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的梨花白是取用雪水加入梨花酿制而成,酒性不烈,但是酒香绵绵。

这是她们喝的第八坛梨花白,两人的脸颊都醺的绯红,也顾不得擦去额头细密的汗珠。

冰凉的白瓷酒坛和温暖的梨花白在唇齿间共同刺激着牧月,坚持饮下半坛之后,喉咙像是被酒给堵住了,又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她猛然将酒坛抱在胸口,大口大口的喘气。

原若晨也抱着酒坛,嘿嘿笑道:“对不起,今天还是我赢,连胜五天哦,好久没有赢的这般痛快了。”

牧月肩膀徒然一颤,俯□体,对着脚下的痰盂咳嗽起来。

“觉得不舒服就吐出来好了,反正已经输了。” 原若晨放下酒坛,绕过桌子,轻拍牧月后背。

牧月咬住舌尖,缓缓坐起来,对着原若晨招招手,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些什么。

原若晨凑过头去,牧月贴着她的耳边问道:“你见过放了十天的尸体吗?”

“当然见过,我可是赏金猎人。”原若晨愕然,不明白她怎么说起了尸体。

“尸体停放十天后会发酵一种液体,这种液体有种奇特的酒香。”

“哦?”原若晨觉得很不自在,对牧月接下来的话隐隐不安,又忍不住继续听下去。

牧月眼珠一转,继续耳语道:“我觉得这里的梨花白就掺上了那种东西,不然怎么会那么香?”

原若晨终于控制不住,朝着痰盂呕吐起来。

牧月诡计得逞,狡黠一笑,起身叫来店伙计收拾残局。自那天与原若晨相识后,她每天傍晚被叫

到笑靥楼喝酒,一连输了四天,今晚使诈总算侥幸扳回一局。

店伙计撤回酒坛和痰盂,上了一桌菊花宴。菊花宴是这家笑靥楼的招牌——笑靥本来就是菊花的别称,意为花瓣如美人的笑容。

桌上摆放菊花粳米粥、一叠绿豆菊花糕、莲子银耳菊花羹、呛拌菊花牛肉丝。

这里给客人净面的手巾都是先用菊花瓣浸过的,酒醉后擦一擦清心怡神,原若晨放下手巾,长舒一口气。

牧月将菊花羹舀了半碗,笑咪咪的递给她,“你都赢了四次,这次我们算平局好不好?”

原若晨吃了半盏菊花羹,仍旧忿忿不平道:“这次不算,待会我们再比,你这个人喝酒都使诈,当初正是看错了你。”

牧月倒了杯菊花茶递给一直静坐不语原若夕,“若夕,你说说我们谁赢了?”

原若夕一饮而尽,没有任何语调的叙述,“放下酒坛者输,呕吐者输。”

“这可是若夕说的,你先放下酒坛呕吐,我也没算你输。”牧月懒懒的靠在椅背上。

“一八三四。”原若夕又开始重复。

牧月已经记不起若夕说了多少次这串奇怪的数字,他的双胞胎姐姐原若晨也总是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声称她也不明白这串数字是什么意思。

“一八三四…。”牧月将热手巾盖在额头上,八坛梨花白下来已经是头晕脑胀,现在借着思考这组数字的意义苦力强撑而已。

“我请你在笑靥楼喝了五天酒,你难道不想知道原因吗?”原若晨突然话锋一转,言辞清楚,丝毫没有刚才呕吐的狼狈模样。

牧月心念一动,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气氛的变化,不过她只是把眼睛打开一条小缝,心不在焉的说道,“可能你和这家酒店的老板一样——都讨厌菊花,天天吃它喝它,还把它的尸骸风干,放在花瓶里做饰品。”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原若晨剪了剪灯芯,包厢立刻亮堂了许多,“七年前,有个远方的商人来到紫菱城卖下了这里,挂出菊花旗开了这家笑靥楼,这里汇集各种菊花样本,可单单少了一种,你来到这里五次,难道从未发现?”

牧月摇摇头,觉得头痛了更厉害了,她从未注意到这些,一直以为这是老板的癖好,或者为了迎合酒客附庸风雅而为之。

倒是一直处于神游状的原若夕突然说道:“白、黄、红、橙、青、赫、紫、绿,墨菊,没有墨菊。”

原若夕的声音依旧平淡,牧月却觉得如电闪雷鸣、如梦初醒。

墨菊,没有墨菊!七年前那个深秋的夜晚,青姨将她抱到王家商船,自己却登上了许家商船。

临行前再三叮嘱她,如果到了紫菱城她没能去接牧月,牧月自己要在辰时之前去找接应的人,那个人会在酒桌摆放一盆白菊花,她要问那人黄菊花要不要,对方会反问她——有没有墨菊。

墨菊,没有墨菊!

