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老和济仁堂一群学徒,伙计都眼巴巴地盯着秦娘子看,即使是他们,也紧张的浑身冒汗。

毕竟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剖腹手术,若是能成功,那将来脏腑重伤的患者,就算有救,再不是只能等死。

季老行医多年,性子和这个时代大部分大夫不同,为人十分开明,一生收徒众多,且每一个徒弟都是精心教导,从不曾藏私。

便是对待女儿也一视同仁,他的小女儿很有医学天分,从小就被他带在身边教导,一直到长大嫁人之前,那姑娘都是季老的得力助手,只是这时候女人出嫁,尤其是远嫁,再想回娘家就是千难万难,季老四十多年没见过他的小女儿了,对秦亚茹,恐怕也是移情,把她当成自家的小女儿看待,此时见她要施展华佗神技救人,竟是比自己动手术还要紧张。

“阿秦,你看看,这样行不行?”

秦亚茹一边穿上麻布做的大褂,戴上口罩,手套,一边四下看了看,心里着实是没多大底气,她以前从没有自己动手布置过手术室,现在条件不足,既做不到密封,也做不到彻底消毒,也只能勉强凑活一下,总比在野外医院给人做手术的时候强一些。

“季老,您在一旁看着点儿,让小孟哥,还有苏图都来看看。”

季老年纪越大,越小孩子脾性,到没什么门户之见,一口就应下扭头就叮嘱自家两个小弟子:“你们俩好好和阿秦学。”

小孟哥和苏图都是他的得意弟子,尤其是苏图,更是他的关门弟子,如今帮他儿子打理济仁堂,与他儿子不同,这两个还是有些天分,只是季老收下他们的时候,年纪实在是大了,精力不济,教导他们时总觉得力不从心,季老以前就经常说,自己是耽误了两个学医的好苗子。

两个小徒弟激动的面色潮红,却也有些不好意思,齐声向秦亚茹道了谢,秦亚茹顾不得和他们说太多,让那四个大汉帮忙,把詹玉抬到手术室。

这时,詹玉已经陷入休克,还是季老开了个方子,给灌了一碗抗休克的药汤,状态才好一些。

秦亚茹仔仔细细地消毒,然后便开始手术,如今她一个助手都没有,一切只能自己来,好在秦姑娘以前就习惯单干,护士的活儿也照样能做,就是手术时间可能拖延的长了些。

腹腔刚一打开,鲜血就喷出,秦亚茹镇定自若地把血吸干净。

秦亚茹没感觉,和以前一样认认真真地做手术,却不知道她的动作给这个时代的人带来了多大的冲击。

季老还好,以前也看见过名医国手做外科手术,甚至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动过手,虽然看阿秦一个小姑娘,手连抖都不抖一下,就伸进患者的腹部,又揉又捏,还用针线缝缝补补,就像衣服一般,很是不适应,却还勉强让自己站在一边旁观。

但他那两个小弟子,却在病人腹腔里的鲜血喷出来的一瞬间,就小脸煞白,待秦亚茹开始手术,趴在门口大吐特吐了。

秦亚茹的速度算是极快的,可一个助手没有,病人失血又太多,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还是出现了血压下降的情况,必须输血。

好在一开始就预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早有准备,秦亚茹直接就让白云生浑身消毒,躺在另外一个手术台上。

鲜血沿着橡皮管注入詹玉的体内,詹玉的心跳也渐渐趋于平稳。

秦亚茹这才松了口气,继续手术。

詹玉也不知道是被何人所伤,脾和胃都有不少创口,尤其是胃,至少有一半已经坏死,秦亚茹也很惊讶,没想到情况严重到这种地步,那詹玉竟然还能忍下来,想起他上一次就吐血,想必那时候就伤得不轻,只是强忍而已。

想到此,她不由摇头,这病人太倔强,当医生的也难做,要是早一点儿治疗,说不定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

她却不知道,她这莫名其妙地一摇头,让窗户外隔着窗纱往里面张望的一群人,吓得满头冷汗。

那些人的想法,秦亚茹自是没工夫猜测,仔仔细细地把所有的创口都一一缝合,胃切下来一大半。

一大坨脏乎乎的东西扔在托盘里,季老看得一阵心惊肉跳,脚下发虚,直念阿弥陀佛,生怕秦亚茹手术失败,让病人直接死在手术台上。

虽说神医也不可能保证一个病人都不死,但这詹玉的身份明显很特别,是个当官的,要是真治死了他,外面那四个莽汉,还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糊涂事来,这会儿白云生自己还倒在床上,被抽出去那么多血,不知会不会出事儿,恐怕救不了阿秦!

