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打着平叛的旗号,反倒像是去协助宜王处置匈奴蛮夷的祸患。这才是大国君主该有的风范,如果他们兄弟两个真的可以尽释前嫌,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先帝驾崩以前,交给他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这个,他不期望在身后,这两个儿子还是无法彼此谅解。皇位跟天下,本来就是交织在血腥还有骨肉亲情中,必然需要从两人中选择一个,那么另外一个是不是甘心情愿如此?

这个选择不是他们,就是先帝也时时在反省自己。没有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子女,取舍是必然的,总要有人剔骨剜肉。

最后看了一眼京城,沈菱凤笼着厚实的灰鼠斗篷上了温暖舒适的鞍车。没想到替她料理京城余下事务的人是父亲。先时还在担心留下不少尾巴如何收场,父亲告诉她这些事都不用她担心的时候,所有的一切真的都放下了。

眼前闪过那天跟赵敏见面的情形,父亲既然说让赵敏在碧云寺随同姑姑一起进宫。那么这件事就成了最容易办的事情。皇太后从宫外带一个女子进京,赏与皇帝也好,留在身边也罢,任何人不得置喙。

“赵姑娘,委屈你了。我听说你要一顶大轿送你进宫,原是我应承你的事情,没想到还是没办到。沈氏一向出言如山,这次却要食言,报歉得很。”依稀记得自己如是说,不得不承认。赵敏跟着曾献羽一路从幽州到京城,然后进府,他们打交道的机会不少,而她从来对他们都没有兴趣过,不论跟曾献羽如何。都不是她沈菱凤需要担心的事情。最后如何,她也没有认真想过。

唯一没料到的也是她沈菱凤自己,一开始的不在意不在乎,到后来却是不得不去想。她需要有个人在宫中跟皇后为敌,华妃有宠却不能制约皇后,唯一能够让皇后觉得比不上的,居然是华妃在她之前怀孕。这个皇子是不是能够保住尚且不知,何谈分宠?

那就再安排一枚棋子好了,正好皇帝见过赵敏,毋庸置疑选择她好了。

赵敏了然于心地一笑,似乎是在嘲笑她,又好像是在嘲笑自己:“我先时以为你是个人物。若是你能够跟我来一场堂堂正正的宅斗,我乐于奉陪。谁知道你根本就无心于此,曾献羽在你这里什么都不是,而你手里的底牌那么多,一张张翻开。我都不知道谁是谁了。这不公平,这么多外挂,我什么都没有,斗什么?你要是不喜欢曾献羽,跟他在一起干什么?累不累啊?”

她看出来了?赵敏口无遮拦不是第一次了,这一次却不让人生厌。什么是外挂?什么又是宅斗?为何赵敏说的话,一句都听不懂?想想,赵敏应该不是只软脚蟹,到时给皇后找了个不小的麻烦。真心希望赵敏能够跟皇后凌霜华好好斗上一斗,这是她希望的事情。凌家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不给她找些麻烦,心里怎么过得去?

好了,这些事都过去了。赵敏顺利进宫,好像已经被皇帝看中,这就是最好的开始。而她沈菱凤该做的事情,就是过好以后的每一天。不会再有太多麻烦等着她,她只是她自己了。想到这里,手指尖不经意间覆上微微隆起的腹部,里面那个小家伙不安分地动弹了一下。

“以后我们母子就在一起了,原谅我不能给你一个父母双全的童年。因为我实在不知该怎么跟你父亲相处,这是我最自私的一次,却要让你以后都无法原谅我。若是要恨我,那就尽情恨我好了。”沈菱凤不止一次这么跟腹中的孩子对话,她不知道该怎么说,这确实是她最大的软肋。

每一次面对曾献羽,都会让她从心底生出无限的厌恶。这个男人不论是好是坏,她都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唯一能做的就是远离他,离开越远越好。

马车不疾不徐往前走,再过几天锦弗就会到京城了。到时候看她自己怎么选,若是愿意跟着她的话,自然会有人带着她到自己身边,若是想过自己的小日子,也会有人给她安排好。不需要别人再担心,父亲也会回乡去。或许过几年清净日子以后,父女会见面,只是绝不是今日。这居然是她这几年以来最安心的时候,靠在车厢壁板上,憧憬着以后的岁月,心底忽然有了无限感慨,人生如果永远这么下去该多好。

寒风阵阵,带着深秋的肃寒。马车已经出了京城,没有看到记忆中的大批流民。前次命管家送来的粮米,应该是足够帮助他们度过这场秋寒,他们还说得对,这样的资助只是一时不能是一世。

蜷缩在腿边的那只狸猫,叫了一声。这也是她放不下的宝贝之一,只好抱在怀里带出来跟她远走天涯。

第三卷边塞第二十九章后顾

“小姐走了?”澜惠第二次问了一遍,穆云只有点头,他能说什么?难道说这话是假的,沈菱凤明显是想好了,这些安排都是一步紧跟着第二步,根本就不是别人能够参与的。

“行了,你别想了。哪怕是你还在她身边,她也不会带你走的。”穆云看她愣怔地坐着,心底好像有无限心事,其实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没成亲而是留在京城的话,沈菱凤是不是会带着她走。

