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捉奸,其实就很简单了,小A是做服装生意的,一般下午都会呆在店里,那天不知是怎么了,平时一直带在身上的化妆包居然落在家里。小A是很爱漂亮的女生,属于那种不化妆绝对不会出去见人的女人,于是急急忙忙赶回家拿。

于是惨剧就这样发生了,客厅的案几上有还未收拾干净的啤酒花生之类的东西,向来平整的沙发套也是皱皱巴巴的,男友的衬衫随意的扔在地上,卧室的门半开着,她站在客厅里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说话,或者,应该是调情。

据小A后来说,她当时完全是愣住了,然后也不知道带着什么情绪就走过去,轻轻地把卧室的门推开了。还好,见到的不是两具正在纠缠着的身体,而是一个再温馨不过的画面了。男人赤着上身搂着一个女人,在小A特意挑选的深蓝碎花床单上依偎着说话(估计这对狗男女已经做完了,正在回味呢)。小A愣了一秒钟,然后轻轻地替他们关好门,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了一会儿。

待男人再出来时,小A正在收拾客厅里的一片狼藉。在我们都以为她会大骂男友,或者把手上的啤酒瓶朝男人招呼过去的时候,我们可怜的小A却平静的说了一句:“下次把花生皮剥进垃圾桶里,不好收拾。”

是该谈分手的时候了吧?是该分道扬镳了吧?可是小A后来的做法却还是让我大跌眼镜。大家猜的没错,在男友反复跟她说那只是一夜情、那女人是夜店带回来的陌生人之后,我们亲爱的小A选择了原谅。这件事情一直让我费解了许久,我向来以为男人坏一点、花心一点都无所谓,但是不要脚踏两只船。劈腿,是天下最不可饶恕的罪!我一直觉得小A未免太过软弱了一点。

我记得我妈妈曾经说过一句非常豪壮的话,她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有的是!”这当然是在数落我爸爸的时候的口头禅,然而这么多年来,却被我一直把奉为经典,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又不是绝种了,她凭什么非要在那一棵树上吊死?大家都欣赏对待感情认真地女孩子,我也不例外,在我看来,小A纵使不去恶整小三、不去打击报复男友,也应该在事后狠狠地甩那个男人一巴掌,然后果断的分手。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到底还不是全部活在我的意想中的,直到我今天写到纪闵晴,我才终于有些明白了小A当时的心境。就像张爱玲曾经为胡兰成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孤傲冷清的女子,在对上自己爱着的男人时,也还是卑微的让世人心痛。她明知道胡兰成不管是在武汉还是在温州都有自己的温柔乡,可是张爱玲还是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的稿费寄过去供应那个男人和他的小情人们生活。

这个世上痴男怨女这么多,就算冷情如张爱玲也还是如此这般,更何况是我们的小A了。她再一次原谅了男友,哪怕是身边的每一个朋友都在骂那个男人,她还是原谅了他。只怕连自己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吧?如果不是对着自己最爱的人,她怎么也不会知道,原来“原谅”的下限竟是如此之低。

那是一种没有挖空心的爱过一场的人,任是你怎么抓心挠肝都理解不了的心情——情到深处无怨尤。

坦言之,我没有遇到过这样悲催的爱情,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禽兽不如的男人,如若不是心疼纪闵晴,只怕还会一直唾弃她们的软弱——不就是一个男人么?你们至于么?其实,无所谓至于不至于,软弱不是她们的错,她们错就错在,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与那个错的人狭路相逢,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情被那人洗劫一空却无力阻挡。

夜色渐渐退去,天边也渐渐泛起了鱼肚白,纪闵晴坐在萧可的床边,伸手为她轻轻地掖好被角。这个女人此时睡得跟猪一样无知无觉,纪闵晴看着她,终于还是轻轻的笑了起来。

想来她与萧可认识了这么多年了,这个人看似一脸的聪明相,两只眼睛滴流转的时候精明的像鬼一般,可是说到底还是少了那么一根弦。当年她说看上迟纬了,这人二话不说就跑去把迟纬揪过来,然后他们在萧可的监督下顺理成章的恋爱、结婚,萧可则在一旁喜滋滋的看着他们傻笑,以为自己生平做了一件大好事。那时候她成天念叨着苏修尧,心里哪里还装得下其他男人,更何况还是跟自己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哥们。

纪闵晴记起婚礼那晚,她问过迟纬的一句话:“你到底为什么娶我?”