牧月缓缓站起来,将手巾放在一边,“七年前,这里是不是叫做顺风楼,是一家茶馆?”

原若晨点点头,“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鱼、燕、月、影、寒、玉、清、辉、是奚帝城城主的八个替身,我猜你就是七年前消失的月,有人等不到你,就买下顺风楼,成为笑靥楼的老板——他暗中寻了你七年,一直觉得你还活着。”

“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你不愧为赏金猎人,连这个都知道。”牧月喃喃低语,缓缓坐下,转动着手里半透明的薄瓷茶杯,冷笑道,“七年了,寻找我这粒弃子还需要费那么功夫么?开了这家笑靥楼,还花大价钱请你寻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杀我。”

原若晨微微蹙眉,动了动嘴唇,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闭口不谈,她关上窗户,对着雕花板壁连敲五下,然后给原若夕披上银狐外袍,带着弟弟离开了,临门前,她突然转身道:“我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故意接近你,只是后来有了太多的巧合使我觉得你就是失踪的月,而且,我也没打算杀你。”

作者有话要说:孤独症就是现在的自闭症,大多自闭症小孩在三岁时开始症状明显。

自闭症四分之三性别为男性,百分之六十五的自闭症患者是左撇子,病人大多相貌清秀。

他们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感应的危险和快乐都极少,生活规律,似乎有个闹钟在脑子里上了发条。

尸体腐烂时会产生酒精,这不是我随意杜撰的,在美剧《csi拉斯维加斯》上有,好像是第五季?

38

墨菊归 ...

原若晨姐弟俩的脚步声消失在走道的尽头,不一会有人叩响了包厢的木门。

“整个笑靥楼都是你的,进入一个小包厢还需要敲门吗?”牧月心思烦闷,重重的将茶杯顿在花梨木桌面上,半杯茶水飞溅出大半,只剩下浅浅一层留在杯底。

门吱呀一声打开,又很快合上,一个儒士打扮的中年人缓步进入包厢,他穿着普通青色儒士长袍,没有蓄须,微微有些发福,左手捧着一盆墨菊,也不知他是如何能在初春弄到盛开的菊花。

中年人端端正正的将墨菊放在桌子中央,将溅在桌面的茶水擦干,微微一笑道:“七年了,笑靥楼终于盼来了墨菊——你的脾气一点没变。”

“我不想和你废话,你找我这粒弃子做甚么?是怕我泄露秘密,打算杀了我吗。”牧月冷冷的说道,“莫奂你这些年在紫菱城过的逍遥自在,青姨她却永远睡在在越水河里,连个墓碑都没有。”

“你以前一直都叫我莫叔叔的。“莫奂悠悠的望着紧闭的窗户,像是看到了波光粼粼的越水河,

“我在越水河畔买了块地,给青冉建了座衣冠冢——其实只是一块她亲手绣的丝帕罢了,立的是无字碑,每年她的生辰忌日我都会去拜祭。”

“七年前,我接到青冉的飞鸽传书,就一直在茶楼等你们,可是等到晚上打烊你们都没出现,当天紫菱城都在谈论徐家商船遭袭,无人生还的消息。我寻访了那晚你们投宿醉秋风客栈的伙计,还有当晚在王家商船的船工,他们都说那晚一个青年女子抱着小姑娘上了徐家的船,后来,我结识了王家商船的老板王归军,他也…。”

莫奂深吸一口气,声音一颤,“他也亲口证实青冉和女孩死在船上,我知道青冉带着你和泓影,从来都只会让一个女孩露面,另一个藏在暗处,一旦有事,至少可以保全一个替身。没想到追踪的杀手炸掉了商船,不留任何人生还的可能。我本来已经死心,可是有一天顺风楼的老板无意中提起那天更早的时候,王归军的幼子王七夕抱着个奇怪的布娃娃来过顺风楼,看起来像是在找人,我才知道青冉她临时改变计划,把你留在王家商船,自己带着泓影上许家商船,这么多年了,牧月你为什么不过来找我?”

