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过得几日便还了席,另请了一套戏班,摆在梨香院。

探春期期艾艾地不想过去,她对于这些咿咿呀呀的戏文,还真没什么兴趣。如果换个周杰伦蔡依林这类天王天后的演唱会,或者还能让她兴奋一把。

“翠墨,你把侍书的旧衣寻上一件,拿着包袱装着,在角门外等我。”眼珠一转,便又改了主意。

翠墨答应着去了,侍书却瞪大了眼珠:“姑娘,这会儿你还要溜出去?”

探春只是一笑,也就是东西两府演戏的时候,能逮着机会往外跑。书商那里,得去看看进度,敦促上市销售。贾宝玉既赌咒发誓地不肯带她出去,那就自力救济呗!梨香院自有角门通向外面的街道,这种上好的机会,她才不会浪费呢!

计算着时辰差不多,见众人看着戏台子上的武打戏,便对着侍书使了个眼色,悄悄地转至角门。翠墨虽然年幼,做事却极稳妥,果然正掩在阴影里。

探春轻车熟路地换上了侍书的衣服,虽有些大,倒也不妨。翠墨傻傻地跟着她出了角门,走到车水马龙的大街,才恍然醒悟:“姑娘,这、这…”

“放心吧,今儿算是在亲戚家里,没人会发现的。”探春得意地笑道,“咱们只要散戏前赶回去就成了,侍书会替我圆谎。再说,谁都知道我顶不爱听戏了,找个地儿歪一歪儿也是正常,没人会狠找。”

翠墨虽觉不妥,但毕竟人家是主子,便不言语。

探春先去找了冷子印,因是北静郡王水溶的关系,探春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和自己初来时的冷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来,人脉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书已经印刷完成,但要装订成册,才能摆出来售卖。

“姑娘真是好才情,这书我日前一气儿地看完了,原以为不过演义之流,谁知竟写得让人手不释卷。我干脆让人多印了一百套,还怕到时候卖得不凑手呢!若是得了闲,姑娘不妨照这个样子再写一部。就依着这样儿的风格,一准大卖!”

探春只是笑笑,并不立刻答应下来。她要等第一部的人气打下了,才会出售第二部。有了名气,价钱才能卖得高些。

冷子印很识趣,从匣子里取了一百两的银票,双手恭敬地递给她:“这是定金,姑娘写完一部分,尽管拿来,我们可以分册印刷。若是时日久了,旁人也照这个写出来,就卖得不大理想。”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探春维持着矜持的容色,其实心里早就喜翻了天。这可是自己在这时代掘到的第一桶金啊,从此以后也能靠“稿费”养活自己了。谁说宅女没有出路的?她就硬生生地替自己找了一条出路。

往后兜里揣了钱,不想远嫁就跑路!

至于别人照着写影响销售这种顾虑,她是一点都没有的。想想前世那么多的武侠作家,有谁能超得过金庸、梁羽生和古龙的?

被冷子印殷勤地送出门,探春走出一段路后才回头看着书铺的门楣,尤觉得有点不敢置信。一百两银子若真要说起来,也不算甚多,可是对于月例二两银子的探春来说,却几乎是一笔天外横财了。

她细心地确认了一遍,银子还在自己的兜里,才豪气地一甩头:“翠墨,走,咱们找间馆子好好撮上一顿儿。”

“别…这会儿还撑着呢,不饿。”翠墨倒很会替她当家,知道自个儿主子向来一穷二白,家里的那部新书,怕还要等着这笔银子付印刷费呢!

探春摸了摸肚子,确实还不饿,暗笑自己才得了一百两银子,就跟暴发户似的,想着要显摆。尽管显摆的对像,只是自己的丫鬟。

谁让自己穿越以来,手里的银子向来月初进来,月末就没了。若不是仗着元春的那点赏赐,头一部书就开不了张。

“那咱们去看耍把戏的,天桥那边可热闹了。”探春见天色尚早,也不想回去,于是诱惑归心似箭的翠墨。

翠墨虽是谨慎,到底年纪小,看着街头的杂耍,喜得手舞足蹈,早把劝诫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这个好看,那小姑娘比我还小呢,怎么竟能在钢绳上来回地走也不往下掉?”

