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他不像要跑的样子,我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看着他,“是我自己写的软件。”

“你自己写的?”他眨眨眼,嘟着小嘴,“你先坐下。”

虽然他性格顽劣,但却是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小男孩,虎头虎脑,脖颈白白,看人的时候眼睛睁得圆圆的,两粒眼珠葡萄似的又大又圆。

坐下就坐下,我撩起裙子坐下,对他伸出手,“喏,还给我。”

他低着头瞧着屏幕,满脸兴奋地玩着我手机上的小软件。屏幕上的小球快乐地碰撞着,他也咬紧了唇,看的十分投入。

“这是什么游戏?”

“这不是游戏,是个很小的数学软件,”我说,“你看,这是个三维立方体,空间中悬浮着二十个颜色不同的小球,你要做的就是用其中一个去撞击其他球,撞击的同时两个球的颜色会变得相同,通关的标志是二十个球的颜色变得一致。”

他不答,反问我:“你会设计游戏?”

“说了两次了这不是游戏,虽然长得很像,”我板着脸,“二十个小球的运动规律完全遵循物理法则。我写这个小软件是为了测试电脑的运算速度,是很早之前的作品了。好了,可以还给我了吧?”

他攥紧我的手机,我低头看了看他。

他满脸戒备看着我半晌,问:“你不会告诉他们吧?”

我啼笑皆非,“我告诉谁?小朋友,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他满意地抿起嘴,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那你为什么追我?”

“你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很不安全,现在也很晚了。”

“我不怕,没有人敢把我怎么样。”

“口气还真大。”

他白我一眼。

“我可跟你不一样!我是男人!”他说。

“是是,我知道小朋友不一样,”他这样的孩子我见得多了,光从那个翻白眼的神情我就知道必定是某个世家豪门的小公子,“刚刚我还看到有人到处找你,我看可能是你妈妈…你赶快跟他们联系吧,别让她等急了。”

“她才不是我妈妈!”小男孩忽然跳起来,恨恨地说。

“咦,不是你妈妈?”我说,“就算不是你妈妈,让她担心也不好,我看到她急坏了。”

“急死她最好了!”他满怀怒意地说,“我爸爸把我扔给她,切!”

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和小孩子讲道理的。

我在心里默默叹口气,决定回避这个话题,“我们不说这个了。小朋友,麻烦把手机还给我,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个小游戏,告诉我你的邮箱地址,我转发到你邮箱,你就可以在自己的手机或者电脑上玩了。”

以他玩我手机的熟练程度,我猜想他对电脑十分熟悉,必定有邮箱。果然小男孩拖着下巴想了想,拿着我的手机在我面前晃一晃,露出了小恶魔一样的表情,“这样就还给你?那可不行!还要有条件。”

这个小大人居然还跟我提条件?我又好气又好笑,“咦?那你要什么?”

“你编的所有游戏都要发给我!”

真奇怪,明明是个小屁孩,这么说话的神情居然有一股难以言说的威严感——和我以前的导师莫名相似。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大概是发号施令惯了吧。明明是我的手机,怎么被别人作为要挟我的工具了?我想这孩子的父母亲一定是商人,从小就这么精明狡猾,掌握了无中生有的好本事。

我现在只想脱身,“可以。”

他把手机还给我,告诉我邮箱地址,“现在马上发!”

“是是。”

我在他的指示下成功发送了游戏之后,他从楼梯上一跃而起,居高临下地看着还急需坐在楼梯上的我,扔下一句“我回去了,我以后会经常找你的”,就以旋风般的速度消失在走廊另一头。

我对着他消失的方向追了几步,高喊的“小朋友别乱跑,快点回到你爸爸妈妈身边去”变成了一句虚弱的尾音,飘飘荡荡地消散在空气中。我苦笑着揉了揉膝盖,拍了拍裙子上的灰站起来。从原路返回衣香鬓影的大厅,一路上再也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回到大厅,发现主桌旁的座位依然空着。沈钦言的座位不知为何也空了。我有些心不在焉,牵挂着那个小男孩,盼望着他的长辈已经找到他。

好在散场之前,我收到了小男孩的回复邮件:你叫什么名字?

