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本来就不是很明朗的天空便更加地昏暗起来,虽然离宵禁还有一段时间,但看如今城里局势敏感,一般的老百姓都是天一黑就回到家中闭门不出的。

“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辛韵起身,微笑着环顾了一眼所有人,努力记住此时此刻的每一张面容。

最喜欢抢着做粗活的憨厚土豆。

怀有一颗玲珑心身体却孱弱清瘦的文静穷秋。

本领最高,担当着所有人的小师傅,小小年纪就十分沉稳,却从来不轻敞内心世界的荻秋。

古灵精怪,有时又有点像个傻姑娘的红椒。

机灵狡黠,好动聪明的蚕豆。

还有存在感虽然不强,可针线厨艺都还不错的青芹。

以及,最最天真乖巧的莲藕,和最最单纯可爱的豌豆儿。

别了,我的朋友们,我的家人,感谢这段时间大家给我的关怀和温暖,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送你。”荻秋起身,也觉得今日的辛韵似乎哪里不对劲,却是误以为她还没从此次这番惊险中完全回过神来。

“好啊!”辛韵神色自若地回以甜甜一笑,看着红椒道,“今晚还要跟我睡么?先申明哦,要是还跟我睡,晚上可不许把我当做坏人再来踢我。”

“我昨晚踢辛韵哥了吗?”红椒讶然地睁大了眼睛,随即不好意思地嘿嘿了两声,“辛韵哥,对不起啦,我可能是做梦梦到坏人了…那今天晚上,我…我就不过去了吧?”

过了一天,她已经记不清到底做了什么噩梦了,但却记得辛韵今天起得很早,便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昨晚真的在睡梦中踢了辛韵,所以才害得辛韵没睡好,自然不好意思再去吵她。

“也行,”辛韵镇定地道,还可以开玩笑,“不过,青芹你晚上可得小心点哦,要是也被红椒当成坏人就可怜了。”

青芹抿嘴一笑:“那我让她睡最外面,要是她乱踢人,说不定自己先掉下床去。”

“哈哈哈,都这么大的人了,要是还掉下床,那就好玩了!”蚕豆和红椒斗嘴惯了,逮着机会就取笑。

红椒立刻不甘示弱地反击:“说不定我还会梦游,抓住某人暴打一顿呢?”

蚕豆立时作惶恐状:“土豆哥,今晚你可一定要把门给栓结实了,不然说不定某人真会把我们都当做大西瓜来敲呢?”

“我现在就把你当大西瓜敲!”红椒气结,就要扑过去抓他,蚕豆泥鳅般滑溜开,两人就在屋里打闹了起来。

“好啦,我走啦!”

“辛韵哥再见!”见辛韵笑着对大家挥手,蚕豆也笑嘻嘻地还手,却被红椒抽了个空,一把抓住了头上的帽子,顿时露出一头比稻草还凌乱的黑发。

“懒蚕豆,头发也不梳,丑死了了!”

“你又不给我当小媳妇,我丑死了关你什么事啊?”

“呸,就凭你也想让我当小媳妇,做梦吧你!”

看着他们嬉闹斗嘴的样子,辛韵真不想挪动脚步,但还是保持着笑容在大家的左右陪伴下,走出了孤儿院。

热闹温暖的屋子,清冷孤寂的胡同,还有更加寂寞漫长的未来旅途,就从这一刻开始。

辛韵不自觉地挺起了脊梁,胸中莫名地涌起一股悲壮之气。

“等天气暖和了,我们就一起离开这里吧!”走着走着,荻秋忽然道。

“这里每年冬天都这么冷,是不大适合生活。”还以为被荻秋看出心事,辛韵心跳了一下,而后才借着笑容掩盖异色,“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我倒无所谓,不过穷秋老是提起江南的烟洲,说烟洲是鱼米之乡,山水烟雨都很美,一直都想去亲眼看一看?”说起自己这个双胞胎弟弟,荻秋就既疼惜又骄傲。

“烟洲,是烟雨的烟么?”

