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很会喝酒的人,什么时候该喝到什么样子,她都有分寸,这一杯下去,就真够了。

不料手刚端起来,一只手从斜刺里伸出,挟裹着怒气稳稳钳住了她的手腕。接着,她眼前忽然闪过一道黑影,她抬头望去,一看之下,她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意“噼里啪啦”地沿着脊柱往脑子里冲去,整个人仿佛都掉进冰窟窿里一般。她骤然清醒了,咬了咬唇,她六神无主地嗫嚅:“林……”

她发誓,长这么大,从没有一刻,她像现在这样心虚害怕,就像那种第一次作弊被老师抓了现行的心虚,她只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灯光下,穿着黑色外套的林越诤突兀地站在那里,面色是病态的苍白,脸颊上透着一丝酡红,不知是高烧烧的,还是被气的,他唇角向下抿着,面容冷峻地盯着舒旻,盯得舒旻胆寒。

那是怎样的一个眼神,冷硬而犀利。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舒旻完全知道他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怒其不争,怒她的不懂自爱。

被他盯得几乎哭出来的时候,舒旻不知哪里来的劲儿,被他钳住的右手腕开始使劲儿挣扎,似要挣脱他的掌控。林越诤一言不发地按住她的手臂,凛冽的眼神里透着一股不可违逆的气势。舒旻哪里服气,一边含泪怒视着他,一边伸出左手使劲掰他钳住自己手腕的指头,不料看似病弱的他竟那么有力气,手指像钢铁般冷硬有力。

舒旻红着眼睛睨他,像一只被激怒的兽,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见她还在挣扎,他眉一皱,忽然伸手将那酒杯从她手里拽出来,“啪”的摔在地上,那一声像砸在舒旻心里,她被吓得颤了一下,下一秒,她猛地低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那一口分明咬得极重,但是他岿然不动地任她咬着。她便也不客气,死死地咬住他的手腕,良久,咬得她自己嘴都麻了,她才松口,仰面看着他,抿紧的嘴死死往两边扯着,面部表情扭曲成一团,止也止不住的眼泪从她眼角滚落。

林越诤眼神一黯,严酷的脸上忽然有了点人情味,他略松了舒旻的手,用异常冷酷的声音说:“跟我走。”

舒旻大力摔开他的手,站起身,嘶声吼:“林越诤,你凭什么管我?”

整间酒吧的人都朝他们两人这边看来,一旁的酒保小心翼翼地缩在一旁,犹豫着不敢上前索赔。

林越诤的声音平静稳定:“我再说一次,跟我走。”

舒旻还欲开口反抗,林越诤眸光骤然一沉,一把将她拽近,一手抓紧她的双手,一手将她整个人丢到肩上扛起,大步流星地步出酒吧。

舒旻一路挣扎,不是头撞到电梯门上就是脚踢到墙壁上。

盛怒中的林越诤手都有些发抖,掏钥匙开门的简单动作,他都半天才完成,开门时,一直沉默的他喘息着开口:“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作践自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罔顾别人的好意,很有意思,是吗?”

顿一顿,他怒意更盛:“你自甘堕落,要疯、要死就给我疯远一点,死远一点,不要在死在我眼皮底下!”

大力推开客房的门,他粗暴地将舒旻丢到床上,等气稍微喘匀了一点,他冷冷说:“好好待着。”

说罢,他返身关门,“咔哒”一声响,门从外面落了锁。

舒旻从床上跳起来,冲到门边拍门,歇斯底里地喊:“林越诤,你这是绑架!你这是囚禁!”

门外,林越诤冷厉地说:“那你去告我!去啊!”

