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冰奴。”她说。

“你和冰奴一样,来自人类。”

皮皮的身子向前倾了倾,双手支颐:“请继续。”

“何采骏是昆凌族里一位著名的巫师,当年与青桑同门学艺,轮辈份算是青桑的师弟。可是他脾气古怪、性情放诞、得罪了很多人。职位也从昆凌族的大护法一路贬到甜水巷总教头这个不起眼的小官。”

“他认识贺兰?”

“认识。何采骏地位如此之低,基本上没机会跟贺兰搭话。这位老兄倒也没什么野心,官大的时候没见他干什么正事,整天沉迷于各种歪门邪道。到了甜水巷,却忽然清醒过来,发明出一套训练冰奴的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冰奴的寿命,避免了她们与主人之间的悲剧。——从那时开始,甜水巷名声大振,从那里出来的冰奴,不旦姿色绝伦而且武艺高深,她们身上‘人’的一面渐渐被‘狐’的一面取代,肝脏也变得不那么具有吸引力了。从那以后,一些冰奴与主人之间有了健康良好甚至是持久合睦的关系。”

皮皮不禁想起了钟沂。她如此能干,武艺又如此高强,和沙澜方氏四处飘泊,亲若一家,莫非她也被何采骏训练过?

“他训练的方式很残酷,却相当有效。真永之乱时,狐帝兵力不足,这些冰奴跟随主人们参加战争,有两位还立下了赫赫战功。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何采骏名声最响的时候。只可惜没过多久他就得罪了贺兰觿。”

“哦?”

“你的某位前世听说了这位教头,不远千里地找到他。不知遇到什么情况,想让何采骏训练自己……”

与贺兰认识多年皮皮已经习惯了狐族关于时间的描述,如果他们说“没过多久”,并不是指“没过几天”,或者“没过两个月”,而是指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以后。

她的眼睛眯了眯:“她成功了?”

“她死了。”

“……”

“她事先没说明自己的身份,何采骏以为她只是普通的冰奴,就用贯常的手法训练她。没过几天这个女孩就在训练中意外死亡。”

一阵寒意浸入肌肤,皮皮瞪大眼睛,默默地看着她。

“这事终于被贺兰觿发现了,何采骏听到消息,一路逃到蓄龙圃乞求青桑的庇护。根据狐律,祭司不得面见青桑。何况当时已有南北协议,贺兰觿也不能北上。贺兰觿就公开威胁青桑,让她交出何采骏,不然就禁止昆凌族进入南。要知道,南方富有,蓄龙圃远在北关,很多开销明里暗里都依赖于几个南方昆凌大族的供奉。他们之间有很多金钱和货物的来往。贺兰觿知道这些,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青桑觉得犯不着为了个何采骏得罪贺兰觿,但她是个要面子的人,贺兰觿公开威胁,她立马答应,那也太丢人了。所以她就斩下何采骏身体的某一部分,派人交给贺兰,说人已经处置了,成了废物,希望贺兰看在她的份上留下一条性命。”

“于是贺兰就放过了他?”

“没有。贺兰不信,说可以饶他一命,但一定要见到这个人。青桑就派人把何采骏押到南岳。等贺兰见到他时,何采骏已经吓得半疯了……贺兰又废掉了他的一只手,这才算了结。”

皮皮深深地叹了口气。

“与他父亲相比,贺兰已经很仁慈了。可只要任何事情与沈慧颜相关,他就变得心狠手辣、不依不饶。”

“这个何采骏,现在在哪?”皮皮问道。

“‘这位’,注意你的量词。”花青旗更正,“昆凌何家虽然不大,他是何家的老二,是狐族的贵族。”

皮皮想了想,微微皱眉:“就算我找到他,他与贺兰仇深似海,会来帮我?”

“你不能告诉他你是谁。”

“我身上有贺兰的种香。”

“我可以让你身上的香味不显示。”

“就算这样,无缘无故的,他为什么帮我?”

“因为他欠我一个人情,”花青旗侧过脸去,轻轻地喝了一口花茶,姿势优雅地将茶杯放下,呡了呡嘴,“他不是疯了吗?我把他治好了。”

皮皮放下茶杯,站了起来:“他在哪?”

