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冷?”孙天佑走到她跟前,抖开一件厚实的大绒一口钟,把她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的,“看你的脸都冻红了,回去得喝碗辣姜汤。”

李绮节乖乖由他牵着,登上马车。

孙天佑转过身,准备去骑马。

李绮节忽然觉得不舍,手指微微用力,牢牢扣住他的手,“陪我。”

孙天佑怔了一下,回头看她,酒窝轻皱,眼中有浓得化不开的柔情,“好。”

这一晚她缠着他不放,热情得近乎疯狂。

他不言不语,默默把她翻过来覆过去地折腾,享受难得的惊喜体验。

第二天睁开眼睛,帐帘半卷,窗前一片雪亮。

那亮光白得过分,亮得过分,像能化成有形的银色水流,透过绛红窗纱,漫进室内。

李绮节揉揉酸痛的腰肢,披衣起身,支起窗户,眼睛微微有些刺痛——原来昨晚大雪一夜没停,已经盖起一尺厚的积雪,目之所及,冰雪漫天。

孙天佑掀帘进房,走到她身后,从背后抱住她,眼里有促狭笑意,“醒了?”

想及昨夜的狂放,李绮节脸颊微微一热,回头含羞带恼地睨他一眼,“什么时辰了?”

“还早。”孙天佑轻咳一声,“巳时刚过。”

那就是差不多中午了。

李绮节轻哼一声,反正都是自己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饿啦!”

趁着她洗漱梳妆的时候,丫头陆续送来粥饭茶点。

灶房的婆子看时辰不早不晚,干脆早饭和午饭一起送,有米粥,有蒸饭,有笋肉馒头,有香甜的桂花栗子糕,有炸成金黄色的糍粑,有滑嫩鲜香的汤羹,还有一大罐姜汁鱼片银丝面。

都是寻常东西,但一顿饭吃这么多花样,未免太浪费。

李绮节吃着粥,心里暗暗道,如果李大伯和李乙知道她一顿饭吃得这么奢侈,绝对会气得跳脚。李乙平时一锅汤连热两天六顿,剩下一点没滋没味的渣末也绝不浪费,要留着煮面吃。

孙天佑也饿了,坐下陪她一块用饭。

吃到一半,他忽然道:“金府刚刚差人送来口信,金小姐明天要远行。”

“远行?”李绮节筷子一停,“她要去哪儿?”

“广州府。”

第二天雪后初晴,日光明媚,璀璨的霞光笼罩在洁白的积雪上,正是朝霞映雪,清丽中透着妩媚娇艳。

金蔷薇头梳双螺髻,穿紫花宁绸夹袄,燕尾青拖画裙,站在船头,笑靥如花,意态潇洒,“三娘,待我从南方游历归来,咱们秉烛夜谈,南方繁华昌盛,我此去眼界大开,路上的见闻,肯定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昨天的金蔷薇还忧郁沉痛、悲伤难抑,今天的她却明朗自信、英姿飒爽。

抛却从前种种,昔日阴冷沉郁的金大小姐焕然一新,彻底改头换面。

从今以后,迎接她的,将是一段彻底改写的崭新人生。

上一世,她没能坚持到传说中无数南洋商贩汇集的广州府,这一世,她带着上辈子夫妻没能完成的心愿,独自踏上旅程。

表哥,我要去看海潮,观盛景,赏奇峰,游南地,人海茫茫,山长水阔,愿我们此生再无相见之日。

李绮节握着金蔷薇的手,面带欣慰,祝福她道:“金姐姐,一路平安。”

金蔷薇洒然一笑,“三娘,我走之后,如果大郎还敢冒犯你,不必因为顾忌金家就畏手畏脚,只要不伤及他的性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轻哼一声,“他不是小孩子了,该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世道艰难。”

李绮节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噗嗤一笑,“金姐姐,你舍得吗?”

