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问我我才说,我说的都是真的。”

“听起来很浪漫呢。”女警嘻笑,“好像鲁滨逊与星期五。”

哦,我一愣,这段故事我倒也读过的,只是从来没有同自己联系过,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点像。

女警追问:“那只兔子后来你们杀了没有?”

我凝视她:“如果是你,你会杀吗?”

“不会。我家里养着两条小狗,有一次得了狗瘟,朋友劝我让它们早死早托生,可是我哭了整整一下午,怎么也下不了手。自己养的东西,怎么舍得杀?”

我微笑,总是这样,女性,首先是一种母性,警察也不例外。我很想同这女警谈谈她的小狗,可是男警已经颇不耐烦:“不要再说这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好好想一想,有什么线索,可以帮助我们尽快抓到钟楚博。”

“我知道的都已经说了,如果我有线索,我早当警察去了。”

问案一直持续了三个钟头,直到医生来干涉,说病人必须休息了,两位警察才告辞。临出门前,那女警犹自回过头来追问:“那只兔子后来怎么样了?你们杀了它吗?”

“没有。”我回答她,“我也不舍得。”

她放心了,冲我摆一摆手离开。

我用双手垫在脖子下面,想起那次为了兔子同钟楚博发生的争执。

“你不能杀死它。我养了它半个多月,亲手为它接生,已经当它是朋友了。”

“别扮菩萨装慈悲了,别忘了这之前你至少吃了有十几只兔子。”

“那怎么好相比?那些兔子我又没养过,没感情嘛。”

“谁说过喂养过就不能杀了?人家养鸡养猪还不就是为了杀?像你这样,全世界的人都吃素好了。”

“这不一样啊,养鸡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有什么不一样?鸡是给人吃的,兔子就不是给人吃的了?弱肉强食,自然规律,你这叫逆天行事,懂不懂?”

“哦,我是逆天行事,你倒是替天行道?”

那一次,我们足足吵了有一个小时,最终以我的胜利而告终。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这样的小事,他一定会依我的,吵一场,只是为了寻找话题打发无聊罢了。

其实钟楚博真的很顺从也很迁就我,在大多情况下,他都不是一个计较的人。他没什么不可改变的原则,不能违背的良心,永远只凭情绪做事,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善恶标准,活得自在而唯心,如天马行空,放荡不羁。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我曾经真心快活。我想念山林,想念松风鸟语,想念明亮温暖的篝火,以及我们的“洞房”。

来不及爱你正文第十九章无忧的故事

章节字数:6580更新时间:08-05-0512:43

下雨了,雨珠淅沥地敲在窗上,像一首不成调前曲子。

无忧进门的时候,手中的伞一径地往下滴着水,脸上不知是汗还是雨,有种湿润的流光,身上穿着件黑缎绣花束腰蓬袖的民国小袄,白色长裙,裙摆上印着点点水渍,整个人清新雅致,像一朵初开的水仙花。

我惊喜:“这么大的雨,你还来看我?”

她微笑:“这样的天气,最容易伤春悲秋了,你又是那么敏感的一个人,难保不会胡思乱想。”

一种温暖的感觉立刻包围了我,我不由笑了:“真是的,就在你进门前,我还在背诵那首李煜的词呢。”说着,我当真背诵起来:“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无忧安慰:“想家了是吧?不过没关系,你就快出院了,那时,就‘梦里不再身是客,大被酣眠’了。”

她给我拿来了宋种的凤凰丹枞,她的珍藏。可惜病房里茶具不全,白糟蹋了好茶,可是对我已经是仙露一般了,不禁抢过牛饮一大口。

无忧忙劝:“别呛着,慢慢喝。”

我笑:“如果是妙玉在这里,一定骂我蠢物,但是换了无忧,却只会劝人慢慢喝。”

无忧说:“所以我算不得好茶人。”

“错了,是做不得出家人,茶禅一味,并不等于爱茶人都得出家。”

无忧眼中忽然掠过一抹忧伤:“可是,我倒宁可去出家。一了百了,无思无欲。”

我立刻抓住她语病,笑她:“这么说,你现在是有思有欲了?说说看,是谁把心中相思种成红豆?是谁把明月捻得如钩?”