好在情况没有往最危险的地步发展,手术完成之后,詹玉的心跳依旧是平缓有力。

秦亚茹心下松了口气,把伤口缝合,然后让季老动手给涂上金疮药,才一出门,就看见那四个大汉都蹲坐在门前,跟个雕像似的,一脸焦急。

一见秦亚茹出来,这四人呼啦一声围上,颤抖着声音急问:“娘子,怎…怎样?詹指挥使怎么样了?”

“很成功,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秦亚茹洗干净手,让小伙计把这四个又哭又笑,就要扑进去的家伙拦住:“你们别进去打扰,在门口守着吧,煮点儿米汤,面汤什么的,他醒后排了气才能给他喝。”

“排气?”

其中一个周姓汉子,一脸迷惑。

秦亚茹皱眉,脸上微红,咳嗽了下,低声道:“就是…放屁。”

那汉子一怔,一张不算白净的脸,一下子爆红。

秦亚茹低下头,只当没看见,转身离开,忽然想到什么,又道:“等会儿我开个药膳方子,让厨房做上,虽然味道不大好,可还是得吃。”

姓周的那人连连点头:“秦娘子放心,我这就去严月楼请闵大厨来,听说他老人家做药膳很是有一手,我们詹指挥使还真有点儿挑食,要好好做才行。”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不是给詹指挥使吃的,是补血的药膳,给白云生的。”

“啊…那让济仁堂的宋嫂子随便做做得了。”

秦亚茹哭笑不得,也不理他,赶紧去换了衣服,詹玉刚刚手术完,还得做抗感染的治疗,一时半会儿,她也走不开,心下惦念大郎,只能写了封信,让赖三帮忙捎带过去,让铁柱和王氏暂时照顾一下。

第四十二章 燕燕

詹玉的伤确实是很严重,即使他是习武之人,十天半月也肯定好不了,至少要卧床休养个百余天。

眼前有一个撇不下的病人,秦亚茹只好暂时在济仁堂住下,平日里和季老学学药理,摆弄一下药草,到也挺有趣,并不会让人厌烦。

只是詹玉似乎有公务在身,总想着离开济仁堂,外表看起来成熟稳重,却实在不算个很听话的病人,让秦亚茹都觉得十分头痛。

这剖腹手术是她做的,要是出了差错,自己可担待不起,她总算知道,为什么医生遇上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不把医生的话放在心里的患者,会那般暴跳如雷,各种看不顺眼了。

不只是为了患者,更多的还是医生本身怕但责任。

好在有白云生在,也不知道这位白郎君跑到詹玉耳朵边嘀嘀咕咕地嘀咕了些什么,詹玉的脸色难看的要命,却一下子变得特别听话,让喝药,再苦的药汤子也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灌进肚子,让不要乱动,便能一上午躺在床上,连身子都不翻动,让他每日只吃什么滋味都没有的白粥,就是白云生端着鸡鸭鱼肉在他面前大快朵颐,他也看都不看一眼。

秦亚茹虽然诧异,可这是好事儿,她也没有追根究底的习惯,不过,没过两天,济仁堂却多出一个漂亮小娘子来。

是当初被拐子拐走的那些小娘子中的一个。

其他的小娘子们有的被家里人接走,有些家里人根本不管不顾的,也让官府作保给‘推销’了出去。

均州虽然不算什么大地方,可乡绅大户,富商还是有很多,这些人家平日里没事儿都喜欢或者雇,或者买,弄些女使回家伺候。

这十几个被拐子拐来的小娘子,质量称得上上佳,容貌最差的,也是中上程度,能说一句眉清目秀,在普通人眼里,也能说一句美人,更别说好有不少相貌气质都好,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如此出色的小娘子,不要太抢手了,那些想要直接买人的吴知县一概推辞,剩下的都是来雇人的,签个五年,最多十年的活契,还得挑挑拣拣,挑选比较合适的人家。

