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缘分了!”张焕振模凌两可说了一句,而旁边的人见他显然是不想深谈这个问题,也就把话给岔开了去。

“你真的说喜欢他了?”娇娇现在都还不相信蝶翅居然和阿勋说那样的话了,蝶翅是什么人啊,哪有那么大的胆子,那么厚的脸皮说出喜欢的话来呢?可是阿勋的表现让她不得不相信这是事实。

“不可以吗?”蝶翅眉眼之间都是笑意,原来将话说破之后是那么的不一样,自己不再迟疑,而阿勋也不再忐忑,相互间那淡淡的隔阂不复存在,说话做事也多了些亲昵和默契,她现在终于有了小女儿的甜蜜感觉。

“不是不可以,只是觉得很意外!”娇娇很直接的道:“我一直都以为你不怎么喜欢阿勋,还想着董志伟是不是有机会呢!”

“为什么会那样想?”蝶翅很意外,除了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以外,董志伟和其他的人不同的不过是他是娇娇的堂哥,因为娇娇的原因,大家相处的时间稍多一些而已,再没有其他的不同了。董志伟也送过蝶翅一些小东西,但绝大时候蝶翅都会婉言拒绝他的好意,就这样还能让人误会?

“你没有直接说不喜欢董志伟,让他离你远一点,又没有说喜欢阿勋,自然会让人有这样的误会了!”娇娇理所当然的回答着,道:“再说,董志伟也不比阿勋差,我们自然以为他还是有机会的。”

“你从来就没有说过这些!”蝶翅从来就没有想到连娇娇都认为自己是不喜欢阿勋的,不,是娇娇都看出来自己对阿勋抱着那种可有可无的心态,所以都不看好她和阿勋之间,不觉得他们会有将来可言。

“你从来就是自己拿主意的人,我说那些除了让你不高兴之外能有什么用?“娇娇看了蝶翅一样,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娇娇很清楚蝶翅看起来没什么脾气,实际上却倔强的可以,要不要自己也不会从小就什么都听她的了。

“那你现在还多话?”阿勋是听到“董志伟”的名字窜过来的,好不容易让蝶翅松了口,对自己更亲昵了,他可不希望出什么岔子“我只是好奇而已!”娇娇用眼睛剜了阿勋一眼,道:“我好奇的是你给蝶翅吃了什么迷魂药,让她居然说了喜欢你的话…傣家人好像没有下蛊下药的习惯啊?”

有的民族是会下情蛊的,一旦吃了异性下的情蛊之后就会死心塌地的一辈子爱着对方,这个蝶翅也听说了,但也就是听听而已,她始终是不大相信那东西会有作用。

“我这么好的人,不下蛊也能让蝶翅喜欢!”阿勋现在是自信心高度膨胀的时候,挺着胸膛,道:“你睁大眼睛看看,像我这么好的小伙子有几个啊!”

“真不要脸!”娇娇立刻啐了一句,却又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蝶翅也被他们逗得大笑,有娇娇的地方极难有沉闷的时刻,她总是能够让人忍禁不俊“有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才好?”娇娇把阿勋撵开之后挤眉弄眼的问:“背着我们你们有没有亲亲我我、搂搂抱抱?感觉怎么样?”

“董志娇!”蝶翅被娇娇说的脸色通红,这个口无遮拦的死丫头!

“在!”娇娇满不在乎的应了一声,然后大惊小怪的低声叫道:“不会吧?你们居然没有亲热?蝶翅,不是我说你,你有的时候真的是不像我们白家的姑娘,反而像说书人讲的那些汉家的千金大小姐,一板一拍的,一下子忌讳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一点都不自在!”

蝶翅恨恨的掐了娇娇的脸一把,她知道自己少了白家人的热情,多了些不属于白家人的古板,可是这丫头说话未免也太不经脑子了吧,姑娘家一口一个“怎么亲热”,也不知道害臊!

“难道我猜错了?”娇娇揉了揉被掐得有点疼的脸,往回缩了缩,却又忍不住的凑上去,悄声问:“你们是怎么亲热的?透露一点点好不好?”

看着蝶翅被逗得又羞又恼的和娇娇闹成一团,阿勋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阿南笑着和他凑在一起说说笑笑,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回程的路很顺利,没有出货进货,也没有特意抽出时间让蝶翅和娇娇看热闹,长见识,从岩林家出发的第十六天中午他们就进了下关城,比去程足足缩短了十天的时间。张焕振和马帮的人直接回位于观音塘的家,他们要把货先下在那里的仓库里,清点一下,看看有些什么损耗,而阿南和阿勋则送娇娇和蝶翅回家。

在叶榆城前面和娇娇阿南道别之后,没有说一句话,阿勋和蝶翅就很有默契的加快了速度,这一次离家的时间足足五十多天,这是蝶翅长大后第一次出远门,更是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这么久,没有回到大理的时候还能够按耐住心头的思念,慢慢的往回走,离家的距离越近,回家的心思就越是急切。

“阿妹,回来了啊?”

“嗯,回来了!”叶榆城很快就被他们抛得远远地,村头那两棵枝叶茂盛的大榕树引入眼帘的时候,蝶翅眼眶忍不住一热,脸上保持着微笑,和热情的村人匆匆的点头打招呼,没有寒暄,而对方也很能理解她的心情,随意的打了一个招呼后,就笑看着蝶翅飞速的往家奔,脸上都带着善意笑容。

到了大门口,蝶翅不等马儿停稳就飞身下马,让跟在后面的阿勋吓了一跳——她可从来没有这么利落的下过马,然后看着她脚步不停的用力推开正中间的院门,大声的宣布着:“我回来了!”

