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颗晶莹剔透的琉璃珠在盆中的水波里滚动着,映幻出千百种颜色。迷离的光芒,映亮了湖畔这一角暗夜的天空,也照亮了两个女子姣好的面容。
“凝烟,此一去,无论落在何处,可都全靠你了。”算算时辰快到了,德姬低下头去,伸手自水中拈出一颗澄黄的琉璃珠子来,递给身后名唤凝烟的侍婢。
伸手,在水面上方,凌空画了一个圆圈——那一盆的琉璃,便在水中急速旋转起来……
月上中天。
时辰到了。
依着公主的示意,凝烟屏住呼吸,把那颗黄色的珠子精准地投入到急速旋转的水波中去。
然后,眼前猛地一花。
瞬间便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坠进了五彩斑斓的光幻世界。身边是凛冽而过的水流,耳侧甚至听得到璃珠哗哗的碰撞之声。
水晶盆上绽开一道绚烂的金光,直直冲上天际。
照亮夜空,而后瞬间寂灭。
水流渐渐慢下来,五彩斑斓的珠子静谧地沉入水底。一切归于平寂,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
只是盆里,再也找不见那颗黄色的珠子。
{ 一 }
醒来的时候,是在一间茅草屋里。
凝烟睁了眼,却没有立即起身,而是懒洋洋地躺在那儿,一边伸懒腰,一边慢慢打量着这间房子。
简陋的茅屋,古朴的家具,处处显得整洁而随意。门外是竹林,隔窗看去,青翠欲滴。从细节看,房子的主人不像是山野农夫,而应该是个有格调的隐士。靠墙立着的架子上搭着件男装,窗边的桌子上,还搁着一把长剑——嗯,原来还是个习武之人。
只是……咦,那剑鞘上古意盎然的花纹,怎么就那么熟悉?
凝烟微微眯了眯眼。下一秒,迅速翻身跃起,一个箭步冲到桌边,将那长剑紧握在手里。真该死,是她疏忽了。一个武者,就算是昏迷不醒,也断然不能让自己的佩剑离身。
没想到的是,就在她的指尖触及长剑的一瞬,却也有陌生的掌心,摁住了她的手腕。
回头,只见一个鬓角微霜的男子,一脸似笑非笑的神情,望着她,淡淡道:“姑娘,你好像对我的剑很有兴趣?”
他的剑。
明明是她的剑。她怒视他,谴责的话脱口而出:“你这人未免太见钱眼开了吧,就算你救了我,要报答,也不至于要我拿这么名贵的月影剑来报偿吧。这把剑,我可是自七岁起便随身携带,从未离——”
话到此处,忽然噎住。她猛然想起,前夜走时,德姬公主要她将剑留下。
是的,月影剑并没有跟着她来到这个陌生的时空。那,眼前这个人,很有肯能是……月影剑的前主人!
这样想着,那只握着剑的手便微微松了一松。她抬了头,望定那男子:“这是哪里?”
“清州城外,明月山。”灰衣的男子和煦一笑,完全无视她近乎错乱的癫狂。他松开她的手,顺势将月影剑推回桌上。“我在溪边钓鱼,结果捡到了你。”
他是过来人,一望便知她是江湖儿女。只是不知遭逢了什么事,竟如此狼狈地跌落在山涧里。
“从脉象上看,你内力很虚。现在好些吗?”
听到这话,凝烟多看了他一眼。
看透她内力的损耗,却还是一脸波澜不惊的神情。显然,这人早已见惯了厮杀争夺与江湖纷乱。还有,他说他是剑的主人……如果她没记错,这把剑前任主人应该是云氏皇族,前前任是靖远将军……
她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经远离了皇宫,远离了昨夜的那个时空。可问题是,现在,到底是多久以前?
“我没事。”摇了摇头,凝烟扯断自己纷杂的思绪。她看看眼前的男子,又看看窗外的薄雾,确认他真的没有恶意之后,才开口道谢。
顿了顿,又问:“大叔,您怎么称呼?”
