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独孤无涧却忽然垂下头来,冰冷双唇,印上她微凉额头。蜻蜓点水。

西雀笑了,风华绝代,连周围士兵都呆了呆。

“…无涧哥哥…送我去…找…婆婆…天山之巅…北斗七星下…盛世极乐…”

独孤无涧怔了怔。

“…我下葬…要…穿…红嫁衣…”她最后看一眼独孤无涧,一串眼泪无力滚落,眸光停滞,笑容凝固,绝世容颜苍白凋谢。

独孤无涧唇角抖了抖,缓缓埋首西雀颈边。

长久沉默。

众将士也无声。

山下大军已如潮水般直追逃兵而去。密密麻麻一片漆黑,遮住了那一地鲜血。

管锋领兵而来,于大军中抬首,望见那一片尸伏遍地的小山丘上,十余名黑甲士兵孤立山头,无声无息,霞光映照,有如天神。

他后来才知,远比那些士兵更孤独的是,独孤无涧。孤独到疼痛都没人述说。

本书由首发,!

[八十四 新衣]

金德王朝三十年初春。塞北战事,历时二月有余。

鲜国与巨邺族大军与中原军队恶战三场,各伤亡惨重。而努国国内势力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哈尔巴拉联合五部宗亲之朝鲁亲王,与中原定下朝臣盟约,获得有力后援,扫除国内余孽,处斩六皇子巴彦,寻回逃亡中的八皇子,推举新君即位,迎公主云那伽回国,随后按盟约撤兵,臣伏于金德王朝,年年朝贡,永世友邦。

三国同盟,终因努国撤兵而破裂,剩余两国,各怀鬼胎,互相揣度,在与中原大军对峙一月后,终是黯然退兵。

距离最远的连国,自始至终中立观战,不闻不动。

由是,这场战火并未蔓延至中原边境,离中原边境最近的凤凰镇,依然白云悠悠炊烟袅袅,人们的生活并未受到战事影响,偶尔有道听途说的谈论和浅浅惊慌,但终归平静。

锦城带着百草,在小镇最南边的一处农舍住了下来。

对于四国战事,锦城不是不知的。可他知道,凤凰镇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历来是兵家不争的贫瘠之地,加上距中原边境十分之近,即便战火蔓延而来,也大可退入中原,不用太过担心。

正是因为如此,凤凰镇从来宁静,极少有战火波及,甚至连大漠沙盗都不屑滋扰。

于是,锦城想了又想,终于决定在此小住一些时日,再找时机,定夺是否重回中原。

而这些,是百草充耳不闻的。偶尔有周围村民饭后茶余,谈论一些从中原边境集市上听来的战事消息,她都不会多听一字,只是终日钗荆裙布,村妇打扮,连院子都甚少踏出。

那遥远战事,那乱世纷争,那生死难测,又与她何干?

锦城偶尔会在饭桌上漫不经心讲一句,“塞北混战,还连绵不绝…”然后偷眼看她渐渐丰盈起来透出健康气色的脸。

她垂头默默吃饭,像一池风吹不动的春水,安静而缄言。谁会奔赴战场,出生入死,都与她无关。

锦城总见她淡漠之极,于是绿眸深处有轻轻笑意,伸个懒腰,一口气将桌上饭菜吃得精光,然后抹抹嘴,咂巴咂巴笑,“哎哟,仙女还会做这样好的饭菜。”

终于有一次,百草淡淡一笑,“说吧,王子殿下还想吃什么?”

锦城狡猾地舔舔嘴唇,忽然灿齿一笑,“我喜欢你。”

百草已对他长期抽风的回答见惯不怪,叹口气,站起来收拾碗筷,淡淡道,“好吧,下顿吃白水面条就好。”

说完转身去厨房洗碗,却被锦城从后面拦腰轻抱,声音慵懒道,“我来。”

百草轻轻挣脱,然后看着锦城手脚麻利地洗碗洗筷,还是忍不住道,“…你真是王子?”

锦城抬头,笑容几乎可谓明媚,牙齿白得晃眼,“如假包换。”他埋下头,看不清表情,“太傅死后,我都是自己给自己做饭洗衣。”

百草再不语。她如今话已很少,总是面目平静地沉默,仿佛年长许多岁,眉目间自有一股清滟淡秀的韵味。

锦城说,“要不请个丫头?”

