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收了七百四十亩,黄乡吏收了六百七十亩,两人都心满意足,商量着来找文瑾,把地托付给她,只等着到时候那分红。

文瑾没想到第一个不速之客却是大伯钱先贵,这家伙浑水摸鱼,竟然也捞了一百一十亩——他靠着在刑房的便利,把高雷子的地买下来了,和文瑾的地紧挨着。

钱先贵在二房人面前,一直有优越感,尤其是现在进了衙门,今年春天,成了正式的书办,有朝廷俸禄的之后。

走进文瑾在石卫村的院子,钱先贵咳嗽了两声,然后昂着头,姿态傲然,就等文瑾出门,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地叫“大伯”。

文瑾就在过厅坐着,隔着窗户看得清清楚楚,但却动也不动,假装没听见,钱先贵无奈,只好开口道:“文瑾,文瑾在家吗?”

“哎,谁呀?”文瑾走出房门,“哟,大伯,你怎么来了?”

“呵呵,文瑾,大伯来看看你。”

“请坐吧。”文瑾沏茶,等着看老牛掀起尾巴,想拉什么屎。

钱先贵东拉西扯了几句,文瑾不耐烦了,刚想说送客的话,钱先贵却说到了主题:“文瑾呀,大伯也在这里买了几亩地,想托你照看。”

“我哪有那本事。”

“你不能这样啊,黄乡吏和赵捕头的地,你都点头了。”

“我什么时候点头了?”

“哦,没点头就没点头,文瑾,大伯求你了还不行?”

“好吧大伯,你想怎么个托管吧。”

“地里的收成,咱三七开。”

“好吧,大伯,不过咱丑话可要说在前面,这河沿的地,一亩地扣去种子,最多打十几斤荞麦,你这百十亩,一年也就七八百斤,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少了。”文瑾问。

“你,你,你这么会种地的,哪里才有那点产量?”钱先贵脸上变色,只是勉强忍着,七八百斤荞麦,才二两银子,他投入六十两,得三十年才能收回,这个生意,可就太赔本了,六十两银子,自家开个铺子,一年收入都不下七八两呢。

“我没你想的那么大本事,你还是自己种吧,收多收少,都是你的。”文瑾站起来,摆出送客的姿势。

钱先贵知道黄乡吏和赵立的打算,今天也不纠缠,只等文瑾和那两家达成协议,他也如法炮制。

下来的日子,文瑾便开始忙碌,秋天来了,她的大豆该收获了。

八月十五,就在秋天最忙碌的时候到来,文翰回了家,身后还跟着尾巴沈隽。因为石振宗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俩便没敢打扰,去研讨什么武艺了。

文翰和沈隽,似乎也有这样的自觉,他俩每天早起晚睡,帮着文瑾收起了庄稼。

“哥哥,你不在家帮二伯吗?稻子也熟了。”

“是啊文翰,你回家去,这里有我呢。”沈隽说得豪气干云,把文翰感动得就差热泪盈眶了。

文瑾却有种被野兽偷伺的感觉,第六感让她说出拒绝的话:“你俩都去帮二伯吧,那里虽然地少,但事情多,并且,收入也是这边不能比的,都去吧。”

结果,不说还好,说了两人都不肯走:“我俩先帮你,那边的稻子,还有几天呢。”

地力肥厚,庄稼反而成熟晚,文瑾没词儿,只好点头答应。

“文瑾,你就在家做饭,地里的事情归我了。”文翰说得非常大气,文瑾却很不放心。

东社的人,有在这边逡巡,想做帮工的,他们地里的荞麦,都收割完工,比春天的种子多不了多少。

文翰和沈隽雇了人,开始割豆子。文瑾不放心,追到地头查看,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处理得很到位。

