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一点儿也不觉得钱隽夸张,越是遭灾地区,民生缭乱,这些官吏就越心黑手狠,肆无忌惮,大发国难财。

“岳父大人,我本不想如此高调,只是怕文瑾过门受委屈。”

“难为你了。”

“岳父大人,我不觉得为难,这些算不了什么,比当年在西疆好过多了。”

一句话把两人都说得沉默下来,钱隽的眼睛里,忍不住浮出一层水雾,自从文翰带回的消息在京城传开,说是钱隽已经离开人世,仁亲王便一蹶不振,见人连话都没有,平日也不上朝,只在家专心教育小儿子,无奈稀泥糊不到墙上去,他的心没有寄托,人就迅速老了。

钱隽愤恨父亲包庇纵容刘氏,但父子连心,他从明白自己的身份那天起,就对仁亲王多了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听不得说他不好,又不想去见他,继续受折磨。

真是爱恨相依,不知该如何是好。…

金关山的妻子也是个能干的,她和族里的人商量,在金王镇的北边,规划了一个大宅院,虽然暂时只是栅栏围墙,再加上几间木竹结构的住房,连砖瓦都没有,但也是南林府仅次于萧府最好的房子。

妻子和族叔负责督造新居,金关山带着儿子,忙着发家致富,他放出消息要雇人栽树,准备养蚕,因为手里有足够的粮食,佣工的报酬便是吃饱饭,另外每人每天二两粮,这在南林府,已经是“高薪”了,消息一放出去,干活的人便蜂拥而至,南林水多地暖,就是秋冬,也能栽树。

金家对钱隽和文瑾的亲事,非常郑重,从议亲、纳吉、到下聘、请期、成亲,每一步都依足古礼,一步步走下来,到文瑾出嫁的时候,已经是来年正月,金家的宅子已经收拾齐整,萧逸也给文瑾做好了许多家具,虽然不是最名贵的木料,但精细的做工,以及所用的材料,却一点也不含糊。

他们所处四周大山上,有的是好木材,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十分稀有,质地也非常好。比如文瑾有一套木梳,质地细腻油润,纹理优美,可以雕出非常细致的花纹,拿在手里还不是那么沉甸甸的,这个时代已婚妇女最喜欢把梳子插在头上,萧夫人自从得了这样一套梳子,便把那些沉重的金梳玉梳都放进了盒子再也没动过。她给文瑾备嫁,不仅有这样的一套梳子,还有这个质地的梳妆盒、妆台镜、小插屏、大屏风等,几个月的时间,真够萧夫人忙的,幸好有钱隽从江南来时,带的一批手艺不俗的木工,不然萧夫人就是有心,也没有办法——总不能她亲自去做吧?那也要她会做才行啊。

文瑾坚决反对萧逸和萧夫人要给她一个十里红妆的奢华嫁妆,也不许钱隽那边过分的排场,钱隽不想回京城,他们还是尽量低调些,并且,在灾民面前摆排场,这不是挣面子,而是播撒仇恨。

京城达官贵人多了,再摆排场,也不可能拿第一,文瑾不肯,到了这里,却连炫耀的对象都没有,文瑾更不愿意要这些虚名了。

萧逸和萧夫人能够理解文瑾,金家这么大手笔的建房和买山植桑,已经成了灾民眼里的特殊存在,现在的确不能再加一把火,万人瞩目,其中各种羡慕嫉妒恨,可能恨意,是最多的。

文瑾虽然一再低调,她的婚礼还是引起了全南林府人们的关注,毕竟萧国公的女儿这个身份,本身就是独一无二的,还有金家,虽然是灾民,却依然是大财主,能买下整面的山坡——两万多亩的地啊,到了明年开始养蚕缫丝,一年的收入最少上万两银子的纯利,灾民们还在咬野菜谷糠,这边已经有人甩开膀子做土豪,金家想不让人瞩目也不成。

郭公公的人很快就渗入了南林府,一封一封的密信通过威远侯送了出去,永昌帝看着案头萧逸嫁女的密报,气得一把撕碎,扔在地上:“萧文瑾,她不是非钱隽不嫁吗?这么快就食言了?”