秦亚茹前几日才听到消息,美玉也被家人接走,还是她大哥亲自跑来一趟,刚知道的时候,她也不由愣了愣,记得五年后她见到美玉的时候,美玉是给人当女使的,她本来还以为就是这一次,美玉被雇回去做了女使。

虽然如此,可秦亚茹前世毕竟是幽居郡马府,鲜少能见到外人,对外面的事情,也多是通过女使和婆子的口才能知道,美玉一个小娘子,到底是怎么成了女使的,她自是不可能清楚,此时也只是觉得奇怪了点儿,没太放在心上。

十多个小娘子各自都有了出路,唯有其中一个,不知是什么身份,詹玉只随意交代了几句,说是这小娘子家在京城,而且家里出了事故,没了人,就算回去也是孤苦伶仃。

他就特意把人带在身边,以前一直住在客栈,这会儿詹玉受伤,一时不能走动,才派了手下去把这小娘子接到济仁堂。

这会儿,秦亚茹坐在石凳上指导一个小伙计炮制药材,而那被拐来的小娘子,就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下,替季老在缝补破了的衣裳。

那小娘子没有说自己的姓,只知道小名叫燕燕,最多也就十三四岁的年纪,生得很是美丽,娴静温柔,即使沦落到如此地步,一举手一投足,还是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

秦亚茹是个绝色美人,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小娘子跟她站在一起,只怕连布景板都当不成,没人会注意到,可这小娘子却不同,就算看起来还是比秦亚茹差上一点儿,也只是缺少风情罢了,再过上几年,必然又是个绝代佳丽。

而且她还识字!

在这样的时代,别说女孩子,男人都是文盲占了大多数,识字的女孩子不用说,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秦亚茹忍不住感叹,这样的小娘子,在均州这等小地方着实显眼,即使是被拐过,名声可能不大好,但将来过几年,风声渐小,怕是来求亲的能踩断门槛儿,怪不得官府的人谈起这帮小娘子,虽然痛惜,到并未绝望、

不说将来,就说现在,不少济仁堂的小伙计一听说这小娘子要暂时住在济仁堂,一个个都激动起来,又是整理房间,又是收拾被褥,看那积极的模样,简直能称得上谄媚。

秦亚茹那样的绝色大美人名花有主,是有郎君的人,他们想也白想,可眼前这个小美人,他们这群光棍,还是能打打主意的。

宋朝的男女比例实在很坑爹,世人普遍重男轻女,男孩子活下来的可能比女孩子高的太多,更别说还有人家家里穷,养不起女孩子,女婴刚出生就给溺死,再加上好多有些地位的男人都要买妾,买女使,一个男人霸占许许多多的小娘子,那些剩下的光棍,就免不了更多起来。

在这里,穷苦人家一辈子娶不到新妇,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那燕燕小娘子除了身上穿的一身麻布衣裳,再无其它衣饰,秦亚茹瞧着她知书达理,也不怨天尤人,挺可人疼,也帮着买了布,拿回来和她一起好歹裁出几身能换洗,只是这小娘子似乎穿不惯麻衣,虽然强忍着不肯表现出来,但偶尔露出手臂,秦亚茹竟看见她的胳膊被划出一道道红印。

这到让秦亚茹对她的身份更是好奇,真没想到故事里的豌豆公主,竟还真有其人!

好在姑娘身子虽娇气,性子却有几分倔强,丝毫不肯抱怨,才过了几日,不但烧火做饭,打扫卫生,一手全包,就连济仁堂里男女老少的衣物,她都给洗了,干活越来越麻利,要说一开始还显得生疏,如今就算和女使比,也差不太多。

因着秦亚茹对燕燕颇为照顾,两个人到很快熟悉起来,平日里有个人能一起说说话,日子到过得更愉快了些。

这日,天气晴好,詹玉的病情已经稳定,用不着日日守护,秦亚茹也闲下来,干脆就拿了一只药篓子背上,准备去山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药草。

