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有种种疑惑,读了胡兰成的文字,才懂得爱玲的选择。胡兰成聪明鬼气,他看爱玲是字句皆入心,见地不同凡俗,入又入得深,出又出得巧。而他自己的文章既有舞低杨柳,镂心月空的妩媚,又有登高望远,江天辽阔的古意。

他的才情使爱玲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爱君笔底有烟霞,自拔金钗付酒家,修到人间才子妇,不辞清瘦似梅花。”这种情感,是今日那些门第、财富所左右的姻缘远不能及的,而这也与后来的离弃无关。

女人和男人一样亦要有人崇拜才快乐,我们爱上一个,往往是爱他能够让你满足。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丧失一切人世间的对与错、好与坏之准则,丧失一切所谓人生大义。

想到爱玲对胡兰成的情,世人有种种疑惑蹊跷,都为她不值。然一切就是如此迅猛地发生了,其中因缘需要细细品味才能分明。爱人之心人皆有,而爱到深切却非常人能及的。我乍想也觉得,但后来看到“君子如响”才豁然开悟。为什么这世上有许多人,真正懂爱玲的却只有胡兰成一个?因为他也“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双方都要聪明,如天圆地方缺一不可,这个知是相知,彼此了解。两个聪明人在一起惺惺相惜,互为知音。没有男女之别,没有高下之分,相互交融,欢喜之情超越了男欢女爱。

阳光之下都是男欢女爱,而知心体己却只有在高山流水之间,才能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聪明才能了解,了解才能意诚。这“诚”我解为情真意切。意诚而后心正。彼此真心相对,爱才能得以升华,而不搀杂俗世的功利。

他初见她,恰似被惊吓了一下,大大出乎意料。倒不是惊艳,爱玲的美,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当不起一个“艳”字。胡兰成这人狡黠也实诚,他写道:“我一见张爱玲的人,只觉与我所想得全不对,她进来客厅里,似乎她的人太大,坐在那里,又幼稚可怜相,待说她是个女学生,又连女学生的成熟亦没有。我甚至怕她生活贫寒,心里想战时文化人原来苦,但她又不能使我当她是个作家。”看得我又气又笑。这个人的一只笔叫人恨也不是,爱也不是。你说他刻薄,他点得精当。你说他宽和,又实实的刻薄。

而他毕竟是个才子,而她又不巧是个才女。大凡聪明人到一起总是免不了起斗心。且不说黛玉、湘云的芦雪庵联诗斗句,那八仙身为道家仙长,深谙冲虚之道,修为应该不差了吧,过东海还不安生,七男一女还要各显神通,斗得不亦乐乎!惹那龙王三太子眼红,闹一番惊天动地才消停。中国人真是这样喜热闹,仙俗皆同。

想那胡兰成竟要和爱玲拼斗一番。一个女人聪明到这样的地步真是不幸,何况她又遇上了一个和她旗鼓相当的人。

想那胡兰成定是讨女人喜欢的男子,或者他是她的劫。几次刀兵相见之后,爱玲便如那阵前遇着意中人的樊梨花一样,兀自刚强,心底早缴了械,不堪一撩了。他的才,他的人,他与她之间的意趣不尽,都让彼此大生喜悦,高傲如爱玲也臣服了。于是,“两人伴在房里,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连同道出去游玩都不想,亦且没有工夫。”

曾记否,《花样年华》里的周慕云和苏丽珍躲在房间里写小说的情形,也是这样的美。想来不是着意模仿,而是爱本身就该这般静好。

中国素来讲究才子佳人的组合,古有司马相如配卓文君,苏东坡配朝云,今有郁达夫与王映霞,徐志摩与林徽因,俱是男才女貌,看上去桃红柳绿,煞是爱人。

只有胡兰成与爱玲这样一对,颠覆了传统。才子倒是才子,那佳人,单从容貌上看,爱玲便输了一筹,只是这“佳”字若不从美色表象上看,爱玲这个佳人,是旷世绝代的,是汉王堆里出土的白玉杯,一出世便是惊动,由不得人不赞一个“新”字,也不得不叹服胡兰成的好眼力,好艳福。

