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你们…”钱串串还想耍赖。

“汪大叔——”文瑾忽然对着钱串串身后喊道。

钱串串出溜一下就窜了出去,文翰趁机推了一把杨黑蛋,随手关了大门。

没想到汪晗就在不远处,听见有人叫他,便往这边走来:“钱串串,你又来找不自在?钱大哥已经和你们那个房头断了关系,你还想赖上人家不成?”

钱串串狼狈地带着黑蛋往回走,她以为韦氏好说话,自己骂上钱先贵几句,就能讨了这边人的欢心,今后,靠着这一房亲戚,好沾光呢。

这样的赖子,文瑾怎可能让她得逞?

听见汪晗说话,文翰赶紧拉开门:“汪大叔,给你添麻烦了。”

“这有什么麻烦的?你爹和那边断开还是好,都什么亲戚嘛,不互相帮衬就算了,还处处算计,把人往死里坑。啊,呸呸”正月里不好说什么死呀活呀的,汪晗赶紧补正。

“汪大叔,你家今天不走亲戚吗?”

“父亲和母亲去了舅爷家,那边亲戚多,屋里坐不下,我们就不去了,孩子都还在他舅舅家玩儿呢。”

“哎呀大叔,你家就剩和大婶两人了?干脆别开火了,来我家吃饭。”文瑾热情相邀。

文翰也笑着说:“大叔,文瑾今天做涮锅呢,上次婶子问了又问,今天来吃一下,不就知道怎么做了?”汪晗是个爽快的,他愿意和钱家交往,平日里叮咛老婆,有了什么稀罕吃的,都往这边分一些,现在来吃饭,也不觉得难为情,便高兴地点了头:“那我可就叨扰了。”

...

第一百一十六章 文翰定亲

“哎哟大叔,说什么叨扰不叨扰的,请得到才是面子大。”一句话把汪晗说得心花怒放。

“大叔进屋坐,我去叫婶子过来。”文瑾抬脚往村子那头走去。

汪陈氏听说男人已经答应了,便毫不客气地收拾了一个提篮,里面是她炸的麻叶、麻团等,和文瑾一起出了门。

村西头走来一驴车,在钱家门口停住了,下来两个女人,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一个竟然是以前在林津镇的对门胡大娘。

“咦,你家还有这样的亲戚?”

文瑾也惊讶:“一个是街坊,另一个没见过。”她心里还暗暗嘀咕,怎么搞的,难不成又来了个冒认亲戚的?两人忍不住好奇,加快了脚步,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胡大娘的声音:“这位李嫂子,是我娘家的邻居,说是有好事来告诉你们。”

胡大娘喜欢沾小便宜,文瑾还在林津镇时,不怎么和她打交道。

“什么好事?”汪晗问道。

“哎哟喂,大大的好事,我们黄家集,有个人,就是你们这边的乡吏。”

“哦,黄乡吏啊,有什么事吗?”汪晗的脸色严肃了些。

“知道吗?黄乡吏的姑娘,那可是我们黄家集的第一号,又漂亮,还贤惠,一手好针线,绣的花儿落蜜蜂,绣的鸟儿展翅飞…”

这是说媒来了,一屋子的人都严肃起来,文翰却皱起眉头,他现在的眼界,如何能看得上那些目不识丁的村姑?正是满脑子幻想,希望将来相伴身边的人,能和他剪烛夜话,诗词唱和呢。

李媒婆吹了一通,见没人应声,只好停了下来,试探地询问:“黄乡吏是个明白人,他不图富贵,只看上你们家人气正,这样的好亲戚,你们可不要错过啊。”

钱先诚皱着眉头,念叨了一句:“就是,就是齐大非偶啊。”

李媒婆眉毛一扬:“黄乡吏也就一个小吏,你家儿子已经是秀才郎了,怎么能说是齐大非偶呢?应该是他们高攀才是。”

