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三十三 没找到 ...

她能活下来,很不简单。

自清醒后今天是她第一次能自己洗漱,浸在浴桶里的感觉真好。

洗完坐到太阳底下晾头发时,院门外传来一阵木轮碾压青石板的声响,玲珑识得这声音,忙站起身迎接来客——

这位救命恩人她认得,就是曾在大都绑过她的那个戴指环的男人。

“姑娘身体可好些了?”男人温雅地笑笑,随即对身后推车的小厮摆摆手,后者自动退下。

玲珑仍旧站在原处,“一直没能好好感谢您,救了我的命。”

“坐吧。”男人示意她坐下。

玲珑依话入坐。

“救你,是因为欠你一命,上次在大都我害你不浅,有借有还,是我们这种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姑娘不必记挂在心。”靠到椅背上,沉吟半刻后,再道:“今天过来,一来是为探视姑娘的伤势,二来——是想问姑娘今后的打算。”

玲珑忙抬眼看向他,“请放心,我们这两天就动身走。”

男人笑着摆手,“姑娘不必紧张,在下不是赶姑娘走,只是想问你,家里可有什么人需要联系,在下虽然能力有限,但是跑腿报信的事还是能做到的。”

玲珑低眼,“没有,没有人需要联系。”她现在只有小缎一个朋友。

男人了然,随即颔首,“既是如此,那就等姑娘养好了身体再做打算吧,对了,还不知道姑娘的芳名。”

“家父姓火,家母姓玉,我——双字玲珑。”

男人挑眉,那她到底姓火还是玉?“既是如此,便是玲珑姑娘了,在下姓陆,单名一个‘樵’字,家里人习惯唤我‘大哥’,你们也可以跟一起这么叫。”

她怎么好这么叫?自然是叫陆大爷或陆大侠吧?

这些日子,她已经想好,等伤势好利索一点,可以上路后,她得赶紧离开这儿,免得给人家添太多麻烦。

“玲珑,玲珑!”小缎飞跑进门,一见陆樵也在,便笑道:“老大,你也在啊,今天的‘货’果然够肥,老大你真是料事如神。”

陆樵笑得温和,“今天得了些什么好处?”

“段方分了我两根金条。”晃动着手上的金条。

“收获不错嘛。”

“老大,下次有好买卖,一定要带上我,上刀山下油锅我都去。”小缎顺手把金条递给玲珑,她比较仔细,放在她这儿安全。

玲珑好奇地看了一眼手上的金条,再看一眼喜笑颜开的小缎,“你去做什么买卖?”一下子这么多钱,而且衣服上还好多破洞。

“还能做什么,打劫啊!”小缎呵呵大笑。

“打劫?”玲珑听不明白。

“我的傻大姐,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们现在在晾马山庄,晾马山的绿林头一家,你怎么还不明白?就是土匪窝啊。”

“”玲珑失语,傻傻地看一眼陆樵,完全不能将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跟土匪重叠在一块。

“姑娘这是不齿与我辈同流?”陆樵好笑地看着眼前的美人儿。

“没。”玲珑赶忙摇头,她父亲就是响马,怎么可能看不起别人——她就是觉得这个人不像土匪而已。

见她一副很想解释,但又解释不出什么的样子,陆樵和小缎都笑了出来。

因为刚做了一单大买卖,陆樵要去前面处理,客气了几句后,便让小厮推去前院。

他一走,小缎便开始吥啦吥啦地讲述着她做得这单大买卖,而玲珑什么都没说,只是听着,因为也插不上话末了,小缎突然停下,问她:“你不会还在想那个大混蛋吧?”

玲珑看着小缎,失神之际,摇头,她没想,什么都没想。

小缎叹口气,“想就想吧,你毕竟做了那么久他的女人,虽然是个混蛋,总难免日久生情,不过——你可要脑子放聪明点,他那种人,是要写到史书里被千古唾骂的,他们那种人根本不拿普通人当人看,尤其女人,能逃出来,你就乐吧。”

玲珑点头,她知道这是个机会。

“我们一起入伙吧?那个陆樵看上去人不错,反正我们也没地方去!”