“哥哥,你还挺行的,以前没做过这事儿啊。”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啊,这有什么难的。”文翰给文瑾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沈隽在一边轻轻撇了撇嘴:“见过猪跑的,还不如咱这没见过的呢,就…”吹牛两个字没说出来,文翰一个爆栗便敲上去,沈隽一闪身,他的武功这段时间显然提升特别快,身子拧动的方位的姿势,很有些让人不可思议,文翰的手反而被他抓住,拧到背后,不过,他立刻就放了手。

文翰内心,已经被沈隽制服,并没多做反抗,文瑾看他俩互动,也是文翰听沈隽的时候多。这个沈隽,嬉皮笑脸放浪形骸的背后,是十分的精明强干,过几年他羽翼丰满,那个继母,有的苦头吃。

文瑾想到这个,竟然有几分痛快,觉得恶人就该有恶报。

沈隽很谦虚,仔细听文瑾说农事,摸清地里有多少庄稼活,然后和文翰一起,商量雇人和如何统筹安置,最后把计划说给文瑾,十分合理,文瑾忍不住微笑起来。

“回去吧,这里有我们呢。”沈隽给文瑾道。

“好吧。”文瑾笑嘻嘻地摆摆手,放心大胆地回家了,她现在的认为,就是琢磨如何做出好吃的,犒劳有功之臣。

鱼塘里,鱼已经有一斤多了,鲫鱼长得慢,也有七八两,她一道清蒸鲫鱼做菜,再一道鲫鱼猪苓菇炖汤,剥了皮的嫩核桃、杏仁和玉米仁,猕猴桃汁、糖和水,在火上慢慢熬成糊状,浇在上面,又酸又甜,还有股子果香味儿,文瑾很中意这个菜。然后是鱼香丝瓜炒肉丝,鲜炒山笋,等文翰和沈隽回来吃午饭时,桌上已经四菜一汤,外加香喷喷的白米饭,准备齐全了。

“什么好吃的,这么香?”文翰忍不住问道。

“哥哥快洗手啦,过来一尝不就知道了?”

沈隽跟着文翰,一句没说,但见到桌上黄红白绿,又好看又好吃的菜品,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心里暗暗责怪自己,真是越来越没出息,竟然成了个吃货了。

其实,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饶是他再淡定,有城府,也拗不过身体的自然反应。

沈隽原来挺爱吃甜食,到了舅舅家,这个爱好只好丢一边,在书院,就更没法说了。文瑾这一道酸甜三鲜,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还在的日子,一口进嘴,那美好的滋味,差点让他哽咽了。

十多年的苦,早就练就沈隽喜怒不形于色,他很快控制了情绪,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虽然韦氏和钱先诚,一直强调饭桌上不要说话,但执行力度却不大,现在,沈隽吃饭太过优雅,让文瑾和文翰也忍不住沉默起来,抬手动步,也下意识地注重形象。

文瑾没想到,她这么一来,女子的本性暴露无遗,文翰思想里,根深蒂固认为她是男孩,到没多想什么,沈隽却更加确定,眼前这是个妄图把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孩子。

吃过饭,沈隽帮文瑾收拾了饭桌,似乎不经意地问:“你怎么不做溜肥肠了?”

三个多月了,一想起那个味道,他就忍不住口水四溢。

第二天,韦十三帮文瑾早上去买肥肠,碰上了石振宗,他一听沈隽又来了,脸色当时就很不好看:“别忘了让文瑾多做一份,还有我呢。”

侯氏对儿子这么忙的时候,竟然非要去文瑾家吃饭特别不解:“娘知道她做饭好吃,可这么忙,文瑾有时间吗?”

“有,文翰回来了,文瑾就能在家歇歇了。”

“钱秀才可真是个好样的,一点儿读书人的酸架子都没有,回来就帮家里忙乎。”

“嗯,文翰确实挺不错的。”就是那个沈隽,实在讨厌,石振宗在心里嘀咕。

侯氏本来还想说别的,可想到儿子小小年纪,就不得不承担起家庭重任,最后便忍住了。

石振宗到的时候,文翰和沈隽还没回来,文瑾听到外面有人走路,探头看了一眼:“哎呦振宗,正有事找你呢。”

石振宗特别高兴,露出一口白牙:“找我什么事儿?”