“皮皮你先想好。”青旗一把将她按住,“第一,这事不能让贺兰知道,因为他肯定不同意。第二,你的身份不能暴露,何采骏知道了就算不敢杀你也会报复。第三,我不知道何采骏会用什么办法训练你,只知道他手下死过很多冰奴,也许你也过不了这一关,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贺兰不会饶了我……” 青旗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说来说去,关于这件事,三十六计走为上。你不肯走,一定要跟贺兰在一起,那么何采骏就是我给你出的下策。”

“我选下策。”皮皮说。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这更新的速度也是醉了……名声已坏。但我要说,我即将写到自己最不擅长的内容了,所以最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资料。有很多童鞋说第三部跟第一部很不一样。这是当然,因为我憎恨重复。《结爱》三部曲每一部的主题和侧重点都不一样,不管你们怎么看,我反正是放飞自我了:)

☆、第 32 章

正午阳光直射碧空。

雨后的黑熊岭如水洗般清亮, 远远看去就像一幅灰黄的水彩画。五月的南岳已入初夏, 而峻榞的山顶还残留着积雪。裸露的山岩冒着寒光,上面浮着一层淡淡的白雾。山坡南面已有几分葱绿, 布满了数不清的山杨、红松、白桦、云杉……林海茫茫、草木飘香,在呜咽的山风中哗哗作响,有种苍凉肃杀的景象。

黑熊岭座落在峻榞山脉以南, 在这二十五万公顷的森林中是个不起眼的山头。因为下临卡迦河,守着峡谷的一道重要渡口而显得举足轻重。这一带气候阴冷、道路稀疏、沼泽纵横、人迹罕至, 却是北关南下的必经之地。

明鹬的人马跟贺兰觿的援兵汇合后,一路穿过北关的防线,在崇山峻岭中跋涉了七天, 才终于赶到黑熊谷——南岳北营的所在地。为了避开北关主力,他们尽量走弯路,一连淌过一片沼泽、两处湿地、还翻越了三座大山。

拖延的时间只好用一路疾行来弥补, 一天只休息一个小时。

一路上除了恶劣的路况, 还遇到过五次伏击:头四次都是与北关交手,最后一次遇到狼族。所幸跟着贺兰觿过来的都是真永时期的老兵, 但也有二十几人的伤亡。贺兰觿自己的左臂也中了一刀,不知刀口涂了什么毒药, 以他受灵之后的功力居然连日不愈, 发炎红肿到弯曲都困难了。

峻榞局势紧张、联络中断已经有十来天了。在最前线战斗的北营战队由明鹬的大哥明乾统领。明鹬则带着剩下的兵力镇守鹆门。由于两营相隔太远, 只能偶尔收到战报,以至于贺兰觿到了鹆门之后都不清楚前方的战况。

直到爬上第三座大山的山顶,终于看见明乾发来的镜语, 贺兰觿才意识到自己严重地低估了狼族的实力。他以为逃到峻榞的狼族像北山家那样在瘟疫的折腾下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是老弱病残。而明乾却说光是围攻黑熊岭营地的狼族就有三百多人。他们若再晚到一天,北营驻军恐怕已全军覆没。

天上的云越来越多,山上的雾也越来越浓,阳光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强烈了。明鹬猫在一棵大树后,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擦剑的贺兰觿,低声道:“大人,变天了。”

山上的战况只有明乾派人用小镜子通过阳光折射发出信号他们才能知道。已经很久没信号了,显然人手不够,信号员也被叫去参加战斗了。

如果乌云遮住了太阳,就算有信号也看不到。

贺兰觿想了想,问明鹬:“你估计山上还剩下多少人?”

嶙峋的山石挡住了视线,却挡不住兵刃相交的“喀喀”声。他们日夜兼程地赶到这里时,北营的狐族已跟狼族鏖斗了整整两天,明乾在营地通过镜语不断向四方呼救,他的部下损失惨重,已从两百六十多人锐减到了六十三人。至此,南岳在峻榞的兵力已被消灭了一半。夜晚行军路上,抬头可见远处山顶冉冉升起的一枚枚元珠,如冲天焰火般璀璨夺目。

“不好说,”明鹬的嗓音透着焦虑,“最多十五个。”

明乾的队伍里百分之九十是柳灯族,最后一次通讯时还有四十多人,每有阵亡都会有一枚浅红色的元珠升天,肉眼基本可以看见。所以山上还剩下多少人是可以算出来的,当然不排除元珠遇到兵器或其它异物自动破灭的情况。

