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不是叶欢的错觉,这次行动真出问题了,只是目前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沉默了一会儿,叶欢好奇道:“刚才我攻击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还手?”

提起这个豺狼就一肚子火,怒道:“你他**还好意思问我,毫无来由的被一坨白花花的肉攻击,老子差点被你吓得尿裤子,哪有心思还手呀?当时还心说这破村子忒他**邪门儿,养的猪都成精了,一直都是人宰猪,这里的猪居然抄着刀子宰人,这不反了天了么?幸好宰人的手艺潮了点儿…”

叶欢不高兴了:“会说人话吗?老子哪里像猪了?你见过这么身轻如燕的猪吗?”

豺狼浑然不觉叶欢不满的情绪,重重点头道:“说得也是,我也觉得奇怪呢,心说这毒贩忒他**不是人,养的猪都这么瘦,毒窝里的猪该不会也吸毒吧?”

叶欢:“…”

两人蹲在墙根下,压低了声音聊着天。

豺狼上下打量着光溜溜的叶欢,忍不住问道:“兄弟,你怎么搞成这副样子?”

叶欢叹气道:“老子流年不利,八字走背呀,这次根本就不该出门…”

豺狼顿时一脸恍然:“被抢了?这帮毒贩真不是东西,居然搞副业…”

叶欢替毒贩辩解道:“那倒没有,毒贩们还是挺敬业的,可谓干一行爱一行,一般不搞兼职,我搞成这样子主要是因为碰到了女流氓…”

说着叶欢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了一遍,最后悲愤叹息道:“这小小的金三角果真是藏污纳垢,什么样的坏胚子都有,军区的决定是英明的,这样的地方就应该剿它个干干净净”

豺狼听完顿时鼓起了腮帮子,憋笑憋得很辛苦。

叶欢不得不好心提醒:“这会儿别笑,不然咱俩都完蛋。”

“兄弟我真是开眼界了,蓝剑大队建立以来,我是头一次看见执行任务搞得这么窝囊的。”

叶欢不以为耻,反而哼哼道:“这回让政委好好瞧瞧,老子光着屁股连条底裤都没有还坚持干**,这才叫真正坚定的**战士,老子不但走在**队伍里,还是领头扛旗的那一个…”

“得了吧,不许往自己脸上贴金啊,光着屁股扛旗你也好意思说,**队伍里不准耍流氓…”

“你丫才流氓,老子这是为了**而光屁股…”

二人贫了几句后,接着陷入了沉默。

离行动开始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按原定计划,十分钟之内就该正式对毒贩展开攻击,可到现在都没动静,政委那边到底出了什么情况?

二人耐着性子又等了五分钟,越等越心焦。

良久,叶欢一咬牙,道:“不能再傻等了,否则大家都玩完。”

“你想怎么干?”豺狼也有些意动,半个多小时没动静,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叶欢朝前方二十米处的装甲车努了努下巴:“咱们把那大铁盒子弄到手,给这帮毒贩弄点儿声响,政委不给信号,咱们来给,让这个夜晚嗨起来…”

豺狼也是个当机立断的人,闻言毫不迟疑的点头:“行,就这么办”

偷装甲车对久经训练的两个特种兵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虽然装甲车停在村落中间的空地上很显眼,但是或许是因为太显眼,高塔哨上的探照和不时巡逻而过的武装分子反而没怎么去注意,偌大两辆装甲车居然成了毒贩们视觉和心理上的盲点,俗称“灯下黑”。

二人猫着腰,趁着探照灯和巡逻队刚过去的当口,很轻易的便来到装甲车的车后。

叶欢一撸袖子:“我来开车,你负责车上的机枪扫射。”

豺狼刚准备点头,忽然想到他曾经坐过这货开的车,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于是急忙拦下叶欢这种找死还拉垫背的卑鄙行为。

“还是我开车,你开枪吧。”