“打小儿就练着的呢!”探春看得意兴阑珊,前世的杂技节目,难度比这个大多了。不过瞧着人家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身子,还是扔下了几个铜子儿,看看了天色,纵然对这次的“望风”有点意犹未尽,仍是认命地带着翠墨往回走去。

“小心!”探春听得路人的警告,虽不明就理,仍向一旁闪去,谁知竟仍是晚了一步,一辆马车收不住势,直往她身上撞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朝自己奔来的骏马,居然还有闲心想,这马通体白色,一定是良种…

眼看着马朝着她撞过来,而她脑袋里暂时一片空白。别说没这份身手,就算自己真能飞檐走壁的轻功,也一时反应不及。说时迟,那时快,马车里飞也似地滚下一个人来,一把抱住她,就往旁闪去。

探春惊魂甫定,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骏马,被车夫死命地勒着缰绳,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好半天,喉咙里才“咯”的一声,醒过神来。转首看去,她的“救命恩人”一身华服,面如冠玉,眼如黑珠,不是北静郡王水溶还有谁!他也怔怔地看着探春。一双漂亮的眼睛,显得越发的大,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映到了他的眸中。

“姑娘!”翠墨魂不附身地扑过来,手和嘴唇还抖得厉害,带着哭音问,“姑娘,受伤没有?”

探春只觉得小心肝不争气地跳啊跳啊,很有跳出胸腔的嫌疑。听得翠墨的问话,怔怔地摇头。这时候才知道后怕,背上额上,密密麻麻地爬上了细汗。

只差了一线,自己可得再死一次,可不是回回都好命地能遇上穿越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同车共途

水溶歉疚道:“不知怎的,马夫竟让马受了惊,以致惊扰了三姑娘,小王实在抱歉。姑娘可有受伤?”

原来竟是他家的马!虽然自己确实受了惊,但看在上回他伸出援手替自己搞定冷子印的份上,就算了吧。

探春刚要摇头,水溶的目光光从她的脸上往下移去,微微惊叫一声:“哎呀,姑娘的左腿受伤了。”

她低了头,这才发现水绿色的外裤上,已经渗了点血迹,想来是刚才以膝抵地的时候擦到的。她惊魂甫定,倒并不觉得痛,扶着水溶的手臂站了起来,会意到自己正站在大街上,暗叫要糟,万一让贾政知道今日的行径,不知会有怎样的雷霆之怒!别说出门,恐怕立时作主替她聘了人家打发出门都是有的。想至此节,更是大急,算算时辰,戏也该散了,急忙摇头:“大约是擦破了一些皮,不是什么大伤,不妨事的。多谢王爷搭救,探春这就告辞了。”

水溶却想也不想,立刻握住了她的手:“姑娘是急着要回府吗?不如坐我的马车,让小王送上一程,聊表歉意。”

以北静郡王的身份,那两匹骏马自然是用得起的。不过,他的马车很朴素,灰青的帘子,也不用流苏,无雕无饰,正象水溶本人一样,并不显张扬。比起那日秦可卿丧礼上的银线软轿,朴素得多了。

探春皱眉,看了看自己的腿,这时候才觉得尖锐的疼痛。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客气地乘座免费班车。

“那敢情好,只是麻烦王爷了。”

水溶却似十分欢喜的模样:“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把她扶上了马车。因怕她的腿伤得用不了力,掣着她的腰,几乎是把她举上去的。幸好不是公主抱,不然自己的脸得烧起来了…探春流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个有的没的。

她刚刚在软垫上坐定,水溶与翠墨也相继挤了进来。

马车里虽布置得十分精致,但空间却并不大。探春微觉尴尬,不敢抬头,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这种香十分名贵,只有王族子弟才有,清幽好闻。忍不住模糊地想着,这香原该配上他这样清贵的人儿才合适。若随随便便弄个人熏上,简直是糟塌了东西。

翠墨想是吓得傻了,坐在一边怯生生地低着头,不发一语。水溶却关心地凑过身来,低头欲察看她的伤处,手指刚触着她的裤沿,又抽回了手,从马车侧壁取出一方锦盒:“小王这里有药粉,快洒些在伤口上。”

探春羞怯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的怜惜,心里微跳,不敢再言,默默地接过他递来的药粉,转头见翠墨仍低着头,暗想她一向伶俐得紧,这回怎么就呆了呢?正想催她,见她已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水溶,双目含泪。

“不关王爷的事,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探春以为翠墨心疼自己,想要质问水溶,忍不住吓了一跳,开口解围。人家虽然看起来好说话得很,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呢!

