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隐于市。”冯琦州简短地回答。

“你觉得反正从来没有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这样伪装是绝对安全的,但最终却还是暴露了,能猜到为什么吗?”女人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琦州说,“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

“所谓生死之交,无非是只能一起生,却不能一起死而已,”女人悠悠地说,“你信错了人,也就无须抱怨了。把那个孩子交出来吧。”

冯斯心里咯噔一跳,知道女人所说的“那个孩子”指的就是区区在下。他飞速地分析着冯琦州和女人刚才的对话。听上去,父亲过去的身份并不是现在的风水骗子,他是为了躲避一群人,才故意伪装成这样的身份的。而19年这个时间…不刚好是自己的年龄吗?

也就是说,父亲逃遁和改换身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这个女人所代表的“敌人”,目的则是抓获自己。他不禁有些糊涂:他们图的是什么?

他梳理了一下自己19年的人生:幼年丧母,有一个假冒道士靠着风水阴阳术四处招摇撞骗的父亲,在一个平凡的小城里长大成人,直到考上大学离开。他自幼就被人夸聪明,但并不是那种天才式的聪明,只是比一般人头脑更加灵活一些,有一些诸如网游打钱或者经营营销微博之类的小智慧,能考进全国重点大学。他身材高大,体魄不弱,但也说不上有多么强健,打群架的时候被几个人围住一样得被揍趴下。这样的人马虎可以称得上优秀,但绝对不罕见,即便在同一所大学里也能轻易找出比他更强的——可这帮人为什么偏偏那么重视自己?

难道我其实是古代哪个不知名小国的王族后裔,这帮人觉得我身上藏着什么王国宝库的秘密?冯斯胡思乱想着,而冯琦州接下来的回答再次让他震惊:“交给你们也没有用的。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掌控?顺其自然?冯斯的脑子又乱了起来。我是什么?机器人吗?为什么会用“掌控”这个词?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女人又是一声媚笑,“你守护了他19年,已经够累了,就别再挣扎啦。”

随着这一声笑,冯斯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重新响起,应该是有两个人向面包车所在的方向靠近了。正好这时候他也摸索着割断了绑在身上的绳子,于是悄悄抬起一点头,透过布满灰尘的车窗向外窥视。他看到对方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人,女的果然长着一张狐媚的面孔,看上去年纪很轻,男人则个个面相不善。其中两个男人靠近了冯琦州,个头都不高,但身体敦实粗壮。根据他以往的打架经验,这样的对手并不好对付,对于父亲这样只会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恐怕三两拳就得被干晕。

尽管这些年来对冯琦州积累了许多怨气,但眼下父亲显然和自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冯斯稍一犹豫,权衡利弊,还是准备出去助拳。即便假定那个女人不会打架,以二敌五也是绝对劣势,但此时此刻顾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他刚刚动了这个念头,就发现冯琦州把右手背在身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他不要出去,接着又竖起大拇指,那大概是表示胸有成竹。

看着冯琦州裹在运动服里的瘦削身形,冯斯忽然有点明白了,于是按捺住没有动弹。两个男人来到冯琦州身前大约一米,忽然加速,左边的那个飞腿向着他的胸口踢去,右边的则以一个很难看的姿势滚倒在地上,扑向他的双腿。

那一瞬间冯斯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一场现场直播的UFC无限制格斗比赛,这两个男人一个使用的是泰拳的腿技,一个使用的是巴西柔术,这样的动作在日常小混混打架里是见不到的。看这两人的动作迅猛毒辣,他觉得冯琦州恐怕是死定了。

然而冯琦州的应变却远远出乎他的预料。面对着两名敌人的夹攻,冯琦州丝毫没有慌乱,他的身子向右边微微一侧,恰到好处地闪过那一记凌空飞踢,同时左肘横击,准确地击打在对方的膝关节上。敌人发出一声闷哼,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右边的敌人也已经扑到他身前,双手已经触及他的腿部,眼看就要用擒技死死缠住他。冯琦州并没有躲闪,而是顺势做出一个匪夷所思的屈腿下跪的动作,双膝猛然发力,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对方的双臂上。“咔嚓”两声响后,这个壮汉的双臂已经骨折了。

这个人是我的父亲?冯斯完全惊呆了。从小到大,他所见惯的父亲一直是这样的形象:穿着各种各样色彩鲜艳的道袍,手里捏着桃木剑和符纸,满脸伪装出来的神圣庄严,嘴里胡扯着紫微斗数、易经八卦、风水、驱鬼、招魂、转运等乱七八糟的概念。而这样高高在上的大师外表之下,实质是虚弱的,因为曾经有一次,冯琦州不知道是在批命时说错话了还是怎么的,得罪了一个家乡当地的黑道老大,被几个小喽啰揍得满地打滚,最后又是摆酒赔罪又是赔钱才算摆平。从那一次的遭遇来看,冯琦州应该是半点打架的能耐都没有的。

