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985年7月的超人

下午又有事情交我手上,加班到9点多。在楼下买了一个三明治一杯橙汁,在Lyle的车上吃。到了电影院,我东张西望的找Nick,很好奇他会带谁来看电影。但连个影子也没见到。Lyle则显得和这个爆米花软饮料的世界不太合拍。电影开场,我们在黑暗里十指相扣,吻的有些过头,相比之下银幕上的情节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一个半小时下来,只知道里面有个男的也叫Nick,好像算是主角。

电影散场,走出放映厅的时候,我看见Nick,一个棕色卷发身材苗条的女孩子跟在他身边。他也看见了我,穿过人群打了招呼,介绍了身边的人。我的Lyle,他的Alice。互相说认识你很高兴,然后道别。

“如果不是你,今天我可能跟他在一起。”上了车,我对Lyle说。

他笑了笑,说:“松针和雪。”

“你鼻子真好,记性也不错。”

“气味总是最难忘记的。”他回答:“所以最好别用香水。”

“怕被记住?”

“怕被误解。”他纠正我:“香水是字典里的词,顶多是一句现成的句子。而人本身的味道是一串密码。”

“我的密码是什么,你解的开吗?”

他靠近我,轻轻地说:“欲望和迟疑。或者介乎于者之间的东西,我一直在努力。”

子夜时分,他送给我情人节的礼物,一枚花型戒指,他帮我戴上,花茎把中指和无名指绕在一起。我中指的手寸是8.5到9号左右,在美国是很少有的小尺寸,他估的很准。

我说:“我没有礼物送给你。”

“没关系。”

“我很想送,你喜欢什么?或者你曾经喜欢过什么吗?”我坐在他腿上问他,“不要告诉我是女人。”

“从前我喜欢冲浪板和漫画书。我有1976年到1988年出版的每一本超人。”他告诉我,“除了1985年7月份Crisis on Infinite Earths的第4期。”

“为什么没有那本?”

“那个夏天,我在尼斯,回来的时候那一期已经卖完了。”

“1988年以后的呢?”

“我长大了,兴趣变了,我去了英国。”

我像吐出一口气一样轻轻的说出一个名字:“Rona?”我看着他,他点点头,我变得灰色而僵硬。

“我们是1985年7月在尼斯认识的。她跟她的祖母在那里过暑假。一个一本正经的姑娘,在海滩上读严肃的书,中东问题,宗教冲突。跟我完全不一样,不过我还是被牢牢地吸引住了。” 我很意外,他会继续说下去,“我很熟悉酒店里的那一套,搞到一身咖啡厅侍者的制服,每天早上去她们的房间送早餐,告诉她们是免费的。她早晨总是喝Earl Grey,往面包上涂黄油的样子很可爱。一个星期之后她们离开尼斯的时候,她已经是我的了。我们通了三年的信,直到1988年我去英国上大学。”

“你们有三年没见面?”

“我被禁止去欧洲,因为我父亲当时在那里工作。”他停了一下,告诉我,“他拿最后3年的探视权换了一笔钱。很划算的交易,不是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习惯性的说:“我很难过。”

“没必要,他至少最后带我去了一次尼斯,只有我,没有Cheryl-Ann。” 他挥挥手说。在我印象里,他总是沉着而有风度,说话很少带手势,“而且,后来我开始在酒店业工作,很多地方都有人知道Ultan,那实在是一个自成一格的小世界。”

他声音温和,表情平静,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觉得这是一场悲伤的谈话。他的父亲,还有他们,Lyle和Rona,认识的时候不过十五、六岁,他们是彼此的第一个爱人,情人…hatever。而那个时候,我还只有五岁,不去幼儿园的时候就在家里练习巴赫的加伏特舞曲,因为那是钢琴三级的考试曲目。好笑的是,听起来我跟Rona真的有点相像,我十五六岁的时候也是个一本正经的姑娘,读过《宽容》,《夜深沉》和《霍梅尼》,不同的只是,我没有遇上Lyle。

晚些时候,我们在床上躺在黑暗里的时候,我又很突然的问他:“你们后来为什么没结婚?你跟Rona。”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他的回答像是个玩笑:“请柬,太多了,我们吵了一次架,我把请柬扔了,之后谁也不愿意再写一遍,所以我们取消了婚礼。”