郭公公站在一边大气也不敢出,皇帝思念自己的功臣堂弟,这种心伤里,还带着深深的懊悔,当时若不是他和太后不肯支持钱隽,也不会把他逼到离家出走的境地,就更不会被滑坡掩埋,失去性命(郭公公派到南林府的人,没见过钱隽,他密信里也说了金家的儿子失而复得的话,却都没有联想到钱隽身上,因此,永昌帝还认为钱隽已死)

想到刘彩琴的可恶,永昌帝的心就更是愤恨,他发作了一通,知道自己不明确下令,郭公公是不敢动手的,长出一口气之后,他咬牙狰狞地道:“你想办法,帮我铲除了那个祸根,说不定仁亲王能再有一个儿子,一个嫡子——”

郭公公面无表情,一躬身算是答应,心里却十分为难,他必须得想办法让仁亲王的心里先放开刘彩琴,这个难度实在太大,太后赐的美女都没有奏效呢。

就在这时,郭公公接到一份密报,竟然是山阳县石卫村,萧家大小姐的酒坊里,死了人还不肯承担责任,有人越衙告状,直接把事情捅到了刑部。

事情很简单,萧大小姐的庄园,用晒干的猕猴桃酿酒,因为滋味醇美,但这个酒的酿制过程,却要经过十几道要求苛刻的工艺,不然那酒喝多了,有伤身体。

去年冬天,山阳一个惯犯,掘地洞潜入酒坊的地窖里,他或许最初是想要盗酒,但再看到美酒的时候,忍不住馋瘾大发,先喝上了。

今年春天,管家蒋春带着庄丁打开地窖,准备进行下一步工序,才发现了死者。

山阳知县接到报案,不敢轻忽,亲自去了现场勘查,有塌陷的盗洞摆在那里,他确定死者是入室之贼,本来打算结案,却有别有用心的人插手进来,翻云覆雨,颠倒黑白地说,萧大小姐的庄园害死人命。萧大小姐不在家,再说萧逸已经没了实权,就是在家也不是他们对手,害人的算盘打得很精,却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萧大小姐庄园附近的石卫村人看不下去,他们不顾一切插手进来,石启厚竟然直接通过昔日的同僚,把案子送到了京城。

害人的见事儿闹大,想缩头都来不及了。

就在郭公公刚刚把事情调查清楚,还没来得及下决定如何处理,石振宗给皇上的奏折到了。他说接到家信,为父亲的鲁莽向皇上请罪。

“微臣当年承蒙萧大小姐及其义兄钱文翰拯救之恩,无以为报,家父此刻见其蒙冤,便不顾一切为其辩护,有碍国家律法,是臣之罪。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英明睿智,乾纲独断,岂容宵小蒙混视听害人夺产?不管是山阳县令,还是梁中都督,都是巨荣的臣子,皇上火眼如炬,他们肯定不敢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山阳酒窖死人案,一定会大白天下,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放过一个坏人的,臣已写信让父亲稍安勿躁,不要插手此事…”

永昌帝看到这里,又气又逗,恨恨地骂了一句:“这个老实头,也学会贫嘴了,为了报恩,竟然想要我出头,哼,我偏不!”

想到钱文瑾竟然那么快就背叛了对堂弟的感情,永昌帝心里特别气恼,但他权衡再三,还是让郭公公派人看看,务必让事情水落石出,公正而断。

石家插手其实已经决定了事情的走向了,对方很快就溃败下来,事情是明摆着,有人觊觎萧大小姐这个酒庄了。这里从试出酿酒新法,酒味醇厚美味,一开张便赚了个盆满钵满,收入之丰厚令人垂涎,榴花商贸这年开春,便下了订单要包销全部,给出的价格更是令人咋舌,县里有个沈百万,他自认结识了京城的大人物,可以翻云覆雨了,却没想刚刚伸手,就被狠狠拍了回来,他指使出面诬告的人听说要被判流放北疆做军奴,纷纷反水,供出他来,最后,这个脑满肠肥唯利是图的家伙,被戴上木枷,押送去了北疆。

这件事情文瑾接到信时,已经风平浪静,成了过去式,但它引起的涟漪,却还在京城波动。

秋天到来,仁亲王的身体又有些不好,太后特别赐给了一大车的药材补品,其中有一坛子果酒,喝起来酸甜可口,据说酿制时,里面加了黄芪、枸杞、大枣等温补药材,能补血养气延缓衰老,仁亲王舍不得独享,每次都赐给王妃一杯,两人同饮。

果然是太后特赐的,一个月之后,仁亲王的脸色便红润许多,仁亲王妃更是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滑腻白皙,几乎恢复到年轻时的嫩滑如丝吹弹可破。

难怪太后六十多了,鹤发童颜,皮肤还是紧绷润泽的,原来是有法宝啊。

可是酒喝完了,她也不敢问太后讨要。

老管家不知从哪里听来消息,从榴花商社购得一坛果酒,说有壮阳之功,献给了仁亲王,老头喝了一个月,精神见长。

仁亲王妃恼火管家没有为她着想,把老管家委屈坏了:“榴花商社那边说是只有这一种,奴才也想为王妃效劳,可是没打听到有这方面的——”

