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不会说哈。却知道是跟自己说话,愈发高兴,小手就在她脸上又是摸又是亲的:“呜呜。”

沈菱凤起身把儿子抱进怀里,小手扭住她的耳坠拉了两下觉得不好玩,就松开了。沈菱凤吃痛。微微皱一下眉头,看向儿子的时候依旧是满脸堆笑,有他在什么都是好的,即使痛也是好的。

灿烂的秋阳温暖和煦,抱着儿子在葡萄架下的藤萝摇椅上坐着,两只色彩斑斓的凤蝶在葱葱秋菊里翩翩起舞。跟她一起从京城出来的,那只见了外人就炸毛的暹罗金丝猫,温顺的蜷缩在脚边,还要时不时在裙边蹭蹭。

这只猫很喜欢在她脚边或是怀里磨蹭,所以在孩子出生以后,说不定就会抓挠孩子。有人说,金丝狸猫最会记恨。可是它不仅没有伤害孩子,还喜欢环绕在孩子摇车边,只要有人靠近,一定会炸毛,然后用一种强势的保护姿态保护在襁褓中睡熟的孩子。

那几丛金丝线菊的香气幽然淡雅,似有若无。原本还有几盆上等的绿萼雅菊要送来的,没想到送来的路上耽搁了,索性也就不要了。随性随心不强求的话,或者人才会得到满足。

“小姐,外头有人来。您先避一避。”锦弗也觉得奇怪,这些人看起来像是上次送喜相逢花样的人,都是宦官的样子。

“什么人?”沈菱凤微微皱眉:“值得吓成这样?”

“瞧这样子像是黄门太监,只是我朝祖制太监不得出京,怎么会有这么大胆子?”锦弗并不怕事,不过吴景恒到这时候还没过来,多少心里没底。这里只有女人和孩子,真要是出了事怎么办?

“不知死活的东西。”沈菱凤暗暗啐了一口,继续坐在摇椅上,孩子在他怀里笑得天真无邪:“见过?”

“没有。”锦弗否认:“从前这种不入流的小太监,哪敢到我们家去。”

沈菱凤笑笑:“那就不用我避开了,就是见过的人也不要紧。他们会认为沈菱凤还活着,居然就在这儿,在他们面前?你忘了,曾经有人说我是什么?天底下最势力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沈菱凤。”

锦弗显然听说过这样的话,刚到门口那几个人也同时到。就差撞个对面,为首那人还是很恭敬地稽首:“小姑娘。”

“客官有何事?”锦弗福了一福。

“这里是沈记绣庄?”显然是比那天来的几个宫监收敛多了,虽然也是太监的嗓音和打扮,看起来倒是顺眼不少。

“是,几位有何贵干?”背后是一扇大大木质屏风,隔开的外人进来一眼看到底院中情形。

“我们是庄王府的内侍,听人传言沈记绣庄的绣品绝伦天下。所以,我家王爷命我们前来,请贵庄为我家王爷赶制一扇五福捧寿的绣品,下月我家王爷进京朝贺当今皇上,以为贡品。”说这话的时候,就开始带着王府的不可一世了。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一章出手

沈菱凤抱着儿子在屏风后听得清楚,庄王?没怎么听说过这位精致藩王,照理说简称为某王都应是近支亲王,而当今最近支莫过于宜王。除非是唬人,她不可能孤陋寡闻到这个地步。

“既然是久慕大名而来,就该知道我家绣庄从不许客人预定时间,必须是我家娘子什么时候做好,什么时候让人来取。下月就要的话,我家接不起这个生意。”锦弗说话的语气很急,即使沈菱凤就在屏后,只是这王侯将相,谁得罪得起。

“小丫头,你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那人忽然收敛起满脸和气,狰狞的五官看得人:“王爷看中你们家,那是瞧得起你。居然还跟爷说要顺着你们家来,你以为你是谁?”

“我们谁也不是,不过是靠自家手艺开这一家小小绣庄的弱质女子。若是你家王爷等不得这般时候,那就毋须到我这儿来。”沈菱凤在屏风后朗朗道,她声音本就清朗明亮,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最是相宜。

“果然是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为首那个人很不屑地一笑,下一刻伸手就往锦弗脸上掴去。

“大胆!”一声厉喝,所有人都未看见究竟是怎么回事,为首的阉人已经着了一记,脸上好像是被皮笊篱狠狠抽了一下。紧接着就看到一只浑身金光闪闪的狸猫双目圆睁,四爪挠地盯着他。

锦弗被拉回屏风后,沈菱凤脸色冷凝:“你抱着男儿不许出来。”

“小姐!”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沈菱凤的身手,用形如闪电都不为过:“这不行,万一出事怎么办?”

