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问你就说我‘长个嘴就知道问’…”

程元元额头微微渗汗,无力地僵笑着:“行行行了,你俩可别说了。都快愁死我了。”

吃完饭,把那个无论如何也打不着火的车子拖去修理,师傅里外过了一遍,诊断:“变速箱冲坏了。”摇摇头,“这自动档,没你们这么轰油门的。”

程元元和陆领一齐看肇事者,意思是听着没有,说你呢。

伍月笙干咳一声:“这天儿总算冷了,一冬天也不下雪,可给这帮穿貂儿的憋完了。”

天并不算太冷,不过阴天见不着太阳,再刮点小风,风很刺骨,到了下午天将黑,又簌簌下起雪来。雪越下越大,转眼帝豪门口的路就被埋了。陆领和几个服务生一起扫雪,扫到旁边堆成一堆,拿板锹拍拍砌砌,盖出一座四四方方的烽火台来。几个没活儿的小姐穿着大衣在门口笑着看,萍萍送客人出来,见了他们也笑,进屋跟吧台里娘俩一说,程元元说:“俺儿子就是有才。”

伍月笙抽着烟直撇嘴:“嗯,你儿子可有才了呢,还搭个台出来,没安排安排谁去坐吗?老凉快儿了。”

程元元看她那吞云吐雾的样就来气,推她出去:“去领他上哪转转,吃点东西啥的,好容易来一趟你给人打发扫雪去了。”

伍月笙被推得直趔趄:“ 这么大雪上哪转去?”

还是被轰出来。

不远处一群服务生扎堆,其中也有穿着浅色羽绒服的陆领,一圈人不时爆笑,不知道搞什么明堂。伍月笙扔了烟踩灭,走过去看热闹,那半人高的烽火台,上供似的摆了条雪雕的大鱼。几双冻得通红的手正忙着制作鱼鳍,陆领用光秃秃的指甲在鱼身上画鳞。刚落下来的雪太凉,拍不实,他一不小心就给那艺术品变成鱼块儿了,惹得几个半大小伙子叫嚎着扑上来要把他雪葬。再勇猛的小钢炮也奈何不得人肉车轮战,这冰天雪地又稳不住下盘,挣扎不过半分钟就被人前勾后拽给撂倒了。

这时有人看见伍月笙,立马相互推搡着把陆领扶起来,各自扛着清扫工具一溜烟儿全跑光了。

陆领笑着掏出被人从衣领塞进去的雪团,帽兜里也全是雪,往上一翻,纷纷扬扬扣下来,头发眉毛都白了,模样狼狈又滑稽。

伍月笙掏出手套来帮他掸着,嘴上不自觉地埋怨:“你这家伙跟谁都能玩儿疯。”

他嘿嘿笑,只说今年头回见这么大雪,胡乱拍拍身上:“喊七嫂出来吃火锅去吧。”

伍月笙说:“晚点儿再吃吧,我领你去大名鼎鼎的街心公园照相留念。”

早些年物质水平还都很低,也拿不出钱搞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街心公园这个地方还有山有水,几乎成了全县居民留影的最佳景点,衍生出一个以街心公园为轴的摄影产业环来。

说是公园,不过是几个简单的园林小品组建。一座假山喷泉,密密的灌木花丛,夹杂几株高大的樟子松。树木之间搁置了长椅和石凳,也只是摆设而已,夏天的时候也很少有人来坐,到冬天更是无人问津,积满灰尘霜雪,看上去有些衰败。不过到了晚上却是别有天地,尤其是冬天的晚上。

一到上冻,冰灯就亮相了,最早的时候是政府拿钱请人做灯,后来随着附近影楼相馆越来越多,冰灯成了他们在没花没草的冬季招揽客源的主要手段。县里于是将公园周边的地块规划承包给私人搭建冰灯,增加税收的同时也改善市容。又在公园正中间立起一盏六头高压钠灯,据说每个灯泡都足有一千瓦,照得方圆二里地宛如白昼,做为一个小县城,立北没有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也在朝着繁荣腐败的方向发展着。