就在仁亲王妃大发淫威时,刘家,她的娘家那边,刘夫人身边一个奶娘说了一嘴,她听说京城新开了一家“骄子”酒坊,有一款果酒,滋味醇美,还能返老还童。

仁亲王妃派人购买,回来让人试用,果然效果不错,从那以后,她几乎顿顿离不开这个,一天不喝一杯,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仁亲王妃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酒量越来越大,喝得也越来越多,刚开始只是一小杯,几个月后,每次都喜欢喝到微熏,头脑发晕才停。

这酒太好喝了,连仁亲王尝了后也赞不绝口。冬至这天,仁亲王府的厨房,做了几道油炸的食品,仁亲王妃吃了后,总是觉得嗓子发干,她不愿喝水,便一杯接一杯的喝酸酸甜甜的果酒,有些醉意,看什么东西都模模糊糊的,身边的侍女服侍她睡了,没想到,第二天,她的眼前,还是模模糊糊,看什么都不真切。

“这酒劲还真大。”仁亲王妃想,但一天一天过去,仁亲王妃的眼睛,不但没有恢复,还越发严重起来,仁亲王回到内宅,王妃竟然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连男人的表情都看不见。

“王妃这是怎么了?有没宣太医?”仁亲王大惊失色。

侍女小心地回答:“太医来过,开了地黄明目丸,让每天服用。王太医说,血气不容易进入眼睛,这病不是一下便能好的,让王爷和王妃不要着急。”

仁亲王妃两眼黑漆漆直盯盯,没了妩媚的眼神,哭起来的时候,对仁亲王的杀伤力便大打折扣,以前无往而不利的“原子弹”眼泪,现在也就几点小水滴。

仁亲王妃眼疾发作,不能主持中匮,仁亲王以前几个妾室,让仁亲王妃赶走的赶走,逼死的逼死,女儿玉凤婚期将近,仁亲王府眼看就要乱套了,太后不得已,把一个失怙的前内阁大臣孙女,指给仁亲王做了侧妃。

仁亲王妃一听是王长耀的孙女,急忙让侍女搀扶着,哭哭啼啼地求仁亲王不要接旨:“那王长耀是弹劾伯父不成,撞柱而亡的,她和妾身是死敌,妾身如今眼睛不能视物,她要是主持了中匮,我,我,我可怎么办呀——,王爷,你去求求太后,让她老人家收回懿旨吧。”

以前,仁亲王妃的眼泪,在男人跟前是无往而不利,可是现在,他见妻子这个样子,竟然有些厌烦,妻子实在太天真了,太后懿旨是那么好改的?再说,老人家虽然老了,但还没有糊涂,为何忽然指了这么一个女子进门,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恶心仁亲王妃刘彩琴的,让人和她打擂台的啊,自己已经让皇上和太后见弃,这个时候,怎么能为了女人,再惹人生厌呢?

奇怪得很,仁亲王妃的眼睛没了视线,她不管怎么哭,仁亲王的心里都没有那种不由自主拼命呵护的感觉,拒绝老婆的话想也不想便能说出来。太后听了小安子打听回来的消息,大为惊讶:“她如何成了这幅样子的?”随即十分高兴,跟个小孩子一样拍了拍手:“这下我就放心了。”

...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旧事

太医最后确定仁亲王妃是中了毒,刑部的一个提刑官被秘密请到仁亲王府,把仁亲王妃吃的喝的都检视了一遍,没有发现问题,最后听说她很喜欢喝果子酒,这才猜测道:“或许就是这个出的问题,年初山阳县不还出了喝死人的事儿吗?那果子酒只有萧大小姐家的酒庄所产的令人放心,其余的都很难说。”

仁亲王让人把酒庄的掌柜抓了起来,那掌柜叫破天的喊冤:“我这酒是从山阳县萧大小姐酒庄运来的,没有一点儿问题,东城粮库司秤的老任老婆贪杯,喝了几个月这个酒,老蚌怀珠有了身孕,消息传开,店里的酒就被人哄抢一空,那么多的人喝,都没出事儿。”他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你们家不会买的假货吧?我这里已经断货好几个月了。”

仁亲王一听,也犯了嘀咕,王妃的酒一直没停过,难不成早知道要断货,储备上的?叫来老管家问了一声,老头一听就叫起来:“好几个月都没有货,把老奴心里焦急的,没想到王妃却不知从哪里买到了。”

仁亲王再往下追查,这两个月的酒,都是伺候的老妈子从库房领来的,再说细一点,那老妈子每次都嫌酒坛子沉重,把对牌给二门婆子的外甥一声,那小厮便会送酒上门。

二门婆子大喊冤枉,说那小厮她也不熟,只是嘴巴甜,喊她一声姨,根本就是不相干的。家里竟然没有这个人。仁亲王的冷汗都吓出来了,仁亲王府经常会被刘家塞人,他都一一鉴别出来,赶出去,但王妃却不听他劝,依然故我,仁亲王这段时间身体倦怠,松懈了一下,没想到竟然出了这样的大事。

仁亲王府每天都要买进大量的蔬菜水果以及油、米、面,各种坛子罐子的,现在想要找出这些酒如何运进来,什么时候运进来,都没有头绪。

他打起精神把家务料理了一番,却没有发现任何端倪,也没有发现生面孔,更不知道是谁下的手,事情就这样陷入了绝境,仁亲王妃的视力一天一天下降,直至后来完全失明。

这期间刘夫人来探望过一次,见仁亲王妃成了这个样子,心下大惊,回去和儿子商量,刘永琦正烦着呢,对这事情根本就不肯插手。

刘夫人这才发现儿子现在很不对劲:“我儿如此烦躁所为何来?”