“不打紧。”沈菱凤抿着唇,若真是什么庄王府的内侍,必然认识那只金丝狸猫,宫中御猫焉是寻常人家能够擅自僭越豢养的,若不认识,那就越发不用担心了。

锦弗还想扭着。她不敢离开沈菱凤身边,而沈菱凤又把孩子交给她,简直就是把身家性命全都给她了。她如何担待?

话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去,那张脸写满了不可商量。就好像那次她说要离开京城。没有任何人可以挡得住她的决定和脚步,只要他要做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去做。

沈菱凤目示她进去,袖袋里藏着的皮笊篱就是方才出手的暗器,她是什么身份。区区一个王府太监,就敢在她面前张扬跋扈!

“有本事你就出来,躲在屏风后头算什么!”那人叫嚣着,这个皮笊篱是有些人的独门秘籍概不外传,他是知道的。只是最厉害的不是那只皮笊篱,而是脚下这只猫。暹罗的金丝狸猫人称御猫。除了皇宫禁苑,任何地方都不能有。

不过是个毫不起眼的村野小院,怎么会有这个?后面那几个人看他吃亏,都开始怂恿他:“咱们可不能被个娘们欺负了还不还手,说出去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

他没说话。准确地说应该是不知道对方来头如何,不敢贸然动手。悄无声息间,一袭修长的影子平铺在地上。抬起头,不过是个清瘦颀长的小妇人,身上也不是什么绫罗绸缎。竹叶青的长裙子,不过是村野妇人常穿的样子。不过那张脸,就是自己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都看得心痒痒的。可是真漂亮。

沈菱凤打量了两眼,虽是阉宦之人,并不弯腰驼背,比起那天的衣饰华丽,这几个人倒是朴素多了。看这样子,说是藩王府中的内侍并不为过。来的那天就想过了。距离这里最近的王府,也有两天的路程,这才安心住下。

看到这几个人,沈菱凤倒不担心这些人能把自己怎么样,心里想的却是。其实要找到自己真的很容易,看看自己明明躲在这儿,甚至大门都不出一步,还不是让这些来来往往的人找到了。所以自己即便不去京城,被人找到也是易如反掌。做的这些,不过是自欺欺人。

那人身影微动,沈菱凤看在眼里,还不等他出手,就已经有所防备。略微退了一步,手指却轻轻一弹。簇拥在那人身旁的几个喽啰,应该是小太监还跟着看热闹看得不亦乐乎。而为首的人,却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哀嚎。

“你,你是什么人?”哆嗦着,那人止住哀嚎问道。

“你不配知道。”沈菱凤冷淡至极的语气让人不寒而栗。

“宜王是你什么人!”那人很是担忧自己由此会瞎了双眼,等到把手拿下来,还能见光明,手掌上也没有见红,心便放下了一半。很快就想到她这招数正好是传说中,宜王的绝艺。而这个小妇人,怎么会这一招的?

“区区寺宦居然知道宜王绝艺,却也难得。”沈菱凤嘴角微微翘着,看不出她心中到底想的什么。

“你说,你怎么会宜王这一招的?”那人本想如同方才一样,仗着庄王府的招牌把这女人强压一头。只是看她的架势,心中却又有些担心,万一此人真是惹不起的人物,岂不是给自己做祸?不过问话的时候,还是改不了平时张扬跋扈的样子,说话越来越过分。差不多要强压人一头才是他们的做派。

“我说过的话,还要说一遍!”冷淡地态度一如既往:“庄王?!难道是当年那位后宫做浣衣奴,最后得承先帝宠幸生下一子的良美人?好容易做了美人,却又纵容内监私离宫禁,最后母子二人被沈娘娘驱出宫禁的庄王么?”目光跟声音一样冷:“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庄王不仅没学会小心做人,反而更甚一筹。”

“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下是真的慌了手脚,宫闱秘事最不为外人道。何况良美人如今已经是庄王府的太妃,是王爷的生母,行辈尊崇。谁还会翻从前旧事出来,况且府中上下人等,就是庄王都未必知道从前的事情。而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妇,怎么会知道这事,还知道得清清楚楚?

