却不想,那云那伽竟铭记在心。

奈何,云那伽十八岁时,金玄豫已纳了正妃三年,尽管不久后,那妃子香消玉殒,可云那伽一场重病,不得不上山养病。而金玄豫也早忘了当年笑言。

三年后,二十一岁的云那伽病愈下山,第一件事,竟是要嫁到中原来。

格尔萨哭笑不得,游牧民族纵是不拘小节,女子主动向男子示爱也不稀奇,却也没有向中原男子提亲的习俗,何况对方是皇室王爷。

可云那伽死活不依。格尔萨闭门想了一天一夜,又征询了国师意见。他一生戎马,驰骋沙场,但终是临近暮年,东征西战已力不从心,又加上这些年耳闻目濡中原的文治武略,于是深知,百姓爱的是和平,战争是政治家孜孜不倦的游戏,却是百姓深恶痛绝的火海。

于是派出使者,表露心意,愿联姻称臣,缔结和睦之约。

一个月前,努王格尔萨携女入朝,明艳无双的云那伽,远远朝着金玄豫展齿一笑。金玄豫竟一时恍惚,两年前,是谁手里握着他赠送的青色蝴蝶玉佩,对着他展颜一笑?那是凉秋,金菊怒放,那笑容真美,灿烂若菊。

蒲玉蒲玉。那个性子沉静却是胆大倔强的女子,他如何不知,那是一只不肯折翅的鸟,她要的是整片天空,而不是无尽的等待和分享。

眉心一皱,唤来金官,“蒲玉有消息了么?”

“回王爷,没有。”

“传本王之令到五门,寻得该女子者,不得抓捕,不得惊动,暗中保护,将消息回禀本王即可。”

金官退下,金玄豫仰起脸,微微眯了凤目,雪霁后,真是好天气。忽然想起一张死鱼脸,忍不住一笑,又皱着眉摇摇头,两个多月了,不知那两个冤家如今过得可好?

他却不知,一只天鹰堡的信鸽,正向京城疾速飞来。

天鹰堡。

独孤无涧冷着一张脸,大步向外走。如剑的黑眉皱在一起,明显消瘦的脸上,有微微胡茬,无一不显示出他的疲惫。

初一快步跟在他身后,面色冷肃,“一大早发现尸体后,初一已飞鸽传书到京城。想必王爷能在下午得到消息。”

独孤无涧紧紧抿着薄唇,走出天鹰堡,翻身上马:“死了几人?”

“二人。”

五匹快马向着山下疾驰而去。

下午时。

天鹰堡大门再次缓缓打开,一个佩刀黑衣侍卫皱着眉头走出来,“老吴,不是要腊月廿八才送米上来么?怎么提前到廿四就送来了?”

堡门外,十匹大马驮着满满的米袋,不紧不慢地从铁索桥上走过来。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子抬起大手来,一声吆喝,停下了所有马匹,然后裂嘴一笑,伸手摘了头上的狗皮帽,点头哈腰地跑过来,“胡二哥,小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日一早,白管事便吩咐小的,赶紧送了米粮上山来,说是初一总管吩咐下去的,就快过年了,叫小的赶紧送些上好的米粮、面粉上山来。说不准今年堡主是要宴请贵客吧。”

那被称作胡二哥的侍卫撇撇嘴,看了那老吴一眼,似乎是在掂量他的话,偏偏初一总管又和堡主一起下山了,无从查实。

天鹰堡地处半山,虽能种菜,但米粮油肉却是要外供,因此,每月廿八,山下都按时送上新鲜米粮来。

胡二哥想了想,又打量了跟在老吴身后五个青衣小厮,有的小厮规规矩矩垂首而立,有的小厮正忙着伸手去掂掂抖散了的米袋。

一切都很正常,要过年了,也合情合理。于是那胡二哥一甩头,“进去吧。”

“是是是!胡二哥新年吉祥!”老吴笑眯眯地点着头,又戴上狗皮帽,转过身,却马上换了副凶神恶煞的嘴脸,“快,快,快!还不赶快把马赶进去!”

一个青衣小厮走得慢了,老吴嘴一歪,伸腿就踢了那小厮一脚,骂骂咧咧道,“臭小子,没吃饭啊你?”

胡二哥似乎很不待见,黑着脸,干咳一声,冷冷瞄着老吴。

老吴那张藏了一半在络腮胡子后的黑脸膛,顿时又讨好地一笑,“是是是…”半退着身子,跟着马群进去了。

“下了货,赶快下山啊!别磨蹭!”胡二哥遥遥喊道。

片刻后,马群便走到了天鹰堡后院。

老吴嚷嚷着让小厮们去下米袋,自己却在一旁点起了一支旱烟,抽得吧哒吧哒响。想了想,指着一个小厮道,“你,跟我来。”

那小厮垂着头,弯着腰,赶紧跟去了。

转过一个廊角,四处寂静。

老吴左右看了一眼,刚才还挺得直直的腰板忽然一下就弯了:“二宫主。”

刚才那垂首弯腰的青衣小厮却慢慢挺直了腰板,抬头,零散的黑发下,赫然掩映着一双绿眸。

锦城冷冷地笑,“九刀,既然宫主派我亲自出马,你自然知道,不可有失。事成之后,我自然知道在宫主面前,提起你的机警。”

老吴面带喜色,又赶紧正了神色,“属下明白。一切照二宫主的计划行事。”

锦城点点头,望了望四周,“做好接应。”说完,便拧身一闪,消失在假山后。

沉香居。

百草早已醒来,却还是呆呆坐在床上,闭目养神。

宝翠蹲在屋角,用一支小火钩,轻轻掏着紫铜小火炉中的炭火,望一眼发呆的百草,又忧伤地垂下了头,“姐姐,你饿了么?”