“你别管!”刘永琦不耐烦地要赶人。

“琦儿到底是为何呀?”刘夫人不肯放弃,继续追问。

这一年多刘永琦变化巨大,以前多半时间都在京城的花街柳巷厮混,谁劝都不听,现在却规规矩矩守在家里,刘夫人为此不知有多骄傲,却没想到刘永琦越来越阴沉,出格的事情也层出不穷,前几天还把一个想爬床的丫鬟手指攫断了,现在府里的女人,见了他都绕着走。

“琦儿,娘知道你心里憋屈,一身的本事没有用武之地,你想出去散心,就去吧,娘不拦着,你知道分寸就好——”见儿子的脸顿时涨成青紫色,掩不住的愤怒似乎从每个毛孔往外散发,刘夫人都吓得住了嘴,讪讪地起身离开了。

刘夫人也顾不得仁亲王妃的事儿,而是悄悄把儿子的侍妾和丫鬟叫来问了一遍,这才惊得浑身冷汗淋漓——儿子竟然一年多谁的房里都没去,就是醉酒,也是住在书房,或者萧绮云那里。自从萧绢云死后,萧绮云便搬到后院的观音阁里修行去了,屋里根本就没人。

刘永琦为何禁欲做和/尚?

刘夫人再见到儿子的时候,敏锐地发现,儿子的脸不是那么棱角分明,比以前圆润,人却并没胖,还消瘦了,下巴上青青的胡茬,也不见了。这个年纪的男子,好些都开始留须,儿子以前的胡须长得很快,他总是得意说自己将来是个美髯公,现在,胡子呢?

想起萧绢云的死,萧绮云看到刘永琦就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惧怕,刘夫人心里恐惧异常,悄悄把刘永琦的小厮叫来逼问,没想到她的猜想竟然是真的。

刘永琦是个虐待狂,萧绢云那一晚被折腾过头,忍不住了,一头往床栏上撞去,刘永琦最喜欢看女人在他面前做无谓挣扎,越是反抗激烈,他越是觉得痛快淋漓,萧绢云这样寻死的样子,让他很是刺激,从那以后,他折磨萧绢云比别的女人更甚,并且,再也不肯把萧绢云绑起来,像猫捉老鼠一样看着她上天入地的折腾。

这天,萧绢云忽然从枕头下摸出一把短刀,对着刘永琦的下面就扎了过去,刘永琦迅速往后躲,但是距离太近,他还是被划伤了。

刘夫人不信刘永琦会因为这点事就成了残废,但小厮却说不出更多的内幕,刘夫人只好交代让他保密,自己又从别的方面下手打听。

刘永琦最近新买了个小厮,长相十分粗豪,比他还要高半头,那一身蛮力,简直能和一头牛比试。这个小厮并不机灵,看人时眼神还愣愣的,有一种野蛮和狂暴的气息,家里的丫鬟见了害怕,小点的小厮也绕着走,但刘永琦特别喜欢,天天带在身边。

刘夫人心里有事,看儿子时便细心了许多,刘永琦看那个小厮的眼神,让她总觉得有些暧昧不明,这天,她安排盯梢儿子的老妈子汇报说,刘永琦今天宿在他的院子里,那个小厮也跟进去了。

刘夫人趁着夜色掩护,悄悄来到儿子院子,守门的婆子是早就嘱咐好的,听到脚步声,便轻轻开了门。

刘夫人由心腹老妈子向嬷嬷陪伴,蹑手蹑脚走到儿子住室的窗户外,里面点着灯,她听到一阵令人心跳脸红的声音。

刘夫人摆摆手,向嬷嬷轻轻拿出绣花用的小剪子,把糊在窗户上的素绢剪开,刘夫人探头往里一看,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攥住一般,令她喘不过起来——刘永琦竟然涂脂抹粉,捏着兰花指,扮作女人模样,和铁塔一般的小厮在**,那小厮在他身上四处摸捏,他眯着眼哼哼叽叽十分享受,就在这时,小厮拉着他一个翻身,刘永琦的两腿之间,有个十分丑陋的大疤,竟然没有那个东西。

