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某位女士的话,虽然伧俗,却也能说出原委来。“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凡,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又算起来,苏青是爱玲与胡兰成惊世之恋的媒人。能被爱玲和胡兰成两种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欢并视为知交,可见她确是不俗。再有胡兰成因事下狱,亦是她拖着爱玲去说情。(彼时爱玲还不太认识胡兰成,只是偶闻其才名。)她倒是实心实意,事后也不见得了什么好处,言语上有什么炫耀之意。苏青这样的侠义,男子亦要自惭形秽。生在古代真是薛红线、张红拂之流。就是污风秽雨的上海滩,她也照样是金石玉磬响当当的。

至于二人的交往,可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浅言深。

“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了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爱玲如是说。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红楼梦》中的“钗黛”终局。

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今生今世》,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红楼梦》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对比更是忍不住毛骨悚然,从骨子里透出阵阵阴风。

柯灵虽侥幸没有受武士道精神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体察了伍子胥过文昭关一夜白头的焦灼无奈,心神俱损。

隔了不久他被释放,有“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的感悟。回到家里,知道爱玲曾在他蒙难时去探问,自是感动不已,“当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今生今世》,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

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

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

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西游记》里讲孙悟空为凤仙郡求雨,请来东海老龙王敖广。龙王却不敢私降甘霖,说点数由天定,且要等风雨雷电四神齐集,还要等玉帝的金旨御准,雷部天君发下公文,才敢行云布雨。

对我等大多数靠写字吃饭的人来说,名是别人给的。如天上下雨,多少不由自己,且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还是收敛着点好。此时非彼时,今日也不同于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时虽是乱世,倒是真有人景仰文学,忠于文学。

太平岁月乱世心,虽无战争,未见得就不乱。看今日传媒大战硝烟弥漫,舆论炒作尸骨如山。“天才”之花一夜之间开得如火如荼,隔三天去看已是昨日黄花。这样的名气真是惨淡,还不如平心静气数自己的钞票好。钱是辛苦挣来的,和自己亲。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许多人虽然早早出名了,可未必有那么多快乐,也不是想象那么痛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名利带来的快乐,总不那么纯粹简单。

只有爱玲,才能真正享受早成名的快乐。成名后的她是社交应酬能免则免,平日恨不能足不出户,寻常爱虚荣排场的女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她自信不为名气所扰,所以敢要名。

名气对爱玲而言是玩具,或者是工具。成名是为了书更好卖,名气大了投稿也容易,稿费也多。依旧落实到了钱。

那天逛书店,忍不住偷偷溜到书架边找自己的书,像母亲小时候躲在幼儿园外看我一样,远远看见它乖乖静静地在那里摆里,心里就是欢喜。看见有人翻动它更是紧张,作贼似地窥视着读者的表情。来回趸了一会儿,凑到导购小姐跟前问:“这本书卖得怎么样啊?”问时心里惴惴地,生怕被人看穿了去。

当小姐说卖得很不错时,我大大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小时候母亲接我放学,遇到老师,问一声我最近的学习怎么样?老师说不错,于是不止是我,母亲也松了口气。至于这个不错能不能保持下去,我那时现在都不爱多想。人生努力虽可进取,但有更多事是人力不可控制的。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

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柳永是白鹤不能一飞冲天,失意才子的落寞疏狂,但我喜欢他那一句: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人生入世应当是如此放得开。当年宋仁宗四个字“且去填词”,断送了柳永的仕途之路。而今之世人多只晓得宋仁宗姓赵,对柳永的词却是引而不绝。这名与不名,得失之间,谁可意料?

入情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尘埃花开

“她见了他,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初读这段文字只是微微笑,笑而不解其意。一个人如何低,如何能低到尘埃里?一个人如何欢喜,能欢喜到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并不知道这清浅的几句里藏的是一个孤绝女子几许柔情,几丛软弱。爱从她的笔下溢出,深重地浸透了岁月的纸背,留下被时间摩挲的清浅吣人的句子。

她不曾爱过人,便如一颗菠萝,浑身长着尖刺。遇不到那把让她低头的刀,除不下坚硬盔甲,窥不见柔软芳香的内核。要知道女子一旦爱了人,爱里便自有千般委屈,万般柔软。叫人乱了方寸却又欢喜芳心,容不得自尊的反抗。她其实只是一颗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

沉香屑的第一炉香燃到第二炉香。十八春的黄金锁依然闪光,未曾老去,而是一路走来,渐渐成长,充满了期待。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很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刚巧赶上了她。胡兰成和爱玲。

他就这样突兀地横绝在她面前,她竟也不觉得惊,她知道终有一个这样的人要来到,现在他仿佛来了。这个男人是懂得她的,他知道她需要恒定宽阔的温暖,需要一个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才可以征服她。

“自从一年前我在南京看到你登在《天地》上的两篇文章,我就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就是我在茫茫人海中所要寻觅的人!及至见了第一面,我更感到我俩的缘份是前世定了的。”这是胡兰成写给爱玲的求婚信。爱玲给胡兰成回信,却是一张空白信笺。胡兰成匆匆赶回上海,眼睛里满是问号。爱玲说:“我给你寄张白纸,好让你在上面写满你想写的字。”

