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简直是神兵天降了。

文瑾根本没有看到这些纷乱,萧夫人挑选带来的仆人果然忠诚能干,把主子保护很好,文瑾和钱隽,还是被天色辉煌的光亮惊动,这才发现身边的变化——山上不再有人袭击,也有消息传进来,说是外面有人在喊话,来人救援了。

山谷的人都长舒一口气,刘汉刚才被一块山石打中膀子,现在一只胳膊抬不起来,但他依然打起精神,大声吆喝着,让各个商队抽出一些人手,把两边山谷口堵路的山石搬开。

大概有半个多时辰,文瑾听见一声欢呼,接着,有人朝她们飞跑过来:“可有萧国公的家眷?萧国公家眷在哪里?”

好几个萧家仆人都急忙抬起胳膊挥动着:“在这里,在这里,夫人和大小姐在这里呢。”

来人跑过来,走近了才看清还穿着军装,倪兰家的站了出来:“夫人和大小姐在此!”

来人竟然是萧逸从京城带去的一个家将萧雨昆,他奔跑过来,距离大约二十几步,便单膝下跪行礼道:“小的见过夫人!给夫人和大小姐请安!”

文瑾和萧夫人都是见过萧雨昆的,萧逸在雪地捡来的一个孤儿,现在还不到三十岁,武艺不是特别好,对萧逸的忠心却是可昭日月,是个十分得用的。

萧夫人和文瑾隔着人缝,认出来人,这才用帕子遮面,走了出来:“请起!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卑职奉命来迎接夫人,到了河边,才发现桥断了,我们只好绕道,在闽镇滩架了浮桥,耽误了一个来月,等我们赶到三明镇,才听说你们都走了七八天了,我们拼命赶路,没想到还是迟了,夫人小姐请恕罪,小的已经安排人上山剿匪,这里暂时不会有事,不过还是不宜久留,夫人还是早点动身吧。”

萧夫人看了看:“你说得对,可是估计我们现在没法走,那边山谷也堵了。”

萧雨昆的人果然很快来报,他安排人护着萧夫人和文瑾,自己便匆匆离开。

其他客商见来了一队大兵,虽然风尘仆仆,但依然分工明确,行止有度,都悄悄地四下打听,现在弄明白是萧总兵派来的,一个个露出安心的笑容。

刘汉指挥着人重修马车,一共有九个人死亡,也都在偏僻的山脚祭祀一番,用火烧了,装了骨灰准备带回。

山谷里有侥幸活着的欢喜,还有失去亲人朋友的哀哭,更多的,却是修理马车发出的叮叮嘣嘣的声音,这一场忙活,直到深夜才停歇,那边堵塞的道路也疏通了,大家正准备抓紧时间休息一下,明天好上路,刘汉过来找萧雨昆,原来好多马死了,车子也实在没法用,他希望萧雨昆能伸手帮一把,借军中的马匹驮运货物。

萧雨昆不敢接受刘汉送来的银子,却答应帮忙,顿时山谷里全都是感激之声,连带着把萧逸昔日乃天下第一名将的事儿都翻出来谈论。

钱隽在茶商这边,名字叫金剑,是因为商队的头子老金捡了他,而他又不知自己的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全说不清,商队的人开玩笑,叫他“金捡”,他后来自己改了叫金剑。

他武功卓绝,人又聪明,现在已经是老金的得力助手,商队的人也觉得他就像一把蒙尘的金剑,横空出世,光华闪耀。

钱隽不想回去,便只能给老金说,他想借救了萧家人的机会,进入军中:“我跟着商队天南海北的,不利于寻找家人,萧国公从***到京城,认识的人多,说不定能帮到我,再说,学成文武艺,买与帝王家,你们不都说我是进京赶考的武举吗?说不定家人还能借此找到我。”

老金是个磊落的汉子,对钱隽有恩,可钱隽这两年对他的帮助,也不是一般的大,两人在不知不觉积累了深厚的情意,一朝分手在即,心里难受在所难免,他假装以手扶额,却用手掌在眼角抹了一下。

