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九九都赞同我的话了。”安岑搂紧九九和吕颖的肩膀,声音清脆,“你爱了乔漠20年,也是该有个结果了,如果他还是不懂得珍惜,那么,就让他孤独终老吧。”

这话惹得九九和吕颖都笑了起来。

吕颖想,她确实要去解决这件事情了,岁月不等人,她总不能一辈子等他吧?

她才不要做那个生也猜不透,死也猜不透,发白透的那个可怜女人呢,她吕颖,从小打遍一条街,将邻居家的小男孩都揍过,又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后半辈子活在可怜中呢。

她要奋起。

晚上是秦初跟安岑的新婚宴会,兰仲文临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只留下九九跟吕颖站在长形餐桌前选食。

头戴白色高帽的外国厨师正在切烤肉,褐发碧眼,笑容热情。

九九和吕颖接过他递来的小块牛排,用英文向他道谢。

远处的高台上。

安岑拿着一杯香槟,头发盘成高贵的发式,着一条火红长裙,身材玲珑。

她身边站着英挺的秦初,两人的手臂松松挽着,站在高台上向宾客敬酒,郎才女貌。

台下突然有个宾客问及他们年少时的恋爱故事。

国外的婚礼都是这样的,尤其秦初是一个那样优秀的年轻人物,这使得宾客们更加好奇,他们热烈看着他的新娘,这个黄人女子,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司仪将话筒递给秦初,掌声热烈。

秦初笑容明媚,正想接过话筒,却被安岑拿去了,她红唇妖媚,拿着话筒,用中文讲了一大堆话。

宾客们都困惑地听着,中文对一群美国人来讲,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只有秦初一个人忍着笑意。

安岑一直讲一直讲,直到宾客们都郁闷地皱起眉,她才止住声音。

万籁俱寂的台下。

安岑静静看着,轻轻托起手中的话筒。

“几年前,如果我随着秦初来到美国,你们所听到我讲的话,那就是我的世界,你们的语言,对我来说就是鸡同鸭讲,我一句也听不懂。”

纯真的美国腔在空气中轻轻萦绕。

秦初猛地一怔,扭过头凝视安岑,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安岑是什么时候学会英文的?

安岑也看着他,简练的美国腔掷地有声,“秦秦,几年前,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不会说英文啊,如果随你来美国,你可想而知,我的世界有多么糟糕么?”

“也许你觉得,就算我什么都没有,我还有你,你会说英文,我可以依赖着你。又或者,你想的是我只是来度假的,会不会说英文并不是很重要,只要身上有美金,我就可以生存下去。”

“可是,我亲爱的秦秦啊,我是个要强的女人,我从小就受着孤立的思想,父亲教我拿枪喝酒,都是为了锻炼我的胆识,让我可以活得有担当,有傲骨。”

“我很感谢父亲对我的教育,要不是有他的严厉,早在秦初与我分手那天,我就撑不过那关了,也许,我会终日以泪洗面吧。我是如此地深爱着秦初。”

“然后突然有一天,秦初要我陪他出国,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励志要做女强人的女人,如果折掉她的翅膀,把她关进一个金丝笼子里,她会开心吗?让一个不会说英文的人,来到国外生活,听着身边的人聊得欢快,却一句也听不懂,就像被世界隔绝摒除了一样。”

“亲爱的秦秦,你曾说过,你为我着迷,是因为我身上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刚柔并济,这股气质,让你眷恋了我十几年,如果,当初我变成一个只能依附在你身上的可怜女人,那么,你是否还会喜欢我这么多年?”

安岑看着秦初,眉眼妩媚,但眼底深处,却蜷着股凛凛的英气,“亲爱的秦秦啊,正是因为你迷恋的不是我的美貌,不是我的家世背景,也不是我的身材,而是我的本性,所以,我更要让我的本性保持下来,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忘记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重聚的一天。”

几年前,她因为不会英文,离开了秦初,她说不会等他,却在暗地里,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渐渐将英语掌握了起来。

今日,她已可以对外国人的提问对答如流。

可以说,她与秦初的爱情,并不是说只有秦初一个人在努力,有些人,重来不承诺,但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如果安岑没想过有重聚的一天,那么她又何必去学英语呢?还是学的美国腔。那是因为,她早就想好有一天,她要回到秦初身边。

秦初怔怔地,接过她手中的话筒,眼珠浓黑迷人,“你是说,你一直在等我?”

安岑含泪点头,“是的,秦秦,这些话,我就想对你说了,可是我怕我办不到,所以我只能等到实现的这天,再来告诉你,我一直在努力学英文,因为,我想以最骄傲的姿态,回到你身边。”

秦初突然抱住她。

毫无预兆地抱住她!