可是眼下,冯琦州所展现出来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格斗能力。是的,这已经不是冯斯偶尔参与的那种在小城街头或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打架斗殴,这是格斗的技巧,娴熟、精准、冷酷、杀伤力极大的格斗技巧。

那个问题再次从心底升腾而起:我的父亲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他顾不得多想了,因为局势依然危急。打倒了两个男人之后,剩下的三个男人一齐围了上来。而这一次,他们已经明白了冯琦州的厉害,再也不会轻易冒进,并且手上都拿出了武器。冯琦州则从面包车里抓出一根铁棍,即便面对着三个人的包围,也丝毫不显慌乱。

这一次双方搏斗的时间更长,冯斯也能看得更清楚一些。没错,冯琦州绝对是一个格斗高手,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和经验都是一流的,令他想起大学军训时那个侦察兵出身的教官。他禁不住想,父亲年轻的时候一定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然而他也看出了冯琦州的问题,那就是体能。毕竟十多年来,他都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也许有瞒着自己进行锻炼的时候,但那样的时间是有限的。如今同时和三个年轻人缠斗,他很快就汗湿背脊、气喘吁吁。

不过最终还是经验和实力占了上风,冯琦州击倒了三个年轻人,自己也累得直喘粗气,而且身上也有多处受伤。在此过程中,那个妖媚的女人一直笑吟吟地站在一边,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不愧是冯三,19年后身手还是那么好!”女人拍起手来,“你要是年轻个十岁二十岁的,我多半就爱上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地走近,步子看上去漫不经心,冯琦州却十分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女人伸出双手,只见两只手上各握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刀尖上闪烁着寒光。她忽然弯下腰,用猫一般灵活而诡异的步伐一一掠过倒在地上的五名同伴,接着重新直起身来,一脸的若无其事。冯斯定睛一看,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下直冲到头顶:那五个男人的喉管全都被割开了,鲜血正在汩汩地流出,眼看都活不成了。

我靠,她真的会杀人啊!冯斯瞪大了眼睛,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杀人了。

他并不是胆小的人,甚至比一般人都胆大,但之前即便是那些激烈的街头群架,也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更何况眼前发生的并不是误伤致死,而是赤裸裸血淋淋的谋杀。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吐的感觉。无论人们如何喜欢在各种影视作品里欣赏杀人的场面,当真正的死人摆在面前时,没有几个人会感觉到舒服。

“你下手真够狠的。”冯琦州淡淡地说。

“我狠?还是得怪你下手太狠,把他们都打残了,我不能带着几个累赘上路啊,”女人说,“咱俩也快点吧,再耽搁下去就天亮了。”

话音刚落,她已经向着冯琦州猛冲过来。

冯斯是个随时随地都笑眯眯的人,在外人眼里的形象往往是玩世不恭,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从小就倔强好胜,所以打架的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了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一个原因在于打野球的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的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的反应异乎寻常地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的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一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一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的手里,冯斯很快做出了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的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一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一点她的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是好的——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里的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了。女人的眼神里骤然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的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了他的左臂上,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冯琦州吃了一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了转瞬即逝的迟缓。女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敏锐地抓住了时机,一步跨到了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的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了这一击,而她的右臂已经借机揽住了冯琦州的脖颈,匕首抵住了他的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15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的目光投向了冯斯:“终于见到你了,真不容易。”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冯斯用沉稳的语气问道。刺中左臂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伤口处一阵阵的剧痛,心里更是填满了“老子居然帮了倒忙”的沮丧,但他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一丁点儿疼痛或者后悔的表情,还挂上了他招牌式的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的铁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的声音里微带一点赞许,显然也看出了冯斯正在强忍痛苦,“我喜欢硬骨头的男人。”

“但我不喜欢人老珠黄的老女人。”冯斯扮了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的脸,虽然的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的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的痕迹,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女人的笑容一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了,你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要是想要染指,恐怕会掉脑袋的。”

无价之宝?我算哪门子的狗屁无价之宝?又是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冯斯想。女人继续说:“但是这一次不把你带回去,我同样会掉脑袋。所以麻烦你乖乖跟我走,别再做无谓的反抗,否则的话,我会先杀死你的父亲。”

她手上微微用力,匕首的锋刃割破了冯琦州喉部的皮肤,鲜血顺着匕首滴落到地上。冯斯一言不发地看着女人做完动作,忽然间哑然失笑。

“这次你又笑什么?”女人微微皱眉。

“我笑你显然事前的调查远远不够充分,”冯斯说,“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什么事实?”女人一怔。

冯斯微笑着,用食指指向冯琦州:“你觉得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定和我父子情深,所以你可以利用他来胁迫我,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和你的想象大有出入。”

“你难道是想说,你和他…”女人有些意外。

“没错,我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冯斯摇晃着手指,“事实上,今天晚上我是被他绑架到这儿来的。你想要用他威胁我,那绝对是打错算盘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放开冯琦州:“那我倒是想试一试了,如果我真的杀死这个人,你也会毫不在乎吗?”