迟纬当时还是种马的性子,闻言勾着她的下巴笑道:“长得漂亮,家世完美,上得厅堂、入得厨房,最重要的是…还上的了床。”

纪闵晴嗔怒的瞪他一眼,那人一边解着自己衬衫上的扣子,一边随意的开口:“可可说我们应该结婚的,我一想也不错,可能是习惯吧,毕竟我都被那个女人蹂躏了这么多年了。”

那扣子不知是什么质地的,此时在卧室内昏黄的灯光下竟然一闪一闪的,生生的刺进纪闵晴的眼睛里,她觉得眼底微潮。所以在迟纬压上来时,纪闵晴咬着他的耳朵道了一句:“迟纬,你这头人面兽心的种猪!”

时光恍惚,往事历历在目,纪闵晴坐在床边,神色阴郁。萧可在睡梦中嘤咛着翻了个身,纪闵晴赶忙收回手,喃喃的道:“为什么偏偏是你呢,可可?”

第二十九章 不见不散

不管这个世界如何糟粕,日子总是要往前走的。

萧可不爱计较,更不是矫情之人,伤心过后,还是一如既往的过生活。抛开一切不谈,难道她萧可的人生就非得围绕着那两个臭男人转不可么?这样想着,萧可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对着镜子里的一身精神十足的职业女性笑了又笑。

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值上班高峰期,助理周扬笑嘻嘻的为我们总裁大人拉开办公室的门,然后递上一杯热咖啡。本来这一切都是秘书的事情,可是今天却全部由他这个总裁助理代劳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萧可抿了一口煮的浓淡适宜的咖啡,挑着眼睛看他,“说吧,今天又有什么事?”

周扬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又走过去把办公室的门关紧,这才做贼似的跟萧可说:“头儿,南边那个案子出了点问题,估计这一阵子会有大动静,上面…”他说着,眼睛转了转又道,“我听说上面可能要动土,上头不久就要来一次大换血,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你看咱们那一单还做不做?”

萧可拧着眉,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的签字笔一下一下敲在红木办公桌上,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心里早已是波涛汹涌。南边地况复杂,本就不是他们的大本营,要不是仗着陆萧这几年风头正盛,还有陆楷辰和萧可这两个人强强联手,她也不敢吃下这么大一个单子。可是商人到底还是商人,有再多的钱,也还是要看人脸色行事。如果上头这次是铁了心了要打通C市的经脉,只怕他们之间积累下来的那点人脉也就付之一炬了。

萧可心有不甘,磨了磨牙问道:“消息可靠么?”

周扬点头,“我一个朋友在省厅做秘书,有一次喝酒时说漏了嘴,应该不会有假。”

“标书都准备好了?”

周扬点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只是,我觉得我们是不是要适时地收敛一下锋芒?新官上任三把火,我怕到时候这把火烧的太旺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最好的方法就是按兵不动。虽然利润可观,可到底还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收敛一点总没有错。可是,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整个公司上下拼死拼活的为了这个标书,难道就真的这么放弃了?稳中求进并没有错,可是如果没有那么一点破釜沉舟的勇气,她还拿什么管理整个公司?

“计划不变,”萧可啪的一声合上手上的文件夹,“你该做哪项准备就做哪项准备,上头的事情我来搞定。”

周扬摸摸鼻子,看着自家老板挺直的脊背,黑色细高跟鞋当当的敲在地上,煞有介事的样子。他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脸苏修尧那样的人都对她念念不忘了。一个女人除了能做好一个贤妻良母外,还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与信念,萧可无疑是新时代职业女性的典范。他慢慢掏出手机,播出那个熟悉号码,道:“网已经撒出去了,你做好准备。”

苏修尧在那边“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待周扬喂了两声之后,那边却突然叹了口气道:“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TM没劲!”