? 第七十五章 回家

“阿妹回来了!”蝶翅的声音还没有落,杨家大院里就是一阵骚乱,杨家所有的人都出现在中间的院子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惊喜的笑容,杨谭林的衣襟前洒了些水,不知道是不是正在喝茶,阿奶和杨雪素手里还拿着针线和缝到一半的扎染布,她们两个好像正在做扎染,阿德手里提着小锤,不用说,他正在敲银器,而阿鹏,蝶翅以为不在家的阿鹏居然也在家,他满脸灿烂的笑容冲在最前面,蝶翅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抱起来转了几圈。

不过,阿鹏再高兴也没有忘记妹妹怕转圈的事情,没有等蝶翅伸手掐他,就停了下来,把还没有头晕的蝶翅放下,不放心的上下打量着,连声道:“让我好好看看,是不是黑了?是不是瘦了?”

“一边去!”阿德一脚把儿子踹到一边,再顺手把手里的锤子塞到他怀里,然后把女儿拉到面前,小心的摸摸蝶翅的脸,心疼的道:“黑了好多,也瘦了一些,路上一定吃了不少苦!”

“是黑了一些,也瘦了一点,不过精神还不错!”杨谭林的话更中肯一些,笑着道:“吃苦是肯定的,不过一路上也被照顾得很好。瘦了,黑了不要紧,好好的养上十天半个月也就养回来了!”

“阿雄爸,你去杀只鸡!走马帮的,就没有办法吃几顿安生饭,蝶翅一定瘦了不少,得给她好好的补补。”阿奶笑呵呵的对闻声出来的阿雄爸,荷花妈道:“荷花妈去烧水,我们爱干净的蝶翅回到家最想的肯定是好好的洗一个热水澡。”

阿雄爸、荷花妈笑着去了,阿奶是最了解蝶翅的人之一,她说的定然不会错就是了。

“表妹回来了啊!”阿鹏他们终于稍稍冷静了一些,没有再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蝶翅,不再抱怨蝶翅吃苦受累,而是忆起蝶翅出远门才回到家中,最需要的是坐下来,好好的歇口气的时候,一个很陌生的男人的声音适时的插了进来,似乎等了很久,就在找这个适当的机会插话一样。

蝶翅忍不住地轻蹙了一下眉头——这个完全陌生的声音实在是有些刺耳!是那种正处于变声期的男子的声音,闷闷的,沙沙的,还带了奇特的嘶哑,蝶翅不期然的想起了公鸭的叫声,同时也在心里暗自庆幸,身边的几个男孩虽然也都在变声期,可却都没有这么难听的声音。

顺着那声音望过去,蝶翅见到了声音的主人。他就站在堂屋前的走廊上,十六七岁的年纪,着一件白色的对襟衣,外面是一件羊皮马褂,腰间系了一条蓝色土布腰带,下身是一条白色的宽大裤子,没有缠包头,正满脸堆笑的看着他们。

蝶翅忍不住的又皱了一下眉头,这少年长的很端正——不算英俊,却也不难看,没有常见的白家人的爽朗,也没有那种没有见过世面的人的局促,脸上的笑容十分的…标准。嗯,怎么说呢?那是蝶翅曾经十分熟悉的笑容,嘴角扬起的弧度,让人一眼看过去显得柔和亲近的角度…都是经过精心测算,在镜子面前演练过无数遍的,这个笑容能够让他的面孔看起来柔和、斯文、更加的赏心悦目,让人一见之下,顿生好感。可落在习惯见到那种可以划破乌云的灿烂笑容,也见惯了这类笑容背后往往隐藏杀机的蝶翅眼中,却不由得心里发寒,心头更冒起一串你疑问:这人是谁?他怎么会在家中?有什么目的…

不是蝶翅太过多疑,而是这个人的表情看起来实在是眼熟,前世在职场中让蝶翅能够站稳脚跟的是技术,不是勾心斗角的尔虞我诈,可就算是没有吃过猪肉,也看到过猪跑,蝶翅见多了那些职场精英的面孔。他们大多是一副文质彬彬的面孔,脸上总是带着未达眼底的微笑,眼神犀利的观察着猎物,随时准备一口咬断猎物的喉咙。而眼前这个少年,忽略他略显得稚嫩的面孔,分明就是那样一个精于算计的厉害角色,被称为狡猾却不失耿直本色的白家人中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的人,还出现在了自己的家中?他看中了什么?这样的猜测让蝶翅有些不寒而栗。

“阿妹,这是阿财,比你大一岁,你应该叫一声表哥的。”不用蝶翅开口询问,阿鹏就为蝶翅解释了眼前这个少年的来历,不过却让蝶翅更娇的迷惑了。

表哥?哪里来的表哥?

杨家的至亲没有几家,可是远房亲戚、干亲、同宗同族的亲戚也不少,白家人对亲戚是相当的重视的,平时都有往来,过年过节也都会相互拜访,蝶翅自小跟着杨谭林到处串亲戚,有来往的基本上都认识,同辈的都能够叫得上名字来,而没有往来的,都是些这辈子不大可能有交集的,认不认识也都无所谓了。那么,眼前这个完全陌生的“表哥”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阿财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似乎对什么事情感到十分的不悦,不过仅是一瞬间,眉头就飞快的松开,要不是因为蝶翅的眼神好,又一直注视着他的话,可能都不会察觉他的变化,可就算是在皱眉头的时候,他的笑容都没有变化,眼神也看似专注的看着蝶翅。

“表哥?是哪家的表哥啊?怎么我没有印象?”蝶翅将阿财的表情尽收眼底,心里的寒气更甚,脸上却很自然的带起笑容,笑得很灿烂,很阳光,很热情,也很不像她自己。

“是阿姑家的!”阿鹏笑着解释,看到妹妹满脸的不乐意和迷惑,补充了一句:“是阿爸那边的阿姑家的表弟。”