“玉不琢,不成器。”金蔷薇挥挥手,漫不经心道,“我早该放手的。”

水手解开绳索,渡口嘈杂鼎沸的人声中,船只渐渐漂向江心。

李绮节和孙天佑并肩而立,看着金蔷薇独立船头的身影逐渐模糊在江心蒸腾的水雾中。

作者有话要说:看来一章不能写完其他人……

这几天应该只能一天一更,不过我今天还是拼命把二更给码出来啦~\(≧▽≦)/~

想起来多啰嗦两句,可能大家会疑问,为啥金蔷薇不直接把前世的事告诉表哥呢,一,表哥不会相信,说不定还以为她撒癔症。二,表哥相信也没用,只有金蔷薇一个人有那段记忆,表哥知道他们做了一世夫妻,也不会爱上她,所以,确定表哥爱上其他人,金蔷薇决定放手。

☆、第119章 一百一十九

反常的气象只持续两天, 雪后,虹消云散,天朗气清。

李大伯、李乙和周氏忧心今年地里的庄稼。一年二十四节气,次序清晰, 气候分明,往年清明前后,万物复苏, 草木现青,气温回暖,农人们开始忙着种瓜栽豆,移植幼苗,可今年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落下来, 打乱了农时。之后的谷雨、小满、芒种、小暑可能也会出现反常, 造成暴雨或是干旱。

这是一个靠天吃饭的时代, 农人们对天气的关心几乎出于本能。

李大伯决定, 多补种几茬瓜菜幼苗,以免前头种下的活不成,至于后面栽种的能不能成功躲过极有可能到来的旱涝,那就得看天意了。不管老天爷赏不赏饭吃,农人绝不会因为恐惧天气放弃地里的粮食。

乌飞兔走, 杏树、桃树、李树渐渐褪去粉艳, 繁盛的枝叶间挂满青涩果实。

一转眼,又是南风树树熟枇杷的初夏时节。

这天日头晴好,李绮节没出门, 梳家常发髻,斜簪两枝梅花形玉花头簪,着浅霞色单衫,竹根青芍药花罗竖领袄,毛青布裙,挽起衣袖,和宝珠在庭间煮梅子。

滚沸的开水在陶罐中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梅子之间冒着欢快的气泡。

丫头进院通报,说孟五叔和五娘子领着仆从,挑了两担金黄的枇杷果,送到孙府门前,人已经进来了。

李绮节掀开小圆盖,往陶罐里撒下一大把紫苏叶,“官人在不在书房?”

孙天佑吃过早饭就去外院了,说是要出门,这时候不知道动没动身。

丫头道:“官人在书房招待孟五叔和跟着他们一道来的孟十郎。”

杏花盛放时节,春闱发榜之时,孟云晖已经高中进士,然后按照魏先生的指点,频繁和京师的文人儒者来往。上个月经魏先生的知交好友从中牵线,孟云晖已经娶得佳妇,巧的是,新娘子姓杨,不过这个杨和杨天保的杨不一样,当朝首辅也姓杨,杨小姐是首辅的庶孙女。

首辅家的孙女儿,即使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庶出小姐,对瑶江县人来说,也和天上的仙女、宫里的公主娘娘差不多。

现在县里已经兴起一种谣言,说孟云晖是文曲星转世,生来就是要考状元、娶公主的。孟家祖坟前有几棵棕榈树长得很茂盛,不知道是谁先起头的,反正所有人都认为那几棵棕榈树是保佑孟云晖考得赐进士出身的仙树。于是十里八乡的老百姓纷纷前去折取棕榈叶、棕榈果实、棕榈皮,拿回家煮水,给家中读书的孩儿喝,让孩儿能够变得更聪明。还有大胆的,想趁着月黑风高,把棕榈树挖走,移植到自家祖坟里去。

短短几天,孟家的祖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孟家人无奈之下,只能将祖坟重新修葺一新,在周围盖起高高的围墙,每天派人看守,以防宵小偷挖棕榈树。