向嬷嬷听见刘夫人嗓子里发出奇怪地一声呼噜,像是痰拥堵了一般,人软软地往地上溜,她赶紧伸手搀扶,可惜不敢出声,等了足足有一盏茶,刘夫人才略略清醒,向嬷嬷搀扶着主子,又悄声走了。

第二天刘夫人趁儿子和小厮出门,让向嬷嬷带人把那个房子的窗纱全部换了,她不确定儿子是否发现,刘永琦没说,她也不敢吭声,只是悄悄打听,是谁害得儿子残废。

想起儿子对待萧绢云的狠辣,刘夫人直觉还是从这方面下手,但却毫无头绪。

其实,这事情确实和萧绢云有关,她在刘家曾经养了一只猫,通体雪白,十分漂亮,经常抱在怀里,她死后,猫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天,刘永琦正在洗浴,他刚从浴桶里出来,一条腿还在上面搭着,那猫忽然从窗户外跳进来,一口就把刘永琦咬残了。刘永琦当即昏了过去,伺候他的小厮吓坏了,想跑出去叫人来救他,却不小心脚下发软,摔倒在地,刚好趴在刘永琦的胳膊上,刘永琦被唤醒,他看清自己的伤势,拦住了小厮,让他拿了伤药,自己涂抹了一番,事后,他把这小厮弄死,事情就这样隐瞒下来。

这个时代的人都迷信,尤其是关于猫的传言,说是它属阴,容易沾染不洁净的东西,刘永琦心里有鬼,联想到的便是萧绢云的灵魂回来报仇了,他花钱在附近的寺庙,给萧绢云做了七天道场,还亲自披麻戴孝在萧绢云的灵前磕头,请求原谅,回府之后,对萧绮云虽然不理不睬,却从来不敢再有欺辱和迫害。

其实,萧绢云在第一次被虐后,就有了报复的心思,她每次把食物放在两腿?间喂猫。这事儿做得极隐秘,刘永琦被报复,也没有想到她的怨愤会如此之强烈,手段如此之毒辣。

钱隽遇到不幸的消息,对沈明熙打击很大,他完全脱离了永昌帝,对朝廷事务漠不关心。当时三下苗疆,一半都是为了外甥的婚事,甚至用和文瑾很像的雨荷,转移永昌帝的心思,但依然没有达到目的,外甥就那样凭空消失,他对皇上的怨念,不是一般的大。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永昌帝很恼火沈明熙敢给他甩脸子,可他心里明镜一般,知道是自己做得不对,愧对钱隽,尤其看到沈明熙一头白发如银丝,一肚子的怒火就发不出来。

沈明熙足不出户,每天在家读书画画,这天,他的随侍过来,悄悄对他耳语几声,沈明熙匆匆穿了外衣,出门而去。

沈明熙年轻时,有个心仪的女子陈兰,因患有心疾,长得个头也不高,皮肤很白,很苍白,显得十分虚弱,安安静静的她很不起眼,偏偏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极为聪慧,尤其是诗词歌赋,比当时京城第一才女沈家大小姐沈明婷也不遑多让,她两人因为爱好相同,关系也很是要好,就是因为这个,沈明熙在很小的时候,便经常和陈兰玩儿,竟然早种情根。

老沈阁老是反对儿子和陈兰的,但他见儿子对陈兰心意坚定,便有些犹豫,谁想在晚年时分,即将退出朝廷,他却遇到一桩难解的大案,不得不接受一位同僚的孙女作为儿媳。

陈兰心灰意冷,在沈明熙订婚后不久,便出家向佛。

刚才那个长随,就是接到陈兰所在庵堂传来消息,说是陈兰恐怕不行了,让他去见上一面。

陈兰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黑眼睛显得特别大,也没有平日有神,她清醒之后,并没有安排自己身后事,却是劝沈明熙善待妻子景洁:“她也是个爱你的,你总是说我命苦,其实要我说,我比景洁幸福多了,她虽然嫁了你,却没有得到你的心,每天看着你冷若冰霜的脸,听你说伤心伤肝的话,哪里有我好?虽然我偶尔见你一次,可每次听见的话语,都是暖入心扉的,看你的面容,都是笑到眼底的,我就是死了,也了无遗憾了。”

沈明熙眼泪婆娑。

“明熙,做女人不容易,你不喜欢景洁,也和她同房几次吧,给她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像你的男孩子,让她的后半辈子有个依傍,因为爱你,她竟然要受那么大的磋磨,连我都看着不落忍,我信她说的话,当年,若是知道你心有所属,她绝不会嫁过来拆散咱俩。”

“不,她会,为了她哥!”沈明熙倔强地道。

陈兰笑,满含苦涩:“这就是我为何要劝你的原因,景洁比我命苦多了,我至少想出家就能出家,她却处处身不由己,景家,并不是因为她喜欢你,才成就这门亲事的,我要走了,为了给下一世多积攒些福分,就再劝你一次。”