*

客厅里没有开灯,林越诤沐着黑暗立在窗前,面无表情地望着楼下宽阔的马路。

他一早就预感舒旻不会老老实实地回学校,在她下楼后就一直站在窗前目送她走,看着她孤零零蹲在马路牙子上那一刻,他承认自己的心又软了。曾有一度,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心如流木的人,终此一生都会沿着人生这条徙流漂泊而下,按照既定的轨迹,行走于水中央,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

然而他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同一个人心软。第一次心软,他将烂醉在酒吧的她送回学校,只是想看看自己还有多少人性的光辉;第二次心软,他将她从肖总那里拉回,他想看看自己能否收放自如。于是,抱着一种浅尝辄止的心态,朝她搭一把手,施舍完了,随时收回;第三次心软,他看见她冒雨站在街上兜售打口碟,他叫EVA买光了她的碟,他跟自己解释,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次了。

然而,他的车,终究还是回了头。

再以后,他便索性回避这一切思考。只想着,总有一天她会消失,总有一天,他二人还是会像以前那样,桥归桥,路归路。

直到刚才,看着她不知死活地又进了酒吧,他的心仿佛被什么重重地戳了个洞,一股压抑多年的巨大情绪忽然从那洞爆发了出来,然后他活了,像一个真正的活人那样,会震怒,会心疼,会恐惧,会在乎——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心。

他从窗前回身,万分疲惫地坐在沙发里,眉心蹙成一团。他伸手支住额角,迫使自己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眼皮重得睁不开了,疑心自己要睡去,却又觉得脑子比任何时刻都要清晰,过往的很多陈旧画面像是被谁掸去了烟尘,无比清晰地在眼前无限拉伸、轮放。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异样,迷迷蒙蒙地探手一触,竟触到一指湿润冰凉。他遽然睁眼,在这将明未明的破晓时分,深深、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

林越诤冲了一个澡,干干净净地换了一身装束,外面天还未亮,只透着些朦胧的光,他推开客房的门,客房里一片漆黑。他的眼睛好半天才适应了客房的黑暗,舒旻蜷缩在沙发上的身体渐渐显出了轮廓。林越诤放轻脚步走到她面前,似怕她在睡梦里感到压力,又在她面前蹲下,仰面看住她。她的睡相很安静,一双瘦白的脚稚弱地赤着。

他心中微微一动,从床上抱了薄被,盖住她的脚,扯着两个被角往她身上覆去,就在这时,沙发里的人忽然低低地呢喃:“我难受。”

林越诤疑心她是在说梦话,手滞在半空,半晌没有动。片刻后,他将手里的被子放下,裹向她的脖子,将她整个人轻轻裹成一团,他的手没有撤回,就保持着那个半蹲在她面前为她盖被子的姿势说:“我知道。”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舒旻又低低开口:“你有过那种没有出路的感觉吗?”

声音疲靡,像是旧唱机里的人儿在唱歌,透着不真实。

“有过。”林越诤说,“都会过去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愉和不幸。”

第二十三章

舒旻真正醒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整间屋子里空无一人,她套上鞋,悄无声息地离开。

出了地铁,舒旻快步走在通道里,上台阶时,她目光一掠,还是看见书报亭里新一期《精品》的封面,八开的全铜版纸报纸旗帜样地挂着,质感极强的黑白大片上,一个线条利落,长相异常坚硬,双眼却透着孩子式迷茫的男人突兀地立在那里,不媚不俗,面无表情,似要挣破封面,迎面而来。

舒旻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任前后两侧人来人往地冲刷。报刊亭的老板看了她几眼,她才醒了神,掏一块钱买了报纸,站在角落里翻看。

到底是关锦华,《精品》的封面和人物专访都能随时拿到,舒旻看着明显记者代笔的人物专访,恍惚极了。以前她和陆城南没少买过《精品》糊墙,有一面墙上抬眼看去,不是周迅就是章子怡要不就是范冰冰,她每每一边看头几版的奢侈品一边说编辑的文笔装X,却又忍不住买。

她未曾想过,有一天会在《精品》上看到自己相熟的人,而且是那么熟的人。好像时间只那么瞬了一瞬,他就已经成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人了。