“我知道,锦弗都未必能跟着小姐走。”澜惠了然于心:“小姐想好怎么做以后,才给我们安排了这么多事情。面上看,她好像是为了另外一件事,不过是障眼法罢了。”

“什么障眼法?”门外有人说话,澜惠赶紧掩嘴不说。穆云答应着出去:“王爷来了。”

“给王爷请安。”澜惠迎上去请了安,宜王笑起来:“瞧瞧这还是新娘子,都不知道害臊。要不是从小见你,只是这男女有别,咱们就不能这样子说话。我还是习惯听你叫我公子,说是王爷太生疏。”

“王爷说笑了,澜惠可是担不起。”没想到到了边关,跟她在京城所想象的事情,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的。那么多人说宜王谋反,到了边关才知道,这哪里是谋反,简直就是一心御敌。就连被差来平叛的曾献羽都收归到王爷麾下,只是因为小姐的缘故,曾献羽跟他并无深交,除了公事以外,基本没有来往。

“方才在外头听你们两口子说得热闹,我还听了个壁脚,澜惠好像是在说什么障眼法,谁手段这么高明?”宜王笑着:“你是跟在凤儿后面的,这么会说话了。”

穆云想了想,宜王最适合知道这件事:“若是旁事,绝不敢这时候拿来让王爷分心。只是除了王爷,再也找不出人来了。”说着把京城送来的密信递给了宜王。

宜王接过信,皱着眉看完。没说话,背着手在屋里踱步。半晌。才从袖袋里拿出一份信笺:“瞧瞧这个。”

“休书?!”穆云跟澜惠两人刚看完几行字,同时脱口而出,两人互看了一样,澜惠盯着那封休书好一会儿:“这是曾将军的字儿。”

“真是他的?”宜王慢悠悠道:“若是他的,怎么会从京城而来?”

“我知道了。”澜惠恍然大悟,那些时候看到小姐在家里临帖,全都是一色的钟王小楷,而小姐临帖从来都是魏碑或是卫夫人帖,当时见了都觉得古怪,原来是为了这个。看来小姐真的是谋划许久:“难怪那天小姐叫我笼了火盆。我还觉得奇怪呢,哪有这么早就笼火的。那天看着小姐烧了不少字帖,恐怕是不想留下什么东西给人。没想到是为了这个。”

宜王的眉头皱得越发紧了,手指关节处有些发白:“你们出来之前,她还说了什么?”

“小姐和寻常时候一样。压根就看不出来想做什么。还说要把府里时时都在惹祸的赵姑娘送到宫里去,说是皇后是好日子过久了,都忘了自己是谁了。”澜惠很仔细地想了想:“皇上曾经到过府里一次,先是跟老爷还有小姐说了很久的话,后来老爷也出来了。只剩下皇上跟小姐在花园里大概是坐了一顿饭的功夫。”

“有这件事?”宜王声音很平和,但是语气中夹杂着一丝担忧:“我只是想着,凤儿出阁了。我又不在京城,他对这件事多少能放下,没想到还是如此执着。”

“王爷知道?”澜惠想也没想脱口而出:“皇上对小姐始终不寻常。”

“知道的岂止是我。”宜王面露苦笑:“我想除了凤儿有意装作不知道以外,就连母后都清楚。他当初赌气离京,并不是先帝一定要分封藩国,为的就是凤儿眼中始终没有他。后来我不愿为君。而凤儿嫁给曾献羽,我固然是心中难以割舍,只是真正割舍不下的人,反而是他。他在东宫酩酊大醉的事情,恐怕除了先帝谁都知道。不想先帝迁怒于凤儿。我应了这件事,指望着他能真的放下,有些事始终是不能强求。谁想到还会有今日。”

“王爷,不是澜惠大胆,实在是有点担忧:若是皇上定要小姐妥协的话,恐怕小姐离京也是也是被逼的。”澜惠再一次大胆说道。

“你想得太多了。”宜王怒极反笑:“傻丫头,他不论怎样,都不会逼凤儿。就因为他对凤儿不能割舍,舅舅跟我才放心凤儿一人在京城。不论凤儿做了什么,他也不能让凤儿出事。”

“王爷,这休书?”穆云到底是跟在宜王身边多年的侍卫,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曾将军知道了?”

“知道了,他给我的。”宜王捏着额角:“我初见,跟澜惠的情形差不多,以为是曾献羽写的,就差揍他一顿了。细想想,绝不可能。”说到这里,宜王忽然沉默了一下:“其实,他对凤儿倒是一片真心。”好在很快就缓过去了:“他怎么会写下休书,只是闹不明白这封跟他笔迹一般无二的休书从何而来,听你说了我倒是懂了。真是你们方才说的,障眼法。”

“王爷,如今军情紧急,这件事又这么棘手,可是两难。”穆云心知肚明,从他跟澜惠成亲开始,沈菱凤就已经彻底放手,她不愿介入到这些事情里面,却又不得不找个极好的由头。比如说,怎么让身边两个贴身丫头有个好的归宿,同样又能让宜王洗清身上背负的谋逆之名。一举数得,这么说她似乎并不为过。只是他这么做,不知道让后头的人怎么想!