十五个,是最乐观的估计。

“对面那么吵,营里要是没人应该很安静才对。”贺兰觿淡淡地道,语气里含着一丝安慰。

“您的伤……该换药了吧?”明鹬换了个话题,指了指他的左臂,上面缠着的一圈绷带已经发黄了。

“不用。”贺兰觿将擦好的剑放到一边,站起身来。

他们的人马已靠近狼族的尾翼,派去的探子回来说,围攻北营的主力是修鱼家,大约有三百多人。明乾的手下全是南岳驻关的精锐,原本实力相当,然而在遇到狼族之前,他们刚跟北关的副帅贺兰翾硬碰硬地打了一仗,双方在卡迦河边交手,足足打了两个多小时,正难分难解之际,空中忽然飞来一大群灵鸦,与此同时,箭如雨下,明鹬只得带着人马冲回营地躲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狼族又杀了过来。

设在黑熊岭顶峰的北营原本是个废弃的寺院,明乾派人加固大门、抬高院墙、挖出壕沟,变成了一个牢固的防御工事。不然在这么凶猛的围攻下,也不可能抵挡这么久。

除了低估狼族的兵力,还有一件事大家也没料到:狼族的人马中有一支由沙澜狸族组成的工程兵分队。论单打独斗,狸族不如狼族,但胜在人数众多、听众指挥、尤其擅长开河筑坝、修建工事——这些贺兰觿都有耳闻,只是潼海战役时,狼族并未与狸族结盟,狐族对他们了解得很少。

其实何止狸族,贺兰觿对狼族也非常陌生。狼族入侵沙澜时,他正在坐牢,之后又久居南岳,可以说从未大规模地正面交手。相比之下,平鲸王贺兰鶊作为潼海战役的主帅,倒是与狼王多次过招,虽然最后输了,积累下丰富的作战经验。这次全家出动,志在雪耻,定是有备而来。

贺兰觿又看了一眼明鹬。大哥被围,他自然心急。但理智告诉大家,敌众我寡,这时候硬闯只有死路一条。前方战况不明,动静越来越小,看样子狼族已攻破了大门,里面的人在做最后的顽抗。北营若是全军覆没,南营这边就更需要保存实力,更不能冒险强攻。

天空蓦然一亮,两颗元珠陆续升空……

又有人战亡了。

林间木叶飒飒作响,躲在树中的狐族按捺不住怒火,引起一阵骚动。

贺兰觿向后摆了摆手,骚动立即停止,一切归于平静。

忽有人道:“有信号!”

山顶寺院的小楼上出现一道亮光,忽长忽短,很有规律。

“他们还剩最后七个。” 明鹬熟悉镜语,一面看一面翻译,“狼族人数太多,还有方雷家的援兵也在往这边赶。明乾让我们赶紧撤,千万别过来送死。”说罢,掏出一个镜子,“怎么回复?”

贺兰觿沉默了一下:“不回复。”

明鹬一愣。

“不能暴露我们的位置,”他用手指试了试风向,“明鹬,你带十个人从南坡上去,先悄悄靠近,然后四处点火,弄出很多烟雾。康泰,你带二十个人绕到东边弄出声响引开修鱼家。老谢、老萧——”他指着昆凌家的两位族长,“你们各带二十人,跟我上去救人。花恺,你和剩下的人继续埋伏在这里,千万不能暴露。三个小时之后我们要是还没回来,你们悄悄撤退,争取在天黑前赶回洛塔河营地跟花霖的人马汇合。”

众人领命,立即四散开来准备行动。

***

皮皮按照花青旗发给她的地址在机场的出口大厅很快找到了何采骏。

花青旗说他打扮像个波西米亚人,瘦脸、长发、披一条大花披肩,胸口挂满了木质的珠子琏子、上面吊着奇形怪状的坠子。被贺兰觿砍掉的左手装了假肢,戴着黑色的手套。右手的中指、小指上各两枚银色的骷髅指环。

年轻、漂亮、加上五颜六色,何采骏在机场大厅里十分显眼。

皮皮找到他时,他的左手托着一个单反,右手正熟练地换着镜头。皮皮轻轻地拍了他一下:“Hi。”

何采骏抬头打量了她一眼:“婷婷玉鸟,是吗?”

“嗯?”

