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堂兄弟齐齐吃了一惊:“什么?她是疯子!”

林森添油加醋地把上次那场“秦昭昭发疯记”说给他们听,只是略去了一些关键地方以及主角之一是自己不提。

“总之她突然间就发起疯来,拿把刀子没命地朝人身上扎。简直就是一间歇性精神病发作,真是吓死人了。”

把秦昭昭归到“半疯”状态后,林森想想也不再叫她倒饮料了,何苦来的去招惹她。干脆自己跑去服务台拿一瓶可乐回来“自斟自饮”。而秦昭昭接下来不知怎么回事也不管他们这一摊了,宴会厅里再看不见她的人影。

宴席过半,林森出去上厕所,方见她在外面走廊上的一间包厢门口站着。她正和另一位服务员低声说着什么,眉眼笑盈盈的,全然不是平时在学校那付沉默寡言得几近木讷的表情。他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不得不承认她是比以前要好看多了,仿佛一朵塑料花突然变成了鲜花,有声有色地芳菲起来。

不过比起凌明敏来还差得远呢——林森自觉是见识过漂亮女生的,不以为然地收回目光进了厕所。

13

高二一开学就正式文理分班了,秦昭昭分去了文科(3)班。以前同班的同学也有好几个分在这班的,比如龚心洁、比如叶青、比如林森。

刚分班的那一天,学生们都很起劲地在教室里寻找自己熟悉的面孔。林森看见叶青时最是兴奋,赶紧凑过去套近乎:“叶青,你也分在这班啊,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叶青抿唇一笑:“去去去,谁跟你有缘了。”

只有秦昭昭的眼光不在教室里四处棱巡。她毫不关心跟谁分在一班,乔穆不在,分在哪一班对她都没有区别。原先高一(2)班她也没有交情亲厚的同学,跟谁都只是淡淡的。倒是不再和凌明敏同班让她心里有丝失落,因为这样就很难再听到关于乔穆的消息了。

新的班级里男生们又评出了新的班花。没有了凌明敏,这项荣誉就让叶青得了。她是一个白净窈窕的女生,眉目姣好,笑起来唇角有两个圆圆的酒窝。为此很多男生喜欢逗她笑。尤其是林森,经常有事没事凑在她跟前讲笑话给她听,博她嫣然一笑。时间一久,他对叶青有意思就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高二了,青春期变本加厉的骚动让男生女生之间的早恋呈星火燎原之势。校方虽然一百个不想让学生们玩这把早恋的火,千方百计想“救火”,但是如何救得了。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所有的班级都有早恋的学生,几乎每个男生或女生都有自己暗中喜欢的人,只是说出来或不说出来的区别。

而彼时的喜欢,基本上都与“色”字挂钩——此“色”指姿色。一般而言,长得好看的男生或女生最容易招来异性的喜欢。没办法,“好色”之心人皆有之,长相漂亮就是更受欢迎。相比之下男生又比女生要“好色”,他们基本上只会追逐漂亮的女生,不漂亮的很难博得他们的青睐。而女生,除了爱慕帅气的男生外,长相平平但学习成绩好的才子,或是算不上英俊却在运动场上叱咤风云的健儿,也是能够博得她们嫣然一顾的。

男生女生们一齐春心荡漾,班上就热闹开了。这个跟那个好了,那个跟这个谈了,很快就多出不少二人组合。要知道谁和谁是二人组合,只要趁校食堂开饭时或晚自习上课时去看,一看一个准。成双成对坐在一起吃饭或自习的,准跑不了是对小情侣。

学生们早恋的风气愈演愈烈是家长们的一块心病。替秦昭昭准备铺盖去住校时,秦妈妈就郑重其事地对她说了半天早恋的弊端,千叮咛万嘱咐:“你现在还是学生,学习是首要任务,一定不能跟人早恋啊!会影响学习的。”

秦昭昭红着脸让妈妈放心:“我不会跟别人早恋的。”

她是绝对不会跟别人早恋的,她只会单恋、暗恋、恋着远在上海的乔穆。这份不为人知的爱恋不会影响她的学习,反而是她最大的动力所在——她一定要考去上海,去上海见她心心念念的乔穆。