文瑾看了看二伯和文翰的神色,知道他们都不想结这门亲事,钱先诚只喜欢读书和种田的人家,文翰的心思,她也多少知道一些,便斟酌了一下,悄声给李媒婆道:“大婶,不是我要插言,实在是这个亲事结不得。你想啊,前几个月,我们拒绝了季县丞那边的亲事,若是应下黄乡吏的,那季县丞还不嫉恨?我们这不是结亲家,是在害人家呀。”

“这,这——”李媒婆愣了,她不知道这个普通农家,竟然还曾经拒绝了县丞的女儿,今天她来保媒,只不过是听黄乡吏老婆念叨了一句,并没有问过黄乡吏是什么意思,想必,女人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儿吧。

韦氏看出了李媒婆的犹豫,送客道:“李嫂子,我儿还要考科举,暂时不定亲事,还请你美言,千万别让黄乡吏那边不高兴了。他家闺女那么好,肯定也不愁找不到好人家的。”

“…”李媒婆白跑一趟,有些不高兴。

韦氏进屋拿了一把铜子,装进红纸袋,拿了出来。

李媒婆接了,掂了掂,眉开眼笑地带着胡大娘走了。

“哎呀钱嫂子,我可真眼红了,你家这半年,媒婆都踢断门槛了。”汪陈氏一脸的艳羡,她的大儿子也到了年龄,说亲的也不少,可和文翰这边比起来,那就没法说出口了,无非是一些庄稼小户,女孩子也没有李媒婆说的这么好。

文瑾帮二伯母解围道:“婶子你迷瞪了,媒婆的话要是能相信,母猪都会爬树了。”

“哈哈哈”屋里的人都大笑,汪陈氏也释然了。

石榴过来,问文瑾是不是要摆饭。

“摆,摆,吃饭了。”

一共只有七个人,也没必要分桌子。

石榴把擦得锃亮的铜火锅,放在桌子中间,倒上熬好的高汤,然后点燃了里面的炭火。文瑾和文翰,和石榴一起,把厨房备好的菜端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

钱先诚和汪晗坐了上位,韦氏和汪陈氏挨着男人做,文瑾和文翰坐在他们旁边,石榴坐席底,她还有端茶送水,那个位置方便。

钱先诚邀请汪晗开吃,同时,自己先夹了一筷子羊肉片,在汤里涮了涮,见变了颜色,就放进面前的韭菜花芝麻酱里蘸了一下,这才进嘴。

石榴一脸担心地站在一旁,亟不可待地问了一句:“老爷,咸淡可合适?”

“合适,合适,石榴的手艺是越来越好啦。”

石榴虽然红了脸,却十分自豪。

汪晗和汪陈氏学着钱先诚的样子,也吃了一口,两人忍不住对视了一眼,汪晗就笑着调侃老婆:“没见过你这么笨的,钱大嫂教你好几次都没学会,原来就这么简单。”

汪陈氏瞪了男人一眼:“我还不是老天爷捉来和你配对的?若是你聪明,我能笨了嘛。”

两人的话又是惹来一阵笑声,直到吃完饭,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

文瑾和文翰对视了一眼,对汪晗和汪陈氏更多了些感激,他们拿自己做笑料,就是为了冲淡韦氏和钱先诚的不快,刚才那个媒人,勾起了这两人对过去一年的回忆,太多的挫折和不顺,尤其是钱先贵一家带来的冲击,让钱先诚和韦氏这一对十分重视亲情和面子的夫妻,心中创伤不小。

文瑾知道二伯父和二伯母对面子有多看重,钱先贵一家带来的伤害,想必对两人是极度难忍的,不然,那么重视亲情的钱先诚,竟然能毅然选择断绝关系这最狠的途径?

忘却伤痛,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汪晗夫妇走了,小院里又笼罩着淡淡的忧虑,两位长辈,是为了家族,两个小辈,却在惦念朋友。

文瀚和沈隽在一起朝夕相处两年,他为朋友担忧的心情,怎比过文瑾的夜不成寐?