“你要的机场代拍、高清照、签名照,”他掏出一个大信封递给她,“一共七百五。”

“……”皮皮接过厚厚的信封,呆呆地看着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们站长呢?叫什么名字来着?天天在群里说自己是母胎solo的那位?没跟你一起来?”

“……”皮皮抓了抓脑袋,越发一头雾水。

见她不肯付钱,何采骏撇了撇嘴:“照片到手有点晚,昨天半夜才逮到人。别嫌贵告诉我你脱粉了,这话我听太多遍了。”

“你认错人了。是……是花青旗介绍我来见你的。”

何采骏的嘴张得大大的,打量了她半天,终于“哦”了一声:“怎么就你来了?花青旗呢?”

“去、去峻榞了。”皮皮的心情有点紧张。毕竟面前这人与贺兰觿有深仇大恨,万一知道自己的身份,将她碎尸万段、活活吃掉都有可能。

出口的电动玻璃门忽然开了,一大群刚下飞机的旅客走了出来。

“我要等的人出来了,在这等一下。”

话音未落,只见旅客中走出一位高个男子,身材挺拔、模样硬朗、戴着墨镜、穿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直筒裤、长靴、提着一个大号的行李包从出口走出来,身后跟着两位黑衣人,膀大腰圆,大概是他的助理。

虽然看不清全貌,从挺直的鼻梁、性感的嘴唇也能猜出他仪容俊美。皮皮觉得眼熟,觉得很像是最近刚走红的某位综艺名星。果然身后响起一阵尖叫,“名星”立即被几十个女生团团围住,有人送花,有人送卡片、有人递公仔、所有的人都在用手机拍照。何采骏一个箭步冲到名星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喀喀喀喀”拍了一堆照片,迅速隐退。

两人在机场咖啡店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皮皮点了两杯咖啡一盘蛋哒。

见面地点是花青旗建议的,皮皮经常去机场花店送货,那里人来人往,气息芜杂,可以避开贺兰觿布置在皮皮身边的眼线。临行前,她送给皮皮一瓶特制的香水,叮嘱她在去见何采骏之前务必将香水抹在胸前,一滴即可隐藏她的种香。

“你是谁家的冰奴?”何采骏问道。

“你不需要知道。”皮皮斩钉截铁。

狐族人擅长察言观色、没必要千万不能说谎、早晚有识破的一天,她只能装作高冷。

何采骏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一双凤眼在她脸上扫来扫去,玩味着她的表情:“那我……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看来他欠花青旗的人情不轻,以他放荡不羁的个性,皮皮态度如此轻慢,居然也不介意。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有了他的孩子,想跟他在一起,天长地久。”

“嗯哼。”他眉波微漾,“青旗跟你提过我的过去?”

“你的……什么过去?”

“曾经有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向我提过类似的要求,我指给她一条路,无奈她能力有限,求而不得,反遇其险,最后,她的男人怪罪到我的头上,让我失去了一只手?”

他举着自己僵硬地假手,摸了摸皮皮的脸。

那手大概是生铁做的,又冷又硬,刮在皮皮的脸上生疼。她本能地将身子往后移了移。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的男人是谁,万一你也惨遭不测,那我的另一只手不也完蛋了吗?”

“我的男人不知道我来找你。”

“来找我的人都这么说。”他笑了,举起左手,“这,就是轻信女人的下场。”

“你会帮我的,”皮皮咽了咽口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决定耍赖:“这是花青旗说的。”

他默默地看着桌面,铁手在桌上轻轻地划圈,过了一会,才说:“我的确欠她一个人情,所以嘛……指给你一条路。我本人是不会亲自教你了,因为我的小命已经被别人整得差不多了,只想欢欢喜喜、平平安安地度完余生。”

“什么路,你说。”皮皮的心砰砰乱跳。

“青木先生是谁,你总知道吧?”

她点点头。

“就在青木夫人生下太子的当日,刚剪开脐带,青木就把夫人杀了,剖肝取食。”

皮皮安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吃到一半,不知为何,有点堵心,没能吃完。”何采骏喝了一口咖啡,“当时他的身边养着两只鸟——青桑送给他的。”

皮皮的第一反应是:“灵鸦?”