学校要求高二学生一律要上晚自习,开学不久后秦昭昭就申请了住校。一开始她还不想住校,因为住校的食宿费又是一笔额外开支。本想每天晚上自己骑单车回家,但是长机地处东郊,一路上不但偏僻,而且连盏路灯都没有,一个女孩子自己骑车摸夜路回来太危险。起初秦爸爸天天去接她,但厂里最近一段时间都要加夜班,他没办法再去接女儿下夜课。想来想去安全至上,还是多花几个钱买平安吧。

秦昭昭打暑期工赚的六百块钱,妈妈再给她两百块,一起交了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宿舍的条件很一般,八个人一间,四张上下铺,天花板上一前一后两把吊扇。每层楼共用一个公共厕所和水房,洗澡则要花一块钱上学校澡堂,吃饭则一日三餐都只能光顾学校食堂。秦妈妈按十块钱一天的标准,每周给秦昭昭五十块生活费。她觉得住校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很心疼,于是每天与青菜白饭为伍,一天用的饭菜票尽量控制在五块钱左右,尽可能地节约钱。

因为经常吃青菜白饭,每次去食堂吃饭时秦昭昭总是刻意去得晚一点,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她才去。那时好菜基本都卖光了,她再打些素菜颜面上也比较过得去。而且人家都吃完要走了,也就避免了让熟悉的同学看到她顿顿净吃便宜的素菜。

其实班上总吃素菜的学生并不是只有她一个。叶青也经常打素菜,她就喜欢吃小白菜豆芽之类的蔬菜,有时候买份花菜烧肉或是排骨炖土豆什么的,她还会把肉片或排骨挑出来扔掉:“我不爱吃肉。”

同样是吃素菜,叶青可以坦然地跟同学们坐在一起吃,可秦昭昭却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要知道,吃得起荤菜的人吃素菜和吃不起荤菜的人吃素菜,是全然不同的两码事。

在酒楼尝过山珍海味的滋味后,再来吃校食堂缺盐少油寡淡无味的饭菜,真是很难吃。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秦昭昭费了好大劲才把自己的胃调整回什么都能吃什么都不挑剔的容纳状态。有时候它实在不肯配合很犯馋很犯馋,她就买份荤菜中最便宜的红烧肉,红着脸请师傅多给她舀一点肉汤,用来拌饭吃就是无上美味了。

洗澡秦昭昭也不去校澡堂洗,初入秋的天气还比较热,就打瓶开水兑进一桶冷水里再拎到厕所去洗。厕所每个蹲位前有块半人高的隔板,勉强算是遮挡视线了。

女生宿舍楼不只她一个人在厕所洗澡,还有其他几个节约的女生也同样不去学校澡堂,就在厕所里因陋就简地洗一洗。因为去澡堂洗一次澡要一块钱,天天都洗的话积少成多也挺贵的。

相比女生宿舍的女生在厕所洗澡,男生宿舍的男生直接在水房洗。而且原因多半不是为了节约,而是图省事方便懒得跑澡堂。他们从不打热水,大都拎个脸盆进水房洗冷水,脱得光溜溜地往身上泼几盆水搓一搓再冲一冲就算完事。有时候赶上几个男生在一起洗澡,那就是过泼水节了。一个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在水房里闹着,有时候还会忘乎所以地跑到走廊上去。

实验中学的男女生宿舍都严禁异性出入,男生宿舍女生去不得,女生宿舍男生也去不得,所以他们放心大胆地裸奔。有次被宿管科老师遇上后一个个指着鼻子训,训完后还十分认真地出了一条新规定:男生在水房洗澡必须要穿内裤。

住校后,秦昭昭每个周末回家一次。星期五下午回去,星期天下午就要返校上晚自习。和谭晓燕见面的机会少了,她们开始通信,照样保持着无话不说的友谊。

她给谭晓燕写信不过是写一些住校生活的琐碎事,她的回信则要精彩得多,告诉她最近有个外校男生如何如何在猛追她。那是一个很高很酷很会打架的男孩子,在市里几所中学职高的学生圈里威名远播。她虽然端着架子爱理不理,那个男生依然热情不改,说是如果当不成女朋友认个妹妹也可以。她在信里写道:“我就认了高扬做干哥哥,昭昭,如果以后你们学校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让他替你出气。”