爱玲是大脸盘,身段又高。一次胡在灯下端详爱玲时,他抚着她的脸戏谑道:“你的脸好大,像平原缅邈,山河浩荡”。这时是笑语知心,说什么也不觉得难听,看什么亦是“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只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不易更改的,胡兰成喜欢的是尖尖巧巧的瓜子脸,小巧玲珑的身段。与其说,他对她一见钟情,倒不如说,他对她一见倾心。

艳也不是那种艳法,惊也不是那样的惊法,胡兰成看爱玲是触目惊心的一个“新”字,从心底看去,不过是一个“知”字。

现世安稳 岁月静好

“我为顾到日后时局变动不致连累她。没有举行仪式,只写婚书为定: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彼时两人都知道胡兰成时时可能亡命天涯,连个婚礼都没办,爱玲亦无怨言。

每每读到此处就感触不已,这十六字在我口中颠来倒去,回味良久,像“嚼着千斤重的橄榄一般”。

前两句是爱玲所拟,是一个女子对男人终身的托付;后两句为胡兰成所撰,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承诺,旁边写有炎樱为媒证。

无论爱玲和胡兰成的“惊世之恋”最后的结局如何。单只这一点作为,她就有资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签定终身,结为夫妇”;她要的是他这个人,而不牵挂其他,甚至时局动荡,岁月难静,亦不在念头之内;她要的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当,不囿于流俗。而胡兰成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亦是另一种世俗的好,只是不及爱玲的真。

或者,他一开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够真,留了一丝空隙,日后便可以抽身离去。她太真,爱得自己哑口无言,这苦只得自己咽。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爱玲嫁了,嫁得霁月光明,无牵无碍。寻常女人,没有爱玲的担当,有的只有薄如纸的一纸青春时,世事森然逼人就范。这份担当,毕竟不是寻常人的担当。女人要学学爱玲这点——自己担当得住了,别人才可来担当你。

他与她也曾有过几日安稳静好的岁月。

一日清晨,她与胡兰成步行同去美丽园,大西路上树影车声,商店行人,爱玲心里喜悦,与他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这话听来,让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后,天气晴朗。两人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着一件桃红单旗袍,胡兰成夸她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爱玲穿一双绣有双凤的绣花鞋子,是在静安寺庙会上买的,穿在脚上,线条柔和,胡兰成看了喜欢。她知道他喜欢,所以每次他从南京回来,在房里总是穿这双鞋。

爱玲钱财分明,自己稿费高,无须丈夫养活自己,但是依然高兴他给自己一些钱,去做了一件自行设计的皮袄。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能够爱一个人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胡兰成似乎通过了这个“试验”。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是愉悦的,享受着俗世安稳的喜悦。

爱玲这个人好静,但不是孤高到与世隔绝。她好象林黛玉身处贾府,那样的热闹繁华要在身边,心里又要有距离,不轻易与人亲,她的静亦是这样的静。爱玲对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头来,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样一个人偏偏爱上的两个男人都是外向的。胡兰成不必说,局势再乱都能藏身,泥鳅似的兜手滑,顺手还能攀红附绿,由不得人不服。赖雅更是好玩,与其说他是作家,不如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饶是这样过了气,才情堵了,还不甘寂寞四处走动。

爱情是彻头彻尾没道理,说到底四个字——性格互补。胡兰成对爱玲真是熨贴,细致到叫人心旌摇曳,他自己爱出风头却不强拉着她出风头。他知道她爱静,不爱交际,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见,他也能免则免,为之挡驾。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七月间日本宇恒君来上海,我说起张爱玲,他想要识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见亦还要先问过她;熊剑东几次说宴请张爱玲,要我陪同去见她,我都给她谢绝了。我惟介绍了池田,每次他与爱玲见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爱玲自他之前,何曾受过这样的爱宠。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宠得哄得。

他这样写,小事亦叫人缠绵。他太聪明,摸透了爱玲的七筋八脉,连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爱着爱玲的。因爱是小事亦如承当大事,大事亦能化为小事。彼时,这个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似地可大可小。

读到胡兰成书上的一句话:“所以我在政治上诸般作为,亦终不想移动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说:“我想做一棵树。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

听得令我心悸。能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多好?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多好?