等文瑾意识到自己也没法快乐起来时,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暗暗自责自己,还说不动心,为何如此放不下?沈隽都能不告而别,到现在也没有消息,自己何必这么念念不忘呢?她又觉得,沈隽就如那天上的流云,自己是地上的小草,永远都没法走到一起的。

正月里的人总是有点闲的过分,尤其是有了石榴帮忙,韦氏也偶尔做做饭,文瑾便显得更是安闲,这让她的思绪,总是没法安静下来,不停地在理智和理想之间拉锯。沈隽无疑是优秀的,尽管他极力掩饰,装出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模样,但依然掩不住他的灼灼光华,把文瑾认识的男孩子,全都比下去了。

追逐美好,是人类本能,文瑾不觉得自己对沈隽着迷有什么错,她只能理智地告诉自己,伤心失望一阵子,这件事情就会过去,然后,她慢慢等待,一定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两人相濡以沫,养儿育女,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活了两世,文瑾也不是没有经过爱情,但这个东西实在太美好,太过纯洁,容不下任何的自私自利。它开放时,如那夏日之花,美丽的无以复加,但花无百日红,越是美好,曾经拥有的人,就越是失落,前世里,离婚的男男女女中,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在少数,而好些靠相亲走到一起的夫妻,反而能长长久久走完一生。所以,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见得就是悲剧。文瑾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但事实却是,她越是安慰,越是难以割舍,情绪也随着一屋子的人,低落又低落。

转眼过了正月十五,河沿的人家,又开始忙忙碌碌地种树,王大山在弟弟的一再鼓动下,下决心栽种两百亩的猕猴桃了。他们两兄弟,先给文瑾打了招呼,准备购买文瑾的部分树苗,同时,带着雇来的人,开始挖树坑。

文瑾还有最后的三百亩,经过去年的施肥改造,已经勉强可以栽树了,反正有的是时间,文瑾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地养过来。

日子在忙碌中一天天度过,施肥、浇水、剪枝、疏花、人工授粉,在这期间,文瑾还指挥着下人,把自己最后的一块空地栽下树,然后,又在树行之间,种了豆子。

刘三景不过人老实肯干,手脚利落,果树剪枝、疏花这些活儿,上手都很慢,有一个下人,叫蒋春的,貌不惊人,言语也不多,但却一看就会,一点就通,文瑾便给他了一个职务“果务技术员”,让刘三景负责监督、领导,蒋春负责指导、检查做过的质量,他二人相互尊重,把文瑾布置的活儿干得妥妥帖帖。

文瑾自打去年来了例假,个子便不怎么再长,身材也不再麻杆一般,细条条的,胸围和臀围明显增大,她出门时,少不了要束胸,知道这样对发育不好,文瑾便尽量宅在家,还好培养奴仆的计划实施的很顺利,使得她有了宅的条件。

外院的只留下黄氏和儿子孙小平,还有刘家两个闺女橙红和橙果,其余的人都搬走了,内院就文瑾和石榴两个人。

黄氏每天打扫了外院,便去后面下人的院子里,和翟氏一起做饭,两人闲的时候,便是做鞋子,一个月得给文瑾交五双鞋,偷懒绝对没机会,并且,鞋底子薄了,或是针脚不够密,都不能过关。这两个妇女,对文瑾本来也有感激之情,再说这样的安排,并没有让她们多么劳累,以前在自己家里,干的活儿比这只多不少,她们也没有意见。

橙红则专门负责做衣服,那些下人,都是大男人,文瑾总得负责吃喝穿戴。橙红手快,跟她娘学会了裁剪,便一套一套衣服的做。橙果也不用去地里干活,整天的纺线,文瑾还在木匠铺,定做了一台织布机,在外面买布,还是有些贵,不如自己做划得来。

翟氏说她织布又好又快,文瑾只等橙果攒够了线,便让翟氏露一手,这些下人为了得到她的赏识,在尽力表现,文瑾也自觉地提供舞台,哪个行,她不会吝啬给予奖励的。

又有人给文翰提了一门亲,钱先诚和韦氏都比较满意,文翰已经十八了,也该到定亲的年龄,原来准备秋闱过后再定的事儿,因为女方的条件太动人,事情便提前摆到了桌面上来。

女孩儿是怀津府沙溪县一个李姓秀才的女儿,据说生的天姿国色,姿容秀雅,而且,还知书达理,性格温柔。

李家找来的媒人,也比较朴素老实,不像以前来的那些,一个个打扮得跟个花蝴蝶一般。

“两家这么远,你们怎么能知道我家呢?”韦氏很纳闷。

“李老爷原来也在入云书院读书,书院的林先生,乃是他表亲,是听林先生介绍的,令郎比李姑娘大一岁,正是天作良缘。”

“你们为何舍近求远?”