看完专访,她就去唱片店找到他新出的那张唱片,唱片店导购大肆推荐,说此人是创作型才子,当红炸子鸡,懂行的人爱他有才,不懂的人爱他够帅,总之是年度必买唱片。

舒旻站在唱机前试听,罩上耳机,闭上眼睛,整个世界又是他那仿佛伸手可及的声音。眼前闪过往日他拿着唱片小样一家家公司推销,失败后握着小样坐在胡同口发呆的样子。不是没有唱片公司要他,但是那些公司无一例外让他丢掉摇滚唱流行歌曲,有家公司的老板异常喜欢他,甚至拿了一首一听就会大红的歌引他入蛊,苦口婆心地让他摘掉耳钉,蓄长头发做偶像。他往往是毫无转寰余地地拒了,回来也是不置一词。最后,他终于放弃了,安心做一个摇滚歌手,一个场子串一个场子,把每一个酒吧当成他的红磡,不疲不惫。也就是那时,他从背后抱着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音乐和舒旻不能含糊。不能妥协。不能放弃。”

现在,他终于做到了,他让自己的唱片站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上,让来来往往的人为他瞩目。唱片里的歌,她熟得不能再熟,可是经过专业团队的精心制作,一切声音干净得如雪山上的融雪,或荒凉、或激烈的器乐,冷却深沉饱满人声,完美得让舒旻都动容。

良久,一滴透明的液体从舒旻的眼角落下,她的嘴角上忽然浮起一丝笑意,在这样一个清晨,她忽然释然了,放下了,她觉得这样未曾不是一种成全,她原不该禁锢他。

*

舒旻刚到宿舍楼下就看见了室友余梦鸽的白色保时捷。前几天院里刚出了通知,特批余梦鸽参加大四的毕业考试,以她的水平,提前一年毕业自然不在话下,为了备战考试,新学期伊始,她就已经不在学校住了。今天,她是专程接室友去看她的个人毕业独唱音乐会彩排。

舒旻进门时,余梦鸽正背对着她和尹驰烨说话,声音一如既往地富有感染力,尾音上扬,时刻都像在舞台上演出。尹驰烨捧着脸,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余梦鸽,大眼睛里星芒流转。马利枫却在阳台上刷刷地洗衣服,水声开得极大。

听见门响,余梦鸽回过头来,冲上前抱住舒旻,拉着她的手臂晃呀晃的,用非常柔嫩的声音说:“旻旻——人家想死你了。”

说着还作势要往舒旻身上蹭,舒旻微笑着望她:“小余,你瘦了。”

余梦鸽嘟起嘴抱怨:“可不是嘛,我妈妈不知道把我逼得多紧,每天睁开眼就是学学学。”

尹驰烨插嘴道:“小余,你开玩笑的吧?不就是毕业考试吗?以你的水平还要那么卖命啊?朱教授也太低估你的水平了吧。”

余梦鸽的妈妈是舒旻她们系的博导,也是全国鼎鼎有名的音乐家,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挤破头想跟她学专业。余梦鸽的父亲是某个制药集团的老总,家事非常显赫。舒旻他们那一届刚入学,“余梦鸽”三个字就已经成了口口相传的传奇。所以,当余梦鸽拎着拉杆箱站在她们宿舍门口时,宿舍里另外三个人同时有一种大气出不来的感觉。起初,余梦鸽从不在宿舍留宿,都是回自家住,但是随着和室友打交道的深入,她渐渐喜欢上了舒旻和尹驰烨,大二时,她便干脆搬来学校,和她们三个同住。

余梦鸽依然抓着舒旻的手臂晃着:“哪里只是准备大四毕业考试啊?我妈帮我争取到了一个茱莉亚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名额,也就在六月份考试。一考完试,马上就是我的毕业个唱,我爸爸请了很多名人和媒体来看呢,又不是开着玩玩的,哪个不要准备?我可真是要忙晕了。”

“哇!”尹驰烨眼睛扑闪了几下,“我的天啦!茱莉亚!连这个名额你都拿到了啊?我们院只有一个啊!小余,你的命也太好了吧?”