26)工作

那本漫画书其实并不难找。我很快就在Amazon上花175美元买到了全套12本的,1985至1986的first prints,二手的,但看起来很新,送货上门,第一本的扉页上还有Marv Wolfman的签名。我想有些东西其实并不是找不到,只是不想去找,让它缺在那里好记住另一些事情。出于同样的理由,我只送了第四期给Lyle。装在一个透明文件袋里,外面包的像一份真正的礼物。剩下的十一本放在我书架的最底层。这样我就有一样东西在他那里,他也有一些东西留在我这里了。我甚至开始在心里玩味着这样一个场景,许多年之后,我跟另一个男人解释,为什么我没有Crisis on Infinite Earths的第四本。

书送出去,得到一句“谢谢,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不管实际上他说的真不真心,反正我不太相信。

2005年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开始有意识的做一些国际性的案子,如果可能,我想离开美国,至少离开纽约。我没有告诉Lyle我的打算,我们还是在一起,贪恋着彼此的身体。同时,来自工作上的压力变得越来越大,我吃得没有从前香,睡得不如从前好了。有的时候,一次登峰造极的高潮才能让我放松入睡。只有Lyle。不过我知道,他扮演的是浮士德当中恶魔米费斯特那样角色,送我礼物,打扮我,给我很多很多亲吻和爱抚,一直到达最深处。腐化我的意志,渐渐的让我陷进去,直到有一天不能自拔不能停止。

某天,我跟Nick说起想去别的地方工作,香港、新加坡,或者上海,任何和这里有12个小时以上的时差的地方。他说会帮我留意合适的机会。之后就开始有猎头的电话和邮件陆陆续续的过来,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谈成,我还是请他吃了一次饭算是感谢。

“你跟Alice怎么样了?”吃甜点的时候我问他。

他在我的香草冰激凌上加了好多糖霜和巧克力浆,回答说:“不是Alice了,现在的叫Young-Na,韩国人,来纽约读MBA的。”

“你怎么也这样?”我笑起来,鄙视的看他。

“还有谁是这样的?”他没有笑容,看着我的眼睛问我。

我愣了一下,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加这个“也”字。不过我很快就反应过来,推了他一把说:“我呀。”

他没有理会,兀自发了一通感想:“男人其实很奇怪的,最喜欢的永远是一见钟情的那个女孩子,或者那个类型的。”

“你肯定你的Young-Na不是整容整成你一见钟情的样子的?”我很不厚道的嘲笑他。

“这有点像你们女孩子买衣服,最喜欢的那件没有了,总想找相似的,其实不用找了,找不到的,最喜欢的已经没有了。”他拿手机出来给我看和Young-Na的合影,笔直的黑头发的姑娘,披在肩上或是梳个马尾。他自己也看着,过了一会儿说:“她有点像你。”

我不想在说下去,触到那个总是若有似无的雷区。不过那天晚上,我还是有点义无反顾的对他说:“如果我哪一天离开纽约,一定让你知道。”

“当然要让我知道。”他重复。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我拿到过两三个明确的offer,条件开的不坏,但是我总是忧郁,故意拖延那个离开纽约的日子。直到夏天眼看快过完了,一个新案子交到我们这一组,所有人都在躲,而我走进Rona的办公室说我想去。2005年8月28日,星期天,印度东北部持续了近两个月的骚乱尚未平息,我和另外一个男同事一起抵达新德里。

27)印度

签证总共花了二十几天时间,我直到出发的前两天才告诉Lyle我要去别的国家出差,而且至少在那里呆两个月。在那之前我们还没有分开过那么长时间。他有点不高兴我没有早点告诉他,而且又是去这么个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新闻里面,炸弹游行不断的地方。不知道他有没有一点伤感,我有。因为在内心深处,我希望在这两个月里面忘记他,然后开始新的,更简单的生活。

跟我同行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Senior Associate,名叫Rydian,很严肃的一个人,看起来像上个世纪好莱坞动作片里的硬汉。刚知道我会跟他一起去的时候,这个硬汉无论如何也不愿相信。直到我签证下来,并且拿到事务所投保的国际意外险保单,他才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跟我说他去打过预防针了,写给我诊所的地址和接种疫苗的名字,叫我也记得去打。霍乱、痢疾、登革热、脑炎、肝炎,疟疾…要打多少针?我一直很怕医院,小时候打针总是要想些悲伤的事情,怀着一种想死的心情才敢把胳膊伸给护士。现在悲伤的事情现成有的是,我却决定对自己好一点,同样怀着一种想死的心情,不去打针了。