玲珑放好金条后,撩过长发编起来,“我什么都不会。”

“你不是认得字吗?可以帮忙记账啊,再不济,到厨房烧火打杂都行,反正我有本事赚钱,等咱们赚够钱,你就跟我到宋国去,咱们自己拉伙当老大。”

玲珑笑得睫毛直打颤,“入了伙,再想出来,可是很难的。”她父亲就是响马这行的,依稀还记得有人要逃跑,被他用鞭子抽过虽然记不太全,但知道这种响马、土匪的伙可不是那么好入的。

“管他呢,先赚钱活命要紧。”小缎向来是个顾头不顾尾的人,“对了,我还分了一匹布,你会做衣服吧?咱们俩的衣服都破的不成样儿了,我这就去拿来。”说罢就往外跑,跑到院子里时,想到什么,转回身,却见窗里的女人正对镜梳妆不免停下脚步——她骗了她,她告诉她是那个人将她遗在了燃烧的宫院里。事实上——是她费了好大的劲才从那人身下把她拽出来,好像还掰断了那人的一根小指,不过她觉得骗她是对的,那种人不值得她想念,更不值得她浪费自己的一生,毕竟,这么美好的一个美人儿,浪费在那种人身上,多可惜。

窗里,玲珑的视线从铜镜上转到小缎刚才的停驻处,勾唇,浅浅一笑,小缎是在为骗她而难过吧?

她心里很清楚,那个人既然能回去找她,就一定不会丢下她,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属于自己的东西?

——扯开衣袖,瞧她手臂上的指印,到现在还没消,可见他抓得有多深,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视线再转回铜镜,看着铜镜里的女人,凄笑莞尔,“你的命可真大呀,怎么都死不了。”

既然死不了,就得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一个月后,齐国大都——

自从王凤等人被罢官后,早朝上,除了日常的国事,并没什么要紧事,所以天盛早早出了议事殿,打算出城检阅刚调防来的西北付家军。

“将军,八百里加急。”天盛一出大殿,屠伯便跟上来,递过一卷竹筒来。

天盛驻足,打开竹筒看过后,又递回给屠伯。

见天盛要走,屠伯忙道:“另外,关于夫人的消息”

天盛本欲抬腿,听到“夫人”两个字时,顿了一下,微微侧过头,似有倾听之意。

“据镇裕关的记录来看,夫人应该已经出了齐境,但不知是往宋国,还是陈国,属下想两个方向一起查。”

“陈国。”只说了这两个字,之后便抬脚下了天阶。

“是。”

主仆俩刚下天阶,就见一名宫人小跑了过来,“王爷。”是未央宫的,“太后请您移驾。”

天盛看一眼日头的方向,时间尚早,便示意小太监引路。

穿过七角八弯的宫道,未央宫里,安静如初。

天盛进门时,安氏正在摆餐桌,见他来,不禁勾唇,吩咐两边的侍女道:“与将军去拿些水来清洗。”

天盛缓缓来到桌前,拱手就要施君臣之礼,却被安氏打住,“以后在这儿就别跪了。”

“太后的伤可好些了?”天盛难得有如此温和的态度——他一向是习惯性冷眉冷目的,唯独对这位安太后温和有加。

“已经两个多月了,再不好,那些太医的医术也是太差了。”莞尔,抬手邀他入座,“听说今天你要去军中检阅,马背上颠簸,吃些东西再去吧。”筷子递到他手前。

他们俩少时就识得,他的一些小习惯,她还是略微知道的——比如,不好好睡觉,也不好好吃饭。

天盛看着手前的筷子,顿一下,方才接过来,“近日,陛下的学业似乎落下来不少。”

“是啊,我也在愁这件事,自从上次蜀山行宫的事之后,这孩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爱说话,睡不好也吃不好,更无心学业,想是被惊了神,请了国师来收魂,也没见多少成效。”

“等回来,我来处理吧。”那小子不单是被吓到那么简单。

安氏笑笑,本来她一直想问问他关于他那位夫人的事,但——每次见到他,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她也私下派了内卫去查过,据说没死,只是出了齐境。想开口问他,却又因为他对此事一直缄默,而问不出口——他甚至到现在都没在她面前提过任何关于玉玲珑的事,所以她不知道,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分量,是重要呢?还是不重要呢?