“难得你还有自知之明。”周扬在这边用肩膀夹着电话,收拾桌上的碗文件,“虽然我们萧大总裁不好搞了一点,但是你这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我说,你这线也忒长了吧?小心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线给你剪了,我看你拿什么钓?”

那边又是轻微的叹了口气,居然没有反驳他的话。周扬登时就觉得有哪里不对了,“唉唉,我说学长,这可不像你风格啊。”

“怎么,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那么雷厉风行、心狠手辣的主儿?”

苏修尧隔着电话低笑了两声,也不等周扬开口,径自切断了电话,他望着苍茫的天际站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转身消失在了调查科的门外。

谁都不知道,其实苏修尧,也是有心的。

****

晚上萧可下班后,在躲掉了陆楷辰的严密“监视”后,终于舒了一口气下来,却又好死不死的撞到苏修尧的怀里。

“我X!”

萧可用尽了平生的克制力终于把即将飙出口的脏话咽回去,她揉了揉自己撞疼的脑门,恶狠狠地瞪向眼前的男人。才半个月没见,这人倒是清减了不少。脸部线条益发的刚劲有力了,刀削一般的下巴配上淡淡的青色胡茬,透着一股形销骨立般的性感卓然。此时衬衫微微解开两粒扣子,露着精致的锁骨,浑身上下都带着那么一份英式雅痞的淡然自若。

萧可下意识的后退两小步,这才明晃晃的笑起来:“好巧啊。”

苏修尧也笑,轻轻勾着唇角,盯着她一动不动:“不是巧,是我故意在这等你的。”

萧可甩眉,冷哼一声:“苏大校还真是有闲工夫。”

苏修尧被她别扭的称呼刺了一下,旋即又上前拉她的手,笑道:“饿了吧?带你去吃饭怎么样?”

萧可晃了晃那只被他抓着的手,那人却抓的更紧,她也就不再挣扎,只是冷着脸道:“我不饿,我已经吃过了。”

“那就当是陪我吧,为了堵你,我都快跑断了腿了,这会儿可是饿的前心贴后背了。”苏修尧扁着嘴,一脸的委屈的小模样,萧可横他一眼,丢下一句:“活该!死了更好!”

“我死了谁来陪你过剩下的半辈子呀?”

“谁跟你有一辈子?!”

“我跟你的一辈子呀…”

“滚!”

两个人一路来到一家西餐厅,早有大堂经理带着一众侍应生等在那里,见他们过来赶忙迎上来。

“你把这边全部包下了?”萧可靠在苏修尧的怀里小声问道,还时不时的拿凉凉的眼神瞟他,“苏修尧,你怎么还是这么恶俗,跟个土大款似的。”

苏修尧一笑,掐了一把萧可的腰,低声道:“在家窝了半个月,天天被我妈念叨,我都快发霉了。好不容易出了门,你还不让我装装大爷?”

萧可斜着眼睛看他,“你的伤好了?别回头得个破伤风什么的,那可不得了。”

苏修尧拧着眉瞪她,“…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哪知那人竟一个转身脱离了他的怀抱,径自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

“薄荷三文鱼沙拉、鹅肝煎仙贝、芦笋浓汤、再来一瓶八二年的拉菲,双份。”萧可丝毫不客气,菜单都没翻两下就点了一堆东西,“哎对了,牛排要七分熟,另外,请给这位先生上一壶茶,他不能喝酒。”

年轻的侍应生点头称是,下去准备。苏修尧这边则是饶有兴致的盯着萧可道:“不是你来陪我吃饭的么?怎么也不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好歹也得象征性的问问嘛。”

萧可嘴角微微抽搐,翻了个白眼,轻轻地张了张嘴,苏修尧从那个口型中看出,她在骂他“白痴”。店里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菜上的很快,不稍一会儿就全部摆上。苏修尧盯着杯子里的褐色清茶,有些脱力。

萧可挥挥手,示意侍应生下去,这才亲自倒了酒递到苏修尧面前,自己也举杯到:“Chears!”