路上总共二十几个小时,先是坐美联航的班机到新加坡,然后转印度航空公司的飞机到新德里。飞机降落在成集机场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也就是美国东部时间凌晨两点。走出机舱,湿热的空气扑面而来。时差、距离、截然不同的气候都在促使我做一些在纽约会很艰难的决定。等候转机的时候,我发出去两封邮件。一封是给Nick的,告诉他我离开纽约了,大概两个月之后回来。另一封给Lyle,“不要跟我联系,至少给我一个机会忘记你。”虽然知道不会马上收到回信,我还是赶紧关机,害怕毫无准备的看到这样那样的字句。

继续往印度飞去的时候,天黑下来,遇到气流和一点环天气,一路上飞机颠簸的很厉害。直到现在,那都是我最惊险的一次航程。乘务员穿着蓝色纱丽,派给我一支梦龙雪糕,我说谢谢不要,转头才发现,那个在纽约不可一世的硬汉Rydian正在舔一个粉红色单球冰激淋。我闭上眼睛,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如果真的出了空难能拿到多少钱,又想如果这个官司由我来打的话一定可以多敲一点,不过那个时候我已经死了,我爸妈会很伤心很伤心。Nick也会伤心。而Lyle,我想让他伤心得死掉,当然只是个希望而已。

空难发生的可能性毕竟很小,晚上9点多,飞机降落在英吉拉?甘地国际机场,除了累得要死,我们一根头发都没有少。穿过机场门口由无处乞讨的女人、老人和小孩组成的人群,找到来接机的车子,直接去酒店。酒店是客户定的,一间市中心的四星级宾馆,本身看起来跟中国小城市的四星级酒店没什么两样。但四周的道路和建筑破败不堪,接下来的一整个月,每天晚上都有人在方圆一公里之内修路或者拆房子。清晨天还没亮,不知道哪里的清真寺又响起早祷的声音。我开始连着几个晚上睡不好,白天的工作又宛如肉搏战一样艰难。一个星期之后,Rydian因为喝了一口办公室里的桶装水(之前我们都是喝依云或者Badoit的瓶装水),连拉三天的肚子,留了我一个人跟众阿三肉搏。可能我的身体真的很好,我没有生病,就是嗓子有些哑了。

不过,每天夜里,包括每个稍稍安静一些的独处的时刻,思念向浪潮一样涌过来,吞没我,我还是不停的想他,虽然他很听话的始终没有跟我联系过。

28)倾城

我在MSN上跟Nick开玩笑说,终于知道西游记是怎么写出来的了,吴承恩一定是来过印度,九九八十一难全是真的。Nick老实回答说,他就看过一个缩略般的西游记故事,还是英文的。我说,我也没看过书,不过在中国像我这么大的孩子每年暑假都会看一遍西游记的电视剧。他没有继续说唐僧孙悟空,发了一张图片过来,用Paint画的,歪歪扭扭写着我的中文名字。过了一会儿,又是一张,然后又一张又一张。我呆呆的看了一会儿,回了一句:是不是中病毒了?他回了一个吐舌头的笑脸。

9月20日晚上,Rydian来敲我房间的门,给我一盒巧克力,说是Rona放在快递过来的文件里的。盒子上插着生日卡,因为那一天是我25岁的生日。我故意不去想起,但是从来没有忘记过。只是随便怎么样也没想到,会是Rona给我一份生日礼物,Rydian跟我说生日快乐。我蜷在床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那盒巧克力,比利时产的总是甜的有些过头了,但还是一块接一块的吃。其中有一种是酒心的,咬下去,甜辣的朗姆酒味瞬间就在嘴里漾开来。我躺着,耐心的等着睡着,不知道几点钟,门铃又响了。

我已经换了睡衣,一身在本地买的男式的棉布裤褂,长裤脱了,立领上衣刚刚遮掉内裤。以为敲门的是Rydian,所以打开门,身体躲在门背后,只露出个头。红色地毯和米色大理石的走廊里,灯光有些幽暗,门外的人展开熟悉又不熟悉的微笑,对我说:“你到底是为律师事务所还是FBI工作?”