当然,这笔重修祖坟的钱钞是孟家人自愿捐献的,别姓的人家想捐钱,他们孟家人还不收呢!孟家人相信,修好了祖坟,福运还是会眷顾他们孟家儿郎。

孟云晖借助新科进士的势头和与杨家的姻亲关系,一举跨入权贵阶层。虽然他殿试的名次不算很理想,但仍然不耽误他成为新晋进士中名声最响亮的俊杰。有杨家撑腰,他不必担心被随便指派个前途晦暗的外差。

果然任命出来,孟云晖留在京中担任庶吉士。

庶吉士专隶于翰林院。春闱过后,进士及第的一甲者可以直接进入翰林院,二甲、三甲中资质优秀的人通过考核,授予庶吉士。

庶吉士只是短期职位,看似平常,但正所谓“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庶吉士是天子近臣,未来的内阁重臣储备来源,明朝历代内阁辅臣,大多数出自翰林院。

可以说,有庶吉士这个高起点,孟云晖手握权柄之日,指日可待。

他寒窗十年,一举成名,又得娶贵妇,仕途顺畅,真可谓青云直上,春风得意。

嗣子平步青云,孟举人依旧还是那个古怪清高的孟举人,不爱和俗人打交道,每天看看书,谈谈禅,三五不时钻进深山和某个隐居的老友相会,神龙见首不见尾。

孟娘子倒是得意了一阵,不过想想孟云晖人前憨厚、人后阴狠的性子,她很快偃旗息鼓,整天忧心忡忡,就怕孟云晖哪天带着贵小姐回家拜宗祠,趁机收拾她。

孟云晖杏榜有名之后,每天到孟家拜访的女眷多不胜数,孟娘子白天忙着和客人周旋,夜里辗转反侧,连做梦都在想该怎么讨好孟云晖的新媳妇。几个月下来,人瘦得如枯竹一般,再不复以往趾高气扬,县里人还夸她,说她不愧是进士的母亲,气度比以前沉静多了,一看就是有大智慧的。

孟十二知道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地得罪孟云晖,与其担心孟云晖怎么报复他,不如趁着孟云晖不在,好好享受眼前的快活日子。在市井中结识一堆臭味相投的酒肉朋友,每天早出晚归,无所事事,游荡懒散,斗鸡走狗,先开始只是不务正业,吊儿郎当,到后来,竟然至于赌博吃酒、眠花卧柳起来,只差没有杀人放火、打家劫舍。

县里人背后指指点点,没人愿意把自家闺女嫁给孟十二。虽然孟云晖名声响亮,但人家远在京师,谁晓得能不能照应没有血缘的兄弟?何况周围邻居街坊都知道孟云晖和孟十二关系不睦。为了闺女的终身幸福着想,宁可找个穷苦一点的女婿,也不能把只会东游西逛的浪荡子招进家门。

孟十二如此不成器,孟娘子和孟春芳急得冒火,骂也骂过,劝也劝过,连家法都请出来了,孟十二就是好赖不听,软硬不吃。

到最后,孟娘子只能拉着孟春芳的手,嚎啕大哭:“你这个弟弟以后怕是不成了!我还指望他给我养老送终呢!现在看来,以后没人看顾他,他说不定只能去讨饭过活!七娘啊,如果哪天我和你阿爷不在了,你看在我们两老的份上,别舍不得一碗饭,只要你弟弟能吃饱穿暖,我在地底下也安心。”

这些事是周桃姑从孟家妯娌那里听来,然后回家学给李绮节听的。

孟家人觉得孟娘子和孟十二是咎由自取,因为孟云晖考中进士后,第一件事就是提拔孟家其他儿郎,比如一直和他关系亲近的孟十郎等人。孟十郎没有犹豫,果断辞掉自己的差事,成为孟云晖的专职跑腿。

孟家人私底下说:“四郎有情有义,不忘本,刚站稳脚跟,就回头拉扯族里的堂兄弟,小十二自己不争气,四郎想帮拉拔他都没处下手!”

还有那些目光长远的,悄悄议论:“小十二这么胡闹,万一别人拿他当借口攻讦四郎,四郎岂不是白白受他连累?”