钱隽见了,心里也酸涩起来:“金大哥,我…”

老金摆摆手:“好兄弟你别说,我其实早就看出你不是我们一路的,只是舍不得失去这般能干的一个兄弟,咳咳,我也是心里一直很愧疚的,现在你能有个好出路,大哥也高兴,以前,对不起了。”

“金大哥千万别这么说,小弟能遇到你也是三生有幸,大哥对人古道热肠,做事审时度势,能屈能伸,小弟有样学样,受益匪浅。”老金为了护着兄弟和物资,受了点轻伤,不能喝酒,钱隽举起一碗白开水:“兄弟敬大哥!”他十分郑重地跪倒在地,将碗举过头顶。

老金也跪下了,他不知道钱隽身份,但也能确定他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钱隽感激的跪拜,他是承受不起的。

“好兄弟你是个能耐人,老哥哥等着听你的好消息,来,干了!”

和他们一起的人,也都围过来,相互磕头,以水代酒为钱隽践行。

二黄兄弟,就是姓黄的两个青年男子,他们和钱隽最要好,为了缓和别离的悲伤气氛,大黄开玩笑:“没想到你小子还真的弄成事了,若是萧大小姐招你做女婿,你可要对人家好啊,掏心掏肝的好,我要是有那样的女人做老婆,就顶到额头尖儿上供起来。”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笑,老金清了清嗓子,对钱隽道:“唉,真希望你能有这样的好命,不过,该是自己的跑不了,不是自己的,可也别强求哦,萧大小姐对咱们这样的人来说,那就是天上的云彩般难够着,你可要弄清自己的身份,千万别让人厌了你。”

钱隽知道老金这是好话,他郑重点头:“谢谢金大哥和黄大哥的忠告,我会谨守本分,若能蒙萧国公看顾,我这一条命,就给了他家了。”

“金剑是个好样的,你说这话我们信。”二黄道。

其余人也纷纷插言:“金剑好好努力,兄弟们等着听到你的好消息。”

“金剑,你小子出人头地了,别忘了昔日这些苦哈哈兄弟哦!”

第二天清晨,天色还漆黑一团,人们便点了火把上路,文瑾和萧夫人都能感受到同行人的崇敬之意,刚开始他们对萧家一行人是尊重的,那是出于对权威的惧怕,这一回明显不一样,他们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文瑾请萧夫人允许,让钱隽跟从他们一起先去军营,她再也不想和钱隽分开了。

萧夫人一口答应,虽然钱隽表示不想回京城认亲,但文瑾不在乎他的身份,她自然也不会在这上面苛求,只是一路上碍于男女有别,钱隽跟着萧雨昆,就像萧家一个家将一般,做着沿路的保卫工作。

刚开始那些客商和萧家人一起走,都当成萧家人感激钱隽,收留了他,没人想到他身份不一般,好些人还羡慕钱隽有眼力,反应快,能在关键时候大显身手。

还有人私下嘀咕:“听说那小子看到萧家大小姐,眼睛都直了,回去茶饭不思,得了相思病,那天在山谷,一直有意接近萧家人,这才有了机会。”

“嘿嘿,你是说他觊觎萧家大小姐?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就算他长得也人模狗样的,可萧家大小姐是谁都能肖想的吗?那一身气派,不是王公贵族的家庭,哪里能够着?”

“那是,唉,这家伙,你说到最后会不会伤心至死呀?”

“谁知道,现在倒是蹦跶挺欢的。”

“你俩说什么呢?这个姓金的小子,不过是有一身本事,借此图个出身,我看他是明白人,过一阵子想清楚了,混个一官半职的,也就到头了。”