是Lyle。一种即欣喜又悲伤,有点开心又好委屈的感觉涌上来,让我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头。我不想让他进来,因为这样将近一个月的煎熬又要前功尽弃。但又跟自己说,Rydian就在隔壁,给他听到了不好。没等想出个头绪来,我就伸手把他拉进来,关上房门。

他可能误会了我的举动,一下子把我抱起来,在我耳边喃喃的说,他非常非常想我。我说你放我下来,口气很。他放了,但是放在床上,告诉我,我有点沙哑的声音更好听,我的印度褂子很性感。然后就开始解我衣服上的扣子,一直解到腰际。当中我推了一次,不太坚决,也根本没有用。他根本没有压到我,也没有开始吻我,虽然嘴唇离我很近。我还是没理由的觉得透不过气来,眼睛的余光看得见自己裸露出来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他似乎不急于做下去,倒是我先放弃了,翻身起来把他压倒在床上。那可以说是我最主动的一次。带着一点恨意。

完事之后两个人身上都沁出一层薄汗,我没有让他抱我,把混在被子枕头里的衣服内裤找出来穿好。然后跟他说:“你自己订个房间,我不想跟你睡在一起。”

他摸摸我的后背,告诉我他住在政府区的香格里拉,那里环境要好一些,如果我愿意也可以去跟他住。或者也可以搬去The Oberoi,那里有高尔夫球场,很好的SPA,还可以看见胡马雍王陵墓。

我觉得自己又做了一回笨蛋,他随身什么东西也没带,根本没打算要住在我这里。我回答说:“不用了,客户公司的车子每天早上到这里来接我们上班。很晚了,你回去吧。我明天一早还要开会。”说得很平静。

“我可以送你上班。”

“我要睡觉了,。”

我躺下去背过身闭上眼睛。感觉得到他看了我一会儿,静静的穿衣服,5分钟之后静静的离开。没有对我说生日快乐,他出现的日子可能只是一个纯粹的巧合。我一直醒着,心跳快到浑身颤抖的地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能跟他走,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不痛快。黎明时分,远处清真寺的大喇叭又开始播放我听不懂的赞歌,我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文明覆灭,而我和他能够幸存,我们之间或许可以有一点认真。

29) 珍珠

这是一个充满偏见的世界,各种不同的人和人之间或揶揄或鄙视。在印度,尤为露骨。

第二天早晨,前台照旧8点钟打电话上来说接我们的车子到了。车是一辆丰田霸道,粗看很新,但四角都有碰擦的痕迹,右侧的反光镜从我们到来的第一天就是碎的,也根本没有要送去修理的意思。司机Nizar是当地人,只会说几句简单的英语,但基本上只跟Rydian交谈。开始Rydian还带着一点发达国家公民的好奇心和优越感打听Nizar的生活起居,直到 遇上第一个伊斯兰教的斋戒日,Nizar戴上一顶小小的白帽子, Rydian发现此人竟然是穆斯林,像所有经历过911的美国人一样,自此心存芥蒂。

在那之后,上下班路上大多是一片沉默。只除了Nizar车开的太快的时候,甚至驶上对面车道,遇上迎面而来的卡车,然后一个急转或是急刹,我们大叫,Rydian骂人,问他:“我们有这么赶时间吗?”我则是忍不住的大笑。有时,户外气温超过40摄氏度,Rydian会吃一些奇奇怪怪的药片,补充电解质,防止中暑。他总是不忘问我要不要,我始终回答不要。因为我们暴露在阳光和高温下的时间每天不超过10分钟。他小心得过了头,甚至刷牙也用瓶装水。我有点反感此类举动,就好像03、04年回上海的时候,飞机降落,就会有人在舱门打开之前忙不迭的带上N95口罩。我固执的觉得这是对陌生的土地,对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偏见。而且,就在不久之后,我发现罗马、米兰或是巴黎的自来水一样有股怪味儿。

我不反感Nizar,虽然他不跟我讲话。穆斯林看起来闻起来都要比印度教或是锡克教干净。虽然印度教可能更加符合西方国家的胃口。但这里确实是一个女人活该倒霉的国度。包括我这样的外国女人,一开始就时不时地有人质疑我的资历,是不是值得他们花每小时800美元,外加费用?我有点好奇Rona是不是搞得定这样的场面,不过她有个先天的有利条件,她是白人。肤色崇拜在这个殖民地味道浓重的半岛上依旧盛行。

车门“嘭”的一声关上,比较好的车子关门的时候总是会发出类似合上密封罐一样的声音,我一个人做在后排,车厢里空调开的很,阳光却是炙热的照在半边座椅上。我又像沉下去一样,想起我的Lyle,一定还在睡梦中,偶尔蹙起眉头。早晨梳洗之前,他的脸颊会有一点点扎人,他的嘴唇。