“大叔?”男子对她的称呼略微诧异了一下,但很快便释然。是呢,他都四十开外的人了,眼前这个姑娘不过十八九岁年纪,喊他一声“大叔”,并不为过。
微微一笑:“在下,方寂。”
轻轻巧巧的两个字,却在凝烟头顶炸开一声惊雷。
“方寂。落霞堂堂主!”
脱口而出他的身份,并迅速在他眼中得到确认。凝烟不由得跺脚,仰天叹一声——
“我的天啊,我居然回到了清风荡的时代!”
方寂,月影剑的前前前前前不知道前第几任主人……她清楚地记得,他在江湖留下传说的时候,落霞堂还没有覆灭,清风荡依然是武林中最鼎盛的组织。
理智一点一点兜回脑海。
凝烟忍不住对天翻了个白眼。方寂。月影剑。清风荡没落之前的年代。
也就是……
三百年前。
{ 二 }
“大叔,麻烦你不要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好吗?”
凝烟嘟着嘴,把盘子里剩下的几块煎鱼一股脑儿倒进他的碗里:“还有——我说,你手艺可真不怎么样!这条鱼要是知道自己被做得这么难吃,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方寂抬头看她一眼。
这姑娘还真是不拿自个儿当外人,天天赖在他这里白吃白喝,说一大堆什么前三百年后五百载的胡话也就罢了,此刻居然还指责起他不会烧菜来,真不知到底谁是主谁是客。不过,有她陪着,日子倒是真有趣。他都不知有多少年没这样笑着吃过晚饭了。
搁下筷子,他顺口调侃她:“那好,为了别的鱼不要死不瞑目,明天你来煮饭好了。”
“我才不要。”凝烟白他一眼,“我明天要出去。”
“出去?” 方寂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她在这里调养内伤有小半个月了,从没提起过自己的来历,“怎么,你要回家?”
或者是太闲了,想跑出去找人打架?
剩余的调侃还没出口,就只见凝烟深吸一口气,换上一脸难得的正色。
“我要去清州城。”
“清州不好玩。”方寂眼皮都不抬一下,径自对付着碗里那条枉死的鱼,“而且最近动荡不定,无数江湖人都聚在清州,只怕要有大乱。你一个姑娘家,不要去凑这种热闹。”
凝烟白他一眼。这人说话的口气,怎么就那么像私塾里不苟言笑的先生?匆匆扒了两口饭在嘴里,想把下面的话咽下去,却终究还是没忍住:“大叔,我不是去玩的,我有正事。”
“什么正事?”
“我要去偷东西。”
狡黠一笑。话音落处,果然看到他微微诧异的表情。凝烟偷笑。每次面对这个不爱说话的怪大叔,都会忍不住想去逗逗他。
索性丢开筷子,装出一副小女贼的样子,叉着腰摩拳擦掌道:“明儿,本女侠就要去偷清州叶家最宝贝的东西啦!我说大叔,你要不要帮我摇旗呐喊啊?”
她以为他会像平时那样,当她说胡话,对她嗤之以鼻。却没想到,听到这里,方寂突然脸色一变。
他抬起头来。微微眯了眼,冷声道:“你不会也是冲着《清州夜谈》来的吧。”
《清州夜谈》。听起来很像是一本坊间流行的笔记小说。却值得让德姬公主拼尽毕生之力,送她回到三百年前。
《清州夜谈》不是什么坊间杂记。那是高祖开国之时,堪称灵力通天的叶氏家族族长,云国的第一代国巫,留下的预言书。
据传,书中详细推测了云国的脉络走向,甚至兴衰与灭亡。
甚至还有,逆天改运的方法。
这本书牵涉的利害关系太过重大,所以叶家人并没有敢将它奉于君上,而是一直当做秘宝,世代珍藏在家族之中。也因此,清州动乱,叶氏家族失去世袭百年的国巫身份的时候,这本书才会跟着遭劫,继而支离破碎,下落不明。
当散佚了的《清州夜谈》辗转流落到德姬公主手上时,光阴距离清州之乱,已经荏苒去了近四百年。而那本书,也早已残破得只剩下了寥寥数页。
但就是这寥寥数页,却让公主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新的曙光。
凝烟想起临走那日公主叮咛的话来。
“无论如何都要拿到那本书。就算带不回来,也要想办法看到它,并记住里面所有的预言!”