沈明熙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下来,他本就是个性情中人,哪里能做到男儿有泪不轻弹?何况下一句还有个只是未到伤心处。

陈兰用尽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以后,你是你,我是我,咱俩永不相见。”

沈明熙以前说过,希望下一世他俩能做夫妻,陈兰这话,是要彻底放弃他了,沈明熙悲从心起,僵着脖子不搭理陈兰,陈兰忽然心悸发作,气儿上不来,双手抠着脖子,眼睛瞪着,十分痛苦,沈明熙伤心难忍,柔声道:“你好好去吧,下一世找个好男人,不要像我没担当。”陈兰听见了,松开两手,阖然而逝。

陈兰出家的庵堂不大,又受沈家供奉,主持师太对沈明***来去去,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陈兰病危,也是她派人去通知的,现在人去了,她对沈明熙说了一句:“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听一句劝,你放下吧。这些年,若不是你苦苦纠缠,***那么高的悟性,怎就一直没法突破最后一关,成为大家?她好几次都给我说,想安静下来,一心向佛的。”

沈明熙愕然:“她想安静?”

“嗯,你没听她这几年**多透彻,若不是一心向佛,如何能勘破红尘?都是因为你,每次她将要突破时,便来骚扰一番,陈兰不愿见你,你也不听。”

“她不愿见我?不是你故意阻拦的?”

师太气恼地瞪了一眼沈明熙:“我为何要阻拦?我若阻拦,你进得来吗?”

沈明熙无言以对,怏怏地回去了。双重的打击,沈明熙终于撑不住,病倒在床。景洁衣不解带,亲力亲为服侍在侧,尽管沈明熙以前对她非常冷淡,但她依然毫无懈怠。

景洁其实也是个可怜女子,当年老沈阁老带着小儿,去她家拜访祖父,让她看见了,就再也放不下这个男孩,她母亲见女儿日益憔悴,弄清她的心思之后,便暗暗留意,直到老沈阁老碰到一件大案子,需要景家的帮助,景夫人趁机让男人撺掇公公和沈家结亲。

景老太公一直羡慕老友的几个儿子有出息,也早就对沈明熙做孙女婿志在必得,老沈阁老明知儿子喜欢自己表妹的孙女陈兰,却碍于景家压力,不得不答应了此事。

陈兰在沈明熙订婚后,剪了头发出家,沈明熙闻讯,和父亲扛上了,竟然拒绝参加那一年的春闱,老沈阁老气得病倒,沈明昭为了父亲,只好去找陈兰,让她劝劝小弟。

陈兰当时已经看开了,便捎信给沈明熙,说她的身体不适合有孕,出家是最好的选择,不然,嫁给沈明熙,说不定已经殒命了,还劝沈明熙忘了她,好男儿志在四方,不要太过女儿情长。

沈明熙不听劝,陈兰只好写信激将道:“我曾在二哥跟前夸口,说你是状元之才,二哥很不服气,他这一届便要考试,你难道是怕了他不成?”

沈明熙年轻,还真吃陈兰这一套,就这么糊里糊涂去考了,结果老沈阁老却建议皇上把自己儿子的名次往后放,说什么儿子有他,便已经占了上风,状元的位置,还是留给其他年轻人更好。

先皇很感动,却不肯把沈明熙放到一榜之外,沈明熙最后,便是个探花郎,他前面,第二就是陈兰的哥哥陈更新,现在在翰林院做侍讲。

再说沈明熙,他的病时好时坏,身体越来越差,景洁的全力维护,也让他感动不已,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真正理解了陈兰的话,景洁也很命苦,比他和陈兰都苦。

他和陈兰,好歹还两情相悦,景洁,这辈子可以说,几乎没有几个人爱她,就连一心想让她嫁入沈家的娘亲,也是为了和妯娌比拼的,其中有几分是爱女之心,只有天知道。

没有了陈兰,沈明熙忽然开始为景洁设身处地的考虑了一下,心里也为这个女子的悲苦难受,他想起陈兰的话,在一段时间身体比较好的时候,和景洁圆房。景洁出嫁十三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

第二百一十七章 甥舅情深

萧逸派自己的幕僚,高浩然到京城,悄悄见到沈明熙的时候,他已经当上了父亲,或许陈兰是出家人,她的谶语带有佛家的神力,景洁三十一岁才怀孕生子,竟然母子平安,儿子还真的很像沈明熙。

高浩然首先恭喜沈明熙弄璋之喜,然后才简单说了一下来意。沈明熙愣愣的毫无反应,吓得高浩然都结巴起来:“沈,沈大人,你怎么了?”