“嗯,说不定!”…

这些议论,更是遮掩了钱隽的身份,就算郭公公也派人打听萧家家眷一路的消息,也没有猜出忽然冒出的人是钱隽。

郭公公给萧家安插的眼线,在最后关头,被萧夫人留在了京城。

萧逸已经把公务和威远侯交接清楚,这段时间没有军务,但却异常忙碌,原因,则因为姚光远的移民提议。

淮州那个地方经常发洪水,一代一代的人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生活,性情坚韧而暴烈,永昌帝一听受灾人群多达十几万,立刻就坐不住了。沈明昭给皇上的主意,肯定是最稳妥的,那就是通过运河,快速调拨江南的粮食去救灾,但今年江南也歉收,沈明昭认为是当地官员有意推诿,但姚光远这样的损人,却异想天开地让永昌帝立刻启动移民措施,把难题扔给萧逸。

“萧逸的军权,已经交给了威远侯,但他又有过人的能力,不如,就让他去头疼灾民问题吧。”这是姚光远的言下之意。

永昌帝一面要姚光远负责移民事宜,一面让沈明昭调粮去***,至于灾民沿途的吃喝,则由当地的官府想办法解决,其实是变相把问题又抛回给那些推脱的官员了。

姚光远动作很快,派人督促淮州官员组织灾民,往东出海,然后用船把人送到***,沿途虽然有补给,但交给萧逸时,那些灾民一个个都面黄肌瘦,走路都不稳当。

萧逸和威远侯不得不拿出储备的军粮安置灾民,然后等沈明昭的粮食过来,再补充到库房。当时,萧逸已经选好了屯垦的地域,便让灾民每人背了一个月的粮食,翻山越岭往南走,组织他们烧山垦荒,种些南瓜青菜萝卜好过冬。

后续的粮食当然运过去不少,灾民们虽然不至于能吃饱,但活下去没有问题,这些世世代代与天灾作斗争的人,自然知道如何从大自然获取食物填饱肚子。

朝廷的地方官也派过来了,在萧逸眼里,全都是尸位素餐的囊虫。

他太能干了,自然看谁谁都不行,还好这些人很听话,按萧逸的要求,把灾民登记造册,并分了荒地和简陋的农具,还有很少的老军马。

文瑾到了这里时,地里的胡萝卜都有大拇指那么粗了,灾民又在水泊里捞了鱼、虾、泥鳅,再加上挖田螺、捋树叶摘野菜,生活已经基本安定了,萧逸这才匆匆返回,让人接妻子和女儿。

谁想他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月,把萧逸着急得团团转,但事务繁忙,他又不敢擅离职守,这天终于等到了消息,手下人喜气洋洋地跑来报告:“夫人小姐来了,到了十里亭。”

十里亭离辕门不到十里,萧逸高兴地站起来:“走,我们迎迎她们。”他已经接到信,知道儿子暂时不来,遗憾虽然是有,但他也深为儿子小小年纪便有取舍、有担当而自豪。

为了不引起威远侯的主意,钱隽特地换上了一身小兵服,头上戴着帽子,低头缩肩藏身在队伍中间,还好萧雨昆他们让出好些马匹给文瑾她们拉车,这些兵就有骑马有步行,不然,钱隽这身高,在***人为主的军队里,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萧夫人让萧雨昆先把钱隽带到营房去稍事休息,她要等先禀告了丈夫,再做决定。

萧逸和在京城时的样子完全不同,没有了那种压抑颓废的气息,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一脸的风霜也没能遮掩他的风采,萧夫人看到男人这个样子,禁不住脸儿一红,低下头去。

文瑾给父亲见礼之后,简单说了几句别后之情,便退出去了自己的休息室,在那里洗浴一番然后休息了一下,给继母和父亲留出亲热的空间。

萧逸虽然已经不年轻了,可萧夫人其实还在新婚期呢。

第二天,威远侯便派人来下请柬,他要为萧夫人和文瑾接风洗尘。

威远侯夫人要主持京城的侯府事务,当然不能来***,在这里伺候威远侯的,是他的一个妾室,年纪有三十多,有个女儿,小妾刚好和萧夫人的年纪差不多,女儿比文瑾小几岁,但也能做陪伴客人的事儿了。

接风宴,也是送别宴,萧逸这一去,就不会再在***军营长住了。

威远侯的姨娘早就听说过文瑾,她自恃姿容秀美,见了文瑾的过人容颜心里还是有些惭愧,好在威远侯对家眷要求极严,她的举止倒也没有任何逾越之处,萧夫人也不可能和她深交,大家淡淡的说些场面话,吃了饭就返回了。