冯斯一摊手,只说了两个字:“请便。”

说完,他把探在车门外的身体缩了回去,关上车门。尾部已经被撞得变形的面包车重新响起引擎的轰鸣声。

冯斯回到面包车里,发动了引擎。几秒钟之后,面包车真的开始向前加速行进。看上去冯斯并没有说假话,他的确不在乎父亲冯琦州的生死,而是打算自己开着车离开。女人虽然擅长格斗,但毕竟不是超人,一旦车子起速,想要追上冯斯就困难了。

女人看着面包车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狠狠跺了一下脚,先重重地击打了冯琦州的后脑,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又快步追了上去。

看来之前的撞击损伤了机械,面包车不停地发出难听的杂音,加起速来也如醉汉一般歪歪斜斜。女人迅速地追上面包车,从驾驶座旁的窗口伸手进去打算把冯斯揪出来。但她的手刚刚伸进去,就猛地发出一声惨叫,赶忙缩回手向旁边跃开。月光下看得很分明,她的右手鲜血长流,只剩下拇指和小指还完整,其他的三根指头都只剩下了半截。

面包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开了一百米之后,掉了一个头,直直地冲着女人开了过去。

“够狠!”女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痛楚的表情,嘴角却出现了一丝笑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女人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冯斯却忍不住浑身直冒冷汗——并不是因为自己肩头伤口的疼痛。对他而言,发狠砍断女人的几根手指头倒并没有什么,但是用车撞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这个动作已经超越了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变成了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杀人这种事也未免太刺激了,刺激到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

当然了,这的确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凶徒,这个女人尤其是个中翘楚,如果不弄死她,反过来大概就会被她带着一脸媚笑轻巧地弄死。但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作者敲一下键盘就能杀死成千上万人的意淫小说,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不对杀人行为产生畏惧。

他回忆起自己初中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留了两次级的大块头,由于力气相差太大,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一次次被人家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曾经凶狠地想要找把刀子捅了这家伙。但那只是随便想想而已,冯斯从来不是没有理性的人。然而眼下,不撞上去似乎又不行,因为除了这架钢铁机器,冯斯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和她对抗的方法了。他和这个女人的差距,恰如初中时代的自己和那个大块头之间的差距,而且女人比大块头还多了一个属性,那就是敢于杀人。

短暂的迟疑之后,面包车距离女人只剩下不到20米了。就在那一刹那,冯斯的脑子里忽然“嗡”的一声,仿佛有一种热流涌遍了全身。他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凶性从心底升腾而起,脑子里似乎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他说:撞过去吧,狠狠地撞过去!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即便是在被一群小混混按在地上狠揍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一种情绪——或许是因为那种环境还远远算不上绝境。而现在,在非生即死的困境中,在杀人与被杀的悖论中,就像是某个从来未曾打开的开关被拨动了。那仿佛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来自远古的野兽的本能,一种隐藏在基因深处的杀戮的本能。肩头伤口流出的血好像也在散发出浓郁的、芬芳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更多的鲜血。

不要刹车…撞过去…撞死那个女人…撞死一切拦住你的人…撞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车身猛烈地滑向了旁边。

爆胎了!冯斯这才从刚才那不安的幻境中清醒过来。他想要稳住方向盘,但爆胎的车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飞速地侧滑出去,狠狠地撞到这条乡间小路旁的一棵大树上。冯斯的头重重地磕在了前侧的挡风玻璃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冯斯觉得自己沉入了一团混沌之中,周围全是灰蒙蒙的浓重云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他尝试着向不同的方向走出去,但无论走向何方,无论走多远,都始终无法摆脱这团混沌,也没有碰到其他任何东西,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有人吗?”他高声喊着。但不管他怎么喊叫,能听到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最后他终于走累了,颓然坐在地上,身前的浓雾却在这时候逐渐消散开一块,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他禁不住失声叫了起来:“妈妈!”

早已去世的母亲神色木然地望了他一眼,转过身走进了迷雾中。冯斯慌忙追了上去,但母亲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再也寻觅不到。他怅怅地回过身来,却发现身后就站着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身前摆放着香案蜡烛,正在念念有词地作法。他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跑上前去,一脚踹翻了香案。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父亲叹息一声,“虽然你母亲的死的确是因我而起,但我也并不想那样的,何况是我保护了你19年。”

“我到底是什么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保护我19年?”冯斯一把揪住了父亲的衣襟,“我对你有什么用?对那个女人、那些杀手有什么用?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父亲?”