秦昭昭孤寡陋闻,没听说过高扬这个名字。不过每个学校都有一帮令校方头痛的问题学生,年轻气盛,动不动就打架滋事。有时候一句“老子看你不顺眼”就能成为他们打人的理由。实验中学这方面相对来说要好一点。其他学校,尤其是职高那类学校,不良学生们打起群架来甚至会挥刀舞棒,暴行场面足以媲美香港古惑仔系列电影。这个高扬既然能在“校园江湖”上威名远播,想必是个狠角色。

有这么一个狠角色可以撑腰,确实是不用再担心受欺负。不过现在没人欺负秦昭昭,在新的文科班中她依然是一个中不溜丢毫不起眼的学生。衣着朴素性格沉静,总是默默地做自己的事,对什么都很淡然。引不来多少注意力,也就没有人会当成一回事地或捧或踩。

班上很多叽叽喳喳自我感觉良好的女生,秦昭昭跟她们很难谈到一块去。她们讨论的时装发型护肤用品明星八卦流行金曲之类的话题她基本是插不上嘴的,只能沉默地坐在一旁。她的新同桌于倩是班上最紧随潮流的女生,疯狂迷恋眼下最当红的谢霆锋。也不知怎么神通广大搞到一张他的签名照片,当成稀世珍宝在教室里显摆。

于倩可以显摆的东西很多。她爸爸以前是市百货公司的经理,后来自己承包了二楼的服装柜台做生意,赚了不少钱。她穿的戴的用的东西总是领全班女生潮流之先。秦昭昭跟她坐在一起,就好像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对比鲜明。

不过于倩这人虽然喜欢显摆,心地倒不坏,也颇大方。彼时班上同学几乎人手一个随身听,区别只在乎品牌的不同和价格的高低,自习课经常互换磁带或CD听歌。用原装品牌货的自然是最牛的,幼稚的学生们往往比成年人更具攀比心理。于倩见秦昭昭没有这时髦玩意,经常主动把随身听借给她听。起初她还不敢用,生怕一个不小心给用坏了,那可赔不起。于倩满不在乎:“没那么容易坏的,真用坏了也不让你赔,我正好让家里给我买新的。”

她既然满不在乎,秦昭昭也就不客气了。对于那些家境良好的同学她的心理一向是很复杂的。很明白自己不能跟她们比,出身是没办法选择的,各有各的命。但有时却难免羡慕或嫉妒。于倩那个CD机是花六百多块钱买的,她都如此无所谓。秦昭昭莫名地就有些生闷气,拿来听时不管不顾地乱按一气,想怎么按就怎么按,反正弄坏了也不用赔。不过这东西质量还真是好,随便她折腾也还是能唱能听。

乱按一通后,胸中那口闷气也泄了,秦昭昭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这么做挺对不住于倩的,她是一片好心,她却报之以恶意。她暗中告诫自己:秦昭昭,你这样子很不好。

14

于倩经常大方地借随身听给秦昭昭听,她便尽量多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作为报答。比如她喜欢上课时偷看小说,她就帮她放哨;比如她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她就小声报正确答案给她;比如一起值日时,她总是抢着把原本两个人做的活一个人都做了。

每周五下午都有大扫除,班上四个组轮流当值。这天轮到了秦昭昭这个组,卫生委员安排四个女生负责擦玻璃,秦昭昭、于倩、叶青和龚心洁。叶青和龚心洁就坐在她们前面。

每次大扫除擦玻璃都是学生们最不愿意干的活,因为这个活挺费事。教室很大,左右墙一共六个窗户,每块窗玻璃都要擦干净。玻璃这个东西擦没擦干净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周末大扫除学校一惯抓得严,有值班老师负责检查。卫生搞得好的班级会表扬,反之则要批评。要是挨了批,班主任老师会让当值的组继续当值,一直到获得表扬为止。所以擦玻璃这个工作,卫生委员总是派比较细心的女生去干。

