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这井顶多四五米高,没想到,她足足放了十多米的绳子,才觉得碰到了底。

但惊讶的是,她的确感觉到是碰到了地。把绳子捞了上来一看,上面一滴水都没有。下面居然是干的,这是一口结结实实的枯井。

她迫不及待地拿出了手机调看摄像。只见在手机的镜头里,井的底面不是一小块空间,而是左右各开了一个通道。两条通道看起来都黑黢黢的,也不知道通到什么地方去。

没想到,这口枯井里另有乾坤。

不过,要想搞清楚地下有什么,光站在上面也不是办法。必须得想办法下去。

下去的办法不是没有,下午的时候,她特地去了市中心几家五金店,找了半晌才买到一件二十米的绳梯。二十米!如果还触不到底,那就是她倒霉。

这绳梯捆成一扎,拎走的时候都不好拎。小五还特地跑回了家把行李箱给推了过来,才把绳梯给带走了。到了晚上的时候,她就装作一个远游回来的学生,推着行李箱来到了这个小区。一路上,保安和居民也没怎么注意到她。

进了小区,她先躲了起来。一直等到了凌晨时分,确定四周无人的时候才出来。

来到了古井旁边,她把行李箱里的绳梯拿了出来。然后把绳梯的一边固定在车棚的一根钢梁上。接着,她戴上了一个矿工帽,打开了上面的小电灯。最后就把绳梯慢慢垂到井里面。直到绳子用完了,下面才落了地。巧了,这井正好深20米。

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就是下去了。

她的心里还有些打颤的,但想到那一夜的记忆以后,就把害怕给驱散了。

你不想知道,这井底下到底有什么吗?你不想知道,为何秦禾把陈归宁的尸骸放在井下吗?!

她想的,所以她深吸一口气,跨上了井口,顺着绳梯潜了下去。

这口井,正好容纳两个她这么大。在里面攀爬绳梯,活动的还算自如。只是,四周的苔藓太滑腻了,沾到了绳梯上,滑不溜秋的,让人抓不稳绳子。幸好她对这种情况也有准备,专门买了一根保险栓拴在背后,以防止滑落下去。

好不容易下潜了十米,井还是深不见底。

不过,她已经闻到了一点异样的味道。像是硫铁矿用火烧过的刺鼻气味。

她想了想,先用手电筒往下打了打,只见周围的石壁上都呈现出一种樱红色的条纹。

铁矿脉!原来这井下面通着一条矿脉,只是不知道,是不会有人开采过。

最后几米的潜行很不顺利,因为空气到这个地方,变得相当的污浊了。那种刺鼻的味道,更是呛得人难受。她只能带个口罩,毕竟她没那个本事准备什么防毒面具,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那么只好放弃了探寻,毕竟安全才是最主要的。

幸好,到了井底后,由于空间开阔,那种刺鼻的味道减轻了很多。

她打开探照灯,先往左边的通道走。只见周围都是红褐色的石壁,走了一会儿就到了头。

她又回到了原地,开始往右边走。右边的通道倒是宽敞多了,而且那种刺鼻的气味淡了许多。只是,越往里走,周遭越冷。明明在外面,穿着春衫还很温暖。到了这里,她冷的连牙齿都在打颤。也不知道,这条路到底哪里是个头。

就在她想要不要返回的时候,忽然间,探照灯照亮了前面一大块。

通道前面居然有个石室?!小五也是呆了,一路上,她都没找到人工打磨的痕迹。

定了定心神,她走进了这个石室。四下照了下,她就看到了一个石床,一个石板凳,还有一只老金属手电筒滚落在地上。玻璃罩子已经碎了。只是,她先照的是左边半边,当灯光移到右边半边的时候,却先照亮了一副骸骨。

她的手不自觉地颤抖,只见这骸骨白森森的,根根嶙峋。显然死去多时了。

能不叫出来,能不腿软晕倒,她都佩服自己了。

骷髅的旁边放着一件老式的煤油灯,一个印着“530柒长”的大茶缸,除此以外,还有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

但是手电筒照了过去,那破衣服堆里居然有反光。她深吸一口气,打算过去看个究竟。

不过在过去之前,她选择拿起了背包里的阴阳尺,然后再慢慢靠近这一副骸骨。她的动作很细微,很小心,像是生怕惊动这个死者似的。好不容易挪到了骸骨的旁边,她弯腰拨开了破衣服堆,然后一点银色的斑驳光辉映入了眼帘。

这光辉埋在土里,她蹲下来,徒手挖了挖,挖出一条银色的锁链。

她把银色锁链从土里提了起来,这才看清楚这是一条银饰长命锁。只见长命锁上雕刻着佛手、石榴、寿桃三多纹样。她熟读古典的,知道佛手谐音“福”,寿桃寓意长寿,石榴暗喻多子,这个长命锁得含义是:多子多福。应该是女眷佩戴的。