因为,那关乎云国的国脉和命运。
凝烟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选。论武功,比不过灵绡;论慧黠,远不如绮罗;行事稳重方面,也比离茵差得远。
可公主偏偏就选上了她。因为她有与生俱来的过人本领——无论是多么晦涩艰深的书,只要是字,就都能够做到过目不忘。
特意挑了她来,就是防着真有那个可能——见到了《清州夜谈》,却无法将其带回去。
{ 三 }
一口气跑了十里山路,脚下磨起了水泡,生生地疼。
凝烟索性在路边寻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来歇脚。
前夜跟怪大叔的谈话,颇有些不欢而散的味道。到后来,只是两个人默默相对着吃完那盘无辜枉死的鱼。她想说些什么,可是却再也找不到半点聊天的兴致。
因为就算再笨,也明显感觉得到,在她提起《清州夜谈》之后,方寂突然变得冷漠,防备,眼神里甚至充满了质疑和蔑视。
他一直对她很好,跟他相处的日子,一直都令她觉得温暖而舒适。可那一刻,他却像是受惊后蜷成一团的野刺猬,让她不知道用怎样的方式去解释那些前因后果。
又或者,即使解释了,他也不会信吧?
微微一叹。她也曾试着说过自己来自三百年后。可是每一次,方寂都是一脸不信的神情。到最后,干脆就叹一口气,问:“我要不要给你请个会招魂的大夫?”
他以为她把魂儿掉在山涧里了。要不就是被乱石磕坏了脑袋。
唉……罢了,随他去吧。如果今天能拿到《清州夜谈》,那也许早上的匆匆擦肩而过,就意味着永生不会再见了。
传说中的落霞堂堂主方寂。最终也只是她曾在书中看到过的一个名字而已。
没有人会知道,她来过这里,与他相遇,还死皮赖脸地霸着他的茅屋养伤了半个月。
没有人会知道,虽然口口声声叫他“大叔”,但其实她早已偷偷喜欢上了他。他做的菜再难吃,她也觉得那是人间美味。每次帮他洗衣服时,她都会偷偷躲在河边的树底下,闻衣角上残余的,他的味道。
今日一别。他俊逸出尘的相貌,板着脸像夫子般的语气,还有被喊“怪大叔”时尴尬的神情。就都是停留在她梦中的短暂回忆,一觉醒来,便匆匆散去。
想到这些,凝烟有些惆怅。
但惆怅还来不及聚起,就已然被身后凌乱的马蹄声惊乱。
咦。原来三百年前的古人也蛮张扬。
一群白衣佩剑的少年郎,骑着高头大马,肆无忌惮地沿着官道冲过来,脸上表情十分生动到位,生怕别人看不出他们是要跟人去打架一般。
而迎面走来的……凝烟瞪大了眼,天啊天啊,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朝一日能看到活的流苍武士。
太帅了!传说中受雇于燕国的,来自流苍国的黑衣武士,个个腰间都有鲜红醒目的标记。行动迅疾如风,出手快如闪电,不过眨眼工夫,满脸打群架表情的白衣少年们就被掀翻在马下。
方寂说得不错,清州这地界最近真的不太平。
黑衣人对白衣人,刀剑齐鸣,官道上顿时厮杀成一片狼藉。
凝烟躲在树后,一时也摸不透什么状况,也就不知道该去伸手帮谁。眼看这场群架打得差不多了。想想,明哲保身四个字还是比较靠谱的——好吧,拎起月影剑,开溜。
谁曾想,没出五步,就被一柄银枪指住了喉咙。
“把东西交出来。”
银枪的主人长得很俊俏,看衣着,是流苍武士。可,这台词怎么听着那么像劫匪的调调?