第四十三章 探听

济民堂的药篓子也不知为何,大的惊人,那竹筐足有半人高,两条背带也有成人的巴掌那么粗。

秦亚茹背着药篓,硕大的筐越发衬得她身形纤弱,店里的小伙计们看得一阵忧心。

季老捋了捋胡须,笑道:“自从阿亚离开,咱家这药篓已是两年多没用过了,阿秦你可小心点儿,进山莫要摔倒才好。”

季老一生收徒无数,其中有个徒弟叫阿亚,天分不高,只跟了他一年多就走了,似乎是去当了兵。

按说季老那么多徒弟里面,这人这般不显眼,都不一定能记住他,偏偏这少年有一奇特之处——力气十分之大。

据说八岁便能举起两百多斤的大鼎,十一二岁时,随便一伸手就能把成年壮汉推一个跟头,且饭量大的惊人,四五岁的时候,吃饭便比三五个大人加起来还要多,等到长大十几岁,家里已经养不起他。

无奈,他爹只能让他去武当县找个差事做,阿亚老实厚道不计较工钱,力气大,干活多,这样的人本应该很容易找到差事,但他的大胃口,实在是让人承受不住,光喂饱了他,一般人家就得穷死。

一来二去,他在武当县就再没人雇佣,连续半个多月吃不饱饭,饿的半死,又不想回家折磨爹娘,就在他沉默沮丧,不知如何是好时,遇上了季老。

也是他幸运,季老是好人,看这孩子老实巴交的,正好药铺上一个负责炮制药草的伙计辞了工回家侍奉爹娘去了,就把人给带了回去。

至于饭量大,那真不是问题,济仁堂再怎么样也不缺他那口吃食。

于是,阿亚就在济仁堂开始了伙计生涯,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认认真真地背诵季老教给他的东西,努力学习辨识草药,别说,这孩子医术上虽然没什么天分,但很快就学会了采药。

他力气大,胆子也大,从小就在山上长大,熟悉山路,没多长时间,他一个人采的药就比整个济仁堂十七八个伙计连采带收购,收集来的药草更多,种类更齐全,季老一时高兴,就收下他当了自己的弟子。

如今秦亚茹用的药篓子就是阿亚曾经用过的,至于为什么秦姑娘那么多药篓不要,非要这个,还是会为了那药篓上刻的三个字——‘顾春亚’。

那字飘逸秀美,却又劲道十足,虽然算不上绝佳,却着实说得上是一笔很不错的字。

秦亚茹实在没想到,她会无意间在这间普普通通的药铺里看到这三个字——顾春亚自然不是什么名留青史的大人物,在这个名人辈出的北宋王朝,他就是个普通人,但对秦亚茹来说,这人却是让她记忆深刻。

前世,顾春亚不辞辛苦,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把她大哥的信,送到了她的手里,后来又拼命劝说,想让她离开郡马府。

可那时,一切都晚了,她秦亚茹已经被郡主骗着签了身契,成了陈文岳的妾侍,再说什么都没有用!

在这个世上,逃妾的命运如何,她哪会不知道?就是后悔,痛苦,她也一步都不敢离开郡马府!

眼睁睁看着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咬着牙和当朝郡马据理力争,拼命想救她脱离苦海,秦亚茹也忍不住心下感动,虽然顾春亚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低级武官,武官的地位本就比文官要低下,他又没有身份背景,和郡马较劲,无异于蚍蜉撼大树,最终什么也没做到,但他的情,秦亚茹不能不领。

说起来,顾春亚似乎很有才能,在大哥的信里说,这人使了一手好刀法,对兵法也极为精通,若不是上面多次把他的功劳占为己有,他又老实的厉害,不懂抗争,再加上没有背景人脉,指不定这人会成为一个极为出色的将领。

济仁堂的一小伙计一边儿替秦亚茹收拾采药用的东西,一边和她说阿亚的事儿:“您打听他做什么?那小子前年碰上招募,家里缺钱,死活去当了兵,哎,好男不当兵这么明显的道理都不懂,那个笨蛋!”