这个担忧一说出口,立刻受到孟家族人的重视,众人商量过后,下了一个决定:“好好看着小十二,如果他只是不事生产,随他去,千万不能让他进京投奔四郎!”

孟家人达成共识,此后,孟十二一辈子没离开过瑶江县。他把游手好闲的爱好贯彻了一辈子,无儿无女,无家无业,直到闭眼的那一刻,还念叨着要去赌坊玩一把。

在孟家其他人为孟家出了个进士老爷而欢欣鼓舞时,孟五叔和孟娘子身为孟云晖的亲生父母,却是反应最平静、最淡然的。

周氏去孟家吃酒时,孟娘子红着眼睛,和她说起心里话,“四郎天资不凡,我和老五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帮不了他,就怕会浪费他的聪明脑壳。现在他当上官老爷了,我和老五也能安心啦,我们夫妻虽然没什么本事,好歹没有耽误他!”

为人父母,有和杨县令那样,浑浑噩噩,光凭感情处事,不知该怎么养育儿女的。有像张十八娘夫妻那样,把子女当成自己的所有物,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强求子女去完成的。也有像孟五叔和五娘子这样,觉得子女是上天的恩赐,做父母必须好生教养子女,把子女拉扯长大,如果不能帮扶子女,他们会觉得于心有愧的。

当魏先生点明孟云晖是个读书种子、晓得自家鸡窝里飞出一只金凤凰时,五娘子和孟五叔并没有沾沾自喜,除了一开始的激动之外,夫妻俩心中更多的是惶恐和不安,他们怕自己帮不了儿子,怕儿子的天分会被贫苦的家境湮没,怕儿子只能和他们一样,疲于耕作,辛苦一生。

如今孟云晖的付出得到回报,压在孟五叔和五娘子心口的那块大石也放下了。

孟云晖虽然不能光明正大照拂孟五叔和五娘子,但瑶江县的聪明人多得是,光是李家村,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争着抢着和孟家联姻,孟云晖的亲弟弟、妹妹们还没长大,已经全部订下婚约。那些没能和孟家联姻的,不肯就此放弃,干脆把目光放长远些:等孟云晖的侄子、外甥生出来了,一定要第一个上门求订亲!

当初不嫌孟家穷苦,把没有嫁妆的孟小妹娶进门的木匠一家现在特别得意,尤其是木匠老爹,走到哪儿都能获得一片羡慕嫉妒恨的奉承:如今孟家今非昔比,想和孟云晖的亲弟妹们结亲,必须是乡绅富户人家,而且非嫡子、嫡女不要,看看人家木匠家,就因为下手早,竟然能把进士的亲妹妹娶到手!

不论其他人的态度发生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孟五叔和五娘子依然如初。两人还坚持在林间劳作,每隔两个月往当初和孟家交好的人家送些菜蔬土货。

孟家人看五娘子夫妻不愿待在家里做老太爷、老太太,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嘴上当然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买些仆从送到孟家,让仆从帮忙干些洒扫房屋、烹煮饭食的活儿。

孙天佑和五娘子没什么交情,但五娘子很感激李绮节当初的帮助,这不是她头一次往孙府送东西,今天是枇杷,上一次是两箩筐春笋。

煮过的碧青梅子是用来泡酒的,泡好的青梅酒酸甜醇厚,最适宜在炎热的夏天饮用。

李绮节预备泡梅子的酒是衡州醽醁酒,刚好五娘子来了,她让宝珠倒出一大盏醽醁酒,放在红泥小火炉上的铜盆里烫热,往酒中加几颗洗干净的青梅。

青梅酒需要花功夫炮制,现在是喝不着的,但青梅煮酒用来待客也不差。

五娘子走进内院的时候,酒中的青梅刚好开始变色,李绮节亲自斟了两碗,一碗送到五娘子跟前,“婶子尝尝。”

青梅煮酒不能久煮,而且只能趁热喝,李绮节斟酒的时间把握得很好,青梅的酸甜借着浓烈的酒香漫溢,光是闻起来就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这头李绮节和五娘子高高兴兴吃醽醁酒,那头的孙天佑和孟十郎就没她们这么和谐了。

孟五叔木讷老实,进门之后只会傻笑,和孙天佑说了些过日子的家常话后,就被阿满忽悠去园子里闲逛。

孟五叔前脚刚出门,陪他一起到孙府送枇杷的孟十郎立刻变了脸色,冷声道:“孙相公,四哥想知道,你究竟想怎样?”