他当然知道,他不可能得到答案。因为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他想象中的世界,这个父亲也不是真的,不过是他头脑里父亲形象的投影,不可能给出任何超出他自己认知的答案。但是这一天以来发生的各种诡异难解而又离奇凶险的事件,让他的怒气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出来。哪怕这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要发泄一下。

“答案都藏在你这里,”父亲伸手指了指他的头,“能不能找到,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他也缓缓地退入浓雾当中,不见了踪影。

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仍然坐在面包车里,或者说,倒在车里。这辆金杯已经侧翻,车门和车头也撞变形了。但万幸的是,车头的变形程度不算太严重,没有把他卡死在里面。尽管身上由于磕碰和玻璃的擦割增加了若干道伤口,头部更是疼得厉害,但他还活着,还能行动。

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了,冯斯小心地从车前方爬了出去,向四周张望。他一眼就看见了父亲和那个神秘女人,两个人都倒在地上,相隔大约两三米远。女人已经完全不动弹了,父亲的身体却还在微微颤动。

他连忙跑了过去,看清两人的情状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女人已经死了,身上除了被他用匕首削断的手指外,并没有别的伤痕。但是脖子却以一种怪异的角度扭曲着,看来是被生生扭断或掰断的。她的两只眼睛骇人地凸出着,满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令她原本漂亮的脸蛋看上去狰狞丑恶。

而冯琦州虽然还没有死,却也离死不远了。女人的匕首深深地插入了他的小腹,地上的血液流淌成河,已经凝固。可以想象到在自己昏迷之后,两人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一场恶战,而遍体鳞伤的冯琦州究竟要爆发出怎样的力量,才能杀死这个可怕的女人。

虽然和武侠小说里常见的错误知识不一样,小腹被刺并不一定会致命,但冯琦州因受伤太久、失血过多,也很难有挽救的余地了。尽管如此,冯斯还是立即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却发现手机屏幕已经完全碎裂,不再显示任何信号,大概是刚才翻车的时候被撞烂了。他一把扔掉手机,扑向地上的六具死尸,一一搜身。但这些人或许是为了保密需要,没有一个人身上带着手机。他不由得暴怒起来,狠狠一脚踢在一具尸体上。

“儿子…别费力气了,”冯琦州虚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我马上就要死了,医生来了也没用。快过来,我…我有话说。”

冯斯快步奔回冯琦州身边,轻轻扶起父亲越来越冷的身体。他想起自己在过去的若干年里,曾经不止一次在心里诅咒,希望这个令他厌恶的父亲干脆早点死了算了,但现在,当父亲真的快要死去时,他却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不要死啊,我不想你死!

“我没力气了…你…靠近点儿。”父亲低声说。冯斯连忙低下头,把耳朵贴到父亲的嘴唇边。冯琦州咳嗽了一声,用微弱的声音说:“不是我不愿告诉你,而是…关于你的很多事,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但现在…我所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你回老家…老房子…家里…地下储藏室,有一个…黑色的…木头柜子,柜子背板…有夹层,你去找来…看看。”

冯斯魂不守舍地点点头,即便是得知自己可以向着真相靠近一大步了,却仍然没有半分喜悦。父亲要死了,他想着,这个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才被自己真正认识的父亲,就要死了。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正的孤儿了,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还有…你母亲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冯琦州气息奄奄,每说一个字都似乎要拼尽最后的力气,“她和我不一样…只是…普通人。我娶她…就是为了…掩护身份…我是…不得已…我…必须…保护…”

冯琦州最终没有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的头垂了下去,眼睛慢慢闭上,不再有呼吸。冯斯紧紧抱着父亲的尸体,忽然间想到一件事:临死之前,父亲依然没有听到自己叫他一声“爸爸”。

这个想法比父亲的死亡本身更令他难以忍受。他猛然抬起头来,像受伤的野兽一样仰天号叫起来,自从母亲死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的泪水顺着他的面颊倾泻而下。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

第二章 故乡

家乡留给冯斯的是一种很复杂的混合记忆。他在这里从一个小屁孩慢慢地长大,放学后和伙伴们拖着书包奔跑于街头巷陌,逃学去河边钓鱼,积攒零花钱偷偷进网吧玩游戏。在这里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亲吻女孩,第一次打工赚钱…这是一座打车只需要20分钟就能逛遍的小城,每一个角落都能找到他少年时代的温暖回忆。但也是在这里,他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从此将父亲视为陌路人。对他而言,家乡是一个令人怀恋却又想尽早摆脱的地方,那样他就可以从父亲身边离开,再也不见他的面了。

所以在考大学的时候,冯斯果断地选择了北京,考上之后即便是春节也没有回过家。他曾经以为,他可以一辈子摆脱家乡,一辈子躲开父亲,从此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命运似乎很喜欢捉弄他,大半年之后,他又回来了,背包里装着冯琦州的骨灰盒。