“先放放,曾献羽心中有他的计较,唯一叫人挂心的:凤儿身怀六甲,偏偏又不好,上次叫人送去的安胎药并不知吃了之后如何,这才叫人心焦。”宜王并不因为自己跟沈菱凤的旧事而有所机会,对她的牵挂溢于言表。他始终放不下她,而她又何尝放下过他。

第三卷边塞第三十章黑暗

宜王说的事情算是定心丸吗?怎么澜惠一丝都不觉得如此,注定要见到曾献羽的,真不知道见了曾献羽该怎么说。虽然说她嫁人了,心底依旧是沈菱凤身边的贴身丫鬟。不过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的,越是躲就越会很快来临,比如说她幻想着不要见到曾献羽,偏偏就在见到宜王之后不过两个时辰就见到了曾献羽。

“大人。”硬着头皮还跟从前一样的称呼,等走近一看,澜惠心里倒是愣了一下,曾献羽好像是换了个人。下巴上冒出不少胡茬,又黑又瘦,根本就不是京城中见到的样子。

“嗯。”淡淡答应了一声,整了整系着甲胄的绦子:“怎么把你带到这儿来了?”

“这本来就是奴婢该来的地方。”她本来想说妻随夫走,又担心曾献羽一下子想到沈菱凤身上,那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这话怎么说才好呢,想一句说一句好像才合适。

“到底是跟穆云成亲了,看来她给你们都安置得挺好。”曾献羽自嘲地一笑:“难道就没让你给我带句话?”

“什么?”澜惠只好硬着头皮装傻,那封小姐亲手写的休书还不够吗?好几年的夫妻,小姐心底的恨还是未平。没有跟穆云成婚之前,澜惠一直不知道沈菱凤心中到底是盛着多少委屈和怨恨,等她嫁做人妇以后,尤其是这个人还是自己幼年就相许的人以后,才懂了沈菱凤心底的怨恨有多深:“大人说的话,澜惠可是听不懂。”

“你自然是听不懂,这新婚燕尔的,她必然也不会让你做这些。”曾献羽站了一会儿,似乎没什么说的,转身便走了。这下反倒是让澜惠怅然若失,她先前一直都在想,若是曾献羽问及休书的事情。该怎么说。没想到曾献羽根本就只字不提,简简单单说了两句摸不着头脑的话便走了,这跟他平时的性格简直是判若两人。

澜惠第一次看到曾献羽略嫌寂寥的背影,心头仿佛堵了一块大石头。闷得说不出话。她从小跟着沈菱凤,沈菱凤性格刚毅果断,任何事都能料理周全,自然没有错的地方。加上她所嫁非人,熟知她跟宜王故事的人,莫不是心底惋惜莫名。而曾献羽用心巴结上进,让朝中不少人艳羡,直说是沈菱凤是旺夫之相,也就不觉得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直到今时今日,打从宜王口中听到的话。再看到曾献羽言行,又觉得这次似乎是沈菱凤做得过分了,毕竟她还是有孕在身的。斑斑点点看起来,居然不知道孰是孰非。

锦弗刚上了马车,立即就有一阵黑暗猛地袭来:“谁。我怎么都看不见?”好像是被人用黑布蒙住了双眼,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锦弗姑娘,别见怪。小人们听从沈姑娘吩咐,不叫姑娘看到沿途路径。尽管放心跟小人们前去,到了沈姑娘处,自然会让姑娘知道。”只是听到车厢外有人说话,好像方才在前头赶车的那人在说话。

“小姐在什么地方?”锦弗心中有点忐忑。如真是像这人所说,小姐这次可真是料想周到,居然连去路都不叫人看清楚,就是有人想要报信都无从报起,而她还是每日跟在她身后,都不知道安排这些事情是什么时候做到的。那么旁人呢?想要知道小姐心里想什么,岂不是更难了。

“等到了地方,姑娘自然就知道了。”那人说话还好很客气:“还早得很,姑娘先歇歇。黑布蒙着眼睛,就当是大晚上的。睡一觉自然就好了。”

“嗯,也好。”锦弗嘴上答应了,手同样也被束缚着,根本就不可能挣脱开。小姐这样子,就是安排人来绑票,那个肉票都未必能逃脱。心思忽然又混混沌沌到了曾家,那座乡间宅院里。

知道她是少夫人派回去的人,一家上下对她别提多好了,就连老太爷老太太都是嘘寒问暖的。一开始并不知道为什么,甚至心里都在盘算,是不是为着她带回去了那么多东西,所以才会这样的。只是渐渐觉得并不是这样,老太太身体比澜惠口中比划的那样已经好多了,不用丫鬟扶着,居然可以跟邻居家的老太太一起坐在树下聊天说话。