且不论胡兰成真心为何,他或许有自己的私心,为了方便自己攀折别的花柳考虑,可他待爱玲的方式,是最适合爱玲生长的。她不是一捧栀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树,根不能被移动,还要阳光雨露,男人的爱,才能枝繁叶茂,灼灼其华。

然而,他不过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遥,亦是浪子的恣肆,终究无法给她现世的安稳。爱玲余下的岁月虽静,却未必好。

无可奈何花落去

从前有个女人,千里迢迢地去寻自己因政局变动而避祸在外的丈夫。她眷恋他,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他。她心里还藏着一件重要的事:她知道她的丈夫有了情人,她辗转打听到丈夫现在所在,便不辞辛苦地找了去。

她没有想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只是想乱世清秋,我宜当和你在一起,不弃不离。或者,她又当想,我灾难之时陪着你,患难见真情,或许会对另一人她忘情也未可知。这是女人的曲款心事,旁人只能臆测,又岂能尽知?

在旧时温州的街道上,阳光清和,他伴着她,边走边聊,她的心里头是止不住的喜悦。她说:“我自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里是你走过的,及在船头上望得见温州城,想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着宝珠在放光。”

一日爱玲告诉胡兰成:“今晨你尚未来,我一人在房里,来了只乌鸦停在窗口,我心里念诵,你只管停着,我是不迷信的,但后来见它飞走了,我又很开心。”这样的眷念真叫人心酸。

她要他在自己和情人之间做个决断,可见对他未曾没有余地,甚至是把自尊骨气一齐抛闪开来。不料他旧爱未清,新欢又至。

“我待你,天上地上,无有得比较,若选择,不但于你是委屈,亦对不起小周,人世迢迢如岁月。但是无嫌猜,安不上取拾的话。而昔人说修边幅,人生的烂漫而庄严。实在是连修边幅这样的余事末节,亦一般如天命不可移易。”说了堂堂皇皇的一大套话,顾左右而言其他,不过是一个男人心虚的表现而已。到底是狡辩的多,不落一字真言,叫人不值一晒。

这样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应了两句诗:“情到浓时情转薄,而今真是不多情。”在胡兰成是刚做了三朝,彼此情不长夜未央,而在爱玲则是神仙眷侣岁月迢迢已聚首千年。

又有她到他的住所,他只对旁人说她是自己的妹妹,顾全了新欢的面子,却叫爱玲这个明媒正娶的妻情何以堪?而她竟然应承住了。据胡兰成自己说:她来温州二十余日,眼见得他有新欢却仍心存眷恋之意。她的凄楚,透过胡兰成那只淡雅的笔,一点一滴地渗过来,是看宣纸背面的纹,朦胧又清晰。

我几乎可以想见爱玲站在胡兰成的身边,日光照耀,她看着他,仍是欢喜。而这个人却开始心不在焉了,遇见一个人,问到是谁,便说是妹妹。她的笑容便冻住了,坠落在地上。

我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到爱玲脸上那种尴尬苦涩的笑容,她木呆呆又欢喜眷恋的神气。

一切的委曲求全,只为这个男人,是她爱的。

她的神色一定很凄婉,低眉的样子一定很哀怨。她被辜负了,那个男人连骗她也不骗,真不晓得是诚实还是寡情。我想那时的阳光依旧清和,却注定是要下雨了。

俗世的平淡和肤浅,常常将他时、他人之生活戏剧化。爱他人所爱,恨他人所恨。有许多虚拟的情节。曾信奉一分为二法,对与错,黑与白,事事都讲究个分明。后来才懂得,感情之事太缠杂,许多事情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角色不同而已。

其实,细细想来爱玲真不算得一个可爱的女子,她不够慈善,人情世故亦不会处理。一面是孩童的天真笨拙,连拈个针头这样的小事亦困难。一面又冷眼看世人,对人毫不同情。一个包子还要和瘪三抢半天,连给车夫小费亦觉得难堪。看护伤员不尽心,脚头尺处躺着死人亦照样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女子的娇柔妩媚,她亦不见得比人强,一发的大咧咧。