半个月前,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暗夜厮杀之后,冯斯被带到了警察局里。案情是扑朔迷离的,但所有怀疑的方向都指向了冯琦州的职业。这个道号“忘虚子”的假道士,多年来通过封建迷信活动敛财,和不少有身份的人物都有接触,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所以,无论是得罪了别人招致报复,又或者是因不小心窥探到什么机密而被灭口,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没有人怀疑到冯斯。他只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学生,翻遍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履历,除了打架次数稍微多点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劣迹,而且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现在正就读于重点大学。冯斯虽然一向和冯琦州不和,但要说这么个不满19岁的大学生会为此买凶杀父,实在只有暗黑系的日本推理小说才能写得出来。何况他本人在这次事件中受伤也不轻,头颅在挡风玻璃上的那一次撞击尤其沉重,让他有些轻微的脑震荡。

所以警方在例行盘问了一番之后,迅速排除了冯斯的嫌疑,并没有过多地打扰他。而冯斯虽然详细描述了那一晚上他所见到的双方动手的过程,却也隐瞒了所有与他自己有关的信息。把这些告诉警方,也许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冯斯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隐藏在自己身上的,一定是一个非同一般的秘密,让警方介入也许反而会招来麻烦。他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先去查找真相。

冯琦州的尸身就在北京火化了。辅导员听说冯斯已经死去的父亲又死了一次,眨巴着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按他的脾气,当场就要处罚冯斯,但系主任好心为他说情,最终不但没有受罚,还免除了期中考试,但计入期末总成绩时只能按60分算。一通忙乱的手续办完后,冯斯请了假,携父亲的骨灰盒回乡,名义上是安葬父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去找一找父亲留下的线索。

“你一个人回去,真的没事?”文潇岚问他。

冯斯乐了:“你还怕我被拐卖到山沟里当媳妇吗?”

“就你那德行,不拐别人就不错了!”文潇岚瞪了他一眼,“我是说,你现在状态很不好,看得出来心里压着很多事,回家有那么多事要处理,我怕你忙中出错。”

“放心吧,其实也没有太多事要办,”冯斯说,“我家在当地没有任何亲戚,连丧事都可以省了。我这趟回家,最主要是把我爸留下的房产和车子什么的托人处理掉,以后就再也不回去了。”

“开始…新的生活?”文潇岚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似乎是为了让冯斯轻松一点。

“你这话说得跟离婚分家产似的。”冯斯摇摇头。

“不过,你终于愿意叫他一声爸爸了。”文潇岚轻声说。

冯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过了好久才说:“爸爸终究是爸爸,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文潇岚说,看得出来冯斯心里压着很多事,这话没有说错。除了父亲死后留下的一大摊子琐碎事务和与他身世有关的种种谜团外,冯斯心里还有两件事。其中一件是检查脑震荡时做的CT。查完之后,医生对冯斯说:“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不过你千万不要紧张。”

“是在我的脑子里找到了点什么东西吗?肿瘤?”冯斯的反应很快,“真像韩剧剧情,除了我还没找到女朋友…别担心,我不会紧张的,您照实说就行。”

医生点点头:“没错,是发现了肿瘤,不过是良性的星形细胞瘤,属于一种常见而恶性程度很低的脑瘤,而且体积还非常小,也没有压迫到神经,短期内很难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但你还是应该尽快复查,好确定治疗方案。”

“会需要开刀吗?”冯斯问。

“进一步检查之前,我还不能下定论,也有保守治疗就可以治愈的可能性,”医生说,“但就目前肿瘤的生长程度来看,即便需要开刀,风险也不大,你不用太担忧。”

“我明白了,谢谢您。”冯斯说。

另一件事就是父亲用冯斯的名字办的那张卡,当初在他考上大学时就给了他,但他一分钱都没用过。父亲多年来四处做法事看风水,认识了不少兜里有点钱的朋友,这些人往往会在春节时登门拜访,给冯斯派发不少压岁钱,或是在冯斯生日时给他塞红包,算是变相地讨好“忘虚子”大师。冯斯平时花钱很不在意,但还是剩下不少,于是上大学时就用它们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后的生活费基本是自己赚来的。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压岁钱的来源也和父亲密切相关,但在他心里,还是比直接用父亲替人画符驱鬼骗来的钱要好一些。

在冯琦州遇害之前的最后那个夜晚,他告诉冯斯,又往那张卡里存了一笔钱。由于这年头的丧葬火化收费高昂,冯斯不得不动用这张卡。但是把卡插进ATM后,刚刚点击了“查询余额”的按钮,他就吓了一跳。

——现在卡里的存款数额达到了七位数,并且已经接近八位数,足够在北京城买两套房子了。这哪里是区区的“一笔钱”,恐怕是父亲把他毕生坑蒙拐骗存下来的钱全部转进了这张卡!