翠墨却弃耳不闻,哽咽着低喊了一声:“王爷!”

水溶这时才注意到她,也是面色微怔,露出细想的神气,迟疑地问:“你是…瑞珠还是宝珠?”

探春忍不住纳罕起来,他贵为王爷,怎么会认识秦氏的侍女?莫非秦氏与他…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与秦氏有些纠葛,心里便微微地发疼,十分不舒服。故意低下头来,略偏过身子,自己挽起了裤腿,确实不过擦破一点,日后也不会留下疤痕,心下大定。正待涂上药粉,却见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接过了药粉,帮她轻柔地涂好。

尽管心事纷乱,探春还是觉得被水溶揉按的地方,体温瞬间升高。耳根不自然地热烫起来,却只抿唇不语。

“放心吧,这是宫里的伤药,不留疤的。”他温和地安慰。

“是,多谢王爷。”探春下意识地回答了一句,显出了一种额外的疏远来。

翠墨急忙替她放下裤腿,探春才想到,这时代的女人,连露个光脚都有伤风光,更别提她把整只小腿袒露在水溶面前了。可不管是自己挽起裤腿,还是刚才水溶替她擦药的时候,他都显得十分自然,并无半点勉强。

“上回见了姑娘誊写的诗抄,姑娘的字十分大气,又听得宝玉赞你为人意气,已知姑娘非寻常人,竟不知宝珠亦为你所救,请受小王一拜。”

马车上的空间本不不大,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拱了拱手,但看他神色,却是至诚不过。兴许是碍着翠墨,水溶没有表现出与她的热络,举动之间,莫不符规合矩。

探春却只疑惑宝珠与他的关系。莫不是他与可卿,竟是私相授受不成?只这一想,心里便有些酸酸涩涩。再联想到秦可卿的葬礼,以他身份的尊贵,竟亲自路祭,心里便闷得什么似的。

就算没有谈过恋爱,可总算看过上百部的言情小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凭借着理论上的经验,探春明白自己是喜欢上了水溶。所以,才会为他与秦氏之间可能有的暧昧,而吃酸拈醋。

幸好秦可卿已经殁了。想到此节,顿时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难道秦可卿死了,你便有机会了么?她暗地里啐了自己一口。再想到自己的身份,又觉得无限烦恼。一个庶女,一个王爷,在现代尚且还要讲究门当户对,在这个时代,距离似乎更有如云与泥。

一时间,便有些失落。还没有萌芽的某种朦胧感情,就这样被她强行地扼杀在摇篮里。可心里却像是一锅煮沸的开水,在不断地冒着泡泡。

马车里,三人一径沉默着,气氛便有些古怪。

好半天,只听水溶的声音,如泉水叮咚般地在耳边响起:“三姑娘,府上到了,从后门进去罢?”

探春见他想得周到,心里越发的苦涩,低声说了“多谢”。临下车的时候,水溶却再度拉住了她的手,双目湛然:“回头问宝珠吧,没什么可瞒你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惊人身世

“嗯。”探春展颜一笑,顿觉压了一路的大石头,忽然地给她腾出块地方。看他澄澈的眼眸,想必他们之间并没无什么纠葛,自己是想差了。

脸色一红,动了动嘴唇,到底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便在翠墨的搀扶下下了马车。一路疾行,也没敢回头。悄悄地换回衣衫,溜了回去。果然台上仍在演着戏文,不由暗松了口气。

总算是有惊无险。

“真不知道你晚上去做了什么,大白天的也找地方打盹。”林黛玉看到她便取笑,“头发的抿子松脱了,我替你抿一抿。”