阿爸那边的亲戚?蝶翅看了一眼表情没有什么变化的阿德,恍然大悟,原来是新华那边的亲戚,不过,不是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往来了吗?这个阿财是怎么找上门来的?再看看阿鹏的神态,他似乎和这个阿财关系还不错,听他的介绍就很有几分亲近的意思,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阿鹏不笨,可是天生的热情和乐观让他不会对人设防,而眼前这个人显然是精于算计的,和这样的人交往,阿鹏很可能要吃亏的。

不过,蝶翅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笑着向阿财点头打招呼,简单的叫了一声“表哥”,然后很自然的朝着阿奶走过去,挽住她的胳膊,撒娇道:“阿奶,我好想你~”

阿奶很受用,笑眯了眼睛,而站在一旁的杨雪素则有些吃味的敲了一下蝶翅的额头,笑骂道:“这么大的姑娘还只会撒娇,也不知道害臊!”

“我也很想很想阿妈的!”蝶翅朝着杨雪素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让杨雪素立刻笑开了脸。

“一身脏兮兮的!你阿奶已经让荷花妈给你烧水去了,快点去洗洗,换一身干净的衣裳再说话。”杨雪素知道女儿最受不了脏乱,可走马帮却不能讲究那么多,回家了,头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梳洗干净,这一点,她们要比几个男人细心的多。

“阿奶最好了!”蝶翅笑嘻嘻地冲着阿奶谄媚。

“阿勋也好好的梳洗一下,我拿阿鹏还没有上身的衣裳给你换。”杨雪素这一次没有理会蝶翅,而是转向站在一旁笑呵呵的看着他们,一直没有出声的阿勋,在她眼中,阿勋和自己的儿子没有太多区别。

“不了,阿嬢,我还没有着家呢!”阿勋摇摇头,道:“我把蝶翅送回来,也该赶回去了。我阿妈肯定已经知道我回来,已经在等我了。”

“那你就快点回去吧!”杨雪素一听也是,没有挽留,也没有说什么客气的话,点点头,道:“你阿妈身体不好,前几天还在咳嗽,可不能让她等急了…等等,阿鹏前天回来的时候带了些上好的虫草,你顺便带回去,我就不特意跑一趟了。”

“好!”阿勋干脆地应着,同样没有说什么客套话,阿勋妈生了双胞胎之后,身体就虚弱了很多,之后遭受的丧夫之痛更是雪上加霜,让她的身体越发的虚弱。这些年慢慢的调养之下,看起来和常人差不多,可实际上却只是不会在三天两头的生病而已,每到季节变换的时候,总是有些小毛病,杨雪素经常会给她送一些滋补药材,虫草更是没有间断过。

阿勋拿了杨雪素早就包好的虫草就离开了杨家,送阿勋离开的时候蝶翅忽然之间有了一种不舍的情绪,这情绪来得很突然,蝶翅自己都没有来得及想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阿勋,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话。

“我明天在家陪陪阿妈他们,后天就过来看你!”阿勋说着话的时候满心都是欢喜,欢喜中还带着除了蝶翅杨家人都听出来的感慨——蝶翅终于对自己有了不一样的感情,真是不容易啊!

“路上小心些!”蝶翅点点头,目送阿勋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回过头,却看到家人都满脸憋笑、玩味的看着自己。蝶翅莫名的一阵心虚,她打了一个哈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脸也通红通红的…

“水烧好了,蝶翅快点进屋梳洗吧!”荷花妈的一句话救了场,蝶翅话都不说一句就奔回了自己和杨雪素夫妻俩住的院子,让留在原地的杨家人一阵好笑,而旁观的阿财虽然满脸的笑容,眼中却闪过一丝快得让所有的人都没有发现的阴霾…

? 第七十六章 表哥(上)

“你准备什么时候给阿勋做双鞋子?”杨雪素一边为女儿梳理着秀发,一边轻声问,她那饱含调侃的语调成功的让蝶翅再一次红了脸。

“阿妈~”蝶翅不依的叫了一声,哪有这样取笑人!

在白家人的习俗中,鞋子有着不一样的地位和意义。对长辈表示尊敬,对晚辈表示爱护,对同龄人表示珍惜情谊的时候,都可以送对方一双自己亲手做的鞋子,但是,对同龄、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性却不能随便的送鞋子。在谈情说爱的白家儿女之间,这简单的鞋子是爱的信号,更是定情的信物,女子会给自己喜欢的男子送一双亲手做的鞋子,而男子也会向自己喜欢的女子讨要鞋子作为试探,要是相爱的话,男子以后的鞋子就有女子来做了。

蝶翅每年都要做十多二十双鞋子送人,除了杨家人以外,远在宾川,一年见不到几次的干爹杨凯涵,蝶翅也没有忘记每年给他做两双鞋子,虽然相隔甚远,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可蝶翅还是能够感觉到杨凯涵确实把自己当女儿看待,就像当初认干亲的时候说的那样,有他一碗饭吃就不会让她饿着。除此之外,在杨家帮佣的荷花妈、阿雄爸等人都会受到蝶翅亲手做的鞋子,当然,和她关系最好的娇娇每年也都会收到蝶翅做的鞋,回赠的自然也是娇娇自己亲手做的鞋子了。

阿勋一家人,除了阿勋以外都收到过蝶翅做的鞋子,阿勋曾经试探着向蝶翅讨要一双鞋子,却被蝶翅岔开了话,没有答应,当然也没有直接说“不”,但阿勋还是十分的失望,蝶翅到现在都还记得阿勋满脸掩饰不住的失望。

“好~好~阿妈不笑你了!”杨雪素让女儿羞恼的娇嗔逗得大笑起来,不过还是放过了这个话题,她担心脸皮薄的蝶翅真的恼羞起来连累阿勋。

蝶翅感受着杨雪素轻柔的为她将有些打结的头发梳顺,浓浓的亲情洋溢着,她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心里暗自思忖,或者明天动手给阿勋做一双鞋子?