“呶,这些菜,是给你家的,帮我拿去吧。”文瑾手脚利落地把一大盘溜肥肠放进藤编提篮,盖上隔离,又放上一盘猪头肉,递给石振宗。

“这篮子好巧。”石振宗忍不住夸了一句。

这是文瑾看到多层食盒时想到的,原理就跟小笼包的蒸笼一样,垒起来放到十字架的提柄里。

石振宗一路走,一路傻笑,没得差点没冒出鼻涕泡来,他觉得,文瑾是看得起他的,不然不会这样做。

侯氏对文瑾这么懂礼,把她当长辈来敬,特别感动,不过,她一时也没礼物来回,便叮咛儿子:“晚上拿些鸭蛋,再捉只鸭子送过去。”

“好的,娘。”

石振宗在掉回头去,文翰和沈隽刚好洗过手,正准备往桌子边上坐。

“振宗来了,快请坐。”文翰热情地道。

沈隽在文翰背后,悄悄用食指抠了一下脸。石振宗脑子里跳出小孩子挖苦别人时说的话——“羞羞羞,把脸抠”,顿时面如火烧,他竭力安慰自己,他沈隽才是来混饭的,自己晚上可是要还礼的,但依然特别不自在,整个吃饭时间,都不如往日那样随意,像上一回那样逼着沈隽吃辣子的事儿,根本想都没脑子去想。

...

第九十七章 欢乐仲秋(1)

饭桌上没人说话,越是安静,石振宗越是不自在,总觉得自己吃饭咀嚼声音太大,一口饭塞得也太多,到了最后,连拿筷子的姿势,都觉得沈隽优雅无比,他就跟夹了两根棒槌一样不得劲。

吃晚饭,沈隽一如既往帮文瑾收拾饭桌,石振宗也赶紧行动,却被沈隽瞪了一眼,然后暗示道:“文翰还想找你说话呢。”

石振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气势,一上来被压住了,就怎样也翻不过身来,以至于到了晚上来送鸭子,看到沈隽,说话还特别没底气。

“这家伙,有邪术。”他想。

夏收秋收,所谓龙口夺食,最怕下雨,因而,趁着天气好,文翰和沈隽便多雇了些人,两千亩豆子很快就收到碾平的大场里,晾晒,碾打,借着风力,扬出了豆粒。

沈隽好奇心大,看扬场的农人拿着木锨,手一抖,豆粒和碎屑在空中划出美妙的弧线,秋风吹拂,留下了豆子,吹跑了豆荚皮,他也跑过去,非要试一试。

这个动作,有人一辈子也做不好,有的人却能一上手,就有模有样。

沈隽便是那上手就会的,干了一会儿,不仅速度又快,手劲也匀,几乎没风,也能把豆子扬出来,把一大群农人都比下去了。晚上回来,全身都是碎屑,文瑾不得不烧了一大锅水,让文翰帮着他清洗。

“让你别干,你不听,看,皮肤都被豆秧扎红了。”文翰一边洗,一边嘟囔。

沈隽也不说话,直到全身干净,换好了衣服,这才拉着文翰,轻轻一使力,文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你干什么呢?”文翰一句抱怨的话没说完,忽然明白沈隽的意思,立刻换了笑脸,“这叫什么招儿?”

“扬场绝招。”沈隽嘻嘻笑着,反复做出动作,让文翰看着体会。

第二天,文翰也是一身灰土,把文瑾诧异的:“你俩怎么搞的,争着扬场呢?”

石振宗关切地劝文翰:“有人井底之蛙,没见过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什么是扬场吗?竟然还要去练习?”