自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这让前一天还在靠卖游戏开局号赚小钱的冯斯实在难以适应。他想了想,先提出了一笔现金用作火化费,决定其他的钱暂时不动用,弄清楚了再说。对这个满脸温和笑容、内心比驴还倔强的年轻人来说,尊严比钱更加重要。或者说,这甚至未必都涉及所谓的尊严或者荣耀之类冠冕堂皇的词汇,这只是一口气,一头犟驴子无论如何也要死咬着不松口的一口气。

而他也想到了,在那天夜里去找他之前,父亲一定就已经料到了未来的结局。所以早早地做了准备,把所有钱都留给他,又给他买好了飞机票,原意是把他送走,自己一个人去应对那六个杀手。他从中体会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同时又是一阵糊涂,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重要。而这些答案,都需要回到老家去寻觅了。

从火车站出来,冯琦州的助手张圣垠已经在等着他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张圣垠这些年跟着冯琦州也赚了些钱,如今一身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不知道的多半会把他当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冯斯始终记得此人当年在街边挥汗如雨地卖羊肉串,还用着本名张土根时的样子。不过这个人平素很守规矩,说话做事也有分寸,倒是不招冯斯讨厌。有时候他需要和父亲说事却又实在不想面对面时,也会让张圣垠帮忙传话。

“先去哪里?”张圣垠问。

“麻烦先送我回家吧,”冯斯对张圣垠一向比对父亲更有礼貌,“一路上太累了,想休息休息。”

“哪个家?老房子?”

“嗯。”

张圣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这座小城和中国大多数的小城市相类,火车站周围看起来繁华漂亮,但开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农田和河流。冯琦州就在能看到农田的郊区有一独栋别墅。这栋别墅是在冯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建成的,但冯斯高中选择了一所寄宿学校,放寒暑假也经常回城区里的老房子住,所以几乎没在别墅里住过。

“你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你卖掉别墅,我已经找好了中介,”张圣垠说,“需不需要先回去清理一下物品?”

“不必了,和我有关的、和我妈有关的,都在老房子里,”冯斯说,“别墅里的你看着办,该扔的扔,值点钱的你都留下好了,他手里应该有不少珠啊串啊镯子啊什么的。家电和家具可以随房子一块儿卖,或者送。”

“那好,我把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回头钱全部汇给你。”张圣垠说,“这些年跟着师父…”

他从方向盘上举起右手,摆了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冯斯听得懂他的意思:这些年跟着师父,我已经赚了很多了,他去世了,我不能再占半点便宜。

这是张圣垠另外一点讨冯斯喜欢的地方:从来不矜夸卖好。

“那随你吧。”冯斯也不多说。

老房子位于城南,那是一个专门为国企职工修建的福利房小区,建筑质量很一般,冬冷夏热,原本是冯斯母亲的单位分给她的,后来房改掏了一笔小钱买下了。在冯琦州发达起来之前,这套两居室外带一个地下储藏室的房子就是家里的全部财产了。

冯斯跳下车,背着行李爬上七楼,掏出钥匙打开了门。大半年没有回来过,一开门就是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儿。他咳嗽了几声,进屋放下行李,先去卫生间拿出一块抹布,细细地把客厅里挂着的母亲的遗像擦干净了。相框里的母亲沉默地微笑着,黑白凝固的青春容颜永远也不会改变了。

“妈,我回来了。”冯斯轻声说。

最近十年里,“忘虚子”冯琦州大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以至于大学修体育馆都要请他看风水。但在冯斯小时候,他只是一个不成器的街头小骗子,靠着街边摆摊测字问卜赚一点糊口钱,或者说,还不够糊口的钱。那时候是冯斯的母亲池莲在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家。她在县城医院里当护士,每周要上两个夜班,非常辛苦。而冯琦州几乎不会做什么家务活,她还得在上班之余打理全部的家务。

“我的爸爸是一个没用的爸爸。”这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冯斯完成家庭作业“用一句话描绘你的爸爸”时所写的话。因为这一句话,他被老师罚站了一个下午,但在心里,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当然了,冯琦州也并非全是坏处,至少他温顺听话,在家里从来不会惹老婆生气,挣到的那一丁点儿钱也绝不私藏,一股脑儿全数上交。不过,这样的形象更加让冯斯觉得,父亲是个窝囊的男人。

在冯斯8岁时,也就是他上小学三年级那一年,这个窝囊的男人干了一件极其窝囊的事情。当时他终于积攒了点儿薄名,可以为稍微上点档次的人物服务了,有一次被人介绍去给邻县一个新开张的茶楼看风水。看风水的过程还算顺利,但当冯琦州揣着红包准备走人的时候,茶馆老板的一位朋友叫住了他。

“大师,我妈最近老是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晚上睡觉还总是无缘无故地惊醒,非要说床底下藏着什么东西…我怀疑她是中邪了,能不能请您看一看?”这个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说。

能多赚一份红包,冯琦州自然是满口答应,就随他去见了他的母亲,还装模作样地做了一场驱邪的法事,烧了一张符纸制成的符水给老太太喝了。当天晚上,冯琦州回到县里,拿着白天赚来的钱豪迈地带着妻儿下馆子。正在逸兴横飞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介绍他这单风水生意的朋友打来的。他接通手机后,一下子脸色就变了。

“你说什么?老太婆死了?”他失态地喊了出来,“那不是糟糕了吗?”