这霸道的口气真是让人无可奈何,我提醒自己不要和小孩子较真,回复他。

——杜梨。

——你多大?

——反正比你大。

——你有男朋友了没有?

——不告诉你。

——那就是没有了。

——这件事情和你没关系。

——我就知道经常玩电脑的人一定没有男朋友!

——多事!

——你有十八岁吗?

——早超过了!

——二十岁呢?

——问女孩子年龄很不礼貌!

他在IM上发了个神气活现的鬼脸过来,我提醒他:记得回家,不要乱跑。

他回了我两个字——啰嗦,外加一个鄙视的小人表情。

奇妙的是,很多人在网上戒心会小很多,在我和他一来一往的聊天过程中,他告诉我他叫林越,今晚应该和爸爸一起出现在晚宴现场,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爸爸今晚失约,他气愤至极,才瞒着家人偷偷跑出来。

我劝他冷静,也许他的父亲临时遇到了意外状况,没有办法来现场。

他却回复——我最恨借口了!大人只知道找借口!

那血红的巨大感叹号让我无言以对,想起小时候被父母放鸽子时的郁闷心情,也不是不同情他的。荣佳明问我:“怎么了?你表情这么生动,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满脸笑容。”

我捏了捏脸,保持淡定地微笑,“没事,和网友聊天呢。”

荣佳明笑着点了头,“我猜也是。”

十点后,这场晚宴终于散场,大多数人都有所斩获。我和荣佳明走在散场的人群之中。

我在众人的说笑声中来到大厅外的广场,等着荣佳明把车开出来。

酒店外的灯光把停车场照得犹如白昼,我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了缺席半场的沈钦言站在不远处的大厅侧门外。他低头看着腕表,似乎在等待什么人。他站姿笔直,即便是低头看表,从侧影上看去,脊背也宛如一座直插云霄的山峰。

我眼神一直不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如何从满山满谷的人群看到了他,只能归结为他强大的明星气场——那么显眼,就像星辰一样熠熠发光却不会让人觉得刺目。

他忽然抬起眼,视线扫到我身上,下一瞬又平平移开,就像陌生人一样。“他果然没认出我”这个想法在我脑中一闪而过。

下一秒他又转了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迈开长腿大跨步朝我走来。

“杜梨。”他叫我。

他依然表情不多,但语气是肯定的。

我一惊,连忙点了个头。

“沈先生。”

“你怎么在这里?”

我傻乎乎地答:“和朋友一道来的,他去取车了。”

他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往前走了一步,又安静地低头看我,他好像从来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需要聆听、观察就能表达他的意思。他瞳孔很深,看人时总觉得他目光深沉专注,如黑丝线绕在你身上。

他道:“好久不见。”

我今天穿着吊带长裙,其实是很保守的样式,但双肩裸露着,被他看得肩膀发凉,下意识转了转手腕上的手链,努力用话语缓解尴尬,“很巧。”

“你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嗯?”我不明所以。

“我在片场没有看到你。”

“我不做乔希宁的助理了,”我说,“我辞职了。”

他顿了顿,“是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应该解释一下,“我得到了一份新工作。”

“适合你吗?”

“我非常喜欢我的新工作,很新奇,相当富有挑战性。”

他点点头,说:“只要能做你喜欢的事情,那就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今天穿了大概十厘米的高跟鞋,和他的高度差比以前小得多了,平视出去视线恰好停在他宽挺的肩上。他真是标准的衣架子,黑色双排纽扣礼服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略微收腰的剪裁,整齐的衣襟,挺拔的衣领,西装下摆则是棕色丝线绣成的精致暗纹。

盛夏的湖边有风吹来,沈钦言脸颊迎着风,沉稳地开口,“我的电脑,你上次修过的那台,又出了新问题。”

果然电脑的价格和性能没有必然联系,我问:“症状都有什么?”