沈菱凤心定了下来,她是兵行险招,不过是碰碰运气,毕竟庄王这件事是自己幼年在姑姑身边时,亲眼见姑姑做的。姑姑当时说的话言犹在耳:轻易不要与人为敌,也不要轻易出手。只是一旦出手,就一个都不要放过。

姑姑为皇后时受尽先帝宠爱,尚且还有浣衣奴跟她争宠。那么换一个并不得宠的皇后呢?或者不是皇后,而是任何一个女人,在皇帝的后宫,说不定会生不如死。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会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走出那一步。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二章意外来客

被沈菱凤一击而中,又不知道来者何人。反而被来人说中庄王府隐藏多年的陈年秘事,凶神恶煞般的老太监心中多多少少有点忐忑,他都没见过当年皇宫中,如今已经是庄王太妃的良美人是怎样的凶险,眼前这个清瘦而冷峻小妇人居然信手拈来,把一件宫闱秘事娓娓道来,好像亲眼所见一般。

“你究竟什么人,这件事你如何得知?”捂着伤处,没见红不代表没事。何况这个女人看样子就不是好惹的,冷冰冰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沈菱凤莞尔一笑,却不让人觉得她有多柔顺,即使笑得好看,也没人敢轻生亵渎之心。尤其是眉眼间的凌厉,跟乡野间间小绣庄的身份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回去问问你的主子和老主子,京城里的故人可是都不记得了?”这句话不是沈菱凤说的,门外骤然响起的声音,却让沈菱凤紧绷的神经陡然松了下来,下一刻却又高高挂起,他是怎么知道的?

翩然而入一个青衣布袍的男人,看着同样青衣装扮的沈菱凤,嘴角泛起一丝笑容。继而看到那个紧盯着沈菱凤不放的老太监,立即换了一副面孔:“庄王府的家教,若干年后还是如此。回去告诉庄王,若是不知悔改,年下自行到京城请罪。王府印玺和爵位一并缴上。”

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浑身散发出的帝王之气,让人不敢对峙。老太监不懂别的,这一点却看得清清楚楚,自家王爷跟他一比,寒鸦比鸾凤。

倒退着答应了一声是,赶紧退了出去。

看向沈菱凤,两人同时长吁了一口气。好容易眉梢出现了一丝暖意的沈菱凤,下一刻立即紧绷起来。不说话就这么站在院子里,还是来人忍不住。看着沈菱凤笑起来:“这个待客之道,实在失礼得紧。不念别的,就看在我替你呵斥了老太监,一杯水总该有的吧?”

“我也不多谢你呢。”好像是在赌气。实际已经含着隐隐笑容了:“这儿可没有你常用的好茶,担待些吧。”

“就是枯树叶子泡的水,我也要。”来人笑着坐下,朝外头笑道:“进来吧,我看这脾气消得差不多了。不会怪你带我来这儿了。”

吴景恒跟着进来:“王爷,玩笑了。”

“我就知道。”沈菱凤懒得追究,转到后面须臾。没有端茶出来,而是抱着儿子出来。后面紧跟着端着托盘的锦弗:“参见王爷。”

“你们倒是会躲清闲,要不是我命人跟着景恒,恐怕想要找到你。还真是要费些精神。”宜王看到沈菱凤怀中的孩子,眉头更加舒展:“哟,都这么大了。会说话不会?”

“呜呜。”怀中的孩子还没见过这么多人,有点兴奋又有点胆怯,瞪大眼睛看着母亲。然后用白嫩的手指点点沈菱凤的脸,示意她往那边看。

“还不会,成日只会这样子撒娇。”沈菱凤笑笑,跟刚才凌厉而冰冷的美人相比,大概是换了个人吧。

宜王伸手想抱一下,只是伸出手的一瞬间,多多少少还是犹豫了片刻。沈菱凤清清楚楚看在眼里。不过这个犹豫也只是一下,下一刻宜王就是美誉任何迟疑的伸出手:“来,抱抱,抱抱。”

沈立男很有性格地推开的他手,嘴里鼓了个不大不小的泡泡,小脸还非要挨在沈菱凤脸上。一面躲闪一面笑。

“除了你,估计别人也抱不过来。”宜王笑起来,看到锦弗有点略感意外,马上就知道,这么多人里头。她能信任的人不多,甚至信任吴景恒的程度都比信任他来得多。宜王本来欢喜过头的心,黯淡了许多。从几时开始,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了。