尹驰烨话音刚落,阳台上传来“哗啦”一声泼水声,马利枫冷脸从阳台上进来,一下子打断了宿舍里的热络气氛。余梦鸽有些讪讪地说:“小枫……洗衣服呢?”

马利枫“嗯”了一声,翻出几个衣架子,又折回阳台。

尹驰烨翻了个白眼,凑上前去:“小余,以后出名了不要忘了咱啊。”

余梦鸽天真一笑,松开舒旻,反握住她的手:“怎么可能啊?”

说着,她朝两人发问:“你们俩怎么打算的?”

尹驰烨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打算,但是同寝的好友发展得这么好,她有些不想被轻视:“茱莉亚音乐学院我就不用想了。我想考中音的研。”

“那你找好上小课的老师了吗?和声、曲式、中西音乐史看得怎么样了?”余梦鸽关切地问。

尹驰烨讪含糊其辞地带过了这个问题。

余梦鸽转而问舒旻:“旻旻,你呢?”

舒旻眸光微微一暗。高雅艺术虽然可以是普通人的享受,但是要把高雅艺术学到极致,一定不会是像她这样家境的人,如果没有当年那场变故,也许她是有资格谈理想、谈追求的,然而现在,让她拿什么去追求艺术的极致?

她有才华、有天赋又怎么样?她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从大一开始就请名师上小课,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开个唱、录专辑、挤进主流世界,更加没有能力妄想高攀国外的顶级学府。这些年来,转烛于贫穷,她的灵气被她挥霍在酒店的大堂里、不入流的剧场演出里以及各色酒吧里,对未来,她早已经不做幻想。

毕业后,好一些的,她找到个歌剧院打工,低了眉眼做人,数年后,讨得某位领导的喜欢转了正,一辈子也安妥了。不好一些的,去某个歌舞团,到处走穴,走到人老珠黄了,带着走穴赚来的钱找个齐整的人嫁了。再差些,便回涿城找个音乐老师的工作。然而,只怕她所想的那个“再差些”也轮不到她这样的人伸手去够。

想到这里,她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被优渥生活滋养得千娇百媚,不食人间烟火的余梦鸽,她正满目期待地看着她。

她,大概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没有出路,生如浮萍的感觉吧?

摇了摇头,舒旻说:“没有什么打算。毕业了就去找工作。”

余梦鸽万分诧异地“啊”了一声:“旻旻,那郭老师会心疼死的,你可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旻旻,你还是准备考研吧,回头我跟妈妈说,让她免费带你。”

舒旻笑笑说:“朱老师那么忙,我怎么好意思给她添乱?真不用。”

余梦鸽用手支着下巴一想:“那还是出国镀金吧,总之,我们这个专业,学历或是履历,总要有一样发光才行。要不你考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的研吧,那学校奖学金不错,学费也还好。”

舒旻点了点头,说,好。

第二十四章

余梦鸽的个唱彩排在下午两点,除了邵丽枫因故不能前往,余梦鸽的好友们纷纷表示愿意捧场,一行人在余梦鸽的招待下吃过中午饭,便直奔国音堂音乐厅。

舒旻坐在空旷的大厅里,出神望着舞台中央盛装华服,顾盼生情的余梦鸽,她的全身在灯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像一个遥远的,明晃晃、白蒙蒙的梦,一个她从小到大都在做的梦。

*

拜舒旻所赐,林越诤的病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才见好。其间,舒旻给他打过几次电话,无非是汇报派对进度的,电话里,他的声音总透着丝疲惫,夹杂着低咳。