“这还远?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们这也不过百十里的。”媒婆嫣然一笑,“像令郎这么出色的,可不是容易找到的,百十里算什么呀。”

韦氏还是觉得难以理解,钱先诚却十分满意。

首先,对方是个秀才,他的老丈人就是个秀才的,韦氏也一点都不辱没秀才女儿的名声,做事极有分寸,从来没有令他失望过。

他对秀才的女儿,还没多了解,便先有了好感。

因为男人表现出的态度,韦氏便没有说出拒绝的话,而是给了赏钱,留宿了一晚,第二天,送人回去。

钱先诚赶紧去叫来了韦成岚,出门打听的事儿,就要委托这个舅舅了。

韦氏也和弟弟一起上路,她还要相看相看。

文瑾曾经给韦成岚建议过,将来文翰的婚事,一定要征求本人的意见,不可仓促和草率。因此,韦成岚去怀津府,还和外甥一席谈。

文翰是这个时代长大的人,自然能够接受父母包办的婚事,他的条件,就是女孩子要贤惠,得认字,至于长相,他自然不敢说,只能在心里祈祷女子美丽漂亮了。但这个时代的教育,一直要求做妻子的,首先是贤惠,持家有道,孝顺长辈,慈爱谦和,文翰纵然有那么一点点的少年情怀,也没能说出来。

韦成岚打听到的消息,让他十分满意,女孩子是长女,母亲已经过世,跟着后母过活,继母体弱多病,家里全靠她打理,李秀才家业不小,有几百亩地,十几个佣人,在外面的名声,也挺好,热心、大方,还经营有道,韦成岚还假装成过路人,去讨口水喝,李家守门的苍头,很礼貌地给他一个板凳,让他坐着休息,屋里就有现成的温水。

“我们这里离大路近,总是少不了讨水的路人,老爷就吩咐了,随时有开水,这天还不够热,喝凉水容易生病。”

好啦,这样的父亲,养出的女儿,想必也是好的。再说,附近的村民,也对李家姑娘,称赞有加,当然,他们都是李姑娘还小的时候见过,评语是聪慧、漂亮。

然后,就是韦氏打听到,女孩的长辈,要带她去庙里烧香,她和弟弟特意等在那里,见了一面,回来没有说起相貌,但却有那么一丝丝担心,害怕媳妇会让儿子英雄气短,前程受阻。

文瑾一听二伯母这么说,便乐了,想必这位李姑娘的容貌,不是一般女子能比的,不然,二伯母就不会怕儿子英雄气短来说辞了。

尽管如此,韦氏还是很满意,和男人商量一番,便请了山阳的官媒,去李家庄求亲。

那边本来就在等着呢,媒婆回来,就带来了李姑娘的八字。

韦氏又由汪陈氏陪着,便来到山阳最大的尼姑庵——妙峰庵,想请主持妙云大师合八字。

妙云大师轻易请不到,今天刚好出门回来,或许是有缘,碰上韦氏对她行礼,便站住了:“跟我来吧。”

妙云就在庵堂,给观音菩萨上了香,带着韦氏叩拜了一番,这才坐在蒲团上,接过韦氏手里的两页纸,看了半天,给了四个字:“天赐良缘!”

韦氏立刻绽开了一脸笑意。

“施主莫急着高兴,世事艰难,所谓不如意事常**,还有一句,叫好事多磨,因而,你们两家,要有心理准备。”

“大,大师——”韦氏都有些结巴了,她一辈子虽然平淡,却没有大的破折,闻言有些惊惧。

“看八字,女孩子最近有一劫难,可以凭令公子八字里的贵气来冲掉,而令公子后面的一个劫难,却要此女来拯救的,因而才说是天赐良缘。”

“是什么劫难?”