酒到半酣,苏修尧拉着萧可的手说:“过两天是我生日哎。”那人脸上写着满满的都是“快给我礼物、快给我礼物”。

“哦,那你要什么?我去买给你。”萧可不疼不痒的回了一句。

苏修尧这般的人物,哪里还会缺什么呢?连萧可自己都觉得可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那人竟然真的左思右想了起来,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才道:“我好像除了一个老婆之外,什么都不缺。”

萧可瞟他一眼,冷冷的道:“要不我去给你打包一个长腿美女?顺便系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快递到你家里,如何?”

那人的眼神有那么一瞬间的清亮,随后又黯淡了下去,闷闷的喝光了酒杯里的酒才道:“后天下午四点,我在码头等你。”

萧可几乎是立即就笑了起来,一手捏着高脚杯,慢条斯理的把杯中的红酒喝尽,这才开口说:“不好意思,我明后两天的行程已经排满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唉。”

她的笑容毫无破绽,优雅的像是睥睨一切的女王殿下对待任何一个追求过她的男人。可是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另一只手却还是死死地扣住桌边,抓着桌上那仅有的一角桌布,死死地不松手。她用这细微的疼痛,提醒着自己。

萧可,你不能沉沦,一刻都不能!

心里这样想着,嘴角又再次勾起那迷人的弧度:“最近公司很忙,我真的不保证有时间哦。”

苏修尧定定的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从她那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搜寻不到一丝异样,这才收回神色,心下一片黯然,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后天下午四点,浅水湾码头,不见不散。”

第三十章 绑架

浅水湾码头,微风。

说是浅水湾,其实并不浅,它深的几乎没过苏修尧的希望之心。

那大概是苏修尧穷其这一生,所经历过的最漫长的等待了,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演习时也有等上几个小时甚是一整天的时候,可是那样的心境怎么能和现在相比。其实“漫长”这个词,有时候真的与时间无关,只是心里那份忐忑不定让人觉得心焦如焚罢了。

如果换做从前,哪怕是再晚两个小时他都无所谓了,因为确定那人不管闹多大的脾气,都一定会来。可是眼下这般情景,苏修尧真的不确定,萧可到底会不会来。

苏修尧一个人靠在游艇上,百无聊赖。凉风吹过来,他理了理吹风乱的头发,死死地捏住手心。

好吧,就赌这一次--萧可,我赌你不会丢下我,至于筹码,就是我苏修尧的后半生。

****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萧可坐在办公桌前同样是百无聊赖,手里拿着签字笔,随意戳画。

“怎么又加班?”

陆楷辰踱步进来,脸上满带着温和的笑意,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马甲,很有民国风范。萧可却没注意到这些,只是随口应着。

“哦,手上还有一些事没做完。”

她低头收拾手下杂乱的文件,样子有些匆忙。自从上次两个闹翻之后,就再没这样私底下接触过了,大多是公事上的应酬。可是陆楷辰这个人,不知道是真的神经大条,还是心思太深,竟然丝毫没有动容,依旧像往常一样,搞得萧可倒像小家子气一样,真是烦人!

“这下好了,小绿又该说我压榨她们美丽的副总裁了。”陆楷辰笑笑,露着一口白牙。

“谁?”

萧可听到一个陌生的名字,下意识的问了一句,陆楷辰想了一会儿道:“哦,忘了跟你说了,秘书室新来的一个小秘书,原来在杂志社做编辑的,我看着还不错,就调过来了。”

萧可似乎想起这两天秘书室好像确实是一反往常的苦闷,倒是有点活色生香的样子,就连周扬这个以前打死也不进秘书室的人都没事就往里面溜。萧可问他这是怎么了?那人只说来了一颗老鼠屎。…老鼠屎,是老鼠屎的话还上赶着往前凑?萧可嗤笑。

周扬却摸着下巴道:“其实那锅汤呢,如果没有那颗老鼠屎,根本就不可能名扬中外这么多年啊,说起来,这老鼠屎也算是一味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了。”

萧可眼前晃过周扬一脸坏笑的脸,绞尽脑汁终于想起来,秘书室最近确实是多了一个短头发、很有活力的女孩子,那张牙舞爪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做秘书的料。她挑眉看了陆楷辰一眼,随口应着,心里却想--就一个小秘书,也值得你堂堂总裁大人这么长篇大论的解释?