“荷花妈正在煮鸡,一会要多吃一点!”杨雪素有些心疼的道,虽然女儿的精神很好,但就像杨谭林他们说的那样,瘦了不少,也黑了不少,蝶翅本来就不胖,要养回来很是需要一些时日的。

“嗯!”蝶翅懒懒的应了一声,忽然想起那个让她起了戒心的人,故作不经心的问道:“阿妈,那个叫阿财的表哥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家与新华那边的亲戚不是很久没有来往了吗?他是怎么找上门来的?”

她刚刚得知,阿财没有住在杨家在喜州的客栈,而是和阿鹏一起住在杨谭林住的那个院子,是阿鹏这样安排的,这让蝶翅更觉得不安,除了特别亲热的亲友,大多数来家里的客人都会被安排在距离杨家不过五六百米的客栈住,阿德的哥哥阿勤当年也一样。阿鹏是个热情的人,可是这一次,他未免也太过热情了一些了吧!

“他啊,可不是找上门来的,而是阿鹏请到家里来做客的。”杨雪素不在意的道:“这次在束河收皮子的时候,阿鹏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阿财,两个人谈得十分投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朋友。”

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初次见面就能够谈得十分投机?阿鹏不是第一次出远门的小孩子,喜欢和人说话套近乎,去束河不是一次两次,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蝶翅眉头皱得紧紧的,她知道自己这样想有多疑的嫌疑,可是阿财脸上的那种笑容让她总是觉得不安。爽朗热情的白家人不知道有一种缘分叫做算计,想要和这些常年走马帮,固定在某一条线路上奔波,在固定的地方休息、交易的人来一场“不期而遇”实在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的不过是足够的耐心,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在里面。

“那他们怎么会攀上亲呢?阿哥不知道阿爸不愿意和新华那边的人再有什么来往吗?”说这句话的时候蝶翅带了些责怪,他们兄妹两刚刚懂事的时候阿德曾经和他们谈起过自己那些无良的哥哥姐姐,说起往事的时候带了些犹未散尽的怨恨,还曾说过,不希望再和那些人有什么牵扯,还让他们兄妹记住,不要与那些人打交道。白家人学不来隐晦的措辞,阿德说的很直接,阿鹏不可能误会阿德的意思,更不应该忘记了阿德的交待。

“你也知道,走马帮的人到了地头都习惯喝一口,阿鹏也是一样。既然谈得来,又成了朋友,那么约着去喝一杯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一边喝酒,一边说笑,说着说着也就说到了家世什么的,自然也就知道大家竟然还是没有见过面的表兄弟。”杨雪素混不在意的道:“阿财这孩子不错,嘴巴甜,有礼貌,见了谁都是一脸的笑,认识的立刻打招呼,不认识的也是笑脸相迎,让人不由得喜欢。他也是个知理的,他跟着阿鹏上门来,说是阿鹏极力邀请,可同时也是为阿德那些不知道哥哥姐姐道歉来的,见了你阿爸就跪下去,说当年的事情是他们做得不对,现在也都没有做些补偿阿德的事情。他这个小辈不能强迫父母舅舅向阿德道歉补偿,只能给阿德多磕几个头,阿德可以给他几下,发泄一下心里的苦…”

真会做戏!蝶翅撇撇嘴,这算什么?哀兵之计吗?

“他刚刚来的时候你阿爸很冷淡,虽然没有说什么,可我知道,他心里很不喜欢,就算阿财跪在他面前道歉也是一样的,连带着连阿鹏都不怎么理睬。”杨雪素没有看到蝶翅的表情,自顾自地说道:“可这一两天下来,阿财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笑脸,对他说话也是恭恭敬敬的,我看他也心软了下来,虽然没有什么表示,可也没有冷着脸看人了。”

阿爸本来就是个极容易心软的人好不好!蝶翅眼中的阿德从来就是一个老好人,一个宽容的让她生气的老好人。

“我看阿财和他的父母不一样,是个明白事理的。”杨雪素带了些赞许的夸了一句,然后有些疑惑不解的道:“不过你阿公却有些让我不明白了。他一直都希望阿德和新华那边的人缓和一下关系的,就算不能常来常往,也不能完全的断绝联系,更不能仇视,就想对仇人一样…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还是亲人。可是,他好像看不到阿财的好,对阿财虽然很和气,但也很疏远,似乎不怎么喜欢阿财。”

那是因为阿公见多识广,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没有被那一副文质彬彬,斯文有礼的笑脸给迷惑!蝶翅心里暗自说了一句,却没有将这样的评价说出来,而是简单的问:“那他要在我们家呆到什么时候啊?”

“你这孩子,客人到家里来做客,只有留客的,哪有像你这样恨不得人家立刻走人的?”杨雪素嗔怪了一句。

“不是我要撵客人走,只是觉得家里多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不大方便…再说,我也不喜欢他那种假模假样的笑,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蝶翅为自己辩解了一句,没有说自己本能的排斥和厌恶阿财。

“坏丫头!”杨雪素不是很认真的拍了一下蝶翅的头,道:“什么叫做假模假样,你不也是经常那么笑吗?”

呃?蝶翅被杨雪素的话狠狠地噎了一下,她有那样吗?