“我不知道,但始终没有办法开机。那台电脑中有很多重要资料和文件,如果丢了,麻烦会很大。”

电子资料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最安全的,但也是最不安全的,我想到这点就严肃起来。我见过无数人为了电脑硬盘的损害而捶胸顿足悲痛欲绝,我很不希望他也成为其中的一个。

“沈先生,你方便的时候,我可以帮你看看电脑出了什么问题。”

“好,那就麻烦你了。”他从善如流。

我低下头从小挎包里取出手机,“沈先生,请告诉我你的手机号。”

他流利地报出一串数字,我记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有空?”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我最近都不太忙,明天后天都可以。”

是啊,他刚刚结束了一部电影,的确应该稍微歇一歇,度个假什么的。我斟酌片刻——明天的原计划是搬家,但他的需求也很紧迫,我回答道:“那就明天吧,正好是周末。”

他干脆地道:“好,我等你电话。”

我抬眼看到荣佳明的凯迪拉克从停车坪的车道中缓缓驶出,我深呼吸一口气,说:“我朋友来了,我先走了。”

他点点头,迈开脚走向另一个方向——方向的尽头,是个身段修长的女人,距离太远我看不清她的脸,但那身紫色长裙让人印象深刻。

第十章搬家

他换了深烟灰色连帽套头运动衫和同色运动裤,脚下踩着球鞋,看上去就像从哪个运动场跑出来的运动员。人家说沉默寡言的人行动力往往惊人,看来真是八九不离十。

周末早上的交通顺畅得不可思议,平时开车需要一个半小时才到达,现在只需要四十分钟。如果想感受在城市里开车的畅快,请务必在周六早晨出门!

我尽头的原计划是搬家,但因为昨晚又揽了件修电脑的活计,于是起了个大早——至少比平时早得多,然后我给沈钦言挂了个电话,问了他的地址,表示要提供上门维修电脑服务。

他似乎有些意外,但还是告诉了我地址——白莎道15号。我当时大吃一惊,心想概率就是这样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所谓的白莎道,是一片小区的代名词,有近二十年李氏,坐落在静海市以东,应该算是本市的富人区。一栋栋大房子坐落在花木繁盛的土地上,每一栋的前后都带着大花园,有些户型还有游泳池,和车道有些距离。相邻的两栋房子之间栽着香樟树,一排排香樟树都长成了参天大树,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很好地阻拦了邻里之间偷窥的视线。刷着白漆的铁栅栏在树下时隐时现。

我把车停在自家的车库中,随后哦组打哦15号的前院,轻轻叩了叩门,同时怀着寻找记忆的目光打量着四周——15号前院的草坪很整齐,看来有经常修剪。

不到十秒,沈钦言打开房门走出来,他穿过草坪,身子前倾为我打开院门,对我微笑,“请进。刚刚我听到车子的声音,还在想你是不是来了,”他探身往前路上看了看,“你的车在哪里?不在车道上?”

我伸手一指五十米开外的白莎道17号。

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抿嘴笑,“那是我家!”

他眉梢微微上挑,这应该是他表示惊讶的表情。他绅士地接过我的挎包,领着我穿过前院的草坪,“你电话中说对这个地方很熟,是这个意思。”

“当然,”我飞快地点头,“就散我再如何宅,我在这里也住了快十年啦。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和你是邻居。你搬来多久啦?一年前我回国的时候,这里的住户好像还是别人…”

“我搬过来不久。三个月前从朋友手中买下来,又改装了一个月,两周前才搬过来。”他拉开房门,比了个手势邀请我进这间大屋,“我喜欢白莎道,空气清新,非常安静。”

白莎道每户人家的房子都是砖石建筑,外观不尽相同,颜色随着主人的喜好变化。每户人家户型都有些微差别,但大致相同,一进门就有道深深的玄关,每个房间都很宽敞,还有很多未加利用的空间。

“当然,这里比市中心确实好太多了,绝不会有什么记者,邻居们也不会因为隔壁住了个明星而成天打量。”