于倩是擦不干净窗玻璃的。她平时在家碗都没洗过,来学校参加大扫除基本上都是做做样子。秦昭昭让她帮忙打打下手拧拧毛巾就行了,她爬上窗台仔细擦窗玻璃。她擦过的窗玻璃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叶青看了直说干净得就像没有玻璃一样。

“叶青,她擦得那么干净叫过来跟你们一起擦好了,能者多劳嘛。”

说这话的人是林森。他并不是秦昭昭这一组的人,本来放了学就可以走的。但他却不走,拿只乒乓球拍在教室后面对着墙壁拍个不停。边拍边没话找话地和叶青嘻嘻哈哈,谁都知道他是想等她一起走。

四个女生擦教室的窗户是分了责任区的,秦昭昭和于倩负责右边三扇窗,叶青和龚心洁负责左边三扇窗。她们俩也不是会干活的人,听了林森的话,叶青当真笑吟吟地跑来搬救兵:“秦昭昭,你擦的玻璃真干净。帮我们那边也擦一擦吧,这也是为了班级的荣誉嘛!”

秦昭昭也没说什么,擦完了这边就过去帮她们擦那边。不说为班级荣誉的话了,她们擦不干净的话检查肯定不过关,那下个星期还得她们组当值。大家是一条绳的蚂蚱,总归没办法独善其身。她爬到窗台上擦最上端的几块玻璃时,叶青也拿块抹布站在窗边抹窗台以示配合。左一抹右一抹,抹了没几下突然叫起来:“唉呀,我的手表掉下去了。”

叶青腕上戴着一块很漂亮的手表,银白金属质地,表盘琢成一朵玫瑰的形状,表带则是手镯般的两弯细环,中间用一截细细心形的银白链子缀着,可以调节长短。这块表谁见了都夸好看,却中看不中用,她擦窗台时只在窗户的支架上勾了一下,细细的链子就被勾断了。

实验中学教室楼的设计,在不靠走廊那排窗户的窗台下,约一米多高的位置留了一尺长的窄窄水泥板。也不知道设计师在教学楼后墙墙体上留这么一块水泥板是做何用途的。叶青的手表断后就掉在这块水泥板上,要怎么去捡回这块手表呢?从三楼窗台上翻出去,站在外墙上仅有一尺来宽的容身之处,女生是不敢的。只有找男生来充当蝙蝠侠。

叶青掉了手表不愁找不到男生帮忙捡,林森头一个蹿过来,自告奋勇:“别急别急,我这就下去帮你捡。”

林森麻利地翻过窗,动作敏捷中带一点若有若无的卖弄,要在女生面前显示一下自己身姿的矫健与潇洒。稳稳地落定在那块水泥板上后,他弯腰捡起那块手表,再立直身子递给窗内的叶青,她笑靥如花地接过去:“谢谢你了,木木,一会我请你喝可乐。”

“好哇。你先让开,我要翻过来了。”

叶青闪到一边,林森开始第二次翻窗。从教室里翻出去容易,有桌有椅帮助他上窗台。从外头要翻进来就比较难,水泥板上可供腾跃的空间小,且又光溜溜的没有任何借助物。不过他一向爱好运动身手敏捷,双手扣紧窗台,只需用力纵身一跳就能翻回教室。但这一刻,他爱捣蛋爱捉弄人的性子又来了。作势一跃后他假装失去平衡,刚搭上窗台的一条腿滑下去,像是整个人陡然向下跌。嘴里发出惨叫:“啊——”

“啊——”

窗内一干不知底细的女生们也被骇得齐齐失声尖叫,叶青还猛地捂住眼睛不敢看。正蹲在窗台上擦玻璃的秦昭昭反应迅速地伸出左手一把扣紧林森的手腕。与此同时,她的右手牢牢勾住了窗架。

教室一面窗有六扇窗户。两扇窗是可以对开的,另一扇窗是单开的,这就决定了在窗户的三分之一处有一根窗架。秦昭昭就是勾了这根窗架后伸手去拉“不慎跌落”的林森。

林森只是假装跌落,腿滑下了刚刚攀上的窗台,双手却一直牢牢扣在窗台上。教室里齐齐爆出的惊叫声让他正想哈哈大笑,左手腕处突然一紧,带着温热柔软的触感。他下意识地看过去,看见一只纤细的手,顺着手看上去是秦昭昭的脸。她的脸涨得通红,雪白的牙齿紧紧咬住下唇,很明显她正在使尽全身力气抓住他。