看包浆,这长命锁的年代为清代,应该是那时候大户人家出来的东西。

但这长命锁出现在这里很不寻常,她又把阴阳尺拿了过来,然后把长命锁放在了阴阳尺上。

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又袭来了。

这一次,画面倒是出现的相当清晰。清晰的就像是就在面前一一发生过。

山一重,水一重。翻开重重叠叠的幕遮,那是午夜梦回处。

摇晃的煤油灯下,一个女人正在奋笔疾书。她时不时咳嗽一声,用手帕捂了,就是一口献血。

这个女人她认识,美得如此婉约含愁的女子,她此生也见过一个陈归宁。

书的名字叫做《陈氏鉴宝掌故》。陈归宁每写一行,就停下来仔仔细细地检查资料,核对书籍。看得出来,她对这一部手稿付诸了很大的心血。

这时候,有人敲门而入。陈归宁放下了老钢笔:“进来。”进来的是张云坤,他端着一碗鸡汤送到了陈归宁的身边。趁着陈归宁喝汤的时候,张云坤忽然一把抓过了她的书稿:“师父,歇会儿吧。你都写了三个通宵了,这样下去身体怎么吃得消?!”

“不行,书稿才完成了一半。”陈归宁美目一瞪:“还给我。”

“师父!”张云坤忽然怒上心头,头一次顶撞了她:“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不要命的写!”

陈归宁和张云坤对视半晌,她又复咳嗽起来。

张云坤终究不忍心看师父任何的蹙眉,赶紧上前来伺候师父吃药。

“云坤。”陈归宁的声音淡淡的:“我是不是个不祥之人?爹爹,妈妈,哥哥都去世了。只有我还活在这世上,然后,程禹他也走了。”

张云坤低垂着头:师父唯独把五师弟程禹和自己的亲人相提并论。其中的含义,他们都猜的明白。只是,猜的明白,却无法看得明白。

只能张口结舌道:“师父,除了五师弟,这,这世上还有人会对你更好!”

陈归宁又望着他一笑:“你也不要安慰我了,我写完了书稿,自然会好好休息的。来,把我的书稿还回来。”

张云坤把书稿给了陈归宁,看她披上一件军大袄,又开始奋笔疾书。

也不知道陪站在她身边多久,忽然间,大师兄四师弟沈遇安笑眯眯地跑了进来:“师父!师父!你看看外面谁来了?!五师弟他回来了!”

“啪嗒!”这是陈归宁手中的钢笔,悄然滑落。

第43章 程禹

接下来的事情,让陈归宁又爱又恨。

她没有能守护和未婚夫的婚约,而是在十年的时间里,爱上了另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她的小徒弟程禹。

去年年底,程禹收到了家里的来信,说父母高堂为他挑了一个才貌俱佳的姑娘,让他回老家完婚。但是现在,程禹逃婚回来了江西瓷厂。

破四旧之前,程禹本是浙江钱塘人,祖上在清廷做过官。算是书香门第出生了。只不过,在那个年代这样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和其余四个师兄弟一样,他也是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她。他最好的青年时代落在了她的手下。

那十年的苦日子里,他,和这位女师父之间,更是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

同样是书香门第出生,同样喜欢古籍文字,同样因为命运的不公平而流落他乡,彼此之间的遭遇,真可谓是“相逢何必曾相识。”

因此,一起相濡以沫过日子,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在窑火中慢慢燃烧青春。

这十年里,他们保持着最纯洁的知己关系,一直相敬如宾,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

直到程禹的家乡来信,说外面已经改天换地,人民不再互相迫害。知识分子得到了相应的尊重…而程禹的父母开始记挂着在远方的小儿子,催促让他回来“继承万贯家产”还替他物色了一个“留洋归来”的妻子。

程禹一开始不答应,但老父老母一封封信催促,他的内心开始动摇了。

还是陈归宁过来劝说他:“你的父母生你养你,你连老人家这点心愿都不能满足吗?”

程禹问她:“师父,那你以后去哪?是不是也要回家?”

“我?我没有家了,没有亲人了。我就留在这瓷厂里。”陈归宁莞尔一笑,强作欢颜:“程禹,你要是有了孩子,带他过来见见我。认认我这个师祖。”说话间,她流露出一种极其羡慕的口吻。

多年在窑口工作,粉尘盖天,炉火昼夜不息。让她患上了严重的肺痨。

眼看自己活不过多日了,陈归宁只希望,他可以得到幸福。

她是个极其爱小孩的女人,别人的小孩,看到了都要抱一抱,亲一亲。但是十年青春蹉跎过去了,她没有丈夫,没有家庭。改革开放了,她又要送走唯一爱着的男人。就是这样,她还依旧不停地在工作,只不过身体越来越坏了。

而就在这时候,回老家结婚的程禹回来了。

站在江西瓷厂的门口,陈归宁看到了一脸风尘仆仆的程禹。

她不是笑着的迎接徒弟的,脸上反而挂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怒气:“程禹,谁准你回来瓷厂的?!”