无忧不理我。我顾自轻轻唱:“是谁把心中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碾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是谁把空中明月,捻得如钩?待我来抟月作镜,照人间团圆永久……”

唱了一遍又遍,无忧仍是不响,我央求她:“好闷哦,说说你的故事来听,好不好?”

“我?我有什么好说的?”无忧推脱。

我佯嗔:“我所有的故事对你来说都是透明的,而你在我面前却像一堵墙。”

“是吗?这就是我给你的感觉吗?”无忧看着我,眼中掠过一抹深思。

我立即就后悔了,赶紧道歉:“我不是这个意思,无忧,我没有想逼问你隐私的意思。”

“也谈不上什么隐私。只不过那些往事,我已经很久不愿意提起了。不过,它们在我心里闷了这么久,其实我也早就想同你好好谈一谈呢。”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把你的过去告诉我?”我有几分惊喜,却又为自己八卦的好奇心感到羞涩,“无忧,你知不知道?我一直觉得你很神秘呢。”

于是,那个阴雨的下午,我终于知道了无忧的故事。

我一直猜测无忧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却没想到是这样曲折离奇而又怆恻凄迷……

无忧的初恋,是一个叫做程的人。他是她的大学学长,比她高三届,在她上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和托福考试。那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他们还是恋爱了,而且爱得深沉而热烈。

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钱,可是坐在面馆里吃加了太多辣子的拉面却可以吃得兴高采烈而又热泪盈眶,她常常不知道那眼泪是因为辣,椒还是因为对他太强烈的爱。

她每天抢一样地从他的时间里刨出一分一秒与他相聚,抢到了,却又什么也不做,只是手牵着手静静相对着,一分一秒地数时间,每见一次面就离分别更近一分,所以每一次相会都成了生离死别。

“我爱得很辛苦。”无忧说,“每次同他见面都害怕是最后一次,我们在相聚的时刻谈论着分离,离愁别绪从我们一相爱开始便笼罩了我们,使我们几乎还没来得及享受恋爱的甜蜜,就已经尝尽了相思的苦楚。在花树下,他对我一遍遍地许诺:“我会回来,我一定会回来。时间和距离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我信了,我是那么信他,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爱情,相信爱情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所以也相信他会同我一样,坚贞,执着,守卫我们的爱。可是,原来没有……”

“没有?”我立刻抱不平起来,这样深这样纯的感情,这样美这样可爱的女孩,是可以辜负的吗?

无忧微微停了一下,继续说:“那年秋天,程终于取得资格赴美留学去了。在机场,我死死抓住程的手,哭得泣不成声。但是程的眼睛里并没有太多的离情,他的心已经提前飞到了美国,不再流连于我的身上。

“程有一个好朋友叫祁盛,他看我哭得太厉害,就提出要送我回家,走到半路,又改主意说不如去海边散散心。我们来到了付家庄,在沙滩上抱膝坐下。他并没有安慰我,只是有意无意地对我说起他同程小时候的一些趣事,逗得我忍不住笑起来。

“那以后我常常找祁盛聊天,听他给我讲程的故事,百听不厌。每当同祁盛在一起,我就觉得程又回来了,我好像和程很近,很了解,从没有分开过。我在给程的信上告诉他我同祁盛的友谊,向他本人重复祁盛告诉我的关于他自己的童年。但是程很少回信,有关他的消息我反而常常要从祁盛那里听说,这使我往祁盛处跑得更频了。

“一天祁盛又把我拉到海边,递给我一封信,很严肃地说:‘程托我劝你一些话,可是我不想说,因为我觉得你有足够的勇气自己消化这件事,所以,还是你自己来看信吧。’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预感,第一个念头是程是不是出事了,我这样问祁盛,并且一把抓过信来。可是程什么事也没出,他活得很好,太好了,已经拥有一个才貌双全的留学生女友并且即将订婚,他只不过是变心了,移情了,不要我了……”