秦昭昭伸手抓住林森完全是一种不假思索的下意识行为。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时,她真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毕竟一个女生想要拉住一个下跌的男生不是件容易的事。幸好楼外还有一块窄水泥板供他落脚,只要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往后倾,就可以保证不会摔下三楼去。

可是她的手扣上林森的手腕后,发现他整个人没有丝毫下坠的势头。腿虽然爬一下又掉下去了,但身体尤其是双手还是牢牢地攀在窗台上。她不知道林森其实是在恶作剧地“假摔”吓唬人,还以为他是关键时刻自救成功。一时还不敢松手,仍然紧紧抓着他不放:“你站稳了吗?”

林森看看她,又看看她抓住他的手,张了张嘴却没有说一个字。她也下意识地看了看,夏末秋初,无论男生女生都还在穿短袖,她的掌心直接紧贴在他的手腕——蓦地松了手,她的脸迅速飞红,长这么大,她还从没触摸过男生的肌肤呢…

女生们的尖叫声把教室里其他男生都引来了,他们一起七手八脚地把林森从窗外拉上来。他似乎也受了惊吓,回到安全地带后人显得有点呆呆的,一句话都不说。

几个男生一起嘻嘻哈哈地打趣他。

“木木,木木,咦,这回像是被吓得不轻呢?瞧这呆头呆脑的样子。”

“可怜的娃,吓傻了。也是,差一点就摔了个英年早逝,幸好关键时刻有人出手相救。”

“嘻嘻,人家是英雄救美人,咱们班出了个美人救英雄。”

“美人——秦昭昭算不上美人吧,叶青出手那才叫美人相救。不过木木,尽管人家不是美人好歹也救了你一命。兄弟们啊,那个救命之恩是要怎么报来着?”

几个男生一起哄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回过神的林森听了他们这些话,顿时就脸红脖子粗地嚷起来:“谁也没有救我好不好?其实我根本就啥事都没有,我只是假装摔了跟她们闹着玩的,秦昭昭不用来拉我也摔不下去。”

没人信林森的话,在场所有人都看见是秦昭昭关键时刻伸手抓住了他。而林森平时一向表现得很爱面子,大家都认定他不愿承认被女生救了是因为面子上抹不开的缘故,越发嘻嘻哈哈地取笑他。他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

秦昭昭是唯一一个相信林森的人。听说他其实只是在假装摔了闹着玩时,她心里不知多懊悔。为什么要伸手去拽他呢?根本就是一个恶作剧,她却傻傻地信以为真。难怪那一刻她拽住他时感觉到他没有丝毫下坠的势头。

不声不响地,她拎着水桶离开教室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接满整整一桶水埋头搓抹布,左一搓右一搓搓得十分专心。看似是在搓洗抹布,其实是在搓自己的左手掌心——希望可以搓去几分钟前触过男生手腕的那种感觉。

15

“美人救英雄”的事件发生后,班上几个调皮男生经常拿这件事跟林森开玩笑。有时候一帮男生在走廊上扎堆儿闲聊,看见秦昭昭来了,他们就笑林森:“木木,你的救命恩人来了。”

林森每每涨红着脸否认:“都说了我是假摔,你们要我说多少次啊!”

越是否认就越是招来笑声四起,他的新同桌周明宇笑得最大声:“木木,如果当时是叶青伸的手,你现在肯定不会否认。你不能这样啊,嫌人家秦昭昭不够漂亮就抹煞她救你的功劳。小心被雷劈!”