孙天佑轻笑一声,“我想孟云晖应该很清楚我想要什么。”

孟十郎握紧双拳,脸色阴沉,狞笑道:“连县太爷都不敢得罪我四哥,你无官无职,竟然敢和我四哥作对?”

孙天佑嘴角微微弯起,目光如一泓静水,波澜不惊,“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们小老百姓,也有自己保命的法子。孟云晖如果老老实实走他的阳关大道,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他执迷不悟,我也不是泥捏的面人,大不了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他一摊手,做无辜状,“当然,只要孟云晖不为难我们,他可以继续安安心心当他的孟大官人。”

孙天佑摆明了软硬不吃,孟十郎恼怒不已,但偏偏又不能动手明抢,他低头想了想:这时候四哥才刚刚崭露头角,不能有一丝差错,而那东西一旦被杨首辅家的人知道,四哥以后的前途很可能就要彻底葬送。和四哥的仕途比起来,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他思量再三,终究不敢打草惊蛇,只能把恨意藏在心底,咬牙切齿道:“东西在哪儿?”

孙天佑眼眸微垂,冷冷一笑,“自然在一个很妥帖的地方,不劳孟云晖操心,我会代他把东西看管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更得晚了点

话说,作为一个强迫症,我想把结局章定在一百二十章,现在看来,基本不可能……强迫症觉得好难受

☆、第120章 一百二十

吃过饭后, 从孙府出来,五娘子看孟十郎气色不对,问他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孟十郎连忙扬起一脸笑:“阿婶,我好着呢, 哪有什么心事。”

五娘子和孟五叔对视一眼,摸摸孟十郎的脑袋,目光慈爱:“你也老大不小了, 别整天跟着我们两个老货,我们有手有脚,用不着人伺候。你青春正好,忙自己的事要紧。”

孟十郎乖乖答应,心里却暗恨:孙天佑和金蔷薇都不肯交出那样东西, 以后得提醒族里的兄弟们, 没事不能招惹这两家。

金蔷薇的要求很简单, 她只求四哥放过金雪松就行, 那个纨绔公子,根本不值一提,四哥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不过孙天佑到底和四哥谈了什么条件?为什么四哥对孙天佑这么重视?

想来想去,孟十郎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 四哥那么聪明那么能干, 他只要按着四哥的吩咐办事就好。

孙天佑打发走孟十郎,回到内院,李绮节十指纤纤, 眼中含笑,把剥好的枇杷送到他唇边,“五婶子家的枇杷真甜,不晓得是从哪里求来的果苗。咱们家的枇杷大是大,颜色也好看,就是太酸了。”

孙天佑眉眼微弯:“孟家的果树苗不是从杭州府买的,就是从苏州府淘换的,反正总是江南那一带,那边有几座园子很有名,里头的果树都是名种,除了枇杷,还有蟠桃、白梨、杨梅、樱桃、葡萄、蜜桔,你爱吃,我让人一样买几百株,回头全种上,过两年就能吃上比孟家还甜的枇杷。”

李绮节低头擦手,“买些枇杷苗、梨树苗、葡萄秧就够了,像樱桃、蟠桃就不用白费力气了,就算是名种,运到瑶江县来,也不适合移栽,水土不服,养不出好果子。”

