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着门框跨进书房,来到书架前,“宋齐梁走了?”问他。

“你不是看着他走得?”他合上书本,再从书架上抽出另一本。

“”抿唇,在想该怎么跟他说。

见她沉思,他转脸看过来,陈述道:“宋齐梁既然能进度城,就一定有办法出去,此时此刻,宋军三万精兵就在榆阳城外侯着,但凡有一点差池,一个时辰内,骑兵便可到度城脚下,不巧的是,我这儿只有守门军五百,殊死一战的话”想想,“大概能撑个两刻,你是想看烽火戏诸侯还是屠城?”

“”可恶的男人,把话说得这么死。

放下书,倚在书架上,正面对她,“我倒觉得——他带走你娘的遗骨无可厚非。”玉茵茵那女人本来就是他宋齐梁的,换做他是宋齐梁也会带走,搞不好比他做得更绝,可能会直接杀了她给别人生的女儿——毁灭她背叛的证据,如果他那么喜欢她的话。

“”看着他,玲珑突然觉得她们母女一样可悲,竟然找了同一种男人,还好,她不会像母亲那么傻,为了个不值得的男人全心全意去糟蹋自己。

见她发呆,天盛走了几步来到她跟前,抬手试试她的额头——没什么热度,看来是不会再烧了,“去坐一会儿。”脸色如蜡,嘴唇发白,她这样子很不赏心悦目。

玲珑也确实很累,浑身没力气,便弯身坐到书案旁的暖榻上,那儿靠火炉也近。

暖榻上仍放着昨日他跟宋齐梁对弈的那盘棋,不过寥寥几粒棋子,他们却下了一个下午,可见这几粒棋子当中的蕴含是多么丰富,“他怎么会突然来度城?”宋齐梁大小也是一国之君,轻易涉险所为何来?

“哪儿肉多,那儿的狼就多。”天盛坐到棋盘的另一边,继续看他的书。

狼?比喻的真恰当,“你不是说来度城休息的么?”听他这说法,显然不是来休息那么简单。

“我在休息,你没看出来?”他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么闲过。

玲珑笑笑,趴到棋盘一角,看向窗外的细雪,“你认识我娘吧?”

等了半天,他才“嗯”了一声。

“她是什么样的人?”

又等了半天,“范袭喜欢她。”他就知道玉茵茵这么一个优点。

“她漂亮么?”能让宋齐梁和范袭钟情,一定风华绝代,可惜她对她的脸总有些模糊不清,只记得她的声音很好听。

“嗯。”无可置疑,玉茵茵的确长得很美,否则也入不了范袭和宋齐梁的眼,不管到什么时候,对人来说,外貌总是先入为主,内在只是在有机会且有时间的前提下才会深入领会,很显然,那玉茵茵是有机会得到深入的,凑巧她内在可能也不错,才能得蒙圣宠。

“”玲珑没在继续问下去,能让他说这么多已经很不容易,得寸进尺的后果很可能会让他再也不跟她谈起母亲,于是转开话题,“把孩子抱回来吧?”

天盛没答话,专心看他的书,良久之后,看着书道:“不行。”

54、五十 墓志铭 ...

他们的相处方式一向寂寥,以前他一直忙于公务,就算两人在一起也没多少时间交流,有了孩子后,因为两个娃娃闹腾,填补了不少无话的空档,反倒显得有那么点像样,如今孩子不在身边,似是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不过有一点与以前不同——他现在很闲。

闲到两人有时间独处,该做什么呢?

谈经史子集?她没那么高的学问。政论国事?她不关心,也没在意过,所以无从说起。琴瑟歌舞?他不喜欢。唯有下棋,可惜两人又不再同一个段数。

“看,我意图不在右,而是在左,右边不过是幌子。”他将自己的棋路说得明白,以便她不走歪路。

玲珑捏着棋子,仍将其放到右手边。

连下三盘,都是因为她不听他的话而造成无法收拾的局面,这第四局,她仍是扭着性子不听他的,看现在这盘面,她离惨败也不远了。

果不其然,天盛再摁下一颗棋子后,连提了她一把白子——输定了,但她不气馁,不到最后一子,她从不认输,应该说算是个不错的对手,尽管能力有限——这是天盛对她的评价。

玲珑看都没看他提得那把棋子,果断地在右手边再下一子,并随手提了他三颗黑子——天盛这才发现右边那一小块已经成了白子的天下,而那地方于大局并没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她用那一小块换了一盘输局,得不偿失。

“为什么不听我的?”收拾棋子时,他问她。

“既是对弈,自然是我自己来。”

“韧性值得嘉许,不过行为愚蠢。”他道。

将白子都挑回棋坛,玲珑起身。

“不下了?”