“阿妈,哪有这样说自家姑娘的?再说我什么时候假模假样的笑了?”蝶翅不是很认真的抱怨了一声,但心底却不由自主的思索着自己是不是曾经用那种微笑来敷衍人。

这么一思索,蝶翅自己倒被吓了一跳。她似乎不止一次的用那种看起有礼,实则敷衍的笑容来应付人,尤其是对不喜欢却也不厌恶的人,她脸上经常带的就是那种笑容,难怪杨雪素会说她经常那样笑了。

“想到了?”蝶翅抱怨一声之后就没有了下文,杨雪素头微微往前探了探,却看到女儿一脸的沉思,忍不住的笑了,阿财那样笑她觉得挺好,因为那种笑容虽然看起来赏心悦目不说,但缺少了些亲近,拉远了相互之间距离,阿鹏再欣赏他,他也不过是一个外人,还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好,但是蝶翅有那样的笑容就不好了,缺乏阳光的笑容让她觉得女儿满腹心事,过的不开心。

“阿妈,我那样是不是很不好?”蝶翅以前从来就没有觉得那样的笑有什么不好的,可是在见到了阿财的笑容之后,她才发现,见惯了纯粹的笑容之后,那种笑容竟是那么的刺眼,或者说不仅仅是刺眼,更能够刺痛心灵。

“当然不好!”杨雪素将蝶翅已经梳得光滑的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然后盘了起来,再给她戴上包头,端详了一下,嗯,自家的蝶翅就是漂亮,然后才道:“虽然阿妈觉得阿财笑得很好看,可是阿妈不喜欢你那样笑。阿妈从小就教你,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这样才能活得快活。看着你不想笑却端出一副笑脸,阿妈只觉得心疼。”

“以后不会了!”蝶翅说着自己都不敢肯定的保证,她已经融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也已经深深的恋上了这世界的一切,可是前世的一切并不是想要抛弃就能抛弃的,很多东西已经融入了骨子里,没有经过完全的蜕变,是无法改变的,而她不知道那样的蜕变会不会发生。

“阿妈不需要你保证什么,只要你能越来越好就满意了。”杨雪素拍拍女儿的脸,笑着道:“我们也过去吧,你阿公他们一定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和你说的。”

“好!”蝶翅点头,想到等着她说话的家人,她就满脸的笑容,或许还不够灿烂,但却盈满了温情,让杨雪素满心欢喜起来…

? 第七十七章 表哥(中)

瞄了一眼正一脸微笑的和阿鹏说话的阿财,蝶翅有些膈应,她极不喜欢像现在这种很温馨的、全家团圆的时候出现这么一个突兀的外人——同桌的荷花妈等人被蝶翅忽略了,对与蝶翅来说,这些基本上是看着她长大的杨家帮佣就是自家人,但阿财却是彻头彻尾的外人,还是那种让她极为反感的外人。

可是…看了一眼和阿财说得正开心、眉飞色舞的阿鹏,再看看一脸平和的听着他们说话的阿德,蝶翅心里暗暗在叹了一口气,算了,当一回睁眼瞎,就当他不存在就好了。

“表妹来了啊!”阿财在看到蝶翅的时候眼睛一亮,脸上闪过一丝惊艳——蝶翅长得很漂亮,就算是在模样普遍都生得好的白家人中也属于拔尖的那一类,加上她自小就很小心呵护的皮肤嫩白细腻——就算因为走了这一趟西双版纳,晒黑了一些,可还是比很多的白家姑娘要来的白皙,自然也更显得漂亮了起来。

阿财在丽江的束河和大研两个镇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那两个地方都是马帮交易的繁华之处,各个民族的人云集之地,见到长得比蝶翅漂亮的姑娘也不在少数,可是那些姑娘长的是漂亮了,但皮肤却实在是不够看。高原的阳光本来就很烈,高原的女人不但需要和男人一样出门干活,有些民族中的女人做的事情甚至比男人还要多,再好的皮肤也经不起那样的考验,不可能像蝶翅这样娇嫩。

蝶翅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笑笑,然后坐到正守着一个小炉子一边煮茶一边自饮自乐的杨谭林身边,顺手接过杨谭林手上的土陶罐,熟练地为他慢慢的煨茶。

“看表妹的样子一定是经常给阿公煨茶了!”阿财凑上来和蝶翅说话,他看得出来蝶翅对自己的态度不一样,没有杨家人的客气,更没有阿鹏的热情,说冷淡是给自己留面子,准确的说很有些不待见自己。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在来到杨家之前虽然不能说是人见人爱,但是绝大多数人对他都很热情,可是到了杨家之后他发现自己的魅力似乎倍减。

先是不掩饰自己厌恶情绪的阿德——这个他早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阿德要是一脸笑容的对他,他反倒会忐忑起来。轻而易举的让阿德消除了因为上辈人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负面情绪之后,志得意满的他愕然发现原本还有些客气的杨谭林忽然之间变得疏远起来,他努力之后都无法消除他们之间的距离感,甚至让杨谭林更冷淡了。不过,对他来说,能够获得杨谭林的好感固然是好事,没有那也无所谓,他不过就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没有必要在意太多。可是蝶翅,这个阿鹏天天念叨着的宝贝阿妹对自己也一样的疏远冷淡,这对他来说就有些麻烦了,当然,只有有一点麻烦而已,他相信,这个丫头片子最终还是会像其他人一样,喜欢上他,对他死心塌地的,这个自信他还是有的。

“嗯!”蝶翅简单地应着,对阿财,她连应付的心思都没有,脸上虽然带了笑容,但那笑容是给家人的,与阿财没有半点关系。

“阿鹏说起表妹的时候总是满脸的自豪,满口的夸赞,说他的阿妹长得漂亮,心灵手巧,能够识文断字,性情也是一等一的好。别说是在喜州独一无二,就算是在整个大理翻个遍,也找不出几个能和表妹比的白家姑娘…我先前还觉得阿鹏说的有些夸张了,见了表妹之后觉得阿鹏未必就是说大话了。”阿财脸上还是带着温和的笑容,神情很轻松,仿佛就只是在说笑而已,可是眼底的探究却显示出他正在仔细的观察着蝶翅的反应。