“谁让我是他娘。”沈菱凤在他对面坐下,锦弗给他们续上茶。退到一边,吴景恒朝她招招手,示意这里不要多留人。锦弗会意,悄悄退下。花香阵阵的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还有沈菱凤怀中活泼好动的沈立男。

“沈记绣庄,在京城已经是鼎鼎有名。我在京城那么些时候,就听说有了一家蹊跷的沈记绣庄。居然还有人不要钱,不喜欢的东西一定不做的。想想,这世上除了一个你,别人再不会这么刁钻古怪的。”宜王把玩着手里的茶杯,细腻的瓷器一白到底,没有任何纹饰花样。市卖的官窑也不过如此,一下想到从前,专门给他们俩烧制的御窑,只要是花样有一点不合心意,立即重来绝不姑息。人还是一样,心境截然不同。

“我能做的仅止于此,其余的什么都没有。这样的话,我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沈菱凤亲亲儿子的小脸,沈立男本来就闹腾不停,兴许觉得娘今天怎么不理他了,所以一定要人注意到他,等到娘亲了他一下,更是笑逐颜开,指着桌上刚做好的桂花糕,流出的口水打湿了面前的小兜兜。

“只能吃一点。”沈菱凤拈起一块桂花糕,用指甲掐成很小的碎末,喂进他嘴里:“什么都喜欢,什么都要。”

“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样。”宜王能怎么说,他们已经错过了,似水年华再也回不来。凤儿的性格宁折不弯,模仿曾献羽的字迹写下休书,已经是破釜沉舟:“你怨我,是应该的。我这一生不欠任何人,只有一个你,这一生我都还不起。”

“命中注定的事情,就不必深究了。”沈菱凤笑笑:“该有个王妃的,等有天看到宜王家小郡主标致得紧的时候,一定要给我们家男儿做媳妇。到时候若是嫌弃我们穷,我可是不依。”

“只要有,便是他的。”宜王不迭点头,想起离京之时皇帝的一番话,大概经过这场大战,两人之间的隔阂消弭得差不多了,加上又铲除了凌家这个还不算厚实,却很不懂事的外戚,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而皇帝反倒多了一丝隐忧,不是别人正是沈菱凤。皇帝对她的心思何尝比自己少,只是凤儿眼中从来没有过他而已。帝王也好,男人也好,这或者是最不能强求的。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三章吐露心事

沈菱凤眼中浓浓的爱意,宜王自忖自己都未曾得到过她这样的瞩目,难道还在跟一个奶娃娃计较。或者爱屋及乌,她对曾献羽并不是常人想象的那么不屑于顾,夫妻间使点小性子也是有的。曾献羽对她的确是用情至深,只是不善于说出口而已。

宜王伸手逗弄着沈立男的脸蛋:“倒是生得像他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偷偷觑了沈菱凤一眼,看她怎样神色。看了一眼,有点失望。仿佛是没听见这话,亦或者这话听得多了,没有任何高兴或是不高兴。

“方才应承我倒是爽快,莫非是早就有了新王妃,才能说的这话。”喂儿子吃了小半块桂花糕,大概是吃饱了,还喝了两口水,这才安稳坐下来。不一会又开始打呵欠,看这样子就是要睡觉了。轻轻拍哄着,说话的声音也跟着小了不少。

“听你这么说,倒像是我后头跟了多少人似的。”宜王从不知道,有一天当他们之间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两人居然能这么心平气和,毫无芥蒂。当年知道沈菱凤下嫁之日,他跟她连相对的勇气都没有。经历过层层变故之后,连在乎的心都没有了?若是如此,是不是该说他们连这点心都淡了。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又不曾日日跟在王爷后面。”一句话,把两人之间仅存的一点温存撇得干干净净,只是她已经无力再去追究昔日的繁华,她跟他的过去随着韶华逝去,早已化为烟尘,随时一阵风吹来,或者连痕迹都不曾剩下。

“王爷?!”宜王笑得很尴尬:“以前不是这么叫我的,忘了么?”