“老与我下没意思,你自己来吧。”他自己跟自己下得也很欢快。

伸手将她拉坐到腿上,“你看着我怎么走。”能教出一个对手来也不错。

结果一直看到深夜,最后玲珑实在顶不住,竟倒在他的肩上睡了过去。

怕她滑下来,天盛下意识搂了她的腰,直到这局定下输赢,方才搁子。

“完了?”玲珑半眯着眼看向棋盘。

“完了。”

“该睡了。”刚醒,有点找不到北,站起身转了一个圈,却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天盛握住她的手腕,顺手牵羊将其圈进了自己怀里,以免她四处乱撞

在玲珑来说,这该算是他们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吻,没有疾风骤雨的冲动,甚至不带一丝□,只是单纯的吻。

暖榻边,一盏长着修长颈子的鹤灯,鹤灯下有对人影儿,绵绵长长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没有别人可喜欢吧?于是,便将就了。

“明天把孩子抱回来吧?”亲密完,她实在无话可说,便问了这么一句。

“嗯。”他答应着,不抱孩子回来也只是想让她安静地休息会儿,不过看她没那个心思。

从他怀里抬头,这么容易?“真的?”

“真的。”他笑笑,笑容很像辽辽。

“你跟辽辽好像。”

“他是我儿子。”像他是应该的。

“原本我还在想,该不该让他们叫你爹爹。”他说过,孩子不会有他的姓氏,也不会继承他身后的一切,所以她以为他不想要那两个孩子。

“无所谓,只要他们不叫别人爹爹就行。”

笑着叹息,“你天生就这么霸道么?”

霸道?“这叫坚持。”坚持你自己,才不会屈服与别人。

“两者差不多是一个意思。”特别是对他来说,“过几天,我要回一趟天降山,孩子是送到木园还是放在你这边?”宋齐梁开了她爹娘的墓穴,娘被带走了,也不知爹爹是否暴尸荒野,她必须回去一趟,只是这一去,她不太确定他喜欢与孩子相处,尤其在她不在的时候。

“放在木园吧。”他松开手,方便她走路。

不得不说,玲珑心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他不喜欢与两个孩子相处。

“我同你一起去。”他随手将手里的最后一粒棋子扔进棋坛。

玲珑有点讶异,“不用了。”路不算近,来回起码要半个月,如今大雪封山,绕路走的话说不定要二十多天,他哪来那么多空?虽说他现在很闲,但日常的公文还是会送来的。

“我有事要办。”不只是跟她去天降山那么简单。

“”既然他这么说,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入冬便降了一场暴雪,冬月初三这一天,天空终于放晴,艳阳下,银山素野分外妖娆,好一个冬美人!

因为路上有积雪,不好行马车,玲珑也随众一起骑马。

天降山在晾马山西南,弯河北岸,沿陈国渠一路南下,与弯河交汇处往北便是。

天降山寨早已在前年边境剿匪中不复存在,只留下漫山的砖瓦狼藉和遍野的孤魂野鬼。

看着这满目疮痍,玲珑已经回想不出它们原本的模样,只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玉茵茵夫妇的墓冢就在山后的梧桐林里——因为玉茵茵喜欢梧桐湖,所以一切关乎梧桐的,她爹都会送到她娘身边,连老早就将墓地选在梧桐之间,不过可惜,下葬的人不懂他的苦心,将墓碑的方向安在了背水的一面,他爹爹的原意应该是坐拥梧桐林,面向山下的梧桐湖才对。

玲珑跪坐在墓碑前,慢慢捡开碑前的落叶——

自从六岁离开这儿,她再也没回来过,以前是没机会,后来是害怕,有些东西还是不要记起来为好。

“爹”多少年没叫过了,都快忘了,“娘她走了吧?”墓碑后的坟茔很新,显然是之前宋齐梁动过的——还好,他还算仁义,将墓冢还原,没有让她爹暴尸坟外,“不必担心,等我死了,来这里陪你,别怪她,她也很可怜,一辈子被人那么抢来送去的。”