林森嘴都说干了也没人信他,又羞又恼,几乎要恼羞成怒了。这怒气却没处撒,朝谁撒呢?秦昭昭可是一片好心才会伸手来拽他的,当时的情况几个女生都吓得只会尖叫,只有她当机立断地施以援手——那么纤细、那么柔软、那么温暖的一只手紧紧地、牢牢地扣在他手腕时,那一瞬如遭电击,他整个人都呆了。

一连好几天,他那只被她扣过的左手腕都有着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特别热,一种像被什么烙过似的灼热感。他总是下意识地去摸它,自己的右手摸左手,脑子里却一直回放着秦昭昭的手紧紧握上来时的特别感受。女生的手触摸怎么就跟自己的手差别那么大呢?不都是手吗?他没来由地愤愤然。

林森不喜欢这种异样的感觉,极力想让自己尽快忘记这种感觉,因为他觉得让那个有着近乎疯子般爆发力的“小宇宙”扰得自己心神不宁很丢人。于是他更加卖力地向叶青献殷勤,借此驱逐秦昭昭那只手带来的异样感觉。甚至还学别人也写起了情书,想尽快打动叶青跟他好。

这天语文课上班主任布置写作文。林森把作文写得潦草了事,倒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写了一封情书,还借来一本情书金句摘抄了好几段。情书的底稿他顺手就写在作文簿上,准备写完后撕下来,到时再弄张漂亮信纸抄一遍送出去。结果下课后他光顾着冲去食堂吃午饭,把这事给忘了。吃完午饭后又跟周明宇一起翻墙偷溜到外面的游戏机房打游戏,打得兴起干脆逃了半天课。那头组长收作文簿不见他俩人影,语文书作文簿反正都一古脑塞在课桌肚里,就直接拿了替他们交上去。他也是一片好心,班主任的作业都不交那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嘛。

这一交,当天的晚自习就成林森的批斗会了。

班主任拿着他那本作文簿一脸的又好气又好笑:“林森啊林森,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哇?我布置的作文你写得乱七八糟,这封情书倒是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尤其是这几句,显得多有才华呀!”

班主任举着作文簿念起来:“我想将对你的感情,化作暖暖的朝阳,希望那洒落的光辉能温暖你的心房;我想将对你的思念,寄予满天的星辰,但愿那明亮的星光能照进你的心窗。”

“多好的句子啊,不过林森,这是你写的吗?”

林森涨红着脸不说话,全班同学们大都捂着嘴偷乐。

班主任也无需他回答,又继续接着念:“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这下教室里的学生们不再是捂着嘴偷乐,而是轰地一下集体放声大笑,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说句老实话,当初抄的时候林森就觉得这几句有点肉麻了,但周明宇极力撺掇他摘抄,说是女生们公认这一段超感人,于是他就照抄了。此刻被老师当众念出来,自己听了都觉得肉麻之极,在满室一浪接一浪的笑声中窘了个无地自容。

班主任的头摇成拨浪鼓:“你们这些学生啊,满口爱呀爱的,你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什么是真正的爱?彼时的林森真的不懂。学校一对对要好的小情侣们也大都不懂,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青春期的骚动而情愫萌动。

班主任当时也没有详细跟他们讲解何谓真正的爱,这不是教材范围内的讲授内容。她只是针对他东拼西凑抄来的那封情书说:“真正的爱,绝对不是你们这种能酸掉人大牙的所谓情书能表达的。大音稀声,大象无形,大爱无言。有时候越是满嘴爱呀爱的,越是没有爱。”

情书风波让林森糗大了,他因此成为年级里有名的“早恋”典型,在校园里经常有人指着他窃笑声声:“这就是那个把情书误交到班主任那里去的倒霉蛋。”

林森也觉得自己确实倒霉,倒霉透顶。写那封情书他费了多大劲了,结果一到吃午饭时间就把它给忘了,一打起游戏来更是忘得一干二净。结果…结果现在丢脸不说,叶青还不理他了。

林森那封情书是写给叶青的,虽然班主任没有念出收信者的名字,但班上的同学都心知肚明。如此可乐的肉麻情书不但让林森被人笑话,叶青也同样被人笑话。班上那几个捣蛋鬼男生一连好几天见了她就嘻皮笑脸地大声念:

“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

“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叶青一张俏脸被他们念得红红白白,又羞又气又没辙,只能一个接一个朝林森翻白眼。弄得本来就很郁闷的他更加一肚子没好气,心中愤然之极:我他妈的喜欢你才给你写情书,你倒一付受了奇耻大辱的模样。神气什么呀!学校的漂亮女生又不是只有你一个,我他妈的以后还不喜欢你了呢!