无忧的眼睛湿润起来,闪着晶莹的泪光,我从来没有看过她这样感性的一面,自从相识以来,她始终是那么冷静,平和,在我眼中,她几乎是理智的化身。可是现在我才想到,其实她也只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木过才大我几岁,也同我有着一样的感情的痛苦与挣扎。

她抹了一把泪,继续说下去:

“在那以前,我一直以为,程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如果有一天失去了他,我一定活不下去。可是那天,看到他比求爱信还来得婉转优美的绝交信,我却很平静,平静到我自己也想像不出的程度,我没有呼天抢地,没有破口大骂,甚至没有自怨自怜,我几乎是被吓傻了,甚至还在轻轻地笑着,轻轻说:‘他没事就好。’我的那个笑,后来被祁盛形容为‘只有天使才会有的笑容’。

“然后我就把信细细地撕碎了,在沙滩上挖一个小坑埋了起来,从此埋葬了自己的初恋。我静静地做这一切,做得仔细又郑重,好像在举行一种仪式。

“我本来一直没有哭的,可是这时候祁盛站起来走向我,就在他的手刚刚放到我肩上的一刹那,我猛地抓住他的手扑到他膝上流下泪来。我哽咽着,抖动得像一片风中的叶子,泪水无止无尽地涌出,却只是哭不出声。

“那天从海边回来,我就病了,我没法不消沉,每天都昏昏然地想着爱情到底是什么,怎么可以说来就来说去就去,怎么就能这样轻易地结束。

“我一直幻想着他会回心转意,每一次电话铃响我都想是他打来的,每一次敲门声我都以为他回来看我了,但是没有,一次也没有。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自从那次托祁盛带给我那封信后,就再没有片言只语。

“祁盛每天带了礼物来看望我,有时是鲜花,有的是水果,有时只是一本流行小说或几张CD。他从来不提起程,如果我不想讲话,他也不会勉强我。他一直都不是多话的人,可是只要他在那儿,我就会感到安慰。他总是默默地坐在我的床前,随手拿过一只苹果或梨,用心地一圈圈削着,整只水果削完了,皮还连在一起,可以完整地附着在水果上,仿佛藕断丝连……

“直到他死后许久,我想起他,还总是他坐在我床前低头用心削水果的样子;沉静,温和,犹如兄长。”

“他死了?”我忍不住惊叫出来。

无忧点点头,有一滴泪从她的眼中滚落下来,滑过她姣好的面颊,落在白绸子裙上摔碎了。

她接着说:“祁盛第一次同我谈论死亡是在一次酒后。那时我的身体已经康复,而且已经开始在报社上班,可是心,我自认仍是伤兵,于是非常依赖祁盛,每天只想同他在一起,几天不见他就觉得心里空空地不踏实。

“正像程离开后他安慰了我的相思一样,在程彻底地告别后他又安慰了我的失意。那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祁盛为我庆祝,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喝了很多酒,不停地向祁盛说话,说得最多的自然还是程。我说程伤我太重太深,说有人告诉我治愈失恋的最好方法是再谈一次恋爱,我说我好想再恋爱,并醉态可掬地指着祁盛问他:‘阿盛,你喜不喜欢我?你为什么不是我男朋友?’

“祁盛盯着我,低低地却是郑重地说:‘如果我可以少爱你一点,如果我不是那么在乎你的幸福,如果死亡不是离我那么近,我早就向你求婚了。”

“那是他第一次提到死亡。可是醉酒的我并没有想他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酒醒之后我就把那天的事忘记了,而他也没有再提起过。那以后我们仍然出双入对,无话不谈。但是程的名字已渐渐不再提起,却开始越来越多地设想彼此将来的样子。他说他希望开一个茶馆,由他来做老板,而老板娘是个美丽沉静的女子,坐在沉香屑的幽芬里摆弄茶艺。他说这话的时候,深深地看着我,眼里写满了企盼与渴望。我开始有一点感觉,可是因为他始终没有向我表白,也就没有引起我的重视。

“那时候我已经在报社升到首席记者,专门追踪报道重头稿件,在一次对黑社会的追踪报道中,我发现祁盛同我追踪的公司好像有联系,我去质问他,他只是含糊其辞,我告诉他如果当我是朋友就请立刻辞职,他看着我,神情十分痛苦,可是就是不点头。我气极了,气得掉下泪来,很大声地告诉他:我们绝交!