“不敢了,万一来个标致利害的王妃,我是如何说得清楚。”给他斟满茶:“这个是我们自己家里做的金桔桂花糕,比方才男儿吃得要可口得多。不敢给他吃这个。吃了就放不下。”

宜王拈起一块慢慢品尝,看她清瘦的脸庞,记忆中的她眉目俊朗,神采飞扬:“有件事。我倒是要跟你说清楚,你别胡思乱想。”

“什么?”心中眼中只有怀中那个两眼鳏鳏的小家伙,头都忘了抬:“说得这么要紧。”

“皇帝给曾献羽做媒,接连有了两位夫人。景恒跟你说了,有这回事吧?”说这话的时候,宜王心里很是忐忑,说话的时候不得不斟酌再三。

“司隶校尉是朝中一品,位同宰相。平妻之说乃是皇上隆恩,便是三妻四妾也是应该的。”微微遒着的睫毛垂下来,闪动了一下:“王爷与我说这个。岂不是可笑。我是下堂之人,益发对这些事不闻不问罢了。”

“你不说这件事,我倒忘了。你仿着曾献羽的笔迹写了休书,自己让自己成了下堂妇,有这件事没有?”宜王的语气陡然沉重起来。不悦之心浓重到化不开:“怪道澜惠那丫头说呢,小姐好好的练什么钟王小楷。等到那份休书送到军中才知道,这是早就想好的。直等到时机到了,凡是都是顺手的,是不是?”

“是。”坚定地应承着:“难道我放自己一条生路都不行?王爷,不,亮哥。我也是人。我只想安安稳稳过完自己的一生,先时我以为自己便是没能和自己心仪的男人过一生,有了荣华富贵也不错。衔着金汤匙出生,没多久被名定为未来的太子妃,甚至皇后。我无悔,因为我知道未来会有一个你。六岁。我娘就过世了。七岁,我开始替代我娘掌管着整个相府的内事,父亲说将来我的担子更重。我学着怎么为人处世,左右逢源。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做好你的妻子。未来的太子妃,将来的皇后。可是后来呢,一切都变了。我跟你,离得那么近又走得那么远。”幽幽叹了口气,眼睛眨了两下。

沈菱凤说的这些话,他从前都是知道的清清楚楚。也就一直抱定一个想法,日后跟沈菱凤成亲之后,即使身为帝王也决不相负。即使不能一生一世一双人,至少在自己心中,她的地位不止是岿然不动,还是永远都是无法取代的。

造化弄人也好,天不从人愿也罢,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再有那段如花岁月般的辉煌。原来,这一切早已过去。

“父亲为了我好,为了让我永远忘却那一切的不愉快。千挑万选,选中了曾献羽。是,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父亲设想的那样而存在,也的确替我摒却了太多闲言碎语。只是世上可有人知道,我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不是坏人,我也不是。只是我们并不合适,却偏偏让我们在一处。亮哥,你知道什么叫相对无言?举案齐眉是吗?只是除了举案齐眉相对无言以外,还有别的吗?”沈菱凤抬起头,眼睛蒙上一层薄薄的雾气:“我不想有孩子,我吃了太多的药。为什么?因为我担心这孩子将来跟我一样,能够得到父母的爱,却看不到相携的父母。直到有一日,太医和我说,若是继续这样吃药,这一生都不能再做母亲。”

滚烫的泪水就这样硬生生夺眶而出,在尸横遍野的疆场上都未曾有一丝迟疑,与帝王擦肩而过也不过是笑笑而已的人,被一句话就这样勾动了愁肠。认识沈菱凤的人都说她面冷心狠,在她这里,人走不进水泼不进。只是她的失魂落魄,倘或不说有谁知道?

“我从不怨天尤人,我不想让周遭人说我沈菱凤这一生什么都有,还有什么不称心不满意的。亮哥,我也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仅仅活在众人口舌中。我既然有了他,便是全心替他着想替他打算,没有父亲总比父母的冷漠相待来得好。”话到这里,低头看看熟睡的孩子,他果然是像极了他的父亲:“而曾献羽,他有他的鸿鹄之志,就该让所有人看到,也应该凭借自己平步青云。我在一日,就一日都是仰仗岳父余荫。这对他多少都是不公的。”

饶是宜王想得多周全,都想不到她是为了这些缘故离开京城,至于自己仿着曾献羽的笔迹写下休书,不过是为了放了曾献羽,也放了她自己。人生难得一个放手,有人至死不悟,而她,已经大彻大悟。