沈明熙清醒过来,不确定地问:“我没听错吧?你说小隽,哦,钱隽还活着?”

“是的,沈大人,他不知遇到什么灾祸,头上受伤,以前的事情不记得的了,连自己是谁也不清楚,因而不能回京城,让大家虚惊一场。”

“那现在呢?”

“他不想回来。”

“哼,这臭小子,是不是为了和萧大小姐在一起?没良心的,我白疼他了。”

高浩然尴尬地笑了一下,他接触的人,都深沉无比,喜怒不形于色,像沈明熙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要骂则骂要笑则笑,还真很少见,他试着安慰了一句:“钱爷这不是有苦衷嘛。”

“唉!”一句话让沈明熙热泪盈眶,“我这外甥,苦啊——”

高浩然发现沈明熙喜怒于色,又很能理解对方的苦楚,是个善良又敏感的人,最是好打交道,说话也胆大起来:“是啊,所以,国公爷让在下来给沈大人报个信,钱爷不能亲来,他又无人可用,还请你谅解。”

“你们怎么找到小隽的?还是小隽找上你们的?”

高浩然感慨了一句:“真是千里有缘一线牵,要说大小姐和世子爷的缘分,那是刀砍不断火烧不灭,沈大人你听我讲,真是太神奇了。”

沈明熙侧耳倾听,高浩然把自己听来的一线天峡谷的故事,又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末了,夹了一句感慨:“沈大人你说说,钱爷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可偏偏见了大小姐,就再也挪不开步,在最紧要关头,救了大小姐一命,这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神助?是她俩缘分深厚使然?”

沈明熙连连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嘟囔一句:“枉我对他那么好,臭小子却只知道心疼萧家大姑娘。”

高浩然无语,小舅舅竟然和外甥媳妇吃醋,这是哪跟哪呀。

“小隽不回来,是不是怕他和萧家姑娘的事情有人作梗?”沈明熙问完,也不等高浩然回答,便担心地道,“那萧国公肯答应他们的婚事不?小隽如何生活呢?他不回来,就是一个穷小子啊,你刚才说,他这两年,一直跟着茶商行走,没有多少钱的,还有,他不回家,如何给萧家姑娘一个正室的身份?三媒六聘,没有长辈主持如何是好?”

高浩然这一回,说话却吞吞吐吐起来:“沈大人,下面的话你听了,可别发火啊。”

“你说吧,我这人不敢下保证,生气的时候,神仙也挡不住,哪里由得了我?”

高浩然苦笑,把钱隽认了金家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熙果然气恼异常,高浩然只好硬着头皮,准备接一场雷霆之怒,却没想到沈明熙扑哧一笑:“臭小子,连祖宗都不要了,哈哈哈,不知道仁亲王和那位听说了,会不会气得吐血呀?”

过了半天,高浩然才意识到沈明熙的“那位”是指皇帝,吓得一句话都不敢接。

“金家人要是知道真相,恐怕会受不了的。”

高浩然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为钱隽辩解道:“钱爷也想到这个了,他以前曾经遇到过一个专门掳掠贩卖小男孩的罪犯,有一些这方面的消息,现在就借了国公爷的人手,去寻找金家的孩子去了,不管是死是活,若是有个确切的消息,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嗯,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行事不必拘泥于小节,只要无愧于心便是,他做得对。”

“沈老爷,萧国公要我悄悄告诉你,至于沈阁老那边,我就不敢去了,他家门前眼线太多。”

“嗯,我去说,你不用管了。”

“沈阁老肯定不能去***参加婚礼,钱爷希望沈大人你能走一趟,他说,失去记忆,但心里也时刻记挂着一些人,就是想不起来了,他不想认回家门,说是一提起心里就悲愤难当,可说起你们,他立刻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你的厚爱。”

“这还差不多,还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沈明熙这一句还在调侃,眼圈却红了,说话声音也颤抖起来,“我会准时到的。”

“那,在下这就要回去了,沈大人记着,你坐船到蒲县清镇码头,我安排了人在那里等着。若是走岔了,你就住到一家叫好再来的客栈里。”

“坐海船?”