话里话外都是透着自豪,口口声声都是这些都是托了京城儿媳妇的福气,要不是她给我带回来起死回生的仙丹,怎么会从阎王手里给老太婆捡回一条性命。老太太眼神不太好,但是手巧,摸索着给小姐腹中未出世的孩子做好了一条百子被,还给小姐做了一双千层底的软底鞋,说是孕妇身子沉,走路难免吃亏,穿上这样的鞋子好走路。

这些东西都放在随身的包裹里,这比什么都珍贵。锦弗一直都放在手边的包袱里,一下都不肯离身。就冲着老太爷老太太这样,她哪敢把沈菱凤跟曾大人的事情吐露半个字。只好照着沈菱凤说的,大人有公务在身不能离京,小姐身子渐渐沉了也不能走远才算是安抚了二老。

有点不敢想,若是有一天被他们知道实情的话,会是怎样。小姐大概是破釜沉舟了,根本就不想要继续这种日子过下去,才会做出这种决定。只是小姐这么做,解脱倒是解脱了,可是将来如何,小姐已经不愿多想。

“姑娘醒醒。”也不知道马车走了多久,锦弗迷迷糊糊间听到有人跟她说话。黑暗中呆久了,忽然见到光线很有点刺眼。

睁开眼,一幢小巧的院落就在路边。树荫掩映下,就跟寻常村落间的宅院无甚分别。舒缓了一下僵硬的四肢,看清面前站着两个打扮干净利落的男人,谨慎而恭敬有礼,站在车旁:“锦弗姑娘,这就到了。沈姑娘就住在这儿。”

“这儿?”锦弗打量着周围,夜色中根本就看不出这是哪里。估计即使光天化日下,也不知道这是哪里。她很想知道自己在路上走了多久,一路上一直都被蒙着眼睛,根本就不知道离开京城有多远:“这是哪里啊?”

第三卷边塞第三十一章乡居

“姑娘且别问这些。”为首的男人微微一笑:“沈姑娘在家里,等着姑娘许久。姑娘也知道,沈姑娘有孕在身,不能太劳累。”

“哦,我倒是忘了这个。”锦弗羞赧地一笑,这个男人还真好看。不是宜王那种天潢贵胄的隽秀,不过还真是让人想要多看两眼:“你是?”

“姑娘还真是好奇。”男人没回答她,让她搭着手下来:“先进去吧,瞧这样子只怕今晚又有一场大雨。”

锦弗微微忐忑着,脸颊隐隐发烫。跟在那人后面进了一边的角门,一股淡淡的香气迎面而来,两株高大的桂花树在院中甚是惹眼。这两株树好像京城府里的,不过记得沈菱凤偶然说起过,深秋之时能有桂子花开,多半是名贵的桂树。而京城的两株,不过是寻常的金桂。

窗纸上倒映出沈菱凤的身影,锦弗高高悬着的心,这一下彻底放下。上了马车被人蒙住眼睛开始,心底就在胆怯,担心有人冒了沈菱凤的名,带着自己到了不知名的地方。担心自己的时候,也在担忧恐怕这一生都不能再见她。

“小姐?!”试探着叫了一声,还是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她。

“嗯。”屋子里应了一声:“吴大哥可算是把你接来了,我这悬着的心也安了。只怕是我画的不好,让吴大哥看不真切。”

“沈姑娘技艺甚好,倒是跟锦弗姑娘相差无几。”原来去接她的人姓吴,锦弗心中暗暗说道。

“小姐。”锦弗三步并作两步进去,后面那人却规规矩矩立在门外:“沈姑娘若无吩咐,我先告退了。”

“有劳了,吴大哥也去歇着好了。”沈菱凤在屋子里微微一福算是答礼,锦弗这才看到十数日不见的沈菱凤,一下子泪水没忍住就涌了出来:“小姐,可是吓死我了。我总是担心。小姐不肯见我,哄我玩呢。”

“难不成你担心我把你卖了?”沈菱凤换掉了浮华的衣饰,身上笼着一件藕色的外袍,乌黑的云髻上跟民间普通少妇一样。斜插一柄散发着柔和光着的骨簪子,一点都不像是京城中赫赫有名的沈家大小姐了。

“只是担心小姐不要我,用个障眼法把我支使开,从此一辈子都不见我呢。”澜惠吸吸鼻子,不想让她看出眼角还有两滴眼泪。

“我说过的话,几时不作数了?”沈菱凤指着桌上的清粥小菜:“知道你必然是饿着肚子的,索性等你一起了。”

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就因为这句话,彻底迸发出来:“小姐,这个,小姐…”

“几天不见你。怎么学得跟澜惠一个毛病?想好了再说,慢慢说有什么不成的?”沈菱凤笑起来:“以后没那么多规矩计较,小姐小姐就行了,别说岔了就成。这儿只是个普通的村庄,住在外头的吴大哥他们也都是普通人。不要再提从前那些事了。”

“嗯。”锦弗赶紧搽干净眼泪,到一边浣过手,给沈菱凤盛了碗细粥,桌上几样小菜,除了一碗鸡蛋算是荤腥外,其余都是简单的素菜:“小姐,难道就吃这些?”