“是啊,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地方,都是穷秋从书上看来的,我还听说江南有很多著名的书院,等穷秋好了,我就想办法送他去书院里读书。穷秋和我不一样,打小就特别喜欢读书,又这么聪明,或许将来能博得一份功名也说不定。”

想起穷秋平时就最爱看书,教起孩子们来也是头头是道,俨然一个小教书先生,辛韵不由微微一笑,心中一动,便道,“好啊,我也觉得烟洲是个好地方,最起码江南的冬天总不会像大兴城这么寒冷刺骨,不如咱们以后就去那里定居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荻秋眼睛亮闪闪地道,“现在已经是二月了,等再过一个多月,就不会再下雪了。听说江南的春天来的很早,等我们到那里的时候,肯定已经遍地绿荫了,说不定还能赶上柳絮满天飞的美景…穷秋肯定很喜欢。”

“嗯。”辛韵笑着附和,把歉意深深地藏在心底。

对不起!荻秋,刚才我才对红椒说了谎,说她夜里踢我,现在又对你说谎…不过,既然你们想去烟洲,等风平浪静,我一定会去找你们的。

想到孩子们都最爱吃品珍坊的点心,自己这一走也不知何时才能给他们再买,辛韵便假借自己突然很嘴馋,转道去品珍坊。

品珍坊在主街最繁华的地段,那一边基本上住的都是有钱有权的人家。

辛韵一口气挑了好几种糕点,自己只留一小部分,大部分都交给荻秋,让他带回去。

荻秋了解辛韵的性子,知道客气也没用,就接了下来,只是嘱咐她以后还是少买点这些东西,毕竟点心不比正餐饱腹,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还是馒头米饭实在点。

折返时,辛韵忽然看见对面匆匆过来两个大汉,面色一变,忙迅速拉着荻秋躲到一旁布摊后。

“怎么了?”荻秋偷偷地向外望去。

“那个男人…就是浓眉大胡子的男人,就是在馒头坡曾经抓过我的其中一个。”辛韵警戒地低声道。自从拥有空间之后,她的记忆就增强了许多,何况当时精神那么紧张集中,那个大汉的面貌又是如此特征鲜明,她是绝对不会记错的。

“他是威国府的人,居然还敢这样大模大样地走在街上?”荻秋也很吃惊地看着那一脸凶狠相的的男人。

辛韵抿了抿唇:“荻秋哥,咱们悄悄地跟上去瞧瞧他们要去哪里?”

荻秋刚想点头又忙摇头:“不,这样太危险了,我一个人去就好。”

“不行,要去就一起去,只要咱们不靠近,远远地跟着,应该不会被他们发现。”辛韵摇头,荻秋不放心她,她也一样不放心荻秋。

见她态度坚决,荻秋只能自己先跟在前头,然后让她再跟在他后头。这样中间隔开一段,若是自己被人发现,至少辛韵能多一分逃跑的机会。

辛韵同意了,两人一前一后地十分小心,只跟了一小会,就见那男人走进一座普通院子的角门之中。两人便躲在墙角,紧盯着那门。

时间一点点流逝,眼看再过一会就是宵禁时间,街上几乎已经没有几个行人,若还不及时赶回去,恐怕就会被因为犯夜而抓起来,不由地都有些着急。

正自想着是否等明日再来,再等一分钟,要是还没动静,为了确保荻秋他们的安全,那就只能延迟离开的日子了。不然,万一被叛党余孽知道是他们在无意之中发现了密道帮助了朝廷,从而暗中报复,那么别说一个荻秋敌不了,就是十个荻秋也不够抵挡的。

三十、三十一、三十二…辛韵正默默地一秒秒地数着,忽然看见里头走出一队人来,那面貌凶恶的大汉虽不在里头,可另一个人的面容却是印象相当深刻的。

高个子,面瘫脸!此人不正是元宵那日那个贵公子的护卫么,他们两人怎么会在一处院子里?

或许是她盯的太紧,那位重哥就似乎有所察觉,忽然往这边看来,目光极为锋利。

辛韵正心头一跳,荻秋已一把拉住她,撒腿就跑。

第四十六章 抽丝剥茧,疑云不息(修)

梆梆梆…寂静的深夜,打更声声声清晰。

三更了,往日到这个时候已经睡着了的辛韵,意识仍出奇地清醒,那一日一夜的情景,就像电影一般在她心中反复上演,没重复一次,疑虑就多一分。

为什么荻秋只受轻伤,红椒甚至都没受伤?论理说,被发现了那么大的秘密,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先把他们灭口才对么?就算看红椒还小,可荻秋却算是小大人了,不可能不受半点拷打逼问就那样轻易地相信了他吧?若说是因为心慈手软性情善良,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干得了谋逆大事?还有,同样的老问题,追他的那四个人真的有那样蹩脚吗?他们的机敏度怎么会那么低,反应怎么会那么迟钝?再则,雪地里可是会留下足迹的,就算那两人当时是真的中毒了,可过后也应该马上反应过来顺着脚印来抓她吧,怎么可能任她安然地等到汐晨来救呢?