神不知鬼不觉,二人悄悄打开装甲车的车顶盖,钻了进去。

车里很宽敞,尤其让叶欢惊喜的是,这辆装甲车配置的机枪竟然是85式12.7mm的高射机枪,这家伙火力很猛,打中人体能把人拦腰炸半截儿。

车厢里,豺狼沉默着仰头朝叶欢看了一眼,二人肃然点头。

夜晚的静谧终于被打破。

毫无征兆的,装甲车突然发动起来,屁股后面冒着黑烟,在毒贩武装巡逻队愕然的目光中很快掉了个头,接着车顶的高射机枪枪口冒出了火花。

嗒嗒嗒嗒…

东西两面的高塔哨在机枪的一顿扫射下轰然倒塌,接着枪口对准了懵然无措的巡逻队,一阵惨叫声中,巡逻队死伤大半,幸存者寥寥。

接着车子继续掉头,这回叶欢控制的高射机枪对准了洪巴所在的木屋,开始了疯狂的无差别扫射…

动静闹大了,各守岗位的特战队员们这时也冒出了头,情况变化令他们不得不赶紧聚在一起,只是人人张大了嘴巴,呆呆看着装甲车冷酷无情的收割毒贩们的生命,一时竟忘了反应。

耿志军满头大汗,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顾不得擦汗,气得大声嚷嚷道:“都围着干什么?当靶子吗?嗯?前面装甲车是谁开的?车顶开枪的那坨肉是个什么东西?你们怎么不上去配合行动?”

一名队员睁大了眼睛结结巴巴道:“政委,那坨肉一边打枪一边甩着人鞭,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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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回归 第212章 行动结束

轰然震天的枪炮声中,耿志军竟然呆了几秒钟:“…何谓‘人鞭’?”

不待队员们回答,耿志军凝目望去,很快便明白“人鞭”的含义。

只见被火光映红的夜色下,装甲车顶的那坨白花花的肉疯了似的用高射机枪狠狠扫射着,扫射必须扭动身子,于是白肉下面那根黑乎乎的不文之物也随着身子的摆动而甩来甩去。

耿志军呆呆瞧了片刻,他也快疯了…

“那坨肉…是叶欢?”

“是啊,政委。”

“他…他这,这太…”

“连条小裤衩儿都不穿,有伤风化啊政委,回头您得让他写检查…”一名特战队员嘻嘻哈哈道。

耿志军狠狠瞪他一眼,大声吼道:“你们都站这儿看戏吗?都给老子上把洪巴的老窝端了”

说完耿志军当先一人便冲了出去,其余的战士嘻嘻一笑,跟着耿志军往前冲,耿志军一边跑一边朝各间农屋里涌出来的武装分子打了一梭子,然后动作娴熟的换上弹夹,继续点射了几个人,两梭子打完,耿志军也冲到了装甲车后面。

“叶欢,你狗日的还要不要脸?中国军人的形象都让你丢光了”耿志军一边开枪一边大声骂道。

叶欢站在装甲车顶控制着高射机枪摇摆扫射,头也不回道:“政委,你没病吧?这会儿咱们在拼命,又不是相亲,要什么脸呀…”

耿志军:“…”

二人说着话时,特战队员们已围了上来,借着装甲车厚重的钢板掩护,三三交替开始狙杀从睡梦中醒来惊慌跑出屋外的武装分子们。

趁着混乱,两名头脑机灵的特战队员有样学样,钻进了另一辆空着的装甲车,两辆装甲车在村落间游走,车顶的高射机枪**出炽红的烈焰,不停向四周扫射,无数武装分子们端着枪刚冲出门口,便被迎面而来的高射机枪子弹打得支离破碎,鲜血伴随着惨叫,无数内脏脑浆混成一片,画面如同修罗地狱一般令人作呕。

叶欢此时脑子已一片空白,手下的机枪子弹如狂风暴雨般倾泄而出,这个时候人命已不是命,而是一具具毫无意义的活动靶子,他们比猪狗比泥土还贱,眼看着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在他的枪下化为一滩红色稀泥般的血肉,叶欢的心中却一片平静。