“谢谢你,安岑,我觉得我好幸福。”他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是那样虔诚,那样快乐。

掌声雷鸣。

安岑紧紧与他拥吻。

灯光突然暗了下来。

所有宾客都疑惑地张望着四周,小声议论。怎么回事?灯光为什么突然暗了?

黑暗里。

秦初拿着话筒,用纯正的英文说:“很多年前,我与我的妻子有一个误会,我想,今天是时候解开了。”

话音刚落。

秦初身后的大型荧幕亮了起来。

镁光灯闪得令人眼前发花。

九九和吕颖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荧幕上的画面。

荧幕中,秦初穿着白色的衬衫,清爽俊美。

他坐在满是阳光的客厅里,手中是一沓粉色硬纸,他低下头,取过一张硬纸,仔细地叠出一朵粉色玫瑰。

叠好后,他出神地看着那朵逼真异常的玫瑰,良久,他抬起头,对着镜头勉强笑了下,眼珠苍凉,“安岑,我终于学会叠这朵玫瑰了。”

以他苍凉的笑容来判断,这段录影有些年岁了,他的头发很短,眼珠很凉。

他捧着那朵玫瑰,看着镜头。

好似镜头是他魂牵梦绕的恋人,他的眼角悲伤深情,“安岑,我告诉自己,当我学会叠这朵玫瑰,我就把这个视频寄给你。”

他低头笑了笑,把玫瑰递到镜头前,才寂静着声音说:“你知道吗?用纸叠出来的玫瑰,是永远不朽的,很多年前,我想要叠一盒玫瑰送给你,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是不朽的,可是我叠不出来,那个周六,我在图书馆里照着图画书的指示叠了很久,我始终学不会。”

“然后,阿希出现了,她看着指示,一叠就会。后来,她说她帮我叠,岑,其实我知道,她是你的姐妹,我应该远离她,可是为了送给你不朽的爱情,我同意了,我每个星期六日都与她在图书馆里叠玫瑰,倒数着你生日的到来,想象着你收到礼物开心的模样,我就每天都好开心,直到那天。”

“你误会了我们,原本,只要我把这个礼物送给你,并且向你解释,就能解开误会的,可是我又想,如果我拿着阿希叠的玫瑰去送给你,你一定会更生气的,所以,我没有送给你,我放弃了这个机会,将那盒玫瑰扔掉了。”

“其实错不在你,错在于我,安岑,如果不是因为我半途而废,拜托阿希,就不会出这样的事了,所以我惩罚自己,学会叠这朵玫瑰,并且每天叠一朵,用到忏悔我的对你的爱。”

说到这里,镜头一晃,来到一间房间前。

白色房门慢慢打开——

阳光充沛的房间。

纸制玫瑰悬挂在天花板上,似一串一串晶莹的玫瑰珠帘,挂满整个房间,繁华得望不到尽头。

2000多尺的房间,放眼望去,竟是被粉色的玫瑰淹没了,秦初掀开一串玫瑰帘,身后手边,全是缠缠绕绕的玫瑰,娇艳得仿似要随风飘出冷香来。

他笑容苍凉,“安岑,一天一朵,我已经叠了这么多朵了,你怎么还不回来?”

荧幕外。

宾客们都惊怔赞叹地望着那唯美浪漫的玫瑰海,一时忘了呼吸。

安岑也不例外,她惊讶地捂住自己的嘴巴,被感动得眼瞳湿润,“秦秦,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你不把这个录像寄给我?”

“三年前,我寄了,我日盼夜盘等了两个月,结果海关告诉我,我的录影被扣押了,原因是安检机检测不出是什么东西,属于敏感物,所以被扣留了。”

安岑微微长大嘴巴,凝视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咬住嘴唇,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他,“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秦秦,那间房子在哪,能带我去看看吗?”

“就在这幢城堡里,我等下带你去看看。”秦初回抱住她,眼珠凉淡,却又携着丝快乐的孩子气,想来,他也是极幸福的。

掌声在一次雷鸣响起。

宾客们都用力拍掌,感慨着两人的深情。

柔亮的灯光下。

秦初横抱起安岑,快速走向属于他们的新房,他的眼睛出奇的温柔,此刻,他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九九和吕颖跟在闹洞房的人后面,直闹到秦初求饶,各种卖萌撒泼,唱歌跳肚皮舞。

平日里那个凉隐的男子,今日全没了形象,他把领结带到头上,喝酒喝得脸红红的,双手合十求九九和吕颖放过,又包了红包,她们才肯放过他,让他进洞房去。

见他心急紧张得毫无章法,九九和吕颖笑得差点岔气。

那晚,九九没急着回房间去,她跟吕颖坐在后花园里喝香槟,吕颖说:“九九,你知道今天早上兰少让我去查什么了吗?”