文翰欲言又止,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沈隽轻轻咳了一声,眼光里有那么一丝同情,石振宗顿时觉得,自己才是井底之蛙。

吃过饭,他才意识到,自己又一次被沈隽打得落花流水,在文瑾面前,丢尽了人。他蔫蔫出门,文翰起身相送,双手还下意识地来回摆动,石振宗看到了,忍不住想笑,随即忽然看明白了:“这一招无风起浪谁教你的?”石家的不传之秘啊,他还应用不熟呢。

“沈隽!他昨天在外面扬场时悟到的。”文翰还全心全意练武着,下意识回答道。随即忽然清醒过来,“你说什么?无风起浪?哎哟,还真对了,就是没有风,也能扬场啊。”

结果第三天,石振宗也去扬场,午饭时,几个人不得不等了他一会儿才开饭,这还是沈隽提出的,他虽然和石振宗互不服气,但两人在比试中,内心里却是互相尊重的。

文瑾满头雾水,奇怪地道:“邪了门了,你们怎么一个接一个去扬场呀,豆屑钻衣服里,多扎呐。”

“这你就不懂了。”石振宗笑着回答,也没心思跟沈隽拼火了,人家能自己悟出招数,他却连自己家传的都没能融会贯通,这差距,也太大了。

豆子收完,晒干入库,文翰和沈隽便要回山窝,文瑾也安排韦十三帮忙看家,收拾了屋子,跟着一起走。

沈隽是个什么都喜欢学一下的人,连赶牛车都不放过,文翰不得不坐到右边的副驾位置。

“文瑾,你做的酸酸甜甜的,是什么果子酱?挺好吃的。”

“猕猴桃果酱,我这次做的比较多,你俩走的时候多带些。”

“还有我的吗?”沈隽问。

“当然有了,只要你喜欢。”文瑾随意回答,沈隽便高兴地给了她一个笑脸,差点把文瑾的眼照瞎了。

文瑾好容易习惯他过分的俊美,已经产生了那么一丁点儿的审美疲劳,不再看到时心中惊叹,却不想,他竟然更进一步,简直是**裸的诱惑。

看文瑾终于有那么一点儿失态,沈隽心里才舒服。哼,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人见他不失色的,当然,他非常讨厌那些直愣愣恨不能吃了他的贪婪目光,可是碰上有人无视他,也叫沈隽心中十分失落。

扭过头继续赶牛车,过了一会儿,沈隽的心情才平复下来,忍不住哑然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看的多了,自己讨厌,不看呢,竟然不舒服,勾着引着吊人胃口,真是…

韦氏和钱先诚这几天特别不好过,端午节儿子回来,就只在家住了两天,没想到八月十五竟然又这样,只在家住一天,又跑到石卫村去了,虽然他们也觉得练武强身是好事,可,理智是一回事,思念却并不因此就会少多少,那种挠心挠肝的痛苦,也不会因此减少,反而更加难受。

钱先诚嘴上不说,心里的难受一点也不必妻子少,只是还要强撑着摆出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每天忙忙碌碌指挥着人帮忙收获。没人的时候,就会呆呆地坐着发愣。

这天,韦氏正在院子里,晾晒棉衣、皮袄、厚被褥,儿子再去,回家大概就是年假了,冬天的东西,就得全部带走。

“娘!”文翰的声音,韦氏都不敢扭头去看,这几天她都幻听了。

“娘,我回来了,爹爹不在家吗?”

声音清晰,就在身后,韦氏下决心扭过头去,儿子一脸灿烂的看着她笑,韦氏的心,立刻就被喜悦涨了满怀。

“文翰回来了?”

“是啊,娘,文瑾也一起回来了,石卫村那边的庄稼收完了,我们回来收咱家的了。”

“咱家就那么点儿地,有你爹,还有铁镰和他爹呢。”

“嘿嘿,娘,文瑾说,好久都没给你做好吃的了。她都想你了。”韦氏忍不住笑起来,她不图孩子什么吃的穿的,就喜欢一家人和乐安宁。

第九十八章 欢乐仲秋(2)

等文翰和韦氏说话告一段落,沈隽才行礼道:“伯母好!”