萧逸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第二天便毅然带着几百亲兵,往西南进发。

刚开始的路途还算平坦,文瑾和萧夫人坐在一辆马车里,三天后,她们便进入了无人区,一座接一座的山包,虽然不很高,有的地方却十分险峻,文瑾和萧夫人都不得不弃车,坐上了肩舆,最陡峭的地方,她俩都得下来步行,文瑾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锻炼,还能应付,萧夫人可就麻烦了,由几个萧家的丫鬟老妈子搀扶行进,萧逸性子还算温柔,很耐心地陪着妻子女儿慢慢行进,有时候还亲自搀扶一下老婆,表现出他好男人的高峻风范。

这样一直走了六天,在翻过一座最大最高的山峰,他们来到了相对平缓的地界,红色的土壤上,茂密的灌木和荒草到了现在还依然能看出绿色,开出的路上,柔软的草垫如毯子一般厚密,让人走着非常舒服,不光是文瑾,连萧夫人都拒绝肩舆,走了足足有五里路,脚累了才让人抬起。

文瑾不明白为何别的地方,都是原始森林,唯独这儿,却有点大草原的味道,站在山坡上,她看到星罗棋布的湖泊和溪流,在阳光下像珍珠一般撒在生机盎然的大地上。

看来这里并不缺水,或许,这里在一年前,发生过一场巨大的火灾,那些高大的树木都毁灭了,这才给小草和小灌木生长的机会。

萧逸的军队分成了好几个部分,他自己给划成县,而这个平川,则是通往其他几个地域的中心,他定为府,并按朝廷建制,安排了随灾民过来的官员。

那些官员都是些小吏,姚光远这个损人,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临时任命他们为七品知县,这些人便被发落到了这里。

虽然不能干,但也能起到一定作用,灾民总算是有个带头的,秩序还算良好,现在也度过了最难的阶段。

萧逸的总部便驻扎在这里,几个月时间,已经修出了营房,还有高大的宅邸,文瑾和萧夫人带着一众奴仆,很容易就安顿了下来。

安排好驻地,手下的人也各就各位,狩猎的狩猎,捕捞的捕捞,还有一大部分的人,则烧荒开垦,准备开春了好种田。萧逸觉得没人注意他的行踪,这才把钱隽叫到家里,一通谈话把他惊讶坏了,钱隽竟然不认识自己,也不想回京,他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说实话萧逸对仁亲王很不满,他好容易寻找回来的女儿,天香国色又优雅贤淑,哪里不配他的儿子?说实话,他还觉得钱隽不配自己的女儿呢,若不去钱隽过来苦苦哀求,他又觉察女儿也心有所属,早就找个好人家,把女儿嫁了。

...

第二百一十四章 认亲

仁亲王竟然不肯过来提亲,萧逸觉得自己被深深的侮辱了,以他的能力和爵位,也不是高攀不起这位皇叔,仁亲王竟然如此做派,萧逸一肚子气没处发泄。

现在,到底给不给仁亲王写信,告诉他找到了儿子呢?萧逸很不想写,让自己难过的人,他为何要巴结谄媚,去给他报信呢?

可是若是消息泄露,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

钱隽这段时间也仔细想过了,他既然不想回京城,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承认自己是谁,也就是说,坚持自己是金剑,这样,他只要咬死口不承认,就不会拖累萧逸一家,也能和文瑾在这风景如画的蛮荒之地,过平静安逸的日子。

钱隽见萧逸没有提文瑾,他也暂时没求亲,不能自圆其说,他要么得回去继续和父亲继母斗争,要么,就得委屈文瑾,跟着他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他很心烦意乱地骑马往东,不知跑了多少路,来到一片灾民安置的地方。村头插着一块劈了一半的木头,上面写了个“王金镇”,这大概是他们在原来住地的地名。