百草摇摇头。

宝翠站起身来,拍拍裙子,“那宝翠去后院取些小火炭来,一会儿就回来,好么?姐姐。”

百草点点头。

宝翠叹口气,转身出去了。姐姐这次真是伤心死了,醒来就变成一个木头人了。

宝翠匆匆走出院子,与一个青衣小厮擦肩而过,却并没多看一眼。

站在院门口的两个黑衣侍卫挡住了那个青衣小厮,“你是何人?”

“我是——”那青衣小厮慢慢抬起头来,竟是一双妖眸,二人一惊,却猛然眼前一花,继而颈下一麻,砰砰两声倒了地上去。

锦城诡笑着说完了话,“——你爷爷!”

身影一闪,便轻脚轻手走到了窗外,探首一望,心竟有些明显的跳跃。两个多月无所事事地浪迹,高兴了杀人,不高兴了喝花酒,一切如这些年一样,他是发了什么神经,总是想着她和他对桌吃饭的情景。

难道他性子里本也是和他哥哥一样,看上的东西,不到手便是食不香寝不安?

屋子里,那个女子白脸黑发,静静斜倚在床上,非常安静,却是一脸苍白和无力。

目光顺着她的脸滑下去,果然小腹平平。

锦城心里叹口气,独孤无涧,我说过让你守好了。

朦胧中,百草觉得似乎有气息逼近,一只手指触上了她脸颊。

她浑身一抖,睁开眼,竟震惊地看见一双含笑绿眸,闪闪发光。

“…锦城?”

她轻轻道。锦城笑了,“上天对我真好,你还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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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天涯两茫茫]

“你…”百草呆呆看着面前那个妖瞳男子,“…怎么在这里?”

锦城用手指抚过她消瘦的脸颊,眼中有那种久违的笑,妖异的,看不清心事的,“跟我走么?”

走?

百草茫然地看着他。走哪里去?天大地大,她却从未想过自己能走哪里去,任由想起谁她都会疼,不如不想,做个无血无肉的木头人。

锦城的手顺着她的下巴滑下来,却轻轻一跳,隔着锦被,温暖地覆盖在她平坦的小腹上,“你和他,这唯一的联系不是也没了么?”

百草一个哆嗦,伸手推开他肆无忌惮的手,别开脸,连嘴唇都变得发白。

锦城却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她,“有个地方,叫凤凰镇,离连城岭千里之遥。很多,很多中原人,听都未曾听过。”他不笑,绿眸中却有了暖意,“仙女,你想去看看么?”

百草转过头来,怔怔不语。

那个男人却不再说话,伸手拾了床边的狐裘大衣,裹在她身上,俯身将她从锦被里抱了起来。

果然,那娇弱的身体在他怀中很乖,一点也不挣扎。

离开天鹰堡,离开这个梦魇,百草心中某个小小的角落忽然间活泛了。前世今生,恩怨纠葛,谁欠了谁?容许她忘了这一世吧。她沉沉叹口气,心力交瘁地闭上了眼。

锦城抱起她,快步走出了房门。却不料一脚踏出门,面色便一冷,目中蓦然杀机迸现。

院子里,一个身裹火红狐皮大裘的绝色女子,正笑微微地望着他,“唉呀呀,对不起,来得真是不巧。”

锦城不说话,冷冷看着赫颜西雀。他知道这西域女人武功不俗,九刀打探的所有情况,他都了若指掌。

西雀娇娇笑着,紧了紧身上的狐裘,上下打量着锦城,啧啧有声,“妹妹,你不乖哦,三天两头勾引野男人上山来,难怪无涧哥哥要生气,连孩子也不要了。”

百草身体微微一抖,头却更深地埋进了锦城怀中。

无涧哥哥?锦城心念电转,真是天也助他,于是邪邪地扯唇一笑,“美人,野男人和你做个交易,如何?”

西雀睁着一双天真的眸子,伸出纤纤玉指,指了他怀中的百草,“你要她?带得下山么?”

锦城道,“美人不是要帮我么?各得其所,永不相见,你看可好?”

“各得其所?永不相见?”西雀脆声笑了,弯弯的长眼睛闪动细碎的光芒,风情无边,“说得真好。”她笑眯眯看了锦城,“我喜欢聪明的男人。”

说完,面色却蓦然一冷,目光似锥,盯着锦城怀中的百草,“你听好了,你于无涧哥哥,便是一颗刺,生生地疼。长痛不如短痛,我本想替他拔了这颗刺,不过难免让他生恨。现在当真是好,西雀不介意做个顺水人情,各走各路。不过你要记好了,独孤无涧,此生便是我赫颜西雀的良人。”

锦城低头去看怀中的百草,她疲惫地闭着眼,忽然清冷一声,“独孤无涧是谁?”

锦城于是笑了,抬起头来,绿眸闪闪,“美人,多谢了。”

西雀莞尔,满意地看一眼百草,“妹妹真本事,每个男人都长得不错呢。”她捂了嘴,轻轻娇笑,“不过,西雀心不大,有无涧哥哥一个就够了。”

说完,她扭着腰向外走去,走到院门口,手轻轻一抖,两枚寒光闪过,地上那两个昏迷侍卫的喉上,便多了一支飞镖,命毙当场。

锦城不动声色,这女人的心果然不是豆腐做的,好在,他和她没有冲突。

天鹰堡大门缓缓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