“嗯。”探春答应一声,依言朝着她坐近了。侍书果然应付得宜,没有人起疑心。

强打精神又敷衍了半日,探春僵硬地坐着,只觉得伤口处突突地疼。临别时水溶的那番话,更是让她的心里像猫儿抓似的,痒得难受。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猜测着水溶与秦可卿的关系,忽喜忽忧,连林黛玉又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薛宝钗本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在贾母面前奉承得很是得体,贾母又念着是她生日,叫了她在身边陪着说话,压根儿没想到召探春过去,总算是捱到了席散。

“三妹妹,昨儿又连夜写书了?”贾宝玉却悄悄地过来找她。

“啊?”探春不知道他的意思,一时也没回过神。

“要不然,怎么大白天的就犯困呢?昨儿写了多少,我跟你去拿吧。”贾宝玉一脸的渴望。

“昨夜没写什么,只把以前的章节整理了一下,不小心就弄了半宿。”探春急忙婉言拒绝。这会儿,她哪有心思再跟他探讨杨过和小龙女啊!

贾宝玉虽然失望,倒没有再强求。

回了房,翠墨心疼地替探春重新包扎:“姑娘,破了好大一块皮呢,幸好王爷给的药尽是好的,否则留下一块疤来,岂不可惜?”

探春阻止了她:“就这样吧,王爷包扎得很好。别说有这好药,就是没有,这点皮外伤也留不下什么。翠墨,你倒是实告诉我,北静王怎么会认识你?莫非他和你家奶奶之间…”

有些话,一半是由于不好启齿,一半却是心里有着隐隐的担忧,连说出来都不愿意。所以,探春的话在半途便戛然而止,只是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瞪着翠墨。

“呃…这个…”翠墨微张了嘴,想了想,仍是低下头不语。探春虽愿意信任水溶的态度,可这时也免不了想东想西。

“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都说让我问你,显见得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必须要瞒着我了。”她心浮气躁地追问了一句,很不厚道地拿水溶压人。

“我家郡主与王爷…是堂姐弟。”翠墨想起旧主,忍不住泪眼朦胧,“王爷幼时,常在郡主府上留宿,他二人感情素来很好。”

堂姐弟,很好,并不是她担忧的那些关系。探春的心从半空落到原位,喃喃自语:“那就好…”

忽然,她倒抽一口凉气,眼睛重又瞪得铜铃一般。秦可卿和水溶是堂姐弟,这表示了什么?

水溶是当今皇帝的堂侄子,那秦氏岂不是皇上的侄女吗?可秦氏行事低调,家里人都不敢透露她的身份。她贴身的两个丫头,一个触棺而亡,一个差点落发。秦氏下葬的时候,用的那副棺木,原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这么几件不合常理的证据用线一串,秦氏的身份,岂非呼之欲出?

那义忠亲王在封王之前,可是先帝亲立的太子!后来据说犯了谋逆大罪,才被贬封王。

废太子的女儿!这个身份,让探春觉得遍体生寒。既犯了事,贾府怎么会胆大至此,竟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偷梁换凤地风光大娶?难怪见她一言一行,莫不另有风范,原来她原本就是金枝玉叶。

“姑娘…”翠墨看着探春变得惨白的容颜,声音微颤。

如此一来,王熙凤坚持要把翠墨送到尼庵里,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秦可卿的死,恐怕不是得了病,而是另有政治上的原因吧?

“这件事到此为止,往后你若是见了…别露出马脚来。”探春凝了凝神道,“反正我只是个庶出的女儿,也没有机会见皇亲,倒也不妨。你那时还年幼,平常人也认不出来。”

翠墨含泪跪下磕头:“奴婢谢姑娘成全。”她怎会不知,探春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还留下她,是担了多大的干系!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是借个由头,满门抄斩都有可能。

其实,她倒是高看了探春的“侠肝义胆”,探春虽然在这时代生活了六七年,可她在自己的那个时代生活了二十几年,一时之间根本没有诛连这个概念。及至想起,话已出口,她也只是自我安慰了一下。东府那里可是把那位货真价实的郡主藏了很多年,她这里不过是藏个郡主的丫头,相比较而言,危险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此事北静郡王既然知晓,他不妨事么?”探春解完了惑,又担心起某人来。

“姑娘放心,郡王与我家小姐从小相得,又与贵府世代交好,万不会走漏了风声!就是其他几位郡王,也是知情的,只瞒着皇上罢了。”