“阿哥打小就是那个脾气,从来都不会说人不好的。”蝶翅淡淡的回应了一声,这个时候,她手上的茶也煮好了,她笑眯眯的将茶水倒进杨谭林的杯子,笑着道:“阿公,你看看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这一路上我可是见了不少能够煮好茶的人,也跟着学了些技巧,就是不知道煮我们自己的茶叶有没有效果。”

“蝶翅煮的茶总是最香的!”杨谭林喝都没有喝就夸着,对于他来说,蝶翅煮的茶好不好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这份心,人老了,最喜欢的就是有孝心的孩子。

蝶翅嫣然一笑,她就知道杨谭林会这样说,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和开心。

“表妹不是很喜欢说话啊!”见蝶翅对杨谭林的夸赞只是报于一个笑容,阿财为自己遭受到的冷遇找到了一个借口,不过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却情不自禁的带了些讪讪的表情。

“没有啊!”阿鹏不识趣地凑上来反驳了一句道:“阿妹虽然文静了一些,但也不是那种闷葫芦…不过今天她说话是有些懒懒的样子。”

“表妹出远门一趟一定有不少收获,也一定有不少有趣的事情吧?”阿鹏的话让,阿财眼神暗了暗,看来蝶翅是故意冷落他了,但他还是挤出满脸的笑容对蝶翅道:“不知道表妹能不能讲给我们听呢?”

“我很累,什么时候有心思又再说吧!”蝶翅不想和他多说话,也觉得这个人很不识趣,自己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为什么还要凑上来呢?

阿财的脸色微微的一僵,虽然立刻就又恢复了满脸的微笑,不过就连阿鹏都能够察觉到他有些尴尬和不自在,连忙笑着道:“走马帮本来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就算振叔放慢速度,又有阿勋那个小子照顾,你也一定吃了不少苦,累是肯定的。阿妹,我这次在束河遇上一件很好笑的事情。”

“什么事?”对阿鹏蝶翅当然不会敷衍,振作了一下精神,笑着问。

“那天我和阿财刚刚认识,我们说的很开心,就约了他到束河的一家的酒馆喝酒。那家酒馆我以前也经常去,老板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纳西女人,她年轻的时候可是束河最漂亮、最让人喜欢的姑娘。可那天我们去的时候不凑巧,老板不在,是她的男人守着酒馆…阿妹,你也知道,纳西的男人是不干活的,我们都奇怪她男人怎么会守着酒馆,但也没有太在意,就顺口叫了酒,然后就要付钱,这个,阿妹应该也知道,去酒馆喝酒的话都是上了酒就付钱,要不然喝醉了给错钱或者不给钱都不好。可是,老板的男人却没有收钱,你知道为什么吗?”阿鹏说到这里就顿住了,卖了一个关子。

“他请你们喝酒?”蝶翅想都不想就回答,然后笑着道:“阿公和我说过,纳西人都是女人当家的,男人要花钱可得伸手要的。他就不怕等老板回来收拾他?”

“这个你可猜错了!我和老板还勉强算是熟人,和她男人却是第一次见面,他家里又没有什么喜事,怎么可能请我们喝酒呢?”阿鹏哈哈一笑,道:“是他不知道酒价,不知道该收多少钱,所以就让我们先喝,等老板回来再给钱。”

“这有什么好笑的?”蝶翅给了阿鹏一个白眼,虽然没有去过丽江,不过蝶翅还是接触过一些丽江人,也从杨谭林那里听过很多关于丽江和纳西人的故事,知道纳西人完全就是女人当家作主。成亲之后,女人要养家糊口,田里的农活,开店铺做生意,都是女人在做,甚至杀猪宰羊这些事情也都是女人干,据说丽江杀猪婆可以毫不费力的扛起一头肥猪。而男人几乎不用做什么,不过是晒晒太阳,养养花草,读书画画,有兴致了,邀约一堆朋友弹弹唱唱,要不然就是养了鹰出门放鹰,打到的猎物也不会拿回家来,而是就和几个朋友就地宰杀烤了吃…在丽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讨个纳西婆,等于九头骡,说的就是纳西女人能干。

“这个不好笑,好笑的是我们喝完一碗,他就给我们加满,一副担心我们让他收钱的样子…就这样,我们一喝完,他就加酒,一喝完,他就加酒,直到把我们都给灌醉了,老板都还没有回来,而他也都还没有收到钱。”阿鹏想起来都觉得好玩,笑着道:“我们趴着桌子上睡了一觉,睡醒了之后,老板也回来了,可是她男人却不记得我们到底喝了多少酒了。老板气得够呛,揪着她男人的耳朵教训了半晌,到后来没有办法,只好大概的收了一些酒钱。”

“不是你使坏,故意可着劲的喝酒?”蝶翅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然后又板起脸来斜睨着阿鹏,她清楚阿鹏的脾气,有的时候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喜欢干点恶作剧,然后躲在一旁看人笑话。

“当然不是…嘿嘿,好吧,有一点,不过只有那么一点点!”见蝶翅不相信的瞪大了眼睛,阿鹏笑着承认,而后道:“我本来就是想看看他会给我们加多少酒,然后会醒悟过来可以问问我们知不知道酒钱是多少的,没有想到他居然只会一个劲的给我们加酒,也不想想,进酒馆的人多少都知道酒价是多少的。整个一个没脑子的!被拎着耳朵教训也是活该!”