“天机不可泄露,我今天说的已经够多了。”妙云行礼,便回了后堂,韦氏给庙里布施了香油钱,心事重重地下了山。

韦成岚却觉得这个妙云是故弄玄虚,只是庆幸没有说什么坏话。他打听来的消息,对李姑娘十分满意,自然不想被人破坏了。两家合八字,结果都满意,事情基本就算定下来。韦氏准备好了聘礼,一套银子头面,镶了几粒玛瑙珠子,这已经是乡下普通人能拿出的最好的首饰了。

...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

文瑾曾经看过二伯母这套传家宝,虽不贵重,但做工还是十分细致,尤其是银色和玛瑙的红色很般配,给这套头面增色不少。

还有一些尺头布料,多数是沈隽送来的,韦氏也曾去府城购买,无奈沈隽给的,府城最好的都比不上,而韦成岚又说李家女孩子十分出色,韦氏唯恐怠慢了人家,便拼着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一共有八抬,请汪晗带人,送往李家庄。

李家收了聘礼,两家写下婚书,这事情就板上钉钉子了,想反悔退亲,在这个世上,是非常令人诟病、遭人谴责的。

文瑾觉得这个世界,订婚的礼仪十分严谨,订婚的过程,却令她感到特别草率,两个陌生男女,连面儿也没见过,便被决定要厮守一生,这也太荒唐了。

但文翰却不这么觉得,订婚之后,他给李家姑娘了一封信:“冷风吹阴霾,愁云遮天白,淅淅绣针雨,嚅嚅吾心台。”

他把信塞进韦氏准备的首饰中一个项圈上挂的璎珞扣里,让文瑾发现了,偷偷取出看了一眼,心里感慨不已,谁说他们没见过,就没有爱情?她老实的文翰哥,竟然会写出“我爱你如那春天里的毛毛雨一样多,漫无际涯、无边无垠。”

李家回的礼物中,有个荷包是给文翰的,里面装了一张花信笺,上面写了一首小诗:“梧桐黄梅雨,愁绪如风絮,相思终难解,只有与君聚。”

手绘的花信笺,娟秀的小楷书,质朴真挚又清新的言语,令文翰心驰神往,他一直希望能有个懂他爱他的女孩相伴一生,现在,觉得自己如愿以偿了。

好嘛,女孩子也想情人,如那黄梅雨和柳絮一般样,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呢。

文瑾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言,知道这个时候的青年男女,即使没见过,也会深情脉脉,她不知道李家女孩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轻浮,但不久看到文翰的神色,知道堂哥一下子就爱上了对方。

看来,李家女孩这是正常反应了。

在书院的文翰,就这样守着一首小诗,开始了他浪漫的爱情旅程,他每天除了努力学习,累了的时候,便望着天边的彩云出神,似乎那轻巧的云朵,就是心中少女的身姿。

同窗好友,都看出文翰的不同来,多数同窗,都比文翰要大一些,多半都是当爸爸的人了,他们作为过来人,自然明白文翰满脸的幸福,是因何而起的,少不了有人会打趣他。

这天,沈平拦在文翰前面:“你父母是不是给你定沙溪县的亲?”

“你怎么知道?”文翰很奇怪。

沈平一拳头便回了上去:“你敢撬我的墙角,不想活了。”

“啊——”剧痛下的惨呼,肯定不是文翰发出的,只见他一把抓住了沈平的拳头,顺手一拧,沈平的胳膊就背到了身后,疼地叽哇乱叫。

“文翰兄弟,放手,放手,君子动口不动手,别和沈兄弟一般见识。”

有人过来打圆场,沈家的势力,学院没人不知道,巴结沈平的,也大有人在。

有人干脆去掰开文翰的手,文翰并不是多狠心的人,也趁势放了沈平。

见有几个同窗在身边,沈平便又抖了起来,狠狠地瞪着眼睛,指着文翰的脸:“我告诉你,三个月之内,和李家姑娘退亲,不然,要你的狗命。”

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往外一扯,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几个同窗吓坏了,一拥而上,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失声告饶,那个熊样儿,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

大家都不明白,沈平为何对钱文翰定亲这么深恶痛绝,问沈平:“你不是已经娶亲,还有一儿一女了?”