她细致是敏于世事,是对人性透彻的感悟,这些,都不是她主动去交涉的,而是“花来衫里,影落池中”。临花照水,真性分明,世上一切自来与她交涉。

而胡兰成这样的风流荡子,不但要如花解语,还要人比花娇。种种温柔媚态爱玲都没有,她亦不会照顾别人和自己,生活的潦草,根本不是现今女子所想的那般精致小资。她有的只是才,只有那颗七窍玲珑的比干心。一旦胡兰成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寻常稚弱女子,且已成为他的妻,她就不新了。胡的变心也就成了必然。

她是一个才女,慧而不媚,但注定不是那种能抓牢男人的女子。是悲剧,又焉知不是幸运呢?好不好,想想王映霞、陆小曼就知道了。

其实说来说去都不过是同一句话——“这个世上,又有哪一件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闻君有两意 故来相决绝

年幼时曾去过温州,许多情形都记得不够真切,恍惚中有宽阔平敞的马路,满街的车,展眼看过去的琳琅满目的广告牌,街上行走的摩登女子,有很多庙观,吃食多是海鲜。

在我不知晓爱玲和胡兰成情事前,温州对我而言只是温州,那城市再好,我并无余思可想。

现在转回头,由《今生今世》中的《鹊桥相会》一段想起,温州的那条瓯江,仿佛回到一九四六年的某一天早晨。雨透温州,我看见她与胡兰成作别,他送她至码头上船,而后飘然离去。而她伫立船舷,对着滔滔江水,伤心饮涕。滴落下来,仿佛听得见眼泪融在水里的声音。

在我心底,那阳光灿烂的城市亦因她而悲切起来。雨一直下,她是那般落寞,一如娥皇女英泪堕湘江。自古多情伤别离,而他竟是一点不伤,对她毫无留恋,甚至是有些紧扯白脸的希望她快些回上海。

到底生性风流薄凉的他,还是将至情的她从里到外伤个劲透。她要的是今生今世与之燕好,他要的是红旗飘飘,彩旗不倒。

她最后还是伤心了,对他说:“离开了你,我亦不致于寻短见,我将只是萎谢了……”她为他将花从尘埃里开出来,也是为他开始凋零。不再盛放,寂寞得如绝壁海棠。

都说爱玲高傲,世俗难近,可是我读爱玲的时候,更多的发现,她只是个女子,一个委曲求全容易受伤的的女子。只是她从不卑微,她是高洁。她不糊涂,了断亦果然。不作瓦全之想,才是明慧女子的选择。

佛家讲放下的艺术,放下是大智慧。放手之后,没了一叶障目,倒可能柳暗花明。抱着渺茫的希望,在过往的恩怨里牵缠,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时光如梭,何必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苦挨苦熬。青春也熬没了,热情也耗尽了,终一日人似黄花,心如槁木,不如趁早决绝。

以爱玲的聪慧焉有不觉的?汉时司马相如移情娶妾,卓文君做《白头吟》:皑如天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又附书:朱弦断,明镜缺,朝露,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她纵有卓文君的题诗之才,而他已无司马相如的回寰之心了。所以一九四七年,当她得知胡已经安全之后,即给他去信,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我是经过一年半长时间考虑的,惟彼时小吉(劫的隐字)故,不愿增加你的困难。我把新近写了两部电影的稿费汇票共三十万一并寄给你。你不要来寻我,即或是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胡兰成接信在手,好比当头一棒,一瞬间身心俱灭。外边日光灿灿,耳边滋扰的蝉声依旧响亮,可也无碍了,心是沉到水里的静。

胡兰成说爱玲是“愁艳幽邃,最是亮烈难犯,而又柔肠欲绝。”叹息啊!这个男人真的是懂她的,轻轻一点便胜却旁人无数。只是不得长久。

胡兰成是很会爱的人,且看他的《今生今世》写得风流灵动,婉转轻扬,字字句句写的自己是天真洒然,至情无辜。他是聪慧而狡黠的,知道抬高了爱玲也抬高了自己。“民国女子”中的“张爱玲记”只到三十三页,另外的几位“民国女子”就出来了。即便加上后头夹七夹八写到的爱玲,篇幅还是很小。但就是这点东西,写出来被日后所有的张爱玲传记借用袭用。那些不那么聪明的人,用完人家的东西,还不忘品评他两句。就像我现在这样,很不厚道。