凝烟笑了笑,十指不动声色地扣紧剑柄:“这位小哥,我们……不认识吧?别,别这么凶。”微微退后半步,她指指地上的包袱,“银子呢,确实有一点,小哥想要的话……”
“我不认得你,但我认得你手里的剑。”那枪尖再度抵在她喉咙上,身后,似乎也有其他黑衣人组成了围障。
月影剑——凝烟低头看看手里的剑,突然意识到,这群人原来是冲着方寂来的——咳咳,早知道怪大叔被人盯上了,就不偷他的剑了……她不就图个用着顺手外带想留个纪念吗,竟然要被人以命相胁,招谁惹谁了啊这是。
“别废话!”见她走神,流苍武士怒喝一声,“快把东西交出来。”
回应他的,是一声清鸣。
月影剑出鞘。
精巧的剑花飞过,执枪的流苍武士只觉眼前一黑,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耳际只听得风声凌乱。女子咯咯的笑声荡在树梢:“我不晓得你们想要什么东西,不过下一次,切记别拿枪指着我,我会生气的。”
{ 四 }
“砰”的一声巨响过后,茅屋的门就只剩下了半扇。
方寂从书桌后抬起头来,正对上凝烟怒气冲冲的脸——她一手叉着腰,一手将月影剑支在地上,活像只张牙舞爪的猫。
“你故意的是不是?《清州夜谈》明明就在你手里,可你……别说明示,暗示都不给我一个!害我白白跑了三十里山路!三十里哎!你……”
“你怎么知道在我手上?”方寂冷冷扫一眼她身后。看来,那扇门是没得救了,明儿得下山再买一扇回来。“道听途说的话做不得准。还有,下次借我的剑,麻烦先说一声。”
“道听途说?”凝烟翻个白眼给他,“大叔,做人实诚点行吗?”
“流苍武士的话可以不听,江湖传言也不能乱信,可——”凝烟指指身后,“你落霞堂嫡亲弟子的话,也是胡乱瞎说的吗?”
搞定流苍武士之后,她火速奔到叶家,上蹿下跳翻了一个遍,却连《清州夜谈》的影子都没找着。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抓了叶家的人,亮出身份直奔主题——可听到的答案,却是《清州夜谈》早已散佚江湖,不在叶氏手中。
谁能理解她那一刻幻灭的心情?
实际的情况与她们先前预计的根本不一样——凝烟清楚地记得史书上的记载。目前这个时间,《清州夜谈》应该在是叶家。
可早上,从叶家人的描述里她惊悚地得知,《清州夜谈》早已流落江湖多年,而且,还在传闻中演变成了“藏宝图”和“武功秘籍”,引得无数武林人士热情高涨,纷纷为它组团干架,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至死方休……
现实跟预测出入那么大,她真的怕自己白来这一趟……虽说拿不到《清州夜谈》,她就能多在这里停留些日子,也就可以继续调戏一下那个隐居在山里的木头大叔。可万一真的找不到那本书,她又该怎么回去面对公主黯然的脸?
就这样,一路揣着悲喜交加的心情往回走。
然后在明月山下,遇见那几个早上被人暴揍过的白衣少年。
大概是因为早上见到过她挫败流苍武士的“壮举”,少年们望向她的神情十分敬畏。又因了月影剑的缘故,他们很轻易便相信了她是方寂关门弟子的说辞,拿她当同门师妹,热络地攀谈起来。
而后凝烟才知道,那么多人跑到清州踩地皮的原因,并不是想从叶氏那里得到什么,而是因为江湖盛传,方寂身上带着半本《清州夜谈》!
大概是在四十年前,《清州夜谈》落入清风荡的手中。多年来,风氏家族一直小心珍藏着这本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二十年前,那本书突然被一分为二。半本交给了落霞堂堂主方寂,另外半本,从此下落不明。
联想起前夜方寂的反应,凝烟明白,方寂大概是误会了自己,把她当做了流苍武士之类,处心积虑抢夺“宝藏”的人。
她能理解。但还是很生气!