“嗯,不然时间太长了。”

钱浩然的穿戴打扮,十足一个商人模样,沈明熙管着家里的部分庶务,钱浩然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他离开的时候,沈明熙拱拱手:“多谢高兄厚意,来日方长,我就不送了。”

钱浩然连连摆手:“沈大人莫要折煞卑职。”他出门的时候,还对屋里打躬作揖,好像是沈家哪一个商铺的掌柜似的,果然没有引起任何麻烦。

沈明熙立刻派人通知哥哥来一趟。这两年,沈明熙很少出门,沈明昭沐休,或者下朝后,会过来看望弟弟。当年沈家的宅子卖了,沈明熙住的只是个三进的小院子,沈明昭回京城,皇上赐了一个大宅,两兄弟便没有住在一起。

让哥哥屈尊来看自己,也是沈明熙这种性子的人才会做的事情,习惯了,外人反而不会注意。

沈明昭平时压抑惯了,听到钱隽活着的消息,只是嘴角抽了抽,便和沈明熙讨论起如何行动,离开京城时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只有沈明熙看到,哥哥在那一瞬间,眼圈红了,眼眶里也有泪光闪过,只是他眼皮低垂,又很快就逼回去,不好注意罢了。

“大哥,若是事情暴露,那位会怎样?能不能应付过去?”沈明熙问。

“你还怕他?我会有办法,你管好自己就行。”

“好,就这样吧。”兄弟俩跟打哑谜一般,却在眼神和手势里,把一件事情商量好了。

“去,让人把你儿子抱过来,我瞧上一眼。”

沈明熙咧嘴一笑,亲自走去完成任务,大哥四个女儿,才生了一个儿子,对他一举得男,十分羡慕,虽然两人有儿子时,年龄差不多。

沈明昭看着弟弟的背影,仿佛看到当年那个神采飞扬的探花郎在骑马夸街,这么多年,他总算是完成了父亲的重托,没有让弟弟一条道走到黑。

想到苦命的陈兰,他的心里也是酸涩和遗憾的,若是弟弟能和那样冰雪聪明的女子成亲,这儿子得多聪明才成啊,可惜了。

几天之后,沈明熙去吊唁陈兰,回来后情绪失控,闹着要出家,沈明昭来劝,也不能解决问题,最后还是永昌帝派了身边贴身伺候的刘公公来,劝沈明熙出去走走,散散心,先别忙着说出家的话,沈明熙这才算不闹腾了,他是个耐不住的,一贯说风就是雨,竟然很快就收拾了东西,带了几个保镖和下人,就匆匆出了京城,连给皇上打一声招呼也没有,永昌帝习以为常,骂了一句:“当爹了还是这样不着调。”却并没有多想。

文瑾的婚礼,从了淮州那边的风俗,先是有人打着彩旗,上面画着龙凤图案,下来是两个敲锣的开道,再接着便是唢呐队伍,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引来很多人围观,新郎钱隽骑枣红马,一脸喜气神采飞扬,边上围观的女人,没有不被吸住眼球,挪不动步的。

淮州风俗,为了热闹,半路有人拉个凳子往路上一放,接亲的队伍就得停下,吹鼓手们用尽气力地好好表现一把,看热闹的心满意足,移开凳子,队伍才能继续前行。

文瑾见轿子停下,前面唢呐拼命的响,便知道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隔着轿帘,她听到一个女童的声音“大娘,我什么时候嫁人呀?”引来一片哄笑。

有个大妈的声音说:“你现在就睁大眼睛看着,早早挑个俊俏的新郎。”

还有一个大妈说:“三丫你看我家狗蛋俊不俊?”

“不俊,新姐夫才俊!”小女孩的话又引来一阵大笑,连文瑾在轿子里都忍俊不禁。淮州人把新郎官叫新姐夫,看来,小女孩都看上钱隽了。

“萧国公家里的人怎得一个个长这么好啊,女婿俊,那是挑出来的,这压轿的可是儿子呀,也长得这么好。”一个声音道。

“看模样大概是弟弟,哟,我眼睛都看花了,真好,两个男孩都真好。”

“新娘好福气!”

“人家是贵人,没福气如何托生在那样的好人家。”

“也是!”

萧瑜琛骑着一匹神骏的乌云骓,坐在马上很不自在,他不习惯众人瞩目这样的场景,略略有些急躁,但看到大红轿子,想着姐姐的终身有了着落,心里又宽慰不少。

接亲的队伍又开始走动起来,虽然场面没有京城里那样极尽奢华,却有着温馨质朴和谐动人的景象。

文瑾觉得自己是冷静的人,但今天的心情还是抑制不住的欢跃快意,一路上嘴角都翘得乏了,却还是抑制不住地想笑,她自嘲地想:“真是两辈子没有嫁过人,这是头一遭,至于吗?总是笑。”可她刚刚板下脸,没一会儿又被外面的声音逗笑,挡也挡不住。

其实那些话,过了这个点儿,并不觉得好笑。

从灾民过来,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一年时间,虽然大家的生活基本安定了,但和昔日的富裕还是没法比,金家这样能从废墟里挖出金银来的人家毕竟是少数,因而,这场婚礼,虽然放到别的地方不算什么,放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和地方,便不是一般的引人注目。

整个村子的人,不是姓王,就是姓金,大家以前都是一个地儿的,今天便都来赴宴,至于礼物,有人拿俩鸡蛋,有人提一把青菜,反正不空手,表达了自己庆祝的心意就是了。