“当时我并没有细想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生气,其实,一个朋友对于职业的选择,即使我不赞成,又何必那么在意呢?我并不知道,其实那时候我早已爱上他,所以他的言行取舍才会令我那样失态,并且,因为他的拒绝而那样难堪和激动。”

无忧哭了,眼泪源源不断地流下来,她也不去擦一下。我被这种悲剧的美震慑了,甚至忘记要去安慰她,只是默默地听她讲下去。她的声音清冷而忧戚,充满难言的哀伤:

“巨大的失落感使我拒绝再面对他,我们忽然便生疏了。但是每每吃水果时,我会忽然想起祁盛低头削梨的样子,不禁出一会儿神。

“过了大概一个月的样子,我追踪的案子渐渐有了眉目,有一天,我甚至误打误撞进了那个黑社会组织的总部办公室,正赶上他们几个头头在开会,而祁盛也在。我十分震惊,甚至忘了此行的目的,也忘了自己身在险境,竟然脱口而出,指责他与黑社会同流合污。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闯祸了,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那个黑社会老大抓住我,命令祁盛将我亲手处决,以此证明他的忠心。祁盛开枪了,指向他的老板……”

“呀!”我震惊地望着无忧,想像不到她的爱情经历竟然是这样的一场殊死搏斗,如果不是自己也亲身经历过惊险的逃亡,我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发生在现实中。

无忧与我相握的手忽然变得潮湿而用力,几乎攥疼了我,她的声音颤抖起来,那伤心的往事即使隔了这样久,在回忆的时候仍然让她难以自持: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祁盛的真实身份是便衣警察,他在那个组织里是个卧底,已经干了两年了,那个组织会日渐暴露甚至连我们报社都发觉到不妥,完全是因为他的功劳,本来在那一天他们安排了一次围剿的,他已经支开了所有眼线,如果我再晚去半小时,警察们就会冲进会场将匪徒一网打尽,可是,鬼使神差地,在半路上杀出了我这个程咬金,逼得他提前发动进攻,而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应,他为了我,为了我……

“他死后,他母亲交给我一个日记本,里面写满了我的名字。他在日记中说,他最大的渴望,就是将来可以和我在一起,开一个小小的茶馆,在沉香幽淡中侍茶,过一份宁静的生活。他说,不知道有多少次,他都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想向我求婚,可是想到他的工作性质,想到随时可能的牺牲,他就不敢说了。他还说,等到这次工作完了,他会向上级提出辞职,找一份相对平淡的工作,然后向我求婚……”

无忧痛哭起来。

我的泪也随之流下来,怎样的往事?怎样的爱情?怎样的伤痛?!

许久,我问:“后来呢?”

“祁盛死了,哪里还有什么后来呢?”

“不,我的意思是说,后来你怎么样?没有再恋爱吗?你那么漂亮,又那么好,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你。”

无忧长叹了一口气,终于抬起手将眼泪抹去了。

“祁盛去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我辞去了报社的工作,开了这间茶馆,因为,这是祁盛的遗愿。本来,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无法恢复过来了,直到……”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我立刻抓住不放:“直到什么?你是不是认识了新情人?你是不是又有新的恋爱了?”

“没有结果的。”无忧摇了摇头,停一下,又摇了摇头,苦苦地一笑:“也许我注定是一个不能够恋爱的人,第一次,我爱的人离我而去;第二次,我爱的人因我而死;第三次,我终于遇到一个值得我爱而他也爱我的人,可是又相遇得太迟,从一出现就注定了没有结果,是错误的。”

“为什么?只要你肯争取,没有爱是错误的。”

“可是,如果这爱伤害了别人的爱呢?”无忧反问我。

我愣住:“别人的爱,你是说,那个人已经结婚了?”

“差不多是这样吧。”

“结婚了就是结婚了,没结就是没结,什么叫差不多呀?”