晚上,他若无其事的来接我吃晚餐,就像我从来没有说过要忘记他,从来没有赶他走一样。他似乎终于想起来,昨天是我的生日,送了一串南部印度洋浅海水域产的珍珠做礼物,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养殖的珍珠也算是“假”珠,而真正的珍珠到底价值几许。

我们在我住的地方又做了一次。 在那之后,我没有继续固执的不肯去他那里,只因为意外的发现,我的房间有些地方隔音真的很不好,衣橱和迷你吧的部分可能只是一层纤维板之隔。甚至听得到Rydian在隔壁咳嗽的声音。我去他那里,半夜他送我回来。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在纽约时的那种状态,不同的只是他的打扮和房间的装饰而已。他租了一辆崭新的Acura MDX,但是弄得很脏,甚至在仪表板下的抽屉里放了一把点38口径的手枪。对有些人来说,这里是西游记。但另一些人就是可以把它变成一千零一夜,只需要钱,外加一点游戏人间的时间和心情。

就这样,直到10月8日。

30) 7.8

10月8日是个星期六,因为有个牵涉到香港方面的会议,我们还是8点半进办公室加班。那时的香港还是5天半工作制的。

8点50分的时候,我正在一边看邮件一边吃麦家的汉堡,酒店的面包烤得很滥,我总是到公司再加一顿麦当劳。Rydian坐在我对面,突然抬头说了一句:“我怎么觉得头晕,这辈子从来没有头晕过。”我看看他,刚想嘲笑嘲笑他,目光落在右手边的一杯咖啡上,奶棕色的液体在印着麦当劳叔叔头像的纸杯里明显的晃动,直到溢出来溅到电脑键盘上。旁边一沓摞的挺高的文件夹最上面的一本也突然落到地上。Rydian骂道:“见鬼,地震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很镇定的收拾电脑和重要文件,我甚至还笑呵呵问他:“你确定不是因为我吃汉堡嚼的太用力了?”

老实说过去一个多月的经历,从空难到车祸,到匿名电话说贵公司的办公楼里有个炸弹,已经把我的神经搞得很大条了。我满不在乎的去按电梯,但被Rydian拉回去塞进了安全通道。我们所在的大楼是新德里市中心一栋40层商务楼的第16楼,虽然是星期六,但因为有8个楼层属于一家国际性的银行,当天还是不少人在上班。我们属于反应慢的,安全通道里面已经挤满了人,走的很慢,没有空调,热浪和异味叫人窒息。往楼下走的过程当中,又发生了几次明显的余震,恐慌升级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打电话,英语和印度当地话嗡嗡嗡嗡响成一片。

我也很木然的拿出电话来拨Lyle的手机号码,但信号很差,要么打不出去,要么是说无法接通。我莫名其妙的有些害怕,这个钟点他肯定还在睡觉。想打香格里拉的总机,但无论如何想不起电话号码。我拼命的往前面挤,Rydian离我越来越远,在后面喊我,我没理。一直到跑出大楼,马路上已经站满了人,似乎所有事情,包括时间都停顿了。旁边一个商场门口泊着十几辆三轮出租车,我跑过去,说要去香格里拉,没有人肯去。价钱一直加到500卢比,才有一个年纪很小的司机答应载我,平时这段路不会超过50卢比。

这样三轮出租车我之前只坐过一次,两边没有护栏,开的又超级快,很是惊险。但那天路上乱得一塌糊涂,小司机左闪右躲,可能抄了近路,几个弯转下来,发觉不认识路了。他几乎不会说英语,只知道几个地名和数字,跟我说不清楚,于是就在一条窄路里停下车,没有收我钱,但是很凶的示意我下车。我也迷路,不远的地方传来警车、消防车或是救护车的声音,路边上,肤色黝黑的贫民男女和小孩子瞪着又大又黑的眼睛看着我。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前走,不敢细看路两旁常年累月积下的污水和垃圾。隔一会儿就试着打Lyle和Rydian的电话。刚刚挂掉,电话突然响起来了,屏幕上闪的是Lyle的号码。我接起来,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秒钟开始抽,几乎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我记得自己那一天像个迷路的小孩子一样,抹着眼泪,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把街边路牌上的路名报给他听。似乎过了很久他的车子才出现在我眼前。我跑过去,上车,紧紧地抱住他。后视镜里面,我看起来狼狈的要命。但是他却说:“看来我以后要经常惹你哭。”因为泪水把我的睫毛沾在一起,可爱极了。他说对了,这是第一次我在他面前哭,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