想说沈菱凤是不是了悟,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四章官不究民不查

吴景恒跟宜王两人闲闲在乡间小路上散步闲聊,可以说是自重身份也可以说是避嫌,宜王来的这几日,除了用饭之外,沈菱凤很少让他在绣庄逗留。虽然并未因为这事而迁怒吴景恒,却也看得出来她不甚高兴。

“这次的事是我没想到,连累你被凤儿责怪。”宜王带着丝丝歉疚,凤儿真的变了:“许久不见,早已物是人非。”

“没事儿,过些时候就好了。我是看着小姐太为难,有些事儿倒是不想招惹,偏生接二连三找上门,若是王爷不来,只怕这次庄王府的事情还不得消停。”吴景恒笑笑:“小姐自然能让这件事消弭于无形,唯一不足便是多多少少暴露小姐身份。不得不烦劳王爷走这一遭。”

“这个无须担忧,我用宗令身份惩治庄王名正言顺,凤儿知道的。”宜王笑笑:“唯一叫我担心的是,凤儿恐怕不会再见曾献羽。她总不能在这儿就这样过一辈子,还这么年少,孩子也还小。”

吴景恒心中始终都萦绕着一个大大的问号:“王爷,您跟小姐这么多年,如今岂不是机缘巧合。男未婚女未嫁,难道就不能再续前缘。”

宜王笑着摇摇头:“凤儿是大姑娘了,凡事让她自己做决定好了。我跟她,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吴景恒没说话,若是彼此心中都有爱,为何不在一起?是宜王还是沈菱凤,他们彼此都不愿再续前缘吗?

“王爷,小姐一人孤零零在这儿,到底是不妥当。您,在这儿又能多久?”吴景恒追问,若是沈菱凤不嫌弃,或者他会在这儿一声。他家只剩他一个,唯一不足便是他势单力薄,根本就不能保护沈菱凤安然无恙。

“再说吧。有些事急不来。”宜王好像胸有成竹,机关重重的事情说出来就不灵了。凤儿跟那个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想把一颗凉透冰透的心暖过来。一时半会恐怕做不到。

两人一路闲谈,一眨眼就到绣庄外。隔着门,里头静寂无声。宜王心底蓦地一阵忐忑,会是出了什么事?即使沈菱凤不说话,难道锦弗跟乳娘,还有那几个粗使的丫头也不说话。

一惊之下,推开门。乳娘正抱着沈立男在院子里坐着,那日宜王来的时候,乳娘恰好回家去了。见到宜王又惊又怕,陌生男人一下冲进来。差点叫出声。吴景恒紧随其后:“没事没事,是大娘子的表哥来看她。”

“哦哟,吓死我了。”乳娘长吁一口气:“还以为是谁呢。”停了停:“吴公子,我早间听娘子说,这几日恐怕有人来取绣屏。乍一见还以为是娘子说的,来取绣屏的人。”

“我在这儿,有人来取绣屏的话,径自来找我就成。”吴景恒笑笑:“立男睡了?”

“刚睡着。”乳娘见到陌生男人,说话都不利索。要不是吴景恒在这里,恐怕早就躲起来不见人了。

“怎么不见大娘子?”吴景恒左右看了一遍:“锦弗也没见。”

“大娘子跟锦弗姑娘两人都在绣房里,我隐约听见娘子说什么喜相逢。不知道这个喜相逢是什么东西。大娘子为这件事都心烦好些时候了。”乳娘常常听不懂沈菱凤跟锦弗商量的只言片语,只觉得沈菱凤生得这么好,瞧那样子说什么都该是大家闺秀。既然是大家闺秀,只有一个贴身丫鬟,还带着个孩子。说不通呢。

“喜相逢?”宜王看了眼吴景恒:“怎么回事?”

“前些日子,京城来人让沈娘子做一个新鲜花样。叫什么喜相逢。娘子说是三月限期,虽然是不服,还是答应了。算算时候,也该到了。”吴景恒隐约听沈菱凤提过,这是宫中花样子。该是妃嫔的礼服花样。

宜王皱皱眉:“看看去。”又是京城里来的,怪道她说不论走多远,这些人都会锲而不舍的跟着来,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得来的消息。是她不知道,她这一走京城中留下多少揣测和故事。就连皇帝都不得不出来平息谣言,关键是沈鼎玢都不知道宝贝女儿去了哪儿,急得团团转,却又不好相认露底,带着穆辰回了乡间,扔下空无一人的将军府,差点成了野狐狡兔穿梭往返的地方。

“王爷。”锦弗正撩起绣帏出来,迎面撞见他们两人:“您就来了。”

“嗯,忙什么呢?”看到沈菱凤对着绣架上的花样发呆,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还有无数的缠枝纹,海棠莲花不计其数。

“喏。”沈菱凤扭头:“王爷见多识广,宫中妃嫔,昭仪身份才能用这等纹饰吧?”