百草斜斜看他,摇头,“别浪费钱。”

锦城道,“女人不要操心养家的事,容易丑。”

百草道,“我去集市为人看病罢。”

锦城面色一沉,“不许。”

百草又沉默。她也知她不宜抛头露面。

锦城叹口气,“你若觉得无趣,不如这样,你不是会种药草会配药么?我拿去卖。”他无奈地耸耸肩,“从今日起,杀手追魂绝迹江湖,靠耕种猎渔养家糊口,如何?”

他皱紧眉,一副伤心欲绝痛惜万分的模样。

百草终于忍不住,噗嗤轻笑,偏了头去,不看他怪怪的表情。

这男人,这男人,哪里还有半点杀手追魂的样子。追魂怕是真的死了。

忽然觉得热热气息靠近,百草一怔,回过脸来,冷不防,脸颊正好撞在锦城悠然等待的嘴唇上。

于是那男人坏笑,“是你要我亲,不是我要亲你。”

百草面颊一热,转身便不言不语出了门。蹲在屋后,把他从集市上买回来的药材种子从布袋里抖出,细细晾了开,准备松土下种。

有女子嘻嘻笑声飘过。

她抬起头来,看见三五村妇,提着竹篮从屋后走过,远远看见她,爽朗地笑,“阿四媳妇,今日可有新鲜孢子哟?”

阿四便是锦城,村民知道的阿四,便是一个不爱说话的猎手。女人们私下议论,阿四媳妇和阿四一样不爱说话,可阿四媳妇怎么看怎么葱白一般水秀清美,真不像村妇。可对于阿四的绿眼睛,她们却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两年前,阿四便住在这里,有一天,他忽然消失了,又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他已有了媳妇。

百草摇摇头,脆声道,“没有了,过些天来吧。”

村妇们笑嘻嘻地走远了,落下一串脆生生的笑声,即便是撒在这边境的黄土沙石上,也真像含苞待放的花儿一般。

百草有些发呆,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眼中竟有些许羡慕。天青地朗,白云棉花一样撒满边境的长空,远处可以看见山,和山下茫茫的草原,真是好,这里一花一木一人都这么快乐。

百草垂下头,开始用小铁锹松土。她也想,做个简单快乐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锦城走出来,蹲在一旁默默帮忙,忽然道,“大婶大娘们说,我媳妇长得可真好看。”

百草不理他。

锦城偏过脸来,“媳妇,帮我做件衣服。”

百草没好气,犹自松土,淡淡道,“好,去找你媳妇做。”

锦城有些哀怨地叹气,“过些日子,是我生辰。”

百草停下手中的动作,歪头看他,“真的?”

锦城一双绿眸晶亮,挺拔的鼻子皱了皱,“真的,每年生辰一个月后,便是每年第一次冰蛊发作之时,我怎么会记错生辰。”

百草想起仿佛很久以前,他满面冰霜的毒发痛苦,心里一动,垂头不语了。

日子于是流水一样慢慢滑过,在这边境的小镇,几乎看不到岁月的痕迹。

这凤凰镇只有一条街,弯弯曲曲像羊肠子一般绕过全镇,地面上全是被风沙吹得皲裂的石块,石头缝隙里灌满了黄沙。这里土地贫瘠,几乎没有农耕,主要生产方式是农牧和织造,男人们养牛养羊养马,女人们在家织造花纹粗糙简易却实用保暖的羊毛毯或牛皮马靴之类,最后由男人拿到边境集市去卖,换回中原的盐巴、大米、小麦、蔬菜以及其他种种生活用品。

锦城对这样平淡的日子感到很称心,唯一不称心的是,百草变得极其沉默,几乎没有喜怒哀乐,有时他甚至希望惹她生气,这才像一个血肉鲜活的人,可百草从来不生气。天黑之后,就关门睡进自己的小屋里,一点声息也没有。

锦城也不急,觉得来日方长。

由于气候和土壤条件限制,百草只能种很少的几种耐旱药材,于是叫锦城去买了各种药材回来,关进小屋里,专心致志地开始调制各种药。有救人的药,也有毒药。

锦城很好奇毒圣之女能配出什么样的毒药来,百草却总不许他碰一碰那些药。

他叹气,但也不阻止百草做药,有点事做,对她来说会更好些。他也并不缺钱,大漠沙盗和母妃的族人,怎么可能让他忍饥挨冻,他只是再不想有所瓜葛而已。

如此这般,锦城自然是不会出面去卖药,只是托了镇东的桃婶去卖。一些日子后,整个凤凰镇的人,甚至时常出入边关的商人镖师都知道,凤凰镇桃婶的金创药什么的,最是有效,价格也实惠。

无事时,锦城便在百草身前身后磨叽,“你说这都要到夏天了,穿棉袄能不能提前捂一身痱子出来?”