“还有更糟的,”朋友在电话里唉声叹气,“她儿子是混黑道的,而且是个大哥。”

当然了,老太太的死必然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区区一碗符水不至于死人,至少在喝这碗符水之前,她的身体脏器一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病变了,但黑道大哥显然只会把符水作为致命的诱因。

于是冯琦州逃走了。他找不到应对黑道大哥的办法,只好一走了之,但这只是一种鸵鸟把头埋进沙子式的自欺欺人。他逃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还没有逃走,还在家乡的老房子里等待着即将落到头上的悲惨命运。

黑道大哥发动手下的小弟们找了一个星期,没能找到冯琦州的踪迹,于是他来到冯斯的家乡小城,推开了冯家的房门。他带着一脸温和斯文的笑容告诉池莲,冯琦州害死了他娘,人又失踪了,他只好从冯琦州的家人身上讨回这笔债。如果池莲也不能还他一个公道的话,他只能拿冯斯开刀了。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池莲别无选择,咬着牙答应了那笔对当时的普通百姓来说算得上是巨款的赔偿。当然,家里肯定拿不出这笔现金,唯一的选择就是卖房卖家当,可就算这样还不够,好在仁慈的黑道大哥允许池莲分期付款。

“不过分期还得加算利息,只能请你多辛苦一点了。”他彬彬有礼地说。

这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母子俩过得凄凄惶惶。池莲在医院给实习医生准备的临时宿舍里找到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空房间,带着冯斯住了进去。然后每天完成本职工作后还得想办法打工挣钱,而冯斯偏偏在这当口又生了一场病,高烧不退,令池莲不得不挤出本已经很稀少的睡眠时间去照料他。那段时间池莲劳累得天天脸色发黄,黑眼圈从未退过,整个人瘦了一圈,但却坚决制止了冯斯想要去摆摊赚点钱的想法。

“你给我老老实实读书!”她呵斥道,“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不久之后,一个下着暴雨的黄昏,在城北雇主家做完钟点工的池莲骑着自行车直奔城南,准备值夜班。也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疲惫了,还是那一夜的雨实在太大道路太滑,当路过流经城区的那条河时,她被卷进了河里。

几天后,她肿胀腐烂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而冯琦州也恰恰在这时候赶了回来,正好可以料理后事。黑道大哥发现自己逼出了人命,也怕事情闹大,于是不再追究余款,也不再找冯琦州的任何麻烦。但冯斯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尸体火化的那一天,冯斯把母亲的遗像紧紧地抱在胸口,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当母亲的躯体终于随着烈焰化为一缕青烟时,他霍然转过头,死死盯住冯琦州,目光中的仇恨似乎能把冯琦州也火化掉。

“你记住,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冯斯一字一顿地说。

冯琦州深深地低着头,不敢朝儿子看上一眼。

几年后的冯琦州发财了,重新买回了那套当年被卖出去换钱还债的老房子,想要讨好一下冯斯。但冯斯见到老房子,对冯琦州的怨憎更深。他借机搬回了老房子里住,尽量减少和冯琦州见面的机会。等到报考大学的时候,他果断地选择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北京,以为以后可以彻底摆脱掉这个父亲了,却没有想到事情会有惊人的变化。

冯斯回想着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打开所有窗户散气,然后在布满灰尘的家里一面打扫卫生,一面寻找着地下室的钥匙。但地下室原本就是用来堆放平时很少用得上的杂物的,一年不打开都很寻常,找了许久也没找到钥匙,倒是感觉又饿又困。他索性不找了,把自己的卧室草草地收拾一下,烧水泡了一碗坐火车时剩下的方便面吃掉,决定先睡一觉,第二天再慢慢找。

火车上蜷了一天,没怎么好好睡觉,这一觉睡得格外沉,几乎没有做梦。但到了半夜,一声巨响把他从梦里惊醒。打雷了,窗外瞬间暴雨如注。

冯斯从床上爬起来,伸手按向台灯,台灯却没有亮。看来这栋陈旧的老楼电路又跳闸了。他也早就习惯了,反正家里的一切都熟悉,索性手电筒也不打,摸索着去关各个房间的窗户。当他走进当年父母居住的那间卧室时,正好一道电光闪过,把整个房间照得雪亮。冯斯忽然间停住了脚步,一把从书桌上抓起一个仿古花瓶。

房间里有人!在一闪即逝的电光下,冯斯分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下子缩进了大衣柜里。那不像是成年人的体型,倒像是一个小孩。

“什么人?出来!”冯斯厉声喝道,身子一步一步地靠近了大衣柜。正当他准备伸手打开衣柜的时候,柜门自己从里面打开了,把他手里的花瓶撞到地上,“哗啦”一声摔得粉碎。与此同时,一个黑影猛地蹿出来,一下子撞到了冯斯身上。那个黑影虽小,这一撞却迅若闪电,而且力量十足,冯斯猝不及防,竟然被一下子撞倒在地上。