我边说边低下头换鞋,眼角余光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闪电般朝我扑来。在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下一秒我胸前已经挂上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肩膀搭上了一直毛茸茸的前腿,我看到一只锦瑟的大狗对我张开了嘴,吐着鲜红的舌头,露出了尖尖的獠牙。

前所未有的恐惧袭来,我尖叫起来。

在我以为它下一秒就要咬上我的时候,沈钦言一把拽住了狗的项圈把它从我身上扯下来,用惊人的力气拖开那只巨大的、毛茸茸的东西。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体形巨大、四肢矫健、看上去足有半人高的金色长毛苏牧。

沈钦言一言不发拎着项圈,拉着它消失在玄关之外。

我听到了两声不甘愿的汪汪叫声,然后演化成呜呜的鸣叫,很快消失在空气中。

是的,我怕狗。

我非常怕狗。

后怕还未过去。我大口喘息,双腿软得像面条,瘫上地上宛如被抽了骨头的泥人。

沈钦言再次出现在视野中,他迈着长腿走到我面前,弓着身对我伸出手,“抱歉,我不知道你怕狗。我把它关起来了。”

我惊魂未定,但总不能长久地坐在人家的家门口发呆,我伸出手抓住他的手站起来。

他的手是十足的男人的手,宽大、有力,手指修长,我轻轻松松被带到了客厅。

在客厅坐下后,我终于缓下了被那只狗惊得找不到归处的心脏,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着白色衬衣、藏青色的休闲裤,看上去十分年轻,活像一个大学生。

沈钦言就像任何一位好客的主人那样,起身倒了杯热茶,用一个精致的白瓷杯递给我。

“是我考虑不周。哈利本来是条温顺的狗,平时唯一的爱好就是晒太阳。所以只要在家,我都不会系着它。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喜欢你。”

我喝了口热茶定定神,它喜欢我不等于我喜欢它。

“我小时候被一条大狗咬过,”我弯下腰指了指我的小腿,“这里,那狗咬得特别狠,扯下了我小腿上好大一块肉,伤口深得连骨头都看得到。曾经有一度,我晚上听到小狗的叫声都睡不着觉。”

大约是我的表情太过惨痛,他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我,半响后说:“对不起,我应该先告诉你我养了狗。”

我连连摆手,“不关你的事,像我这样怕狗尤其是怕大狗的,世界上也找不出几个了。”

世界上每个人都人自己的软肋,有人怕蛇,有人怕鬼,有人怕僵尸,而我因为那痛苦的遭遇,最怕的就是狗。在国外念大学的时候,我几位教授家中都养了猫或狗——总把初次登门的我吓得不轻。所以我一般去别人家,通常会先问对方是否养宠物。养宠物的话,我敬谢不敏,绝对不登门拜访。

因为留学多年,我对白莎道15号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七八年前——印象中15号的原主人是一对姓黄的中年夫妻,黄太太是家庭主妇,黄先生则是实业家,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工厂,和我家的情况分外相似。所以有一度,我妈妈和黄太太关系很不错,他们夫妇没有孩子,黄太太经常送她烘烤的饼干过来。

后来我出国念了若干年书后归来,发现黄氏夫妇已经搬走了,而15号在我离开期间也数度易主,乏人打理,以至于花园荒废泳池干涸。

而现在的15号焕然一新——我目光所到之处,无不井然有序。沙发和转角柜搭配起来天造地设。沙发旁的柜上,有一只白瓷花瓶,插着几枝栀子花,白皙的花瓣上还沾着水珠,新鲜欲滴,花瓶旁还有把园丁剪。

“从花园剪下来的。”他应当是注意到了我的疑惑,简单解释了一句。

我顺着他的视线往后看——宽大客厅的另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帘半拉半掩,后院的林子和姹紫嫣红的花园沉浸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中。花园的另一个角落有个泳池,宛如一块碧玉,碧波盈盈。

我说:“花园很好看,很像以前的样子,你重新打理过吗?”

“是,”他居然微微笑起来,“我并不像世人以为有那么忙。”

我恢复了精神,环顾四周,“沈先生,你的电脑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