“对了,你会治痱子吧?我不要在身上留疤。”

“嗳,你现在很会挣钱也…”

百草终于忍无可忍,放下手中黑糊糊的药膏,转过头来,很无奈地看着他,“好像现在春天刚开始。新衣服是吧?”

锦城点点头,不嬉笑,很稳重地看着她。

百草摇摇头,转过头继续捣鼓药膏。锦城在背后偷偷玩她披散的发梢,无聊得要生霉一般。

百草无语。她肯定,那个面若冰霜杀人索命的追魂一定是她曾经的幻觉。

这一日,桃婶又来拿药时,百草喊住了她,想了半天,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桃婶,你会做衣服么?”

桃婶道,“什么衣服?”

百草道,“袍子吧。”

桃婶明白了,呵呵笑,看了看四周,凑过来说,“你是要给阿四做春衣?”

百草摇摇头,“我哪会。桃婶你帮我做,我给你银子。”

桃婶毫不犹豫地摇头,“阿四媳妇,那可不成。自己相公的衣,哪能让别人做,不成不成,我得去卖药了。阿四还没回来呀,哎哟,打猎可真辛苦…”

百草咬着嘴唇,也没办法说自己和阿四不是夫妻,想了想这一路走来,欠下万千情意,于是喊住了桃婶,“那…桃婶,你帮我买了布料来,教我怎么做袍子好不好?”

桃婶顿时笑了,“好,好,怎么不好。”

百草勉强笑了笑,算算日子,还有三天便是锦城生辰了,算是谢意吧。毕竟没有他,她哪能下得了那连城岭。

她却不知,桃婶的话,全是锦城背后的授意。

三天后。

锦城吃完了饭,便一直坐在桌边不肯走,拿绿眼睛贼亮贼亮地盯着百草,也不说话。

百草看他一眼,灯烛的光,在他脸上投下了光亮和阴影,让他高挺的鼻子更是线条分明,平时苍白的脸有些淡淡的光,一绺黑发垂在眉上,微凹的眼睛里,绿色瞳子闪着明亮妖异的光。她想起蒙古包里那个长辫子的吉娜,呃,她倒还忘了,这个男人长了一张妖颜,这些年一定迷惑了不少小姑娘。

她从屋里拿出一叠整齐的衣服,递给锦城。

锦城顿时眼睛更亮了,抖了一看。棉布长袍,青色,袖口处镶了米黄色的柔软羊皮,啧啧,虽然针脚不算细密,但已足够锦城高兴得心里开了花。

他反反复复地看,“你做来送我的?你做来送我的?”

百草看他欣喜的样子,心里有些暖,想起桃婶和桃叔,忽然想,能做一对平凡夫妻是一种福分。如果没有以前…

她轻咳一声,拒绝往以前想去,含糊了道,“嗯,我不太会…或许小了些,我睡了。”

说完,就转身进了屋。

轻轻关上门,就听锦城的声音传来,“我母妃也为我做过衣服,我十八岁那年。真谢你了。”

百草背靠着门,望着黑暗的屋子,忽然有些难以抑制的难过,幽幽道,“是我谢你。”

继续下去,她和他该如何相处?

情人和亲人?无依无靠和相依为命?还是同为天下沦落人?锦城的好,像棉里的针,明明是软的,偶尔又尖锐一痛。

她揪自己的头发,痛苦地想,为什么?

第二天,锦城就穿了新衣。果然有些小,袖口有些短,袍子也不够熨帖。

但锦城却穿得很自在。从外面走进来时,一身春光,精神抖擞,挺拔得像棵孑立参天的红杨树。

百草忽然就觉得,这男人的光芒,真是遮都遮不住,若是在华美绚烂的皇宫朝堂,他会是怎样一个光华夺目的王储。

她并不知,有一天,她看得见这一幕。本书由首发,!

[八十五 小桐和霜霜(上)]

自从那日锦城穿了百草做的新衣,整天都容光焕发。

百草则整日埋首在那个小屋子里,不知在捣鼓些什么。有时,锦城出门时,神气活现地大声道,“我出门了!”