本来林森给叶青写情书是想要快一点拉近跟她的距离,却没料到这封情书反而让他们彻底决裂。叶青不理林森后,林森也同样不理她了,两个人进进出出彼此都当看不见,视对方如无物。

在那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年纪,喜欢一个人很容易,讨厌一个人也很容易,两者之间有时也就是一张纸般薄之又薄的距离。

林森不光是跟叶青弄成一付“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来往”的场面,他和班上的女生也基本不太说话了。周明宇问他最近怎么在女生面前变得像个哑巴似的?他一脸酷酷的表情:“我嫌她们叽叽喳喳的很烦人!”

“女生叽叽喳喳的才可爱嘛。要是整天整天地闷声不响像个没嘴葫芦,可就闷死人了。对了,你不喜欢叽叽喳喳的,那你的救命恩人秦昭昭够安静啊,我敢说全班最安静最沉默的女生就数她了。开学这么久,她好像还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听到秦昭昭的名字,林森脸上的表情更加人为的酷起来,几乎是在吼:“我说过多少次了,她不是我的救命恩人。”

吼归吼,但林森心里很明白,他再说一百次也没用,这个“冤案”他注定是翻不了了。都怪秦昭昭多事——他纵容自己这样恨恨地想,可是每次这么一想,左手腕处就会莫名的发热,似是无声地在提醒他什么…

16

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秦昭昭的总分成绩在班上排名升到第十五位,进步很明显。新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表扬几个有进步的学生时,头一个就点了她的名。

得到班主任的喜欢后,秦昭昭开始渐渐在班上露脸了。

和初中时一样,班主任上语文课时常叫她偏爱的学生起来回答问题或朗诵课文。有一天她点名点到了秦昭昭,秦昭昭朗诵时的表现让全班人大吃一惊。之前她在班上一惯表现得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偶尔跟人交谈也是三言两语且细声细气,不专心点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没想到朗诵起课文来简直就如同换了一个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更兼音色纯净清澈如泉水,十分悦耳动听。

班主任听得‘龙颜大悦’:“好,秦昭昭朗读得非常好。”

这堂语文课后,秦昭昭几乎就成了班主任语文课上的“御用”朗读者。没多久学校正好又搞了一个诗歌朗诵比赛,班主任更是“钦点”她代表文科(3)班去参加比赛。

作为鲜少被人肯定被人赏识的中游学生,秦昭昭十分感激班主任对她的看重,很认真地为这次朗诵比赛做准备。参赛的诗歌她反复斟选,最终选定了林徽因那首最广为人知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首诗据说林才女彼时是为她刚出生不久的长子梁从诫而作。但因为诗歌蕴涵的含蓄情感可以作多元化之解,所以也有不少读者认为这是一代才女写给徐志摩的情诗。

秦昭昭更愿意相信后者,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她时常在读着这首诗时,眼前会浮现乔穆的面孔。他在她眼中,在她心中,又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谭晓燕知道她要参加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后很是为她高兴。星期六她特意跑来找她,要替她量身做件新衣裳。读了一年的服装设计专业,心灵手巧的她已经学会做漂亮衣裳了。

“去商城扯了几尺布回来,我替你做新衣裳,绝对比买的便宜又好看。我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去参加比赛。”

秦妈妈也支持地掏钱给女儿去商城买布:“难得参加一回比赛,是要穿得漂亮一点。”

把商城二楼的布料市场逛了一个遍,太贵的不要太花俏的不要太素净的也不要,最后谭晓燕替秦昭昭挑中一块淡粉色带白色小圆点的棉布,用星期天一天时间就为她做好了一件很洋气很漂亮的连衣裙。修身裁剪,裙长及膝,甜美的小圆领,A字型裙摆,裙子做好后,她还用边角余料裁了一根半寸宽的发带,可以绑在头上像发箍那样箍住披肩长发。

这条新裙子秦昭昭喜欢极了:“做得这么漂亮啊!晓燕,你真是太棒了!”