“对。”何采骏说,“灵鸦灵鸦,自然是以灵为主。从本质上说,是从东海灵族的灵力中提炼生成的,所以非雄非雌,非生非死,说到底只是一团时聚时散的灵气而已。”

皮皮一脸茫然,如听天书。

“青木把剩下的肝脏喂给了灵鸦,两只鸟吃完,就分出了雌雄,没过多久,就开始下蛋。蛋是黑色的,叫作‘玄鸟’。”

皮皮深深地吸一口气,不知为何,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玄鸟蛋因为混合了灵族与人类的因子,冰奴如果吃下它,除了强身健体,肝脏还能分泌出某种气味,极大地降低狐族对人类的食欲。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神奇的功效。”

“你能……帮我弄到玄鸟蛋?”

他开始苦笑。

“如果我的左手还在,的确可以。”不知为何,他的目光忽然又柔和了起来,“运气最好的时候一次掏过四颗,煮了整整一锅蛋花汤,甜水巷的女人们都高兴坏了。”

皮皮的心里却一直在嘀咕:这么简单吗?法力无边的祭司大人都无能为力,何采骏掏个鸟蛋就解决了?

“是的,但你千万不要被玄鸟啄到。它们会首先攻击你的眼睛。如果被啄到眼睛,你就死定了。啄到身体的其它地方嘛……会有一种被烈火燎过的灼痛,就好像……怎么形容呢……对了,听说过无明之火吗?”

皮皮的脸霎时间就白了,点点头。

“比那种还要痛一千倍。”

“……”

“此外,千万不能被鸟爪子抓住,此鸟力大无穷,会把你撕成碎片的。”

皮皮的身子不禁晃了一下:“那你认为,究竟谁能帮我掏这个鸟蛋?”

“你。”

“What?”

何采骏直直地看着她:“你自己。”

“……”

“记住:不能生吃,一定要煮熟了才吃。英文叫作Over-hard。”

“可是可是,”皮皮一下子急了,这何采骏也太敷衍了事了吧,“花青旗明明说过,你是能帮我的!”

虽然少了一只手,但他毕竟是狐族啊!掏个鸟蛋不会太难吧,若是贺兰觿,用脚都能掏出来!

她又看了看何采骏的脸,想再求求他。但他摆出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提着照相机站了起来:“关于玄鸟蛋的秘密,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花青旗。”何采骏看着右手上的骷髅戒指,淡淡地说,“我虽不能亲自出马,但我至少可以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玄鸟。”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这一章让大家久等了。这两个月卡文卡得一踏糊涂,因为我正在朝一个自己不大熟悉、不大擅长、因此不大安全的方向发展这个故事。一旦走出安全地带,为了保证冒险是成功的,我需要反复地想一些细节、查一些资料、也欢迎大家帮我抓虫。

此外,我们的祭司大人在第一部里是“深情的王子”,在第二部里是“造反的头子”,那么在第三部里将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这个需要让大家自己找到答案。我唯一能说的是,他绝不会重复头两部的戏份,而且会打得很厉害。因为我家贺兰宝宝除了荷尔蒙爆棚,而且战斗力爆表,在这一部又恢复了视力,不让他打个够,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写武侠出生的。

☆、第 33 章

修鱼稷见到修鱼彬的那天, 吓出一身冷汗。

事情是这样的:和唐晚荻定婚后, 两人一起去吃了一顿西餐。修鱼稷一连吃了五块三公分厚的安格斯牛排,一旁倒酒的服务生惊呆了, 不禁感叹说,开业十年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点一分熟的牛排, 而且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块。

其实修鱼稷并没有吃饱,却不好意思再点了。唐晚荻只好自己要了一份, 假装吃不下,将一盘子牛肉推给他。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加之“外语”更加熟练, 修鱼稷的话越来越多,开始聊起了狼族的风俗。和人类一样,修鱼家的婚礼有专门的仪式, 对狼王世子来说会更加隆重, 因为狼王是个注重传统的人,家族接纳新成员必须要获得他的祝福。

“什么样的祝福?”晚荻很好奇。

“简单地说就是父亲会请来一位巫师, 在他的见证下,从‘金枝’上摘下一片树叶, 当着大家的面, 我们一起吃下去, 接受森林之神的祝福。”

听起来很诡异,毕竟是另一种文化,唐晚荻表示理解:“吃叶子?看样子没什么难度嘛。”

“狼族与狐族的风俗正好相反。他们喜欢复杂精致、我们崇尚简单粗暴。”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金枝是什么?金子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