屠刀之下,证得菩提,说的便是眼前这幅场景了。

冲天的烈火和凄厉的惨叫连成一片,从装甲车发动攻击到现在,短短五分钟,特战队员们已陆续到位,刚才断掉的计划重新链接起来,一切行动按原计划进展着。

两辆装甲车缓缓朝洪巴的住所移动,高射机枪的有效射程是1000米以上,在这个范围内,武装分子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机枪的高爆子弹会将他们打得粉碎,就算有漏网之鱼冲过来,躲在装甲车后面的特战队员们也能很轻松将他们一枪爆头。

这场仗前面很惊险,但到了这个时候,一切却是那么的轻松。

“叶欢,枪头转位,对准洪巴的住所扫射,今晚一定要把那狗日的干掉”兴许是见了血兴奋,一贯温和的耿志军今晚已不知骂了多少句脏话了。

“是”叶欢没忘记今晚大伙儿就是冲着洪巴来的,这次的任务就是干掉他。

机枪向右摆了30度,叶欢对准那所咖啡色的农屋,然后毫不留情的扣动了扳机。

木屋瞬间便被高爆子弹撕成了碎片,一栋精美的房子在火光中很快摇摇欲坠。

“停装甲车把守屋前空地,其余的跟我进屋搜索,看看洪巴的下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耿志军端着微冲率先冲进了咖啡色的木屋中。

这是任务的必须程序,如果现场条件允许的话,特定的狙杀目标一定要真正亲眼确认死亡后才能撤退,如果没死就必须补枪,这跟武警枪决犯人的道理是一样,总之一定要目标死亡才算圆满完成任务。

七条人影交替掩护着,小心翼翼的进了屋。

没过多久,一个和叶欢一样赤身裸体,身形非常高大的中年男子被特战队员们拎了出来,当然,他已经成了一具毫无知觉的尸体,刚才叶欢的那通无差别的疯狂扫射下,木屋里的活人已全部变成了死人。

警戒外围的叶欢好奇的扭头看了一眼,接着眼睛徒然睁大:“这就是洪巴?明明是个老外呀…”

眼前这具尸体脸部轮廓很深,眼窝深陷,鼻梁高耸,金发灰眼,典型的欧美男人。

耿志军的脸色有些阴沉:“他确实是个老外,但他不是洪巴。”

“他是谁?”

“你听说过杜斯这个名字么?”

“我只听过杜蕾斯…”

“杜斯,现年三十五岁,美军海豹部队退役士兵,退役后加入某雇佣军,专攻丛林作战,后来受雇于缅甸猛古将军洪巴,为他训练山地军,八天前我们中埋伏,那几百号山地武装分子进退有据,攻守兼备,单兵素质超出普通的毒贩武装分子许多,他们便是杜斯按美军海豹部队的标准训练出来的。”

“海豹部队也不见得怎样,几百人照样被咱们十几人打得晕头转向。”叶欢撇嘴,表情很不屑。

耿志军看他一眼,淡淡道:“杜斯受雇于洪巴,训练洪巴手下的山地军才短短半年…”

叶欢摸着鼻子不说话了。

短短半年能把那群黑猴子训练成如此难缠的对手,不得不说,海豹部队确实有他厉害的地方,假如再让杜斯训练个一两年,恐怕缅甸的丛林里会多出几百号连中国特种兵都会头疼的丛林杀手了。

叶欢看着地上已是一具死尸的欧美男子,道:“他就是杜斯?”