秦亚茹笑了笑,“若是阿亚有信传回来,给奴递个话儿,奴有事儿托他打听打听。”

这个顾春亚显然是认识自家大哥的,若是能早一点儿联系上,说不定他们父女兄妹团聚的日子,还能提前些。

那小伙计也没多说,连连答应下来。

白云生已经在旁边戳了半天,颇有些不耐烦。这会儿上前,一把拽过秦亚茹背上的药篓,自己背好,蹙眉道:“不是去采药?再不走天都暗了。”

秦亚茹挑挑眉,既然有人想护送,那自然最好。

两个人出了门,乘着车直奔武当山,一直走到山脚下,白云生才打发了赶车的人先离开,带着秦亚茹登山。

昨日下了雨,山路有些滑,白云生的轻功好的很,自然是不把这点儿山路看在眼里,可秦亚茹是什么人?她是一举人娘子,出来的大家闺秀,以前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这会儿见她攀山越岭,一样是轻驾就熟,走得并不比白云生慢多少。

白云生眨了眨眼睛,托着下巴暗道可惜——本来他在山下,看到崎岖的山路时,还隐约有了那么点儿隐秘的小心思,比如说等秦娘子走累了,他可以大大方方地要求英雄救美,扶一把美人。

是男人皆好色,即使他本对秦亚茹没什么花花肠子,可能与美人密切接触一下,谁也不会拒绝,何况白云生从不是个很懂规矩的男人,更不虚伪。

奈何,这美人着实彪悍了些,不给人英雄救美的机会!

秦亚茹自是不知道白云生在想什么,她这有一登山,略略出了点儿香汗,却觉得浑身舒坦,心下也畅快了好些。

回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却仿若隔世,事实上也确实隔了世,二十一世纪的种种,都渐渐模糊不清,这会儿登高望远,到又有了当初与高枫四处遨游时的感觉。

第四十四章 采药

何况,此时,身边还伴着个知情识趣的美男子,就算是做采药这般又劳累又枯燥的活儿,秦亚茹还是觉得心情甚好。

白云生这个人,平日里虽然高傲,有一张又刁又毒的嘴,说出的话时常能把人气个半死,可他若是诚心想要交好某人,也是能摇身一变,就变成个风度翩翩,温润尔雅,言语有趣的贵公子的。

显然,秦姑娘就是属于白云生看在眼里,且有心交好的那种人。

一路听白云生讲各种妙闻趣事,秦亚茹还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耽误了手头上的差事,不多久,就采了一堆药草。

两个人正说着话,秦亚茹的脚步忽然一顿,略略地头,视线一凝,落在不远处山壁一陡坡之上,看了片刻,她眼中就不知不觉地露出一抹浓浓的喜意,拍手笑道:“巧了,没想到武当山里居然有这东西!”

白云生颇为诧异,顺着秦娘子的视线看过去,那里是一片黄绿色的小花,颜色土气的很,实在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在二十一世纪,这东西栽培的多得很,可野生的却十分少见,何况是这么一大片,不由勾了勾唇角,笑道:“这是三七,是最好的止血药之一,我给詹玉用的,三七就是主药。”

她这般一说,连白云生都眼睛大亮,秦娘子拿出来的金疮药他是见识过的,止血效果可比他高价重金求来的金疮药好上不知多少,他们这些练武之人,免不了磕磕碰碰,流血受伤,若是身上备有上好的金疮药,那简直就和多了一条命也没太大差别。

“我下去摘。”

白云生一撩衣摆,就想往下跳,却让秦亚茹给一把抓住。

秦亚茹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你仔细看看,刚刚下了雨,山壁极为湿滑,那崖壁陡峭,直上直下的,虽说有些草木,可你这般下去,也未免太危险了。”

白云生挑眉,刚想说以前比这更难走的山壁,他也不是没爬过,就看见山壁上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猴子,一个没注意,出溜一下,吱吱叫着从山壁上摔下,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云雾里。

“咳咳。”白云生眨眨眼,“看样子,是有那么点儿危险。”

他的轻功再好,也比不上常年在山里出没的野猴子,刚才还满腹豪情,这会儿眼瞧着那可怜猴子落下山崖,很大的可能尸骨无存,白云生假假地抬手,装模作样地抹了抹额头,笑道,“不如等天气好的时候”