无视身后白衣少年们眼珠子快要掉到地上的表情,她换了正色的神情,问方寂:“告诉我,那本书到底在不在你手里?”
“你先告诉我,”他站起来,挥手示意一众白衣少年先退下去,才又说,“你要那本书,到底想干什么?”
{ 五 }
这是第一次,他与她,凝重而严肃地对坐,谈及那些一直藏在调侃笑闹背后的正经事。
凝烟知道,在让方寂知道自己究竟为何而来之前,首先得让他相信,自己真的来自三百年后的世界。
她知道该怎么让他相信。但同时也清楚,那样做,真的很残忍。
想了很久,终于还是叹了一口气,望着他:“我说,你听。不要觉得惊讶。如果有错的地方,你告诉我。”
“落霞堂堂主方寂,二十年前,曾与风家大小姐风婉宁有过婚约。但那个婚约没有作数,因为风婉宁在婚礼当夜失踪。现任的清风荡掌门风语涵,是她的女儿。你在她接掌清风荡之后就退出了江湖。”
见方寂默然,凝烟继续说道:“这些,是随便在江湖上打听下就会知道的事情,没有什么奇怪。但我却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风语涵区区弱质女流,却可以撑开清风荡一片晴空,其实是因为她有个权倾天下的爹。”
方寂的眉头挑了一下。这件事,即使在清风荡,也不会超过五个人知道,她怎么——还来不及问出口心里的疑惑,就又听到她说:“我会知道这些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云国国史中,清楚地记载了这一节。”
“燕王登基之后,语涵会受封成为公主。你的名字因为与她的纠葛而留于史书。方寂,你不用那么诧异地看着我。要知道,我唯一的本事,就是过目不忘。”
却还偏巧是德姬公主身边的女史。
“清风荡会在风语涵手中迎来它的最后一个盛世。但那之后,它会渐渐湮没在烟尘之中,成为历史。风语涵是云国史上唯一一个隐身江湖的公主,也是第一个终身不嫁的公主。”
想了想,那后半句话,终究还是咽回去了。
据说,那是因为你。方寂。
她小心翼翼地打量一眼方寂的表情,把自己语调压得尽量平静些。深吸一口气——到底是要说出那句话了。
“我知道《清州夜谈》既不是藏宝图也不是什么武林秘籍,而是一本惊世预言书。因为我来自三百年后的皇城。这本书对云国的未来十分重要。但在我们那个时代,它早已失传。”
“方寂。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既是帮我,亦是挽救三百年后,云国的命运。”
这是第一次,她直呼他的名字,而不是故意喊他“大叔”。
方寂始终沉默,在他的沉默里,凝烟絮絮又说了很多话。诸如此后三百年间许多跌宕的起伏。她那个时代的困厄,国家危亡的局面,公主的苦心,还有她的来与去。
终于,她看到他眼里的狐疑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信任和释然。而眼眸更深处,是一丝浅浅的痛楚。
到底是刺痛他了吗?风婉宁,风语涵,纠缠了他半生的两个女子,还有那些藏在他心底可能一辈子都不愿提起的往事。却被她这样轻巧地拎出来摆在桌面上证明自己的来历。是不是太残忍?
凝烟几乎是屏住了呼吸,一点一滴地考量着方寂的表情。而他,也正用审视的目光望着她。
时间几乎凝在那里,尴尬如影随形,令人动弹不得。
不知过了多久,方寂才终于开口。
“《清州夜谈》的前半部,你可以看。”伸手拿过月影剑,机关一挑,剑柄处内藏机巧——那薄薄的书页,竟然就藏在月影剑中。
“但这本书的下半部,恐怕很难拿到。”方寂的指尖摩挲着枯黄的书页,眼前浮现起多年之前,那女子哭着把书交在他手中的情形。不由得一叹,“如果我没猜错,后半部应该在京城。燕王那里。”
“燕王”二字出口,就难免要想到婉宁。
眼底的疼痛清晰起来。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都在后悔。如果当初没有放婉宁走,那事情也许就不会变成后来那个样子吧?