再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要真正下嫁于他——多少也算圆了她幼时的梦想。

他一直是个冷漠的人,自小就是,对谁都是,但对她却很好,她那时就想,也许她能唤起他的热情,可惜她却成了范袭的女人,如今,他仍然对她很好,只是这种好,太过尊重,也太过规矩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天盛看她一眼,“半个月之后,朝中要是有事,可以跟左卿商量,宫里的事可以让羽申他们去办。”

“好。”他做事一向细致周到,“玉姑娘找到了吗?”最终,她还是问了出来。

“没有。”他只答了这两个字,再没有下文。

是不想说,还是不愿跟她说?

38

38、三十四 老友 ...

晾马山,陈之东北,齐之西北,山南近宋,山北临漠,贴山靠路,盗匪林立,其中,晾马山庄是盗匪中的大户,专劫关内外的大商客。

小缎一直以为入了晾马山庄后,从此便可以大鱼大肉,金银财宝享用不尽,殊不知真正成了晾马山庄的一份子后,反倒是伙食降低,不分财宝,只领月钱。关于待遇不同的问题,段方也跟她解释过——没入伙前,她是编外人士,按道上的规矩,买卖做完,一次结清。一旦入伙成为晾马山庄的人,就要遵守山庄的规矩,每月按例领钱,不分寒暑,常年都有。

这让小缎十分郁恼,本以为当了土匪,从此就可以无法无天,天天过好日子,孰知还是要省吃俭用。

“你就陪我去吧,我出钱还不行吗?”小缎赖在玲珑身后,非要她陪着一起去山下赶集,说什么今天她也要吃顿好的。

“你下午不是还要轮值去守后山?现在去能来得及么?”玲珑正在捶衣服,被她扯得根本动不了,“再说,我这些被面还没洗完,洗不完,晒不干,晚上就不好缝了。”

“珑姑娘,你还是跟她去吧,剩下这些我们来洗,她今天要是吃不上红烧肉,估计后山的野猫都能被她给折腾死。”胖大婶呵呵大笑。

玲珑也跟着笑起来。

如今整个山庄的人都知道小缎这个嘴馋的毛病,“大婶,那就麻烦你了,晚上这些被面我来收,被褥我来套。”不好占人家太多便宜——这是玲珑的行事准则。

来这儿快九个月了,起初是有些不适应的,毕竟一直不曾干过什么粗活,在两仪阁时,洗衣做饭这些事轻易不需要她动手,跟了天盛之后,更加不需要做这些,什么都要从头开始学,不过她适应良好——至少没有白吃人家的饭,而且这里的人豁达又热情,很好相处,她觉得每个人都是好人。

起身去擦手,正巧段方进院。

这是个个头高大,身形粗壮,相貌粗矿的年轻人,跟小缎的关系非常要好,所以他一进来,大家都以为他来找小缎,几名妇人闲来无聊,还拿话来打趣他——大家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缎安得什么心,只可惜当事人完全没看出来。

“我不带你啊。”小缎抢先开口,阻止他的死皮赖脸,这人每次下山都要跟她啰嗦一路,而且还呢吗能吃,点一桌菜,她都吃不上两口,太亏了。

段方呵呵一笑,“你要下山啊?等会儿我跟你去。”

“我跟玲珑去,你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小缎打苍蝇似的摆摆手。

“我就是来找珑姑娘的,主人请她过去谈话呢。”

玲珑从晾晒的被面后探出头来,“找我?”

“是啊。”

“什么事?”

“二娘弄了批绸子回来,可能是让你过去挑,顺便好像还有什么事要跟你说。”

“”玲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大家都在看她,她当然明白她们的笑容代表什么。

陆樵是个好人,也相当公正,不过偶尔会对她有点特殊,尽管她已经很努力避免这种特殊,但偶尔还是会有回避不了的时候。

“好,我过去看看。”玲珑向院子里的妇人们陪笑。

“一起一起。”小缎也巴了过去,有好处当然要一起。

她们俩一走,一名妇人便顺手拉来段方:“大当家的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啊?”段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办什么喜事?”