伍月笙小时候,总是盼着过生日过年,就有由头来照相。也不是多想上相,就是愿意对着镜头假笑,闪光灯一亮,生怕眨眼又肯定会眨眼的感觉,然后等着照片洗出来的心情很复杂,看它跟预料中的有什么区别。至于景致倒不是十分计较,何况这些私人影楼做出来的冰灯,也确实很粗糙,但是不与冰雪大世界对比的话,也还颇具几分气势。

又赶上是假期,闲逛的人很多,人都多多少少恋群,哪儿热闹往哪儿奔。陆领就是其中之一。

他不太热衷照相,但对伍月笙所说的大名鼎鼎充满向往。步行十多分钟之后,果然看到人山人海,镁光灯缤纷闪现,一派熙攘。现在很多人都自己家买了数码相机,跑来偷景。之所以说是偷,因为园景是公家的,冰景却是个人的。常常见到这边的鬼鬼祟祟摆好普士,对面忽然白光惊曝,跟着便迅速消失了。一旦被冰灯主人抓到,要交取景费的。

转一圈下来看了不少偷拍被抓的,陆领乐得不行:“你们家这儿的人怎么都这么爱照相啊?这灯也不咋好看啊。”

伍月笙维护家乡名誉:“照出来的还行…”身边一匹冰雕的大马,两个小孩子正被大人抱着骑上去照相。她忽然笑着问:“你见过骆驼吗六零?”

陆领愣了一下才知道她不是说乔喜龙:“见过啊,动物园么。”

伍月笙笑笑:“有一次我和李述在街心公园看见一个骆驼趴在地上,身上披的五颜六色那种鞍子。我说肯定是假的。李述也说是假的,真的哪能那么花哨。结果刚说完,那骆驼站起来了,脑袋伸到花坛里吃草,一边嚼一边斜愣眼睛看,那眼神好像说‘你们才他妈假的呢’。把我们俩乐坏了。”

越想越乐得直不起腰来,那骆驼的模样真是太吊了,就跟能听懂人说话似的。

陆领本来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好笑,但是伍月笙笑得那么大声,他也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果然喜剧是要两个人才能看的。

一个人看喜剧,有趣的事没人分享,本身就是一种悲剧,再好笑的片子也笑不痛快。

过往行人纷纷侧目,一个小孩儿很坦白地看着这阿姨为什么笑得如此二百五,脚下没留神绊到电线上,刮倒了一根补光灯。虽然砸不着自己,伍月笙还是下意识地往闪了两步,敏捷地站上了一层冰雕的台阶。陆领担心地看着她那双鞋根:“你悠着点儿。”

伍月笙自负地说:“稳着呢。”

陆领坏笑:“我怕你给人冰刨露了。”站在下边,向她伸出一只手,“下来。”

他没戴手套,摊开来的掌心,三条线川字排开,纹路清晰明朗。

不像她的掌纹,相互纠结着叠加着,裂痕一般细碎而又浅杂,纵横纤陌地布满瘦长的手掌。

手递过去,被他握住,扶她安全步下滑溜的冰台后,也没有放开。

因天气冰冷而略微僵硬的小羊皮手套,在他的掌心中,渐渐恢复柔软。

牵着手走了一段,陆领突然停下,举起她的手看:“你戴手套了,应该你焐着我手。”

伍月笙也停下来,却是被人手里一串亮晶晶的红果子吸引:“我怎么没见着有卖糖葫芦的?买两串来照相。”

陆领听见她的嘟囔,嘴上劝她:“你不适合拿糖葫芦照相。”眼睛却四下搜索着。猛然有人从后边飞快地跑过,带起一道凉嗖嗖的风,他下意识地缩缩脖子,低骂:“我靠,你给下大灯行吗…”

伍月笙则顺着那疯跑者的背影,意外看到彤红一片:“在那边儿了。”

陆领还在摸着鼻子暗自庆幸,心想这要换了乔喜龙就得挂彩了。冷不防被她拉着跑,脚下直打滑,连连长呼:“驭——”