耿志军点头:“对,各国政府和情报机构头疼不已的头号丛林杀手,没想到死在这里,死在今晚…”

叶欢呆呆看了半晌,忽然笑了:“这家伙死前光着屁股,衣服都没穿,哇哈哈,真不要脸…”

众人黑着脸打量叶欢,杜斯光着屁股,你不也一样?居然好意思说别人不要脸…

“叶欢”耿志军冷着脸大声道。

“到”

“我命令你赶紧弄条裤衩穿上…真不要脸”

仔细搜索过后,特战队员又在屋子里抬出两具赤身裸体的女性尸体,屋子里却再没有人了,耿志军有些泄气,看来洪巴没死,失踪了,闹出这么大动静还沉得住气,洪巴果然不是一般人物,能独霸缅甸猛古一方,确实有几分本事,这种本事尤其体现在大丈夫能伸能屈这一点上。

“政委,洪巴找不到,现在是继续围剿武装分子,还是收队撤退?”

耿志军看着处处废墟的村落,狠狠跺了跺脚,不甘心道:“装甲车开路,把村子全部犁一遍,只要碰到手执武器的人,立马开枪击毙另外找两具喷火枪,把这片害人的罂粟花全烧了,所有已制成品的鸦片和毒品全部销毁”

此时战斗已接近尾声,两辆装甲车上的高射机枪当然不可能杀完所有的武装分子,但领头的洪巴没出现,一众武装分子没人指挥,顿时慌了神,黑夜中辨不清虚实,只听见震天的爆炸声和同伙的惨叫声,武装分子们不知到底有多少正规军来围剿他们,于是惊慌失措之下,有的扔了武器便往山里钻,有的拎着枪没头苍蝇似的的乱撞,小小的村落被叶欢这十一人闹得鸡飞狗跳,没过多久,手执武器的人已基本肃清,只剩十几名武装分子仓惶朝南面跑去。

看着那十几人惊慌的跑向南面的高射机枪,耿志军脸色一变:“叶欢,你没去守南面的机枪,怎么不把它炸了?”

叶欢不慌不忙的嘿嘿一笑,还没说话,那十几名武装分子已控制住了南面的高射机枪,叽里咕噜叫骂着将枪口对准特战队员们,然后狠狠一扣扳机…

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机枪不但没有射出子弹,反而在武装分子面前爆炸了,十几人被炸散的零件和飞溅的弹片炸得满地打滚,眼见不活了。

叶欢嘻嘻一笑,道:“这不就炸了吗?”

耿志军吃惊道:“你在机枪上动了什么手脚?”

“没什么,弄了点石子泥土,把枪膛堵了,那帮家伙智商太低,开枪前也不检查检查,结果炸膛了…”

耿志军笑骂道:“难怪别人都叫你麻子,真他**坑人…”

趁着在村子搜索残敌的当口,耿志军解释了为什么行动前迟迟不发信号的原因。

原来西面的高射机枪坑道旁竟然还有一个隐藏着的碉堡,害得负责西面任务的苍狼差点提前暴露,碉堡的门都是钢筋混凝土所制,根本无法强行突破,苍狼又怕打草惊蛇,一直僵持在碉堡外等待机会,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直到叶欢和豺狼偷了装甲车,闹出了巨大的动静,苍狼才趁着碉堡里的武装分子出来查看情况时一刀一个抹了他们的脖子。

这是一场很奇怪的战斗。

原本处于指挥位置上的耿志军其实并没有发挥多少指挥能力,战斗的节奏却一直让叶欢这个新兵蛋子把持着,由他发起,然后打破僵局,最后夺得装甲车,用重型武器压制住敌人,有效的实施了歼灭…

整个小队十一个人,不知不觉甚至是糊里糊涂的让他牵着跑,一直到战斗结束众人才回过味儿来,一帮老兵油子怎么让一个新兵蛋子指挥了?

新兵蛋子这会儿其实挺害怕,尽管战机抓得很准确,可毕竟没听指挥,没有待在政委指定的战斗位置上,反而无组织无纪律的擅自行动,立功是别想了,只求回去别把自己关小黑屋里。

耿志军斜着眼瞟他,似笑非笑道:“这会儿害怕了?心虚了?刚才你光着屁股不是打得挺欢快的吗?”