她是爱惨了他的,因为爱惨了才必须和他断绝。情是蚀骨之毒,而决绝解毒之方——死过,方有重生。高颚续的红楼梦,千不好,万不好,黛玉焚稿一节,却是绝笔。仿如闻一地玉碎的声音,清冷脆亮。决绝的美,是心碎无痕。

通常女子都比较牵牵缠缠,优柔寡断。自怨自怜、拖泥带水的多,手起刀落、挥剑斩情丝的少。诗经里有“士之耽也,犹可说也。女之耽也,未可说也”的句子,说的是男人迷醉容易解脱,女子就难,经常沉溺不能自拔。

从卓文君到张爱玲,女子应有这般烈性!女子的决绝,有一种烈性的美,至柔至刚,惊心动魄。女性的美有很多种,决绝这一种,为世所稀。

许多幽怨情仇不过是后人演绎,此情此境,当事者也许是漠然。即便有痛有恨,也如隔夜眼泪,未抹就干了,少有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深怨。爱玲的血液里,找不到大喜或大悲。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却不够狡黠,因为学不会妥协,所以孤单。只能在命运的角落里,兀自盛放。

别,爱胡兰成

男人的用情浮泛,往往是出于本能。坐怀不乱的守持则为后天教化。

以文视人,甚至以文断人,往往会失偏颇。譬如胡兰成之于爱玲,从两情相悦到始乱终弃,大家的看法意料之中的一致。我们视张为天人,对胡的所作所为自然不齿。但是,爱恨情仇,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爱玲不言,别人说再多也是枉然的。

对于胡兰成,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因爱玲而起。最初知道他是“风流才子”、“汉奸”、“张爱玲的老公”而已。偏我对爱玲是隔岸观花,只觉得一树盛开,满目照耀,心底倒是没有多少惊动。这三个形态各异的符号,始终没有落下任何固定印记。

及后读《今生今世》,从“韶华胜极”看起,文字干净甜蜜,如我家乡酒酿一般,软软香香,咬下去却极有钢骨。又仿佛似曾相识,惊觉安妮的《二三事》——我认为她最好的作品,读而不厌的词句——用法竟是化自胡兰成。相比,安妮毕竟底子薄,流于冷峻,胡兰成轻轻洒洒写得浅易隽永,当中更有意思无限。

我惯来与人异,旁人认为不好的,我虽不至于认定不好,也自存了几分疑。对于胡兰成,看下去,不厌他,反而有几分喜欢他了。

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女人是“无论好歹,只怕没份。”风流也好,浪荡也好,起码君子坦荡荡。情虽不专,却也不伪。风流的本色,胜过很多掩耳盗铃的人。

他说起自己喜欢上新的女人,怡然自得,倒像个贪心孩童炫耀自己的糖果玩具,招不招人厌不在他思虑之内,也不想想别人听着是否咯心。

尤其这个人是张爱玲,那个已经爱到觉得你是我的血肉骨头,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是我的人,他却说什么克己宽人,只是一厢情愿。

他以为她不怒,语笑嫣嫣便是不恼了。天真希翼“与君天涯亦共室,清如双燕在画梁。”有时胡兰成的孩子气叫人哭笑不得。

焉知那是爱得深了,恼得狠了,脸上堆出笑来,心里苦似黄连。

看到胡兰成写爱玲又惊又羡,单单是“爱玲是民国第一临花照水人”一句已是胜却人间无数,教我对爱玲羡得垂涎三尺。遇得这样的解人,当真可以一夜夫妻尽白头。聪明的女人易爱上比自己更聪明的男人,那尘埃里开出花来,也是法随自然,缘来生成。

所以,缘虽然短,情未必不真。

再者胡有一个厚道处,从未曾说过自己遇着的女子有不好的。玉凤,爱玲,训德,秀美,一枝,爱珍,言头笔下都是爱,在他眼中都各有仙姿,都是珍重的。小小微言,也是疼惜花落,再加上一点永结无情契的自得。