一个秘密有这么多人知道,还能瞒得了人吗?探春觉得不安,联想到贾府被抄没落,难不成还跟这件事有关?况且,秦可卿的婚事被贾珍大肆操办,恐怕也是为的想要让某些人知道,太子之女已经殁了。思来想去,无奈当初看书的时候,匆匆一翻作罢。电视剧里,也就光顾着看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感情戏。

早知道自己会遇到穿越,就把原着翻来覆去读个十来遍,务必做到心中有数了。探春懊恼着,也无法可想。总不能现在去打着灯笼找曹雪芹其人,问一问故事的后续发展吧?又问了废太子的事,可翠墨那里年纪实在太小,早已经不大记得,只得收拾着睡下了。

兴许是累得狠了,这一觉竟睡得很沉,连梦也没有做半个。膝上的伤口也不大疼了,只行走的时候,还有一点钝钝的痛感。看着镜子里姣好的容颜,她甩了甩头。管那秦氏是什么身份,只要跟水溶没有什么牵扯就行了。横竖这会儿离抄家还远着呢,再加上自己穿越过来,可着劲儿扑腾几下,谁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儿?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童言无忌

一个年就这样热热闹闹又百无聊赖地过去,又是月白风清,杨花初蕊的初春时节,元妃却发了明旨,让探春三姐妹外加薛林二人住进大观园去。

众人早就爱那园子清幽精致,听了这道旨意,无不喜笑颜开。唯有贾宝玉怏怏不乐,看着林黛玉,又看看薛宝钗,不住地在一边扼腕。

探春也觉得疑惑,明明自己记得那场三角恋爱的发生地,正是大观园,贾宝玉怎么会被排除在园子外面?莫不是传旨的人,漏了什么不成?

贾母见孙子悒悒不乐,虽知道原由,可这是元妃的旨意,她虽然能在荣府一言九鼎,但又怎么能越过元妃去?因此,只得缓缓劝解。

正说话时,忽然夏公公又一次传了元妃旨意,让宝玉也入园内读书习字,不得禁约封锢,让探春听得目瞪口呆。

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贾宝玉的脂粉味儿这么浓,敢情都是让贾母和他大姐给娇惯出来的呀!就算是住宿舍,女生楼和男生楼也得分开啊…何况,贾宝玉也不是那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孩儿,情窦初开的年纪,宝姐姐跟林妹妹又不是正经的兄妹,要不谈场风花雪月,那就愧对了一大家子的推波助澜。

不过,那园子,人人都是喜欢的。就是服侍姑娘的大小丫鬟们,也都个个兴高采烈。于是大家都欢天喜地,忙着搬了家。

林黛玉自然爱那几丛修竹,挑了潇湘馆。贾宝玉当仁不让地挑了紧挨着潇湘馆的怡红院,两人的院子只隔了一堵围墙。其余各人也都按着自己的喜好挑了院楼,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运,探春还没来得及挑,就剩下秋爽斋。

一溜儿的三间屋子,倒也畅阔。她也懒得隔断,反正也住不上几年,只拣拾了几件清雅的古董物件儿摆上来,倒有些后现代主义的风格。

“这里真好。”侍书喜孜孜道,“只是窗前的梧桐树,还有些小。若是长得大了,可是一片阴凉,到得夏天,姑娘临窗读书写字儿,倒也便宜。”

探春深以为然,如今有了自己的院子,折腾起那些武侠小说来,就更方便了。

唯一不开心的,恐怕就数贾环了。这日下了学,他提着书袋来找探春,期期艾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东拉西扯,倒让探春心里狐疑,只能胡乱猜测:“环儿,是不是在学里又遭人欺负了?”

“啊?没有。”贾环摇头。

探春掰过了小孩儿别扭的脸:“那是为什么不痛快了?有什么和姐姐不能说!”

贾环迟疑了片刻,才问:“三姐,同是父亲的儿子,二哥的年纪还比我大些,为什么他可以进园子里,我却不能?”

这话,问得可真是一针见血啊!