***水多,地上潮湿,灾民们砍了木头竹子,搭建的都是阁楼,钱隽茫然地看着几个男人穿着破烂的衣衫,正在给房顶加茅草,一个快五十岁的妇女低头择菜,似乎给这些男人做饭的。

有个妇人从村里走过来,举止行动,似乎不像个村妇,钱隽也说不清为何,大概是觉得她很干净,走路姿势有股子大家女人的气韵吧。

那妇女拐弯,一抬头看到了钱隽,震惊得瞪大眼睛,张开嘴发出一声怪音。

钱隽本想离开,但看到那妇女忽然大哭着向她跑过来,又疑惑地站在那里。

“健康?你是我的健康吗?呜呜,你来找娘了?没想到你也跟着搬来了——”她的哭声,引起那边几个男人的注意,他们往钱隽这边看了又看,终于有个男人跑过来,拉着那女人:“他不是咱康康,你认错了,咱康康不会骑马的。”

“不会可以学的,他就是康康,你看见他额头那块疤了吗?就是康康的,不然怎么能有一样的疤——”女人一边哇哇地辩解,一边往钱隽这边扑:“康康,健康,你怎么不认娘了呢?”

钱隽的脑子忽然灵光一现,老天既然让他失去记忆,是不是就是给自己一个选择家庭的机会?他翻身下马,迟疑地向那妇女走过去:“我和你儿子很像吗?”

“呜呜,你就是我儿子,对不对?”

那个男人迟疑地看着钱隽:“你到底是不是康康?你被掳走时,也十二岁了,不会不认识我们的。”

钱隽低下头:“我两年前被撞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真的认为我是你们的儿子吗?”

男人一听这话,更加认真地在钱隽脸上身上仔细观察,他儿子已经丢失七年,只有额角有个伤疤作为记号,他能说出的,就是儿子很白,当年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

两个男人还在犹豫,那女人却已经跑上来,抱着钱隽哭起来:“健康,你不认识爹爹和娘,我们可不会不认识你了,你头上这个疤,还是当年偷吃桃子,从树上摔下来时磕的,当时流了好多血,把娘吓坏了,扑了两把香灰才堵住,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疤,你现在长大了,它更明显了,都怪娘,不该用香灰,不然颜色不会这么深——”

这是一个思念儿子,都有些癔症了的母亲,她念念叨叨的话,让钱隽十分感动,他想起了自己的娘,虽然身子孱弱,但依然风华绝代的沈家大小姐,她那充满柔情和拳拳爱意的眼神,钱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娘——”

“康康,健康,你果然是我的儿——”

男人还有些发愣,女人是感性的,情感上来,不可理喻,男人多数的时候,却是理智的,他找儿子,几乎找疯了,直觉,这个孩子比自己的儿子还要俊,还要出色,因而还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父亲——”钱隽对那男人叫出了声。

几个修房子的男人都跑过来:“金三叔,这是你儿子?你找到儿子了?”

还有个老头拉着钱隽看了又看:“额头这个疤倒是对的,就是模样比以前长大了,比以前俊了。”

男人一边扯着钱隽的手,一边问老头:“像不像?五叔,康康小时候最爱跟你淘气,你觉得像不像?”

“像,很像,就是没有那股子淘劲儿。”

“长大了当然就不淘了,金五叔你也是欢喜的糊涂了吧?孩子自己找上门了,你还不赶紧相认。”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和怂恿下,金关山和叔叔金武威认下了钱隽。

他们金家,曾经是淮州一个大户,家里的宅子修得高大结实,经历了五六次的洪水都安然无恙,可是今年的洪水特别大,时间也特别长,金家坚固的大院,也被冲倒冲垮,他们不得不跟随灾民,来到这里,金家昔日的家奴,只有择菜的那个妇女和建房的这几个了,其余也都走散,不知所踪。