“这还不好?”沈菱凤指着那碟不甚起眼的小菜:“这个就是你常说想吃都吃不到嘴里的豆腐松。要不是住在这儿哪有这么好的,现磨好的豆腐?”

“刚说了,不要再跟从前比。咱们是因为黄河泛滥遭灾,一家子只剩下咱们几个人了。记下了?”沈菱凤在对面坐下,好像是想起来什么,复又起身拿出那个锦弗常见的紫檀匣子。打开机括。拿出一枚黑黢黢的药丸放进嘴里。皱着眉喝了两口白水:“这东西真难吃,我就闹不明白怎么要做这么大。”

“还不是为着小姐吃了有好处。”锦弗给她面前的白瓷碟子里夹了一筷子炒鸡蛋:“小姐还是要多吃些。我去了小姐说的地方,见到老太爷和老太太,老太太身子硬朗多了,只说是小姐上次送去的丸药好。彻底是去了病根儿。这个是老太太让我给小姐带来的。”锦弗忘了吃饭,赶紧去找随身带来的包袱,一层层打开,露出那双软底鞋还有那条百子被:“老太太说眼睛不利索,好歹手底下的工夫没丢,一定要我给小姐带来。还说小姐身子沉了,穿这鞋走路不费力。”

“搁那儿吧。”淡淡答应了一声,开始慢慢吃粥,眼神一旦触到锦弗带来的东西,立即挪开,不让人看出她的心思。

兴许是因为一路上颠簸实在是太累了,锦弗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匆匆梳洗完,下意识要去准备沈菱凤当天要穿的衣裳和首饰,却怎么都找不着首饰匣子和衣箱。等看到周围的景象才想起,这里早已不是京城。

自己又觉得好笑,收拾好赶紧出了门。这才第一次看到整个宅子里的景象,院子里那两株桂树果然是非同凡响,还有那些不知名的花木郁郁葱葱,一点都不像是深秋的景象。还有那边的一桌两凳,居然还是木头的本色,这都不知道是从哪里收罗来的宝贝。

“醒了?”沈菱凤的声音从花间传来,锦弗循声望去,她坐在桂子树下的软椅上,手边有一壶沏好的茶,还有两样点心:“都是正午了,真是个瞌睡虫。”

“正午了?”锦弗张大了嘴巴,果然是真的,树影子都跟花树重合到了一起:“小姐怎么不叫我呢?”有些不好意思,这要是在京城恐怕会被那些嬷嬷们一顿好说。

“一路上累得慌,多睡会儿不算什么。再说又没正经事,两人在这儿对坐着多闷得慌。”沈菱凤指指手边的位子:“来这儿坐坐,等会儿就该吃午饭了。”

“是。”锦弗笑着过去,桌上放的是选软的玫瑰花饼,还没吃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玫瑰甜香:“小姐,这儿可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以后咱们就在这儿长住了?”嘴上如是说,心里倒真是盼着如此,这里能够看到她久违的笑容,并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第三卷边塞第三十二章日后打算

“嗯。”前面垂着两缕发丝,沈菱凤轻轻掠到后面:“以后就在这儿长住了。昨晚上有件事我要嘱咐你,又被你叨叨的忘了。等我生了以后,咱们也该有自己的营生,虽说是不愁吃穿,被人瞧见总是不成样子,也容易生疑。哪有妇道人家不做营生,就能吃穿不愁的?”

“是啊,肯定会被人议论的。”锦弗正津津有味吃着花饼,这话让她噎了一下:“小姐,那咱们能做什么呢?”

“我托吴大哥看了,这儿虽说是个小地方,倒还热闹。不如开个小小的绣庄,做点针线。一来不惹人注意,二来也不用在外头抛头露面,少了不少麻烦。吴大哥他们走南闯北的,咱们要是缺点什么,劳烦他们给咱们带来也还便宜。”沈菱凤显然是早就想好了,说起来一件件都很顺当。锦弗心中越发觉得她是早就想好了,不过是在找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小姐,这个吴大哥是谁啊?”说这话的时候,锦弗很谨慎地看看左右,确信那个人没有过来,要是被人家知道自己背后议论人,简直是丢死人了。

“一个好人。”沈菱凤抿了口淡茶:“多亏他替我前后操持,要不怎么能找到这么好的去处,我也不得省心了。”

“嗯。”花饼很是可口,锦弗一个吃完已经是甜香满口,忍不住又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小姐,要是有咱们从前吃过的藤萝花饼就好,那个才是又香又甜呢。”

“得陇望蜀,人心不足。”沈菱凤笑笑:“我这两日觉得身子倒是安稳多了,只等着他出来,就能张罗咱们自己的事儿了。”

其实不等到沈菱凤说,锦弗也看出来了,一些时候不见,小姐的脸色好多了。太医常说她是思虑太多。血不归经都成了太医挂在嘴巴边上的话,看到太医摇头晃脑在那里品评一番的样子,小姐常说的就是恨不得手里有什么,就把什么扔到他身上去。然后恨恨说一句:闭嘴!