“呵呵,没想到这群小丫头片子们的眼睛还挺雪亮的嘛。”她打着哈哈,不着痕迹的掩下心里的异样。

陆楷辰这边听她这么说,似乎是在不经意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一手拨弄着她办公桌上的小仙人掌道:”走吧,晚上一起吃个饭,想吃什么?”

“不成。”萧可眉眼不抬的回绝。

“怎么了?手头上工作多?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不是,晚上约了人。”

这一句,结结实实的把陆楷辰堵在原地,就像一块在你头顶悬了良久的大石头,你每天都想着怎么躲开它,为此想了一千种一万种的方法,可是最终它还是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你头上。虽然痛,但是总算踏实了。

萧可这才把整理好的文件一一摆好,又从陆楷辰手上解救下来那盆仙人掌,说:“走吧,顺便送我一程,我今天没开车。”

陆楷辰心里闪过一丝异样,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的笑:“好吧,既然佳人有约,把我就回家继续做我的孤家寡人吧。”说着轻揽了萧可的肩膀出门,却又回头道:“你那个东西长得可真丑!”

萧可反应了良久,终于明白他说的是那盆仙人掌,这才“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确实,当时我也觉得很丑。”

当时…陆楷辰细细的推敲这两个字,心里苦笑,那就是现在不觉得丑了?

“开了花会很漂亮,淡黄色的小花,很美也很香。”萧可接着说,眼睛里挂着浅浅的笑意。

陆楷辰浑身一震,良久才清咳两声道:“我以为…你只喜欢蓝色妖姬。”

“是啊,蓝色妖姬也很美,有那个女人不爱蓝色妖姬呢?”萧可朗声应者,脸上神色不明。

其实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喜欢那种娇艳的像罂粟一样带着毒的花,可是她不会每天把它们摆在眼前。其实花有时候也和人一样,有些人适合时刻笑着面对;而有些人,却只有哭的时候才会想起来,也只有这种人,才能够分享她心里的痛。

与此同时,陆楷辰心里却也是这般惨然,在萧可和他的订婚典礼上,那专门空运过来的成千上万朵玫瑰,这个女人又何曾多看了一眼?还不是回头抱着那盆破烂仙人掌,巴巴的记录给它浇水的日子,巴巴的等着它开花。

女人爱玫瑰,那应该是真的爱玫瑰;可是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仙人掌,那她一定是爱上了那个送她仙人掌的那个人。

玫瑰,终究只是展现女人在男人面前的魅力的道具罢了。不是说玫瑰有多美,而是说它是一个标志,似乎在大多数女人的观念里,能收到更多更娇艳的玫瑰,才更能说明她们有多么的有魅力。而仙人掌则不同了,没有那个人男人送花会送仙人掌的,除了…苏修尧。

那个人说:“这花适合你这种懒人,因为不用天天浇水,你随便丢着就行了。”

那个人说:“这花虽丑,可是生命力顽强啊,可你就不一样了,虽然长得像它一样丑,可是生命里嘛…啧啧,还没亲两下就晕菜了。”

那个人说:“记得把它放在电脑旁,除了每天吸收辐射之外,看见它就能想起我,多好啊,免得你得相思病。”

萧可是在去码头的那条公路的岔道口下的车,然后徒步走过去,远远地就看见那人靠在游艇的栏杆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那人一改以往的风格,今天通体上下都是雪白,正是傍晚时分,海风吹得很大,他的白色衣裤被风吹起来的样子,竟让萧可想起来小时候在画报上看过的海军叔叔的照片,一样的英俊挺拔,只是多了一份矜贵气质罢了。

这一刻的时间是:下午六点三十八分,她整整迟到了两个小时三十八分钟。

不过萧可并不感到抱歉,她早就跟他说过,可能会不来。可是待走近了看见那人被风吹乱的头发下那双晶亮的眸子时,方才整理好的所有理直气壮都化成了泡影。

“你来了。”

苏修尧口气平静,可是听到萧可的耳朵里竟然化成砰砰的心跳,她暗叫糟糕,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这人面上越是不动声色,心里不定怎么惊涛骇浪呢。

萧可“嗯”了一声,问:“等很久了?我早就说过可能来不了的。”

“我知道。”

萧可刚想问“那你怎么还来等”就看见那人脸上一副“就是你不来我也愿意等”的表情,瞬间没了话。她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终于还是紧了紧衣袖开口道:“那到底什么事,你就说吧,干嘛非要约在这么个冷死人的地方?”