“那么,就算是结婚了。”无忧又是苦苦地一笑,站起身来,“琛儿,我们不要再谈这些了。现在,我所有的故事都已经告诉你了,你不会再说自己在我面前是透明的,而我却是一堵墙了吧?”

我低下头:“无忧,对不起,让你想起这些伤心往事。”

“是我自己想说,在心里藏了很久了,难得说一次,也会痛快一些。”无忧重新握住我的手,此刻,她的手心又是清凉无汗的了,她说,“祁盛死后,我已经知道失恋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因为你爱过的人,纵使他不爱你了,可是知道他仍然还在这个世界上,还活得好好的,你也就觉得没什么可挂虑的了。即使不爱,也不必仇恨,毕竟,他曾给过自己一段开心的日子。可是死亡不一样,死亡就是没有,就是消失,就是永远不存在了,死亡就是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可能了……”

她没有把话说完,可是我已经听明白了,无忧的意思是说,她经历了那场刻骨铭心的生死恋后,已经有能力应付任何的伤心,包括失恋,所以,我不必再替她担心。可是,我仍然想知道,她刚刚爱上的那个人是谁呢?又为什么不可能与她有结果?在无忧诉说的时候,窗外的雨一直淅沥地下着,单调而执着,仿佛从远古而来,向永恒而去,永远也不打算停止。

这使我想起秦岭中的雨,落雨的时候,鹧鸪会在深山里呜叫,一声声喊着“哥哥,哥哥”,仿佛怕雨把哥哥淋湿了,唤他快回家来避雨。

我把妹妹鸟的故事对无忧说了:“无忧,还记得你跟我说的:五月初晴鹧鸪天’吗?在山里,每次听到妹妹鸟叫,—我都会想起你。”

无忧惊讶:“妹妹鸟?你是说布谷鸟?你弄错了,‘鹧鸪天’里提到的‘鹧鸪’和‘布谷’是两回事。”

我愕然:“鹧鸪不是布谷鸟的学名吗?”

“布谷鸟的学名是‘杜鹃’,‘望帝春心托杜鹃’的杜鹃。而鹧鸪的别名是‘鹁鸪’,发音和布谷差不多,难怪你会弄混。”

哦,错了,感慨赞叹了那么久的鹧鸪天,原来只是一个误会。

我低下头,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

无忧惊讶:“怎么这么不开心?倒好像你宁愿回到秦岭做人质似的。”

“其实,那段日子,我并没有做人质的感觉。”我忍不住诉苦,“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一辈子生活在山里。只是我太想家,想爸妈,想以然,也想你,可是回来以后,我觉得以然并没有我想像的那样在乎我,他每次来都吞吞吐吐,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

“是你想得太多了吧?分开一段日子,难免会有陌生感。”无忧劝我,可是不知为什么,神情有些不自然。

我叹了一口气:“也许吧,但我总觉得他有心事瞒着我,他好像并不渴望和我结婚。”

“不会的,我向你保证,以然一定会娶你的,他同你早有婚约,绝不会不负责任的。”

“你保证?”我笑起来,“你怎么保证?又要替我向以然做说客吗?”

无忧脸红了。

来不及爱你正文第二十章栀子花幸福吗

章节字数:5243更新时间:08-05-0512:44

当我终于离开医院回到家时,已经是两个星期后。

我房间的摆设正同梦中一样:窗台上一盆桅子刚刚开花,我自己亲手结的贝壳风铃在风中叮咚轻摇,床头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金庸武侠小说,翻开在北乔峰南慕容斗法一节。

惟一不同的,是梳妆台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并不像梦中那样落满灰尘。

以然在路上一直握着我的手,这时候才终于松开,眼红红地说:“琛儿,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我取笑:“你的心曾经离开过我吗?”

他蓦地脸红,急出一头汗来,我赶紧道歉:“开句玩笑罢了,这么紧张做什么?”

妈妈岔开话说:“闺女呀,你走了这些日子,我天天来这屋子里打扫,所有的东西都按你走的时候那样摆放,看着,就好像你还在家里一样。你走了两个月,妈就哭了你两个月。”

妈妈说着又流下泪来,我也不禁鼻酸,哦,妈妈,可怜的妈妈!