探春看着眼前稚气的脸上,有着隐忍与委屈的痕迹,眼底映着夕阳的余晖,染出了两点晶莹。因为她的沉默,瞳仁里的那抹寂然,便渐渐地沉淀在幽深的尽头,渐渐地浓黑至深不见底。

“因为…”她搜肠刮肚地想着解释,眼前的少年是她的亲弟弟呢!对于在前世无亲无眷的她来说,这份亲情难能可贵。更何况,现在的贾环与她极是亲近,又不像原着里那样的可厌可憎。

“三姐,我明白了,只为着我不是太太生的,是么?”贾环倔强地咬了咬唇,分明是想哭却不肯哭,让探春看得自己倒恨不能先替他哭上这么一场。

“嫡庶之出自然也是原因,不过这次二哥进园子,倒不为这个。”探春的脑子飞快地转了一圈,才慢慢地解释,“要知道,二哥如今也不小了,早过了男女不同席的年纪。若非咱们大姐亲下懿旨,那也是不能进园子的。”

贾环懂事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元妃娘娘是二哥哥的亲姐姐。”

探春笑着伸手,轻点他的眉心:“瞧你皱着眉头的模样,可不好笑?才多大一点儿的年纪,竟一副小老头的模样!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模样,这些事既然想不通,那便不想。”

“三姐。”贾环却没有被她逗笑,仍然不离不弃地要当好奇宝宝,“可是兰儿又为甚么能进园子?元妃娘娘可没有同意他也进来!”

“他还小呢!”探春见他钻了牛角尖,也叹了口气,换上一副严肃的神气,“环儿,咱们是庶出的,这没法改变。若是不想一辈子这么居人之下,就得付出比旁人更多的努力。”

贾环急急地辩白:“三姐,我很用功的。”

“我知道。”探春急忙哄他,“先生都说你的文章作得好呢!来,姐姐和你一起努力,姐弟同心,其利断金,是不是?”

“嗯!”贾环终于展开了眉心,神情轻松了起来,“三姐,往后你也进宫去,咱们也能扬眉吐气。”

探春哑然,难不成在贾环的理解里,她的“努力”,就只能进宫为妃,然后提携娘家不成?她写书赚银子,以后说不定能日进斗金,难道就不算么…

难怪王夫人要撺掇了元春把她也弄进宫去,大约在这位当权派的眼里,这就算是探春最好的“出路”了吧?幸好元春私下里讨了她的意见,这会儿没动静,想必是被她压下了。

贾环出了秋爽斋的大门,探春还处于石化状态,只脑子还乱七八糟地转动。侍书亲手收拾了贾环的杯盏,笑道:“环三爷果然是长大了,知道替姑娘打算了呢!”

这是什么打算!探春泄气:“罢了罢了,到底还小,说的都是玩笑话儿。”

侍书却正容道:“姑娘如今也渐渐儿地大了,确实该好好地替自己作个打算。三爷说的虽是孩子话,可也在理儿。”

“在什么理儿呀!”探春没好气地打断了侍书的“自以为是”。

“姑娘若是等着人下聘,恐怕不是侧室就是续弦,倒不如和宝姑娘似的,等着选侍。不过姑娘年纪还小,要等三年以后。只要承了恩宠,便…”

“不行!”探春不待她说完便打断了她。

兴许是她回答得太斩钉截铁,以至于侍书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维持着一手拿着杯盖,一手托着杯子的动作,半天没有再继续游说。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改造花匠

翠墨掀着帘子诧异:“侍书姐姐,怎么不服侍姑娘到前边儿去?”

侍书“啊”了一声,却差点把杯子里的茶水也洒出来,急忙收在了托盘里,方道:“可不是糊涂了,姑娘该去前边儿用饭了。”

大观园如今还没有小厨房,一天三顿都得在园子外边儿用。探春答应一声便往外走,看到侍书站在帘子边上,还有点傻愣愣的模样,忍不住好心地替她解了惑:“在这宅子里头生活已是不易,若是到了那里面儿,怕是我不到二十就得皱纹丛生,白发满头…”

侍书啐了一口:“姑娘又是胡说!”

探春一笑作罢,侍书却在她的身后叹了口气,看着侍书扶着翠墨一路去了。

翠墨虽没有听全她们的话,但自幼长在秦可卿身边,多少猜出了些真相,忍不住幽幽地叹了口气:“人人都当那里面锦衣玉食,谁知道有多少妖蛾子呢!姑娘若是有个好归宿,不去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