舒旻心中愧疚,无以言表,只好费心费力地去准备派对。在一个公关公司的帮助下,二十八号那天,一切业已准备妥当。EVA提前代林越诤巡视了一番,不由也对舒旻有几分刮目相看,只见舞池区借鉴百老汇舞台布景创意,声响和灯光的布置非常巧妙,交流区则布置得舒适体贴,创意十足,放眼整个冷餐会现场,金碧辉煌的穹顶上水晶吊灯熠熠生辉,长桌上数不清的铜烛台上准备着纤细的白蜡烛,雪白的桌布上堆满了玫瑰,红酒、美食。

入夜,林越诤提早到了,他本性不是一个活泼的人,所以穿得中规中矩,并没有按照派对要求COS成某位影视剧里的人物。等到他请的嘉宾陆续前来,顿时跌破了他的眼镜,他们有的扮成了加勒比海盗里的船长,有的一袭深V白裙,戴着金色假发扮成玛丽莲梦露。

中国的客人普遍保守,无视派对要求,着奢华正装,两方宾客互不干扰,该玩该闹的玩闹,该谈生意的照旧谈他们的生意、拉他们的关系,倒也自得其乐。

EVA倒是放得开,安了一个假的翘臀,极尽夸张之能事地双方游走,把气氛撩得很热络。

舒旻站在乐声、人声交织出的狂欢海洋里,端着酒杯出神。这时,一个脸上浓墨重彩,化着印第安妆容的法国男孩用带着小舌音的中文跟她搭讪,他问她:“你为什么一个人站着,不高兴吗?笑一笑。”

说着,他朝着舒旻做了一个鬼脸,配着那诡异的妆容,惹得舒旻不禁莞尔。为了迎合今天的主题,舒旻特意打扮了一下,她扮的是《蒂凡尼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一头撒了蓬蓬粉的中长发用白色头巾扎着,身上系着一条雪白的睡袍式长裙,露出单薄挺直的肩膀和漂亮的蝴蝶骨,以及一双笔直莹白的长腿。她越笑越厉害,抬起手挡在脸前,明艳璀璨得让那法国男看得心旌动摇,他凑近舒旻,压低声音,用暧昧的声线说:“宝贝儿,你真美,我叫亨利,你呢?”

舒旻听他语气里有暧昧的暗示,收了笑,淡淡说:“杰奎琳。”

说罢,她将目光瞥向别的地方,就在这时,她感觉到有两束光落到她脸上,直觉告诉她那肯定不是烛光或者灯光,下意识地循着那光看过去,原来是林越诤的目光。他姿态端正地站在一张餐桌前和面前的几个男人寒暄,面容平静,虽不时搭话,一双清隽的眼睛却是看向她的。眼神交错,舒旻似乎感觉到什么,心中微微一动,却没有收回目光,静静隔着人群回望他。 

那个叫亨利的法国男人很识趣地走开了。

他们二人互望了好一会儿,不知是谁先笑了,接着,两个人都隔着远远的距离笑了起来。

林越诤撇下面前的人往舒旻这个方向走来,舒旻疑心他要来和自己说话,却见他径直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

她回头一看,一看之下,像被什么一脚踢在了心口,闷闷地痛了一下。

只见穿着一袭紫色礼服的关锦华挽着陆城南出现在门口,一时间,很多人都朝他二人涌去。舒旻有意识地不去看陆城南的脸,但是那二人犹如众星拱月,光华耀眼,又引得她不得不去看,她便干脆将目光停驻在关锦华身上。多日不见,她丰腴了些,脸上只淡施粉黛,整个人看着神采奕奕,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EVA端着一杯香槟站在舒旻身旁压低声音说:“那是热力传媒的女老总,身边的是她新捧的一个小白脸。林总的新项目也是和她合作,才顺利拿下来的。”

舒旻的心因“小白脸”这个鄙夷的词揪了一下,转脸去看EVA。EVA的目光只在关锦华身上,美目里有艳羡、嫉妒之意:“这个女人可不简单,名副其实的第一名媛。媒体上怎么吹得厉害,其实也就是个高中学历的东北村姑。”