“谁不是望着小姐好些,若是知道小姐好些,只怕我都要多吃两碗饭呢。”锦弗笑着又给她斟了一杯茶。

“沈家娘子在么?”隐约听到角门处有人说话,应该是个半老的妇人。这里的人,锦弗压根认不真切,不知道该去还是不该去。抬头看了沈菱凤一样,满是征询地意思。

沈菱凤不出意外地点点头:“在呢。外头是谁啊?”

“是我啊,那天大娘子托我给娘子买的东西都齐全了,才来打搅娘子。”门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一个四旬左右的中年妇人,干净利索灰色袍子,流光水滑的发髻用乌木簪子定在脑后。手里挽着个不小的竹篮:“要是不置办齐全,谁敢来打搅大娘子。”

沈菱凤笑笑,示意锦弗接过来:“李大娘,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哟。这姑娘还是头一次见,真个是好模样。”李大娘看到锦弗,满脸堆笑:“到底是大娘子身边的人,真个全都是美人胚子。换个人。哪有这么齐全的。难为大娘子从哪儿找来。”

“这是我妹子,昨晚刚来的。”沈菱凤笑笑:“李大娘用过早饭了,若是不嫌弃,就在这儿用一点?”

“不用不用。那天大娘子打赏够多了,哪敢还要大娘子的赏赐。”李大娘笑着摆手:“大娘子要我看的地方,我也找好了。就连大娘子吩咐找来的稳婆也找好了。全都是方圆实力以内最好的,只等着大娘子临盆时来伺候大娘子。瞧大娘子这个模样,肚子里一定是个小官人的。日后肯定要做状元郎。”

看来那天小姐给她的赏钱还真是不少,要不哪有这么多好话奉承。状元郎?别说是状元郎了,就是一品宰相小姐何曾看在眼里过?她要的东西原来只是如此简单易得,而在旁人眼中必定要终身仰望的东西,她又是不屑于顾的。人生有时候便是如此可笑。

“承你吉言,若真是如此我可要重谢。李大娘,我跟我妹子都是为着今年登州大水,家中所有一切都变成汪洋大河,没法子只得是背井离乡逃难至此。也没有别的手艺,小时候我娘教给我们的一点子手上功夫倒是不曾丢,难为大娘替我们找个好的地方,开个小小的绣庄,接点手艺活,够姐妹俩度日就成。这不是,过不了多久又要多张口吃饭,少不得多加点打算。”沈菱凤说这话的时候倒不像是假话,情真意切让人不得不相信这话。

“这也不知道是什么世道,沈家娘子说的话,谁说不是呢。处处都是因为灾祸连年背井离乡的人,既然是大娘子托了我,我也不说假话,不用找旁的地方,大娘子如今住的这所院子就极好。庄子的中间,但凡有点什么,都要打从你这儿路过,何况我们这儿还有几家仕宦人家告老还乡的,家中有的是钱。那些太太奶奶们,尽管只知道用好的东西,自己张个嘴吆五喝六的,却不会自家动手。虽说活儿重些,恐怕银钱倒也不少。到时候娘子的绣庄开了门儿,我自然去给娘子招徕几笔生意,也算是谢谢大娘子的救命之恩。”

这才几日,小姐居然又在这儿做善事,看上去喧闹热络的李大娘,什么时候小姐又跟他们家有了救命之恩?锦弗觉得不够用的不止是自己的眼睛,还有自己的心思,从在京城开始,就不知道小姐每日都在忙些什么。只是也知道,一旦有事,她平日做的事情总能派上大用场。

送走了李大娘,沈菱凤换了个有树荫的地方依旧看书,手边有只竹编笸箩:“这里头是我这些时候闲着没事,描的些花样子,趁着这两天肚子里这个还没出来捣蛋,咱们选出一些好的来,日后总是能派上用场的。”

“小姐也不怕伤了眼睛,这些花样子等我来做也是一样。”锦弗看到厚厚一沓花样子,描绘的简直是惟妙惟肖,甚至连猫身上的毛都能一根根数清楚:“小姐真是打算开个绣庄?这可是劳神的事儿,还是我一人做好了。家里并不缺这几个钱的。”

第三卷边塞第三十三章化敌为友

“难道不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平白无故两个女子,家里又没有营生,怎的会有那么多银钱?岂不是自曝其短?”沈菱凤眼皮也不抬,逐字逐句看着书:“即使咱们不怕,日后这孩子大了,叫他怎么说他娘,每日不做事,家里就有使不完的银钱?不知道的,还以为遇上打劫的山贼了。”

“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锦弗嘴里不住嘟囔着,其实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合适做,唯独不愿看到的就是沈菱凤日后居然要靠做女红来度日,从前除了宜王以外,根本看不到她做针线。即使是呈晋皇太后的绣品,不过是自己做点细微处针线,其余的还是秀娘们来做。谁知道有一日,她也要来做绣娘的营生。