“你认定是?”宜王初看也觉得眼熟。

“昭仪位列九嫔之首,自然用得起。”沈菱凤笑笑:“只是到底是嫔,缠枝纹用到海棠莲花也就到头了。”

宜王摸着泛青的胡茬:“有这么一说,多是织造局那些人的手艺。难得有太出挑的。”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沈菱凤将自己拿到的花样递给他:“说是京中贵妇所用,只是这样的花样子,便是寻常命妇也不得染指。除了宫眷。这位九嫔之首的昭仪娘娘,一心想着出人头地,不落俗套。心原是好的,却犯了忌讳。宫中所用物品不得流落民间,便是此刻有宠,日后追究起来倒是一桩大罪。”

宜王哑然失笑,说话不用这样一阵见血吧?她真的不适合在皇宫或者说是京城内生活,看得太清楚,知道云端和地狱或者只是反手之间,所以这些东西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想想从前,天真烂漫的沈菱凤在皇宫中,跟在母后身边学习宫规和为人处世,进退得宜的时候,母后何尝不想沈家再多以为中宫皇后?

这件事不得成,就是如今母后提及,还是难掩遗憾。只是在凤儿这里,她倒是甘之若饴。先前少年时的情怀,也就消弭的差不多了。

“你知道是谁让做的?”宜王笑问。

“王爷这么说,反倒是我预料在先,有意看着人犯错?”沈菱凤笑吟吟地:“我不过是小小的绣娘,怎会知道京城里达官贵人的故事。太抬举我了。”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五章在一起

听她这么说,宜王忍不住跟着笑起来。隐而不发,甚至还要在可能锒铛下狱的视乎帮你一把,越走越远。换个人,要是这么做的话,恐怕也不敢像沈菱凤这样把话说得清楚明白。就是从前常说的,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不知京中那人送出此等花样安的什么心,真的不知还是假意试探?或者是被人怂恿之后,出了一个下下策?冠服礼制尤其要紧,母后主持后宫多年,刚刚废黜不久的凌霜华不敬太后,结果如何。天子元后又如何,该要废掉绝不容情。而她,知道这一切却不说穿,等着要看那些人的笑话。

这丫头越来越调皮了,当了母亲反而是比从前开怀多了:“你一个妇道人家,带着立男多有不便。不若让我带立男出去走走,等他大了再给你送回来?”这话多半是试探,就冲她对孩子爱不释手的样子也知道,这孩子是带不走的。

“等你家欧了郡主,你就是不要他,我还要上赶着他去。如今可不成,他是我儿子。”沈菱凤摇头:“要走了?”

“舍不得,却又不走不行。我是去就藩的,边疆战事已了,我自然是该去做我的藩王。只是担心你,这里是庄王的藩国。这次有我在,他不敢造次。日后会怎样,这就难说了。”宜王的不放心是因为她,不论她多精明能干,到底是个女子。即使什么都能做,也比谁都做得好,还是需要有个男人替她遮风挡雨。

“听听,这是什么话,是你这个做哥哥的人说的?”绣房里,沈菱凤从不在这里饮食,唯恐有任何不洁之物沾染到绣品,剩下两张绨凳两人一人坐了一个。阳光很好,洒在两人脸上。好像镀了一层薄薄的金箔,闪亮而耀眼。

“你只当我是哥哥了?”宜王心狠狠揪痛了一下,她终究离他远去了。

“要不是什么?”沈菱凤娥眉微微一扬,她不放下的话。以后怎么过?一直以来,能跟亮哥白首偕老就是她最大的梦想,等到这一天终于来了的时候,她却不敢走出这一步。没有如果,他们两人都懂,就因为懂才不敢去。

“只要你想,什么都可以。”抬手去掠她的秀发,她的眉眼永远都在心底,即使在梦里即使多年不见,她总是那么清晰:“凤哥儿。我们一起走。带着立男一起走。”