是他放了手。以为爱她最好的方式就是成全,所以才让她追随心爱的人远走高飞。却不想,当她回来时,眼中会蒙着那么深的哀怨。
二十年过去,他已经无从知晓婉宁和燕王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是忘不了最后那夜,婉宁弥留之际,将这半本《清州夜谈》交在他手中时,眼中汩汩而下的泪水。
那本劈成两半的书,是她送给燕王的定情信物。
可是最后,她却说:阿寂,永远别让他得到这半本书。你要知道,男人对权力的执迷,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
{ 六 }
两人一夜没睡。
凝烟背完了那半本《清州夜谈》,而方寂,四十年来第一次,对人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故事。
天快亮的时候,凝烟伸个懒腰,站起身来。
“大叔,就在这里说告别吧。”她笑着,却连自己都觉得嘴角的弧度十分牵强。
真不舍得离开。但,她的使命就是不惜一切拿到整本《清州夜谈》。那后半本……京城,就算是龙潭虎穴,她也都要去闯闯看的。
大叔,就此别过吧。
“我会记得你的。”她说,“因为……你烧菜很难吃。”
她说着,笑着做了个大鬼脸。
可当背过身去,却突然觉得泪水湿了眼眶。一个相处半月的古人……却让她不由得落下泪来。真是太没出息了。别说公主,就是离茵她们几个知道了,也一定要笑话死她的。
眼泪掉下去之前,有手帕递过来。
而随着帕子一起过来的,是一句始料不及的话:“别哭了。我陪你去。”
猛然抬头,只见方寂脸上有淡淡的一抹笑意:“我陪你去京城拿那半本书,等拿到了,你再跟我道别也不迟。”
凝烟心中。
瞬间。姹紫嫣红开遍。
一个多月之后。和风镇。
恰是和风镇每年一度的狂欢之夜。她拖着方寂,游走于如织的人流之中。烟花在头顶炸开来的时候,她捂着耳朵抱紧他的手臂,忽然觉得,无比安全。
借着薄薄的醉意,她的脸,顺势就贴上了他的胸膛。
她不知道别人如何去表达爱。
含蓄的,还是隐忍的?或者是像方寂那样,因为深爱,所以放手,然后痛悔得不能自拔,进而一生负疚?
她不像他。她是凝烟。月华殿女史,被称作“云宫最二女官”的凝烟。
在她看来,如果喜欢,那就说出来。就像饿了要吃,渴了要喝。简单,直白,不需要绕圈。更何况,过了今夜,天晓得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对他说出那点心意?
所以,烟花此起彼伏的间隙中,她突然就转过头,吻上方寂的脸。
“大叔,我喜欢你啊。”
熊熊的火把底下,她看到他的脸红得万分尴尬。不由得扑哧一笑,揶揄道:“哎,你不要这样嘛,人家一个小姑娘都没有不好意思,你不好意思什么啊?”
“别胡闹。”方寂脸色变了变,试图推开她,却奈何不得那紧紧缠住他的手臂,“丫头,我不是适合你的人。”
“为什么?”
“我比你老。”他四十,她才十九。二十载光阴……方寂摇了摇头,他不否认,对她,也有过心动吧。毕竟,那样活泼美好的生命,在他身边,绽放无尽欢乐的光景。
如果他还年轻,也许会有勇气去接受这样一份崭新的感情。可是,他老她二十岁。他有那么多纠结的往事,以及放不下的心结。
凝烟这样单纯的女子,他不敢去触碰,甚至不能够回应。
却没想到,凝烟借了微微的醉意,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二十年算什么?喜欢你就是喜欢你。三百年光阴我都走过来了,难道还在乎这区区二十年吗?”