“这都挑绸子裁衣裳了,还不是办喜事?”妇人笑。

“段方,别听她们胡咧咧,你快前边去吧。”胖大婶冲段方摆手。

“婶子,我哪里胡咧咧了,咱们大当家的年纪也不小了,往日那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如今这珑小娘子,要模样有模样,要性子好性儿,难得连粗活也干的来,两人不正好相配嘛,再说你瞧大当家的对她多好,我看呐,就是缺个媒人,找个媒人把这话一挑明了,这事儿不就成了嘛。”

“就你话多,皇帝不急,你这太监比谁都急。”胖婶子道。

一群妇人呵呵笑起来,段方这才明白她们说得喜事是什么,可他怎么不觉得大当家的打算娶珑姑娘?

玲珑和小缎到前院时,陆樵正在书房看信。

只有二娘一个人在厅里点算货品——二娘,晾马山庄的三把手,以前在大都绑玲珑时,她也在内。见她们进来,忙招呼她们过去,“来看看,喜欢的,挑去做件衣裳。”

玲珑只是上前跟二娘打了声招呼,没看绸子,倒是小缎对着满地的货物十分好奇,以为是新作的买卖,逮着二娘怪她不带上自己。

书房的陆樵看罢信,倾身,朝厅里的玲珑招招手。

“陆大哥,您找我?”玲珑本来一直唤陆樵为陆大侠,叫了几个月,他说她这么叫听起来像是取笑他,便改口随众人一起叫了大哥。

“坐。”

玲珑依言坐到对过的椅子上。

“我看过你做得帐,很不错,近来二娘他们常出远门,前面缺人手,想让你来前边帮帮忙。”

既然入了山庄,当然是主人家分派做什么,就要做什么,“好。”

陆樵伸手从书架上拿下几本厚厚的账本堆到书桌上,“这个拿回去好好看看。”

“”玲珑愣一下,随即抬头看他,“陆大哥,这个我不行,我帮胖婶她们记一下日常用度还成,这么重要的账本,我做不来。”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得来,拿回去看看吧。”口气温和,犹如兄长般的诱哄与信任,“不是全部让你做,二娘他们不在的时候,你帮着记一下。”

既然他已经这么说了,她自然不好再推辞,只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陆樵会突然让她做这么重要的事?就算前面缺人手,也不至于连半个能记账的人都没有,他这是什么意思呢?

想不通,也说不通。

她以为是他对自己有别的什么想法,比如男人和女人那方面的——这实在是她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解释,但——显然是她小人之心了,因为之后的日子里,陆樵对她丝毫没有任何不轨,一直像兄长般对她呵护有加,有时候脑子不清楚时,连她都觉得自己可能真在世上遗失了一个哥哥。

入了冬后,买卖渐少,玲珑闲来无事,便提前点算了账目——

“陆大哥,最近的入账好像特别少。”抱了账本从东厢来到西厢,向陆樵报告这个月的盈出情况。

陆樵放下手中的书卷,抬头,“除了例钱,账上的存银可还够买入明年的粮食?”

“不够,庄子里最近又收了不少人,大大小小的,三十多口,最近山下的粮价又抬了不少,以账上现在的银子,根本买不够存粮,而且就算有钱,也未必买得到那么多粮食,听说最近南边在打仗,粮食缺得很,我让小缎和段方到瀛洲城看过,那边的粮食也很紧张。”

听完她的话,陆樵沉默了好一会儿,“知道了。”

见他眉头紧锁,知道他有事要想,默默转过身,打算悄悄离开,不打扰他想事情——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他问得莫名其妙。

“啊?”玲珑停在门口,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是做坏人,还是好人?”

玲珑不晓得他所说的坏人有多坏,好人有多好,但似乎明白他正在做一个很难的决定,或许需要别人的支持,“我们已经是土匪了。”杀人越货,还能再怎么坏?

陆樵笑了,“对。”他把自己的身份给忘了——他就是个土匪,而且早已是个土匪。

玲珑不晓得他做了什么决定,总之,第二个月的账面盈出有了相当大的改观。

——大当家的,果不愧是大当家的,不是谁都能当的。

腊月来临。

又快新年了。

持续两天的大雪终于停了,庄子里上上下下都开始准备过新年,虽然今年的新年未必那么好过,但众人脸上依然是喜气洋洋。

今日是腊八,山下逢集,难得陆樵也会下山,而且还非要带玲珑一起下来。

段方陪着小缎到处疯去了,只剩玲珑一人,不得不暂时当起陆樵的小婢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