牧月给自己蓄满了茶水,搁在桌面不饮,只是出神的看着瓷杯,“青姨再三叮嘱我,必须在卯时去顺风楼找你,如果卯时过后你还没出现,就必须把自己藏起来,藏的谁都找不到我。我让王七夕代我去找你,可是你根本没有出现。”

“卯时?!”莫奂猛然一惊,“青冉她给我飞鸽传书写明是辰时去顺风楼,我们相差一个时辰,这究竟…?”

牧月和莫奂相顾一眼,霎时顿悟过来。

“青冉她…,她不愿让你再做替身了,所以故意把时间错开。”莫奂苦笑一声,“她上船之前就料定有去无还,就将你放在另一艘船上,尽她最后的力量给你自由。”

牧月觉得鼻子发酸,眼睛腾起一股雾气,青姨的一颦一笑仿佛就在眼前,回忆如潮水般涌过来,青姨的怀抱永远都那么温软,总是会微笑的看着她入眠,她宁可三天不梳头发,也要等到青姨亲自给她梳理,因为不管她的头发有多乱,青姨永远都不会弄疼她,素白纤细的手指像是魔术般将纠结的乱发梳通,末了,青姨总会吻她头顶,然后抱着她在原地转一圈,柔声说道:“谁说牧月是黄毛丫头,明明是个最最美丽的小姑娘嘛。”

她甚至记起了一件遗忘很久的事情,她初学骑马,青姨将她放在马鞍上,那是一匹很温顺的母马,让莫奂牵着缰绳,自己骑着匹黑马与她并肩而行, 她骑了没多久就嚷着屁股颠的难受,莫奂将她抱下来,她又说那样就看不到青姨了,莫奂只好让她骑在脖子上,她的视线正好可以平视青姨,温煦的风吹起青姨的发带,时不时的触碰到她的脸颊。

“你走吧,我会维护青冉最后的愿望。”莫奂递给牧月一块手绢,“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不会让奚帝城知晓,原若晨也不会说出去,你要好好保住自己。”

牧月没有接过手帕,她起身打开窗户,清冷的春风赶走了强忍住的泪水,低声道:“青姨的衣冠冢在那里?今夜我要出城拜祭她。”

子夜,越水河畔,无字碑。

“越溪女,越红莲,齐菡萏,双婵娟。嬉游向何处,采摘且同船。浩唱发容与,清波生涟漪。时逢岛屿泊,襟袖即盈溢。馨香亦相传,薄雾归去来,苎罗生碧烟。”

这是在越州乡间传唱的采莲曲,盛夏时节,渔家女子相伴去湖中采莲,在湖边就能隐约听到少女清亮飘渺的歌声和船桨划拨水面的声音,湖面拂过阵阵凉风,仔细品来,有荷叶和莲花的馨香。

可此时只是初春时节,河面的浮萍都才刚刚冒出头来,半夜时分,仍旧寒气袭人.

吟唱这首曲子的不是温婉可亲的采莲女,而是已到中年的笑靥楼老板莫奂,他将这首轻快的小调唱的苍茫悲凉,仿若痴心的男子追忆过去相伴游湖采莲的恋人,恋人已逝,风景依旧,他独立湖边,看着在莲花丛中穿梭采莲船,潸然泪下。

半个月亮在云层中忽隐忽现,难以琢磨。

六合祭奠故人,除了焚烧纸钱,供上酒食果品,还会放飞风筝,如果是在晚上,则放天灯,或者在风筝上拴小灯笼以寄托哀思。

牧月将挂着两串小灯笼的软翅大风筝放到半空,风筝飞的高且稳,牧月将手中的线系在无字碑旁的杨柳枝上,柳枝的嫩芽已经长开了,远远看去像是一簇簇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此时离寒食节扫墓的日子还很远,可是牧月不知道那时她是否能赶过来祭奠。

“青姨是越州人吗?小时候经常听她唱这首曲子。”牧月仰头看着空中的两串小灯笼,风筝在远处和黑夜溶为一体,两串灯笼像是天上的星星,在夜风中漂浮移动。

莫奂沉吟一会,“也许是吧,我和她都是到处流浪的孤儿,很小的时候就被带到奚帝城,训练成为保护奚帝城城主的死士。‘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城主的八个替身,你长的最不像城主,却是出了名的调皮,每次你代替城主出现的场合,亲卫营的人都会额外仔细。昫庆帝即位那年,你去帝都棠瑜城参加庆典,偷偷跑出去,还掉进河水里,那天轮值的亲卫当天全部解职,从此不知去向。是我和青冉找到你,以后就一直跟在你身边,再也没有换其他人。”

“我记得那天捉了一只蛊雕的雏鸟,不过启程回奚帝城前一天晚上,蛊雕就不见了,我就一直坐在鸟笼前等蛊雕回来,怎么也不肯睡觉,青姨连夜做了个布娃娃才把我哄睡的。”牧月望着天上的小灯笼喃喃的说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以为你们两个是可以陪伴着我一生的人,直到…。”

牧月掏出手帕,擦去无字碑上的灰尘,到最后青姨也只是她人生的过客。

39

奚帝城城主 ...