辛韵紧蹙着眉,越想越觉得就连自己的突然晕厥也透着诡异,恨只恨自己年纪太小,能力太弱,即便明知疑团丛丛却无法去证明,反而很容易让人识破自己的怀疑。就好像今天,要不是荻秋反应快,她就被那个重哥看到了。那个家伙,当初第一次见面时她可就是费了很大劲才摆脱的,还是在人群那么拥挤的情况下,那家伙却简直是火眼金睛总能锁住她。

要是…那个眉毛像条黑虫的人正是和那个重哥一样身份,都是那个不曾看到真面目的贵公子的手下,而她和荻秋红椒的所为又落在了他们眼里…

辛韵不由一颤,一个极小极小的细节也跟着浮了上来。

味道不对!

当她苏醒时,所盖的被子有一股带着淡淡怪异的味道,后来那件从箱子里翻出皮衣,上面也带着同样的味道,可是当汐晨靠近时,她却分明闻到了一股如山泉般清冽舒爽的气息,还有那独有的气质,更不像是久居山野陋室经常和野兽为伍的粗人。

再仔细回想,尽管汐晨和那个贵公子的语调乍一听起来大为不同,一个爽朗明快,一个却慵懒高贵。一个笑起来的时候仿佛可以震动山林,坦荡磊落,一个虽矜持轻声,却如春风拂过十分亲切悦耳。客观上来说,其实两者本不该被连在一处,可她总觉得这两个声音的本质是极像极像的,似乎都有一种很容易钻入人心之中,有一种让人不自觉就生出好感的魅力。

辛韵陡然地惊坐起身,有种自己已然猜测到事情真相的强烈直觉。

若真如她所推测,汐晨便是贵公子乔装的,那眉毛像黑虫的人也自然是贵公子的人,那么她当时她自以为已用非常手段摆脱两批追兵之时,他说不定就在暗中窥视,她从空间里取出东西的过程也就极可能已经落入了他的眼中。之后,他却堂而皇之地以自己的救命恩人身份出现,毫无疑问的,肯定是为了博取她的信任!

所以,他的目标是她!始终是她!

天!离开!必须马上离开!

尽管这个只是猜测和直觉,并不能够就此圆了所有的疑问,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他们和威国府谋反和朝廷的一派又有什么关系,可秘密被挖掘的危机却让辛韵心中的警铃大作,感觉自己就是那只正被大网当头而罩的鸟雀,若不是此刻外头漆黑一片,就算没有夜禁也出不了城,她真恨不得能立刻插翅飞离。

冷静!冷静!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冷静。

知道此刻急也无用,辛韵强迫自己重新躺了回去,意识闪入空间,逼迫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地将所有疑点和猜测都写在纸上,等到全部罗列出来心情稍稍平静,才尽力地用理智和逻辑去分析各种可能的后果。

值此敏感之秋,若追她的人就是叛党余孽,这会儿应该像老鼠一样躲藏隐蔽起来还来不及,不可能还公然在街上行走,只因那会儿已即将到夜禁时分,若犯夜禁被抓那就是自投罗网。可他们却似乎并无顾忌,而拥有这个权利的人,如今除了那镇压了威国府谋逆一派的势力,还会有谁?联想起她是元宵那日就遇到他们一伙人的,半个月的时间,要是早有筹谋,只是需要时机,可能也差不多了!

而她这个倒霉蛋,偏偏早不早晚不晚的正好在这当口一头撞上去,还将最大的秘密暴露在人家面前。

假设她猜测的都是正确的,那个也不知是什么身份的家伙是朝廷派来接管大兴城的人,那么最坏的可能就是对方早已知道她的真正身份,并且想要弄清她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她是威国府素来不得宠的庶房庶女,平时只有被欺负的份,以他们的势力,这种小事只需稍稍一调查就能知道,不会认为她能知道威国府什么高度机密。且威国府已经落在了他们手里,总还有几个活人的,还没必要把所有希望都放在她一个小丫头身上。因而,这个身份的原因或许可以排除。

那么,剩下最大的可能就是对方在是无意中发现了她能无中生有的秘密,想要查清原因并试图利用她,不然大可以一刀杀了她!