伍月笙竟然真的站住了。

陆领倒是没收势冲到了她前边。

她将目光快速拉回至他的脸上,说了句:“又不想买了。”

他纳闷地转头去看就在几步之外的小摊。

三轮板车上摆了只玻璃柜,里边插满了糖葫芦,三五个小孩兴致勃勃地围在那儿,不断改变主意指点,试图为自己挑选出最完美的那串。一个穿着笔挺的男人也混在其中,微微倾身,隔着透明罩子注视着一串串卖相诱人的零食。这个人的服饰气质与卖糖葫芦的小摊格格不入,但是很奇特,他的眼神极其认真,几乎可以用研究来形容。

陆领思索了一下,问:“他是不是在琢磨,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伍月笙哧地笑出来:“人家没你这么有怀疑精神。”

陆领大乐:“你意思是他比我贪吃?”

第五十章[VIP]

糖冰棱剔透玲珑,扁扁一片贴在果子后端,晶亮的红果,颗颗圆滚饱满,用竹签穿成串,密密匝匝整整齐齐地插在草把上,形成一个鲜艳的半球形,像京剧里华丽的珠玉凤冠。任谁看了都会不禁侧目,伍月笙对它更是没有抵抗能力,每见必买,而且是挑那种特别长的,拿在手里微微发颤。

伍月笙是视觉系动物,连吃东西也要漂亮的。

她其实并不贪吃,只是一见到外型不错的东西,就算不想吃,也会忍不住买下来,总是乱花钱。程元元又觉得这孩子小时候吃了苦,现在有了条件,在经济格外纵容她,导致她根本不懂浪费为何物。后来随着年纪大一点,见的世故多了,才逐渐收敛,但也没完全消除购物狂的潜在因子。李述知道这是应该纠正的,却仍然做不到去指责她。

同样的行为,别的女孩做是骄奢,换成伍月笙,他却莫名地心疼。

大概每个人都是这样,会有两套甚至更多衡量是非的标准。

付完钱,接过自己中意的那串糖葫芦,李述忽然想:好像被五月传染了。自嘲地笑着转身,看见手牵手走过来的两个小朋友,他无奈地把找回的零钱又交给了摊主:“再给我拿两串吧。”

三个大人各持一根糖葫芦,站在路边吃得咔喳做响。伍月笙把上边的糖片嚼光,又慢吞吞地吃了两个形状最好的山楂果,便开始不专心,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李述知道她又吃够了,不等出声,就见已经把自己那串解决掉的陆领,大大方方地向她一摊手:“你吃多了牙疼,给我吧。”

伍月笙乐不得地打发出手,嘴上却不情不愿地:“也不怕齁死。”

陆领用竹签子比划着刺她,狠狠瞪眼。

李述笑着看她:“你们出来多久了?逛累了吧,找地方坐坐?”

伍月笙说:“吃火锅去吧?”

陆领一面脸颊鼓鼓地嚼着颗山楂说:“我随便。”

李述说:“你说了算。这儿变化挺大的,我也不知道该去哪。”

伍月笙笑了笑:“对哦,你们大城市来的,不熟悉这屯子。”转身前边带路去了。

李述对着她的背影摇摇头:“这丫头老是这样,有时候满不在乎地就说一些让人下不来台的话。”

陆领找到知音一般:“对对对,她妈都说谁遇上这人谁倒八辈子血霉,没心没肺,谁对她好都白搭。”他把实在吃不下去的小半串糖葫芦随手一投,扎到路边雪堆上,喃喃骂道:“人说俩人吃一根够了,偏说不够。”

李述迷样地看着他:“那你呢?”他问:“明知道白搭还对她好。”

陆领擦着沾在嘴角的糖渣:“我没法啊。她不我媳妇儿吗。”

陆领第一次到立北的时候,程元元带他出来吃东西,来的就是这家渍菜白肉锅。紫铜锅子圆木炭,正宗地道,以致他回去之后还念念不忘。所以伍月笙一进门就打电话让程元元来买单,说陆领总惦记来立北就是冲着这顿饭的。

程元元推开雅间的门,一眼看见李述,饶是她这种见文工施礼乐遇商纣动干戈的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了。怔怔一下,说:“唉?小木?这么巧…”说完自己听着也话里有话似的,当下恨不得自掌一嘴巴。

陆领腾出身边的椅子招呼她坐问:“怎么这半天才到,真奔结账来的?”