过了很久,牧月的脸色从悲伤慢慢变得凝重,她缓缓而立,直视着莫奂的眼睛问道,“我一直不明白,奚帝城城主的权利只能管理一个城市,为什么有人他们明知道我和泓影只是城主的替身,还要对我们穷追不舍,赶尽杀绝?”

莫奂微微愣住,没想到牧月会问到这些,这个女孩好像在这个晚上成长了许多,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其实无非一个‘利’字。昔日昫国开国女帝昫明帝最大的支持者是从休国和悠国迁徙到昫国的民众,明帝为改革内政,推行农商,而对这些人委以重任,后来这股新派势力被称为‘玫瑰党’,因为明帝奚秋忆在称帝之前是奚家女族长,奚家的家徽就是玫瑰花,听说也是明帝最喜欢的花。”

“昫国以前本是休国的附属国,国主只是虚职,由各族族长轮流担任,国家的实权掌握在几十个部落的族长组成的长老会手中,明帝在位后慢慢将长老会力量削弱,‘玫瑰党’在朝中得势,很多部落的贵族对此很不满,一直在暗中阻扰排挤,这股势力叫做‘长老会’”

“‘玫瑰党’和‘长老会’这两股势力在朝中的力量在斗争中渐渐平衡,不过这些年出现一个新的派系,他们既不像‘长老会’那么保守,也不似‘玫瑰党’重农商,维护新移民利益,他们的目标是用尽各种办法使昫国灭掉休国和悠国,一统六合,他们被称为‘野心派’。”

“哦,我小时候也听夫子们谈论过,夫子都说一统六合是穷兵黩武,昫国从未对外征战,胜利全无把握。而且若要备战,朝廷必然增加赋税和徭役,民不聊生,明帝创立的百年基业将毁于一旦。”牧月淡淡的说道,幼时她刚能走的时候就有夫子教学识字,每天对她讲一些很难懂的话,其实说来说去无非都是明帝的丰功伟绩,她的血统是多么高贵,如何要亲民爱民等。

莫奂闻言,看了牧月一会,继续说道:“明帝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弟弟,带着夫君亲子和几百亲随来到一个小城,远离政事,后世为纪念明帝,称之为奚帝城,历任的城主都是明帝的嫡系后代。”

“奚帝城城主的地位相当于亲王,在朝中没有实权,但是明帝在民间威望颇深,城主的态度会影响昫国政局,所以一直是‘玫瑰党 ’的重要砝码。而长老会对明帝积怨很深,奚帝城的存在无疑是骨鲠在喉,期望除之而后快。而‘野心派’的一心希望通过昫国扩大版图,统一六合,重新分配利益,在他们看来任何阻碍一统六合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包括奚帝城城主,因为前任城主在此事从未有过明确态度,现在的小城主年纪又太小,所以他们对奚帝城既想拉拢,又时刻防备着。”

“你的意思是‘长老会’在暗中追杀我们?”

莫奂摇摇头,“这些无疑有‘长老会’的人。但是‘野心派’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奚帝城里的人大多是主张和平,你们和城主的老师都是如此。有些‘野心派’很担心小城主长大后会出面阻止战争,所以有可能将小城主置于死地,以绝后患。另外,若小城主身故,昫国政局必将动乱,悠国和休国可能会乘机出兵瓜分昫国,所以这两个国家也有派出刺客的可能。”

牧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么现在唯一可以完全信任的就是‘玫瑰党’?”