天盛正站在梧桐林尽头的山崖上眺望梧桐湖——

这天降山也算得上鬼斧神工的天险,比晾马山庄的地势更加得力,陈军想灭也没那么简单,想必定是山中出了内贼,才会在十天之内就被人攻破。回身望一眼火氏夫妇墓碑前的玲珑

他没过去,因为不想打扰她,从昨夜到了弯河她就开始噩梦连连,睡不好,也吃不下,整个人处在一种极度忧郁的状态。自天仰那儿听过她的身世——她是亲眼看着双亲被杀的,可想而知那回忆有多不好。

玲珑从正午一直跪坐到了傍晚,眼见夕阳入暮,天盛走过来拉她起身,天寒地冻,再待下去,她的小命非丢在这儿不可。

对于她的父亲,他并没有嫌恶,同时也没有恭敬拜见,一个死去的人,谈何泉下有知?不过是活着的人不死心罢了。

由于跪太久,玲珑腿麻得走不动路,只能在梧桐林外的石座上暂作休息。

玲珑招来引他们上山的老者——以前天降山的伙夫,从衣袖里取了一锭金子——她这些年的积蓄,“老伯,我不能在这儿久待,麻烦你帮忙把墓穴修缮一番,另外,再请人在旁修一方小墓,过了冬,明年春天我会再派人来送些钱,就麻烦你了。”

老者摆手,“大小姐,这钱我不要,大老爷当年收留我们,如今他安于此,我自当照料,至于小墓,我闲着无事亦可开凿,要不得这钱。”

玲珑诧异,他居然叫她大小姐,“你还认得我?”

老者点头笑笑,“大小姐与夫人有几分相似,也有小时候的样子,自是好认。”叹气,“小姐要是早来些日子,老爷和夫人的墓穴也不至于被那可恶的盗墓贼坏掉。”

“是啊,我该早些回来才是。”将金子塞到老者的怀中。

老者推脱不掉,便收下,“大小姐,那方小墓上要怎么落款?”

“就写我的名字。”屠伯倏尔转脸,先看一眼玲珑,再看一眼面无表情的天盛。

“我这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大小姐的名儿可还是‘玲珑’二字?”

点头,“对。”

“那之前的姓氏就是‘火玉‘二字?”

笑笑,再点头,“我爹是这么取的,就这么写吧。”自己的姓氏加上她娘的姓氏。

“好,好,我记下了。”

“那就麻烦你了。”

直到夜间宿于客栈,天盛才对这事有所反应。叫来屠伯,将身上的佩剑扔给他,“告诉那老头,翻修墓穴时将这把剑一并埋入。”这把剑饮血无数,按照那些神鬼之论的说法,足可以挡煞,镇住那些孤魂野鬼不成问题,“至于那方小墓,告诉他不必写墓碑。”人还没死,落什么款?再说她的墓穴也不会在这儿!

屠伯捧着剑,沉默半下,遂点头离去,心道:这剑的分量不轻啊,是将军成人时先王所赠的傍身物件。

55

55、五十一 达瓦 ...

在天降山呆了仅仅一日,他便说有事,于是她也不得不跟着一起离开。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地,表面上像在游历,实在勘察,研究前朝的宏通之战,终点就在昆仑之北的原上。

这里住着牧羊放马的尧乌族人,他们看上去凶蛮野性,好在他在这儿有身份高贵的朋友,不至于遭到排斥——身为齐国的中流砥柱,他认识的贵族多如牛毛,不过能让他结交的却很少,像他这般霸道的性格注定了不会有太多朋友,但同时能让他交做朋友的,也必然是人中龙凤,至少在某些方面定是令他尊敬的。

他的这位王子朋友名叫日泰,是尧乌族长的小儿子,身份高贵,所以连带他们也很受尊敬。

他们在这儿住得是最好的毡帐,吃得也是最好的羔羊肉。

来这儿的第二天,他便把她扔在毡帐里,跟年轻的勇士们野猎去了,连屠伯也一同不见,弄得她不知该怎么办,她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什么,更不懂该怎么跟他们沟通