既然对方是想要利用她,而那个汐晨又在已经对她有了天大恩情的前提下,却没有趁热打铁地和她拉近关系,来赢取她更多的信任,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对方正好有别的事情要忙,亦或是觉得自己一个小女孩还没有那么聪明和敏感地猜测到他们的用途,所以,打算放长线钓大鱼,这样的话,一时之间她应该不会有事。

所以,她还是有机会逃走的。

可是,她要是逃走了,荻秋他们怎么办?万一对方一怒之下,找荻秋他们报复呢?

若是不逃走,对方既然已经盯上了她,就算她以后再小心不再使用空间,也不会轻易地打消他们的企图吧?迟早,他们还是会使用手段来逼迫自己的。

夜色越加地深了,辛韵看似平静地躺着,仿佛已经进入了梦乡,实际上,这一夜,她却是注定无眠了!

人力是有所穷的,智力也是有所穷的,更何况,对于这个自有其一套规则的世界,她还是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初来者。

但不管怎样,她都必须做出一个决定,而且要尽快!

做事应当三思而后行,可想的太多了却怕是过犹不及,反而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挣扎了一夜后,辛韵最终决定还是按照原计划,天一亮就走。至于走不走得了,那就要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了。

当然,在走之前,她还是要尽力地帮荻秋他们争取有利的处境。可若是要她只一味善良地只为荻秋他们着想,而舍弃自己的自由和将来,甘愿接受打她主意之人的掌控,她自认,自己还没有到如此圣母的地步。而且,她现在悄然离开,对荻秋他们说不定反而正是利大于弊。

设想,她的身体中可是留着威国府的血液,如今家族蒙受大灾,她却可以连亲生父母都能舍弃不管,只顾自己的性命,又怎么可能为了几个才相识不久的孤儿们甘愿自我牺牲呢?所以,她走,才是最好的办法,只要她走之前留两封信,制造出一种她是害怕自己身份暴露会被牵连的假象即可。

第四十七章 离城,偶遇(修)

天光渐渐地明亮起来,辛韵特意用冰水洗了洗脸,振起精神,便背起一个包袱离开了这个才住了没有多少天的小院。

她先去胡同口吃了份饱饱的早餐,又买了一些烙饼和馒头放在包袱里,最后将一封信交给早点铺子的掌柜,许给他一百文钱,要他晚饭后再将这份信送到指定地点,定金十文,等收信的人看了信后自然会付给剩下的九十文。

之后,顶着呼啸的寒风,辛韵步行来到车马行。

虽说今日离开是临时决定的,可幸好为了这一天,她先前已经做了很多准备。

大兴城虽说每到冬天就因为交通不便而近乎孤立,可一来总要和朝廷那头联系,二来有些物资也不可能完全断却,只要不遇上暴风雪的天气,还是经常有商队车队来往的。只不过这些商队往往都是些几十里内的短途的而已,不会走的太远,其中最常去的便是距离大兴城五十里路的四方镇。

辛韵运气不错,来到车马行时正好得知今日有车要去四方镇,两刻钟后出发。

因了无意中帮了朝廷的忙,怕用辛韵这个名字会引人注意,辛韵自然不能用买来的文碟通行,便临时编了个假名。声泪俱下地对车马行的管事说自己是某个酒楼的学徒,只因昨晚才得讯说是母亲摔伤了腿,躺在床上起不来,这才临时向掌柜的请假回家一趟。可是掌柜的虽然答应了给他两天假,却怕他一去不回就扣下了通关文碟,硬是要他自己想办法出城。

为了取信管事,她还主动打开包袱让管事查看里头的廉价治伤药材,还可怜兮兮地拿了十文钱贿赂管事,请他务必帮帮忙。

大兴城如今正值多事敏感之际,按理说凡是来他们车马行雇佣车辆出城的人一律都需先去官府报备,陈诉出城理由并经审核同意之后方可出城。不过车马行管事见她不过小小年纪就懂得贿赂,有心想要从她身上多捞点油水,一番假装为难之下,最终在收了她一倍车钱的前提下答应助她出城。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段,不一会,那管事就把她带到一个伤了条臂膀的中年人面前,让她权且充当那人的儿子。

中年人因行动不便,见管事白送来一个人伺候自己,尽管时间有限,倒也不客气,还真的拿辛韵当小厮地指挥起来。一会要捶腿,一会要喝茶,好在并不八卦地问东问西。为了能顺利出城,辛韵也就受了,还服侍的相当尽心,让那个中年人也露出了几分满意之色。