金关山没想到会找到“儿子”,他觉得这是老天对他的报偿,最初的怀疑和震惊过后,他很快就接受了事实,拉着钱隽坐在草房子前的石桌前面。

所谓是石桌,不过是一块比较大、比较平整的石头,认为的配了几块小点的平整石头。

钱隽因为失去记忆,只说了近两年的经历,金关山和妻子杨氏,却絮絮叨叨说了许多金家的事儿,还带着钱隽,把逃荒过来的金家人挨个走访了一遍。

钱隽怕自己彻夜不归,萧逸会担心,这才不得不给金关山说,他需要回去请个假,金关山和杨氏这才依依不舍地让他快去快回,他们族人要在后日的黄道吉日,开祠堂祭祖,感谢祖宗保佑,重新找回儿子。

钱隽飞马回去,第一要紧的就是见了文瑾。

这里不是京城,萧家的门禁也不是那么严格,文瑾在外院萧逸的书房里见的钱隽,爹爹不在,她常常帮着在这里处理一些事务。

钱隽把下午的事情讲了一遍:“文瑾,你要是不介意,我这辈子就是一个平民的儿子,这样,我就能过来向你求亲了,我想,他们是阻拦不了我的。”

文瑾被他的大胆吓住了:“万一…”

“他们也并不辱没我,淮州金家,在太宗时,也曾出过宰相的,那时候津河还没有强入淮州,那里风调雨顺物产富饶,是个金不换的好地方,金家是地方富豪,乐善好施,太宗还赐建牌坊,以示旌扬,不然,金家的嫡支,也不会守着那片灾难不断的地方,不肯搬家。对了,这一回洪水太大,把牌坊冲倒,他们认为是祖宗的意思,这才同意搬迁到了这里。”

“你不管什么事身份,我都不介意,但,你得求得爹爹同意——”文瑾犹豫着道。

钱隽为了给自己一个身份,被仁亲王卡了好几年,现在,不得不抛弃尊贵的身世,甘愿做一个平民,自己的生父不会不满意,不答应吧?

“瑾儿你放心,萧国公是个明白人,我一定会说服他答应下来的。”

这天晚上,萧府外书房的灯火亮到子夜,萧逸不仅被钱隽说服,还答应把文瑾嫁给他。

钱隽就在萧府外院住了半宿,早上太阳未出,就骑马去了金王镇。

金关山夫妇一早上起来,眼睛就没停下往村口张望,唯恐儿子失而复得是一场梦,直到钱隽骑着马的健美身影从朝阳的那边过来。

钱隽给金关山说了文瑾的事儿。

“父亲,我救了萧家小姐,但十分惭愧连个家都没有,这份心意就不敢表露,现在父亲和母亲虽然蒙难,咱家不复昔日辉煌,但儿子自忖有本事能重振家业,爹爹不如请个媒人,去萧府求亲吧?”

金关山和金武威目瞪口呆:“这个不妥吧?就算咱家没有遭灾,也不配和萧国公家做亲的。”

“可是儿子,儿子真的很钟情萧家小姐,这辈子,除了她,我谁也不娶。”

“这怎么行?你可是咱金家嫡支的唯一嫡子,你怎么能不成亲呢?”

“那,爹爹,你请人去萧家提亲,可好?”钱隽装出不谙世事的样子,把老金给自己的一袋碎银拿出来,“这是儿子这两年攒的。”

金关山眉头紧皱:“你让爹爹想想。”

这金家,也是有底蕴的,淮州虽然让水冲了,地产房子当然无存,可在邻省的淮庆府,他们家还有一个当铺,价值五六千两银子,由金家一个远房旁支打理着。

金关山没有去追回,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又没有守住祖宗的家产,自惭形秽才作罢,现在钱隽既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他有必要回去一趟了。

钱隽一听:“爹爹,儿子陪你一起去,我想把那些银子全部换成粮食,运过来,我们可以雇灾民开垦种地,一来减轻朝廷负担,二来,咱们也能在这里重振金家辉煌。”

金关山和金武威,虽然能干,但他们一辈子一直守着家里留下的地产,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很少去外地做买卖生意,见钱隽年轻轻的,说话却有一副岳峙渊渟的沉稳和担当,都大为安心,一点也不怀疑这个空降的儿子夸大不实。