“做什么,去开个私塾教书课徒,或者是打家劫舍?”沈菱凤没好气地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今我在这儿就只是沈家娘子,想做沈姑娘都不成。谁叫我狠不下心不要这一个。”说这话的指指隆起的腹部,脸上却是一脸怜爱,还不远说大了声音,似乎担心被腹中孩子听到,惹得他不高兴。

锦弗也拗不过她:“我不过是说说嘛,谁还会真的不劳而获。再说这儿山高皇帝远,小姐跟我都是寻常人家女子,不会再有人跟我们为难的。”话到这里也就尽了,挑出几张很是精致的花样子:“方才听那个李大娘说的口气,就把这几样留出来,说不定日后还有大用处看这个样子,倒是可以做一副帏帐呢。”

“留着好了。”沈菱凤看了看,点点头无话。

宜王跟曾献羽并驾齐驱,旗风猎猎烈马萧萧,千军万马都在掌握之中。两军对阵日久,对面就是阴山之北。若无意外的话,这一次的平叛必将大胜而归。一月之前,他们都不会去想会有这样的结果。更无法想象的是,他们会有共赴国难的一天。不会是共赴国难的话,至少也是同袍一场,这换在以前,谁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宜王。”曾献羽微微一拱手,除了满面风霜就是清瘦的冷漠,跟初见时简直是换了个人。

“如何?”宜王还是从前的样子,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蛮夷兵马来势凶猛。恐怕这一战不同以往?”

“我来请战,此一战成败即可分晓。”曾献羽的青龙披风上有着两处小窟窿,若不仔细几乎看不出来。

“你也是三军大将,岂可轻易出战?”宜王略微沉吟:“况且军中上将甚多,并不需要将军亲临沙场。只需与我并肩观战即可,旁的事情无需多虑。”

“王爷便是一无战功二无平沙,也是人中龙凤。而我,便是马革裹尸也是无用之极。”好像是在自嘲,他好像已经想的相当透彻。从接到休书开始,曾献羽闭口不提那件事,明知道澜惠跟穆云近在咫尺,说什么都不愿去问半个字。这次却是第一次当着宜王提起。

宜王心中明白。凤儿这次是背水一战,而曾献羽何尝不是。凤儿借着自己的因头,离开京城,下落何方无人得知。曾献羽心中是何想法。竟日才露出些微口风。

“你若是破了敌兵,岂不是我朝第一功臣?恐怕皇帝必有重用,无人能及。”拍拍曾献羽的肩膀:“有些事。计较太多反而不美。并非我为自己开脱,凤哥儿的性子你必然是清楚的。若她真要做什么,谁都无法扭转。”

“乾坤已定,我还扭转什么。”曾献羽紧抿着双唇:“王爷准臣所奏,许臣出征次啊是正理。”

“也罢,你既然要去,我也无话可说。”宜王解下腰间佩剑递给曾献羽:“这是我多年佩剑,赠与将军,将军必然得胜而归。”

“多谢王爷。”曾献羽接过佩剑策马而去,宜王两个手指微微一弹,穆云立即过来:“王爷!”

“命你打听的事,有眉目了?她到底去哪儿了?”不言而喻,这个她是谁不说也知道了。

“属下命人四处打探,始终没有大小姐的下落。据说这次小姐甚为谨慎,就连京中那些与王爷小姐都熟识的侠客们,也都不知道小姐去了何处。”穆云皱眉,这趟差事还真是他办得最窝火的一次:那么多人出去,那么多人去打听。回来只有四个字回复:不知所终。

“不是说锦弗姑娘是后去的,既然是后去的,就该一路留下蛛丝马迹,难道连这蛛丝马迹都没有?”宜王抿着嘴,这丫头想做什么?不止是曾献羽的脸色不好看,就是沈鼎玢来信,也有隐隐责怪他的意思,甚至要说他跟凤儿之间早有约定。若是他们早有约定,何须留到今天,早就远走天涯了。

他为了江山社稷辜负了这一生他最爱的女人,同样娶了一个他会厌恶一生的女人。凤儿却在这时候做出谁都无法想到的抉择,放弃掉这一生她不爱的男人,同样也放掉了他。然后在离京之前,又将曾献羽身边的那个伪郡主送进皇宫,这是一个女人该有的心胸?宜王心中甚至在想,若是凤儿是个男人,这一生有该如何。

“没有丝毫踪迹可循,只是听说锦弗上那辆马车之前被人遮住眼睛,绑缚了手脚,根本就不可能让锦弗姑娘沿途做记号或是记下路途如何。”这是穆云亲自回京问了守城的士兵,才得到的消息。

“好丫头,连这个都想到了。”宜王心底感叹了一声,沈菱凤心思缜密不是第一天知道,也不是第一次见识到,只是这次来得太意外,她根本就是要隔绝掉跟所有人的过去,一定有人在后面跟着她,助了她一臂之力。否则住在深宅大院里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容易离开京城,还让所有人无处可寻。