片刻后,到了预定的时辰,里头便陆续还有几位乘客走了出来,连同辛韵正好凑足了六人。

自马车起动,辛韵便一路提着心,等到城门处检查,更是紧张。幸好她的年纪个头是优势,听说是中年人的儿子,就没有多查。等帘子放下来,从缝隙里看着那高高的城门越来越远,辛韵才暗中舒了口气。

之后,辛韵一路上都禀行着低调两字,只做出一副愁眉苦脸担心母亲病情的样子,独自缩在角落之中。

所幸因为天气实在太冷,即便是躲在车厢里,那刺骨的寒意还是不住地袭来,而且沿途又颠簸,大家都是尽可能地卷缩起身子保暖,没有什么闲聊的心思。

就身子骨而言,辛韵毕竟还只是个正在发育中的孩子,熬了一夜没睡,身体难免非常困倦。幸好有空间在手,能借着蜷缩的姿势悄悄地暗中捂着扁平的铜壶取暖,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般受罪。而且她随身携带的包袱里头除了两件旧衣就只有点廉价药材,钱财没有一点外露,倒也不怕人家起什么歹心,就安心地打起瞌睡来。

这样时醒时睡地颠簸了一天之后,到了黄昏时分,总算到了四方镇。

和大兴城相比,已经暮色四合的四方镇确实是小了很多。辛韵一下车就假装很熟悉这里的道路,毫不停留地就朝着一个方向坚定而去,其他五个乘客本来也是素不相识,当下也各自散了。

等再也看不见同行的那几人,辛韵这才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一边揉捏因长久坐车而有些僵硬酸涩的双腿,一边打量才刚刚掌灯的小镇。

受级别所限,这镇上的街道明显比大兴城狭窄许多,主街两旁房舍也不像大兴城一般都用来开做店铺,铺子和铺子之间,常常间隔着门户紧闭的民居。如今正月已过,除了酒家茶楼,门前的红灯笼都以撤了下来,街上行人稀少,被穿街过巷的北风一吹,感觉整条大街都透着一股寂寥的气息。

稍事休息了一下,感觉双腿灵活些了,辛韵就找了个位置偏僻客人稀少的小面馆吃晚饭。

面的味道很一般,但胜在热乎,暖暖的汤汤水水下肚,身子就暖和了几分。辛韵故意吃的很慢,准备等剩下的另一个客人也走了,就向店老板打听一下哪里的客栈比较便宜。

咕噜噜地喝完最后一口,辛韵正准备张口,忽然看见前方三辆马车经过,其中一辆车子的窗帘正好被撩起,露出了里头一张颇有几分英俊却带着几分惶惶之色的面容。

看到此人,辛韵蓦然一震,脑海中顿时浮现了一段不堪的记忆,下意识地低头避开,等马车过去了,才匆匆地丢下几文铜钱,远远地跟了上去。

她很确定自己并没有看花眼,刚才那个男子竟然就是胡氏的姘夫,也就是她血缘上应该称之为表舅,却和胡氏合谋欲把身体原主灭口实际上也这么做了的唐元业。

只见唐元业的马车行驶了一段后,来到一家颇具规模的一家客栈前。

唐元业下了车,神情凝肃。后头跟着两个女人,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一个丫鬟打扮的少女,妇人神情明显憔悴,而且一下车就紧张地东张西望,生怕有什么人会突然出现。

第二辆车上则先下来两个小厮,接着两个少年跳了下来,一个十四五岁左右,一个看起来还不到十岁,模样虽都有点清秀小俊,脸色却也都不怎么好,像是早憋了一肚子气却没处儿发。

最后一辆车上则坐着两个男奴两个婆子,加上两个车夫以及两个骑马的护卫,一行共有十五人。

唐元业等人下车后并没有急着进屋取暖,而是看着后头的婆子赶上来,从第一辆车中抱出两个一尺来长半尺多高的盒子,又看着六个男仆分别从马车上抬下三口大箱子,并且让仆人们先走在前头,而后自己才带着女眷随入。

从那几个奴仆的使力程度来看,不管是两个婆子抱的小盒子,还是前面两口大箱子,看起来都颇有分量。尤其是第一抬大箱子进去时,其中一个男仆还差点被并不高的门槛给绊倒,立刻引来了唐元业毫不留情地叱喝。

第四十八章 伺机得手(修)

待到几人全都进了门,辛韵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冷笑。

这唐元业不但有几分长相,还很会生儿子,难怪胡氏胆大包天地跟他相好,看来应该是想要跟他借个种,也生个儿子吧?只可惜,这儿子还没生出来,威国府就自找灭顶之灾,这对无耻的男女想要让自己的儿子将来分威国府一杯羹的打算,可彻底一场空了。不但一场空,以如今的情形看来,这唐元业恐怕是早已悔之不及当初为什么要跟胡氏相好来玩吧?