“哼!那又怎么样?”

周围的同窗,脸色都变了,沈平已经二十七岁,竟然和十八岁的钱文翰争女人,他不觉得自己比女孩子大太多吗?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

沈平没有注意到同窗的眼神变化,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去年的冬月,他陪着娘子去庙里进香,刚巧看见了李秀才的女儿,当时就魂魄俱飞,愣在那里连路都不会走了,回家之后,他便安排人想要把李家姑娘抬进门来。

在沈平看来,给一个贵妾的身份,还跟正室一样给一份十分可观的聘礼,这已经是给李家最大的体面了,没想到女方会断然拒绝。

李秀才有功名,他的祖父,还是进士出身,曾经做到五品知州,也算是缙绅人家,沈平没法强逼,但并不死心,还在徐徐图谋,却不想这次回家,听奶娘的儿子说,李秀才的女儿定亲了,男方就是入云书院的学生。

沈平没打听出来是哪一个,钱文翰压抑不住的幸福表情,泄露了秘密,沈平早在文翰和沈隽,也就是钱隽交好时,就特别看他不顺眼,他是庶出的,最最忌讳别人不把他当沈家的正经主子,文翰肯和表少爷交好,也不去巴结他这个正儿八经姓沈的,沈平怎不气愤填膺?但沈明熙给他交代过,不许惹沈隽,沈平才不敢妄动,他爹是庶出的,沈明熙虽然是弟弟,却是嫡出的,并且,还有个探花郎的功名在身,若是他惹恼了这位四叔,爹爹当家的权利说不定都被剥夺了,沈平只好把一肚子气都压了下来。

沈隽的身份,在沈家就是一个忌讳,谁都不许提起的。因此,沈平到现在还不知道沈隽姓钱,不然,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惹钱文翰。

现在,沈隽走了,钱文翰的护身符都没了,沈平便毫无顾忌,对敢挑衅自己,和自己抢女人文翰,是想尽办法也要惩治一番。

可惜,沈平根本不是钱文翰的对手,沈平再气愤,也只能暂时撒手,等待机会。

沈平知道钱文翰的家世,一个几十亩地的穷小子,弟弟都没能读得起书,凭什么和自己竞争,还夺得美人心,他坚定地认为,李秀才拒绝自己,还把女儿许配给钱文翰这样的穷小子,实在有违常理。

在他看来,做正妻有那么重要吗?重要过放弃使奴唤婢、穿绸着缎的过富裕日子?不懂尊重,也不明白什么是自由和尊严的人,怎么能理解这些呢?沈平认为李家肯定受了钱文翰的蛊惑,这小子,肯定吹嘘他读书多么厉害,给李家下了**汤了。

沈平才大婚不到两年,便想要强占良家女子为妾,在入云书院,引发了众怒。

入云书院多数都是穷书生,即使能读得起书,也不是像沈平这样,身价巨万的,便特别愤恨沈平这样,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恨不能霸占了天下美女的好色之徒,以前有些巴结他的,也都有意无意地开始疏远,跟着这样的人混,能有出息吗?

再说了,科举入仕的都是清流,清流,自然要有些气节,讲究人品,跟一个花花公子交朋友,就算将来沈平能帮他们,在官场也会令人鄙视,于是,原来心里有小九九的,也想着该另外找一棵大树来攀附了。

眼看秋闱在即,书院的学生,空前用工,文翰每天读书不辍,沈平却想方设法搞破坏,好在文翰这两年的功夫不是白练的,入云书院又不许带随从下人,沈平每次作恶,都被文翰暴打,他破坏作用没起多少,反而还间接地帮文翰锻炼了身体。

钱文翰自从知道李家姑娘拒绝做沈平的贵妾,而选择自己这个穷小子,就拼上了,他想要用自己的努力,给未来的妻子一个体面的日子,他要让李家姑娘,一辈子都不后悔拒绝沈平,选择嫁给自己。