鼻息间的潮热能够很清楚地感觉到,在梦里出现过的那个人到了眼前,他到底还是来了。鼻翼间窸窣作响,两人都是一副不可捉摸的认真。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白皙的脸颊,俯身含住她明艳的朱唇。

下一刻沈菱凤毫不犹豫推开他:“我们。我们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不能?以前需要牵挂的事情太多,需要我们去想我们去放弃掉属于自己的一切,可是如今什么都不用顾忌了。我不是皇帝,捏不是宰相娇女。还有什么是我要去顾虑的?从前那么多年,我们都压抑着自己,把所有的人都想到了,唯独没想到的人是自己。”摩挲着她的秀发:“我辜负了你。却不想再错过一辈子。”

“我一日不跟你在一起,你就能平平安安过一日。”沈菱凤低垂着眉眼:“我不是不知道,有些事情不过是不能拿出来说而已。庄王想把我怎样,还要看那人答应不答应。这件喜相逢的袍子送进京城,他必然知道是我。那就注定我跟男儿平安无事,这是我唯一的赌注。”

宜王心底好像是撒了一把盐。疼得没了知觉:“凤儿,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不能为了自己,置你于不顾。”

沈菱凤仰起头:“你若这般说,我便无话可说。亮哥。我们错过了那一次便是错过了这一生。既然错过了,便是弥补也是无用。就好像那面铜镜,明明破了,硬要将它合在一起,殊不知上头的印痕,说什么都抹不去了。我跟你,我们就是那面铜镜。”

“胡说,我偏要我们在一起,哪怕这一生只剩下这一日,我也愿意。”宜王不轻易动情,是因为面前对的永远都不是沈菱凤,此刻两人相对,才知道在彼此心里,是这么要紧。

沈菱凤手心里全是汗,眼前一层薄雾,看不清来人是谁。宜王握紧她的手:“我不做藩王,什么都不要。我们就只是做一对村夫村妇,男耕女织,在这里逍遥过一生。哪怕只是一天,我们也在一起。”

“好。”沈菱凤笑靥如花,她不要荣华富贵,不要有高官厚禄更不要一个帝王的荣耀和皇后的尊荣,只要她的良人一心对她,把她捧在掌心里就好。其余的都不重要。

宜王高兴得抱起她,把她掬在手心里好像最稀世的珍宝。锦弗跟吴景恒一直都在院子里,听到他们之前的窃窃私语和后来的欢呼雀跃,尤其是锦弗,很多年都没听到过沈菱凤这般欢喜的笑容。此时听到,恍若隔世。

等看到他们携手出来,沈菱凤白玉般的脸颊上泛起一丝嫣红,分外惹眼。两人十指紧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分开他们。锦弗笑着跑过去,这么多年她也习惯要把自己的高兴不高兴藏起来,在将军府里沉默那么多年以后,还有云开雾散的一天。

“小姐,公子,你们?”锦弗试探着,看向两人。

沈菱凤笑起来:“什么?”眼睛飞快昵了锦弗一眼,继而看向身边的人。

“没什么,只是说这么多年,小姐跟公子没有白白委屈,到底还有这一天呢。”锦弗就差跟着欢呼雀跃了,小姐这么久的委屈到底是值得的。终于有一天,她们还能相聚。

宜王跟着笑起来:“你这嘴倒是越发会说话了,也罢了。景恒,你也该有个家了。我跟凤儿身边的人,穆云是早早看中了澜惠。唯独剩下你跟锦弗两个,是不是也该有个打算?”

锦弗涨红了脸:“偏是公子拿我取笑,我这辈子就伺候小姐了。”

“凤儿以后才不要人伺候,你说一对村夫村妇要是还有人跟在身后叫小姐公子的,这日子怎么过?”宜王冷峻的脸消失得无影无踪,跟沈菱凤一样,生命中的不愉快就因为有了彼此,而荡然无存。

“那我也要跟着小姐,走到哪里我也跟着。”锦弗跺脚:“小姐,你答应我的,是不是?”

“我答应你,要给你找个好人家把你嫁出去。”沈菱凤捂着嘴笑,乳娘抱着刚醒的沈立男从后面过来:“男儿刚醒了,非要找到娘子才罢。”

第三卷边塞第四十六章意外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