“沈公子太客气了,咱这乡下,不必礼来礼去的。来,来,快坐下,累了吧?”

“不累,伯母。”

毕竟来了客人,韦氏赶紧沏了茶,端出来放在院子的梧桐树下的竹桌上:“来,孩子,喝点茶润润嗓子,这一到秋天,就容易犯渴。”

“谢谢伯母!”

“这孩子,忒多礼,快来坐。”韦氏十分高兴地看着两个俊秀的男孩坐下喝茶,她不是多话的人,满心的喜欢,透过殷殷关切的目光,洒在儿子身上。

“二伯母,我回来了。”文瑾一手提着鱼,一手提着个篮子,里面绿绿的青菜,“伯母,你想吃什么鱼?”

韦氏高兴地合不拢嘴:“文瑾做的,伯母都爱吃。”

文瑾把眼光转向另外两位,沈隽还有些不好意思说,被文翰顶了一下腰:“馋猫,快点菜。”

沈隽有些羞惭,但他尽量控制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问文瑾:“你想做什么?”

“你们喜欢吃烤鱼不?”

“你做什么都行。”沈隽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很奇怪,烧烤,都是蛮疆人不懂烹饪,不得不选择的吃饭方法,文瑾对烹调十分上心,怎么会这么做?随即,沈隽便想到了别的,这钱文瑾,难道会什么烧烤秘方不成?念头一冒出来,沈隽便忍不住期待起来。

文瑾在厨房,把鱼洗净,腌渍,然后开始洗菜,刚才碰上村里的胡婶子上山回来,给了她一大把蕨菜芽,这个不管炒菜还是炖汤,味道都十分鲜美,文瑾打算炒肉丝,再一个菜是青椒木耳炒桃仁。烤鱼特别费工夫,文瑾为了上菜快一些,便安排一个蒸锅——一个玉米果仁糯米南瓜盅,一个冰糖荷叶白莲薏米汤。

这个汤还是文瑾在钱先诚的书里发现的,一定要用现摘的嫩荷叶和新鲜莲子才能蒸出来,出锅时,汤色微绿,口感润滑,莲子鲜甜软糯,余香带着股荷叶清新鲜嫩的感觉。虽然秋天的嫩叶,比春天的滋味差了些,但依然不失美味。

文瑾发现沈隽最喜欢的还是甜食,文翰是个咸甜不禁的,安排上,多少照顾了一下馋嘴猫的感受。

厨房有两个灶,文瑾上了一个蒸锅,另一个灶点了炭火,上面架了铁丝绕出的烤架,鱼从侧边抛开,用小一点的铁丝网从两面夹紧,放在火上,文瑾一边翻,一边在上面刷调料水、清油,烤鱼要好吃,腌渍第一关,第二关,就是烤的时候,得下功夫。文瑾很遗憾没有味精鸡精来提味,尤其是没有啤酒,烤鱼时刷啤酒最好。

鱼身上慢慢发出了香味,越来越浓,文瑾在鱼身上刷自己特制的酱料提味,最后撒上自配的五香粉,前世的她,喜欢用王守义十三香。

鱼终于考好了,文瑾把鱼放到案板上,取下一边的烤鱼网,把鱼盘扣在鱼身上,然后和另一面的铁网一起翻身,鱼就整整齐齐躺在盘里,再取下另一面的铁网。

“烤鱼来了!”