钱隽在下一天,进了金家祠堂,“认祖归宗”。金关山紧接着,便亲自去了萧府,向萧逸求亲。

“萧国公,我知道我金家配不上,但孩子失而复得,我实在不忍心拂逆他的心意,我金家也就这几年会有些低迷,再过几年一定能重振雄风。”

他是个实在人,但事关祖宗基业,有些话也只能给萧逸一个暗示,也就是说,他并不像现在这样落魄,淮州那边,还有家产。

萧逸没有多想,只是说他考虑考虑。

金关山有些失望,但萧逸没有立刻拒绝,又让他看到了一线希望,接下来几天,他隔三岔五地来萧府找人,亲自为儿子提亲,每一回,他找萧逸,都不是直截了当说出那些恳求的话,而是有备而来。

比如这天,金关山和萧逸说的,就是关于南林府该如何发展的话题。

“皇上既然赐名我们这里为南林府,那我们何不顺应圣意,栽树种桑,养蚕织丝,以图发展呢?”

萧逸静静地倾听,很少说话。

金关山也是豁出去了,他读书不少,对经营也只懂这个,说到强项,自然可以滔滔不绝:“我看了咱这里的山,都很平缓,水量也足,山下种稻,山上养蚕,蚕业所用时间,刚好是农闲时节,也能弥补我们这里人手不足的窘境,我和小儿,愿意带人往东探查,看看是否不经总兵府,找到一条通海的路途,如果成功,我们就可以直接和江南贸易,不愁换不回粮食和农具。”

萧逸见他一句也不提启动资金,便不追问,要么,金家确实在外有产业,要么,这个金关山就是个言过其实的牛皮大王,大忽悠。

钱隽给萧逸传回消息,说金关山在淮庆府有个当铺的事儿,萧逸觉得是个契机,他趁机让钱隽和金关山带人出去,从江南购粮,存储起来,防止明年春天发生饥荒。

永昌帝对付刘广众的手段,萧逸有些胆寒,手里有粮,心中不慌,这片地皇帝封给了自己,又有姚光远那样的佞臣,他可不敢保证,皇上会源源不断支持屯垦的军粮。

再说,这片土地十分富饶,他自信明年便能种出粮食,不会让永昌帝卡住脖子,任由宰割。

金关山见萧逸同意派人跟随他去淮州帮自己,也同意他去江南筹粮的提议,十分高兴,说做便做,他回去就和钱隽在一起商量起来。

本来,这些也都是钱隽在他跟前说话,暗暗启发的,当然十分赞同,两人很快就付诸行动。

钱隽最近所有的行为,都会想办法通知文瑾:“我虽然借金家的势,但也会回报他们,你等我半年,我购回粮食和蚕种,还会带来江南那种大叶桑种,咱们南林府,很快就会变样的,到时候,我会让你成为这片土地上,最受人尊敬的女人。”

文瑾很认真地纠正道:“我继母才是最尊贵的!”

钱隽被文瑾的冷幽默逗得开怀大笑:“是的,是的,我疏忽了。”

萧逸本想悄悄让钱隽带上一万两银票,但看到金关山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便打消了念头,鸡蛋不能都放到一个篮子里,或者说,狡兔三窟,萧逸最后还是另外派人出去,悄悄去买粮。

转眼就是春暖花开,熬过冬天的灾民都长出一口气,官府会定期发粮,能够保证每家天天有两顿稀粥,再加上野菜和萝卜白菜,他们终于能够活下去了。

开垦的新土地上,依然有种南瓜萝卜的,但多数却准备种稻米,这里到处都是水,萧逸手下的官员,又在冬天带人修了灌溉渠和排水沟,大家似乎看到丰收在望,干活也特别有劲儿。

钱隽说出去半年,其实回来时,已经过了九个月,金家的确有底蕴,虽然昔日的良田已经被洪水毁去,变成泽国,但金家的桑园还能用,金关山把这个卖了,得来两万两银子。他还依照记忆,雇人驾船用了六天时间找到旧宅所在,挖出了废墟里埋藏的两千两黄金以及三万多两白银,然后,他又去淮庆府卖了当铺,用这些钱买了一船的粮食、桑种以及蚕种,历尽艰辛运进了南林府。