“不要拿风婉宁给我当借口。如果你真爱她,当初根本就不会放她走。你只是对她负疚而已……那不是爱情!”
“我不嫌你老,你也不要嫌我小,好不好?”咯咯一笑,她学男人的样子,拍着胸脯给他承诺,“大叔,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等我把书送回去,就求公主把我送回来找你。好不好?”
“和风镇这地方不错。我在这里陪你过下半辈子,好不好?”
烟花开在暗夜里,一朵又一朵,炸过去,再炸过去。
嚣闹的人声里,他听见她问:“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方寂。”
{ 七 }
如果有一种东西,能让时间停驻,永不向前,该有多好。
方寂想。他和凝烟,如果可以永远留在那一夜,留在和风镇,那算不算,也是一个完满的结局?
可是。就像烟花只开一瞬,不能永恒定格在夜空。第二天,他们还是依着计划,去了京城。
不知是出于对权力的执迷,还是因为对婉宁之死的怀恋。燕王将《清州夜谈》视若至宝。王府的戒备森严有序。
靠着闲时阅读过奇门遁甲书籍的便利,她和他潜入了藏宝阁。
但面对那铜墙铁壁,刀山火海,终究还是无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最终在密函中找到了那下本书。可却没想到,仅仅是翻开书页,却也会牵动机关。
万箭齐发,天塌地陷。
猝不及防,退无可退。
千钧一发的关口,凝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竟能将他一掌推出窗外。
顺手,还将那半本《清州夜谈》塞进他的怀里。
他无从记得自己以怎样惊恐的表情看着她落下去——落入刀山铜网,机关重重的黑暗里去。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里去。
只记得眼前怒放开一片鲜艳的颜色。
猩红猩红。
时隔二十年后,他第一次面对了当年辜负婉宁的那个男人。
十指紧紧扣住月影剑,可嘴里吐出的,却不是要为婉宁讨公道的话语。
他只是那样淡漠地对那人说,我们来做个交易。
他把藏在月影剑中,婉宁留给他的那半本书,交给了燕王。以此换取他可以带走怀中那后半本的机会。
他最终选择背弃对婉宁的承诺,去成全凝烟的愿望。
不知是出于惺惺相惜的悯然,还是因为想起了婉宁,燕王没有过度刁难,只是挥挥手,便放了他走。
他独自回去和风镇。
找到那半本被凝烟藏在墙角的副本,然后,摘下腕间那颗黄色的珠子。
那夜,她把这珠子系在他腕上时,曾认真地告诉过他这珠子的来龙去脉——
她是凭借它来到这三百年前的时空的,将来也要靠它,才能回到三百年后去。
他清楚地记得她把珠子给他时说的话。
她说:“这是我回去唯一的路。方寂,你不放,我就不走。”
{ 尾声 }
庭前花开花落,天际云卷云舒。
只是再睁开眼时,已不知今夕何夕。
方寂看着面前陌生的女子,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他用凝烟的那颗珠子回到了她来的世界。替她完成了愿望,将那本《清州夜谈》交到了德姬公主手上。
他终于开始直面自己的心,承认自己喜欢上了那个傻兮兮的姑娘。
可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不管三百年还是五百载,茫茫光阴之中,他都再也找寻不到那个活泼的身影。
德姬说:“她的魂魄,凝聚在了那颗黄色的琉璃珠里。只是能否还魂重生,还要看机缘。”
他淡淡一笑:“没关系。不管多久,我都可以等。”
时间对于他,已经不再有意义了。一个月,二十年,或者三百年。算什么呢?在她的微笑面前,光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三百年后的和风镇,依然保留有社火狂欢的传统。
是夜,暮色沉下来的时候,他站在三百年前她对他告白的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烟花在头顶起起落落地开过。
手指抚上那颗刻有“凝”字的黄色璃珠,泪水便不由得滑了下来,洇湿了胸前的衣裳。
喧闹的狂欢夜里,没有人会听到一个男人喃喃的低语。
凝烟。
自你走后,就连烟花,都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