可是,我离开家原来才仅仅两个月吗?我几乎觉得已经过了一辈子。

以然识相地告辞,腾出时间给我们母女诉衷情。我送他下楼,在楼梯口,他惯例地回过身来吻我,不是充满热情的那种湿吻,只是礼貌地轻描淡写的小鸟儿的剥啄,轻飘的一下,便倏然分开了。我看着他的眼睛,希望像以往那样在其中寻找自己,可是,我失败了,那里面有的,只是惶惑与迟疑。我终于断定,以然是有心事瞒着我的,很重的心事,是什么呢?

回到家里,妈妈再无顾忌,开始絮絮叨叨地细说从前:“那天警察在姓钟的凶手家里找到你的信,说你要和姓钟的私奔,可把我给急坏了。幸亏了你那位开茶馆的朋友,她说你在这之前刚给她打过电话通知她报警,绝对不可能自愿和钟楚博走的,一定是姓钟的胁迫你写的那封信。大家这才明白过来。我就说嘛,我的女儿,怎么能做出逃婚私奔的丑事呢?,好在以然相信你。要不,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回你回来,医生替你做了彻底的检查,说你还是如假包换的黄花闺女,当妈的这才放了心,女儿啊,你也真是不容易呀!”

我一愣,就要流出的眼泪硬给逼了回去,心里不知该悲哀还是该愤怒。听妈妈的语气,仿佛我的保全声誉比保全性命还更可庆幸似的。

搁在从前,我一定难以接受这样的侮辱与轻视,居然不征求我的意见擅自对我进行处女膜检查,这无论怎样说都是一种侵犯。可是自从经历了那夜“观二惊梦”,自觉已经看破生死,一切无大碍。是不是处女,被不被尊重又有什么分别呢?

然而,这番话毕竟破坏了我回家的情绪,让我忽然觉得,其实回到城市并不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已经太久没有同人打交道,对人的交际礼节和价值标准都生疏了,以然,无忧,妈妈,都不再是我在山林中渴望怀念的那样。当然,他们对我仍然很好,很关心我爱护我,对我的归来表示了充分的欢迎,可是,总觉得有些什么东西不对了。是什么呢?

我想不清楚,然而,我觉得疲惫,觉得孤独,只想远离这一切,回到深山,回到我的洞房,与松风林海做伴。

我,竟然在怀念山林呢。

接下来的两天,家里时时宾客盈门,人人当我大难不死,绝处逢生。

可是我并没有死里逃生之感,倒觉得更像是南柯一梦,在大槐国里走了一遭回来。再看身边的人和事,多少有些依稀,有不能置信的市侩与琐碎。

也许我应该为这一点自责——包围在那么充盈到满溢的关心里,我却仍然感到孤独——所有爱护的眼神都不能温暖我,所有善意的笑都走不进我的心。

我的心失落在烟雨苍茫的山林间,被妹妹鸟的叫声牵住了,一声声无助地呼唤着:哥哥!哥哥!

谁才是我的哥哥呢?是以然吗?

从我回到家里以后,以然每天都会至少来一次,但是很少说话,总是忧心忡忡的样子,稍坐一会儿就告辞了,而妈妈望向他的眼神,充满窥测与担忧,这使我更感到茫然了。

桃乐妃叽叽咕咕地向我贩卖办公室新闻:“知道吗?自从钟经理走后,‘忠实’广告就被他的合作人接手了,新老板是个大胖子,一来就跟女秘书搞上了,苍蝇见血一样,别提多恶心了。现在想一想,倒觉得还是钟经理好,至少不会因为女下属不陪酒就送她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什么三寸金莲?”我有些发呆,脑子明显不灵。

“就是穿小鞋啊。”桃乐妃笑,“新来的老板可就不一样了,公司凡三十岁以下略有姿色的女土都改做了应召,下了班,不是陪他喝咖啡就是陪他吃饭,美其名曰谈工作。哼,外面人说起咱们还挺羡慕,以为坐在空调房里打打字就是一天,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岂不知心里苦着呢!白领的行头,粉领的营生,蓝领的收入,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落牙齿和血吞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