如此孤傲清绝的爱玲自然不服。而胡兰成也是那样执拗的性子,你生生都是好的,我爱你,但任你是绛珠仙草、瑶池仙品,要我为了你放弃花团锦簇的红尘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妥协,一个不悔改。否则,你不是张爱玲,我也不是胡兰成了。

像他这样的出生贫寒,依靠才华和努力出人头地之人,自然乖巧务实。这种聪明自私,人世间俯首皆是,而如他般才情横溢,如他般真之人却稀少。这样聪明世故之人,一旦有才,定然多情。

张爱玲,这个被人称为旷世才女的人,人生亦寂寞得如同繁花,一场热烘烘,终免不了花落人散两阑珊的结局。人的生死是悲壮华丽,无可撼动的,而她于这悲壮华丽中,生生带出一笔苍凉来。这笔不过是一个男人轻轻画上……她的文或者可以和他割裂开来,自成一派,而她的人又实实在在地和胡兰成不可分,竟是这样苦涩地对影成双人。

我总把《今生今世》无端读做《前生今世》,亦觉得和刘禹锡的“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有曲径通幽之好。一切已做前生记,后知后觉,这份渺然倒也是好。

倾城之恋

无意间,听到一首歌,好比暗夜昙花惊放,美得令人侧耳侧目。词又是这样静动相宜,颇得爱玲华丽苍凉的意味,勾起我对爱玲的想念。

“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听得这样的开头就叫人想起三十年代的上海,黄黄白白的月亮下,爱玲笔下《倾城之恋》中的白公馆的幽然岁月,仿佛老僧入定般与尘世隔了一道,实际上一点小的动静,就足以惊动尘心。毕竟是入世的,且心又不纯。

白四爷胡琴咿咿呀呀声中,一干人粉墨登场,热哄哄闹腾腾的一场大戏开锣,起初的白流苏颇有些林黛玉的味道,“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说不尽凄凉羸弱。别的且不说,四爷四奶奶那一番明刀明枪的大动干戈,就叫人胆寒,老太太又木,三爷三奶奶虽看上去好些,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的算计焉知就没有?否则白流苏的钱又怎么被盘剥得尽?只是中国向来如此,一个白脸自然就有一个红脸,人世茫茫,岂能不给人一点微弱希望吗?纵然杀伐了你,也必要你觉得名正言顺,死得其所。

就像戏里唱的,电视里演的,皇帝下令处死臣下之前必得接一道圣旨(实在匆忙口谕也行),道明了罪过,谢主隆恩万寿无疆,才准人去死。这样的逼迫,使槁木死灰的白流苏也起了激愤之意,林黛玉竟变作贾探春。所以人怕无心无意,一旦起了心意,便如仙佛起了尘缘似的,老天亦要给人机会将人历练一番。徐太太这个热络人便出现了,白流苏的将死未死之境,陡然有了一线生机,她竟遇着了范柳原。

依然是那首歌:“世纪末的高楼大厦,远眺着烟花,冬夜里的人群嘻嘻哈哈,石头森林孤独水塔,霓虹开不出花,地铁呼啸说不出话”。

唱的是香港,一九三九年,爱玲赴香港大学就读。香港是新的天地,那些碧蓝深海,红土山坡,火红的野花拨剌剌地直烧到天边去……香港在她的心里是了极浓艳的一幅画,没有香港,就没有后来的《传奇》。

陌生感让爱玲变得沉静,一方面为了实现到英国留学深造的计划,努力地学习,放弃了写小说的嗜好,连最爱的章回小说也不看,后来还是在战火里才重新想起看《官场现形记》,另一方面她结识了炎樱,一个欢快明亮如阳光的女子。

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了,港大被迫停课。爱玲三年半的努力,就在这一场战争中被烧得灰飞烟灭。站在一个城市的废墟上,爱玲拈花一笑,一段《倾城之恋》产生了……她用自己的痛苦,创造了一段传奇,满足了我们对天长地久的渴慕。

柳原和流苏原是相对的,老天让她离了婚,他风流成性眼高于顶,也是契机,否则哪有相逢的理由呢?她与他原是最好的对手,小心翼翼计算爱的代价,计较爱的真假。你退我进,你追我赶,上演爱情戏。香港的胭脂红粉,琉璃水塔,一切都褪色成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场爱情戏,华丽的舞台布景。