若不是沈平捣乱,文翰说不定都会放弃早上半个时辰的晨炼,全部都用于读书。

还好,他一直保持了一个健康的体魄,不然,文翰在后面遭遇的一次劫难里,说不定真的就让恶人得逞了。

沈平才大婚不到两年,便想要强占良家女子为妾,在入云书院,引发了众怒。

入云书院多数都是穷书生,即使能读得起书,也不是像沈平这样,身价巨万的,便特别愤恨沈平这样,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恨不能霸占了天下美女的好色之徒,以前有些巴结他的,也都有意无意地开始疏远,跟着这样的人混,能有出息吗?

再说了,科举入仕的都是清流,清流,自然要有些气节,讲究人品,跟一个花花公子交朋友,就算将来沈平能帮他们,在官场也会令人鄙视,于是,原来心里有小九九的,也想着该另外找一棵大树来攀附了。

眼看秋闱在即,书院的学生,空前用工,文翰每天读书不辍,沈平却想方设法搞破坏,好在文翰这两年的功夫不是白练的,入云书院又不许带随从下人,沈平每次作恶,都被文翰暴打,他破坏作用没起多少,反而还间接地帮文翰锻炼了身体。

钱文翰自从知道李家姑娘拒绝做沈平的贵妾,而选择自己这个穷小子,就拼上了,他想要用自己的努力,给未来的妻子一个体面的日子,他要让李家姑娘,一辈子都不后悔拒绝沈平,选择嫁给自己。

若不是沈平捣乱,文翰说不定都会放弃早上半个时辰的晨炼,全部都用于读书。

还好,他一直保持了一个健康的体魄,不然,文翰在后面遭遇的一次劫难里,说不定真的就让恶人得逞了。

钱家下了八抬聘礼,不光是山窝村的人,连林津镇的人也很快都听说了。普通庄户人家,下四抬聘礼都是多的,多数才两抬,由此,关于这聘礼的话题,很让人议论了一阵子。

钱串串是从对门的胡婆子那里听来的,当初,胡婆子以为钱家听说黄乡吏看上钱文翰,要和他们做亲家,肯定会高兴得梦里都笑醒的,她还盘算,是不是也跟着讨一双媒人鞋穿穿,谁知道人家毫不留情便拒绝了,不仅如此,还透露季县丞曾经也看上钱文翰了。

“一个穷秀才,怎这么好命?”胡婆子暗自嫉妒不已,这回听说钱文翰定了一个秀才的女儿,胡婆子很有些幸灾乐祸,“哼,七挑八拣,捡个漏灯盏,这钱家人眼睛都让浆糊迷住了,官儿的女儿不要,要个穷秀才的。”

又听竟然下了八抬的聘礼,胡婆子又嫉妒上了:“又不是富家大户,打肿脸充胖子,装什么财主,把势头扎那么高,还要不要别人活了。”她不是个能守住秘密的人,不久便把这话全部说给了钱串串。

钱串串和焦氏打了一架,随后就发现俩人更加没人搭理,钱串串略好些,脸皮够厚,能往人前凑,焦氏只能一天到晚在家唉声叹气,连个诉苦的人都没有,最后,焦氏守不住寂寞,只好又和小姑说上了话。

听了胡婆子的话,钱串串心里特别嫉妒,跑到焦氏这里便是一顿煽惑:“嫂子,也就我是个傻的,就连韦氏那样的,都知道攒私房,竟然下了八抬聘礼,她多会装啊,当年从这里搬家过去,连草编的蒲团都不放过,说什么没家具,哼,到现在才知道,人家是包子有肉,不在摺儿上,藏着呢。

焦氏却不这么想,二房分家都有些什么,她清清楚楚,韦氏自打嫁过来,就没有掌过家,钱先诚又不是个能挣钱的,拿什么攒私房?二房的钱,都是去了山窝村才赚来的。焦氏和男人不止一次在屋里算账,二房的鱼、鸭子、鸭蛋、猪、水稻,还有开铺子收药材,个个都是进钱的好营生,一年下来,二三百两银子不止,要不是钱文瑾跑到石卫村买荒地,二房别说八抬聘礼,十八抬都出得起。

想想那些钱,都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焦氏就气得肝儿疼,心里把老焦氏骂了无数遍,怪她闹着要分家,若不然,那二房的还不是自己的?