“什么?”九九靠在她肩上,微醉的眼如漫天星辰,亮得要人晃神。

吕颖也喝得迷瞪瞪的,双颊绯红,高举着香槟杯,“查一个人的地址,九九你猜是谁的地址?住在美国的。”

九九迷糊地想,半响,摇了摇头。

“笨九九,你小姨啊,她不是定居在美国了吗?兰少说你肯定很想她了,要带你去看望她。”

“小姨…”九九一下清醒过来,小姨啊,那个张扬霸气的女子,已经有六年不见了,不知道姨父的身体怎么样了,是否安康?

“九九。”吕颖突然安静下来,“小岑嫁给秦初了,估计是不会和我们回香港了,所以呢,明天我就要先回去了,你跟兰少在这里多玩两天吧,去看看你小姨,也陪陪小岑,来个四人约会吧,一定很烂漫的。”

她一点笑容也没有。

九九用力抱住她,眼珠微醉却宁静,“小颖,你说什么傻话呢?要玩一起玩,不许你先偷偷回去,还有,我们永远都是姐妹,不会因为谁结婚了就离开谁,岑姐找到自己的归属了,我们要祝福她,不在一起了,并不代表分开了,只要我们的心系在一起,我们就没有分开过。”

“嗯。”吕颖的头和九九靠在一起,黑发下,她的眼眸晶莹,“心系在一起。”

“嗯,心系在一起。”

------题外话------

最近很多宝贝问我,兰少什么时候完结,序序在这里做下回应,兰少下面还有一卷,卷五:盛世豪门。

关于番外,《兰少》番外只有一个人物,那就是蔚北北。而易珈蓝故事会作保留,也许某天易珈蓝的故事会变成兰少的系列文,但是这个故事还没规划好,所以暂时不面向大众。

卷五是写婚后的豪门世界,关于先生帮和太太帮的,现在是卷四的结尾,序序在陆续交代一些人物,要结束他们,人物结束后,这些人不会出现了,才可以出现新人物,序序写故事可能跟别人不一样,每一卷,序序都是用一部一部来规划的,必须全部交代完,才出现新人物,么么哒。

、第三十九章 城堡滑雪

清晨九九从被窝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回到房间了,她的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

兰仲文站在阳台上接电话,九九听到他说:“沈羽轻邀请我?知道了…你帮我回复他,下个月7号的慈善晚会我会参加的。”

九九本来想问谁打来的,但是地面冰冷得仿佛泛着寒气,天寒地冻的,她不想离开被窝,于是窝在里头等兰仲文走进来,才笑着问道:“谁打来的?”

“你醒了。”他走过来,揉了她的头发,面容高贵俊美,“顾融打来的。”

话音刚落,两人都沉默了。

“岑姐结婚这事,顾融知道了吗?”良久,九九打破了沉默,顾融一直喜欢岑姐呢。

在九九的印象里,几年前的顾融是很喜欢和各种女孩嬉闹的,可自从认识岑姐后,他都收敛了,看得出来,他很喜欢安岑。

九九觉得,自己认识的人里面,似乎每个人都这么专情,每个人都在爱情长跑的马拉松上努力奔跑,有些已经跑到了尽头,而还有一些人,仍然在路途上,或者停留,或者前行。

岑姐结婚了,顾融一定会很难过吧。

“他知道了。”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他说,让我们替他祝福安岑。”

九九没说话,叹了口气,其实,顾融也是个蛮好的人,虽然嘴巴贱了点,但心地是好的,对兰仲文,也是忠心耿耿。

“九九,人生就是这样,有人得到了爱,也有人失去了爱,得到爱的要好好珍惜,而失去爱的人,说不定在下一个路口就遇到爱了,世界瞬息万化,我们既然出来玩了,都不要为了这些事难过,好吗?”

九九点点头,又抬头,“兰花儿,今天是不是要去看小姨。”

“你已经知道了?”他微微惊讶。

“是啊,昨晚小颖喝醉了告诉我的。还有,你给小颖放几天假吧,岑姐这就结婚了,就让我们几个姐妹多聚几天吧,让我们在华盛顿好好玩玩吧,就当是最后的告别了。”

兰仲文想了下,露出个笑容,“好吧,就让你们多聚几天吧,你快去洗脸,我们要去看小姨了。”

“好。”

昨晚是安岑跟秦初的新婚夜,今天估计会很晚醒来,所以兰仲文没通知他们,跟九九两人顶着雪花坐进了一辆加长林肯车里。

这辆加长林肯车并不是秦初的,也不是兰仲文的,因为司机和管家的态度非常生疏恭敬。

九九断定,这辆车应该是小姨派来的,她钻进车里,把御寒的耳罩取下来,“这辆车是小姨派来的吗?”

“是的,她派来接我们的。”兰仲文帮她把安全带扣好,声音温柔,“九九,你先休息一下,我们要上山了,路途有点远。”

“山上?小姨住在山上?”