好在她在晾马山庄那样的地方待过,不至于害怕这里粗矿的生活和民风。

他们的毡帐在日泰王子的驻地,日泰王子有七个女人,其中三位是夫人,其他四个看起来像侍妾,经常要匍匐在三位夫人面前。

“夫人,您的早饭。”这个名叫英娇的,是日泰王子的侍妾,因为会一些汉语,便被派来服侍她的起居。

因为寒冷和日晒,这里的女人多是肤色红黑的健康色,不似玲珑这种内陆女人,但看上去却更让人喜欢,至少玲珑喜欢她们的肤色,看着就知道性格坚韧。

“谢谢。”玲珑起身过去。

“阿昌夫人问您好。”英娇平常是服侍三夫人阿昌的,因此每次送东西来都会带上这么一句。

“帮我谢谢阿昌夫人。”玲珑端过奶茶,抬头见英娇正看着她笑,不禁摸摸自己的脸颊,她哪里沾到东西了?

英娇赶紧低头以示道歉。

“是不是我太瘦?”玲珑只要出帐子,总有妇人瞅着她偷笑,她知道自己与这里的女人不同,甚至没有强壮身子抵御寒冷,一看便知是个顶没用的人。

英娇赶紧摇头,“夫人的头发。”示意一下她的头发。

玲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发髻,忽而笑笑,“很怪是吧?”齐国女子的发髻一向繁琐,也许她们是觉得可笑。

英娇赶紧摇头,因为汉语不甚熟练,说话顿卡的很,“不,是头饰,漂亮。”

“我觉得你们的更好看。”玲珑指指她颈上的饰物。

——女人的话题可以很简单,一只耳环,一根头钗往往就能聊上大半天。

于是,来这儿的第三天,玲珑便与这里的妇人们有了交集——梁妈妈曾对两仪阁里的姑娘们说过,女人再可怜也不要顾影自怜,与人说话是活下去最好的办法。

一场野猎足足猎了十天,他们回来时,玲珑几乎快学会尧乌话。

“夫人,日泰王子回来了!”女奴奔进来报喜。

玲珑虽听不完整,但“日泰”能听懂,整个话意也就猜得差不多了。

只听外面一阵阵欢呼。

待玲珑掀帘子出来时,已经能看到奔腾的马队和马队后拉扯的大堆猎物。

天盛第一眼没找到玲珑的人影,因为人群里没有汉人,第二眼方才找到换做异族装束的她——看样子她在这里适应的还不错,没有被吓坏。

下马第一件事便是将手上血淋淋的狼牙扔给她。

“是什么?”有点惊讶,但没有害怕——此时此景,他扔个人头给她都不足惊讶,瞧他的装束和样子,完全一个野蛮的尧乌猎手。

“狼牙,给小家伙。”随手将马鞭扔给一旁的男仆。

“江给,别忘了晚上大宴。”日泰在马上高声叫他——他在这儿有个名儿叫“讲给”。

天盛点手回应,随即便带玲珑一起进了毡帐。

没多久,就有男仆拿了热水和干净衣袍进来,而他则一件件脱掉身上的脏衣服往地上扔,一点也不在乎现场有人“观赏”。

玲珑将狼牙收好,起身打算出去。

“去哪儿?”他一边背对着帐帘解衣袍,一边问她。

“出去。”即便是坦诚相对的关系,也不好在这种大白天站在一边看他沐浴更衣。

“你是打算让外面的女人进来帮我?”他问。

玲珑因他的话,怔愣一下,随即看一眼帐帘外,确实有女奴等候,沉吟了半下,终还是转身回来,拾起地上的脏衣服放到一边。

“还要在这儿待多久?”背对着他,一边调水温,一边问他。

“想家了?”他扔下最后一件内衫,从她身边经过,抬腿进了浴桶。

玲珑也自然地转过身去捡地上的白衫,不看他,“嗯,想孩——”“子”字没说完,就被他拉进了水里,扑通了两下,才抓到他的肩膀,浮出水面时已经像个落汤鸡,还呛得直咳嗽,“你咳咳——”话也说不成,只能抹一把脸上的水,再用力捶他两下。

好不容易睁开眼,就见他在笑。

“后天回去。”他低语,随即托住她的后脑勺轻轻朝自己一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