李述笑笑:“脱不开身了吧?这又到都出来玩的时候了。”

程元元脱了大衣:“可不是,这半拉月天天得出去借小姐。我现在精神头也供不上,你说阿淼那不争气的还整早产了。我也不能那么不是人,孩子刚满月,就让人来上班。”

伍月笙挑她话里的毛病:“那人不早产,挺十足月的肚子,你好意思让人在那乌烟瘴气的地方给你看吧台啊?”

李述疑惑着:“阿淼是哪个?”

伍月笙想了想:“她腰上有一大块胎记,后来你在上边给纹了对儿凤凰。”

这么说李述就有印象了,兀地失笑:“记得以前她就经常怀孕。”

程元元撇撇嘴:“嗯,那才肥沃呢,撒籽儿就长苗。”

把陆领笑得直呛,伸胳膊去够餐巾纸又被锅沿儿烫了手,疼得孙猴子一样张嘴哈哈喘气,连连甩手。伍月笙一边骂他,一边叫人拿瓶冰镇矿泉水。这店里横是经常有人挨烫,服务员送来冰水,居然还附加了一支京万红。不过陆领烫得不太严重,药膏也没涂,矿泉水放在桌上,贴着烫红的手背止痛,左手抄起筷子照吃不误。他前两年骑摩托车肇事,当时候右臂骨折打石膏吊了一个多月,痊愈的时候已经成半个左撇子了。伍月笙听了大笑,你打小就这么毛毛愣愣的也好,回头真整个缺胳膊断腿儿啥的,我也不能太落你妈埋怨。

程元元心里也有类似的庆幸,不过听伍月笙把话说出来,就觉得很不中听了,筷子一并就要抽她。

陆领拦住丈母娘,好奇地问:“哎七嫂?阿淼以前不是小姐吗?咋还真有人把她娶回家去了?”扭头看看伍月笙:“我以为就埋伏那么冤大头呢。”

伍月笙点着烟,斜睨他一眼:“你拉倒吧,程淼跟苏亮能比吗,论模样论心眼儿,根本不是一档次的。”一本正经问程元元:“她嫁了个什么玩意儿?残疾人啊?”

程元元摇摇头,苦笑着叹口气:“她嫁谁啊她?要上外地还说不准能嫁出去,立北就屁大点儿的地方,谁不知道她干啥的啊。你说程淼那不就是浮精神没心眼儿么,她哄不住客人呐,人说咋地就咋地,才一整就怀孕了。这下又怀上了么,去做流产,不到俩小时回来了,跟我这顿嚎,说大夫告诉她了,这回再做,一辈子就要不了孩子了。我说你想要孩子就生下来吧,那咋整?反正也挺可怜的看那出。”

伍月笙忍不住骂:“她虎逼啊?非整个孩子干啥?”

李述轻斥:“五月?”

陆领低头吃着过咸的韭菜花,小声嘟囔:“谁都像你一提要孩子跟要命似的可完了。”

伍月笙翻翻眼睛,再看看李述和程元元,硬是把话憋了回去。

程元元一瞅气氛不对,赶紧换话题:“不过人阿淼生那儿子可漂亮了,明天白天有空我领你俩去看看。小木一会儿上哪儿住?要不我跟萍萍说说给你留个门儿?肯定乐意。”

李述从前就听惯了这种话,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淡笑着说:“我还是回旅店吧,明天要起早走,今天不能熬太晚。下次吧,我来之前打个招呼。”

程元元大笑:“那我就不跟萍萍说见着你了,要不还得怪我没领她来呢。”