宝珠领着丫头泡青梅酒,封好罐子,收进库房,过一个月就可以拿出来饮用。

夫妻二人坐在敞亮的南窗下,一边吃枇杷,一边说些居家过日子的琐碎闲话。

凉风习习,岁月静好。

李绮节把金蔷薇的来信拆开,又从头到尾细读一遍,时不时就信里提到的某个市镇和孙天佑讨论两句。

往年她随李大伯外出游历,最远也只到过赤壁,没出过远门。孙天佑没满十岁就随商船去过苏州府,走过的地方多,知道沿岸每一处市镇的风土人情。她有什么好奇的地方,正好找孙天佑解惑。

孙天佑耐心向李绮节讲解,表情温柔而和煦。幼年独自打拼的时光,除了苦痛,还是苦痛,他从不回忆那段辛苦煎熬的艰难日子。但是这时候在李绮节面前讲述从前的种种经历,他竟一点也不觉得心酸,反而有种岁月沉淀之后的释然。

他已经拥有最好的,自然不会再沉溺于幼时的痛苦之中。

李绮节放下信,两眼闪闪发光,羡慕道:“金姐姐可真快活!”

金蔷薇路上走得很慢,后来她嫌不够自由,干脆抛弃商队,自己领着奴仆独行,探访各地的名山河川。有时候她突然心血来潮,会在路上的某个市镇住上一段时日,每天逍遥自在,把大把的时光用来吃喝玩乐。

从她的回信来看,她已经乐不思蜀,短期内不想回瑶江县重掌金家家业。

她走的时候顺便把金氏和杨天娇母女这对惹祸精给带走了,不知道她把母女二人藏在哪个旮旯角落,反正金雪松上天入地,怎么都找不着母女俩的蛛丝马迹。

其实李绮节知道金氏和杨天娇现在在哪里——母女俩在金家的某座偏僻农庄里当蚕娘,每天起早贪黑,养蚕缫丝,处境不怎么美好。

金蔷薇说了,等母女俩什么时候赚够赎身的银钞,就放她们走——这自然是不可能的,金蔷薇可不是什么大善人,她既然把金氏和杨天娇的事揽到自己身上,就绝不会容许母女俩再有机会出来兴风作浪。

说来也是金氏和杨天娇自己作死,竟然不遗余力地撺掇金雪松,让他去对付孙天佑。金蔷薇生平最痛恨那些带坏她宝贝弟弟的人,金氏敢在老虎头上拔毛,金蔷薇能轻易放过她吗?

不止金氏和杨天娇,金雪松平日里交好的酒肉朋友也被金蔷薇狠狠收拾了一顿。

做完这一切,解决和石磊之间的纠葛,金蔷薇留下心腹荷叶主事,腰缠万贯,飘然离去。

石磊如何李绮节不知道,但金雪松的反应她和孙天佑是最清楚的。

金雪松一开始被金蔷薇吓坏了,姐姐从小把他当成眼珠子一样珍视,从早到晚,不知要问他多少回,每天吃的什么,穿的什么,出门去哪儿逛了,见了什么人,事无巨细,她什么都关心。现在姐姐竟然抛下他,不声不响走了?

茫然过后,金雪松又惊又喜,觉得自己终于能喘口气了,于是天天呼朋引伴,饮酒作乐,浑然不知今夕何夕。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念叨他,多自在!

如此过了几个月,忽然有一天,金雪松让下人备了几样价值不菲的礼物,涨红着脸,敲响孙府的黑油大门。

原来短短十数天之内,因为没有金蔷薇在一旁威慑,金雪松陆陆续续被所谓的好友们骗走几千两银子。荷叶和他说,他已经把一年的花费用完了,以后府里只供他吃喝,不管他的其他费用。还叮嘱账房,不许再让他支取银子,哪怕是一文钱都不能给他。

没了银钱傍身,金雪松的朋友们迅速离他而去,昔日讨好谄媚的脸,转眼就冰冷如霜,一脸鄙视。

他愤怒,失望,委屈,想找金蔷薇诉苦,荷叶只有一句话:“大少爷,我不晓得小姐在哪儿。”

一文钱难道英雄汉。

金雪松平时出手阔绰,随手打赏小伙计,用的都是碎银子,现在身上穷得叮当响,虽然不至于挨饿,但是没有钱,寸步难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