她写道:“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二十三岁的她,已是一双眼看透,一只笔写透俗世男女情。似这般。如何能不寂寞。寂寞得只愿躲在家里,为别人编织爱情的梦。

这时,歌已经唱到“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别再计较爱的真假,都不过一刹那,都已经沦落在天涯,只是一群平凡的女人(突然听到警报在拉,炸断故事尾巴),只是一群平凡的男人(哭着哭着睡了,风也喑哑),(整个城市瞬间倾塌,这为了成全她),都不过一刹那。”

爱玲原是在香港住过的,香港沦陷时她亦在,虽有炎樱陪着,到底是一个人承受尘世惊惧,别人不能替的。香港那般的慌乱潦草,她却是潦草的镇定,字字句句里竟而不乱。那个白流苏,到底有几分爱玲的影子在。只是白流苏有范柳原,爱玲有谁呢?素性刚烈的她,却在炎樱离开她去上海的时候哭了,那一哭,是哭世事还是人心无常呢?人在脆弱的时候最是无助,需要保护。爱玲,那时候,你的“范柳原”在哪?后来的后来,你的“兰成”又在哪呢?

香港,在你的手里,忍心让它陷落,只为了成全白流苏,可是,终究无人为你陷落。倾城倾国的爱情,毕竟只是传说。

现在香港不会陷落了,塌陷的只是人心。我想,我们没有爱吗?我们不愿意爱吗?不是。只是我们背负的太多。放弃又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爱太炙热时,等不到天荒地老的那一天。只有让它毁掉,是天毁而不是人亡。面对缠绵悱恻,却又各怀心绪的爱恋纠葛,这是惟一的出路,也是解脱。

许多事情不愿意直接面对,也不愿意点点滴滴消融,只等一场大灾难来临。痛苦如同钝刀割肉,一块一块,痛在心头。却不如来一场大灾乱更痛快,更彻底。所谓地老天荒,太遥远,所谓天久天长,太漫长,只有天毁人亡,拼个你死我活,一了百了,彻底做个了断。

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爱到深处竟是绝境。只希望将这个世界统统毁掉。那些牵扯不清的人,那些挥抹不掉的事,都消亡了。那样就能彻底地爱你了。但是,我们心头总是有那么多恻隐。

歌的结尾还在悠悠地唱:“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一个城市的陷落,才成就了一段倾城之恋,人生原可华丽颓唐至此。而我们的倾城之恋又有谁来成全呢?也许……也许,只要能像白流苏一样舍得等待,像爱铃一样坚强。爱情还有希望罢!

君不见油纸伞外雨还在下,岁月仍起风沙么?

去国 明日隔山岳 世事双茫茫

海上花落

爱玲的发现,除了夏志清《中国文学史》洋洋洒洒的几十页纸以外,也与上海的重新发现有关。其中贯穿着一种浓厚的情绪,但是这个上海又与安妮宝贝的上海,王安忆的上海是不同的。

上海注定是独特的,地理的独特,历史的独特,文化的独特。它既是边缘,又是中心。从一个小商埠到国际大都市,匆忙间有些潦草,仿佛搬来一些旧砖瓦,杂乱堆积在那里。那些砖瓦形状颜色各异,无法弥合,于是便滋生出一种落寞无根的空洞来。

这就是爱玲的“底子”,她的基本色调。红的,黄的,黑的,新旧杂陈,调出来不是彩虹,却是灰色的,冷冷的灰色。

这样的灰色是历史的暗和现实的明调出来的。也只是在这样的半明半暗,才能发生《小艾》、《金锁记》那样的故事来。如同《红楼梦》的场景只能在远离北京的旧都南京一样,距离常常能让一些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它是如此沉重地存在着,像一个巨大的影子。一百年来,上海轰轰烈烈存在着,却似乎并没有发生过惊天动地的大事。所有的大事都被消融得无影无踪。

于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只能逃离了。

范柳原对白流苏说:“在上海第一次遇见你,我想着,离开了你家里那些人,你也许会自然一点。好容易盼着你到了香港,……,现在,我又想把你带到马来亚,到原始人的森林里去。”

爱玲也离开了。惘然而仓皇。先去了香港,后去了美国,离开得越来越远了。

一九五二年,上海。乘船去香港的人在码头等待检查。一个穿着素花布旗袍的女人夹杂在人群中。轮到她了,那个小小的民兵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照片问:“姓张?行李里有金银首饰吗?”