接下来的话题基本上都是帝豪每天演出的不同版本的搞笑剧,几个人笑得太忘乎所以,不知不觉多喝了几杯。俩钟头下来,都有点儿醉醺醺。毕竟量有深浅,程元元和李述喝得最多,前者饭后买单时,还能挑出来服务员多算了两瓶酒。李述明显不是对手,被陆领扶着去洗手间吐了两次,坐着都已经很勉强了。陆领喝酒进快出得也快,喝多少尿多少,到最后也没什么醉样。伍月笙说他是用身体做作弊。她倒是喝得实在,一瓶还没喝完,靠在陆领身上困得睁不开眼睛。陆领深知她的酒品,开始不让她喝,架不住程元元都说没事,也就放任了她。

一顿饭吃完已经接近零点,程元元忙着把软乎乎的女儿弄回家去睡觉,看陆领状态尚可,让他送李述回宾馆。

李述住的立北宾馆,当地人都知道,陆领拦了辆出租车,几分钟就到达。李述下了车又大吐一通,陆领扯着他的羊绒大衣,紧喊着:“别弄衣服上别弄衣服上。”

这一折腾,李述酒劲散了不少,还清楚记得自己房间号是05,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几层。陆领拿着房卡从一层跑到三层,总算开了门,连搀带拖的把人弄进来,三下五除二,扒了他大衣和鞋子,扔到床上用棉被蒙好。

李述忽然翻了个身:“照顾好五月。”

陆领转身就走:“轮不着你说这话。”

李述说:“知不知道我多难…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妻子。什么都不能做。”

就是乔喜龙那热情的法国人,也从没当着他的面说过这种话,顶多是把伍月笙往死里夸,以证明自己被吸引也是无能为力的事。而床上这个喝到半死的家伙,竟然把话说得肆无忌惮。陆领浓眉纠结,他不想跟喝醉的人一般见识,打开门,迈出半步,又退进来了。站在他床前说:“你走了就应该做好回不来的打算。”

微弱的灯光下,俯视他的这个男人,有着不妥协的五官和坚定的表情,如同语气一样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李述想,或许这样的霸道,才有可能镇住五月不停摇摆的心吧。

陆领受不了眼前的李述的眼神,穿透了他,看向别处,若有所思,思有所痛。

跟伍月笙偶尔流露出来的如出一辙。

各种疑惑交织成网将他缚牢,将灯调至最亮,陆领拉了张椅子坐在李述对面。

趁人喝了酒就煽动其暴露隐私,此种行为很无耻。不过涉及他老婆,再没有好奇心的人,也无法安于现状。

陆领的问题十分大方:“当时为什么要走?”

瞬间明亮的光线,照射他粉饰于晦暗角落里的东西,李述有轻微的晕炫,脑中涌现出一片一片模糊的记忆。他艰难地坐起来:“因为爱上她了。”

她说:我叫程五月。

于某个夏季,拦截了他的阳光,突然出现。指着他精心绘制的作品歹言批判,把他平稳的生活改写得一塌糊涂。这小女孩个性骄纵,嘴巴恶毒,发狂兽一般攻击身边所有的生物。她全然的自我,只要自己开心,别人死活也不顾。晃动的心绪和眼神,会在背过身的那一秒,被自己狠狠嫌弃。

他心疼她那层由伤痂凝固而成的坚硬外壳,开始着迷于她蝶变般的成长…种种胡作非为,如今想起来的,只剩得逞后她零星的笑容。

恶名昭著的丫头,惹得人神共愤,可他只觉得,配不上。

那些眼光又羡妒又不屑,不能动摇事实:她妈妈是全县最有钱的女人。尽管她的家世招人指点,可惜这终究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和谐社会。

他悠然自得,是因为一无所有。一旦企图拥有,势必要舍弃什么。

但是有一种效应很难解释。

一个男人,因一个女人,而舍弃一切,得到的是敬佩;因一个女人,而获取一切,得到的是唾弃。

自己还是其次,怎么也不想让她为那流言蜚语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