钱先诚已经回来了,正在和文翰、沈隽说闲话,他拷问了儿子的功课,对书院的教学质量,那是一百二十分的满意。

他的水平,根本考不了文翰了。

饭桌就放在院子里,已经用一张八仙桌代替了刚才的小竹桌。四个人一人一边,文瑾一会儿要和文翰挤一边。

其实八仙桌设计的就是一边坐两人,所以不叫挤。

看到四个人都站起来,给自己让座,文瑾笑着道:“你们先吃,鱼凉了就不好吃了,我还要炒两个菜。”

这两个菜炒起来却比较快,文瑾一一端上桌,这才揭锅,上了南瓜盅和鲜荷莲子薏仁汤。

吃过饭,三个人来的外面的池塘,沈隽还间或趁人不备揉一下肚子:“文瑾你好坏,不待你这么上菜的,越到后面,越好吃,唔——”

“我觉得几个菜各有特色,都好吃。”

“唔,我以为烤鱼就是最好吃的了,没想到野菜也能炒的跟山珍海味一样,还有,你竟然还上南瓜盅,那里面绿绿的小方块是什么?酸酸甜甜配着鲜香的玉米还有糯糯的江米,让我忍不住多吃了几口,哼,你那个汤,竟然是最好的…”

文瑾忍不住笑起来:“沈公子,我能不能理解为,你在夸我呀…”

沈隽立刻放下肚子上的手,直起腰:“你不要这么聪明好不好?喔,我都装不下去了。”说着,自己先笑起来。

文翰听文瑾说,青蛙熬粥,特别鲜美,拿着自制的鱼钩在钓青蛙,看到这边两人说笑,也耐不下心去,放了手里的竹竿站起来:“你俩说什么呢?”

“文瑾说,晚上才能钓到青蛙。”

本来开玩笑的一句话,没想到吃过晚饭,沈隽就亟不可待地点了灯笼,要文瑾带他捉青蛙。

晚上的田野,一样不甘寂寞,各种的虫子叫声,此伏彼起,青蛙的大眼在灯光下,闪着荧光,并且,暗夜里的它们看到亮光,全都呆呆地傻在原地,只需要挨个过去,捡起来放到布口袋里就是了。

文瑾手里就捏着口袋,文翰和沈隽去捉的青蛙,才有七八个,她就叫停了。

“够了啦,回家吧。”

“多抓些,粥的滋味不浓郁些吗?”沈隽很喜欢这样静静的夜,三个人脚步噼噼啪啪走在湿湿软软的泥地上。

“真的够了,青蛙是吃虫子的,虫子少了,稻子才高产,我们也就适可而止吧,小小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就行了。”

“好吧。”沈隽特别听话,文翰也跟着停了手。

第二天,开始收割稻子,文翰和沈隽都去了地里,文瑾在家做饭,韦氏要帮王氏收拾饲养场。苏同德带着儿子铁镰,也去割稻。

早饭比午饭简单,文瑾把木耳、地衣、香菜葱丝放一起做了个凉拌菜,还有凉拌猪耳,炒了个山笋豆干,一个山菇青菜。

辰时中,地里的人回来,文瑾便把饭和菜都端了上来。一家人洗刷干净,坐到桌边,钱先诚动了筷子,大家便都开动起来。文翰用勺子舀了一勺田鸡粥,吹凉,喝了一口:“哟,文瑾你说的没错,真的太鲜了,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儿。”韦氏慈爱地看着儿子,然后又对沈隽说道,“累了吧,多吃些。”

“谢谢伯母。”沈隽平日里喜欢玩闹,但在长辈跟前,却总是一副十分成熟稳重的模样,文瑾都不知道哪个才是他的真面目。

吃过饭,几个男人依然去了地里,文瑾却提个篮子上山,收割开始,几乎没人上山,她得采些山笋、蕨菜、蘑菇等当菜。

今天似乎十分顺利,文瑾用了一个时辰,手里的藤篮就快满了,她采到一丛野苜蓿,一把平菇,一把草菇,还有一大把蕨菜芽,满意地哼着小调,往回走,文瑾又看到一大丛苋菜。当地人喜欢把苋菜焯水凉拌,并且,还有一道小吃,也要用到苋菜,那就是搅团。这是粗粮,但做好了,却是又香又辣,十分好吃,在后世,好些酒店都有这样的特色饭。