老焦氏已经瘦得皮包骨头,身上褥疮更厉害,人也糊涂起来。林津镇风俗,若是老人大病,邻居街坊都会带着礼物来探病,但因为钱文茜的事情,钱家大房,现在就如那毒蛇猛兽一般,令人避之不及,根本就没人来,焦氏便放心大胆地虐待老焦氏,钱串串走了之后,焦氏还把一肚子的怨气发泄了过去:“你个老乞婆,天生受穷的命,闹什么分家,把二房那样的财神挡在门外边,现在人家吃肉,这边连汤都喝不上…”

她絮絮叨叨骂了半天,屋里的老焦氏,脑子竟然慢慢清明了起来,二房这几年日子越来越好,她也不是不后悔,也曾经想办法妄图把那些钱财弄到自己身边,只恨那钱文瑾,小小年纪贼得要死,比那泥鳅还要滑溜,她好几回的盘算都没能得逞…

焦氏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进来:“老不死的,这是要把人往死里坑呢…”

“忤逆呀,早知道你是这么黑心烂肠的东西,我说什么也不会让你进了门,在我家,吃得好穿得暖,还不用下地干活儿,家里只不过遇到一点儿挫折,你竟然虐待我这亲姑姑做的婆婆…”

焦氏忽然听见老焦氏出声骂起自己,吓了一大跳,等她跑过去开了门,差点被屋里的恶臭熏倒。

老焦氏愤怒地抓起床边的一只脏碗,想砸过去,无奈此刻她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尽,胳膊举起了,便软塌塌地耷拉了下去,喉咙里咯咯响了几下,便蹬蹬腿咽了气。

焦氏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切,也吓坏了,她天天咒骂嫌老焦氏不死,可眼看她真死了,一时又有些无措,她在门口愣了半天,忽然跑出去,打来一盆水,急急忙忙把老焦氏身上擦洗干净,然后又把她身下的脏被褥卷起来,扔到了后院,这才打开窗户透气,又从老焦氏的箱子,拿出干净被褥铺好,给她换了一身干净内衣,仔细看看没有破绽,这才跑到院子里,

“哇哇”嚎哭起来:“我的娘啊,你怎么就这么去了,我今后可对谁去好呀——”

老焦氏灵魂应该还没去远,估计若不是被鬼差押着,肯定都气得跑回来和焦氏对质了,她在炕上躺了半年,每天与屎尿为伍,比猪都脏,这焦氏竟然还来了这么一套,装贤惠。

不过,焦氏这些举动,也没什么效果,哭了半天,只来了钱串串一人。

钱串串还不清楚这半年,老焦氏过得什么日子?她从没谴责过焦氏,只因为她俩一个是媳妇,一个是女儿,谁也跑不脱伺候的责任。

可两人都不愿意付出,便心照不宣,谁也不说谁了。钱串串趁焦氏哭的功夫,悄悄溜进屋子,把养母的箱子翻了一遍,里面竟然只有几身旧衣服,别说银子,连一件好点的衣服都没有。这怎么可能?养母那性子,不可能把自己身边全掏空。钱串串心中不忿,脑子也给烧得有些糊涂,冲出房门,就是一声吼叫:“焦爱莲,好你个贼子,把娘的东西都偷光了——”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宗室子弟

“钱串串,你敢骂我?”焦氏顾不得装哭,爬起来怒视着小姑。

刚好钱文才放学了,他已经十五岁,长得比两个女人都高一头不止,看到娘和姑姑对立,毫不犹豫地冲过去:“钱串串,上一次打我娘,我还没报仇呢。”一伸手抓了发髻,就是一顿耳光。

钱串串上一次打架占了便宜,这一次却特别背运,此刻这个姿势,连喊都喊不出来,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她又疼又气,没一会儿便翻着白眼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