而此时,第二道电光也亮了起来,照亮了这个刚刚撞倒冯斯的小小黑影。冯斯一下子惊愕得忘了站起来——那是一只猴子!一只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许多、脸上有一个红色大肉瘤的丑陋之极的猴子。

猴子发出一声狰狞的嘶叫,再度向着冯斯猛扑过来,但冯斯这次早有防备,虽然还坐在地上,但手里已经顺手抓起了一块刚才撞碎的花瓶碎片。黑暗之中,他隐隐辨别着猴子的身体轮廓,自己并不发力,只是稳稳地举着碎片,等着猴子自己撞上来。

又是一下猛烈的撞击,冯斯简直怀疑自己的手腕要脱臼了,但猴子也同时惨叫了一声,几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他手上。那团黑黢黢的影子一下子冲向窗户,随即消失在了窗外如注的雨帘中。

冯斯这才慢慢地站起来,并惊讶地发现,在遇到了这样怪异的突发事件后,自己的心脏竟然跳得不算太快。大概是经历了那个杀戮的夜晚之后,我对于这些紧急的危险状况已经有了适应力?他想着,苦笑了一声。

他从冰箱上面找到了蜡烛,点亮后细细查看。花瓶碎片上沾着血,自己手上也有一些血迹,而手上并无伤口,说明猴子确实被自己刺伤了。而父母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桌的抽屉倒扣在地上,衣柜里的衣服也被扔得遍地都是,无疑是那只猴子的杰作。

他一时间睡意全无,一边收拾着满地狼藉的屋子,一边猜测着猴子的来历。虽然之前也听说过有人训练猴子偷窃的传说,但自己第一次遇上,还是难免非常吃惊。他冷静地判断着:这是一个陈旧的小区里的陈旧福利房,住在这里的不会有有钱人,假如是临时起意的盗贼,不应该偷自己家;如果是听说过冯琦州的大名,想要从风水大师家里捞一笔的,理应去别墅,而不是这里。

所以,这只猴子也许是冲着自己来的,冲着自己身上所隐藏的那个秘密,甚至说不定它也和自己一样,想要找那把储藏室的钥匙。冯斯回想起父亲遇害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忽然间意识到:自己早已习惯的那种平静恬淡的生活,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未来的道路,注定充满曲折艰辛,甚至有生命危险。

他叹息一声,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篮球场上,他只想舒舒服服地在外线飘逸地投篮,却总有人对着他大吼:“大个儿!进内线!大个儿!顶人!”

“那就顶人吧,反正早就习惯了。”冯斯握紧了拳头,“我顶你个肺。”

天亮后,冯斯继续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抽屉的角落里找出了地下储藏室的钥匙。打开储藏室的门,一股浓烈的霉臭味扑面而来。他不得不在门外站了很久,等到霉味儿散去一些,这才走了进去。

昏黄的灯光下,储藏室里更显得乱糟糟的,各种各样无用的杂物堆积其中。这里面有冯斯童年时骑过的儿童三轮车,有他看过的童书,有母亲从医院拿回来的早已过期不知多久的针管棉纱。这里本来还有父亲年轻时摆摊算卦用的小桌子之类的物品,但都被冯斯扔掉了。他总是希望从生活中抹去一切和父亲有关的痕迹。

但是现在,他却必须找出父亲给他留下的东西。

父亲所说的黑色木头柜子就在房间的角落里,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蜘蛛网。打开柜子清出了里面的杂物后,果然能目测出柜子内部的厚度比外部所看要小不少,理应有一个夹层。冯斯摸索了许久,找到一块活动的木板。他把木板抽掉,从后面的洞里掉出一样东西,撞在柜子的木头底板上发出金属的颤音。

冯斯仔细一看,认出这是他小时候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绘有唐老鸭图案的金属饼干筒,打开筒盖,从里面取出一包一层层包裹着的文件。最上面的是两张血型化验单,看名字分别属于父亲冯琦州和母亲池莲。

“冯琦州…A型?池莲…AB型?”冯斯皱起了眉头,努力回想起自己学过的血型知识。他还担心自己记错了,打开手机上网查证了一番,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冯琦州和池莲,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不是。因为自己的血型是O型,而A型和AB型血型的父母,子女的血型可能是A型、B型、AB型,唯独不可能是O型。

那有没有可能两人中有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呢?仔细一想,冯琦州把这两张化验单放在最上面,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暗示,暗示他们两人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从那天夜里的事情发生后,冯斯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猜想,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此刻当真相确凿无疑地摆在面前时,仍然觉得心里堵得慌,总觉得自己已经被撕裂的生活又被狠狠切了一刀,好像是老天想要把一切宝贵的事物都从自己身边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