叶欢咧着嘴陪笑:“为**光屁股,光荣”

“这次行动算你误打误撞碰对了,回去后我上报军区给你请功,但是…”耿志军顿了顿,道:“你离开任务岗位擅自行动也是事实,回去给我写一份深刻的检查,当着全队所有人的面念出来,还有,光着屁股打枪,有损我们中国军人形象,回去自觉点儿去小黑屋里蹲两天。”

有赏有罚,耿志军处理得干脆利落。

叶欢啪地立正敬礼:“是”

两腿一并,腿间虎头虎脑的二弟也频频点头,上下摇晃。

耿志军叹了口气:“稍息吧,赶紧弄条裤衩儿穿上,我真怕再看下去会忍不住把你那根家伙割了…还有,有空去医院动动手术,**男”

装甲车在村落间巡梭,不时响起几道零星的枪声,残余的敌人渐渐被肃清。

其实这更像一场大屠杀,然而这种屠杀却是正义的,不杀他们,世界上因他们而家破人亡的人更多。

世上最该杀的有三种人,政客,毒贩和军火商。

因为这三种人的利益是建筑在数以亿计的无辜生命之上的,有的人干了一辈子亏心事却仍能寿终正寝,有的人则遭到了报应。

今晚便是这帮毒贩们的报应。

肃敌行动很顺利,毒贩头子洪巴不知所踪,手下的人也没了斗志,叶欢他们搜索村落时基本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武装分子们死的死,逃的逃,村落里便只剩下了一群为毒贩种植罂粟的山民。

这些山民有的被毒贩雇佣,有的被胁迫,丛林里不与外界文明相通,这些山民实际上是一群民智未开的愚昧农夫。

特种兵不是刽子手,自然不会向这些普通山民开枪,耿志军看了看表,嘴角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算洪巴命大,让他跑了,不过咱们今晚端了他的老窝,击毙了他那么多手下,没个三年五载恢复不了元气,兄弟们,行动结束了,我们回家”

众人顿时笑开了,眼中露出向往和渴望。

折腾了大半个月,是该回家了。

众人笑闹时,山民的人群中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赤着上身,朝耿志军慢慢走来,神情有些怯怯,脸上却露出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第二卷 回归 第213章 军人最好的归宿

小男孩走得很慢,走一步便睁着眼瞧着这些陌生的特种兵战士,一双清澈的眼睛里露出天真和好奇。

这实在是个很普通的小男孩,跟任何同年龄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他的皮肤黝黑,眼小唇厚,头发微卷,典型的热带地区人种的模样。

小男孩走得很慢,像一只易受惊的小鹿,带着好奇的目光,一步,一步的慢慢走近。

耿志军正和叶欢他们开心的笑着。

他们有资格笑,十一个人的微弱力量,竟然以狮子搏兔之势,端掉了数百武装分子据守的毒窝,毁掉了数十亩罂粟,销毁了数以吨计的鸦片和毒品,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次的任务都算是圆满成功了。

至于跑掉了洪巴,众人并不怎么介意,金三角是个崇尚实力的地方,洪巴的手下死伤大半,他本人仓惶逃跑,这位传说中的猛古将军的金字招牌以后恐怕没什么人买帐了,旧的将军倒下去,新的将军站起来,金三角本就是个乱世,其中自然不乏更有实力的人出来接管洪巴的地盘,再说洪巴嚣极之时必然在金三角结下不少深仇,很显然金三角的将军们人品并不怎么高尚,“以德抱怨”这种傻事儿肯定不会干,落井下石比较符合他们的价值观,洪巴就算逃出去了,能不能在无穷无尽的追杀中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呢。

“政委,这回我的中尉军衔应该没跑了吧?”叶欢笑得很大声,掰着手指算了算,他发现这次丛林作战中,自己立的功劳是最大的,从提前预知埋伏,坚持分兵,使得整个小队免于全军覆没的命运,再到端洪巴老窝时发现情况不对,当机立断选择自己行动,控制了局势,这桩桩件件加起来,简直就是美国大片里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呀,别说中尉军衔了,封个将军也不过分吧?