“还是个没出息的,当着那么多的人就被女人拎着耳朵训也不敢顶嘴,就只是陪着笑脸,实在是丢人显眼!”阿财见两个人说说笑笑之间,蝶翅脸上的笑容深了些,立刻插了一句。

“纳西男人不当家,做错了事情,被女人当众教训一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和有没有出息无关。”杨谭林瞄了他一眼,淡淡地道:“再说,男人就是应该迁就女人的,有本事的男人从来不会在自家人面前横,就算是没有做错什么,被女人训两句也不是什么大事,要是被女人说两句,脸上就挂不住的翻脸,那才是没有出息的男人。”

阿财讪讪的一笑,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忿忿不已,他就知道自己和这些没有开化的蛮子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 第七十八章 表哥(下)

“我明天去叶榆城买点东西,后天回新华。”阿财脸上带了些心灰意冷的表情对阿鹏道,他们两个的这会站在洱海边上,天上一轮明月当空,映在洱海上,水面泛起银色的波光,有一种别样的静谧和炫目的美,可惜的是阿鹏从来就没有欣赏这种美景的雅兴,而心里有事的阿财也没有心思附庸风雅。

“干嘛急着回去?不是说好了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吗?”阿鹏轻轻地皱皱眉头,吃了晚饭之后,阿财就拉着他到洱海边散步,说来了那么几天,还没有看过闻名遐迩的“洱海月”,今天月色不错,正是好时节。阿鹏见蝶翅一脸的倦容,想必是没有精神和自己说什么,也就和阿财一道出了门,到海边溜达一圈,顺便化化食,没有想到他却和自己说要离开的话。

“这个…”阿财顿了一下,有些不大自然的笑了笑,道:“我跟着你过来只是想为父母当年的行为向阿舅道歉,希望能够缓解阿舅和新华那边的亲人之间的关系,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自然也该回去了。等我回去之后,我会和我爸妈还有其他几个阿舅说一说,要是你们家的人欢迎的话,我会叫着他们一起来喜州。虽然隔得远了一些,可毕竟有着剪不断的血缘,还是应该经常走动走动的,你说是不是?”

“是这个道理!”阿鹏连连点头,他对父亲阿德的那些哥哥姐姐没有什么印象,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是他很喜欢阿财,自然赞同阿财的话了。

“只是我比较担心的是你们家的人会不会不想见到我们上门打扰。”阿财有些牵强的扯了一个笑容,道:“要是那样的话,我们也真的不好厚着脸皮上门了。”

“怎么不会不欢迎呢?”阿鹏不明白阿财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但他还是笑着道:“大家是亲戚,本来就应该经常走动的。你怎么会有那样的想法呢?”

“我看你妹妹很不愿意理会我!”说这句话的时候阿财不用佯装脸上就出现了颓然的表情,带了些许的不确定道:“你说过,你阿妹是家里的宝,要是她不喜欢的,你们家人也会不喜欢,我不想厚着脸皮上门,让你难做人。”

吃完饭之前,他就努力的和蝶翅说话,可是直到吃完了饭之后,蝶翅对他还是不冷不热,爱理不理的。他本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蝶翅对他有好感,亲近一些,可惜他的努力注定是没有收获的,蝶翅对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好感,他刻意的行为只能让蝶翅对他更反感,到最后连应付都没有心思应付他了,这让阿财有些懊恼,不明白是自己的魅力减退了呢,还是蝶翅就是个没有眼光的人。

蝶翅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他必须让这个懒得理会他的女孩改变对他的态度,可是他对蝶翅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些,有的仅是阿鹏对她的赞誉,有用的信息实在是太少,这让他没有足够的把握一次就解决难题,所以,一吃过晚饭他就把阿鹏拉了出来,他相信,他一定能够从阿鹏的嘴里知道他想知道的信息。

“阿妹今天话是少了些,那是因为她刚刚出远门回来,累坏了,精神不好的缘故,不是针对你的。”迟钝的阿鹏根本就没有发觉蝶翅有什么不一样的——蝶翅对他自然是一如既往,要让他细心的发现蝶翅对他和阿财态度不同本就不大容易,就算是发现了,他也不会认为有什么不一样。

“是吗?”阿财挤出一个笑脸,却带了些悻悻的道:“你没有发现她没有主动和我说过话吗?就算是我扯着她说话,她也是懒心懒意,不愿意理会的样子…说实话,这一顿饭吃得我很难受,觉得满桌子的人就我是那个不该出现的外人。”

“阿妹的性子就是这样,她很少和不是很熟悉的人多说话的。”阿鹏想了一下,似乎有那么一回事,立刻解释道:“就连阿勋和她说话她也会这样,不过那个家伙脸皮厚,就算阿妹一句话都不回,他自己也能自言自语半天。”

“阿勋?”阿财眼睛眯了眯,道:“就是送你阿妹回来的那个人吗?他和你阿妹是什么关系啊?他在追求你阿妹吗?”

“是啊!”阿鹏点点头,没有看到阿财眼中一闪而逝的危险目光,道:“阿勋从小就围着阿妹身边转悠,他喜欢阿妹是众人尽知的事情,喜欢阿妹的小伙子不止他一个,但最殷勤的就是他了。我们白家人虽然不像彝家人那样,有‘一家有女百家求’的盛况,可出色的姑娘身边追求的小伙子多也是常有的事情。喜州和叶榆的人都知道,我阿妹长得好看,脾气好,性格好,还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喜欢她的人可多了…不过,除了阿勋以外,阿妹和那些人都保持着距离,虽然阿妹没有说过她喜欢阿勋,可我知道,阿妹极有可能会嫁给阿勋的。”

“原来他们是这样的关系啊!”阿财脸色微沉,但转瞬即逝,笑着道:“可是我看你不是很喜欢那个阿勋,怎么,你们两个以前打过架,而且你还打输了?”