这还是舒旻第一次听到关锦华这么隐秘的八卦,不免有些吃惊。

EVA大概喝多了,有些失态,她平日里可能对关锦华多有关注,此刻就忍不住八卦道:“都说成功的女人背后有一堆男人,这女人绝对就是踩着男人上位的典范。我听人说,她出生在东北一个农村,一考进大城市的高中,她就处心积虑地想往上流社会挤。高中刚毕业,她就改了年龄,嫁给市里一个高官的独子,那个高官的儿子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其丑无比,性情又古怪暴躁,一直找不到老婆。但是关锦华居然肯!”

“关锦华刚嫁过去一年就生了个儿子,居然白白胖胖,很健康,她在婆家的地位一下子就上去了。后来她公公调来北京,她也随夫家来了北京,帮着公公里里外外应酬,混得风生水起。不到两年,她就傍上了一个很有背景的老头,抛夫弃子跟了他。即便如此,她和以前的夫家还保持着很好的共利关系。”

“再以后,她就帮着那老头坐江山,管着他名下的热力传媒集团。起初那老头还不相信她,结果等老头病了,她床前床后地伺候,说恶俗点,真的是端屎倒尿,亲力亲为,无所不用其极,博得了老头的信任。前些年,那老头过世了,她和老头的几个儿子腥风血雨好一场恶斗,最后把老头的几个儿子都踢出了局。老头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哪里是她的对手……”

说到这里,EVA啜了口香槟,有些感慨地说:“不得不说,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她的天赋就是傍男人,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现在,她谁也不用傍了——财富与权利巅峰的女人,现在轮到别人傍她了。”

舒旻听得浑身一个寒噤,她觉得关锦华那样的人生是她所不能想象的。

“听说她这个新欢是个唱摇滚的,以前就在酒吧里唱着玩,现在被她一炒,红透了。唱摇滚的嘛,看着都愤世嫉俗,其实都精着呢,年轻时玩酷装漂泊,到头来最次的也都娶个北京女,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很多人求都求不到的生活。”

说着,她挤出一个笑迎上去,步向那群寒暄的人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恢复更新,初定于每周2、4、6更新,如有特殊情况,周四可能会不更。大家追文辛苦了,非常感激你们的耐心。

第二十五章

舒旻的眼睛顺着EVA的走势看去,恰好对上了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陆城南万没想到此时此地会见到舒旻,表情里闪过一丝慌乱、无措,那慌乱无措一闪即逝,很快,他就恢复了冷静。

舒旻含着抹淡淡的笑看着他,今时今日的他,再不是那个和她缩在穷街陋巷里的寒酸小子了,白色的阿玛尼很衬他,他身上如同披着光辉。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忽然举杯,对他做了个口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她居然这样说。

他垂下眼帘,嘴角抿出一丝苦涩的纹路。

关锦华敏感地捕捉到了舒旻的存在,冷不丁见到舒旻,精明强干如她,反倒不如陆城南淡定,脸色骤然一变——到底是偷过东西的人,见了失主,骨子里还是怕的。

舒旻嘘了口气,转身朝着大厅后门走去。她一向是个宽厚的人,见不得别人不自在,哪怕是别人负了她。

大厅后门直通向一个小花厅,或站或缠,错落有致地种着各色植物,花厅里空气清新,四下里弥散着不知名的花香气,隐隐听得远处大街上的车水马龙。这一切冲淡了厅内衣香鬓影带来的华而不实,她回头望着里面的影影绰绰,悠悠出了一口气。

余光瞥见不远处的小舞台上放着一把吉他,她便趁着兴致拿了,在爬满藤蔓的长廊上坐下,扯掉头巾,蹬了鞋,将双腿笔直放着,垂下长长的睫毛,学电影里奥黛丽赫本的样子唱起《moonRiver》。