“师父,我不结婚了。”

陈归宁冷冷道:“放肆!父母之命,岂可违背?!你是把读的书都忘了吗?!”

而程禹正色道:“师父,我无法忘了你。再去娶别的女人,也是害了人家一生而已!”

陈归宁就这么愣住了,也许,这句话她已经等了许久许久了。只是,听到的时候,她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了。

于是,淡淡地拒绝道:“程禹,你的父母都跟我说过了,他们要让你去美国读书,你有大好的前途。而我这里,除了残破的瓦片之外什么都没有。你已经在我身边浪费了十年了,以后就不要再一错再错下去了。回去吧,你的家人,你的新娘还在等你。”

程禹忽然跪了下来,却是“砰砰砰”地磕头:“师父,徒弟不孝。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听你的话了!”

“程禹!”陈归宁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样不值得,留在我身边不值得。”

“值不值得,只有我自己清楚。师父,哪怕能多陪您一天,也胜过在外面快活一辈子!就算,就算把外面所有的女人都给我,在我眼里,她们都比不上师父您的一个小指头!师父,徒儿不孝,徒儿这辈子跟定了你。只求你,收容我这个不孝子!”说完,他再次拜了下去。

陈归宁闭上眼睛,她的柔情,最终还是铸成了一桩大错。

“程禹,你已经出了师,我不会再收你为徒的。你好之为之。”丢下这句话,她走了。

程禹就这么跪在了江西瓷厂的门口,但陈归宁始终没有答应收他为徒。

程禹跪了一天,两天,三天…到了第四天,这个钢铁做的男子汉,也渐渐招架不住了。

吴青梁,沈遇安他们两个向来和程禹关系不错,趁着师父不注意的时候,两个人就搪塞一些吃的给程禹。还轮流劝说他:“师弟,你还是回去吧!师父这回不会原谅你了。”“师弟,师父她铁了心把你赶走了,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陆修远和程禹的关系最差,他还时不时过来踹上程禹一脚:“小白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张云坤为人深沉,他只远远看着程禹跪在大门口,不闻不问。

就这样,程禹跪到了第五天。彼时,天公不作美,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程禹跪在雨水里,身上每一处都流着水渍。连瓷厂的厂长过来劝他走了,但程禹还是不走。

直到深夜,程禹渐渐支撑不住了。他觉得,今夜就要死在这大雨里头了。

就在这时候,那瓷厂的大门开了。陈归宁走了出来,她撑着一把油纸伞,单薄的身影,就像是风中摇晃的一朵小纸船。

“程禹,你还是不走吗?”陈归宁淡淡地问他。

“我不走!师父,除非你打死我,要不然,我绝不离开你!”

陈归宁摇了摇头,她走上前几步,却是蹲下了身子。

程禹抬起头,他看到了这一张朝思暮想的容颜。她是山山水水凝聚的一个女人,是他放在心底,呵护备至十年的一个女人。此时此刻,陈归宁大大的眼眸中注满了眼珠儿。而苍白的嘴唇,蔓延上一点点嫣红的血色,比晚春红梅更傲然。

就在他惊艳的目光中,陈归宁已经靠近了他的身子。

她十八岁远离家乡,至今三十三岁了。这十几年里,当属这一晚最为温暖。

丢开了雨伞,也忘却了矜持,穿透了十年的一个念想,化为了此时此刻的一个拥抱。

她拥抱住了这个男人,这个徒弟,这个十年里精神的寄托,这个她亲眼瞧着,从男孩成长为男子的程禹。这是属于她的爱,她的恨,她的一场放纵。也是属于这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一点相拥的温暖,点燃的,不息的爱情之火。

她终于承认了,自己爱上了程禹。

故事到此,篇幅是那么的美好。纵然看不到远方的方向,眼下已经是春暖花开。

程禹重新回到了江西瓷厂,依旧在陈归宁的身边工作。

重新上班的第一天,程禹把一把银质的长命锁送给了陈归宁。陈归宁一向生活清贫,她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激动得甚至露出小女儿的娇羞。还眨着眼睛问程禹:“你从哪里得到这个东西的?这是清代的古董,价值可不菲。”

“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她老人家临终前说,要把这东西送给孙媳妇。”

陈归宁脸红了,她爱极了这长命锁上的寓意。却也黯然伤怀:“我可不是你的媳妇。”

“我说是,你就是。”程禹深情地凝视着她:“师父,我发誓一辈子守着你。寸步不离你。”

陈归宁嫣然一笑:“又说什么怪话了?”