于是,如同“陌上游春赏花,亦不落情缘”的爱玲遇上“永结无情契”的胡兰成,是命中注定的遭遇,无可逃避的劫。盛或败只是经历。

爱是尘埃花,爱玲低低的,胡兰成也是低低的。他仿佛从尘埃里醒过来,几日内仿佛变作青涩少年,时而嚣张跋扈,时而小心翼翼,喜悦天真,惹人怜爱。他说自己行动所为尽皆违背常情。

他写信给她:“你说见了我,你变得很低很低,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本自视聪明,恃才傲物惯了的,在你面前,我只是感到自己寒伧,像一头又大又笨的俗物,一堆贾宝玉所说的污泥。在这世上,一般的女子我只会跟她们厮混,跟她们逢场作戏,而让我顶礼膜拜的却只有你。张爱玲,接纳我吧……”

这样的言语,虽是轻浅,却能满足她内心所有高傲自恋的东西。或许她相信感觉,即使有一日被欺骗,也与人无尤。

读《今生今世》的“民国女子”篇,我仿佛能窥见爱玲的哀艳,如同寻常女子一般,为自己所爱的人盛开着。她为他端茶,腰身一侧,盈盈笑眼千千地惊艳。从来女子爱了人,一如西湖春柳,断桥残雪,都是艳极无涯的。

我也曾如那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曾经有过爱,自以为爱得很深。其实不过是年少青涩,是满园芳菲一树玉兰香,最是洁白纯粹,但经不得一点风雨飘摇,世事惊动。忽一日觉醒,看见满庭芳香飘零,除了偶尔怀念记忆里的花影以外,回忆渐渐如香飘散。

终有一日,才清醒地认识到,那个人原是不够爱自己的。不够爱,所以不能面对世事森然,陪自己一起抵抗。于是,伸手拨开云雾,看到盛开在悬崖绝处的寂寞海棠。

遇到他,我才发现,人真的可以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喜悦伤感的花来。

两人在一起,真是相看相谈两不厌,以前那些随心而过的句子竟如流星一样清晰地划破脑际。“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何花娇欲语,不禁想要叫她。”“刻骨相思,天天相见亦一时不见就我寻思你,你寻思我。”《今生今世》被重新翻起一再地读。到后来,那些句子竟分不清谁为谁写的了,似胡兰成为爱玲所写,可明明说的却是眼前情景,拿来用过只觉得贴景入心,又觉得恼恨:这样好的话竟被他先说了。

爱之缠夹

许多年以后,劳燕分飞,胡兰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写成了《今生今世》一书。他不忘旧情,将书寄给爱玲。爱玲对此很不以为然,她在一封致友人信中写道:“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的奇怪,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我若复信,势必‘出恶声’。”

读到这段时,觉得爱玲为人干净利落,爽直得可爱。却也觉得说胡兰成不仅是“缠夹的奇怪”,更是“缠夹的厉害”。爱玲真的忘了胡兰成吗?该是不能罢。以爱玲的脾性,能这样忍住气,不复信,已是十分难得。或许后来韬光养晦不比年轻冲动时,但我更小心眼地揣度,爱玲对胡兰成不能忘情,压抑着,惟有做大方,免得“势必出恶声”时两人难看。那时候才真是“缠夹的奇怪”了!

我素来最敬爱玲灵性绝世,情感上拿捏得当,痛也不多言的豁达清冷的性子,知道人生如朝露,缘分来时欢短,去日苦多,豪宴一场也难免散场。总不能让爱玲像《白蛇传》里的白娘娘指着雷锋塔哭骂许仙一样,委委屈屈地骂胡兰成:“你手摸胸膛想一想,有何面目来见妻房?”

如是,如何是掷地亦作金石声的爱玲呢!

有人说爱玲文里的字头句尾,密密行行,一针一线挑出来都值得玩味半天。如以上信中“缠夹”二字就用得极当。男女之间,事事如丝缕,原就如其所言“缠夹”,难以了断。

想来,爱玲和胡兰成之间的“缠夹”起于《天地》杂志上爱玲发表的一篇文章。那是一个阳光微熏的下午,空气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他甚有雅士之风地拎过一把藤椅来,靠在椅子上看《天地》,看她写的《封锁》——一对男女在电车上邂逅、调情、热络、茫然,然后失落的故事。

据胡兰成自己讲:“原是在草地上搬过一把藤椅,晒太阳看书。翻到一篇《封锁》,笔者张爱玲,我才看得一二节,不觉身体坐直起来,细细地把她读完一遍又读一遍,见了胡金人,我叫他亦来看,他看了赞好。我仍于心不足。”试想,这个时候的胡兰成举止作态也是极天真可爱的。好一个于心不足,便是这样怿动,缘起,开始交缠。

这便是一个传奇的开始,一段故事的发生,一株情花的萌芽。这《天地》名字取得也好。他与她,可不就是天上人间的相逢么?此时,爱玲不知道什么缘故,在《天地》的第二期上登了自己的照片,想来也不是今天的美女作家的自我彰显,多半是缘由天定,老天一定要她逢着这个人。

这个人又起了兴头,去信不止,一发从南京追到上海,急急地向苏青要了地址,赶到爱玲住的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六楼65室去拜访。不料爱玲恰好不在家。翌日爱玲打电话给他,转到大西路美丽园去看他。

蚕已吐丝,情在作蛹,两个人都逃不脱这个茧。爱是这样的缠夹伤人,亦可以是这样“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

所以,后来的波折,竟也是过往尘烟。不如笑忘书。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爱玲,这世上懂得你的只有我,懂得我的也只有你。”这是他的言。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她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