*

眼见关锦华取代了他的核心位置,林越诤舒了口气,摁了摁眉心,撇下人群往花厅走去。

穿过一排假山,他遥遥看见舒旻抱着吉他兀自唱着歌,身体随着拨动吉他的手微微起伏,线条单薄瘦弱。他走近些,方才听清她唱的是什么,再看一眼她今天的装束,倒真有几分赫本不谙世事的颓废样子。

唇角不自禁地微微上扬,他静静望着她的侧脸,小半月不见,她的状态和气色都比上次好很多,脸颊丰腴了不少,她仰起的下巴线条柔美,微微有些上翘,安静下来时透着一种楚楚可怜的风致,她的睫毛很长,在眼底下投着一片扇形的阴影。夜色掩映下,她坐在一片暖色光芒里,仿似有一种和缓的光她身上泻下,流进他干涸已久的心里。

喉头微微一动,他默然收回眼神。

过了今晚,他便再无理由见她了,以她的性格,拿了他的钱,自然会躲得远远的,再往后,二人渐行渐远,终成陌路,念及此,他心里仿佛生出了一些东西,那些尖利的东西在心底砥砺着,让他不莫名烦躁。

*

一曲唱毕,舒旻缓缓低下头,把吉他靠放在身畔的廊柱上,许是那首歌太过静谧的缘故,她有些犯懒,便将左手搭在栏杆上,仰头发呆。

不知过了多久,她长长吁口气,一扭头就看见不远处那个修长挺拔的身影,她抬手挡住迎面射来的白光,微眯了眼,这才看见隐在一片阴翳中的,他的脸。

她的呼吸微微一滞,身体下意识地绷了绷。

林越诤信步上前,在她对面坐下:“歌唱得很好。”

舒旻不以为意地笑了下,当他是客套,这种浅吟低唱哪里见实力?

林越诤低头出了会儿神,忽而抬头,很认真地问:“你马上就要进大四了?未来有什么打算。”

舒旻一怔,没想过他会跟她谈起这个。沉默了一阵,她有些艰涩地说:“没什么打算。我,不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

“是没有理想还是不敢有理想?”

五月的天,已经十分燠热,舒旻却被他这句话激得打了个寒战,舒旻避开他犀利的眼神,死死抿住唇。

从六岁那年学音乐到今天,如果说一开始,她是没有选择,那么后来,她确实是拿音乐当一生的信仰来对待的。十六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她从未假想过,如果未来没有音乐会怎么样。

她只是——

“不敢有。”舒旻坦率地脱口而出。

她不敢有理想,艺术的完美,多少带有一点魔意,她不敢放任自己去饲养这个魔,她太知道要养好这个魔,要付出什么代价——鲜活的自我!陆城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她要多决绝孤勇,才敢有理想?她不是没听过某个学姐的传闻,一路靠着潜规则上位,最终对男人产生了生理性厌恶,她不敢想那背后是怎样的龌龊和罪恶,才能让一个人扭曲至此。

但是,如果她敢呢……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林越诤冷不丁开口:“如果我说,我让你敢有理想……你敢要吗?”

舒旻的脑中一阵轰响,全身血液仿佛有一瞬的凝固,她不傻的,她懂林越诤这话的意思是什么。他明显没有在开玩笑,像他这样一个人,如果他让她“敢”,那她就一定会有“敢”的资本。

舒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装傻,假装听不懂他的话。尽管这一刻,舒旻的大脑处于放空状态,但是她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林越诤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神情,那神情像是在自嘲,又像是无奈,继而又像有了期待。舒旻屏住呼吸,只盯着他看,他的眼神不再回避,眼帘一抬,看定了她,眸色深沉,竟没有半分情绪,叫舒旻生出了一种错觉,以为他刚才什么都没说。可是他明明又是一种等待的姿态。

舒旻仿佛听见耳边有时钟走字儿的“嗒”“嗒”声,且越走越快,一股气堵在了嗓子眼里,她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