耿志军闻言顿时敛了笑,板着脸道:“立了功军区自然会给你相应的荣誉,不过会不会授你中尉军衔,那得军区说了算。”

叶欢听这话里的意思不对,急道:“难道升中尉还不是板上钉钉?”

“当然不是,你刚入伍不到两个月便升到一级士官,这已经是军区罕见的破例了,一级士官的肩章还没戴几天,你又想升中尉,你以为军队是你家开的?坐火箭也没这般快法儿呀。”

叶欢呆了一下,道:“可…可沈老五说…”

耿志军眼睛一瞪。

叶欢立马改口:“沈司令说,只要我为国立功,他必不吝军功章和军衔…”

耿志军没说话,看向叶欢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叶欢居然看懂了他的眼神:“你的眼神告诉我,我被坑了…”

耿志军一翻白眼:“我可没这么说。”

叶欢一时感慨万千,他忽然觉得自己没资格笑话那些被骗子骗了钱的傻冒儿,别人被骗顶多破财,他却被骗得傻乎乎千里奔波去卖命,卖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政委…你和沈老五熟不熟?知道他家孩子上学走哪条路吗?”

耿志军皱眉瞧着他:“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回去后把他家孩子绑了,然后扔井里去…”

其余的队员们在打扫战场,归拢山民,耿志军一边盯着战士们干活,一边跟叶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

小男孩就是这个时候走过来的。

完成了任务的耿志军此刻心情不错,被虚假情报误导中了埋伏的情况下,十一个人竟能全身而退,而且迂回百里丛林,出奇兵端了洪巴的老巢,回去后起码一个二等功是跑不了了,运气好的话也许肩膀上的能加一颗银豆豆,升为大校也不一定。

心情愉悦之下,耿志军的目光也柔和起来,看什么都顺眼。

不经意扭头一瞥,眼角余光看见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离他不到两米距离。

耿志军下意识把手摸向后腰,握住了腰后手枪冰凉的枪柄,目光随即凌厉的注视过去,却见对方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赤着上身怯怯懦懦的瞧着他。

耿志军一呆,神情只犹豫了一秒,便松开了握着枪柄的手,脸上甚至朝小男孩露出了温和友善的微笑。

小男孩也朝他笑,笑容很天真,仿佛世界上最天真最纯洁的东西都包含在他的笑容里,令人心中生出无数好感。

叶欢也环抱双臂站在一旁笑嘻嘻的看着这和谐温馨的一幕,军人与孩子双双相对而视,一边代表着鲜血和杀戮,一边代表着纯洁和善良,两种极端的产物出现在同一个画面中,多么富有超现实主义的一幕呀,如果有摄影师将这个画面拍下来,简直是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绝佳素材…

大人笑得温和,孩子笑得天真,人世间的两种极端互相绽放着最美的笑容。

对视笑了几秒钟,孩子的笑容渐渐有了一些变化,虽然仍旧笑颜如花,却渐渐变得跟罂粟花一般妖艳诡异,眼中的瞳孔忽然急促缩成了针尖。

意外的发生让人如此猝不及防,一米的距离,孩子忽然反手探向自己的腰后,手再伸出来时,已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稚嫩天真的小脸瞬间变得狰狞可怖,一抹冷光如闪电般掠过,快得连眨眼都来不及,光芒便已消失,凝目再看时,匕首已深深扎入了耿志军的左胸心脏处,只剩一个刀柄微微颤动。

所有人都惊呆了。

叶欢睁着眼,感觉自己的思绪已然一片空白,脑海中仍不断浮现刚才那一抹冰冷雪白的刀光,快得如同追赶流逝的光阴…

“政委”特战队员们悲声大叫,纷纷飞快冲上前,扶住了耿志军摇摇欲坠的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