“来,师父,我替您戴上看看。”

程禹绕到了陈归宁的背后,就着镜子,他为她戴上了这把长命锁。

画面至此,那一片水雾又模糊了开来。然后,归于一片虚无。只留下这把带尘的长命锁。

良久,小五才反应过来——刚才看到的那些都是虚幻的记忆印象,却深刻的过目难忘。

属于陈归宁的记忆渐渐回溯,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件事,也解答了她长久以来的一个疑惑。那就是:为何复活。

“你是想回到他的身边,是吗?”她扪心自问。但是灵魂不会自问自答的。

陈归宁的灵魂中有深深的爱,这个爱就是鬼魂的执念之一。这么多年来,其实,陈归宁一直很想念程禹,只是,她不记得了。

她再问自己:“你想找他,就算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你还是想找到他?对不对?”

没有人回答,但她明白,自己说对了。

陈归宁复活的理由很简单:找到爱人程禹。无论他是作了尘埃,还是鹤发鸡皮垂垂老矣。

只不过,人生有多少十年呢?陈归宁是怎么做到十年来爱的不露声色的呢?她,都无法理解这一份伟大。扪心自问,她做不成陈归宁那样成熟的一个人。也无法像她一样,爱的绵长而奋不顾身。这就是,孟小五和陈归宁最大的区别吧!

收拾了下心情,她就把长命锁放进了背包里。

这串长命锁得出现,代表了一个讯息:陈归宁的遗骸,起码是遗物出现在这里过。剩下来的,就是面前这一副骸骨了。

她要搞清楚这一副骸骨到底是谁的。

看骨架,这是一个男人的骨架。肩胛骨很宽大,头盖骨也很大。手脚都很长。

看骸骨下面压着一件衣服,她便伸手去拿。只是,手刚伸到一半,忽然感觉到身上冰冷冰冷的。继而有什么东西搭上了她的肩膀。

她目光一扫,就看到了——是一小节指骨。

而这小指骨像是活过来一般,硬生生戳进了她的衣衫里。

第44章 石室

面前的骸骨,就像有了生命一般。

“咔擦!”一声传来,在这小小的,昏暗的石室里简直如石破天惊。

小五下意识抬起了阴阳尺,就在另一只白骨手到达之前,尺子正好横在胸前。只听“咚!”的一声脆响,白骨和阴阳尺互相接触。却是白骨散成了一抹粉尘。骸骨仿佛还知道痛,另一只白骨手就收了回来。全身上下的关节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白骨复活?!

它…它怎么会动了?!

小五看不到自己的脸色,只怕现在是一点儿血色都没有。

面前的“骸骨”慢慢站了起来,所有的骨节都是完好的,走起来,全身的骨头都仿佛在动。看到这一幕,小五下意识就要往外跑去,但她害怕的发抖,只慌乱走错了一步,就被这一副骷髅给逼到了墙角处。现在,已经退无可退。

她颤抖着手,举起了阴阳尺。只觉得,这是唯一可以信任的东西了。

没想到,面前的骸骨,在她举起阴阳尺的瞬间,忽然间全副扑了过来。她吓得“啊!”地大叫一声,身子仿佛撞到了什么东西,向右侧飞了出去,又重重摔倒下去。抬起头,只见那嶙峋的白骨近在眼前,然后,伸出森然的一节骨头,对准她的眼睛。

她仅存的右眼。

眼看躲不掉了,小五的心里忽然悲恸无比:怎么,自己就死在这古井之下,死在这骷髅上吗?!

不。她绝对不要就这么死去。这里,这里好可怕,连收尸的人都没有…她才不要,死在这里!

忽然,她伸出手掌,挡住了这刺过来的白骨。却看白骨的骨刺已经刺入了手掌心中,顿时,汩汩的献血流了下来,正好落在右手的阴阳尺上。就在阴阳尺吸了她的血液的同时,开始散发出一股柔和的光。

就在光亮起的一刹那,白骨的攻击停止了,仿佛还恐惧地后退。

就在与白骨森然对视的片刻,小五忽然认出了这到底是谁的尸骸:手长脚长,瘦削的脸庞,单薄的肩膀…还,还有缺掉的一根脚趾。

与记忆中那个人完美嵌合在了一起…这就是张云坤!

明白了,陈归宁和孟小五的回忆此刻结合,让她彻底清醒了:张云坤抛弃了本来的*,附魂到了张禾的身上。而张云坤本来的*,就被他丢在了这个鬼地方腐朽!

因为她的阴阳尺和张云坤有莫大关联,所以,阴阳尺催动了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