百草也只是在屋子里淡淡“嗯”一声,算是回应。

这让锦城有些憋屈。他这是在学别的夫妻。男人出门时,女人总是要跑出来细细叮咛些,譬如说在外小心早些回家什么的。为什么这女人自从身体养好后,就整天捣鼓她那些莫名其妙的药,对着他这个大活人基本没什么话说?

他很丑?还是很讨厌?

好吧,就算他们还不是真的夫妻,也不会远了,他相信。

这么想着,他就阴着脸走了。一直到太阳下山,才背着一背的猎物慢吞吞走回来。

而此时,百草多半是坐在院子里的那把竹椅上,安静地看着他慢慢走来。

漫天晚霞里,那女子素衣布裙,黑发披散到腰间,不施脂粉的脸像一朵睡莲,风轻云淡地开放。她站起来,背后是几间赭褐色的农舍,烟囱里正飘出袅袅炊烟,顿时让这黄昏充满了醺醺欲醉的温暖。

家。

他是有家的。

锦城垂头想,还有没有人像她一样,一寸一寸温暖他看尽悲欢离合生死善恶的心?

于是锦城愈发想将这普通日子过得更像普通日子一些,晚饭时便和百草说,“要不我们养几只鸡吧?”

百草哑然,抬头看他,不明白他为何突发奇想。

锦城干咳一声,垂目吃菜,含糊道,“…你又不爱说话,静得慌。”

百草想,他不也是少话的人么?不过,自从在凤凰镇住下后,他的话便多起来,脸上也再不曾有过从前那种凌厉的冷意和戾气。

“好。”她淡淡道,低头继续吃饭。

吃完饭,锦城百无聊赖地在院子里劈柴。

劈柴对于他来说,差不多像切豆腐,轻轻松松便劈了一大堆。劈得发热了,他干脆脱了外衣,赤着结实的上身,继续劈柴。

劈着劈着,他有些心不在焉了,转过身去看最南边的那个小窗子。

那是百草睡觉的屋子。此时正有一簇朦胧昏黄的烛色剪影,摇曳在那白色窗纸之上,偶尔有细微的水声,从里面传出来,更是撩拨得他把柴禾砍得东倒西歪丑哩吧唧。

百草吃过饭后,就关进屋子里洗澡。

住进凤凰镇快三个月了,她的屋子在最南,他的屋子在最北,中间隔着正堂和穿堂不说,每晚她睡觉,屋子必定关得严实,真气死他,他若有心想做什么,哪是一道门能阻拦的。

想到这里,他哀叹一口气。他想他是病得不轻还是孤独出了阴影,非要这么将就着这个女人,忍忍忍,忍到有一天她心甘情愿走进他的生命里。他很怀疑自己从杀手直接转型成了圣人。

正想得出神,忽然屋里传来“啊呀”一声惊叫,随即听到水盆打翻的声音。

他面色一变,扔了斧头便跑进屋子去,砰砰地拍门,“出什么事了?”

百草的声音里仍有余悸,“老鼠…有老鼠…”

话音落,门已嘎吱打开,一团温热冲出来,扑了他一个满怀。

锦城放眼望进去,看见两只老鼠果然在屋里蹿过,吱吱叫着,转眼便不知了去向。

锦城觉得好笑,这女人连老鼠都怕。他哪里知道,百草曾被扔进树洞里,与老鼠共处一夜,对老鼠,已有绝对的阴影。

他垂头,忽然心里乐了。两只野耗子很懂事麻,把一个平时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冷美人送到了他怀中。那他便不客气了,大咧咧搂了软玉温香,“你屋里有老鼠,不能住了,住我屋里吧。”

百草惊魂未定,抬头便看见他戏谑的绿眸闪闪发光,再定睛一看,竟发现他赤着上身,结实黝黑的肩膊上还挂着细蒙蒙一层汗珠,顿时一跳三步远,挣脱了这尴尬的怀抱。

“…对不起…”她嗫嚅道,赶紧转身进门,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误。由于事发突然,加上老鼠从来都是她的一块心病,因此仓皇跑出来时,不过是裹了一件外袍在身上,别说香肩和粉腿遮不住,一转身,就连一片雪背也暴露在某人灼热的目光下。

咳,咳。

这深更半夜,这夜深人静,这孤男寡女,她就想这么活色生香地招摇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关门进去,完全无视外面某个身心都极其正常的男人?

锦城终于出离愤怒和忍耐了,伸出手,挡住正好关上的门。

百草抬头,迎上了那双灼灼绿眸,“…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