金关山给钱隽解释,移民以前,他是可以挖出这些金银来的,但当时局势十分不稳,他怕遭了哄抢,再说,他当时也没有儿子,就算是挖出来,也会被家族的人分掉,并且,还会因为没法分匀,厚此薄彼,造成家族内讧。

“父亲,现在有我呢,咱们金家一定能重振辉煌。”

金关山大为安慰,和钱隽谋划着下一步该如何动作。

这时候的南林府,虽然稻子已经收了一季,但依然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毕竟缺乏农资,刀耕火种,生产能力太低了。

皇帝通过威远侯,给这边送来了一些农具:铁犁、铁锨、锄头等,这些在后世最最原始的耕作工具,在这个时代,还是朝廷严格控制的紧俏物资——所有的钢铁器具,都能够打造成大刀长矛作为武器,朝廷最怕的,就是萧逸会造反啊。

南林府已经基本安定下来,移居过来的灾民,多少都有了土地、储粮,还有发下来的农具,跟随萧逸的老兵,也有人接来了家眷,多数都是光棍儿,这会儿也成了亲,他们从军这么多年,好些人都有那么一小点儿储蓄,尤其是萧逸按古代的军户制度,组织这些人家一起开荒种地,同时供给比灾民更多的粮食。遭灾了,人命就变得廉价,为了活下去,卖儿卖女的人多了,何况是把女儿嫁给一个年级大了些的老兵?

...

第二百一十五章 补酒

再加上灾难造成了很多妇人新寡,她们愿意再谯,首选就是这些老兵——能给她们带来比较安稳的日子,并且,老兵多数身强力壮,还是壮年。

***最老的一批军人,已经给了刘广众,到了萧逸选人时,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兵了,只能是相对弱一些。

老兵成亲,使得南林府更加安定,人们花在生产上的心思更重。

钱隽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先去萧府报备,悄悄见了文瑾一面,然后就去了萧逸的官廨,他希望能从官府手里,买下一些土地。

南林府此刻的土地,都是官府的,一部分分发到灾民手里,已经登记造册,成了私人所有,大多数还都处于无主的状态。

金关山和钱隽运粮进了南林府,第一时间就是来萧家提亲,聘礼就是他们运来粮食的一半。

这些粮食的价值不少于两万两银子,就算是在京城,也算是大手笔,萧逸很痛快地答应了,钱隽一走就是九个月,萧逸急坏了,他真的怕再出什么意外,把女儿的终身耽误了。

钱隽办的第二件大事,就是去官府买地。

为了鼓励生产,萧逸张贴出告示,凡是有能力在官府分发的土地之外垦荒种植,只要到官府登记就行,但不允许雇佣开垦。像金家这样有钱的,必须先掏出一部分到官府购买土地。

钱隽一出手就是上万两银子,要购买整整一面山坡,办事的小吏立刻派人去报告上司,连萧逸都惊动了,他没想到金家竟然是个不显露的大土豪。

钱隽被请到了萧逸的官廨,行礼之后,这才神态恭敬地正襟危坐:“岳父大人,我也没想到金家如此豪富,但他们家族,现在缺乏的是个有能力的继承人,金关山知道我不一定是他的亲生子,但他不说破,就是不愿意把这份家产拱手让出,我和他,就是合作关系,我要借他的力量,做出一番大事业,而他,需要我支撑起金家,让金家在南林府落地生根发扬光大。我不会沾他便宜。”

“嗯,我能想来,若不是你露出惊世武功,金关山也不敢露出他有这么多家产,灾年是乱世,有钱能护得住,才算自己的。”

见萧逸一下子就想到他这一路肯定不平顺,钱隽心中感动,他重重点头:“金家在废墟挖掘的当晚,就来了三拨蟊贼,全让我打发了,第二天还没上路,淮州的衙役就过来阻拦,他们瞪着眼睛说瞎话,不承认金关山是那些金银的主人,被我教训之后,竟然有典吏、捕头都出面了,我们差点运不出这些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