苏修尧也像是回过神来一样,拍了拍身下的游艇,朗声笑道:“可可,我们出海吧。”

“啊哈?”

萧可愣在原地,不可思议的盯着苏修尧看,那人却不由分说的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拽上了游艇。接着便是猛地一震摇晃,海浪拍打过来,船身本能的晃起来,外加上苏修尧已经启动了马达,整艘游艇便迅速偏离了海岸线。

“苏修尧,你这是绑架!”

萧可一手扶着栏杆,向着苏修尧的背影大喊,清亮的女声融进海风中,被吹散开来,显得格外辽阔。正在开船的男人闻言回过头来,笑了一下,半真半假的说:“可可,你这么聪明,难道不知道我想绑架你,想了很久了么?”

他的嘴角轻轻上挑,眉眼微弯,样子像平常一样欠扁,萧可仔仔细细的看了良久,也没能从他眼中找到答案,终于还是负气的坐下道:“你到底想怎么吧,苏修尧,”萧可顿了一下,“别再绕圈子了好吗?我很累,玩不起了。”

苏修尧心下猛地一沉,抹了一把溅上的水珠,又苦又涩,冷然道:“我不过是想要我的生日礼物罢了。”

萧可拧了拧眉,望着那人墨一般黑的眸子,终于还是满身疲惫的说:“那好,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苏修尧不语,萧可却又笑了,伸手解自己的衬衫上的扣子,她颤着手,一粒一粒的解开,“这个?你不就是想要这个吗?今天都给你,拿去好了。”

第三十一章 出海

彼时正是将暮未暮的时刻,夕阳遥遥的挂在海天一线的地方,整片大海,包括萧可和苏修尧在内,都被那微醺的光照成了暖暖的橘色。几步之外的女人身上一袭水红色的长裙,裙摆上缀着大片大片的花朵,就在这时,海风轻轻吹起,妖娆的红色随风飞扬起来,繁复而美丽。那场景,绚丽得几乎让人心碎。

“可可,你为什么总是要招惹我呢?”

苏修尧慢慢的靠近,俯身下来,一手按在她正解着扣子的小手上,墨色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浓郁的散不开的迷茫。他低沉的声音绕进萧可的耳膜,萧可旋即便愣在了那里。她挺直了脊背,死死的盯着苏修尧的眼睛,良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怎么成我招惹你了?”

女人的声音暗了下来,却也软了下来。苏修尧轻轻地勾着嘴角,拇指细细的摩挲着萧可的手背,低声道:“今天刚买的裙子,嗯?”

萧可瞪他。

男人忽而轻笑,漂亮的嘴角勾着刀刻一般的弧度,声音更是像泉水滴在玉石之上:“很漂亮,我很喜欢。”

这个男人总是会在最关键的时刻转移话题,或是称赞你的衣着,或是夸奖你的香水,好像每一个世家子弟都带着这样一项与生俱来的本领,他们有能力让身边的每一个女性得到最大的欢心。上可讨得中年大妈的欢笑,下能俘虏三岁女童的芳心,近能打败御姐腐女,退能镇住宅女萝莉。

可是偏偏到了萧可这里,却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能有多小,就能缩到多小,还落得满脸褶子。

或许是这个女人深谙其道,知道这不过是大多数男人的恭维之词;或许是萧可太清楚自己的美丽,并不深以为意;又或许是因为不满苏修尧绕过她的话避而不答;甚至仅仅是因为这个男人时苏修尧。这种毫无根据的缘由有的时候飘渺的连自己都分不清楚,谁又知道呢?我们只需要了解,萧可这个时候很不爽就是了。

“谁要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