谭晓燕得意地一扬头:“那当然。昭昭,以后你不用愁没有漂亮衣服穿了。我们或许买不起贵的衣服,但我们绝对穿得上漂亮的衣服。包在我身上。”

谭晓燕和秦昭昭同是寒门素户人家的女儿,蓬门未识绮罗香,她们都没有穿过什么好衣服。小时候由父母领着去裁缝店做衣服穿,几块钱就能做一件,但款式手工都乏善可陈。上中学后开始知道爱漂亮,不愿再去裁缝店做衣服而坚持要买成衣,成衣更贵款式却相应的更好看。但成衣中所谓的品牌货是她们从来不敢问津的,虽然面料讲究款式漂亮,可价格…现在谭晓燕自己学会了做衣服,虽然买不起那些昂贵美丽的品牌服装,但是没关系,她可以依葫芦画瓢地照着款式做出来,还做得很有样子。就是那块便宜的棉布质地不够垂,否则效果还会更好。

秦昭昭平时在学校总是两套校服轮流换着穿,很少穿自己的衣服。因为她的衣服不够时髦不够漂亮,不想穿出去让那些时髦漂亮的女生笑话她像个乡下人。现在终于有了一件时髦漂亮的裙子,她像得了宝贝似的开心不已,却舍不得穿。试穿过后就妥妥当当地收起来,要留到比赛那天再正式穿它。

朗诵比赛那天下午,秦昭昭穿着漂亮的粉色新裙,同色发带箍着一头披肩长发,亭亭玉立地站在学校操场的主席台上,仿佛一枝初绽的粉荷。带几分紧张与羞涩,她朗诵起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清晰标准的吐字,清澈明亮的声音: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继小学四年级的那次领唱后,秦昭昭第二次站在众目睽睽的焦点位置。起初她很紧张,心扑通扑通跳得像擂鼓。为了让自己放松,她刻意地不去看台下人群,把全部的注意力都倾注在正朗诵着的诗歌上。一边朗诵,她一边下意识地想起乔穆,他亦是她的人间四月天,念出的字字句句由此更加蕴情含意: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

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著;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後那片鹅黄,你像;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

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

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朗诵是一门传情的艺术,要求朗诵者通过有声语言来传达原作品的主要精神和艺术美感。不仅要让听众领会朗诵的内容,而且要使他们在感情上受到感染。而一位朗诵者要把原作品的思想感情准确地表现出来,就需要对原作品有深入的理解和真挚的感受——秦昭昭近乎完美地做到了这一切,她动情的朗诵结束后,台下的听众们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文科(3)班的学生鼓掌鼓得最响亮最持久,周明宇边鼓掌边对身边的林森说:“哇,秦昭昭今天完全是超水平发挥,比以往在课堂上的朗诵还要好。而且她今天还挺漂亮呢,平时看着不起眼,没想到打扮一下倒是红粉佳人一个。”

林森活像吵架似的反驳他:“有什么漂亮的,还不就那样。”

尽管林森满口否认秦昭昭这天“红粉佳人”的漂亮,但自有其他男生承认。

这场诗歌朗诵比赛,秦昭昭不负班主任厚望地拿到高中部第一名。比赛结果用大红纸醒目地贴在学校公告栏里,让她很是出了一点小风头。人逢喜事精神爽,来到实验中学读高中后,她的自信心一直很低落,这一刻才开始高涨起来。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开始会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些男生也开始有事没事找她闲聊,半真半假地说她的声音很好听,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云云。

这一类的话,让秦昭昭有些赧然,不过心里却是欢喜的。欢喜的同时忍不住想起乔穆,她之所以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都是因为他。可惜他人在上海,看不到她这次在朗诵比赛上赢得的成绩与风光,也看不到她“红粉佳人”的美丽一刻。

朗诵比赛的风光一幕和红粉佳人的美丽一刻,还让隔壁文科(2)班一位男生喜欢上了秦昭昭。他经常有事没事走来文科(3)班隔着窗户朝教室里张望。有回好几个男生陪他一起来,在窗外探头探脑地问:“哪个哪个,哪个女生?”

“就是穿粉红裙子那个,朗诵比赛那天她不是站在主席台上嘛。”

“当时我站在操场最后面,隔得太远没看清楚。是长得不错哦,眼睛好大,像小燕子。”

“是呀,我也说她那双大眼睛很像小燕子。不过性格不像,听说她很斯文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