他话音未落,就看见秦亚茹反手从腰里摸出一条细长的绳索,弯下腰捆在身边一双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的大树之上,另外一头拴在自己纤细的腰身上,打的结很特别,也很结实。

白云生一愣神,就看见秦亚茹已经从自己的药篓子里面,拽出一个双肩布包,背在身后,拉着绳子下了崖壁。

他吓了一跳,快走两步,走到山崖边沿,一颗心砰砰乱跳,视线紧紧追随秦亚茹的身影,仿佛随时准备着扑下去救人,背后却生了一层冷汗——今天莫不是要为了报恩,把这条命给填进去了?

不过,那位娇娇柔柔的秦娘子,却丝毫没有需要人帮忙的迹象,她的动作十分灵敏,手上不知戴了什么东西,稍微一抓,就能牢牢地吸附着崖壁,落脚也又稳又准,每一步,都踩在最合适,最恰当的地处,三两下,就下落到那片三七所在的地方。

白云生看着她从身后的布包里摸出一把长条形怪模怪样的东西,又在那山壁上敲敲打打了一阵,不多时,那些长条就形成了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品字形,正好能让秦亚茹很从容地踩着,把手里的绳子往上面一挂,她的双手一下子就被解放出来。

山里的风不小,那几片长条又看着实在是不靠谱的很,白云生提心吊胆,生怕一不注意,美人香消玉殒。

可秦姑娘却不知道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身子居然没有半点儿摇晃,甚至还能在山壁上轻轻松松地走动,不说如履平地,也差不了太多。

秦亚茹没心思管白郎君的好奇心,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木柄的铲子,小心翼翼地把所有的三七,无论大小,连根带土,一网打尽。

白云生这个大男人唯一做的事儿,就是把那个巨大的药篓子给美人扔下去。

大约也就过了半个时辰,秦亚茹双手扒着崖壁,不用白云生搀扶,一用力,腾空而起,翻身上来。

她拍拍手,立在重新上到山顶,把带着泥土芳香的药草收好,伸了个懒腰:“等下找个离家近的缓坡,把那些个头小的再种上,也省得糟蹋东西。”

要不是这地方路太不好走,她可不想采那些还没长大的药草,虽然还不到二十一世纪那样所有野生药材都稀有罕见的地步,可竭泽而渔,无论古今,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走吧,再逛逛,咱们下山。”秦亚茹深深呼吸了几次,仿佛把满肚子的压抑苦闷都吐了出来,精神大振。

白云生却咋舌,看秦亚茹的目光,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本以为这就是个弱质纤纤的美娘子,谁曾想,竟然还有一身翻山越岭的好本事!

他目瞪口呆半晌,咬咬牙,伸手拉住秦亚茹的袖子,把她的手举到眼前,仔细看了看,十指纤纤,带着粉嫩的色泽,以前因为劳作留下的茧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皮肤娇嫩纤细的似乎能掐出水来。

实在忍不住,白云生学那登徒子一般探出手去,想要试一下这滑嫩的肌肤是真是假。

瞧这人像是看怪物一般的模样,秦亚茹满头黑线,刚想缩手,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音:“哪里来的鸟雀,吱呀乱叫,居然还敢动本侯爷的东西,该死的很!”

话音未落,耳边就传来破空之声,白云生脸色立变,猛地扭头,就有一箭擦着他的额头飞掠,一下子射入旁边的树干。

秦亚茹顺着声音看去,只看见绿意盎然丛林,枝叶摇动,隐约有脚步声临近。不多时,林中就走出一队人马。

当先的那个,正是庞元英,庞小侯爷,他的目光盯在秦亚茹的脸上,腰板笔直,身上穿着甲胄,肩上背着弓箭,神色冷峻,到和以前的纨绔样略有些不同之处。

第四十五章 开端

秦亚茹略一皱眉,那侯爷身边便有一仆人立时上前,言语到还谦恭:“原来是秦娘子,刚才有一小雀儿叼了我们侯爷喜欢的点心,惹得侯爷厌恶,这才射了它一箭,没想到竟惊扰到秦娘子!”

这人说话时只看着秦亚茹,却是连瞟也不瞟白云生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