“曾献羽那里,不要透露一个字。”这件事,他是背着曾献羽去做的。这段时候相处下来,曾献羽这个人并不是太不堪,也不是别人说的一介武夫,性情倒是光明磊落,并不是寻常京官或是武将那种刚而自矜自以为是的脾性,除了不对凤儿的脾气,绝对是个值得嫁的男人,有些时候宜王自忖自己都未必比他更适合凤儿,偏生凤儿看不到。

第三卷边塞第三十四章闲居

“正是担心曾将军会患得患失,所以不论是属下还是澜惠,都没有跟曾将军提及半个字。也不只是我们不提,就是想提,曾将军自己一个字不露的话,谁又能说什么?王爷圣明,其实小姐跟曾将军倒真是良配。”穆云迟疑了一下,这话说出来是告诉宜王,他跟沈菱凤并不般配,反而曾献羽和她,看起来不配实则相配。

“说下去。”宜王眉头皱了一下,便又舒展开:“你这话,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也不是属下看到的,澜惠也常说这话。”穆云不好意思地一笑,要是澜惠不这么说,好像他们不像是两口子似的:“小姐性情骄矜,并不像是旁人说的骄横跋扈。反而是澜惠常说的,小姐从小所见到的事情,都让小姐的心清闲不下来,王爷在京城时,还有人能够替小姐开解。王爷离京,小姐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曾将军跟小姐成亲之后,小姐又是将军府的掌家,事事当家作主。旁人看来何等风光,可是小姐心里又是如何,谁也开解不了的。”

“这话我倒是第一次听到,不过也是实话。”宜王点头,曾献羽虽然不说,却也看得出来,他对凤儿甚是用心,即使有了个假郡主也是一样。她跟他,是夫妻,这个夫妻之情别人谁也胜不过去,只是凤儿自己深陷其间,看不来罢了。

“大娘子,用力,已经看到孩子的头发了。”稳婆急得满头大汗,沈菱凤用尽了力气,呻吟声不绝于耳。锦弗吓得跪在院子里,双手合十,祈求上天保佑沈菱凤安然无恙,嘴里不住祷告,甚至愿意折寿而保佑沈菱凤平安无事。

从腹痛开始,已经持续了十二个时辰。平日,沈菱凤是绝对不会让人看出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影子。人参鹿茸等物绝不请用。锦弗看她筋疲力尽,几乎没有力气继续下去。拼着被沈菱凤埋怨一场,打开屏风后的大柜子,取出一支近乎于人形的野山参。熬了一碗浓浓的参汤:“小姐,喝点这个提提神,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那么难,咱们都过来了。你当过我,一定不会让自己出事的。还有这个孩子,我们以后都会好好的。”

稳婆闻到一股异香扑鼻,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寻常人家,能够熬出一锅出挑的鸡汤就不错了,可是这家里不过是两个女流之辈。能够端出这么一碗参汤可是奇闻?

稳婆怎么想,谁也管不了。锦弗将浓郁而深沉而参汤一点点喂进沈菱凤嘴里,沈菱凤紧皱着眉头,很不喜欢参汤的味道,几欲推开她的手。却说什么都没有力气这么做,最后只能是很不情愿地喝下一口口参汤。

“大娘子,再用点力气,就快好了。”稳婆拼尽了力气,沈菱凤修长的指甲掐着身下的软垫,从骨头缝里迸发出的疼痛好像又深入骨髓:“痛,痛。再不要了。”嘶哑的声音,好像是要告诉所有人,她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痛苦。

终于一声响亮的哭声划破天边的静谧,一天一夜的痛苦换来一声嘹亮的哭泣,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是个小少爷,恭喜大娘子贺喜大娘子。”稳婆将孩子擦洗干净送到沈菱凤枕边:“大娘子快瞧瞧。这就是你的宝贝儿。生得真是齐整,瞧这眉眼,一看就是状元郎的样子。”

湿漉漉的头发夹杂着眼角的泪水,沈菱凤侧过脸,看向初生的婴孩。乌黑的头发贴在额头上。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一只睁得大大的,另外一只微微闭着,嘴巴吧嗒着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老婆子没见过大娘子家的大官人,瞧小少爷这样子,大官人肯定是也是一表人才。要不怎么配得起大娘子的人品才貌?”稳婆不着痕迹地奉承了几句。

沈菱凤只顾看着枕边襁褓中的孩子,根本就没精神去听稳婆说些什么。看着这个孩子,一直都是波澜不惊的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温暖,在这个冰冷的人间,终于有了一个跟她血脉相连的人存在,就好像父亲对自己的疼爱一样,不是外人,而是她的儿子。

“小姐,小少爷还真像你咧。”锦弗端了碗红枣小米粥进来,分娩那天吃了碗参汤,后来沈菱凤并没有说她的不是,只是淡淡说了句,到底是太招摇了。

“我倒不觉得。”把孩子的襁褓拢了拢,露出的那张小脸红扑扑的。大眼睛也不像出生时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瞪得大大的,滴溜溜转:“这孩子倒是机灵太过,夜里都不肯好好睡觉,一点不顺着就要哭闹不止,以后大了若还这样,就要好好教训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