文瑾手里拿着长柄的割麦镰刀,先在苋菜上面扫了一下。草丛晃动,一条大蛇嗖地抬起身子,黄色眼睛和文瑾对视,那种令人心中发瘆的恶毒,让文瑾下意识地猛然挥了一下镰刀。

她也没想到,练了大半年的武,自己的反应会这么灵敏,下手也又准又狠。

蛇头打着转,掉到了一米开外,擀面杖一样的身子,扑通一声拍在地上。

“还正发愁没什么做的呢,哼,你就送上门来了。”文瑾把蛇身盘在藤篮的底部,上面用青草覆盖,然后才放进自己采摘的野菜蘑菇,兴冲冲地回了家。

当地人是不吃蛇羹的,幸好韦氏不在,文瑾很快清洗后剥了蛇皮,取出蛇肉,剁碎,配了葱姜末和盐,又加了一点平菇粒,放在大盘子里去蒸,然后将蛇骨放在砂锅里,加了嫩豆腐和蕨菜芽炖汤。

她本来想把蛇皮在后院桃树下掩埋起来,但看着深紫和橙黄相间的美丽花纹,实在舍不得,便清洗了晾晒起来,打算让人熟了皮子,做个腰带。这蛇将近两米长,可以做两个男士腰带,她是不用腰带的,本来女性的特征,遮掩都来不及,若是露出细细的腰肢,还不露馅更快呀,因此,打算给文翰一条,另一条,暂时放起来。

地里的人回来时,文瑾已经把砂锅里的蛇骨,都捞出来埋到了桃树下,她还炒了一个青菜蘑菇,野苜蓿焯熟凉拌,还有一个蕨菜肉丝。韦氏和钱先诚都称赞蛇羹鲜美,只有沈隽看了文瑾一眼,似乎知道底细似的,把文瑾看得心里发毛,唯恐他多嘴穿帮,谁想沈隽忽然守起规矩,整顿饭一句话也没说,但蛇羹却没少吃。文瑾这才放下心来。二十多亩水稻,五个男人收割,三天就完了,然后,水稻扎捆,头朝上晒着,准备过两天脱粒。

...

第九十九章 报酬和礼物

文翰要走了,这天全家人都没出门,文瑾做饭,韦氏和钱先诚给儿子收拾东西。

皮袄、棉衣全都拿出来晒了,钱先诚从王家拿了两双皮靴子。铁山媳妇果然心思巧慧,设计出这种皮鞋毡腰的靴子,比原来的全皮轻便保暖。鞋腰的面儿,用上好的青色缎子,上面用贴布绣云纹、水浪或如意莲纹等,简洁大方还显档次,最主要是节省了皮子,能做出更多的鞋子来,价格也降低了一点点,销路提高,生意十分火爆。来家和王家,一个做女靴,一个做男靴,互不影响,还能互相学习和扶持,两家关系并没有因为竞争,而翻脸成仇。

“来,沈隽,试试这靴子合适不?”

“给我的?”沈隽很惊讶。

“那是,给你的。”钱先诚笑着道。

沈隽接过来试了试,他和文翰脚一样大,穿着很合适,脱下来收好,很大方地道谢:“谢谢伯父!”

“不谢,沈公子太客气。”

文翰有些依依不舍,在家里前后转了几圈,发现了文瑾藏在桃树枝桠间的蛇皮,把他吓了一大跳,还拿了哨棒,准备把蛇跳出去扔了,等小心翼翼走到跟前,才发现没有头。不用想就知道是文瑾干的事儿,文翰把文瑾叫到后院:“你弄个蛇皮做什么?只听说蛇蜕是药,没听说蛇皮也是。”

“哥哥,这蛇皮多漂亮啊,可以在靴子两边镶一道,或者做个腰带、笔套什么的都行,你不喜欢吗?”

“喜欢,还别说,真漂亮。”文翰真心道。

“别给二伯和二伯母说哦。”山里人迷信,认为蛇、狐是有缘法能修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