莫奂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委婉说道:“现在的小城主是遗腹子,生下来没几天,生母就追随先城主而去。所以她是明帝流传下来唯一的血脉,身系重任,若一旦有事,不仅奚帝城将不复存在,昫国朝中政治势力平衡将被打破,后果不得而知。”

“无论如何,奚帝城若不存在,明帝血脉断绝,对‘玫瑰党’有害无利。十五年前,先城主去世,没能留子嗣,城主夫人怀孕四月有余,‘玫瑰党’明里暗里都派出众多死士,誓死保住最后的血脉,后来夫人诞下小城主,你们八个就被陆续抱过来做替身,九个女婴被安放在不同的宫殿抚养,而且还不定期的交换住处。平日的衣食住行,教育礼仪,安插的护卫都一模一样,为的是迷惑刺客,尽最大可能保护小城主。”

“其实‘玫瑰党’的目的无非是即使有一天,真正的小城主遭遇不测,也可以从你们当中秘密选出一个最合适的女孩来代替,他们最在乎的不是小城主,去保护住明帝唯一后裔,而是奚帝城城主这个身份是否延续,而且确保城主在任何时候,遇到任何事情,都绝对支持‘玫瑰党’的所有政见。换句话来讲,他们最希望奚帝城城主最好是一个傀儡,是不是真正的明帝血脉倒是次要。”

牧月冷笑道:“奚帝城主的祖先是开国女皇,我听说民间很多人把她当做神灵供奉,她的后代怎么可能低下高贵的头颅,俯首帖耳去做别人掌中的傀儡。”

莫奂微微颌首表示认同,“这三个派系在朝中势均力敌,历任奚帝城主既没有明确表示支持‘玫瑰党’,也没有反对‘长老会’——奚帝城第三任城主夫人还是‘长老会’那边的人,‘野心派’多次派人给奚帝城献上奇珍异宝,城主都是来者不拒,还以贵宾之礼仪招待,但从不与他们谈国政。三个派系的矛盾激化到剑拔弩张之时,皇帝还曾宣召城主出面协调。”

“这样说来,皇帝也很忌惮奚帝城城主罢,如果不是明帝让位,那能轮到他们做皇帝。反之奚帝城存在一天,他们就觉得皇位不踏实。”牧月觉得奚帝城主的地位真的是微妙复杂,三个政治派系和皇帝都希望得到奚帝城的支持,同时又无时无刻防备着奚帝城,各怀鬼胎。

莫奂叮嘱道:“你不要在他人面前谈起这些话,尤其是关于昫帝,他们忌惮城主,可历任奚帝城主还是以皇帝为尊,全力支持皇室。”

“莫奂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他们会花那么多精力和钱财对我们八个替身穷追不舍,你和青姨他们带着我在休悠二国就逃亡了两年。”牧月紧逼一步,定定的看着莫奂的眼睛,不容他逃避。

莫奂顿了顿,似乎面有难色,他四顾周围,低声说道:“我也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这些年一直在暗中探听消息,才知道昫国高层有个传言——真正的小城主出生起就被掉包当做替身,奚帝城宫殿的城主才是假的。”

“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城主就在你们八个替身之间,有可能明帝唯一的血脉就是你——牧月。”

牧月愕然,随即皱了皱鼻子,“传言似是而非,却令我们八个替身永无宁日,一辈子东躲西藏。”

“令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也觉得这个传言并不可信,但如果是真的…。”莫奂说道这里就停住了,如果是真的,论理他是奚帝城亲兵卫,应该将牧月保护起来,安全送到奚帝城。但是论感情,他要完成青冉遗愿,就当牧月已死,让她远离复杂的斗争。

两人都沉默下来,过了很久,悬在空中的小灯笼灯油耗尽,一盏盏的熄灭,如消逝的流星。

牧月放开系在柳树上的绳子,任凭风筝在夜空中飘散,她骑上青螺,准备回紫菱城。

“牧月你等一等。”莫奂叫住牧月,关切的说:“我不知道今晚你为什么向我打听那么多朝政的问题,但是我要警告你,永远不要想着查清七年杀害青冉的幕后元凶!他们绝对不是你一个小小的刺客能对付的!”

牧月没有理会莫奂,她回头最后深深的看着青姨的无字碑,像是要把这里的一切镌刻在脑海里,最后轻拍骡背,青骡温顺的扭了扭脖子,向紫菱城奔去。

待牧月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夜色中,莫奂回头抚摸着无字碑,低头喃喃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青冉…。”

作者有话要说:玫瑰党,长老会,野心派,三股势力此消彼长,构成昫国政治的主要内容,奚帝城偏向那方,那方就获得主动权。

莫奂与暮兰舟对话:

莫奂:抗议!我痛失爱侣还不够吗?你还把这个麻烦丫头扔给我!