“是,等下有滑雪可以玩的,你高兴吗?”

“真哒?”九九双眼放光,摸着手中毛茸茸的耳罩说,“那岑姐和小颖她们都来吗?”

“来的,我已经把地址交给管家了,他们晚点都会过来的。”他笑容浅浅,随手翻了翻车上的报纸,面容安谧。

九九一上车就会犯困,所以趴在兰仲文肩上小憩,汽车平缓前行,往白雪皑皑的雪山绝尘而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汽车拐进了山道,两旁都是冰封的树木,九九靠在兰仲文肩上,睡得香甜。

兰仲文收回注视她的目光,望了车窗外一眼,白茫茫的世界,就像进入了冰雪幻境里,眼前一片发花。

一幢巍峨的城堡在风雪中逐渐浮现,红瓦尖顶,壮观极了。

不远处,四只萨摩耶拖一辆雪橇慢慢滑来。

那雪橇上坐着一名优雅贵气的女子,她穿着30年代的风格,白衣红唇,就像是从冰雪中挣脱出来的冰雪女王,美艳不可方物。

那人就是易珈蓝了。

她的唇性感得无可救药,涂着俄罗斯大红,坐在雪橇上,微微翘着。

加长林肯车里的司机看见来人,立马停住了车。

“九九,你醒醒,已经到了。”

九九感到有人在拍她的脸,慢慢挣开眼睛,焦距慢慢变得清晰,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兰花儿,怎么了?”

“到了,小姨就在我们眼前呢。”

小姨?!

九九霍地一下坐了起来,小姨来了?

她从窗外看去。

冰雪封天的雪地里。

易珈蓝利落从雪橇上跨下来,没有带御寒帽,也没有御寒镜,好像一点都不冷,犹自飘飘逸仙。

她戴着皮手套的手拍了拍玻璃窗,指着雪橇,“下来玩玩啊。”

一身磊磊的潇洒劲。

“小姨!”九九高兴地打开车门下车,与易珈蓝紧紧拥抱。

“能别叫小姨吗?那么老,叫我珈蓝吧,我最喜欢装嫩了,这样我觉得年轻有干劲。”易珈蓝嫌弃地看着九九,弯起红唇,“九九,这么多年不见,你们过得还好吗?”

“好呢,小…珈蓝,你过得好吗?”

“嗯呢。”她点头,岁月似乎在她身上停止了流动,四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和6年前没什么区别,冷艳性感。

易珈蓝仔细地端详了九九许久,见她面容温柔宁静,显然小日子过得不错,她笑着说:“我前两天才从英国回来,没想到就碰到你们来华盛顿了,怎么样?华盛顿好玩吗?”

“吃是吃过好几家了,至于玩嘛,还没去呢。”九九秉承旅游就是吃的宗旨,已经吃过十几家风味不同的特色小餐厅了。

“你啊。”易珈蓝点了她的鼻头一下,“出来就是吃,对了,姐姐现在过得好吗?我听说她办了个残障人士福利院,很忙吧?”

“是啊,老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我每次约她出来喝早茶都被拒绝了,嘿嘿,小姨你跟老妈也好多年不见了吧?”

“是呢,都忙呢。”

“小…”见易珈蓝瞪着眼,九九赶紧改口,“珈蓝,你去英国干嘛?玩吗?”

怎么老是改不好啊,九九纠结的想着,吐了吐舌头。

“不是呢,去看郁循的病,还是没好呢。”她叹了口气,眉眼却不消极。

易珈蓝,是九九见过的最坚强的女子。

“姨父的病…”九九楞了下,兰仲文适时接口。

“珈蓝,姨父的病是良性血管瘤?”他的声音柔中带寒,与易珈蓝对视,笑着点了点头。

算是打招呼。

“是呢,良性的,不至于有性命之忧,但是却很难治好。”

“现在是第几次手术了?”

“第六次了,哎,那血瘤老是重复衍生,也不知道为什么,衍生的速度那么快,每次都是刚刚动完手术,一两个月后就衍生了。”

兰仲文和九九都没说话,主要是不知道能说什么,安慰的话,相信小姨是不需要的。

所以人一生都不可能是无忧无虑的吧,姨父生来叱咤风云,一生站在香港的尖端,可惜身体一直不好,病魔折磨了他一生。

听说他12岁就被发现了脑血管瘤,动过手术,手术失败,高考时也动过手术,一样失败。

每次肿瘤取出来,没一两个月,又开始繁衍。

“你们不用难过啦,没事的,我和他都看开了,能相伴多久就算多久吧,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快乐一天是一天吧,还有,这里冰天雪地的,先回城堡吧,免得着凉了。”易珈蓝把两人领上雪橇,吹了一声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