“那倒没有!”阿鹏根本就没有发现阿财变幻的神情,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憨笑道:“他有事没事就往我家跑,经常给阿妹一些让她十分喜欢的小礼物,总是把我给比了下去,我自然就会不高兴。再说,我一点都不希望阿妹嫁人,想到阿妹可能要嫁给他,就没法给他好脸色了。”

“你不希望你阿妹嫁人?”阿财惊讶的看着阿鹏,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从阿鹏的表现不难看出,他对唯一的妹妹很重视,可以说他有不轻的恋妹情结,可是没有想到会严重到他不愿意让蝶翅出嫁的地步,他看着阿鹏,不是很确定的道:“难道你希望你阿妹留在家里,一辈子不成亲。”

“我是希望阿妹不要嫁人,不是不想她成亲。”阿鹏白了阿财一眼,道:“阿妹虽然聪明能干可性子还是软了些,吃了亏也不会撒泼,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媳妇,我们也不能随时看她有没有受气什么的。要是依我的话,我一定给他找一个上门女婿,那样的话就不会担心阿妹在别人家吃苦了。”

原来是这个意思!阿财松了一口气,却立刻发现其中的微妙,笑着道:“这有什么的,要是那个阿勋真的很喜欢你阿妹的话,就招他当上门女婿也可以啊!”

“那不可能!”阿鹏摇摇头,道:“他阿爸早就不在了,上面有个断了手的阿公,三天两头生病的阿妈,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好不容易熬到了现在,他能够当顶梁柱的时候,他怎么可能不管家里人到别人家上门呢?他是不可能当上门女婿的,他再喜欢阿妹也是不可能的。”

虽然一直就没有给阿勋好脸嘴,不过阿鹏也知道阿勋还是很不错的,蝶翅嫁给他是可惜了一点,可要找一个比阿勋更合适蝶翅的也是挺困难的,要是阿勋能够给杨家当上门女婿那就更好了。当然,要是阿勋不管家中老人和弟弟妹妹,到杨家当上门女婿的话,阿鹏估计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对自己亲人都不负责的男人,是信不过的,阿鹏怎么能够容忍自己最宝贝的妹妹和那么一个人成亲呢!

也就是说只要蝶翅招上门女婿,那个阿勋就会被淘汰出局了?阿财眼光一闪,满是玩笑的道:“我看在你们家你阿妹可比你受宠多了,你就不怕她招了上门女婿之后分走了本该属于你的家产?”

“家产哪有阿妹重要?”阿鹏笑呵呵的道:“要是能有一个比阿勋好,能够让阿妹喜欢,还能够上门的,我一定鼓动阿妹把阿勋给踹的远远地,然后招上门女婿!”

“可惜我是现在才认识你和你阿妹的!”阿财用看玩笑的语气试探道:“要是我能够早一点认识你们,以我的人才,一定能够把那个阿勋给比到天边去…你知道我们家兄弟三个中我是最小的,完全可以上门,呵呵…”

“你…”阿鹏像是刚刚认识阿财一般的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笑着摇摇头道:“你不是阿妹会选择的那一类型…除非是出现阿妹不能嫁给阿勋,只能招女婿上门的情况,她才有可能找一个像你这样的。”

“我有那么差吗?”阿鹏的话让阿财很是恼怒,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太多变化,只是略微带了些不满地道:“我有多么的受欢迎你没有见到吗?”

“喜欢你的都是纳西人的姑娘!”阿鹏笑呵呵的道:“纳西姑娘喜欢像你这样能够读书识字,还能吟诗画画的,纳西男人讲究的是‘棋琴书画烟酒茶’,男人成了亲之后只要呆在家里写写画画,养养花草,抽抽烟,喝喝茶什么的就好。可白家人不一样,虽然大多数人家当家的是女人,可男人也需要担负起养家糊口的责任。你见识多,也很能干,可是…白家的男人要么有一手好手艺,像我阿爸,要么就是力气大,下地干活有一把子力气,再不然就是像我和阿公一样,走马帮,做生意。你力气不够,手艺没有,至于说走马帮,光是从丽江到喜州这一段路走下来你都觉得挺累的,更是不可能成一个出色的马锅头了。说实在的,要不是因为我们是表兄弟,我还真的不能确信你是我们白家的小伙子。”

“被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只能当上门女婿了!”阿财心里恼怒到了极点,自信到了自负的他觉得自己比身边所有的人都要优秀,只是自己的起点实在是低得离谱,可是被阿鹏这么一说,他却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似乎除了当上门女婿,不,是当一个被女人养的小白脸之外再没有什么出路了一样。

“哈哈~”阿鹏笑了起来,笑道:“要是我阿爸像阿公一样,只有阿妹一个孩子,必须招上门女婿的话你还真是最合适的人选、你不会做生意,不能走马帮,就不会干涉家里的生意,力气不大又斯文,也好管教。要是有一天阿妹忽然想开了,决定招女婿的话,我第一个就建议她招你上门。”

这又是什么话?阿财险些被阿鹏的直言不讳给气死,他强力克制着自己才没有跳起来和阿鹏翻脸,但也是好大一会才缓过劲来。

“去你的!”阿财给了阿鹏不轻不重的一拳,然后正色道:“不和你开玩笑了,说正经的,明天陪我去叶榆城逛逛,给家里人买一点东西,我还是尽快回去…要是你能够帮我找到刚好后天出发去丽江的马帮带我一程最好,要是没有的话我就只能自己走了。”

“真的不多呆几天?”阿鹏再一次挽留,看到阿财坚定的摇头之后他也没有再勉强,道:“那好吧,我明天找找有没有熟人去丽江。这几天往那边走的马帮多,就算后天没有,大后天也会有,一定给你找到做伴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