暮兰舟:因为天要降大任于你啊!必先若你心志,劳你筋骨,饿你体肤,空乏你身。我没饿着你,没冻着你,笑靥楼有吃有喝的,你这个人还真不知足哦。

下一章我写个奚秋忆的番外,从她小时候写起,相当于《六合记事》的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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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 ...

番外——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

休庆帝十五年,休国皇宫明德殿。

正值二十四节气的大暑,酷热无比,一群陪皇子读书的世家子弟刚刚结束烈日下的箭术练习,纷纷钻进阴凉的杏子林中,也顾不得体面,抢起水壶就往嘴里灌,喝够了就将倒置着水壶从头顶淋下,惬意的抹了一把脸,然后互相帮忙解下快要被太阳晒化的甲胄。

他们都出身于京城的大家族,这些家族在朝堂上免不了有利益冲突,甚至有几家还是世仇,不过这时他们都只是十岁左右的孩子,在孩子的世界里,秉性相投、能够一起玩耍的就是朋友,至于对方的身份地位如何,还是他们二三年后才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此时李辕曦心安理得的坐在石凳上,抬起右腿让皇子帮他脱靴,他的脚正在疯长,几乎半个月就要换一双鞋子,加上今天的脚背有些浮肿,好容易脱掉左靴,右脚的靴子像是黏在腿上,就是脱不下来,他的好朋友,性格温和的九皇子姬墨醇主动过来帮他。

杏子林里有一条碎石小径,在林中蜿蜒而进,内监引着一个奇装异服的女童缓缓走过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宫里的老嬷嬷。

皇宫内苑各种苛刻的规矩礼仪细讲起来,一个月都说不完,初次进入宫廷的人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怕掉了脑袋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而迎面而来的女童打扮十分怪异,另这些见多识广的世家子弟都瞠目结舌。

这么热的天,她的头发被一张色彩斑斓的头巾裹的严严实实,头巾上点缀着各色宝石,那些花花绿绿的宝石看起来价值不菲,但是都只是粗粗打磨,形状各异。

女孩像是经常在日光下暴晒,肌肤如涂了一层蜂蜜,她穿着一件半袖的小褂和刚刚齐膝的短裙,颜色和布料和头巾一样,项间挂着数条做工朴拙的项链,赤脚踏一双软底布鞋。

女孩肉嘟嘟的半个胳膊和腿就这般坦诚的露在外面,休国贵族女子无不是长裙飘飘,出门还会带着面纱和帏帽遮盖容颜,即使穷困人家也不会让女儿衣不蔽体的出门。

众人无不愣住——他们在卧房都不会如此打扮,何况是个女子!而且她还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皇宫!

只有姬墨醇面色如常——他背对着女孩,没有看到这些,专心帮李辕曦脱靴子,无奈靴子就是不下来,姬墨醇皱了皱眉,干脆掏出匕首将靴子裁开。

陪同的内监和老嬷嬷向众人施了一礼,内监用特有的尖嗓门说道:“奉皇上口谕,昫国长老奚秋忆从即日起与各位皇子伴读在明德殿习文练武。”

长老!?

众人一阵哄笑,连一旁肃立的内监宫女都忍俊不禁,比起她惊世骇俗的装束,“长老”的头衔似乎更加离谱,小女童顶多八岁,即不“长”也不“老”。

“原来是从南蛮昫国来的蛮子。”

“野人。”

“瞧那身衣服,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昫国的长老,地位相当我国的王侯,不过你看看她那身皮肉,我家粗使丫头都比她白嫩。”

“嘘,小声点,她毕竟是个长老,哈哈哈!”

“没关系的,蛮人说蛮语,根本听不懂我们的语言。”

“那么她怎么能在明德殿学习?依我看,她比较适合和三岁的皇妹一起玩布娃娃。”

奚秋忆不是第一次被围观,从故国来到休国都城一个月路程,她很少老实的呆在马车里,骑着昫国特有的小矮马,贪婪的看着异国景色,遇到陌生人惊讶的目光,她会得意一笑——他们肯定是在羡慕自己漂亮的花衣服,那是母亲亲自动手蜡染的哦!

她临行时抱着母亲恸哭,死活不肯放手,可刚踏入休国国土,数不清的美食和新鲜事物很快就驱赶了她的悲伤。

第一次坐上三层楼高的大船、枕边堆满了惟妙惟肖和她一个模样的泥人、柔美的舞姬披着素纱起舞,如花丛中的蝴蝶。奚秋忆彻底沦陷在馋涎欲滴的美食里,幸亏她有钢铁般的肠胃,强悍的消化着比以前多出一倍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