爱玲点点头,有点紧张地说:“只有一副包金小藤镯。”说着把行李递出去。她申请到香港大学复学批准,如果不能去,一切的努力就白费了。

检查过关的人果然看不出她是红极一时的张爱玲,除了狠狠地检查了一下她的首饰,把一对有浅色纹路的棕色粗藤上镶着蟠龙蝙蝠的包金小藤镯刮花了以外,没有过多的刁难就放行了。这小小的意外令她窃喜,这窃喜是一个女子对自身形象百变却能瞒人的肯定和满足,如小时候躲起来大叫“你看不见我”时掩耳盗铃般的喜悦。

想象着爱玲穿着花布旗袍,站在那个折腾她手镯的小同志面前的可怜相,又心疼又心急,敢怒不敢言。她在后来的文章里,用的是一种轻松调侃的语调:“他瞥见我脸上有点心痛的神气,便道:‘这位同志的脸相很诚实,她说是包金就是包金。’”

民兵检查完行李,放她上船。张爱玲站在船上,松了口气。回过头来,深深地凝视着她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地方。

离开上海的经历平顺简单,甚至有一种喜剧的轻松。但是,对于爱玲,也许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竟是诀别。

《对照记》里有一张照片一直是我最爱,她穿着缎子作的高领短袖大襟衫,看上去柔软闪亮,人也半昂着头,眼睛朝着侧上方,短发。给人一种清贵桀骜的姿态。衣服和人都是那样寂寞,搭配得却又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端详着这张照片,难以确定它的时间,上午还是下午,爱玲照这张相时的天气如何,那是她生命的一个瞬间。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地址是香港兰馨照相馆。

一九五四年,她从上海到了香港。那时候她早已和胡兰成离婚多年,彼时看上去,仍是一株兰花,开得淡妆浓抹两相宜,只是少了赏花人,略略显得意兴阑珊。

对照记上写着这样的文字:“1984年我在洛杉矶搬家理行李,看到这张照片上的署名与日期,刚巧整三十年,不禁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这样的感慨流露出晚年凄凉的感受,然而在当时,也未必不会有“一洒泪”的冲动。看看照片就知道,爱玲的神情,是有些落寞在里面的。

她走了,避开那一场喧天彻地的浩劫,否则,以她的身世纠葛,是否能安度余生,不可得知。不过,她避居美国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为生计所迫,再没有惊世的佳作问世。究竟是幸与不幸,人生不是试验场,已无法分说。身在异乡,颠沛流离,清贫寡淡,这些都并非是关键,只是离开了“底子”,就少了涂抹的背景,即使那底子是灰暗阴冷的也毕竟衬托出她的光彩。她的创作生命,从离开中国那一刻起就戛然而止了。

“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自我萎谢了。”胡兰成无疑是她的宝,她的珠,她生命的光辉所在。离了他,她的确像一条灵蛇失去了口中衔着的夜明珠,不再美得兵气逼人。她情感也许真的是枯萎了,但性命一时总是无碍的,她若是一朵花,他至多是滋润她的水,让她凋谢却是土,是中国,是上海。

没有人爱,她还可以依靠文字赋予的灵力活下去,爱玲擅写的世俗情爱,没落贵族,市井小民,她高看红尘三千里,活得自在而洒脱。一旦离开了中国,尤其是上海,她才是真正的枯萎了。她连写上海人的坏,也写得玲珑剔透,好象雨夜点燃一盏琉璃灯似的,明丽得叫人叹服。她自幼读《红楼梦》、《西游记》、《七侠五义》,三岁能背唐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吟得前清遗老泪沾襟,这些都是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一点一点孕育雕琢出来的。她的根,不是美国的一点基金可以移植的。

如她所说:“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