虽说胡氏只不过是威国府的庶房小妾而已,顶天了也只是半个主子,还是属于夫主正室不高兴就可以发卖的那种,莫说只是表兄妹关系,严格来说,就连她的亲生父母都算不得正经亲戚。可威国府所犯得毕竟是滔天大罪,很可能会株连九族的,唐元业害怕而仓惶逃离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只是,他们唐家在大兴城也算是小有产业的,而今却只这一点随身之物,所谓浓缩才是精华,其中的价值自然不会轻,尤其是那两口小箱子以及前两只大箱子。

看着他们一行人相继进了客栈,辛韵搓了搓发冷的双手,呵了两口热气。

想到唐元业也是害死原主的帮凶,再想起未来长路漫漫,想要日子过的舒适点钱财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心中便暗自记下了客栈的名称和位置。可是,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而且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敌人却有十五个人,又肯定将箱子都看的很牢,敌我势力明显悬殊,要怎样才能把唐元业的东西弄到手呢?

这一边站着,一边想着,刚才吃汤面发起的那点热气很快又散了下去。缩了缩肩,辛韵用力地跺了几下脚取暖,下定了决心!

既然老天爷要让她碰到这个报复唐元业的机会,若是连努力都不曾努力就这样白白错过了那多可惜!而且,她也不是完全没有胜算的,最有利的条件便是空间异能,又不需要她真扛着箱子明晃晃地逃跑,只要能给她一点机会单独接近箱子就可以了。事在人为,办法都是靠人想的,一时想不到没关系,只能要设法牢牢地跟着唐元业,一路上总会有点机会的,反正她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去处,也不会马上去烟洲,到哪里都无所谓。

这么一想,辛韵心态便平了。没多久,一个主意立时浮了上来,便微笑着好整以暇地返身离去。

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辛韵换了身和唐元业那两个儿子相似料子的棉袍。半个时辰后,她就带着一辆租来的马车和一名随同的车夫,来到了离唐元业所在客栈大约相聚百来米的另外一家小客栈中。之后,又让车夫去那个客栈找了一个小伙计,买通他盯紧唐元业等人,一起床就来通知她。

在她的记忆中,她和唐元业是见过两次面的,最后一次双方印象尤其深刻。

所以即便已经乔装了一翻,她还是不能冒险住到同一家客栈去。这个时代的化妆品基本不防水,辛辛苦苦化了半天的妆,只要一块湿毛巾就能抹去,到时候万一被唐元业认了出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考虑到这一点,辛韵便灵机一动,想了另外一个法子。在雇佣马车之时,便故意“坦言”对车夫说,她是唐元业的私生子,由于是正室一直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所以此番举家南迁,她不能直接和唐元业一起走,只能暗中悄悄地跟着。这样一来,之后让车夫一路跟踪就有了光明正大的借口,而且也能顺理成章地买通客栈伙计让他通风报信,不至于错过了唐元业启程的时机。

那车夫生就一副老实样,看人时眼睛从来不会过于灵活地东转西转,得知辛韵明明有父亲却不能承欢膝下,反而还得小小年纪就孤零零一个人落在后头,脸上便多了几分同情之色。再加上辛韵一开始便许以重利,说是到时候除了车资之外,唐元业还有重赏,又只包两日的车,便一口就应了下来。

之所以只让这个车夫跟两日,辛韵也是有自己的思忖的。一来,现在这样的天气,一般车夫都不会出长途,二来,万一几天还找不到机会,那么只有经常更换马车,唐元业等人才不会过于怀疑。

布置好了一切,辛韵实在疲惫,泡了个热水脚之后,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

她这一边睡的安然,大兴城那头,从早晨起就开始找人,却傍晚时才收到信的荻秋等人,却正陷入一片愁云惨雾之中。

果不其然,大家都只以为辛韵是害怕自己的罪人身份会连累到他们,才会不辞而别。想到从今以后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见到辛韵,红椒和蚕豆等几个年纪小的,不由都是放声悲哭。纵然坚强如荻秋,也是忍不住眼眶湿润,只暗恨自己能力不够,没有保护好辛韵。

看着根据信中的暗示从辛韵租房里找出来的银两,又看看附在原信中另一封要给汐晨的信,穷秋那才刚刚养出一些血色的清瘦面容又复一片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